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導師 職責 責任
摘要:教書和育人是研究生導師的兩大職責。但實際中存在著對導師工作職責和法律責任的理解誤區,存在著對導師職責和責任在摩擦地帶的審視分歧。這可能導致義務主體的置換以及責任主體的錯位現象,也不利于提高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因此,提高教育法治水平,堅持法的精神,依法審視摩擦地帶研究生導師的職責和責任,是教育法治的必然要求。
中國教育法制評論雜志要求:
{1}文中圖表要精選,具有自明性且隨文出現,統一連續編號。圖中文字、符號和數字應與文中表述一致,要有圖序、圖題。表的內容不應與圖表述重復,要有表序、表題。
{2}本刊所有文字、圖片作品,歡迎轉載,但需經本刊許可。
{3}文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以不超過20個漢字為宜,須附英文文題。
{4}姓名、出生年月、籍貫、民族、所在單位、職稱、學位、研究方向等。
{5}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序號一律采用“①、②、③……”,且采用當頁腳注,每頁重新編號。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