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實施細則模板(10篇)

時間:2023-02-27 11:18:40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監理實施細則,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監理實施細則

篇1

1-1工程概況

XXXX,本項目總占地XXXXm2,總建筑面積XXXXm2,地上總建筑面積XXXXm2,其中住宅72181.62m2,商業XXXXm2,物業和社區XXXXm2;地下總建筑面積XXXXm2,其中車庫XXXXm2,其它4953.78m2,容積率2.50,商業比1.10%,建筑占地面積4584.24m2,建筑密度15.60%,綠化面積9000m2,集中綠化率10.20%。分一、二標段進行開發,共計9棟樓,非人防地下車庫和人防地下車庫各一座,為高端精品住宅樓工程,結構形式為剪力墻+填充墻復合結構,結構抗震等級按四級考慮,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2棟22層,2棟23層,2棟24層,3棟26層,頂部均設躍層,在1#樓處底層設商業,西部建游泳池一座,是一個高檔住宅小區。

1-2工程特點

本工程的屋面防水等級為II級,防水層合理使用年限為20xx年,除按相關圖紙的屋面構造施工外,卷材防水選用SBS防水卷材,厚度4毫米,所用粘結劑、嵌縫膏、保護層與所選卷材匹配,或與卷材生產廠指定的配套材料相一致,屋面為有組織排水。

保溫上人屋面:現澆鋼筋砼屋面,1:8白灰爐渣2%找坡(最薄處30厚),60厚擠塑保溫隔熱板,20厚1:3水泥砂漿找平層,基層處理劑,鋪貼雙層SBS防水卷材4mm厚,40厚C20細石防水砼(內配6@150雙向筋)每隔6000設分倉縫。

不保溫不上人屋面(用于樓梯間,電梯間,水箱間屋面):現澆鋼筋砼屋面,1:8白灰爐渣2%找坡(最薄處30厚),20厚1:3水泥砂漿找平層,基層處理劑,鋪貼雙層SBS防水卷材4mm厚,配套鋁基反光漆。

2.編制根據

1: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xx

2: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

3: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

4:施工圖紙

5:專項施工方案

三、監理流程

1、檢查擠塑板粘貼

2、檢查白灰爐渣找坡方向是否符合要求

3、檢查找平層

4、檢查SBS粘貼尤其細部附加層做法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四、監理要點:

1.施工的安排、組織和操作,應滿足(規范)的基本要求。

2.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溫隔熱材料應有建筑材料交易登記存檔憑證,產品合格證和性能檢測報告,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進場的防水,保溫隔熱材料應見證取樣送實驗室進行復試。

3.屋面防水層應由專業隊伍進行施工,作業人員應有上崗證。

4.屋面完工后,應進行淋水或蓄水試驗。

a)按分項工程劃分,分項工程完工后,需經監理全面檢查,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步施工。

b)保溫層施工:

i.擠塑板不上人屋面厚度為60厚,上人屋面厚度為60,應鋪平墊穩。

ii.應采取排氣措施,可采用50PVC管鉆孔埋設在保溫層內,屋面面積36m2范圍設置一道,排氣出口可伸入排風道內。

iii.白灰爐渣找坡應經過篩分,粒徑控制在540mm。

iv.設計規定1:6找2%坡白灰爐渣,要坡向正確,流水暢通,最薄處30厚,應準確計量,拌合均勻,壓實適當,表面平整。

v.保溫層設置分隔縫不宜大于6m,并與女兒墻用擠塑板隔開,其縫寬不小于30mm。

c)找平層施工:

i.使用砂漿或細石混凝土,配比應按設計要求,并認真計量。

ii.屋面找平層排水坡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屋面坡度2%,排水口500mm范圍內坡度5%。

iii.屋面突出部位及轉角處的找平層應抹成平緩的圓弧形,半徑控制在100200mm,弧度應一致。

iv.上人屋面留分隔縫,應與保溫層留縫,留在同一位置。

v.找平層施工完后,應設專人養護。

d)卷材防水層施工:

i.基層必須清掃干凈,干燥。

ii.熱熔法鋪貼卷材應符合(質量驗收規范)的四點要求。

iii.鋪貼方向和搭接寬度應符合規范要求。

iv.做好成品保護,特別是不上人屋頂,對帶著色涂料保護層的表面保護,一定要潔凈。

5.細部施工具體要求:

除按設計規定做法和標準圖要求外,細部做法應按以下規定條文要求執行。

a)按規定應先做附加防水層的部位,必須到位。

b)屋面水落口杯防滲漏做法,按(標準圖)施工。

c)卷材屋面防水層泛水收頭防滲漏做法,按(標準圖)要求施工。

d)出屋面管邊,按(標準圖)要求施工。

e)女兒墻壓頂抹灰防開裂做法,按(標準圖)要求施工。

f)屋面泛水細部抹灰層防開裂做法,按(標準圖)要求施工。

6.屋面施工,高空作業,人身安全極為重要,必須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五、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b)材料進場嚴格把關,見證取樣進行復試,并進行材料封樣。

c)嚴格按施工方案進行分步驗收。

d)防水工程細部做法與鋪貼卷材施工進行旁站監理。

6.施工流程

自下而上為:鋼砼基層清理冷底油2厚聚氨脂防水涂料隔氣層60厚擠塑型聚苯保溫板1:8混凝土找坡層30厚1:2.5水泥砂漿找平4厚SBS防水卷材一道無紡布一層40厚C20細石砼面層。

6-1-1基層處理

基層處理:涂刷防水層施工前,先將基層表面的雜物、砂漿硬塊等清掃干凈并用干凈的濕布擦一次,經檢查基層無不平、空裂,起砂等缺陷,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6-1-2冷底子油

冷底油(基層處理劑)配制:先將聚氨酯甲料、乙料和二甲苯以1∶1.5∶2的比例(重量比)配合攪拌均勻,配好的料在2h內用完。

底膠涂刷:將配制矯的底膠料,用長把滾刷均勻涂刷在基層表面,涂刷量為0.3kg/m2左右,涂刷后約4h手感不粘時,即可做下道工序。

6-1-3、保溫層施工

1)、工藝流程:

基層清理彈線找坡管根固定隔氣層施工保溫層鋪設找坡層施工

2)、基層清理:隔氣層表面,應將雜物、灰塵清理干凈。

3)、彈線找坡:按設計坡度及流水方向,找出屋面坡度走向,確定保溫層的厚度范圍。

4)、管根固定:穿構造的管根在保溫層施工前,應用細石混凝土塞堵密實。

5)、隔氣層施工:2~4道工序完成后,設計有隔氣層要求的屋面,應按設計做隔氣層,涂刷均勻無漏刷。

6)、保溫層鋪設:

干鋪板塊狀保溫層:直接鋪設在構造層或隔氣層上,分層鋪設時上下兩層板塊縫應錯開,表面兩塊相鄰的板邊厚度應一致。一般在塊狀保溫層上用松散料濕作找坡。

粘結鋪設板塊狀保溫層:板塊狀保溫材料用粘結材料平粘在屋面基層上,一般用水泥、石灰混合砂漿;聚苯板材料應用瀝青膠結料粘貼。

6-1-5、找坡層:

保溫上人屋面:現澆鋼筋砼屋面,1:8白灰爐渣2%找坡(最薄處30厚)隨拌直至均勻。鋪設保溫層,虛鋪厚度為設計厚度的130%,用木拍板拍實、找平,注意泛水坡度。

每隔6米以內設置排氣溝,在排氣溝交叉處設置排氣管冒。

6-1-6、砂漿找平層

1)、工藝流程:

基層清理管根封堵標高彈線灑水濕潤施工找平層養護驗收

2)、基層清理:將構造層、保溫層上表面的松散雜物清掃干凈凸出基層表面的灰渣等粘結雜物要鏟平,不得影響找平層的有效厚度。

3)、管根封堵:大面積做找平層前,應先將出屋面的管根、變形縫、屋面暖溝墻根部處理好。

4)、抹水泥砂漿找平層:

灑水濕潤:抹找平層水泥砂漿前,應適當灑水濕潤基層表面,主要是利于基層與找平層的結合,但不可灑水過量,以免影響找平層表面的干燥,防水層施工后窩住水氣,使防水層產生空鼓。所以灑水達到基層和找平層能牢固結合為度。

貼點標高、沖筋:根據坡度要求,拉線找玻,一般按l~2m貼點標高(貼灰餅),鋪抹找平砂漿時,先按流水方向以間距l~2m沖筋,并設置找平層分格縫,寬度一般為20mm,并且將縫與保溫層連通,分格縫最大間距為6m。

鋪裝水泥砂漿:按分格塊裝灰、鋪平,用刮扛靠沖筋條刮平,找坡后用木抹子槎平,鐵抹子壓光。待浮水沉失后,人踏上去有腳印但不下陷為度,再用鐵抹子壓第二遍即可交活。找平層水泥砂漿一般配合比為1∶3,拌合稠度控制在7cm,找平層表面平整度的允許偏差為5mm。。表面應壓實平整,不得有酥松、起砂、起坡現象。

5)、養護:找平層抹平、壓實以后24h可澆水養護,一般養護期為7d,經干燥后鋪設防水層。

6-1-7、SBS卷材防水工程層

1)、工藝流程(熱熔法施工):

清理基層涂刷基層處理劑鋪貼卷材附加層鋪貼卷材熱熔封邊蓄水試驗保護層

2)、清理基層:施工前將驗收合格的基層表悶婦土、雜物清理干凈。

3)、涂刷基層處理劑:高聚物改性瀝青卷材施工,按產品說明書配套使用,基層處理劑是將氯丁橡膠瀝青膠粘劑加人工業汽油選釋,攪拌均勻,用長把滾刷均勻涂刷于基層表面上,常溫經過4h后,開始鋪貼卷材。

4)、附加層施工:一般用熱熔法使用改性瀝青卷材施工防水層,在女兒墻、水落口、管根、檐口、陰陽角等細部先做附加層,附加的范圍應符合設計酵屋面工程技術規范的規定。

5)、鋪貼卷材:卷材的層數、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多層鋪設時接縫應錯開。將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剪成相應尺寸,用原卷心卷好備用;鋪貼時隨放卷隨用火焰噴槍加熱基層和卷材的交界處,噴槍距加熱面300mm左右,經往返均勻加熱,趁卷材的材面剛剛熔化時,將卷材向前滾鋪、粘貼,搭接部位應滿粘牢固,搭接寬度滿粘法為80mm,密封嚴密,不得有皺折、翹邊和鼓泡等缺陷;

6)、熱熔封邊:將卷材搭接處用噴槍加熱,趁熱使二者粘結牢固,以邊緣擠出瀝青為度;末端收頭用密封膏嵌填嚴密。

7)、卷材防水層在天溝、檐溝、檐口、水落口、泛水、變形縫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構造,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6-1-8、細石砼面層

1)、工藝流程

基層處理

鋼筋綁扎

灑水濕潤

澆細石砼

抹面層壓光

養護

2)、鋼筋綁扎

鋼筋6@200雙向鋼筋,按6米設分隔縫鋼筋斷開。

3)、澆筑細石砼

A、細石砼的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按規定制作試塊,每一層建筑地面工程不少于一組。當每層地面工程建筑面積超過1000平方時,每增加1000平方各增做一組試塊,不足1000平方的按1000平方計。

B、面層細石砼的鋪設:將攪拌好的細石砼鋪抹到基層地面上,緊接著用2M長括尺順著灰餅、標筋刮平,然后用滾筒往返,縱橫滾壓,直至面層出現泌水現象

C、最后再在面層上撒一層干拌水泥砂拌合料,要撒均勻,再用2M括尺括平。

D、抹面層、壓光

當面層灰面吸水后,用木抹子用力搓打、抹平,將干水泥砂拌合料與細石砼的漿混合,使面層達到結合緊密。

第一遍抹壓:用鐵板輕輕抹壓一遍,直到出漿為止。

篇2

11.1 總 則

(1) 本細則依據合同文件、國家及行業的有關施工技術規范和工程驗收規范編制。

(2) 本細則適用于大壩填筑工程粘土心墻、反濾、過渡、壩殼料及圍堰填筑等。

(3) 除合同文件另有規定外,其他關于填筑料開采、施工測量及土石方開挖工程、混凝土工程、灌漿工程、岸坡支護、加固工程、合成土工織物防滲體等監理,還應結合相應監理實施細則和監理工作規程相關要求執行。

粘土心墻壩填筑監理實施細則.rar

篇3

在執行新版規范后,所編制的監理實施細則在編制的依據、方法、內容。標準和程序方面都應與新版規范要求相適應。

一、不能把監理細則編成施工工藝

過去在監理實施細則中關于施工工藝要求的條文寫的較多,力求詳盡,以方便施工操作,也便于監理檢查,認為這是質量把關的關鍵。這話說來很有道理。因為在TQC管理中有一句話,即質量是做出來的,而不是檢驗出來的。這些條文都抄錄于施工及驗收規范。同樣施工單位申報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藝條文也來自施工及驗收規范,所以監理單位審核時也不會提出多少不同意見,因為大家抄錄的都是國家標準。誰都不必創新,誰也不會擔風險。但新版規范中刪掉了施工工藝的部分,只留下了檢查驗收的部分。今后國家也不再頒布國家級的施工工藝規范,施工工藝留給施工企業自己去制訂,并作為企業工藝標準,參加市場競爭。自然監理單位今后也就不能自己先制訂一個操作工藝,要求施工單位去執行。相反實施細則編制前監理單位還應對施工企業的工藝標準,進行充分的了解和把握,以便監督其貫徹執行。另外施工單位編制的工藝經監理工程師審批后還要送給監理單位,因此監理單位今后也不要再把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工藝作為細則的重點抄錄在細則中。而應該根據新版規范的要求,把強化檢查驗收的內容做為主體制訂在實施細則中,才適合新版規范的規定。一句話,不要把監理細則編成施工工藝。

二、實施細則編制的指導思想

監理實施細則是為指導監理工作服務的文件,而不是指導施工單位進行施工操作的文件。所以在內容和表達形式上都應區別于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工藝文件。筆者認為細則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化驗收,過程控制的指導思想。

質量管理歷來是提倡預防在先,不要有“死后驗尸”的思想。新版規范又提出強化驗收和過程控制的要求,因此在監理細則中就應該貫徹這種精神。具體地說,就是要對施工過程中影響施工質量的人、機、料、工、環各個要素從施工項目開始至結束,設置一些質量控制點,開展定時定點的質量檢查驗收。比如對人要素,是要檢查施工單位配備的人員資格、人數及變更的符合性和適應性;對機要素,是要檢查施工所配備的工裝機具,檢測試驗所使用的量具、儀表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對料要素,是在原材料使用前檢查認證,決定是否可投入使用;對工要素,就是對施工單位各施工階段進行定點檢查或驗收,檢查是否按工藝施工,施工的結果是否達到質量標準;對環要素,是檢查施工環境是否滿足安全文明施工和滿足施工質量的要求等。這里所說的質量控制點是指兩種情況,一種是不需要停止施工就可進行檢查的檢查點,如混凝土取樣、混凝土澆灌時的旁站監理等;另一種是需要施工停下來進行檢查驗收的停止點、叫停點,如隱蔽驗收,檢驗批檢查驗收等。通過對各要素中設置的質量控制點檢查和控制,來體現“強化驗收,過程控制”和預防預控的要求。

三、制訂監理工作流程圖

監理工作流程,也就是監理工作程序,是保證監理工作有條不紊,防止監理工作失控的重要手段。監理流程就是把各個要素所設定的質控點,按照自然流水順序以框圖的形式表示出來,使監理人員按圖中的先后順序對各要素進行定期定點的檢查驗收活動。

篇4

1.1 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坪頭水電站首部樞紐擋水壩工程、泄洪工程、進水口工程中的固結灌漿、帷幕灌漿、接觸灌漿。排水孔和抬動觀測孔鉆孔、各類檢查孔、觀測孔、勘探孔以及取芯鉆探及壓水試驗等。

水電站工程基礎處理監理實施細則.rar

篇5

1)DL/T5099-1999《水工建筑物地下開挖工程施工技術規范》; 3)SL62-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漿施工技術規范》;

4)SL52-93《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測量規范》;

5)SDJ249-88《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一)》;

6)SL223-1999《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 2 施工準備工作監理 (1)貫通測量技術設計書(應包括:技術設計方案、施測要求、計算方法和操作規程)。

(2)觀測儀器、設備的配置及檢定情況。

(3)測量專業人員設置及其資質情況。

2.2 隧洞平面與高程控制網完成后,承建單位應向監理部報送以下成果和資料:

(1)測量儀器率定校正資料。

(2)施工控制網與勘測設計階段首級控制網連接圖。

(3)洞口與地面控制點聯測的平差資料及進洞關系平面圖。

(4)控制網測量平差計算成果。

(5)技術總結報告。

2.3 隧洞工程開工28天前,承建單位應根據設計圖紙、合同技術規范和有關施工規程規范,結合地形、地質資料和施工條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報送監理部批準。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下述主要內容:

(1)工程概況。

(2)施工開挖布置圖。

(3)施工進度計劃。

(4)勞動力、材料和設備配置計劃。

(5)開挖爆破技術和方法。

(6)支護施工方法和措施。

(7)出碴和棄碴措施。

(8)灌漿施工措施。

(9)通風、散煙和除塵措施。

(10)供電、照明和通訊、信號措施。

(11)供風、供水與排水措施。

(12)安全防護與環境保護措施。

(13)可能遇到的特殊地層開挖和其他特殊施工方法。

2.4 隧洞工程開工14天前,承建單位應根據設計文件、地質條件、施工水平,完成必須的鉆爆試驗和設計,并將開挖爆破設計報送監理部批準。設計報告應包括下述內容:

(1)掏槽方式。

(2)炮孔布置、孔徑、孔深、方向和數量。

(3)裝藥量、裝藥結構和炮孔堵塞方式。

(4)采用的起爆雷管類型和起爆網路設計。

(5)循環開挖進尺和單耗藥量。

(6)預裂或光面爆破等控制爆破參數與作業方式。

(7)爆破安全操作規程。

2.5 實施錨、噴支護作業14天前,承建單位應根據設計要求,結合圍巖特征和施工方法,編制作業計劃報送監理部批準。作業計劃內容應包括:

(1)錨桿材料、參數及布置。

(2)錨桿注漿材料、性能和配合比。

(3)錨桿施工作業要求。

(4)噴射混凝土材料、性能和配合比。

(5)噴射混凝土施工工藝。

(6)鋼筋網的布設和要求。

(7)錨、噴施工設備及性能。

篇6

(2)所有檢測人員均需通過培訓和考核上崗,同時具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

(3)監理單位應監督承建單位在接到承建合同項目開工通知后42天內,將其檢測實驗室建立與設置規劃一式四份報送審批,其內容應包括:檢測試驗室設置計劃、資質文件、檢測試驗人員情況、儀器設備情況、各類試驗表格、實驗室工作規程和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4)承建單位主要檢測任務包括:進場原材料的檢驗、施工準備階段的試驗、施工過程中的檢測試驗、檢測資料記錄和整理,以及配合和協助監理工程師進行對照檢測、試驗和抽檢工作,并盡可能為監理工程師的檢測工作提供方便。

篇7

1)(GB8564—88)《水輪發電機組安裝技術規范》。

2)(SDJ249.3—88)《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水輪發電機組安裝工程》。

(2)本細則運用于大、中型機組安裝,小型機組安裝可參照執行。

2.施工準備工作監理

(1)承建單位應在機組安裝開始前,將機組安裝用的X、Y基準線標點及高程點進行測量,并將測量資料上報監理機構。

(2)承建單位應根據設計圖紙、合同技術規范和有關施工規程規范,結合工地的現場條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報送監理機構批準。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下述內容:

1)工程概況。

2)施工現場布置圖。

3)施工進度計劃。

4)勞動力、材料和設備配置計劃。

5)重點部位施工的技術方案及措施。

6)施工用電。

7)安全及文明施工。

8)管理層組織機構及人員安排。

(3)上述報送文件連同審簽意見單均一式4份,經承建單位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報送,監理機構審閱后限時返回審簽意見一份, 原文件不退回。審簽意見包括“照此執行”、“按意見修改后執行”、“已審閱”及“修改后重新報送”4種。

(4)除非接到的審簽意見單,審簽意見為“修改重新報送”,否則承建單位可按期向監理機構申請開工許可證。監理機構將于接受承建單位申請后24小時內開出相應工程的開工許可證或開工批復條件。

(5)如果承建單位未能按期向監理機構報送上述文件,有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誤和其他損失,均由承建單位承擔合同責任。若承建單位在期限內未收到監理機構的審簽意見單或批復文件,可視為已報經審閱。

3施工過程監理

(1)承建單位應按照監理機構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按章作業、文明施工,同時加強質量和技術管理,做好作業過程中資料的記錄、收集與整理,并定期向監理機構報送。

(2)承建單位應對工序質量進行自檢,在三檢合格基礎上填報單元工程驗收評定表,并經監理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重要部位的施工,承建單位應有技術人員、質檢人員以及調度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技術指導、質量檢查和作業調度,同時監理人員必須現場跟蹤監理。

(4)所有與機組有關設備必須經監理工程師開箱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同時必須具備合格證及一些出廠資料等。

(5)施工期間,承建單位必須按月向監理機構報送詳細的施工記錄或原始施工記錄復印件。

(6)對于施工期間發生的質量事故,承建單位應立即填報質量事故報告單,分析產生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處理措施,及時向監理機構報告,經監理機構批準后,方可進行處理。

(7)為了確保施工質量,承建單位必須安裝有關施工規范及設計文件進行施工,對發生的違規作業行為,監理工程師可發出違規警告、返工指令,直至停工整頓。

4施工質量控制

4.1水輪機安裝

(1)埋入部件安裝。

1)吸出管理襯安裝。

a先將尾水肘管地腳螺栓按設計圖要求埋好。

b將尾水肘管吊裝放到預先埋好的地腳上,并進行調整固定。

篇8

第二條 政府對水利工程的質量實行監督的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水電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的專職機構,對水利水電工程質量進行強制性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加固各類水利水電工程和城市與鄉鎮供水、排灌、灘涂圍墾等工程(以下簡稱水利工程)及其技術改造,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均必須由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質量監督。工程建設、監理、設計和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階段,必須接受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

第四條 工程質量監督的依據是國家和省有關的法律、法規、水利水電行業有關技術規程、規范、質量標準和經批準的設計文件等。

第五條 水利工程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質量監督機構實施質量監督。

工程項目開工前,必須辦理好質量監督手續,否則不得開工。工程竣工驗收前,必須經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核定。未經工程質量等級核驗或核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在申報優秀設計、優秀施工、優秀工程項目時,有相應質量監督機構簽署的工程質量評定意見。

第二章 機構與人員

第六條 廣東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分二級設置。省水利廳設置質量監督中心站。各地級市水利局設置工程質量監督站。各級質量監督機構隸屬于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業務上接受上一級質監機構的指導。市質量監督站可根據需要在具備條件的縣設置質量監督組,作為市級站的派出機構。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項目站(組),是相應質量監督機構的派出單位。

第七條 各級質量監督機構人員設置為:

質量監督中心站:設站長1人(由主管工程建設的付廳長兼任),副站長3—4人。

質量監督站:設站長1人(由主管工程建設的付局長兼任),

副站長2——3人。

各級質量監督機構監督員的數量由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

據工作需要和專業配套的原則確定。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任命其質量監督機構的組成人員后,

須上報上一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第八條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取得工程師職稱,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有五年以上從事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咨詢或建設管理工作經歷。

(二) 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認真執法,責任心強,并經考核已取得“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證”。

第九條 質量監督機構可聘任符合條件的工程技術人員作為工程項目的兼職質量監督員,為保證質量監督工作公正性,權威性,凡從事該項目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制造等單位的人員不得擔任該項目的質量監督工作。

第十條 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地級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及其質量監督員必須經上一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考核、認證,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從事質量監督工作。質量監督機構資質每四年復核一次,質量監督員證有效期為四年。

第十一條“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合格證書”及“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員證”由水利部統一印制。

第三章 機構職責

篇9

第三條  實行招標投標(包括議標、邀請招標)的工程項目,招標單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遞交的招標申請書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招標單位名稱及其基本情況;

(二)工程概況;

(三)項目批文及資金落實證明文件;

(四)招標方式及對投標單位的技術資質要求,屬邀請招標的,需提出擬邀投標單位的名稱;

(五)評標定標辦法;

(六)標底的審核方案;

(七)招標評標小組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職稱及成員單位名稱、人數。

第四條  申請投標的單位向招標單位遞交的申請書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企業概況,包括營業執照和技術資質等級證書,企業現有固定資產、流動資金、技術力量、技術裝備水平等情況;

(二)本單位近期承包的主要工程規模、質量、工期、安全及履約信譽等情況。

投標申請經招標單位同意后,發給招標文件。

第五條  評標定標工作由招標單位或項目主管部門主持。

招標評標小組由招標單位、項目主管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經辦銀行等單位單數組成,成員不少于5人。大中型項目或技術性要求較高的項目,應邀請有關專家參加評標工作。

第六條  施工、設備供應投標保證金為標價的2%,最高不超過30萬元。如投標單位沒有按招標書要求提交保證金的,投標書無效。設計、項目建設總承包、建設監理等投標保證金,由建設單位自行確定。

投標單位也可提交其開戶銀行出具的投標保函。

第七條  建設工程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實行招標的,建設單位可從工程投資中提取標價2‰以下的資金,作為招標活動的開支。

第八條  外省依法登記注冊從事項目總承包、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建設監理的法人,到本省申請參加投標的,應向廣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第九條  中外合資、合作項目和跨地區的合作項目,如本省無投資方的,由項目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

第十條  實行設計招標投標的工程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計任務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獲批準;

(二)具有設計所必需的可靠基礎資料。

第十一條  設計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

(一)工程概況;

(二)設計基礎資料;

(三)評標定標辦法,編制投標書的要求,招標投標活動安排;

(四)合同草案。

第十二條  設計單位編制投標書的主要內容:

(一)綜合說明;

(二)設計方案及其主要技術指標和工藝要求;

(三)設計進度的安排;

(四)主要施工技術和工藝要求;

(五)工程投資估算和經濟分析;

(六)設計費用取費辦法和數額。

第十三條  實行施工招標投標的工程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建設工程已列入年度投資計劃,建設資金(含自籌資金)已按規定存入銀行;

(二)施工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有持證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和有關設計文件。

第十四條  施工招標文件主要內容:

(一)工程概況和承發包方式;

(二)施工條件及施工技術、工藝、質量要求;

(三)施工圖紙及有關資料;

(四)材料與設備供應及價款結算方式;

(五)建設工期,工程款預付、進度款支付及結算方式;

(六)標價計算依據及取費等級標準;

(七)評標定標辦法,編制投標書的要求,招標投標有關活動安排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八)合同草案。

第十五條  施工投標單位編制投標書的主要內容:

(一)企業概況、承包內容、投標價、工期、鋼材水泥用量和對合同草案的確認程度等。一個投標書只準有一個投標價;

(二)分部或分項工程和單位工程預算表;

(三)施工組織設計及保證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的主要措施;

(四)工程施工的組織機構,包括工地負責人和質量員、安全員的姓名、職務、職稱等;

(五)分部工程分包安排;

(六)開戶銀行出具的投標保函。

第十六條  實行設備供應招標投標的建設項目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建設項目已列入年度投資計劃,建設資金(含自籌資金)已按規定存入銀行;

(二)具有批準的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所附的設備清單,專用、非標設備應有設計圖紙、技術資料等。

第十七條  設備供應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概況、承發包方式(含設備的提取、運輸、安裝、調試、驗收等);

(二)招標設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技術參數、性能、交貨日期,非標設備的設計圖紙和其他有關資料;

(三)付款方式,可提供的原材料、外匯等情況;

(四)評標定標辦法,編制投標書的要求,招標投標活動的安排,投標保證金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五)合同草案。

第十八條  設備供應投標單位編制投標書的主要內容:

(一)企業概況,投標單價和對合同草案的確認程度;

(二)供應設備的名稱、型號、規格、性能、技術說明書或有關技術資料,隨機所附備品、配件;

(三)供應設備的數量,報價清單及交貨日期、地點;

(四)售后服務范圍及期限。

第十九條  實行項目建設總承包招標投標的項目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計劃文件或設計任務書已獲批準;

(二)建設資金和地點已經落實。

第二十條  項目建設總承包招標文件主要內容:

(一)工程概況;

(二)批準的計劃文件或設計任務書;

(三)建設工期要求及其階段性安排;

(四)材料與設備供應及價款結算方式;

(五)工程款支付及結算方式;

(六)評標定標辦法,編制投標書的要求,招標投標活動安排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七)合同草案。

第二十一條  項目建設總承包單位編制投標書的主要內容:

(一)單位概況、承包內容、承包價(即投標價)、建設工期及其階段性安排、對合同草案的確認程度;

(二)分部或分項工程、單位工程估算或預算;

(三)設計方案及其技術指標和工藝要求;

(四)工程進度安排,施工方案及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主要措施;

(五)材料與設備供應的安排;

(六)項目總承包的組織機構和主要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情況。

第二十二條  實行建設監理招標投標的工程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計任務書或初步設計已獲批準;

(二)工程建設的主要技術工藝要求已確定。

第二十三條  建設監理招標文件主要內容:

(一)工程概況;

(二)監理的業務范圍、主要技術、工藝質量要求;

(三)評標定標辦法,編制投標書的要求,招標投標活動的安排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四)合同草案。

第二十四條  建設監理單位編制投標書的主要內容:

(一)投標單位概況、承擔監理的業務范圍,對合同草案的確認程度;

(二)監理費用取費方式和總費用;

(三)實施監理的組織機構、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的配備;

(四)實施監理的方法和措施。

第二十五條  建設單位和中標單位在簽訂承包合同后,應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等手續。

第二十六條  中標單位承包的建設工程被評定為優質工程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將政府確認的特殊工程下達給該單位承包;對檢舉或揭發擅自將工程發包、轉包的單位或個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予以獎勵,獎勵金從招標的活動經費中提取。

第二十七條  違反《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招標單位泄露標底,在開工前被查實的,原標底無效,所簽合同中止,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重新組織招標,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招標單位承擔;在開工后被查實的,予以通報批評,并處以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投標單位接受泄露標底報價中標,在開工前被查實的,中標無效,所簽合同中止,由招標單位重新組織招標。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者承擔。

(三)投標單位接受泄露標底報價中標,在開工后被查實的,合同中止履行,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與招標單位重新商定施工單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者承擔。

(四)對泄露標底的直接責任人,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以人民幣5000元至1萬元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中標單位或分包單位違反《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不準開工,已開工的,停止施工,并沒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6個月至12個月的投標資格。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者承擔。

第二十九條  建設單位違反《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發包工程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知其開戶銀行暫停撥付工程款,中止合同,通報批評,并重新組織招標投標。

篇10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防偽技術、防偽技術產品及防偽鑒別裝置(含儀器設備)的研制、生產、使用,應當遵守《產品防偽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及本細則。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國家質檢總局負責對產品防偽實施同意監督管理,全國防偽技術產品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防偽辦)承擔全國產品防偽監督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起草全國產品防偽監督管理工作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

(二)參與防偽技術產品標準制、修訂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承擔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具體實施工作;

(四)負責防偽技術評審機構和防偽檢測機構的資格確認,并對其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五)負責防偽技術專家委員會專家的注冊工作,并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境外防偽技術與防偽技術產品在境內使用的注冊登記管理;

(七)參與組織防偽技術產品的質量監督抽查;

(八)負責管理全國產品防偽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防偽技術產品的信息;

(九)協調處理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和防偽技術評審等工作中出現的重大爭議事宜;

(十)對防偽行業社會團體和中介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

(十一)處理與產品防偽監督管理有關的其他事宜。

第四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產品防偽監督管理工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防偽技術產品管理機構承擔產品防偽監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產品防偽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宣傳貫徹工作;

(二)協助受理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協助做好文件審核和現場審查工作;

(三)負責防偽技術產品使用推廣機構備案及防偽技術產品使用的備案公告工作;

(四)對本行政區域內防偽行業社會團體和中介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

(五)參與組織本行政區域內防偽技術產品的質量監督抽查;

(六)承擔全國防偽辦交辦的其他事宜。

第二章機構的確認管理

第五條國家對防偽技術評審機構實行資格確認管理。防偽技術評審機構受全國防偽辦的委托,承擔資格確認范圍內的防偽技術產品防偽技術評審(以下簡稱防偽技術評審)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產品防偽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機構內部防偽技術評審管理制度;

(二)參與相關規定與制度的宣傳貫徹;

(三)組織防偽技術專家委員會開展防偽技術評審工作、頒發防偽技術評審證書;

(四)承擔全國防偽辦交辦的其他事宜。

第六條防偽技術評審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熟悉防偽行業發展狀況,了解防偽技術發展趨勢;

(三)不從事防偽技術及防偽技術產品的開發、生產和經營活動;

(四)具備固定的工作場所及必要的辦公設施;

(五)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的注冊資本應當在10萬元以上,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在500萬元以上;

(六)取得防偽技術專家注冊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3人;

(七)機構內部有嚴格、規范和有效的工作制度,有能保證與被評審的防偽技術有關內容及資料安全保密的措;

(八)與國內外防偽技術專家有廣泛、密切的聯系,具有組織專家進行防偽技術評審的能力;

(九)遵守產品防偽監督管理有關規定。

第七條防偽技術評審資格確認程序如下:

(一)申請防偽技術評審資格的單位應當向全國防偽辦提交下列材料:

1、防偽技術評審資格申請書(見附表1);

2、機構法人證書(留下復印件存檔);

3、防偽技術評審工作章程、安全保密制度、工作紀律等評審工作制度;

4、專門從事防偽技術評審工作的人員名單(附人員建立及主要技術工作);

5、防偽技術評審責任保證書;

6、其他可以證明該機構具備防偽技術評審能力和條件的材料與說明。

(二)全國防偽辦對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包括現場考察),并根據防偽技術發展現狀和需要擇優確認,頒發防偽技術評審資格證書(見附1),向社會公告。

第八條承擔防偽技術產品檢測檢驗任務的檢測機構,必須經全國防偽辦商國家認監委確認,方能從事防偽技術產品的檢測檢驗工作。

第九條承擔防偽技術產品檢測檢驗任務的防偽檢測機構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具備防偽技術產品檢測檢驗條件和能力,通過計量認證;

(三)不從事防偽技術及防偽技術產品的開發、生產和經營活動;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體系,有能保證被檢測的防偽技術產品有關內容及資料的安全、保密措施,并有效運行;

(五)能公正、準確地提供檢驗結果;

(六)遵守產品防偽監督管理有關規定,符合防偽標準規定的特殊要求。

第十條防偽檢測機構確認程序:

(一)申請承擔防偽技術產品檢測檢驗任務的檢測機構,應當向全國防偽辦提交下列材料:

1、防偽技術產品檢測檢驗資格申請書(一式兩份)(見附表2);

2、營業執照復印件(一式兩份);

3、計量認證證書及附件(包括授權檢測檢驗范圍)復印件(一式兩份);

4、實驗室認可證書(如有)復印件(一式兩份);

5、防偽技術產品檢測檢驗責任保證書;

6、其他可以證明該單位具備防偽技術產品檢測檢驗能力和條件的材料與說明。

(二)全國防偽辦商國家認監委對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包括現場考察),并根據防偽發展現狀和需要,以保證工作質量和進度、方便企業送檢的原則和需要,以保證工作質量和進度、方便企業送檢的原則對具備條件的檢測機構擇優確認,頒發防偽檢測檢驗資格證書(見附2)。

第三章生產許可證管理

第十一條防偽技術產品納入國家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范疇,對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頒發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第十二條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部設在全國防偽辦,承擔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審查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起草《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

(二)組織或配合組織向企業宣講《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指導各審查組按實施細則的要求對企業進行審查;

(三)審查、匯總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受理的企業申請;

(四)組織對申請取證企業生產條件進行審查;

(五)對申請取證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報告和產品質量檢驗報告進行審查匯總,將符合發證條件企業的有關資料報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

(六)承擔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宜。

第十三條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申請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申請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含外資、合資企業)應當具備《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取證申請應當向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并遞交《辦法》第十條所規定的材料;

(二)獨立對外提供防偽技術產品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方可申請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

(三)防偽技術產品采用協作加工方式組織生產的,由最終對外提供防偽技術產品的企業申請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并將其協作加工單位的生產條件作為申請生產許可證的生產條件一并申報。在協作加工過程中,如防偽技術有增值,則要求協作單位具有相應的防偽技術評審證書。防偽技術產品質量由取證企業負責。第十四條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一般為3年,有效期自證書簽發之日算起。不同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限在相應的防偽技術產品實施細則中規定。

第十五條其他有關生產許可證管理未盡事宜按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章防偽技術評審管理

第十六條防偽技術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對防偽技術產品的核心技術特點、防偽特征、主要技術指標及防偽功能的可信程度進行分析、檢測和評價;

(二)對防偽技術產品自身抗攻擊、防假冒的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的可行性進行分析、驗證和評價;

(三)對防偽技術產品防偽鑒別功能的可靠性進行分析、驗證。

第十七條防偽技術評審程序如下:

(一)單位或個人如需申請防偽技術評審應當經全國防偽辦資格確認的防偽技術評審機構提出申請,境外企業應當經全國防偽辦向指定的防偽技術評審機構提出申請,并報送下列材料:

1、防偽技術評審申請書一式3份(見附表3);

2、防偽技術研究報告(含技術特點、主要技術指標、應用領域等);

3、防偽性能檢測報告;

4、防偽技術主要使用特征與功能、服務體系及安全保障能力與措施;

5、防偽技術權屬證明(留下復印件存檔)。

(二)防偽技術評審機構收到防偽技術評審申請材料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書面材料的審核,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評審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通知補報材料或退回,并說明理由。

(三)防偽技術評審機構對受理評審的防偽技術或防偽技術產品,應當在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組織防偽技術專家委員會專家進行評審。專家應當不少于7人,其中取得注冊資格的專家不少于5人。

(四)評審通過的,報全國防偽辦備案后,頒發防偽技術評審證書(見附3)。評審未通過的,將材料退回申請單位,說明原因。第十八條申請防偽技術評審所提交的防偽性能檢測報告,原則上由國家質檢總局確認的檢測機構出具。如遇高新前沿技術產品,而已確認的檢測機構不具備檢測條件的,應當由全國防偽辦指定其他單位進行檢測。

第十九條防偽技術評審證書的全國防偽辦統一印制,由防偽技術評審機構頒發,有效期一般為3年。

第二十條國家對承擔防偽技術評審的防偽技術專家委員會的專家實行注冊管理,注冊條件如下:

(一)凡熟悉防偽及相關專業技術,具備防偽技術或防偽管理方面的專長;

(二)能較及時地了解和掌握本專業領域技術發展的新動態;

(三)取得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規定的職務;

(四)堅持科學和公正的原則,嚴格遵守防偽技術評審及相關工作;

(五)身體健康,熱愛防偽事業,能積極參加防偽技術評審工作紀律和保密制度等規定;

(六)遵守產品防偽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防偽技術專家注冊程序如下:

(一)凡符合專家條件的人員,均可向所在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防偽技術評審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防偽技術專家注冊申請表(見附表4)一式兩份;

(二)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防偽技術評審機構核實后,可向全國防偽辦推薦符合條件的專家,并報送相關材料;

(三)全國防偽辦收到報送材料后,進行審核,必要時進行培訓考核,對符合條件的給予注冊,并頒發防偽技術專家注冊證書(見附4)。

第二十二條防偽技術評審機構及相關人員在評審工作中必須堅持科學、公正、實事求實的原則,保守技術機密,對評審結果負責。

第五章防偽技術產品的使用與推廣

第二十三條防偽技術產品的使用實行備案公告制度。使用單位根據自愿原則持《辦法》第十九條所規定的材料到所在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防偽技術產品的使用備案手續。第二十四條防偽技術產品使用備案程序如下:

(一)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接到備案材料后,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條件審查,審查合格者填寫防偽技術產品使用備案表(一式3份)(見附表5),準予備案,并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查不合格的,及時通知申請方加以整改。

(二)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接到地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準的防偽技術產品使用備案材料后,統一向社會公告。

(三)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每月末必須將使用備案公告及產品防偽特征資料報全國防偽辦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執法機構,納入全國產品防偽監督管理信息系統,以供社會查詢,避免重復備案,同時對使用備案單位給予法律保護。

第二十五條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行業牽頭單位使用防偽技術或防偽技術產品對某類產品實施統一防偽管理時,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招標:

(一)由招標單位會同全國防偽辦,根據國家招標管理辦法制定使用防偽技術或防偽技術產品招標投標方案,向社會招標。

(二)全國防偽半協助招標方對參加投標的企業及評標委員會的防偽專家進行資格審查。參加投標單位必須是獲得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境內)或者獲得防偽注冊登記證的企業(境外)。

(三)防偽技術產品中標并被采用后,由招標單位向全國防偽辦統一辦理使用備案公告手續。

第二十六條凡境外企業研制開發、生產的防偽技術或防偽技術產品,在境內推廣使用的,必須向全國防偽辦申請辦理防偽注冊登記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七條境外企業的防偽技術或防偽技術產品在境內防偽注冊登記,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境外企業必須在境內注冊或者委托響應的獨立法人機構(簡稱推廣機構);

(二)境外企業具備相應的生產條件與技術管理人員;

(三)境外企業與其在境內的推廣機構均應具有健全、有效的生產物流管理安全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

(四)防偽技術或防偽產品通過本細則規定的防偽技術評審,獲得防偽技術評審證書;

(五)產品經全國防偽辦資格確認的防偽檢測機構檢驗,符合相關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第二十八條境外防偽技術或防偽技術產品防偽注冊登記程序如下:

(一)境外防偽技術產品在境內的推廣機構應當向全國防偽辦提交下列材料:

1、防偽注冊登記申請書(一式兩份)(見附表6);

2、推廣機構的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

3、境外企業防偽技術產品推廣授權書;

4、防偽技術評審證書;

5、相關的工作章程、保密制度、保密措施等管理文件;

6、經全國防偽辦資格確認的防偽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檢驗報告;

7、境外企業開業合法證書、資本信用證明書;

8、生產條件證明資料;

9、有防偽技術產品性能要求的產品標準或規范性技術文件。

(二)全國防偽辦接到注冊登記申請材料后,在40個工作日內按上述要求進行審核,必要時進行工廠條件現場審查。

審核通過的,準予注冊登記,頒發防偽注冊登記證(見附5),證書有效期一般為3年。

全國防偽辦負責統一公告獲防偽注冊登記的產品及企業的名單。

(三)審核未通過的,退回申請材料并說明理由。通知企業兩個月內補報,逾期未補報的,視為撤回申請,責任由企業自負。

第二十九條防偽注冊登記證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印制、頒發。

第三十條企業應當在防偽注冊登記證書到期前6個月內,向全國防偽辦提出換證申請。因未按時提出申請,而延誤換證時間的,由企業自行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防偽技術產品生產企業在異地設立使用推廣機構(含機構),必須向當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備案,其備案程序如下:

(一)向當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供如下備案材料:

1、防偽技術產品使用推廣機構備案申請表(一式兩份)(見附表7);

2、防偽技術產品生產企業的推廣應用授權書;

3、使用推廣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生產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或者防偽注冊登記證正、副本(復印件);

5、防偽技術產品使用推廣機構有關工作章程、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等文件。

(二)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接到備案申請后,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審核,下達準予備案通知書,并對其實施監督管理。審查不合格的,通知其整改。

第三十二條從事防偽技術服務的社會團體應當從維護防偽行業的整體利益出發,做好防偽技術產品生產企業在推廣應用中的協調工作,制定行業自律公約,并監督執行,防止不正當競爭。

第三十三條從事防偽技術產品推廣工作的防偽中介機構和社會團體在向使用者推廣防偽技術與防偽技術產品時,必須堅持自愿和公正的原則,推廣的防偽技術產品必須是獲得生產許可證或注冊登記證的產品,并認真地做好技術咨詢服務工作。

第六章監督與管理

第三十四條國家對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防偽注冊登記證獲證企業實行年度監督審查(以下簡稱年審)制度,對防偽技術產品實行監督抽查制度。所有獲證企業必須按規定接受年審和監督抽查工作。

(一)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關管理規定的要求開展年審;

(二)防偽注冊登記企業參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關部門管理規定的要求開展年審;

(三)防偽技術產品監督抽查工作按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有關管理規定開展。

第三十五條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發現防偽技術產品防偽功能不佳,防偽功能失效時,可報當地或者國家質檢部門。全國防偽辦可根據申報情況組織或者委托防偽技術評審機構進行防偽功能評估。

評估結果為失效的防偽技術產品,對社會公告,并收回相關證書,停止生產和推廣應用。

第三十六條防偽技術評審機構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由國家質檢總局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分別予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撤消資格的處理;對有關責任人員,應當由所在單位作出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法律責任:

(一)超出全國防偽辦授權范圍開展工作的;

(二)違反工作章程開展工作、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未履行規定的職責、違法違規、、營私舞弊,造成惡劣影響的;

(四)對專家評審意見弄虛作假、偽造防偽技術評審結論的;

(五)未經允許將防偽技術秘密泄漏他人或者非法占有的;

(六)從事防偽技術產品的開發、生產和銷售的。

第三十七條防偽檢測機構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由國家質檢總局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撤消確認資格的處理;對有關責任人員,應當由所在單位作出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和機構的法律責任。

(一)偽造檢測檢驗數據或偽造檢測檢驗結論的;

(二)泄漏防偽技術秘密的;

(三)未依據有關規定開展防偽技術產品檢測檢驗的;

(四)違反有關規定超標收取檢測檢驗費用的;

(五)未能按規定期限完成檢測檢驗任務,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在工作職責范圍內從事有償咨詢服務工作的;

(七)直接或間接強行要求企業取得產品防偽監督管理有關規定以外的各種資格或參加各種活動的。

第三十八條國家對確認的防偽技術評審機構和防偽檢測機構實行年度抽查監督管理。檢查其工作業績與效果是否與相應業務資格相符;是否存在違反《辦法》與本細則及有關規定的行為;是否存在其他違規行為。

第三十九條對于從事防偽技術推廣工作的中介機構和社會團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通報批評、責令改正,建議其主管部門作必要的行政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推廣無證(生產許可證、防偽注冊登記證)防偽技術產品的;

国产精品视频线观看26uuu,免费av网站在线观看,免费一级a四片久久精品网,国产成人无码精品久久久露脸
伊人色综合久久天天人手人婷 | 亚洲成在人电影天堂 | 亚洲日本va中文字幕亚洲 | 色影音先锋国产资源 | 一区二区三区激情 | 丝袜在线播放国产二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