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保險資金 股票市場 法律監管
摘要:保險機構是股票市場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但我國保險機構在股票市場上頻頻舉牌上市公司,進行野蠻收購,干預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顛覆了保險資金'長期價值投資者'的行業形象a,引起了業界普遍質疑。'寶萬之爭'更是把保險資金入市后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凸顯在公眾視野。對于保險資金運用的法律監管,保監會現有的監管措施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償付能力監管、保險資金來源監管及信息披露。但目前上述監管措施均存在監管不足的問題。為避免再次出現'寶萬之爭'的慘痛局面,將保險業監管納入有序穩定的法治化軌道,切實提升金融風險監管的有效性和公平性,促進保險業穩定健康持續發展,需要調整監管思路,管住前端,放開后端,建立多層次監管體系,完善公司治理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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