關鍵詞:著作權 登記 立法完善
摘要:著作權登記作為一項重要制度首次被寫入《著作權法》第三次修改草案,這是我國第一次以基本法的形式將著作權登記制度納入我國的法律體系,對著作權登記制度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但現有的法律法規對著作權登記制度相關內容的規定并不完善,今后應結合我國知識產權現狀,逐步在立法中明確著作權登記制度的登記機構、登記程序、登記內容與事項以及救濟途徑等,以期最終實現著作權登記立法的有效性與優越性。
長春理工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雜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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