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環境保護 行政公益訴訟 利他型團體訴訟
摘要:在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成為黨和國家基本方針、環境公益訴訟成為國家實現環保戰略基本制度以及民間力量提起公益訴訟成為公眾參與環保基本路徑的時代背景下,行政訴訟法修改應當對公益訴訟問題作出必要回應。就當下行政訴訟法修改民間版的公益訴訟制度設計而言,還存在過簡或過細的缺憾。基于比較法的觀察和實證分析,我國行政訴訟法修改時可在"總則"篇及"訴訟參加人"篇中設置兩個條款,分別就公益訴訟的依據和原告作出規定,形成一種復合型、漸進式的行政公益訴訟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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