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法治論文模板(10篇)

時間:2022-03-11 05: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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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法治論文

篇1

法制建設是建設小康社會的一個重要方面,同時,我國的法制建設又是在仍具生命力的傳統法文化、法思想尤其是儒家治國主張的基礎上進行的,因此,我國的法制建設必須正視這樣的現實,并對傳統法文化進行批判吸收,只有這樣,我國現實的法治建設才能事半而功倍。

一、儒家的禮治、德治、人治主張

禮治就是指根據禮的原則治理國家。禮包括自西周以來形成的一套禮節儀式、典章制度和行為準則。按其實施的方式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依靠刑罰而實施的各項具體而明確的制度與規范,其中包括法律制度。第二,依靠教化而實施的風俗習慣與倫理道德。其基本內容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宗法制度,它以”親親”、”尊尊”和”男女有別”等作為其基本原則。孔子極不滿意當時”禮崩樂壞”的狀況,竭力維護禮治,主張”為國以禮”,他竭力提倡仁者”愛人”,要求”克己復禮”,從而建立了一個以”仁”為手段,以”復禮”為目的的思想體系,成為整個儒家思想的理論基礎。

在統治方法上,儒家主張道德教化高于法律強制,提倡”為政以德”的德治或”以德服人”的德政,重視道德教化的作用,而相對地輕視法律及其強制作用。孔子將禮義約束、道德感化和行政命令、法律強制的作用進行了對比,指出:”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1]。在他看來,用政令來治理,用刑法來制約,雖可使人不敢犯罪,但并不能使人不知道犯罪的可恥;用德化來治理,用禮義來約束,百姓就會感到犯罪的可恥而自愿服從統治。這種”德治”表現在經濟與政治的關系上,是主張先富后教,即先保證人民的基本生活,然后再進行教化;表現在政治措施上,是先惠后使,即先采取減輕控制和賦稅等懷柔措施,然后再驅使;表現在統治方法上,則是德主刑輔,反對專任刑罰。

儒家既主禮治、德治,必重人治。人治是從禮治、德治派生出來的。禮治要求維護等級制,就是要突出統治者個人特別是最高統治者個人的作用。德治內含有要求統治者以身作則,充分發揮其道德感化作用的意蘊,因此,儒家竭力主張人治。人治的思想內容可分為三個方面:一是強調統治者的道德表率作用。認為統治者的表率作用遠遠超過建立法制的功效,所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因此,治國的首務是加強統治者的自律,其次才是建設完備的制度。二是強調用人需用德才兼備之人。主張為政之道在于得人,”相得人,則為百官各得其職,擇一戶部尚書,則錢谷何患?而刑部得人,則獄事亦清平矣。”[2]只有尊賢使能,賢者在位,能者在職,才能把國家治理好。三是在人與法的關系上,主張”有治人,無治法”。世有能致治之人,無自動致治之法。善法”得其人則存,失其人則亡”。但是,儒家的”人治”思想并不排斥”法治”,它與”德主刑輔”思想是相輔相成的,如孟子說過:”徒善不足以為政”。”善”與”法”必須互相配合。可見,儒家主張人治,并非去法,只不過是更側重人治而已。

二、現代法治與儒家治國主張的區別

現代法治是指統治階級按照民主原則使國家活動制度化、法律化,并嚴格依法進行管理。在法治國家里,憲法和法律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政府必須依法行政,公民在法律之下享有自由、民利。法治的核心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959年在于印度召開的”國際法學家會議”上通過了《德里宣言》,這個宣言集中了各國法學家對于”法治”的一般看法,權威地總結并闡述了法治的三原則:(1)根據”法治”原則,立法機關的職能就在于創設和維護以使每個人保持”人類尊嚴”的各種條件。(2)法治原則不僅要對制止行政權的濫用提供法律保障,而且要使政府能有效地維護法律秩序,借以保證人們具有充分的社會和經濟生活條件。(3)司法獨立和律師業自由是實施法治原則必不可少的條件。[3](P220)那么儒家的治國主張與現代法治有什么區別呢?

(一)治國方略不同

法治與人治,是兩種對立的治國方略,其界限不在于是否承認法律運行中人的因素,也不在于是否用”法治”之名,而在于法治是眾人之治(民主政治),人治是一人(或幾人)之治(君主專制或貴族政治);法治依據的是反映人民大眾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憲法和法律,人治則依據當權者個人的意志。法治與儒家的德治(禮治)也是對立的,德治(禮治)雖不反對治國時使用法律,但在法(刑)與德(禮)的關系上是倒置的,即主張”德主刑輔”(”禮主法輔”)。現代法治是相對于人治的一種治國方略,即以法律為最主要的、最權威的社會控制方法,也就是依法治國。

法治優于人治主要表現在:第一,法治把理性的規則奉為治國的最高權威,因而能有效地克服人性及人治的弱點。第二,法治通過嚴格的程序使法律保持其合理性和穩定性,從而使這種法律統治下的國家和社會能夠實現長治久安。第三,法治能集中眾人的智慧進行科學決策,從而可避免因個人專斷而導致的重大決策失誤等等。

(二)治國主體不同

儒家主張”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君子者,法之原也”。君主是至高無上的,普天之下,只有君主一人是治國主體,而臣民則均是被其所”治”的客體。儒家雖極力維護封建專制君主的統治,但在民的問題上,提出了民本主義思想。孔子曾對魯哀公說:”且丘聞之,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4]孔子贊同把君民關系比作舟水關系的觀點,具有進步性,但這種思想與民主思想卻有天淵之別,其出發點是維護封建專制主義的君主統治。這里的”君主”,不是”民主”,而是企求”明君作主”;這里的”民本”也不是”民主”,而是將”民”視作”邦之本”、”君之本”。強調”民本”的要害是維護”君”之”為民作主”,是為了使”本固邦寧”,從而維護封建專制主義的君主統治,而臣民永遠只能是君主統治下的臣民。

現代法治則與儒家根本不同。它實行的是在民的原則,這可顯見于我國現行憲法的規定。人民原則是我國憲法和現代法治的根本原則之一。人民是國家權力的擁有者,其他任何國家機關、組織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權力,都是人民賦予的,他們都是人民的公仆,由人民通過其代表機關選舉(或任命)產生,并受人民的監督(包括罷免)。同時,人民又是法治的主體,這一點可用一模型清晰地勾勒出來,即:人民——通過其代表機關立法并組織”一府兩院”等國家機構——通過”一府兩院”進行行政執法和司法——治國。可見,在我國,人民是權力之源泉,是法治之主體。這與”君主民本”思想指導下所形成的治國模式是截然相反的。

(三)法律內容不同

在儒家思想中,權利意識極為貧乏,而義務本位的思想卻極為豐富。不論是禮治、德治,還是人治,都充斥著義務的思想。現以其禮治思想的主要內容為例:首先,以”五倫”為中心,強調”正名分”。在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之間的關系上,盡管強調雙方都要盡義務,但位卑者要盡的義務大于位尊者

其次,在”五倫”中,儒家特別強調”孝”與”忠”。即在父子、君臣二倫中,子以孝之義務為本位,臣以忠之義務為本位,而父慈、君仁則是次要的。再次,強調”別貴賤”,即建立”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的等級制度,其目的是為了”少事長、賤事貴、不肖事賢”。概言之,義務本位反映了古代中國社會的人身依附關系,使得每個人(除君主外)都被捆綁在義務的”牢籠”中,并且這些義務都是片面的,沒有與之相對應的權利。與義務本位相適應的,則是權力本位,表現為一部分人特別是君主享有特權。義務本位的思想在封建法律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在中國古代法律中,最為發達的是刑法,次之為行政法,這是因為刑法、行政法都是主要規定臣民義務及其法律責任的法律規范;而作為規范臣民權利的基本法律的民商法則極不發達,并淹沒在刑事法律之中,這固然與統治階級據以立法的社會生活條件,主要是以自然經濟為基礎的經濟形式有關,但義務本位的思想則是此種狀態得以產生的重要原因。

與封建法律以義務為本位截然相反,現代法制則以權利為本位。這可從憲法的規定看出。我國現行憲法在結構順序上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作為僅次于總綱的第二章排列;在”權利和義務”的排列順序上,先為權利后為義務;在條文設立的多寡上,憲法用18個條文規定公民在政治、經濟、文化、家庭、社會生活中的廣泛的基本權利和自由,而只以5個條文規定公民的基本義務。與憲法的規定相呼應,我國的基本法,如民法、刑法、訴訟法等也對公民權利作了廣泛而具體的規定。可見,我國法治的權利本位原則與儒家治國主張中的義務本位思想及其指導下所制定的義務本位的法律也有本質的區別。

(四)法律原則不同

儒家提倡禮治,而禮治的要害就是維護以君權、父權為核心的宗法等級特權制。皇帝權力至高無上,法律的廢立大權掌握在皇帝手中,他可以因其喜怒好惡而隨意加減對罪犯的處罰。法律對官僚貴族犯罪的處罪有特殊的規定,根據”一準乎禮”的《唐律》規定:皇親國戚、官吏貴族犯罪的可享有”議”、”請”、”減”、”贖”、”官當”、”免”等特權。”議”、”請”即明文規定貴族犯罪,必須要上奏朝廷,由皇帝酌情裁決;”減”則規定一定級別的官吏及其親屬犯流罪以下可減一等處罰;”贖”規定一定級別的官吏及其親屬犯流罪以下者可納資頂罪;”官當”則規定一定級別的官吏可以用官品抵罪;”免”規定一般的罪行可以得到合法的減刑,甚至赦免。”禮者為異”,在禮的精神指導下建立起來的法律制度,其本身就存在著等級差異。

現代法治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對合法權利保護和對違法行為懲處援用同一的法律標準,它是基于現代社會中人與人之間平等關系而產生的一種新的法意識。我國憲法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載入了根本大法。我國的基本法律不僅從實體上而且從程序上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憲法原則得以實現。如《民法通則》規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又如《刑法》規定:”對任何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此外,憲法和基本法還在程序法上規定了具體保障”平等原則”實現的制度,如公開審判制度、回避制度、辯護與制度等等。

三、儒家的治國主張對中國法治建設的啟示

中國是一個有著數千年封建專制和”人治”傳統的國家,在這樣的國度里建設法治國家,除有甄別地吸收西方法治成功的經驗外,還必須以傳統為依托。因為傳統法律體系中不僅凝聚著民族文化的精華,而且在一定時期、一定范圍內,傳統是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無法任意改動。事實證明,凡是具有傳統依托的法律制度變革,在實踐中往往能取得較為顯著的成果,相反,缺乏傳統依托的改革往往比較艱難,有的甚至流于形式。那么,儒家的治國主張給予我們哪些啟示呢?

首先,儒家特別強調當權者以身作則,并當然內含有要求當權者守法的意蘊,這對于各級領導干部廉潔從政、依法辦事有借鑒意義。各級領導干部都是由人民制定的法律賦予權力來為人民服務的社會公仆,他們必須按照法律和人民的意志辦事,廉潔奉公,勤政為民,時時事事處處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否則,違法亂紀,貪污腐化,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人民的譴責。

其次,儒家特別是其代表人物孔子特別注重道德教化,其”德治”觀念內含有重視精神文明建設特別是道德建設的意蘊。當前,由于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致使一些社會領域中道德失范,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個人主義滋長;謀求不義之財,貪圖不法之財,假冒偽劣、欺詐活動已成為社會公害;腐敗現象在一些地方蔓延,黨風、政風、社會風氣受到很大損害,而且這種現象已侵蝕到我們的執法、司法隊伍之中等等。長此下去,勢必損害國家的健康肌體,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同時也會擾亂法治秩序。為此,我們可以從儒家特別是其代表人物孔子那里得到一些有益的啟示。如孔子提出的”富之”、”教之”理論,即在強調要使人民富足的同時,還必須對人民進行道德教育。可以說,中國的現實法治的建設決不能離開道德體系的建設、精神文明的建設。法治不但需要權力的支持,而且更需要道德的支持。

參考文獻:

[1]論語·為政[M].

篇2

[關鍵詞]弱者身份保護時代意義

現代社會摒棄出身、地位等身份差別,倡導基本人權,使國家權力借助法律上之抽象人格制度,對人施以平等保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深入人心,成為一國民主法治和人權保障的標桿,極大地推動了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但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和人類生活的日漸深化,催生了平等表象下處于劣勢的弱者,并逐漸泛化成法制社會平等主流中勢不可擋的暗潮,日愈呼喚著法律保護天平的傾斜!"進步社會的運動,迄今為止,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①,弱者身份這一具體人格的出現,是動搖了近代以來法律維護平等的基礎,還是法律適應現實生活需要的因應之舉?對此我們應有理性的認識。

一、弱者身份的含義與特點

強弱的分化是社會發展的結果,而弱者保護則是現代文明以人為本的體現。在法律領域倡導弱者保護,應以界定弱者身份為其邏輯起點和核心。法律以一定社會關系為調整對象,強者與弱者相對稱,因此針對現實生活中情形各異的弱者,筆者認為可將其含義界定為"特定社會關系中處于劣勢的一方",其含義有二:(一)弱者身份并非與生俱來,它是公民參加到某一特定社會關系中才享有的或者某種身份是公民所特有的,但并非該公民參加所有社會活動都受到這種身份的保護,只有在特定的社會關系中這種身份才具有法律上的意義;(二)劣勢的考評應是客觀且貫徹始終的。這里有兩個衡量標準:1、處于劣勢的一方不擁有足夠與處于優勢的一方相抗衡的力量,也可以說在相抗衡中處于劣勢的一方相對于處于優勢的一方是收益遞減、成本遞增的,并最終導致零收益甚至負收益;2、處于劣勢的一方與處于優勢的一方彼此的地位是不可互換的,也可以說這種互換在現實中不具備條件或將導致其所處的社會關系完全改變。

弱者這一具體人格,是法律在以抽象人格對全體社會成員實行一體保護基礎上考察現實生活,旨在維護社會實質正義的制度安排。弱者身份的出現,決不是重蹈等級身份的覆轍,它源于現代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具有自身的特點:

1、身份的多重性。現代社會生活的復雜性使個人可同時擁有多重弱者身份,如個人可同時作為消費者、婦女、老人存在;而等級身份則具有單一性,個人無法逾越等級差別而享有不同等級的身份。

2、身份的法定性。弱者身份的取得源于法律的保護性規定;而等級身份的取得具有原生性,一個人的出身往往決定了其一生的身份。

3、身份的移動性。弱者身份因法律規定要件的滿足而享有,因要件的缺失而喪失,具有階段性,往往不為某一特定人所終身享有;而等級身份則具有固定性,從一出生個人的身份往往就確定下來,并可因繼承轉移給后代人。

4、身份的例外性。現代社會以抽象人格、實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無身份區別保護為一般,弱者身份的提出,是這種一般的例外,其適用有著嚴格的法定條件;而等級身份則是身份社會的普遍現象,全體社會成員都具有某種身份,并因身份的不同形成權利義務不一的等級②。

5、身份的獨立性。現代社會強調個人獨立,弱者身份的獲得使特定的個人享有法律規定的特權維護自身權益;而等級身份則具有依附性,個人始終被視為特定團體的成員,"他所應遵守的規則,首先來自他作為其中成員的戶主給他的強行命令"①。

6、身份的社會性。弱者身份的界定是為了使法律傾斜對弱者的保護,體現社會實質公平;而等級身份的界定則源于家族倫理關系,是為了維護等級差別和上層等級的特權。

二、弱者保護法律實踐的時代意義

(一)對傳統民法三原則的時代"沖擊"

民法是"經濟關系直接翻譯為法律原則的法律,是以法律形式表現了社會經濟生活條件的準則"②。作為私法領域自由表征的民法在反封建歷史進程中確立了所有權絕對、契約自由和過錯責任三大原則。由于三大原則是在解除人之身份、地位束縛,把人抽象化為平等的存在,從而有利于國家法律一體保護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因而三大原則適應了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和崇尚自由平等的民眾的心理需要,逐漸成為私法領域的三大支柱。但弱者身份的提出,沖擊了三大原則建立的基礎,使民法價值取向逐漸由形式公平向實質公平演進:

1、對弱者的重視使民法中以身份立法的規范日漸增多,沖擊了強調人之抽象人格平等、注重行為立法的民法主流。如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出現;

2、對弱者的保護使民法拓展弱者的權利,限制財產權的行使,沖擊了遵循所有權絕對、權利義務相一致的民法傳統。如遺產繼承中對胎兒應繼份額的保留,公司法中累積投票制、股東代表訴訟等一系列旨在維護小股東權益的制度,保障民事實體權利實現的民事訴訟中對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當事人財產的裁定先予執行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對消費者權利和經營者義務的專章規定;

3、對弱者的保護使國家力量介入經濟生活,合同強制性條款增多、沖擊了契約自由、國家不干預市民生活的民法傳統。如勞動合同中勞保條款的硬性規定,個人勞動合同標準不低于集體合同標準,格式合同中不利于弱者的免責條款的嚴格限制及在合同解釋存在兩種以上可能時,選擇有利于弱者的一種的規定;

4、對弱者的保護使民法引進了無過錯責任作為過錯責任的補充,沖擊了責任自負的民法傳統。如產品侵權中嚴格責任的確立,特殊侵權中舉證責任的倒置。

(二)對刑法理性的情理"補充"

長期以來,刑法以嚴刑峻罰、鐵面無情的理性著稱于世。在現代社會它更以限制人之自由、剝奪人之生命的威懾,成為懲治犯罪、保證社會長治久安的最后的堅強盾牌。弱者保護的滲入,使刑法保持威懾的同時揉入了人性的溫情,在懲罰罪犯的過程中完成對罪犯的思想改造,也激發了人們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自覺性,從而為社會長治久安奠定了情理交融的刑事法律基礎,這可體現于:

1、法律援助制度的設立使沒有委托辯護人的盲、聾、啞的被告人、未成年人或可能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及無錢支付律師費用的當事人能獲得具有專業知識與經驗的律師的協助,在與處于優勢的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的對抗中維護自身權益;

2、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制度的設立及承擔責任條件的相應寬泛標準,有效鼓勵了處于劣勢的公民與罪犯做斗爭的積極性

3、保障刑法目的實現的刑事訴訟法中律師提前介入的規定,彌補了被束縛自由的犯罪嫌疑人無從收集利己證據、維護正當權益的缺陷,無罪推定的確立和類推制度的取消避免了處于強者地位的司法機關的不公正處理,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定罪量刑上法定、酌定情節的考慮和綜合地區發展水平確定財產犯罪定罪量刑數額,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在守法的范圍內有了情的韻味,契合了犯罪人的主觀惡性程度,有利于對他們的懲罰改造;

5、訴訟活動中對附帶民事訴訟損害賠償審判的同時進行和對犯罪分子判處罰金、沒收財產時,民事賠償費用的先行支付都體現了在國家制裁違法犯罪過程中對受犯罪行為侵害的受害人的照顧與保護。

(三)對行政法國家本位的"挑戰"

國家權力來自人民的授權,自從國家成立以來,探討如何在有效的范圍內合理地運用國家權力,一直是行政法的核心內容。權力不受到制約,必將產生腐敗,但個人無法與國家相抗衡。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以行政指令支配全社會的人、財、物,個體利益被國家本位的價值取向所抹殺。市場經濟條件下,還國家權力"來自于民,服務于民"的本來面目,協調國家利益與個人利益,在為國家權力制定合理的運行規則過程中調整行政權力高高在上的態勢則是現代法治國家的應有之義,體現在行政法的變遷上,可歸為:

1、國家賠償法的出現,承認國家作為侵權賠償的主體,使在國家權力運行過程中受到損害的民眾的利益得以恢復;

2、賦予行政管理相對人行政復議權,復議的范圍不僅包括具體的行政行為,也包括抽象的行政行為,更為全面地維護了處于弱者地位的民眾的利益;

3、設立行政訴訟程序,強制行政機關承擔舉證責任,使民眾不僅有了民告官的途徑,也有了打贏官司的保障;

4、強調政務公開,提高行政權運行的透明度,聘請社會監督員,加大行政監督力度,極大避免了行政權的黑箱操作和濫用,有效保障了處于弱者地位的民眾利益。

三、弱者保護的時代要求

弱者的出現根源于現代物質生活條件,包含著因社會生活團體化,經濟實力雄厚的壟斷組織大量涌現;因科技迅猛發展,社會化大生產和全球統一市場的形成、深化;因國家力量日益增強而制衡相對失調所導致的個人在社會生活中擁有的對抗力量相對下降等諸多原因。弱者的劣勢可表現為(一)經濟劣勢,如普通消費者與財力雄厚的大企業集團;(二)專業技術劣勢,如消費者與產品制造商對產品技術性能的了解,儲戶與銀行對假幣的辨認技術;(三)信息劣勢,如普通股民與證券交易專業人員,小股東與擔任公司董事的大股東;(四)權力配置、行使劣勢,如公民與政府職能部門;(五)組織關系劣勢,如受雇傭者與用人單位;(六)智力、體能劣勢,如未成年人與成年人,老年人與年輕人,女性與男性;(七)地區劣勢,如經濟不發達地區公民與經濟發達地區公民,不享受優惠的地區的公民與享受優惠的地區的公民。隨著新世紀的到來,知識經濟日益占據主導地位,社會生活不斷深化,除原有的強弱者優劣勢繼續存在并在表現形式、對比力度等方面發生變化外,必然會出現許多新類型的弱者,如在網絡領域,在公害領域。因而如果說新世紀的到來是人類更為進步的時代,那么這其中必然包括著基于社會實質公平對弱者的傾斜性保護。這種保護不僅意味著應盡可能全面地為現實中的弱者提供暢通無阻的法律救濟途徑,而且也意味著通過法律救濟途徑,弱者能及時地獲得無論在保護廣度還是深度方面都足以彌補其劣勢的救濟。"法的關系根源于物質的生活關系"①,對于立法者而言,要洞察現實生活中強弱對比的變化,及時界定弱者群體的范圍,形成有效的保護措施,付諸立法實踐;對于執法者,要全面地執行法律,使弱者保護的法律規定得以實現;對于司法者,要正確把握弱者的含義,未有規定的法律漏洞,應運用公平原則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權,盡量維護弱者的利益。在我國的法治實現過程中,弱者保護應當也必然成為立法與司法的重大課題。

(作者單位:廈門大學法學院)

①(英)梅因:《古代法》,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第97頁;

②梁治平:《身份社會與倫理法律》,載《法辨——中國法的過去、現在與未來》,貴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9頁;

篇3

一、法制傳統與現代法治關系的思路把握

(一)法律傳統的內涵

法律傳統作為一種社會事實,存在其客觀的歷史必然性,它與傳統法律既相區別又相聯系。法律傳統體現了從過去沿襲傳承到今天還在發揮作用的某種法律精神與法律文化,作為具有深遠影響的精神性因素,它經久不衰,成為現代人們法律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但傳統法律卻是人類社會歷史進程中所建構的法律制度及所形成的法律規范,是過去特定時間限度內客觀存在的法律文化,而在現代條件下它作為一個整體已經不復存在。

(二)法律傳統的深遠影響

隨著社會的不斷演進變化,法律傳統逐漸形成為一種歷史文化力量,深深地扎根于普通民眾的法律意識、心理、觀念習慣和行為方式之中,成為社會成員信仰和認同的載體。所以,法律傳統不僅構成了新社會法律發展的歷史起點,影響著當下社會法律發展的各個領域,而且制約著一個社會法律文化的長期發展進程,有形或無形地左右著該社會法律的未來走向。

(三)對傳統法律文化與現代法治共通性的探究

從法律的可移植性來看,在法律文明包含著一些一般性和具有普遍意義的要素,從法律文明的共通性來看,法律制度作為人類文化的形式之一,彼此間進行相互交流、融合和移植是可能的。因此,既不應忽視不同法律文化之間的差異,也要關注它們基于人類共性的相通性,并努力在人類文化的差異中尋求各種可能的互補,最終經由理解和化解而達于會通。法制現代化是以現代法治社會為價值取向的過程,反映了現代法治價值不斷擴展的趨勢。

二、傳統法律文化與現代法制的融合

(一)和諧價值取向下的糾紛調解機制

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學基礎上,在傳統中國人的世界觀中,人的領域和自然界領域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古人對自然的總認識便是和諧。中國現行法律體系中。對于民事案件、輕微的刑事案件,無論是立法還是司法實踐,均傾向于調解解決。由于調解機制可以為當事人節約糾紛解決的成本,減輕當事人以及司法部門的訟累,又可以防止矛盾激化,有利于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和人際關系的和諧。關系作為一種文化現象,能夠產生出對商業交易尤為重要的信任感和減少風險的作用,因而成為在經濟發展中起著積極作用的“社會資本”的寶貴部分。當代中國所獨創的人民調解制度甚至還在世界上贏得了很高的聲譽,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甚至在1980年9月擬定了《調解規則》草案,中國人獨創的人民調解方式已被聯合國法律組織接受為綜合治理的指導原則之一。

(二)通過加強人權的保障。實現現代法治與傳統法律文化的融合

篇4

現代服務業是指依托現代信息技術發展起來的,信息、知識和技能相對密集的服務業,特別是指服務業中最具活力的,在產前、產中和產后為生產服務的生產者服務業。而現代制造業則是指能夠不斷吸收國內外高新技術成果,并將先進制造技術、制造模式及管理方式綜合應用于研發、設計、制造、檢測和服務等全過程的制造業。

目前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之間的邊界越來越模糊,二者之間逐步建立了一種相互作用、相互依賴、共同發展的動態內在聯系,顯現出融合發展的趨勢。現代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的融合發展體現了制造業和服務業之間更深層次的專業化分工,既可以提升企業的專業化水平,讓企業集中力量于自身的核心競爭力,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產出質量,又可以促進企業充分利用各種社會資源,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實現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之間的相互支撐和協調發展。

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融合發展的形式

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融合發展更多地表現為服務業向制造業的滲透,特別是與生產過程相關的生產業直接作用于制造業的生產流程,其融合發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層次:

(一)企業內部的融合發展

隨著現代服務業和制造業的快速發展,許多企業的制造和服務功能已逐步融于一體,作業管理也從制造領域延伸到了服務領域,一些企業已經逐步從以制造為中心向以服務為中心轉變。在許多著名的公司中,由于其服務業在產值和利潤中所占比重越來越高,因此很難判斷它是否還是一個制造企業,還是應重新劃分為服務企業。

(二)產業鏈上的融合發展

在現代制造業中,產品真正處于生產制造環節的時間只占很少部分,大部分時間處在研發、采購、儲存、運輸、銷售、售后服務等階段,而這些階段正是現代服務業的覆蓋范圍,服務業的效率對整個產業鏈條的效率影響越來越大,產業鏈條的運轉更加依靠現代服務業,二者在產業鏈上逐步融合,既促進了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和壯大,又使現代制造業能夠集中可以動用的各種資源發展其核心業務,不斷提高運營效率。

(三)區域內的融合發展

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的融合發展也就是其在特定地域內的集群化發展。目前,我國已經進入產業集群與產業競爭力密切關聯的階段,長三角、珠三角和其他一些地區已出現產業集群現象。在推進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融合發展的過程中,產業集群將是一種有效的生產組織方式,要將金融、保險、物流、培訓等生產業與制造業緊密結合,緊密圍繞在制造業的周圍,構成產業集群的服務支撐體系,推動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的融合發展。

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融合發展的態勢

(一)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融合發展成加速趨勢

一方面,現代制造業非主營經濟活動的外包帶動了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如制造業營銷網絡的形成過程就是聚集營銷人才、進行產品研發、產品運輸與儲存、廣告、保險、會計和法律服務等開發市場的過程,在這一過程的每一環節都伴隨著新的服務需求。另一方面,現代服務業加速向現代制造業生產前期的研發、設計,中期的管理、融資和后期的物流、銷售、售后服務、信息反饋等各個環節滲透,現代制造業內部逐漸由以制造為中心轉向以服務為中心。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的關系正在變得越來越密。在現代制造業的中間投入中服務的投入大量增加,制造業的部門功能也日趨服務化。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許多原來的制造企業通過大規模的進入或兼并現代服務業來整合其原有的業務,從而使其能夠為客戶提供從硬件到軟件、從銷售到咨詢的全套服務。

(二)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的融合主要發生在大城市

在我國,大城市往往是高新技術的密集區、現代制造業的集中區、體制和機制的創新區。同時,大城市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載體,現代服務業也主要集中在大城市。究其原因,因為現代服務業的需求者——現代制造業,主要分布在大城市;現代服務業和制造業發展所需要的關鍵生產要素,主要是先進科技和專業人才,也正在流向城市;另外,大型城市良好的制度環境也為現代服務業和制造業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服務業的規模對當地的市場容量依賴性很強,人口規模和密度是決定城市服務業比重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向大城市集聚是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的融合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趨勢。

(三)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融合發展體現出國際化特征

伴隨著現代制造業的全球化發展,現代服務業也相應地表現出越來越突出的國際轉移趨勢。現代服務業的國際化轉移主要通過以下形式來實現:項目外包。即把企業的一些輔助型的非核心業務委托給國外其他公司;跨國公司業務離岸化。即跨國公司將一部分服務業務轉移到人力資源等成本較低的國家;一些與跨國公司有戰略合作關系的服務企業,如物流、咨詢、信息服務企業,為了能夠為跨國公司在新興市場國家開展的新業務提供配套服務,而將服務業進行國際轉移,或者是服務企業為了開拓東道國的服務市場和開展國際服務貿易而進行服務業國際轉移。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的國際化自然導致其融合發展具有著國際化的顯著特點。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融合發展所面對的主要問題

(一)生產要素整合和利用能力較弱

一個企業乃至一個產業的競爭力取決于它整合和利用生產要素的能力,整合和利用生產要素的能力強,就會形成競爭優勢。從整體上來說,我國的生產要素并不是很豐富,但在一些地區,特別是一些大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生產要素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集聚,已經具有很多好的生產要素。但是,我國生產要素的整合和利用能力相對較弱,各種優勢未得到充分發揮,資源利用不足,影響了產業集群的發展,不利于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的快速融合。

(二)服務業未形成完善的服務體系

目前,我國服務業發展仍然存在著總量不夠大、發展不夠快、整體結構不優、總體水平不高、競爭力不強等問題,特別是產前研發、設計,產后物流、銷售、售后服務、信息反饋等發展不充分,未形成完善的服務體系,影響了企業的競爭力的提升。例如,根據世界銀行的估計,目前我國社會物流成本相當于GDP的18%,而美國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就已低于10%。該比例每降低1個百分點,我國每年就可降低物流成本1000億元以上。缺少完善的服務體系對現代制造業的發展以及其與現代服務業的融合都存在著很大的不利影響。

(三)產業配套和服務條件欠佳

產業配套和服務條件對于一個產業的發展是至關重要的。如果一個地區產業配套和服務條件優越,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融合的程度高,企業的運營成本就會相應較低,就會吸引外部廠商前來投資設廠。但是,在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中產業配套的整體水平還比較低,如很多企業附近缺少配套廠家,導致很多零部件或半成品需要遠距離輸入,增加了生產成本,既不利于制造業、也不利于服務業的發展。

我國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融合發展的途徑

(一)有效推動業務外包的發展

現代服務業的成長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業務外包,企業業務外包造就了各種新的服務業態,乃至占國民經濟較大比重的生產者服務業,大力推進了服務業的發展,同時也使得現代制造業能夠增加使用服務中間投入,實現產業鏈重組,改變過去的“大而全”和“小而全”的組織結構,通過外包方式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在分工深化的基礎上實現規模經濟。從而,促進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的協調、互動發展。在我國現階段,業務外包發展仍然較為緩慢,究其原因,既有發展水平方面的,更有體制政策和經濟環境方面的,因此,需要多管齊下,有效推動業務外包的發展。(二)大力完善服務支持體系

經濟全球化條件下的國際競爭,不僅是現代制造業之間的競爭,同時更是現代服務業之間的競爭。如果現代服務業的效率不能盡快提高,會對現代制造業的發展產生負面影響。因此,應從發展產業鏈的角度來完善服務支撐體系,推動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的融合。

完善服務支撐體系,一方面要設法提升公共服務的水平。公共服務具有公益性和非盈利性的基本特征,通常由政府提供,它是居民生活、產業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公共平臺。對于包括現代服務業與現代制造業融合在內的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來說,完善公共服務具有重要的意義,公共服務不僅將降低融合的成本,而且將有力地推動融合發展的進程。目前的經濟環境中仍較缺乏高質量的公共服務,必須要以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為目標加快政府職能的轉變。

另一方面,完善服務支撐體系要大力發展金融保險、商用房地產、教育培訓、研究開發、物流、信息服務、工程和程序設計、會展等各種形式的現代服務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促進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的融合。

(三)培育和發展產業集群

要充分認識產業集群在現代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積極實施集群化發展戰略,通過培育創新型企業,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積極發展園區經濟,形成良好的區域發展環境;發展重點產業的上游、下游相關產業,增強配套能力,提高產業鏈的競爭力;消除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的障礙,為企業和產業依據市場規則向某些區域聚集創造條件;積極引導和鼓勵同類產業集群化發展,形成規模和特色。產業的集群化發展對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壯大提出了迫切要求,也提供了現實可能,必將對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的融合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

(四)加速信息技術的應用和發展

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的融合必須建立在信息化這個平臺之上,隨著信息技術應用的深度和廣度不斷延伸,融合度會越來越高。無論對傳統制造業的信息化改造,還是以信息化帶動和發展現代制造業,都深刻地體現了信息技術在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融合發展過程中的“粘合劑”作用。信息技術在為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融合發展提供技術平臺的同時,也有助于解決產業融合中的制度障礙。

(五)改善創業、投資和發展環境

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的融合發展需要一個良好、寬松的環境。所以,政府要轉變職能,增強服務意識,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放松經濟性管制,減少審批環節,通過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規范自身行政行為;加強知識產權方面的保護工作,解決侵權行為屢禁不止的難題;加強誠信建設,培育良好的信用環境和市場經濟秩序。最終為企業的創業、投資和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從政策層面為現代服務業和現代制造業的融合發展提供最大力度的支持和保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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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教育是我國教育體系中的重要的組成部分,承擔著培養數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數以千萬計的高技能專門人才的任務,是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也是完善教育結構、建立健全教育體系的重要補充。《2003--2007年教育振興行動計劃》提出推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信息化,促進職成教育有更新的發展。遠程教育以其便捷性、實用性和高效率等特點,成為了各級各類教育機構探討、嘗試和研究的熱點:當前我國各級各類教育機構在遠程職業教育建設中,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積累了一些經驗,但從實際應用層面上來看,沒有真正融人到職業教育中去,還存在很多問題。

一、我國遠程職業教育的現狀

1.職業教育界進行的遠程職業教育實踐和研究

當前職業教育領域對遠程職業教育的實踐和研究還以探索職業教育界的硬件環境、數字化水平、師生的信息技能等為主,對于如何按照遠程教育的規律和原理,切實地組織遠程職業教育項目,有序地開展遠程職業教學活動,充分發揮遠程教育的優勢和特長,如學習支持服務體系的建立和教學質量的保障等還沒有考慮到。兩者只在師資和招生環節上有一些合作,在遠程職業教育實踐組織、管理和辦學上基本沒有交叉,并沒有深入到教學過程、教學內容和教學管理等內核的合作上。真正體現遠程教育本質特色的遠程教學管理、學習材料開發、學習支持服務、質量保證體系等都尚有待關注和真正實施。也就是說遠程職業教學應該包括“軟”和“硬”兩個方面。“硬”的方面是指技術、媒體和設備等,“軟”的方面是指理念、思路和策略等。“軟”和“硬”兩方面形成了遠程職業教育后續發展的兩條腿,只有兩腿都健全,路才能走得好走得順,但現實中更注重的是“硬”的基礎設施的建設,其它方面.特別是理念和方法的論證和探討,教學實踐等都沒得到全面開展,這是當前職業教育界進行的遠程職業教育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遠程教育界進行的遠程職業教育實踐和研究

一些電大利用已有的教育資源開展職業教育,力圖在職業教育中發揮自己遠程教育的多年實踐經驗和教育資源。當前開辦了高職學院的電大基本上是以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形式在運作著,即老師和工作人員們既處理電大遠程教育這邊的工作也兼做著高職學院的工作,但實際上由于電大的教師和管理者對職業教育的認識和理解尚不夠深入,對開展職業教育的準備不足,對職業教育所面向的具體行業和企業的人力資源要求沒有清楚的把握,當前電大的高職辦學基本上以借鑒電大系統已有的辦學而開展的。課程的設置仍以學科邏輯關系為主線,與職業的實際需要和職業教育人才培養“定制化”要求的對應并不明顯,技能實踐方式和安排與職業實操要求間也還存在距離。職業教育的特色沒有被彰顯出來。

各試點院校開辦的遠程教育和培訓項目,多是根據院校本身依托的行業和對該行業所需要人才多年培養經驗及教學資源積累的基礎上開展的,由于脫生于普通高等教育的課程,培訓還是以課程教學為主,注重知識的系統性和邏輯性,而面向從業第一線的實際操作還沒能被放到第一位上來,因此這些遠程職業培訓課程的學術性較強,而與行業從業所需要的實踐有一定距離,嚴格意義上更應該是一些在職進修課程,職業技能教育的特點并不突出。

各種教學機構和企業利用自己的資源向社會和企事業等提供遠程培訓項目和課程:這一類型遠程職業培訓活動的開展多是各教育機構利用自己的專長和優勢,根據人力市場的需要,面向各級各類的職業技術資格考證開設的,目的性和針對性較強:但由于對實踐技能環節的培訓過程和學生技能掌握情況的評價等尚沒能做到以用人市場的需要為導向的定制化,因此對考證外的實際職業技能培養效果尚有待考證。

我們可以了解到,現在職業教育界和遠程教育界都根據自己對職業教育和遠程教育的理解開展遠程職業教育的實踐,但由于雙方都僅對自己熟悉的領域有深入了解,而分別對遠程教育和職業教育都沒有深入的研究和理解,因此讓遠程職業教育出現要不就“不遠”,要不就“不職”的現象,沒能使職業教育達到如虎添翼的效果。

二、我國遠程職業教育實施中須解決的主要問題

(一)加強遠程職業教育相關理論的研究

遠程職業教育是一種新的教育形態,在教學和管理上有一些新的要求和特點。遠程職業教育既要借鑒遠程教育的理論方法,同時也要遵從職業教育的特點和規律,重視發揮兩方面的特點和優勢,才能發揮出其本來應有的作用為了能使已經開展了實踐和將要開展的實踐活動能夠科學地、可持續性地良性發展,應該在遠程教育和職業教育理論方法的有機結合下,開展對遠程職業教育教學和管理的理論研究。否則,在教學和管理中還是“穿新鞋走老路”,不會遵循遠程職業教育的實踐規律來進行。

(二)制定遠程職業教育的相關評價標準

標準對于現代社會的任何系統都是最重要的。當前.我國教育信息化技術標準研制工作正在進行并已經陸續頒布了一些標準,但沒有將遠程職業教育評價標準研究納入教育信息化標準體系之內,這無疑將影響遠程職業教育的發展,出現了對遠程職業教育教學和管理認識不足的情況。遠程職業教育的實施目標是其實踐最基本的指引。遠程職業教育的實施應該是以促進職業教育信息化為目的,還是以提高職業教育的層次和擴大職業教育的規模為目的,還是以滿足經濟和產業發展的需要為目的,決定了遠程職業教育實施的模式、過程和途徑,會讓遠程職業教育走向不同的方向,因此應對遠程職業教育的相關標準有個清楚的界定。任何實踐在明確目的后才能有正確的實施方案。由于職業技術教育的各級各類學校并沒有開辦遠程教育的經驗,同樣遠程教育院校也大多沒有進行職業教育的經驗,雙方應該如何結合,如何發揮各自的優勢實施遠程職業教育將由既定標準來決定,也才能達到有的放矢和相得益彰的效果。

(三)探索有效的遠程職業教育教學模式

遠程職業教育教學模式與以往遠程教學模式有著很大的不同,需要專門的教學設計。現在有的學者在研究遠程職業教育教學模式的問題,如首都師范大學的楊卉、馬陸等人的認知學徒制教學模式。認知學徒制教學模式為遠程職業教育帶來新的發展空間和活力,同時也帶來了新的挑戰。它要求遠程職業教育的教師團隊不僅有一定的學術水平,更應具有豐富的專業實踐經驗,因此應由企業專家、學校教師組成教師團隊,該團隊應成為不僅擁有學術水平,也擁有實踐經驗的“雙師型”教師團隊。遠程職業教育中認知學徒制教學模式也處于研究摸索階段,遠程職業教育呼喚更多的有效的新的教學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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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立法角度看,我國市場法律體系尚不夠完善。從外因看,市場執法整頓環境也不盡如人意,主要體現在:社會上對工商機關依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還缺乏共識,地方保護主義和人情風的干擾頗多,一些部門因小利益驅動造成整個布局失控,損害全局利益,嚴重影響市場秩序。從內因看,工商執法干部的總體素質還不能完全適應大市場監管要求。我國“入世”在即,新的經濟領域,新的經濟主體、客體、交易行為不斷出現,市場經濟不斷發展,這就對我們工商機關市場整頓執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標準,但當前工商干部隊伍綜合素質還不能完全適應對大市場的監管要求,有相當一部分人由于自身政治素質、文化知識的制約,缺乏應有的法律法規知識和相應的專業技術知識,業務生疏、一知半解,工作拖沓、效率低下;對一些新領域中的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缺少敏感性、洞察力和判斷力,很難適應新形勢下市場經濟某些領域的監督和管理。同時,由于少數執法人員文化素質低,法律水平差,分析能力弱,監管辦法舊,也使得一些新領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得不到有力查處。有的甚至怕辦案(大案、新案),有怕辦錯案的顧慮,只圖得過且過,不求上進開拓。

在此次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中,我認為基層工商部門在措施和方法上應有所側重,以保證整頓效果。

(一)大力加強和提高工商干部的綜合素質

1.在整頓工作中,要著力提高工商干部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教育干部要有鮮明的政治立場和敏銳的洞察力、鑒別力;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熱愛工商工作,有忠于職守的主人翁責任感;要有千辛萬苦不抱怨、千頭萬緒不迷亂、千難萬險不退卻的精神。

2.提高工商干部業務素質,豐富其專業知識。首先是結合工商干部自身實際,通過強化業務培訓,進行系統的、全方位的、多樣化的輔導、學習,在培訓過程中把理論和實際操作有機地結合起來,真正夯實工商干部的業務功底。其次是培養干部廣博的專業知識。面對豐富多彩的市場行為,面對各種新問題、新現象不斷出現,違法手段不斷更新、更加隱蔽等形勢,作為新世紀的工商干部除了要通曉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外,還應熟悉一些WTO的基本法律原則、國外市場監管的執法模式、國際經貿規則,更應掌握現代市場經濟知識、金融知識、財務知識、計算機知識,從而提高新形勢下工商干部對市場經濟秩序的維護能力。

(二)探索辦案新模式,努力提高工商行政執法水平和質量

此次整頓工作中,要使執法監管在深度和廣度上有所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工商干部的辦案模式和技能,因此在執法實踐中要不斷總結經驗。筆者認為,更新辦案方式和技能不失為拓展執法新領域、確保整頓效果的一條切實有效的途徑。

1.要有決心和細心。工商執法所面對的是那些不法生產經營者。正因為不合法,所以其經營行為就更具隱蔽性、迷惑性;也正因為是不合法,不法分子就會不擇手段逃避處罰。這就要求我們干部要有“進行到底”的辦案決心和韌性,要有尋根求源,追蹤到底,敢于硬碰硬的精神。特別是在找線索、查證據時,要十分細心,學會尋找蛛絲馬跡,煉就一雙火眼金睛,在現場檢查時要注意觀察當事人的秋毫表現,以辨其說話之真偽。同時,在辦案實踐過程中要不斷積累執法經驗,對涉及的一些新領域案件可以虛心向行家請教,以盡快找到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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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高職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國家、各級政府在政策、資金、管理等諸多方面都給予高職教育巨大的支持,高等職業教育發展迅速,培養了大批技術型、應用型人才。與此同時,高職院校的學生社團建設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高職教育中社團發展呈現出了娛樂性強、成員流動快、專業性強、社團發展不均衡的特點,學生社團數量不斷增加、質量有了質的提升,社團的規模不斷擴大,社團的組織類型、社團的活動內容變得更為豐富多樣,成為高職教育的“第二陣地”,在豐富學生校園文化生活、拓寬素質教育途徑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高職院校社團“百花齊放”的發展態勢下,也確實存在著諸多的問題,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學生社團功能定位模糊,高職院校學生社團是職業教育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學校實施職業教育、豐富學生學校生活的主要載體之一,然而,從高職院校學生社團的發展情況來看,絕大部分的社團都是由學生自發組織建立的,學術性社團偏少,難以發揮出應有的作用,這與國外職業院校科技型、技能型社團占較高比例的情況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2)高職院校學生社團管理體質不完善,高職院校學生社團是學生自主活動、積極參與社會實踐的典型形式之一,但是,由于部分高職院校尚未建立完善的管理體制、機制,社團管理仍然比較混亂,社團活動、管理更多的是“個人能力”的表現;

(3)實踐技能型社團缺乏,職業教育與高等教育的主要區別是職業教育培養技能型、應用型的人才,而高等教育主要是培養科技型人才,這就決定了高職院校學生社團的建設、發展應該符合技能型、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實現的需求,現實是,高職院校的社團建設、發展更多地是注重學生的興趣與愛好,忽視了社團建設的“價值取向”;

(3)高職院校學生社團文化建設薄弱,“文化”是社團建設、發展的“軟實力”,文化價值取向直接決定社團發展的方向,由于高職院校學生社團建設缺少相應的思想理論的指導,總體上來看,學生社團的文化層次、文化品味不高,娛樂型、消遣型以及商業型社團的比例過高,這不利于高職學生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的形成,以上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地制約了高職教育中社團作用的發揮、社團的發展,必須明確高職教育中社團建設的定位,制定相應的社團發展策略,才能夠更好地發揮社團的育人功能,促進高職教育的快速發展。

二、促進高職院校學生社團發展的策略

高職院校學生社團是重要的學生團體組織形式之一,針對當前高職院校學生社團建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相應的策略,以促進高職院校學生社團的健康、穩定的發展。

(一)準確定位社團功能

高職院校學生社團是實施素質教育、文化教育的有效載體,堅持以“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理念作為指導,準確定位社團功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學生社團在促進高職教育快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發揮學生社團思想教育的功能,高職院校社團是高職學生實現自我成長、自我發展的重要舞臺,引導學生在組織、參與社團活動過程中,學會團隊協作、共同努力,培養他們的集體主義精神、奉獻精神,樹立服務意識,增強社會責任感、集體榮譽感,幫助高職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發揮學生社團職業素質拓展功能,職業素質教育、培養已經成為高職教育教育模式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高職院校學生社團也應該進行相應地變革、創新,充分利用社團、協會所創造的實踐機會,對學生進行職業素質教育,讓學生在活動過程中實現樹立職業意識、掌握基本的職業技能;發揮社團人文修養教育的功能,素質教育是高職教育中的重要內容,必須改變傳統的重技能忽視素質教育的教育方式,培養具有一定文化底蘊的技能型人才,將素質教育滲透到學生社團活動中去,在潛移默化中實現素質教育的目標。

(二)創新學生社團內部體制

高職院校要站在培養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合格接班人的高度去建設學生社團、發展學生社團,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移植到學生社團中,進一步完善學生社團內部體制建設。首先,高職院校要以“團隊管理模式”來指導、優化、重構學生社團的基本框架。學生社團是一個團隊,僅僅依靠個人的努力難以應對社團發展中遇到的各種問題,需要團隊成員的共同努力,激發學生社團內部成員的潛能,積極討論、大膽創意,,讓每位學生都能夠在社團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產生成就感、樹立責任感,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為社團的高效運作、快速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其次,高職院校要以“項目管理模式”優化資源分配。項目管理模式在學生社團發展中的應用,有助于優化學生社團的組織、計劃功能,使他們在社團活動中學會識別需求、建立計劃、組織實行計劃以及促進計劃目標實現的能力。最后,規范社團的審批、考核,改變當前單純的以興趣為出發點的建設方式,鼓勵社會實踐性社團的建設、發展,兼顧學生個體、學校、社會的三方利益,推進高職院校社團的健康、穩定的發展。同時,完善學生社團管理體制、機制,用制度去管理學生、約束學生,讓學生明白哪些社團活動是被鼓勵的,哪些社團活動是被禁止的,引導學生接受學校社團管理部門的領導、組織,規范學生的個人行為,獎懲分明,充分發揮社團在高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三)積極發展實踐技能型學生社團

社團為學生搭建了一個鍛煉自己的平臺,高等職業院校要利用自己的“品牌”優勢、在企業中的聲望,加強與企業、社會團體的聯系,為學生參與社會實踐牽線搭橋,將“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與學生社團建設、發展結合起來,建立各種各樣的實踐合作基地,將社團實踐活動由校內轉向校外,讓學生走向社會,充分利用社會的優秀資源,拓寬學生的視野、提高學生的認識,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社會主義服務理念,將理論知識學習與實踐能力學習有機地融合在一起,加速高職院校學生向社會人才的轉變。另外,高職院校社團的發展還必須要發揮教師的指導作用,探索社團發展中引入“雙師型”指導模式的可行性,比如,由校內任教老師來進行理論指導,由校外實踐知識豐富的老師來進行社會實踐活動技能的指導,加大對專業技能型學生社團建設、發展的支持力度,積極推進高職院校實踐技能型學生社團的快速發展。

(四)注重社團創業文化建設

高職院校要根據學生社團發展的特點、階段進行專業的指導,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社團建設理念,實施社團文化建設,提升高職院校學生社團的文化軟實力,特別應該加大對學生社團的創業文化建設的力度。隨著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不斷完善,學生畢業總量、質量都不斷提高,高職院校學生面臨著巨大的就業壓力,在學生社團中強化創業文化建設,營造良好的創業氣氛,幫助學生制定未來的創業計劃,激發他們創業、創新的激情、熱情,有助于奠定高職院校畢業生創業的堅實基礎。學生社團創業文化的建設是一個系統的、重復的、復雜的、螺旋式上升的過程,需要經過長期的文化沉淀,以各種形式的實踐活動、技能比賽為平臺,引導高職學生樹立正確的創業意識、就業觀念,培養他們的創新精神,注重自身專業技能水平的提升,最終引導每個社團形成自己的創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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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社會基礎和主要特點

(一)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社會基礎

1.小農經濟

在古代中國,小農經濟一直占據著統治地位,小農經濟的主要含義就是一種高度依賴自然時令以自給自足為生產目的的一種生產方式,在小農經濟的生產方式制約下,人們世代往往生活在一個地方,很少遷徙,在這樣一種情況下,很容易形成中國的家族制度。小農經濟一直占據著統治地位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古代社會長期實行重農抑商政策。因此,中國國內從未形成統一的市場,商品經濟極不發達,各地商業習慣不一,未形成統一的商法規則,反映市場經濟運行一般規律的法律文化從未產生。顯然,在這樣的經濟制度下,中國古代不可能形成相對成熟的私有財產關系與個人權利觀念,更無法形成發達而且獨立的私法體系。

2.宗法社會

原始社會時期,氏族公社作為人類最初的社會組織形式,所維持的是一種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群體生活。后來,當文明開始產生的時候,由于種種特殊的原因,中國并沒有出現世界文明的多數地區以血緣氏族組織的瓦解為文明產生的代價的情況。不僅如此,原有的血緣關系非但沒有被拋棄或削弱,反而得到保留和強化。雖然西周的宗法分封制在隨后的歷史變遷中衰落了,但是以血緣家族為基礎的宗法家族社會并沒有隨之消失。中國傳統的宗法家族社會性質,說明了中國傳統社會作為一個共同體,是建立在親密的血緣關系基礎之上的。宗法制度的本質是家族制度的政治化,導致了“家國同構”的格局。家國同構是指家庭、家族和國家在組織結構方面的共同性。中國的國家結構一直有著很深的家族結構的印記。

3.專制王權

中國自進入階級社會直至清朝末期,在政體上都是不同程度的君主專制。君主擁有的世襲的皇權,“口含天憲”。漢代大儒董仲舒有云:“古之造文者三而連其中謂之王。三畫者,田、地與人也,而連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與人之中以為貫而三通之,非王者孰能當之。”因為在儒家傳統倫理文化中,對通天地人于一身的“王”而言,對其進行制約非但不合理,而且有悖于道德倫常。所謂“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對君力的任何限制、毀損,都是對上天的大不敬。

4.倫理道德

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以儒家倫理為內核,產生并服務于自然經濟和宗法社會,是傳統倫理統領下的法律文化。倫理道德不僅始終貫穿于中國傳統文化的發展進程之中,與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相伴相隨,而且在傳統法律文化中居于支配的至高無上的地位。在價值取向上,儒家倫理道德精神取得了對法律的支配地位,成為法律的最后根據;而在內容上,倫理道德也與法律渾然一體,倫理道德即是法律,法律即是倫理道德。在這里,法律充其量也只不過是可以被用來全面執行道德準則的工具而已。

(二)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主要特點

1.在法律觀念文化上,強調“禮法合一”,“德主刑輔”,而“禮”作為一種差別性的規則體系,被奉為治國之道。其中,古代中國過分地強調刑法與刑罰的作用,而忽視了法的預防功能。而且將法讓位于倫理道德,使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以至于道德成為社會的主要調整性手段,法律只是對道德起輔的作用。

2.在法律制度文化上,強調國家權力本位,皇權至上,權大于法,法律受權力的支配與制約。其表現為:首先,在立法上法自君出,君主為最高法權淵源;其次,在司法上行政長官兼有司法職權,司法與行政合一;最后,在法律結構體系上,表現為公法與私法不分,訴訟法與實體法不分,形成了以刑法為核心的單一的、封閉的法律體系。

3.在法律心理文化上,息事寧人,平爭止訟的法律心理普遍。一方面,“天人合一”的哲學基礎造就了中國傳統法律文化追求秩序和諧,從而帶來無訟的法律心理。另一方面,以家庭為本位的中國傳統社會,注重人的社會義務,而忽視個人的權利;重視集體、大局的利益,使得個體成員的訴訟必然會受到社會、家族和家庭觀念的抑制。

二、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對現代法治的消極影響

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曾有過輝煌的歷史,內容豐富,其中包含著很多優秀的成分。但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由于自然經濟的高度發達、高度集權的君主專制政體和宗法制的社會組織結構,與以商業文明為基礎的西方“私法文化”不同的是,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總體上呈現出極端國家主義的公法文化和私法規范極端落后的特征,本土資源中反法治的成分是主要的。主要表現在,一方面中國古代歷代統治者都奉行“重農抑商”的政策,中國國內從未形成統一的市場,商品經濟極不發達,各地商業習慣不一,未形成統一的商法規則,反映市場經濟運行一般規律的法律文化從未產生。另一方面,在封建極權統治下,人們恪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嚴格的等級觀念,法律僅僅是統治者手中馭民的工具而已,難以形成現代法治所要求的民主、平等、自由、人權、私權神圣、權力制衡等觀念。

(一)等級特權觀念與“官本位”思想

中國傳統文化中一直占主導地位的是儒家文化。“重禮輕法”是儒家法文化的核心,而“禮”是重尊卑貴賤的。儒家認為社會的安定來自于秩序,社會需要劃分等級以形成秩序。而這種秩序要以“禮”為規范,以刑為強制手段來達成。等級制度在法律領域的反映是法律規范的宗法等級化、平民百姓與貴族官僚之間的不平等、官僚貴族擁有法律特權。“尊卑上下”的等級特權觀念是一種是腐朽落后的倫理觀念。這種不平等的等級法是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現代法治精神截然對立的。等級特權觀念經過長期的積淀已形成為一種頑固的傳統力量,至今有著不可低估的影響。將會長期影響到我國法治現代化的進程。“官本位”是與等級思想相伴而生的。當前,中國人的意識里“官本位”思想還是根深蒂固的,法律只是權力統治的工具。在這樣的社會里,“權大于法”是一種我們不愿看到但又不得不面對的客觀現實。

(二)“重德輕刑”的思想

儒家自孔孟始,就推崇“仁政”,“禮”被視為治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統治方法,它的地位和作用遠在法律之上,甚至常常以“禮治”代替“法治”。在立法模式上,封建社會長期以來實行的是“民刑合一”模式,在禮德和法刑的關系上,禮德為本,法刑為末;禮德為長久之術,而法刑為一時之用,禮、法、德、刑的價值關系即是“德主刑輔”。但重德必重教化。在孺家看來,教化可以“防患于未然”,可以起到嚴刑峻罰所不能起的作用。但德主刑輔的說教卻往往產生輕視法律的副作用。依靠人的善良自覺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是立法者內心深處難以割舍的美好情結,但這是道德型人格,與法律型人格的目標相去甚遠。

(三)“重義輕利”和“義務本位”觀

孔子曾說:“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孟柯更反對“革革為利”。其目的都在于防止剝削者內部互相爭奪,特別是防止勞動人民為捍衛自己的勞動所得或奪回自己的勞動果實而反抗剝削者。“重義”,就會因受義影響而淡化法的作用,進而形成一種“義務本位”;“輕利”,就會使人們漠視甚至放棄自己的權利”。這種義務本位,強調個人對家庭、社會和國家的義務,在法律條文上多禁止性規范,而少權利性規范,忽略人的獨立人格、自由、尊嚴和利益。義務本位無法激起個體守法和護法的主動意愿。其后果,就是壓抑了人們的權利觀念,有礙法律思想的發展。實行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就是要喚起人們的主體意識、公民意識和權利意識,就是要使權利本位在人們的法律觀念中占據中心位置。

(四)人性哲學中的“人性善”主張

依中國儒家文化,實現和支配這個世界的基本力量是道德,憑借道德的自律可以達到個體和群體的和諧。儒家人生哲學從人性善的角度,認為“仁義禮智”是人有別于禽獸的天生秉性,只要本心“善”,擴充便可以“人人皆可為堯舜”。因此,通過個體內在的道德修養,就可以達到“仁”的境界。這是一種道德理想主義,即強調人的內心修養,依靠人的善良自覺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而西方的現代法治所建立的基礎是西方歷史上影響甚深的“性惡論”。是基于對道德在現實生活中常常感覺到無能這一事實的確認,是基于對人性的有限性、不確定性、人性的陰暗面的深刻認識之上的,因此,社會全體成員都應當受法律的約束,這是現代法治的一條基本原則。從這一維度來看,傳統文化難以提供一個以法治為主的土壤。

(五)息事寧人、厭訴傳統

“無訟”是儒家的理想境界。儒家認為,法律制度不是中國文明的最高成就之一,而是令人遺憾的必需物。因為法律由強權支撐,代表著暴力,因此在儒家眼中是不潔的。而和諧作為儒家所追求的一種理想社會秩序,“好訟”無疑是對這種社會秩序的破壞。倘若民風淳厚,人人揖讓有序,法律自可以束之高閣。反過來看,爭訟成風必然是人心不古的征兆。所以,訴諸司法制度的行為是受到人們普遍鄙視的。在儒家學說和理論的倡導下,厭訴成為中華社會的主流文化價值。厭訟造成后果首先是個體缺乏直面權利的勇氣而至人格的對內畏縮和坍塌,崇尚道義貶斥利益的謙讓、息事寧人、明哲保身生活方式已然成為傳統社會生活的常態,個體在秩序社會中爭取權利和利益的人格受到壓抑和克制。其次,由于對于權利的壓制和忍讓導致中國傳統社會保護個體權利和尊嚴的法律價值的停滯不前。最后法律權威對個體的積極影響也由于長期缺乏社會大眾的廣泛生活實踐體驗而長期軟弱無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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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械制造技術的發展

在現代制造系統中,數控技術是關鍵技術,它集微電子、計算機、信息處理、自動檢測、自動控制等高新技術于一體,具有高精度、高效率、柔性自動化等特點,對制造業實現柔性自動化、集成化、智能化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當前,數控技術正在發生根本性變革,由專用型封閉式開環控制模式向通用型開放式實時動態全閉環控制模式發展。在集成化基礎上,數控系統實現了超薄型、超小型化;在智能化基礎上,綜合了計算機、多媒體、模糊控制、神經網絡等多學科技術,數控系統實現了高速、高精、高效控制,加工過程中可以自動修正、調節與補償各項參數,實現了在線診斷和智能化故障處理;在網絡化基礎上,CAD/CAM與數控系統集成為一體。機床聯網,實現了中央集中控制的群控加工。

二、智能化技術發展趨勢

2.1性能發展方向

(1)高速高精度高效化。

速度、精度和效率是機械制造技術的關鍵性能指標。由于采用了高速CPU芯片、RISC芯片、多CPU控制系統以及帶高分辨率絕對式檢測元件的交流數字伺服系統,同時采取了改善機床動態、靜態特性等有效措施,機床的高速高精高效化已大大提高。

(2)柔性化。

包含兩方面:數控系統本身的柔性,數控系統采用模塊化設計,功能覆蓋面大。可裁剪性強,便于滿足不同用戶的需求;群拉系統的柔性,同一群控系統能依據不同生產流程的要求,使物料流和信息流自動進行動態調整,從而最大限度地發揮群控系統的效能。

(3)工藝復合性和多軸化。

以減少工序、輔助時間為主要目的的復合加工。正朝著多軸、多系列控制功能方向發展。數控機床的工藝復合化是指工件在一臺機床上一次裝夾后,通過自動換刀、旋轉主軸頭或轉臺等各種措施,完成多工序、多表面的復合加工。

(4)實時智能化。

早期的實時系統通常針對相對簡單的理想環境,其作用是如何調度任務,以確保任務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而人工智能則試圖用計算模型實現人類的各種智能行為。科學技術發展到今天,實時系統和人工智能相互結合,人工智能正向著具有實時響應的、更現實的領域發展,而實時系統也朝著具有智能行為的、更加復雜的應用發展。由此產生了實時智能控制這一新的領域。

2.2功能發展方向

(1)用戶界面圖形化。

用戶界面是數控系統與使用者之間的對話接口。由于不同用戶對界面的要求不同,因而開發用戶界面的工作量極大,用戶界面成為計算機軟件研制中最困難的部分之一。當前Internet、虛擬現實、科學計算可視化及多媒體等技術,也對用戶界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圖形用戶界面極大地方便了非專業用戶的使用。人們可以通過窗口和菜單進行操作,便于藍圖編程和快速編程、三維彩色立體動態圖形顯示、圖形模擬、圖形動態跟蹤和仿真、不同方向的視圖和局部顯示比例縮放功能的實現。

(2)科學計算可視化。

科學計算可視化可用于高效處理數據和解釋數據,使信息交流不再局限于用文字和語育表達,而可以直接使用圖形、圖像、動畫等可視信息。可視化技術與虛擬環境技術相結合,進一步拓寬了應用領域,如無圖紙設計、虛擬樣機技術等,這對縮短產品設計周期、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具有重要意義。在數控技術領域,可視化技術可用于CAD/CAM,如自動編程設計、參數自動設定、刀具補償和刀具管理數據的動態處理和顯示以及加工過程的可視化仿真演示等。

(3)插補和補償方式多樣化。

多種插補方式如直線插補、圓弧插補、圓柱插補、空間橢圓曲面插補、螺紋插補、極坐標插補、2D+2螺旋插補、NANO插補、NURBS插補(非均勻有理B樣條插補)、多項式插補等。多種補償功能如間隙補償、垂直度補償、象限誤差補償、螺距和測量系統誤差補償、與速度相關的前饋補償、溫度補償、帶平滑接近和退出以及相反點計算的刀具半徑補償等。

(4)內裝高性能PLC。

數控系統內裝高性能PLC控制模塊,可直接用梯形圈或高級語言編程,具有直觀的在線調試和在線幫助功能,編程工具中包含用于車床銑床的標準PLC用戶程序實側,用戶可在標準PLC用戶程序基礎上進行編輯修改,從而方便地建立自己的應用程序。

(5)多媒體技術應用。

多媒體技術集計算機、聲像和通信技術于一體,使計算機具有綜合處理聲音、文字、圖像和視頻信息的能力。在數控技術領域。應用多媒體技術可以做到信息處理綜合化、智能化,在實時監控系統和生產現場設備的故障診斷、生產過程參數監測等方面有著重大的應用價值。

2.3體系結構的發展

(1)集成化。

采用高度集成化CPU,RISC芯片和大規模可編程集成電路FPGA、EPLD、CPLD以及專用集成電路ASIC芯片,可提高數控系統的集成度和軟硬件運行速度,應用LED平板顯示技術,可提高顯示器性能。平板顯示器具有科技含量高、重量輕、體積小、功耗低、便于攜帶等優點。可實現超大尺寸顯示。應用先進封裝和互連技術,將半導體和表面安裝技術融為一體。通過提高集成電路密度、減少互連長度和數量來降低產品價格,改進性能,減小組件尺寸,掘高系統的可靠性。

(2)模塊化

硬件模塊化易于實現數控系統的集成化和標準化,根據不同的功能需求,將基本模塊,如CPU、存儲器、位置伺服,PLC、輸入輸出接口、通訊等模塊,作成標準的系列化產品,通過積木方式進行功能裁剪和模塊數量的增減,構成不同檔次的數控系統。

(3)網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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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工業企業產生于19世紀80年代的美國,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現代工業企業在發達國家的許多領域成為最強大的企業機構。伴隨著現代工業企業的發展,產生了“金字塔”式的層級組織結構。在此后近一個世紀的時期里,這種組織結構成為世界各國現代工業企業普遍適用的組織慣例。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企業經營環境的巨大改變,“金字塔”式的組織結構顯現出了諸多的不適應性,現代工業企業的組織結構已經越來越不能適應形勢的發展,并正在經歷著新的發展演變。

一、“金字塔”式組織結構的歷史功績及局限

19世紀50年代以后,鐵路、電報、電話的發展,為人類社會提供了迅速、高效、安全和有保障的運輸通訊服務,開辟了前所未有的國內、國際市場,機敏的企業家意識到市場擴大帶來的商機,結合了大量生產與大量分配的現代工業企業由此而生。新的運輸通訊工具保證了進出企業的原材料和成品的穩定性,新的能源提供了不受自然條件限制的動力來源,連續作業的機器設備代替了生產過程中的手工操作,企業成為大批量生產的企業。大批量生產的企業面臨著新的銷售問題,如高效的、遍布國內甚至國際的銷售網絡,獨特的銷售技術,特殊的銷售服務——安裝、消費信貸、操作示范、維修等。傳統的批發商、自營商、人和零售商無法勝任這樣的銷售任務。大量生產的企業便向前結合進入銷售領域,建立起自己的、遍布國內和國際市場的銷售分支機構。為了保證生產的穩定性,原材料的供應是關鍵,大量生產的企業向后結合進入采購領域,建立了自己的采購分支機構。大量生產的企業在19世紀80年代通過縱向結合的戰略發展成為多功能、多單位的工業企業。一些由個人或家族控制的規模較小的企業,19世紀90年代在橫向合并的基礎上,實現了生產、財務、管理上的集中,并進一步通過縱向結合的戰略,發展成為現代工業企業。

現代工業企業通過一體化的戰略把生產一件產品所需要的采購、運輸、生產、銷售等活動集中于一個企業內,企業所包含的不同單位完成著空前繁雜的大量工作。欲使現代工業企業高效運轉,需要有設計良好的內部組織結構和管理程序,需要有高素質的管理人才對不同單位進行協調和控制。在現代工業企業里,管理的任務落在了職業經理肩上,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他們制定企業的發展戰略,為企業未來的發展配置資源,對中層管理人員進行監督、評估;中層管理人員在現代工業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他們設計了協調流經企業不同單位之間高額物質流量的方法,改進了連續作業的機器設備。中層管理人員主要負責本單位的經營活動,對高層管理人員負責,現代工業企業形成了一體化多層次等級制的“金字塔”式的組織結構。

二、現代工業企業組織結構的發展趨勢

“金字塔”式的組織結構雖然被證明與管理實踐的發展越來越不相適應,但是不可否認,事物的發展總是有其慣性,企業組織結構的發展同樣如此。盡管進入新世紀以來,有關企業組織結構變革的呼聲和行為越來越強烈,但是傳統組織結構的影響無所不在。現代工業企業尋求對于傳統的“金字塔”式的企業組織結構的突破,總是要在后者的基礎上,或者是在打破后者的基礎上進行的,是一種具有傳承關系的繼續,而不是徹頭徹尾的革命。總體說來,現代工業企業的組織結構的發展趨勢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企業組織結構扁平化

企業結構的扁平化就是管理層次的減少和管理幅度的擴大,企業結構形態由標準的金字塔型向圓筒型轉化。經過長期的演變過程,傳統的“金字塔”式的層級組織之所以僵化失靈,一個重要的原因在于它的中層過于龐大。中層的膨脹部分是取決于在傳統技術條件下企業規模擴大的相應舉措,部分是由于企業各層次對增加下屬、擴大管理控制權的自身需要。層次繁多、部門林立、機構臃腫、人浮于事,這已成為傳統官僚組織普遍的弊病。20世紀90年代初期,出現了業務流程再造的潮流,其核心思想之一就是要把原來的“金字塔型”式的組織結構扁平化,使企業的高層能夠更接近生產和銷售的現場,減少信息的失真,增加組織的靈活性。

(二)企業組織結構網絡化

現代工業企業的組織結構由緊密型轉向松散化,企業間網絡成為新的企業組織形式。企業組織結構的網絡化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以技術和資本為紐帶形成的企業集團化,通過組成一種新的利益共同體,使眾多企業之間的聯系日益緊密;二是以契約和資本為紐帶形成的經營連鎖化。通過發展連鎖經營和商務等業務,形成了一個龐大的銷售網絡體系,使得企業的營銷組織網絡化;三是以契約和共同利益為紐帶形成的企業內部組織網狀化,內部網狀化是實現企業組織徹底扁平化的根本途徑;四是以因特網為紐帶形成的信息傳遞網絡化。全球網絡技術的蓬勃發展和計算機的廣泛應用極大地降低了企業間網絡的運作費用,推動了企業間網絡的發展。

(三)企業組織結構無邊界化

企業組織的無邊界化是指在組織結構上不設固定和正式的組織機構,代之以一些臨時性的任務為導向的柔性組織,如矩陣制、團隊組織等。組織更多的不是表現為一種有形的障礙,其界限越來越趨向于無形。企業再也不會用許多界限將人員、任務、工藝及地點分開,而是將精力集中于如何影響這些界限,以盡快地將信息、人才、獎勵及行動落實到最需要的地方。“無邊界化”并不是說企業就不需要邊界了,而是不需要僵硬的邊界,為使企業具有可滲透性和靈活性的邊界,以柔性組織結構模式替代剛性模式,以可持續變化的結構代替原先那種相對固定的組織結構。隨著經濟信息化網絡化全球化的日益發展,企業內外部信息共享、人才共用已成為主要特征。其優點是靈活機動、博采眾長、集合優勢,不僅可以大大降低成本,而且能夠促進企業人力資源的開發,并推動著企業組織結構的扁平化發展。

通用電氣公司的韋爾奇較早地提出了“無邊界企業”的概念,他認為一個無邊界組織“可以使人們專注于發現更好的方法、更好的思想,而無論其源頭是某個同事、通用電氣的另一個部門、街道那邊的另一家公司抑或地球另一端的某個公司,他們都會與我們分享其最好的思想和實踐。”韋爾奇在通用電氣進行了企業無邊界化的改革。

(四)企業組織結構精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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