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政府治理 政府購買服務 社會服務 社會組織 政社關系
摘要:從北京市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實踐情形看,當前各地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存在政府職能界定不清、購買服務缺乏統籌協調、權力尋租潛在風險較大、尚未形成科學的績效評估辦法等問題。今后應從理念、政策與操作等層面采取相應的政策,以實現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規范化。
地方治理研究雜志要求:
{1}來稿的中文題目限20字以內,題目字體為宋體三號加粗;作者宋體四號;內容提要、關鍵詞楷體五號。
{2}稿件必須嚴格遵守相關學術規范性和嚴謹性,遵循學術道德要求,如有著作權糾紛和學術觀點糾紛,作者文責自負。
{3}本刊作者文責自負,請勿抄襲,對于作者稿件侵犯他人版權的行為,本刊不承擔連帶責任。
{4}注明所有作者的詳細地址、聯系方式及E-mail。
{5}稿件文字、標點、年代、數字等書寫方式均以國家有關規定為準。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