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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研究論文是我國在此學科取得成果的最直接體現,也是音樂學學科構建的主體。2012年,我國較為優秀的音樂學研究論文主要刊登于國內音樂專業和藝術類學術刊物上,內容涵蓋音樂學子學科所及的不同研究領域。2012年,民族音樂學研究領域發表的論文數量最多,內容豐富多樣。以中國民族民間音樂調查與分析為主要內容的代表論文包括:張伯瑜《云南個舊市大屯鎮洞經音樂三首套曲分析》、周青青《北京通州運河號子中的山東音樂淵源》、袁靜芳《走近藏哇寺》、趙塔里木《蒙古族額魯特部民歌特征的鑒別與解釋》、錢茸《淺析滬劇唱詞音聲的地域性音樂價值――兼推“雙六選點”分析模式》、黃婉《在“挪用”中飾變與創造――文化生態視野下的2012基諾族“特懋克”節》、李明月《“堂名”憶舊:蘇州地區十番鑼鼓生存現象探微――以常熟辛莊“春和堂”為個例》、楊和平《民間禮俗的音聲表達――以蒲城喪葬儀式音樂活態現狀調查為例》等。有關民族音樂學方法論的研究論文主要包括:洛秦《“音樂上海學”建構的意義、研究架構及其問題思考》、管建華《東西方音樂的帕斯卡爾式的歷史沉思》、《音樂學與音樂人類學的哲學基礎之比較――兼及中國傳統音樂研究的反思》、薛藝兵《通過田野走進歷史――論中國音樂人類學歷史研究的途徑與方法》、楊民康《音樂民族志書寫的共時性平臺及其“顯―隱”歷時研究觀――以云南與東南亞跨界族群音樂文化書寫為實例》、宋瑾《從“音樂”到“音聲”――音樂人類學學科邊界問題》等。此類論文凸顯作者群體對民族音樂學歷史維度的思考,以及鮮明的跨學科傾向。此外,還有部分文章從傳統音樂的保護與教學入手展開研究,代表文章包括王耀華《熟、背、析、研――教學體會》、張應華、謝嘉幸《我國當代少數民族音樂教育操作策略的探討》、沈洽《以人為本的多元―本位音樂教育――基于人類學和民族音樂學視角的思考》、葉松榮《學科發展的瓶頸――關于中國傳統音樂理論學位論文寫作中的局限性探討》等。
2012年,西方音樂史研究論文主要集中于巴羅克時期以前的早期音樂上,代表論文包括余志剛《中世紀音樂教學漫議》、姚亞平《歐洲早期音樂傳統與20 世紀現代作曲觀念》、伍維曦《與中世紀晚期多聲部彌撒套曲的體裁特性》、周耀群《關于“文藝復興時期音樂”的兩部斷代史的比較》等。這些論文從各位學者的獨立研究角度出發,對西方音樂早期歷史的不同細節開展研究和思考,試圖在理論闡述中深化對音樂史局部細節和音樂歷史觀念形成的認知,進一步喚起人們對古今歷史比較和創作、教育問題的重視。為了迎接即將到來的德國作曲家理查德?瓦格納誕辰200周年紀念,瓦格納研究論文亦成為2012年我國西方音樂史研究的重點,代表論文包括:劉經樹《“清楚變化了的音樂創造”――瓦格納的“音樂戲劇”構想》和楊九華《“”的闡釋 ――再論瓦格納樂劇中的婚姻倫理觀》。另外,對于經典音樂的審美闡釋和音樂流派研究的代表論文可舉鄒彥《貝多芬(Op.31-2)的標題性內涵》和劉瑾《審美困境與現性重建:對新浪漫主義音樂產生及意義的美學思考》。
在中國古代音樂史領域,學者們將目光紛紛投向中國與境外音樂交流史,代表文章包括宮宏宇《基督教傳教士與晚清中國的盲人音樂教育――以安格妮絲?郭士立、穆瑞為例》、陳應時《唐傳日本調名曲名考》、鄭祖襄《談楊蔭瀏對田邊尚雄“中國音樂外來說”的批評》、葉鍵、黃敏學《18世紀西方傳教士的中國音樂研究及其學術史影響》,以及王小盾的系列論文《域外漢文音樂文獻述要》。古代音樂史研究的另一個范疇集中于音樂考古,代表論文有:方建軍《鐘離國編鐘編研究》、《音樂考古學的六個課題》、王子初《我們的編鐘考古》、武家璧《曾侯乙墓漆畫“雜懸”圖及其實驗心理學解釋》。在近現代音樂史領域,2012年的研究論文主要是對近現代音樂家的學術紀念,論文包括:楊和平《論李凌的音樂美學思想》、俞玉姿《略談老志誠先生的音樂思想――紀念老志誠百年誕辰學術研討會上的發言》、居其宏《我國新音樂發展戰略的設計師和先行者――蕭友梅音樂思想與創作教育實踐的跨世紀回望》等。中央音樂學院發起的“國家音樂史”研究工作目前主要集中在中國近現代音樂史領域。2012年集中發表的論文包括:呂鈺秀《他者對于一個國家音樂想象的建構藍本》、李淑琴《從研究的政治化走向學術化――對中國近現代音樂史學科建設的回顧與思考》、蒲方《中國近現代音樂歷史分期的特殊性及復雜性》等。
2012年,我國音樂美學領域的研究論文首先以評述于潤洋教授美學研究貢獻為主導,代表文章包括葉松榮《論于潤洋西方音樂史學研究中的理論建構》、何寬釗《論于潤洋學術研究中的歷史意識》、柯揚《承先賢之法,啟后生之思――論于潤洋對卓菲亞?麗薩音樂美學思想的繼承與發展》等。其他論文則是不同學者對音樂美學理論、趨勢與應用問題的獨立闡發,例如韓鍾恩《判斷力批判:置疑音樂美學學科語言并及音樂學寫作范式》、劉研《審美經驗的復興――理查德?舒斯特曼的實用主義美學觀與通俗音樂》、張晶晶《對阿多諾中的一個核心概念“素材”的梳理與解讀》等。
二、音樂學專業教育教學
2012年,我國的音樂學專業教育教學向著精英化、集約化和實力化的方向努力邁進。在專業音樂院校和綜合大學音樂學院、音樂系的主導下,音樂學專業教學已經形成比較成熟的發展體系。在不同層次音樂學專業招生方面,各個院校和科研機構結合音樂理論研究的現實需求,招生數量略有緊縮,考試難度相對增加。如此舉措,不僅維護了音樂學專業精英化教育的傳統,同時也對當代大學生的理論基礎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不同層次的學術人才培養上,各個院校特別重視理論培養和藝術實踐的結合,鼓勵學生將研究重心立足當代、返觀歷史,積極參與音樂田野調查和音樂表演活動,在親身實踐中鍛煉學生的研究能力。各個院校給予學生相對寬松的課程安排,不但要求學生學好音樂理論知識,還不斷啟發學生對其他藝術領域和更廣泛的社會文化產生興趣,獲得更為廣博的文化見識,充分增強學生的學術實力。音樂院校采取各種手段對學生的學習進度加以限定和考核,通過論文評比、音樂論壇、大師講座、理論訪談等多種形式鼓勵學生集中精力投入學習,增長自身的學術本領。學生的畢業論文答辯活動日益規范,答辯通過標準相對嚴格,有效防止學生論文品質和學術素質的整體下滑。
除了各個音樂院校和科研機構的日常教學工作外,音樂學界在2012年還積極開展音樂學教學研討、論文評獎和專題講座活動,有力推動音樂學專業教學工作,促進院校間交流合作,增加校園學術氛圍。2012年2月,第四屆中國音樂評論“學會獎”評選征文活動正式展開。活動向海內外華人征集自2009年正式發表的音樂評論參選,并在中國音樂評論學會第五屆年會召開之際集中評審。2012年3月12日至15日,中央音樂學院舉辦了“中國音樂史學術交流系列專題1:國家音樂史”活動。斯洛伐克音樂學者奧斯卡?艾謝克應邀參加活動,共同探討“國家音樂史”寫作的方法手段和內容選擇。2012年10月,上海音樂學院先后組織了“第九屆(2012)錢仁康音樂學術講壇”和“音樂學學術論壇”,以此作為上海音樂學院音樂學系建系30周年的系列活動之一。2012年11月至12月,南京藝術學院百年校慶舉辦系列學術講座,邀請資深專家舉辦專題講座。
三、音樂學學術會議
2012年,我國音樂學界各類學術會議相繼舉辦,有力推動了同領域專家學者的學術交流,促進專業學術會議向著常態化、正規化的方向邁進。在民族音樂學領域,2012年6月29日,由上海高校音樂人類學E-研究院承辦的“當代社會中的傳統音樂國際研討會”在上海音樂學院舉行。與會專家以音樂同社會政治、變革的關系為主題,著重討論當代語境下的民族音樂學研究視角與方法。2012年7月12至15日,中國傳統音樂學會第十七屆年會在西安音樂學院召開。會議提交論文摘要240余篇,內容涉及黃河流域音樂文化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音樂生態研究、音樂與科技、跨界族群音樂文化等研究領域,呈現出學科交叉、研究跨界的學科發展趨勢。2012年7月18日至25日,中國少數民族音樂學會第十三屆年會在新疆師范大學召開。會議圍繞中國少數民族音樂研究、中國跨界民族音樂文化研究、高等音樂藝術院校少數民族音樂教學改革研究三個方面議題展開探討,充分展示了我國近年在少數民族音樂研究成果。2012年10月30日,國際音理會亞洲大洋洲地區音樂學會首屆學術研討會暨亞太民族音樂學會第十七屆國際學術研討會、泰山學術論壇在山東濟南舉行。來自亞太地區的音樂學家圍繞亞洲、大洋洲、太平洋地區民族之間的音樂傳播與交流、構建適合于亞太地區各國的傳統音樂理論體系等議題做主題發言。
在西方音樂史研究領域,2012年6月21至22日,上海音樂學院舉辦“2012?上海音樂學院?瓦格納國際學術論壇”。 論壇聚合國內最優秀的瓦格納研究學者同國際瓦格納研究實現對話,提升我國的音樂學研究水平,增進與西方學術界相關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由中國西方音樂學會主辦,四川音樂學院承辦的“2012西方音樂學會青年學者論壇”于9月21日在四川音樂學院舉行。 會議由九位西方音樂史專家對11名青年學子的課題發言進行交流點評,旨在促進青年學者的科研工作和學術交流,積極培養理論新秀。在中國音樂史研究領域,9月24至26日,中國音樂史學會第十二屆年會暨第七屆全國高校學生中國音樂史論文評選“徐小平獎”頒獎大會在沈陽音樂學院舉行。會議對“契丹音樂史”、“音樂上海學研究”等新課題給予充分重視,并對中國音樂史新近研究成果加以展示。在音樂美學領域,2012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前沿與對話――全國中青年音樂理論家論壇”在華南師范大學舉辦。論壇邀請全國50名中青年音樂理論家參會,論題涉及多個學科,促進音樂學學科間的相互對話和啟迪。2012年12月2日,“2012年中國音樂美學學會筆會”在華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舉行。筆會圍繞 “音樂美學學科資源考掘” 和 “身體在音樂審美活動中的作用” 兩大主題進行研討。
四、音樂學紀念與交流活動
2012年,中國音樂學界舉行了多項學術紀念和交流活動,對于音樂學院系建設和老一輩音樂理論家的學術貢獻加以總結,并對中國音樂學的對外推介與交流做出貢獻。2012年11月26至27日,上海音樂學院音樂學系迎來了建系30周年紀念。系列紀念活動由學術研討會、紀念座談會、學術講堂系列、學術成果展、學生音樂會等活動組成。全系教師還集體出版了學術研究文集,對上海音樂學院音樂學系的科研成果加以展示。2012年5月12日,中央音樂學院舉辦“馬思聰百年誕辰紀念活動”。 其中的學術研討會對馬思聰的學術造詣、音樂創作、教育教學和學術精神展開深入的討論和研究。2012年9月15至16日,中央音樂學院隆重舉辦“春雨潤物 學海成洋――于潤洋八十春秋學術研討會”。近30位來自全國各地的專家學者和同事學生圍繞他的學術品格、理論特色和歷史貢獻進行了深入研討。2012年,恰逢中央音樂學院資深音樂學教授張洪島先生百年壽辰。中央音樂學院音樂學系對張洪島教授的學術成就和教學工作進行重點回顧。2012年9月27日,四川音樂學院舉行“紀念王光祈先生120周年誕辰學術研討會”。全國100多位專家學者參加學術研討會,對王光祈作為中國音樂學開拓者的歷史地位和學術成就進行回顧、梳理和闡釋。在對外學術交流方面, 2012年12月22日至26日,陳應時、方建軍、李玫等中國學者應邀參加第七屆東亞律學大會并宣讀論文。此次學術交流與研討活動,引起東亞音樂研究機構對中國律學學者研究成果的密切關注。
二、云南民族傳統樂舞研究學術視野的轉換
伴隨當代文明的高速發展,全球范圍開始重新關注發展中國家的文化傳統與可持續發展的問題。近十余年來,國內外眾多學者不斷來到云南進行民族文化的交流、考察等活動,為民族文化生態及人文資源的搶救、傳承、保護和開發提供幫助,意在使數千年來存活于云南具有獨特生命內質與活力的民族傳統藝術能夠應對強勢文化的侵擾。近年,隨著人類學、社會學、哲學等社會科學理論研究方法的滲透,對民族傳統歌舞藝術的研究發生了新的變化。如即將在中國上海舉行的2013年國際傳統音樂學會(ICTM)第42屆年會,專門設定了“少數民族音樂與舞蹈的呈現和再現”、“音樂和舞蹈傳統的傳播方式之間的互動、綜合或是沖突”、“儀式、宗教及其表演藝術(音樂、舞蹈與戲劇)”等議題,該主題強調“再現民族音樂學與民族舞蹈學中文化實踐的歷史維度,以及研究者參與民族志歷史書寫的不同方式,意在探討歷史在傳遞和影響文化實踐中所起的作用并開啟一條研究者為現實目的而運用歷史資源的路徑。”①。這一研究取向表現出當民族傳統藝術成為民族志書寫主題時,音樂舞蹈可以以不同方式給我們的研究傳遞信息,并以新的意義建立起當代的實踐。此會議同時期望在音樂舞蹈學院和表演藝術學校中所形成的現代標準化實踐也納入批判性和比較性討論的范圍,請與會者提供重構民族傳統歌舞藝術個案研究的論文。在對云南民族歌舞樂長期的田野考察中可以發現,云南民族傳統樂舞作為內心體驗外化的一種方式,擁有獨特的文化形態和信仰系統。時至今日,各族群的信仰觀念、時空觀念、內部社會秩序等文化記憶依然在以身—聲—意為主體行動的樂舞中保留得最鮮明、最完整。傳統樂舞在“體化實踐”傳承過程中,在約定俗成的人文環境中,在觀念的不斷演進中,依然是一種具有完整的龐大系統和鮮明的藝術個性的文化體系,在身體、聲音方面形成了完整的意義系統。而云南民族歌舞樂的身體意向性,以及群體舞蹈時人與人之間的相互意向性的溝通和互動,為我們提供了一個真實的中國文化圖景,這種東方身體運動的文化價值和意義需要我們在人類所處的后現代境遇中重新認識和挖掘,將民族傳統歌舞樂作為構建文化的一種環境或場域,尋找新的研究命題,這是云南民族傳統樂舞未來重要的研究領域。作為一種生活實踐,傳統樂舞充滿著遠古生態的智慧,至今在各族心中仍具有情感聯通的功能與意義,仍然存在于這方水土之中。在具有民族性、地緣性和血緣性這個文化生態系統里,各族群歷史、語言、、文化心理和傳統藝術實踐之間的互動關系極為活躍,滲透在樂舞中的文化基因至今仍然作為一種歷史精魂貫通于日常生活中,并不斷按照自身的傳統習慣和族群信仰來維護和創造新的藝術語言,其主要功能是“使人們在自己的文化體驗框架內,進入到共享的體驗中”[3(]P40)。如何從云南民族傳統樂舞厚重的文明底蘊中,吸取文化的精神、思想以及思維方式,做出當代意義的文化闡釋,并以新的意義建立起當代的實踐,給以中國傳統文化為主體來建設發展的中國藝術教育體系提供一種中國精神和中國經驗,這是云南民族傳統樂舞未來研究中重要的學術使命。當今藝術人類學的學術視野,使人們的研究視角在觀念、思維等方面,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社會和文化環境中發生的“藝術行為”和由此蘊含于其中的“意義系統”成為研究者的重要論域。當代法國現象學家梅洛-龐蒂(1908-1961)將體驗視為一個境域,他認為身體和世界應該是彌漫式的相互涵融,這是梅洛-龐蒂通過對身體和世界的闡釋所要呈現的一個核心思想。關于“身體現象”如何顯現意義系統以及身體如何在意識中得到構成、不同文化中的身體體驗、日常生活中的身體實踐、身體的空間性等理論,在國內音樂、舞蹈學界的研究中一直是被忽略的。而“身體轉向”是當今學術研究中的一個焦點論域,其特點之一在于從現象學的角度對身體所進行的研究。的確,“身體不僅僅是我們‘擁有’的物理實體,它也是一個行動系統,一種實踐模式,并且在日常生活的互動中,身體的實際嵌入,是維持連貫的自我認同感的基本途徑。”[4](P61-62)等理論視角,將為中國民族藝術的研究提供新的可能性。
對于西方音樂文化的寫作,無論運用怎樣不同的角度和手法,都不可能避開對西方音樂史上古典主義和浪漫主義時期的重點介紹,因為西方音樂在這兩個時期已經高度發展與繁榮,不僅樂譜資料和樂器種類極為豐富,各種音樂形式亦發展到一個高峰,目前我們所深入研究的作曲家和作品絕大多數來自于這兩個時期,因此,對于這些書籍關于這兩個時期的論述進行對比,也變得十分必要。
首先來看葉松榮的《論稿》,作者對于每一時期的音樂文化所啟用的標題都呈現出承上啟下的邏輯性。而章節下面的小標題體現了該書主觀性的特點,如描述古典主義時期的“莫扎特的美學思想與音樂創作”、“貝多芬音樂創作的獨特性及評價”,浪漫主義時期的“舒伯特音樂創作的獨創性”、“肖邦音樂創作中的思想性與藝術性的高度融合”等。在論述方法上,作者敘述的方式卻突破了傳統的史書,較為自由地闡述了自己的觀點,且評述性很強。對于作曲家、流派的評價分析也十分注意與其他學科的聯系,比如在談到貝多芬《第九交響曲》情感內容獨特性時,作者將該曲與席勒的《歡樂頌》一詩各自產生的時代背景結合起來進行審視,使這一段的論述滲透著厚重的歷史感和深刻文化內涵。
本文重點強調的是任課教師應該主動地在教學中介紹與滲透比較音樂學的研究方法,通過結合課程實例,由淺入深地進行講授,引導學生運用研究方法對所學內容進行思考,教學效果則會更好,也是加強師生交流的有效方法與途徑。筆者的前輩導師曾教導說:“把搞學術研究比做一個雙輪并行的手推車,首先要掌握準確、全面的資料,即搞好資料學建設;其次要掌握科學的研究方法,搞好方法論建設。這樣,把兩個建設搞好了,承載車身重量的雙車輪也就準備好了,才能滿載豐碩的科學成果而歸。”這個例子充分說明,進行學術研究,對于材料的熟悉和方法的掌握是至關重要的,不可缺其一,否則,都將無功而返。我們把這個鮮明的例子拿到教學中來做一比較思考,能夠受到許多啟發。從19世紀下半葉起,以古典進化論為代表的民族學和人類學家們以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相結合的辦法,對原始部落民族文化進行的研究,對音樂文化領域的研究工作產生了重要的影響。這股學術潮流無疑也給作為歐美以外的異國音樂研究以極大的沖擊和推動,無論在理論還是方法上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民族音樂學――這個最早被稱為“比較音樂學”的音樂學學科,由“民族學”與“音樂學”兩個方面結合形成。自以來,從王光祈先生首次提出的“對各民族音樂比較批評”思想起,以中華民族的音樂為研究對象的中國民族音樂學,開始了它的艱辛而又漫長的成長之路。盡管一路上艱難險阻,作為一個在尚未完全成熟的邊緣性理論學科,中國民族音樂學的產生仍占據著華夏民族音樂乃至世界民族音樂不可替代的獨特地位,為推動東方文明具有不可替代的典型意義。
一、中國民族音樂學中的理論性與實踐性
1、中國民族音樂學的理論因素
作為一門音樂學學科,理論因素是民族音樂學建立與存在的重要標志。
于會泳教授在1958年間,就把民族音樂學理論進行了以①“民間歌曲研究”、“民間器樂研究”、“戲曲音樂研究”與“曲藝音樂研究”為代表的理論縱向劃分,以及以“腔詞關系研究”、“句式研究”、“結構規律研究”、“宮調研究”、“唱腔與伴奏關系研究”與“潤腔研究”為主的橫向綜合研究。隨著80年代起,我國民族音樂學的理論研究逐漸得到重視,中國民族音樂不僅吸收了更多的理論元素,還發展了有中華民族特色的“樂種學”和“形態學”。而從我國目前各院校中所設立的民族音樂學專業開設的課程可見,無論專業課還是基礎課,也都由理論課程占據了主體,如:民族音樂理論課、藝術概論、中國音樂史、中國古代音樂論著、音樂美學基礎等等,即使選修課也有音樂分析、中國古代樂譜讀法等等。
上述這些專有名詞,各個都彰顯著民族音樂學的理論性,意在通過各點之間的結合,對民族民間音樂的整體進行總結分析,從而整理出其中的規律。而其散發的理論魅力也推動著無數民族音樂學及愛好者們的不斷追求與進步。
2、民族音樂學中的實踐因素
民族音樂學雖是一門十足的理論學科,但是卻以“田野工作”為主要研究方式,是任何學習與研究者都不能忽略其過程中的實踐性。
劉天華曾說②:“沒有實地考察,就沒有民族音樂學,沒有實地考察經歷的民族音樂學家,不能算是真正的民族音樂學家。”“田野工作”是一種深入、甚至直接參與到民族或文化區域的傳統音樂的活動,通過實地考察,結合當地的傳統與文化,科學的、客觀的、系統的將民族音樂素材整理和描述,這一方法也是人類學研究的基本方法和途徑。
而“田野工作”又與古時周代起實行、并在當代依然常見的“采風”制度頗有雷同,它們雖然同為一種搜集工作,但卻有不同。周時的“采風”其目的是為了體察民情,借“風”看“國”,而這些采集到的民間小調,多數都要被整理和改編,經過二次加工后合成符合帝王審美和利益的新曲;如今的“采風”,由于社會環境、經濟利益、條件等諸多因素的影響,“采風”成了走馬觀花,而其搜集的作品卻被“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后融進新時代,甚至成為“主流文化”。因為它們經過了二次甚至多次創作,雖然還留有了所謂“民間音樂”的一點風貌,但對學術研究而言已經毫無意義。
“田野工作”需要工作者用一個虛心接受的態度,毫無摒棄的完全接受被采訪者或傳授者的全部信息資料。最重要的是要融入所要調查的地區中,不僅要融入語言習慣、生活習慣、環境習慣、文化習慣等等,還要了解有關作品地理、歷史、經濟等多方面的資料。所以這不是一個普通的搜集資料活動,要比“采風”更加復雜和艱難。與此同時,每一首民間作品作為田野工作的對象,掌握其自身最表象的內容尚不能達到工作要求,還要盡可能的豐富其作品的演唱、演奏背景,使這個“第一手資料”能夠通過民族音樂學家的研究后,具備一定的科學性和價值性。
3、民族音樂學中理論與實踐的關系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一切標準”――這個當年由《光明日報》所提出的觀點,受到了人們的普遍接受,在民族音樂學中其理論和實踐也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關系。
雖然從學科性質而言,民族音樂學毫無疑問是一門理論學科,但是缺乏實踐的民族音樂理論只是紙上談兵,它必須要通過田野實踐才能實現,只有符合實踐考察規格的材料才能成為權威性的學術依據。也可以說,田野工作是對民族音樂學理論知識的支持和驗證,是對其理論學說的形象化與立體化。反之,田野實踐工作也離不開民族音樂理論。民族音樂學理論知識是一切田野實踐的基礎,能夠為田野實踐指出明確的方向,使田野實踐進行的目標更加清晰,并在田野工作的進行中提供理論指導和依據,從而提高田野工作的效率。
世間的一切事物都是緊密相連的,如果不能把理論與實踐相聯系,始終都是片面的、孤立的、無法實現的。正如伍國棟先生的論著《民族音樂學概論》中寫到:“田野工作之前的準備工作包括思想、資料、技術能力等方面的準備及寫作調查提綱等方面的內容。”可見,其中的“資料”、“寫作調查提綱”都是理論準備和前提,這些準備不到位,就很難完成一次有效的田野活動。由此,只有將音樂實踐與音樂理論相結合,才能把我們已有的資料、實物價值最大化,促進民族音樂行為的思想和文化聯系,保留住在我們的民族中仍存留至今的寶貴文化財富。
二、田野工作對民族音樂發展的意義
20世紀初,隨著田野工作在西方國家的成熟,為西方國家的人類學和民族音樂學發展開拓了新的方向。我國的音樂文化有數千年之久,無論宮廷中的“雅”樂亦或民間的“俗”樂,也都經歷過大范圍的搜集整理,當這種搜集發展為現如今的田野工作時,事實證明,這些工作的意義之大。
1、田野工作為中國民族音樂學的研究提供了珍貴的研究資料。
近代中國,隨著眾位藝術家的推動與支持,各類以搜集、整理和研究為主要任務的研究組織逐一增多。無論是從劉天華開始,到延安魯藝的“民歌研究會”,亦或是中國音樂研究所??????《東方民族之音樂》(王光祈)、《關于陜北說書音樂》(呂驥)、《論中國民歌》(柯仲平)、《河南民歌采訪專集》、《五聲音階及其和聲》等論文資料,都是對田野工作的總結和勾畫。而十二木卡姆、侗族大歌、福建南音、西安古樂等少數民族或地區的發掘,對中國民族音樂的研究提供了極有價值的依據。
2、田野工作使中國民族音樂有了可繼承的寶貴遺產
田野工作所發掘的音樂資料,通過演藝團體、出版或油印等多種方式和渠道得到有效的傳播和繼承。中國民族音樂的研究者們始終堅持深入發掘,通過田野工作,獲得大量資料并加以整理、描述、說明并保存,使眾多原本只能口傳心授的視聽資源,成為實實在在的文字、曲譜。《弦索十三套》、曾侯乙墓的編鐘、古琴的《幽蘭》、《廣陵散》等,都是田野工作的成績。正是因為田野搜集工作的進行,才使我們能夠在相隔數百年甚至數千年之后依然能借鑒到這些大量的民間音樂資料,甚至親自演奏、翻閱,以感受這些前人所留下的寶貴文化遺產和精神財富。而隨著國務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關注,昆曲、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蒙古族長調民歌等少數民族歌舞以及古琴、皮影戲等民間藝術被列入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雖然其中還有多方面的因素,但若不是田野工作的堅持不懈,也很難得以流傳和繼承。
3、田野工作保護和發掘現有的民間音樂
民間是產生音樂的源泉,無論地頭、草原亦或是大山之間都隱藏著其特有的民間音樂。但是這樣的地區,相對都比較保守,有著自己所固有的信仰和觀念,同時在經濟上、生活狀態上又比較落后,與外界的交流較少,相對而言較為封閉,他們就如同井底之蛙,始終不能感受到井口以外的天空。而隨著人口的群落的縮小或環境、氣候等影響,他們的生活中流傳的音樂文化作品不得不面臨一個瀕臨滅絕的危險境界。田野工作從發掘、探索的角度出發,通過采訪、錄音、筆記等方式,將音樂記錄收藏,并加以研究、比較,從而對其做出定義,加以推廣和保護。1986年,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就發現了一種與眾人所了解的“河北吹歌”和民間“鼓樂”截然不同的傳統音樂,這種出自北京屈家營的音樂“③肅穆古雅,樂器保留唐宋古制,工尺樂譜也夾雜著宋代俗字”,研究者們通過與村民們“四同”(即同吃、同住、同贊樂、同研究),對音樂進行恢復和重構,最終確定其為一種“京音樂”系統下的“小管音樂”,并成功的讓眾人熟知與了解。
由上述可見,田野工作在我國民族音樂學的探索和發展中的重要地位。但我們需知,我國民族音樂學的研究不能僅僅依靠田野工作,還需要和實際理論的歷史資料、文獻等相結合,這樣才能更加有效的參與到研究與學習過程中。
結語:
總之,中國民族音樂雖然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能夠充分體現中國民族特有的音樂內容與形式,但我們仍需繼續堅持和努力。而這個過程必須要在民族音樂學理論的實踐中積累和發展,既不能循回倒矩的重復理論,也不能一味的沉浸在田野工作的癡狂中。要理論與實踐互相磨合,不斷的交替上升,從多角度、多層面上做工作,這樣才能真正的把握中國民族音樂學研究和學習的精華,為中國民族音樂學的發展做出貢獻。(作者單位:大連理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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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博采精取融會貫通--在錢仁康先生《學堂樂歌考源》出版座談會上的發言 陳聆群
錢仁康先生《學堂樂歌考源》 出版座談會紀要 鄒彥
洋務人士筆下的西方音樂(《中國近代音樂史稿》中的一節) 陳聆群
古琴徽分的順逆推算 趙宋光
琴調溯源--論古琴正調調弦法 丁承運
在譜式的背后--對中國古譜的再認識 林友仁
關于《二十世紀的帕薩卡里亞研究》 --徐孟東博士學位論文讀后 彭志敏
來自絲綢之路的回響 --楊立青的中胡與交響樂隊《荒漠暮色》初探 郭樹薈
澤納基斯管弦樂:《燈芯草》音樂形態的幾個特點 鄒向平
舒爾霍夫和他的《第三鋼琴組曲,為左手而作》 陳雪筠
對當代歌曲中審美趣味變遷的一種描述 劉士林
計算機音樂思維研究 陶辛
民族器樂創作問題 徐堅強
略論荀子的"中和"觀 歐景星
鋼琴在二十世紀的境遇點滴 梁靜
族性中的音樂敘事--以瑤族的"敘歌"為例 彭兆榮
馬來民間音樂的節奏模式與馬來文化的深度結構(下) 羅藝峰
《東亞樂器考》中文版補遺(一) 林謙三,彭瑾
繁盛期青銅樂鐘的編列研究(上) 陳荃有
巴赫的《管風琴小曲集》與眾贊歌 李愛華
《申報》音樂資料選輯之一上海音樂學院部分(上) 陳正生
二十世紀帕薩卡里亞代表作品概述(三) 徐孟東
阿·齊爾品和索·古貝多琳娜作品中的東方特點及其比較研究 甘璧華
二十世紀現代音樂中的鋼琴藝術 何上峰
通曉歷史的表演(HIP)導論 劉寧
小提琴演奏的發音方法探討 山嶺
關于"重寫音樂史"--讀《"重寫音樂史":一個敏感而又不得不說的話題》之后 汪毓和
"樂"作為文化行為方式的存在--答劉再生《《聲無哀樂論》今譯》"編者按"兼及今譯的概念理解問題 修海林
關注中國近現代音樂教育的修史工作--《中國近現代音樂教育史紀年》編后感 孫繼南
在中國音樂史第六屆年會上對《中國近現代音樂教育史紀年》的發言 汪毓和
采石鋪路之作--再賀《中國近現代音樂教育史紀年》面世 陳聆群
《二十世紀的中國音樂創作--阿炳的音樂與意義》導言(下) 施祥生,沈沁,沈洽
文化部孫家正部長的賀信
上海市委宣傳部王仲偉部長在我院75周年校慶大會上的講話
楊立青院長在我院75周年校慶大會上的講話
全國音樂院校長論壇會議綜述
紀念院長 錢苑,林華,孟東,洛秦
走教育創新之路,創國際一流院校 --上海音樂學院2002年教學工作會議綜述 李小諾
同氣連枝的回旋歌、回旋詩和回旋曲 錢仁康
變和弦及其在五聲性調式和聲中的運用 --五聲性調式和聲研究之二 樊祖蔭
恢復和聲音響的自然屬性--索·古貝多琳娜作品中的和聲與風格探究 甘璧華
為"重寫音樂史"擇定正確的突破口--讀馮文慈先生提交中國音樂史學會福州年會文章有感 陳聆群
戴鵬海文章《還歷史本來面目》讀后感 汪毓和
有關民族管弦樂與音樂文化識別論之反思 梁銘越
《蒲松齡俚曲》曲調風格形成的語言因素 劉曉靜
18世紀德語地區各國的小提琴家和作曲家 范額倫
女媧作笙簧的神話意蘊 王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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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樂壇奇才成功之謎--趙宋光教授心理結構分析 羅小平
音樂美學基礎(上) H.里曼,繆天瑞
意向存在作為音樂意義的形而上顯現 韓鍾恩
新時期本土與西方對話的新語境 李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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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民族音樂學雙視角文化立場的歷史演變和發展趨向(上) 楊民康
他站在傳統與現代的契合點上--黎錦暉的探索對民族音樂學研究的啟示 項陽
論"差距"與"差異" 劉桂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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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蔭瀏歷史著作的宏觀布局及其時代特色 孔培培
鼓吹樂起源說 王珉
意境--音樂表演藝術的審美范疇 楊易禾
論埃里克·薩蒂音樂觀念的先鋒性 劉瑾
音樂美學基礎(下) H·里曼,繆天瑞,馮長春
比較:家園·區域·全球--王耀華先生著《三弦藝術論》閱讀及… 王義彬
不同凡響--賀綠汀音樂廳建設回顧 華天礽
2003上海"全國音樂學術規范研討會"會議紀要 李小諾
全面提高教學質量迎接教學工作評估--上海音樂學院第二屆教學工作會議綜述
欣德米特的調性觀念(上) 桑桐
安東·威伯恩的《鋼琴變奏曲》作品27 陳銘志
20世紀音樂的和聲技法·序論 楊立青
浪漫·自由·組織:一個創造者的不安靈魂(下)--勛伯格鋼琴小品析 趙曉生
"對稱性"與"黃金分割律"--音樂作品中結構比例布局的歷史研討 田剛
"優美的歌唱"--美聲唱法訓練四題 施敏
十二音音樂在上海的誕生(上)--論作為作曲家、音樂家和教師的沃爾夫岡·弗蘭克爾 思想悟子,張漪,楊燕迪
《電子音詩》:瓦列茲締造的現代音詩 梁晴
舒曼的聲樂套曲《婦女的愛情與生活》--兼談舒曼對藝術歌曲傳統的繼承與發展 夏小燕
沈心工與白話文--兼論我國近代白話體歌曲創作的初始階段 楊成秀
后現代主義與廣東音樂的創新與發展 王少明
"同均三宮"假說的學科能量 蒲亨建
中國藝術歌曲的創作和發展至今已經有80多年的歷史,形成了獨特的美學特征。中國藝術歌曲植根于中華民族的音樂基礎,貼近人民的現實生活。中國藝術歌曲的發展過程就是突出美學價值的過程,在當代藝術文化中不斷凸顯。對中國藝術歌曲發展產生的美學特征進行分析和整理,對當代中國藝術歌曲演唱的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對豐富人們精神生活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 當代藝術歌曲的發展特點
1.1 鮮明的民族性
植根于中華民族的根基是當代藝術歌曲鮮明的特點,它是民族精神的形象代言。音樂界經過探討,普遍認為藝術歌曲的演繹需要民族化,要與中國大眾接受的風俗人情、思維方式、審美情趣相結合,我們的語言、表達方式、情感都應該具備氣質的氣派,最終對藝術歌曲的唱法達成了共識,并將藝術歌曲的民族化往前推進了一大步。[1] 改革開放以后,新思潮的涌入使得藝術歌曲的創作和演奏出現多元化狀態,內容和形式上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中華民族的藝術歌曲作品在世界舞臺上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
1.2 與時俱進的時代性
中國藝術歌曲經歷了漫長的發展過程,每一個發展階段都具有與時俱進的時代特征。自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以學習和借鑒的姿態容納世界上政治和文化上的優點和長處。藝術上的體現更是豐富多彩,多種新思潮的融合讓藝術歌曲的創作、演繹、傳播迎來了鼎盛時期。當代藝術文化交流過程中,藝術歌曲體現了與時俱進的發展潮流。
1.3 融合過程中的創新性
將源自于西方的體裁中國化、民族化是創新,用中國傳統詩詞作為藝術歌曲創作題材是創新,將西方作曲技法與中國民族調式和民間音樂相結合是創新,將民族樂器和民間音樂伴奏形式引入藝術歌曲表演是創新,將中國傳統民族唱法和民歌演唱風格融入藝術歌曲演唱依然是創新。[1] 當代藝術歌曲的不斷發展中,融合過程中的創新性貫穿于始終。中國藝術歌曲既重視中華民族文化的血脈,又吸收借鑒外來優秀音樂元素。中國藝術歌曲不斷融合的過程不僅表現在體裁的西為中用方面,而且表現在中國藝術歌曲對西方藝術作品的理解、認識、應用上。
2 藝術歌曲在當代藝術文化中的美學價值
中國藝術歌曲有接近于歐洲藝術歌曲的表現方式,也有具有美學價值的突出形式。當代藝術歌曲一方面體現了學習歐美作曲技術,走發展民族音樂道路的思想;另一方面,它與中國的傳統文化相融合,具有“詩化”的意蘊和典雅的氣質等獨特的美學特征。中國藝術歌曲作曲家在借鑒西方藝術歌曲創作技法的基礎上,融合了中國的傳統音樂,為發展民族音樂做出了有益的探索。藝術歌曲既具有鮮明的藝術特征,又具有很高的美學價值。
2.1 意蘊深遠的詩歌之美
詩貴意境,詞貴意象,是詩界的一種習慣的說法,并非歌詞歌詩無須講究意境,恰恰相反,意境美是中國藝術歌曲歌詩的重要的美學特征。[2] 中國古代作家創作了許多經典的古詩詞,中國藝術歌曲的作曲家將其引用到創作當中。中國文化歷史悠久,博大精深,從中國音樂歷史發展的歷程來看,道家的自然樂論和儒家的禮樂文化共同奠定了中國傳統音樂美學思想的基礎,深刻影響著人們的音樂思維方式。
2.2 兼收并蓄的技巧之美
當代藝術歌曲是一種講究技巧,對音樂技法有嚴格要求的藝術表現形式。藝術歌曲是旋律與歌詩的完美融合,只有扎實的音樂功底才能將優秀的藝術歌曲演繹出淋漓盡致的效果。音樂藝術是技術性很高的一門學科,作曲家沒有技巧就沒有話語權。在藝術歌曲創作上忽視技術的掌握,讓情感表現代替技術運用,用內容來取代形式,這種行為得不償失。方式技巧的欠缺,會使作品編得無力與貧乏。當代中國藝術歌曲業逐漸形成了兼收并蓄的技術之美。作曲家在創作中體現出音樂風格的同時,也努力探索民族音樂表現技巧,突出了中國美學品位與傳統文化的深遠影響。
2.3 貼近社會的現實之美
貼近中國社會的現實之美是中國當代藝術歌曲最普遍的美學特征。例如,歌頌祖國的藝術歌曲有《我愛你中國》《長江之歌》等,描繪愛情的有《敖包相會》《草原之夜》等。這些歌曲成為了具有深遠影響力的優秀作品,也成為了大眾人民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糧。作曲家不僅促進了中國藝術歌曲的可持續發展,而且突出了貼近社會生活的現實之美。在人民的現實生活積極地謳歌了中國社會主義的現實生活之美,起到了愉悅身心、陶冶情操的作用。當代藝術歌曲的發展承擔著反饋、監管社會形態、促進社會發展的職責,整個藝術歌曲創作的歷程見證了不斷走向中國的復興之路。在社會實踐中,藝術歌曲作為一種精神動力存在,用這種方式真實地記錄社會,及時地反饋社會,從而不斷地推動社會發展。
以傳統技法創作與現代技法創作的現代藝術歌曲,表現出了兼收并蓄、尊重差異的整體美感。對中國藝術歌曲的演唱,讓聽者感受到了意蘊深遠的詩歌之美。藝術歌曲的創作源于現實生活,折射出了貼近現實的社會之美。伴奏表演的技術之美,影響著藝術歌曲界的發展方向。對當代藝術歌曲的美學特征需要不斷地探索和研究,立足實際,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音樂教師要根據學生的音樂基礎,因材施教幫助學生演唱中國藝術歌曲,平衡技術與藝術之間的關系,在教學中傳遞藝術歌曲的美學價值。我們要繼承民族藝術傳統和審美情趣,大力推動中國藝術歌曲發展,為中國藝術文化教育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
參考文獻:
子曰:“三十而立”。從1980年6月13日在南京藝術學院召開全國民族音樂學學術討論會,(以下簡稱“南京會議”)正式在我國大陸提出民族音樂學的口號以來,30年過去了,民族音樂學在中國已到而立之年。高厚永先生在南京會議上發表的《中國民族音樂學的形成和發展》一文中指出:“中國民族音樂在世界民族音樂文化中是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我們要加強對外學術交流活動,參加到世界民族音樂學的行列,讓我們肩負起發展民族音樂學的重任,團結向前,迅步走向新的廣闊途程。我們堅信,國際音樂學的講壇,必將閃耀中國民族音樂瑰寶的燦爛光輝。”[1]現在,我們應響亮地提出建立民族音樂學中國學派的口號,并為之努力奮斗。為達此目的,應做好繼承傳統、把握方向和面向世界三方面的工作。筆者不揣冒昧,草成此文,以此紀念南京會議30周年。
一
要建立民族音樂學的中國學派,首先必須繼承好兩個傳統,一是中國人綜合思維模式的傳統,二是民族音樂學從文化背景入手研究音樂的傳統。
著名學者季羨林先生在分析東、西方思維模式的不同特點后指出:“西方的思維模式是分析,它抓住一個東西,特別是物質的東西,分析下去,分析下去,分析到極其細微的程度。可是往往忽略了整體聯系,物我兩者的對立十分尖銳”而“東方文化本質上是講綜合的,講聯系的,它照顧了事物的總體。”[2]
我國傳統文化具有極強的綜合性、整體性,這兩種性質在先秦學者的著述中已有所顯現。孔子辦學,教授“六藝”,施行的就是綜合性教育,后來用此種方式培育出的歷代文人,多為“琴棋書畫,無不精通”。在“五•四”運動以前,我國知識分子所仰慕的,除“專才”外,是在許多領域里都有精深造詣、取得相當成就的“通才”。這些現象都證明中國人對綜合思維模式的推崇和重視。
中國音樂是中國文化中的音樂。中國傳統音樂更是在我國傳統文化的大背景下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自古至今始終保持著與傳統文化、傳統藝術方方面面血肉相連、息息相關的親緣關系。
與音樂聯系最為緊密的,莫過于與之同源的語言。漢藏語系諸語言聲調升降起伏所具有的旋律意義,不但使中國傳統音樂突出地使用了種種“腔音”,也使中國音樂的橫向線性陳述方式得到高度的發展,從而與西洋音樂有著顯著不同的形態和韻味。我國各民族語言的不同、各地區方言的差別,也是產生各民族、各地區音樂風格差異的重要原因。
中國傳統音樂向來與詩歌、舞蹈、表演融為一體。盛唐時的“九部樂”、“十部樂”以及稍后的“坐部樂”、“立部樂”等樂舞,都是詩歌、舞蹈、器樂的組合,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綜合藝術”。歷來的宮廷音樂、宗教音樂、興盛于明清時期的戲曲、長期流傳于民間的歌舞音樂及各少數民族的音樂等,亦多取詩、歌、舞(或再加上器樂)的綜合表演形式。因有此傳統,“載歌載舞”為各族人民喜聞樂見,當前的音樂演唱,依然常見“歌伴舞”的形式,甚至一些器樂演奏,也以舞蹈相配合,歌舞一體的傳統仍在傳承。
音樂與文學(尤其是詩歌)在內容、意境、創作手法以及哲學、美學等深層次上,都緊密相關。在西洋音樂傳入、中國新音樂產生之前,中國人的“詩”與“歌”是不分的,“詩”總是可“歌”(唱)的,可“歌”(唱)的必是“詩”,在文學語言里,便常把“詩”稱做“歌”。現今我們不論是采錄民間的詩,還是歌,一概稱之為“采風”。“四句頭”和“起承轉合”,是中國古典詩歌(尤其是定型于唐代的五、七言絕句)的基本結構形態,也是中國音樂(尤其是民歌)最常見的結構形態。
我國古代總是把音樂與歷法、數學、度量衡乃至自然界、人類社會、國家、人生、習俗等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很多音樂家、樂律學家,同時也是文學家、詩人、學者、數學家、科技發明家等。中國音樂的這一優良傳統,自上古時代起,一直延續到西洋音樂大規模地傳入我國的20世紀初。音樂與繪畫、雕塑、建筑、園林、書法、工藝美術等幾乎所有的文化門類也都有著密切的聯系。把音樂作為一門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獨立藝術門類,建立專業音樂教育機構、造就專業音樂人才,是西洋音樂文化的產物,不是中國音樂文化的傳統。
從世界范圍來看,20世紀音樂學所取得的最大成就之一是民族音樂學的確立和發展。1950年,荷蘭音樂學家孔斯特(Jaap Kunst,1891-1960)提出這一學科名稱后,“民族音樂學”便取代了以往人們習慣稱呼的“比較音樂學”,先后進入一些西方國家高等學校和音樂學院的課堂,成為與歷史音樂學、體系音樂學并重的專業。不少國家相繼成立了民族音樂學的研究機構,出版了大量民族音樂學的學術著作。20世紀結束之時,民族音樂學在全世界已成為音樂學諸學科中最活躍、最具生命力、發展最快的學科之一。在南京會議以后,這門學科在中國的發展也非常迅速。
民族音樂學不是以特定的區域和范圍與音樂學中的其他學科分界,而是以一種特殊的角度,或者叫立足點、著重點為其主要標志。它將音樂作為一種文化現象,從音樂的文化背景和生成環境入手進一步觀察其特征、探索其規律。從民族音樂學的角度來看,每個人都是文化中的人,每一種音樂都是文化中的音樂,每一個與音樂有關的學術研究成果也都是文化中的成果。因為民族音樂學把音樂作為一種文化和文化中的一個類別進行研究,音樂作品就不再被看作是某個作曲家或某一社會群體對其人生感悟的“獨白”,而是被解釋成作曲家或這一群體在當時社會背景下所作的一次文化發言;音樂現象不再是孤立的歷史現象,而是被看作是整個社會形態中的一種文化現象;與音樂有關的科學研究成果也不再被簡單地看作是某一位或某幾位專家學者苦思冥想的產物,而是整個社會歷史文化發展的一個成果。
民族音樂學主要是在西方國家里發展起來的。正如我曾經指出的那樣,將音樂當成一種文化,把它放在整個社會文化背景中去進行研究的方法,實際上是西方民族音樂學界在學習、研究非西方民族音樂,特別是東方民族音樂的過程中,借鑒東方民族綜合性思維模式的成果,是對西方分析性思維模式的否定和對東方民族綜合性思維模式的肯定。[3]西方民族音樂家的這種做法對西方音樂學中其他兩個學科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不少從事歷史音樂學和體系音樂學研究的專家都借鑒了民族音樂學的方法,將其研究對象放在其所處文化環境中進行探討。他們不再簡單地依據某一種科學體系,對過去的音樂現象和音樂學研究成果作出若干解釋和評價,而是從當時的社會制度、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民俗、心理等方面的文化狀況入手,對音樂現象本身和音樂學研究成果作出文化學方面的闡釋。他們首先把音樂作品、音樂現象和音樂學研究成果看成文化現象,并將它們放到所發生、發展的背景中來,探索其起源、形成、發展、繁榮、演變等問題。西方歷史音樂學和體系音樂學專家們的做法對其他地區和其他國家的歷史音樂學和體系音樂學界影響很大。從世界范圍來看,由于廣泛采用了使研究對象回歸于文化的做法,極大地推動了歷史音樂學和體系音樂學中的各個分支學科的研究向縱深發展。
要繼承好中國傳統文化綜合思維模式和民族音樂學從文化背景研究音樂的傳統,不僅要打破以往學科的界限,而且要從綜合思維模式的角度進行研究。筆者想用一個實例來說明自己的觀點。
按照西方通用的音樂學分類方法,由于“律學”和自然科學中的數學有密切關系,被看作是體系音樂學中的一個分支學科。我國古代的律學研究十分發達,王光祈先生曾在《東西樂制之研究》一書的序言中指出,中國人“數千年以來,學者輩出,講求樂理,不遺余力,故今日中國雖萬事落他人之后,而樂理一項,猶可列諸世界作者之林,而無愧色。”[4]王光祈在這里說的“樂理”就包括了律學研究成果在內。我國古代的律學研究除和數學研究密切相聯外,還有不同于其他國家和民族的三個特點:一是由于受“天人合一”哲學思想的影響,和天文學、歷法相聯系,故班固撰《漢書》,將律、歷合一,設《律歷志》,后來的一些史家亦效法班固;二是受主張“禮樂治國”的儒家思想影響,把律和度、量、衡聯系在一起,并認為音樂中的律是生活中度、量、衡的先導;三是受我國古代綜合性思維和科學觀點的影響,把律學研究和陰陽五行學說相聯系。第三個特點是其中最突出的一個特點。王光祈說,自秦代以降,“后世言律之人除極少數例外,多以陰陽五行為大本營”。[5]此特點所以能最突出,有深刻的歷史淵源。漢文文獻中“音樂”第一次出現是在《呂氏春秋》中,這本書的《大樂》篇說:“音樂之所由來者遠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太一出兩儀,兩儀出陰陽。陰陽變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6]由此可知,我們的祖先在戰國時期就已經把“音”、“樂”與陰陽五行相聯系。后來的律學研究,更是和陰陽五行、氣、象數、義理等哲學、科學的概念密切地聯系在一起,具有綜合性思維和博大精深的特征。
因此,無論從當代音樂學研究的時代潮流,還是從我國律學的歷史發展特點,我們在對中國樂律學史進行研究時,都不能脫離其文化背景,特別是不能脫離陰陽五行學說。然而,由于我國音樂學界受歐洲科學主義的影響,在整個20世紀研究古代樂律時,幾乎所有的專家都把陰陽五行學說拋在一邊,甚至把這個學說看成“迷信”和“偽科學”。20世紀20年代,童斐說:“凡論陰陽五行,聚訟甚多,徒蹈于虛玄,無當于物理,足為言樂之障。”[7]20世紀30年代,許之衡講:“夫宮商律呂等字,自宋以來,既知為即工尺等字矣。與陰陽五行,有何關系?《漢志》多本之劉歆,劉歆偽儒,以陰陽五行,比附作樂。不外以作樂為王者之事,務極玄奧,令人神秘莫測,以逢迎人主耳。”[8]因為沈括《夢溪筆談》中的律論部分和陰陽五行有關,60年代被楊蔭瀏先生批評為“神秘主義”,[9]王光祈先生也認為律學研究中陰陽五行是“穿鑿附會,令人討厭”[10]。直到20世紀90年代末,筆者在拙作《中國民族樂理》一書中將宮、商、角、徵、羽五聲和東、西、南、北、中五方等放在一起加以介紹,還被人批評成“奇談怪論”、“江湖庸醫的叫賣”[11]。
科學不是唯一的,而且具有民族性。我們不能認為只有西醫才是科學,中醫就不是科學。如果我們能夠同意中醫也是科學,那么作為中醫基礎理論的陰陽五行學說當然也是科學,它是一種具有強烈民族特征的、不同于西醫基礎理論的科學。另外,先民們把音樂和陰陽五行學說聯系在一起也不一定都是穿鑿附會,而其中也可能有一些道理。如宮與中、商與西、角與東、徵與南、羽與北相對應,很可能和當時不同地區的民間音樂不同風格、主要采用不同的調式有關。直到現代,長城以北的民歌以羽調式為主,長江以南的民歌以徵調式為主,陜西、甘肅、青海民歌中商調式占有較高的比例,河南民歌中宮調式較多,而浙江等東部沿海省份角調式民歌顯然比其他地區多,難道不是五個方位和五聲聯系的具體事實嗎?另外,五聲和五行在音樂治療學方面的聯系,亦需要從中醫學的角度進行深入探討,不能一概輕易加以否定。
如果我們能夠承認陰陽五行學說也是科學,而且它和音樂的聯系也不一定完全是穿鑿附會,在研究我國古代樂律學成果的時候,就一定要按照民族音樂學的方法,把這些成果放在產生它們的文化背景中去研究,絕對不能避開陰陽五行學說。既然古代研究律學的學者“多以陰陽五行為大本營”,不入此大本營,焉能知道他們的學說是否正確?不入此大本營,豈能揭開律學史上的眾多懸疑?不入此大本營,又怎么樣批判地繼承我國古代的樂律學遺產?不入此大本營,也就不可能讓“數千年以來”,無數先輩“不遺余力”研究出來的中國樂律學和“猶可列諸世界作者之林,而無愧色”的古代樂理知識在今天的音樂學研究和音樂教育中發揮作用。浙江省文化藝術研究院院長黃大同先生最近出版的《中國古代文化與〈夢溪筆談〉律論》[12]一書,就是采用民族音樂學的方法,把古代樂律學的成果放在產生它的文化背景中加以研究,并將陰陽五行學說當作古代大科學家沈括世界觀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認真地、用科學的方法進行研究,并解決了中國樂律史的一些懸疑問題。
我以為黃大同先生的研究,不僅符合從西方興起的表現出整體性特征的民族音樂學的特征,實際上也是對我國古代科學研究方法的一種肯定和在更高層次上的回歸,值得肯定,值得效法。
二
要建立民族音樂學的中國學派,除要繼承中國傳統文化綜合思維模式和民族音樂學從文化背景研究音樂的傳統之外,還必須牢牢把握民族音樂學的研究方向,而不要越俎代庖地去搞音樂人類學的研究。
在漢文中,音樂學各分支學科的名稱都是不同的偏正短語。偏正短語也叫偏正詞組,一般由兩部分組成,前半部分是“修飾語”,對后一部分修飾或限制,后半部分是“中心語”,是整個短語的核心。一般來說,表示研究手段的詞放在前面為修飾語,表示研究目的之詞則放在后面為中心詞。在“民族音樂學”這個詞組中,“民族”是修飾語,“音樂學”是中心詞,它是采用民族學的方法,對音樂進行研究的一個學科。而在“音樂人類學”中,“音樂”是修飾語,“人類學”是中心詞,它是以音樂為手段,進行人類學研究的一門學科。
近年來,由于學科急速的發展和各個音樂院校盲目擴大招生,音樂學界出現了越俎代庖的現象,如一些音樂院校辦起了“音樂治療學”專業。“音樂治療學”是以音樂為手段,研究如何治療精神方面疾病的學科,其研究的主要方面不是音樂,而是治療。音樂學院沒有條件為這一專業的學生提供醫學方面的訓練,音樂學專業的教師也不是精神病專家,不可能教給他們有關精神病學方面的知識。因此,音樂治療學專業應當放在醫學院里,由精神病學專業的學生學習,而不應放在音樂學院中,由音樂學專業的學生學習。
雖然民族音樂學和音樂人類學研究范圍和方法很接近,但民族音樂學是從民族學的角度研究音樂的一個學科,而音樂人類學則是將音樂作為手段,要達到人類學研究的目的。“民族音樂學”的主要任務并不是要解決民族學方面的問題,只是采用民族學的方法對音樂進行調研,所以由音樂學院的學生來學習,由音樂學家進行研究。“音樂人類學”研究的主要方面不是音樂,音樂學院一般也沒有條件為學生提供人類學訓練,音樂學院的教師也不是人類學家。因此,音樂人類學專業應當放在人類學、民族學或民俗學的系科中,由這些學科的學生學習,由人類學家進行研究。
據我所知,30年前高厚永先生之所以倡導民族音樂學,是因為他看到這門學科的觀念和方法不僅完全適用于我國從20世紀30年代起發展起來的“民族民間音樂研究”和在20世紀60年代提出的“亞非拉音樂研究”等學術領域,而且能夠把我國當時尚處在閉塞狀態的這些領域的研究引向一個更加宏觀、更具開放性和科學性的境界,從而把中受到摧殘、當時尚處在蕭條之中的“民族民間音樂研究”和“亞非拉音樂研究”專業復興起來。南京會議以來,隨著改革開放向縱深發展,我國音樂學家借鑒國外民族音樂學理論、方法及最新成果,進行了扎實地研究工作,在各個方面都取得了顯著的成就,然而近年來也出現了“去音樂化”的壞風氣。有些民族音樂學家拋棄“民族音樂學”的學科名稱,將其改為“音樂人類學”,這也是“去音樂化”的一個具體表現形式。
我以為造成“去音樂化”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對美國學術界的盲目模仿和追隨;二是我國民族音樂學界本身音樂修養的欠缺。
近些年來,美國音樂學界的種種成果和不同思潮被源源不斷地介紹到我國來,這是一件好事。我們應很好地向美國同行學習,對這些成果進行分析之后,再加以借鑒、運用、采納,而不能盲目地追隨幾個僑居海外的、以學術規范的執行人自居的“新理論”“搬運工”,不加分析地模仿和附和。
美國只有200多年的歷史,幾乎沒有本國的傳統音樂文化遺產,沒有音樂學傳統,美國音樂界也沒有繼承、發揚古老音樂文化遺產的任務。但美國人類學有較長的歷史和較強的研究力量,美國人創立并發展“音樂人類學”不僅是一個聰明之舉,而且也是美國國情所需要的,這一點我在《音樂人類學≠民族音樂學》一文中已經進行了詳細分析。[13]中國不是美國,我們具有數千年悠久歷史,有著豐富的音樂文化遺產,我國音樂學界面臨如何繼承、發揚56個民族的古老音樂文化遺產的任務。為了完成這一任務,不深入研究和了解各民族、各地區的音樂形態是不行的。要說向美國人學習,我們最需要學習的就是他們因地制宜,逐漸改變歐洲人提出的民族音樂學的研究方向,創建并發展音樂人類學這個新學科的精神。我們絕對不應當跟在美國人后面跑,而是要從我國上下五千年文明史的大一統多民族的中華文化脈絡的實際出發,堅持民族音樂學以音樂為主要研究對象的大方向。
中國民族音樂界“去音樂化”的表現,還說明目前我國民族音樂界的音樂整體水平較之我們的前輩有所降低。要建立民族音樂學的中國學派必須克服“去音樂化”的不良傾向,大力提倡“民族音樂學”,而不要越俎代庖的去搞“音樂人類學”。“音樂人類學”應當由人類學界和民族學界進行研究,各院校的人類學系應當努力培養這方面人才。三
關于民族音樂學研究的對象,國內外學術界都有過爭論。在國外,曾有人認為民族音樂學是研究非歐音樂的學科,后來又認為研究范圍應當擴大,把歐洲民間音樂包括在內,但不包括歐洲的專業創作音樂。目前,學術界已經傾向于應包括一切音樂,不僅包括非歐音樂,也要包括歐洲音樂,不僅要包括歐洲各國的民間音樂,還要包括歐洲各個時代作曲家的作品。在國內,曾有人認為民族音樂學是研究中國傳統音樂的學問,建議用“中國音樂學”來替代“民族音樂學”。[14]經過長期爭論,目前大家的認識已基本統一,同意民族音樂學不是以特定的區域和范圍與音樂學中的其他學科分界,而是以特殊的角度為其主要標志,它和音樂學中的許多學科一樣,是一門世界性的學問。既然如此,我國的民族音樂學研究就一定要“面向世界”。我們的研究對象不應僅局限于我國傳統音樂或中國音樂,而應擴大到全世界各民族的各種音樂,還要加強與各國民族音樂學界的交流,把我們的研究成果推向全世界。
南京會議上所有代表的論文,都發表在《民族音樂學論文集》中,它們都是研究中國民族音樂,特別是研究中國傳統音樂的,這就是我國民族音樂學的起點。30年來,我們在研究中國音樂方面已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因為中國效法歐洲建立起近現代音樂教育體系,所以我國近現代音樂學家最早也“以西格中”,用西洋的研究方法研究中國音樂。在對中國傳統音樂有較多了解后,也開始“以中格中”,用中國傳統音樂的概念進行研究。“格”就是“格物”,即推究事物的道理,“格物致知”,即是窮究事物的原理法則,將其總結為理性認識的過程。
研究范圍要擴大,就產生了一個立場和方法問題。具體地講,在研究外國音樂時,我們應如何去做?是“以外格外”還是“以中格外”?
民族音樂學研究以田野工作為起點,在研究任何一個外國的音樂時,一定要到那里去做田野工作,而且應當盡量了解該國的文化,爭取對它有比較全面的了解。從理論上講,我們對該國音樂及文化了解的程度最好能達到與其本國專家平等對話的水平。但從我國音樂學界研究西方音樂文化的狀況就可以知道,要想達到這種境界非常困難,在大多數情況下甚至不可能做到。要“以外格外”,在研究方面得到超過其本國專家水平的成果,至少有兩個條件,一是所占有的資料應不少于本國專家,二是對該國音樂現象的領悟能力不低于本國專家。然而在這兩方面,本國專家都占有絕對優勢。就拿我們的鄰國俄羅斯民間音樂來說,上至歷史上記錄民歌的手稿,下至當代的最新論著,幾乎都在俄國專家可及的范圍之內,而我們進行一、兩次田野工作能搜集多少資料?第二方面的挑戰更大,就算我們精通俄文,在領悟俄羅斯音樂方面,俄國專家更占有絕對的優勢,無論是對歌詞的理解和對曲調的分析、藝術特色的把握,他們都比我們強。看俄文資料,我們也要比他們慢。“以外格外”的結果使我們只能以學生的身份出現,在討論歐美音樂時,出現“失語癥”,只有聽話的資格,沒有說話的權力。再者,西方人的研究也會不斷進步,而絕不會停滯不前地等著我們去追趕。如果采用“以外格外”的方法,本國專家總是跑在前面,而跟在后面的我們,能達到二、三流水平已屬不易,幾乎沒有可能達到第一流水平。我國研究西方音樂文化的歷史,已經充分地說明了這一點。
外國人能站在他們的立場上研究中國音樂,我們也應當能站在中國人的立場上研究外國音樂,即采用“以中格外”的方法。一旦采用這種方法,情況就會改變,我們站在中國人的立場上觀察,用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去思考,就有可能看到外國人看不到的東西。王耀華先生在日本進行田野工作時,對琉球和我國民間音樂進行比較研究后,用日文發表《琉球――中國音樂文化比較論》一書,指出中國民間音樂是琉球音樂的一個重要淵源,并具體說明一些中國民間音樂作品是如何日本化的。只有十分熟悉我國民間音樂的人,才能進行這樣的比較研究。任何一位日本民族音樂學家,即便是研究中國音樂的專家,對我國民間音樂的熟悉程度都不可能和王耀華先生比,所以他們在這方面的研究成果,也不可能達到王先生的水平。此書曾在日本獲獎,王先生后來用中文發表的《琉球三線“揚調子”考》一文,便是這本日文專著中的一章。[15]20世紀80年代,筆者曾在匈牙利研究匈牙利的民歌,因為我對中國北方各少數民族的民歌比較熟悉,把這些民族的民歌和匈牙利民歌進行比較,看到它們之間的聯系,提出匈牙利民間音樂中有匈奴音樂遺傳因素的觀點,而這一點也是匈牙利音樂家所沒有看到的。
“以中格外”不僅能使我們看到外國學者看不到的東西,它還能導致進攻性的學術行為。采用這種方法,我們可以從中國文化的角度,用中國人的智慧進行研究,彌補外國學者的不足。洛秦先生旅美期間,做了大量田野工作,回國后發表了《街頭音樂:美國社會和文化的一個縮影》一書[16]。書中表現出對街頭音樂的關注,本身就是對視歐洲古典音樂為“精英文化”,視非西方音樂文化為“低級”的看法的批判。洛先生還以人物、地域為線索,獨特地闡述了自己對美國街頭音樂這種大眾音樂文化的看法,加之文字清新,可讀性強,非常具有感染力。這本書發表之后,美國著名的民族音樂學家泰瑞•米勒博士撰文指出:“(洛秦)不僅將在美國所學到的知識帶回了中國,而且也極大地刺激了我們美國學者。他‘搶占’我們家門口的‘街頭’田野,以中國學者的身份成為了研究美國街頭音樂的第一人。”[17]洛秦的研究說明如果我們能夠采用“以中格外”的方法來“以中格美”,就能不受制于美國學者的話語霸權,不僅能和他們進行平等對話,而且能取得超越美國學者水平的研究成果。
20世紀末日本漢學界已在提倡“以中格外”的方法。日本學者溝口雄三在《日本人視野中的中國學》一書中對國際漢學界的一些專家把西方的某種理論作為準繩解剖中國的做法非常不滿,指出:“以世界為基準來衡量中國,這個世界就因此而成為一個完全被當作基準的‘世界’,只不過是個作為既成方法的‘世界’。以‘世界’歷史發展的普遍規律為例,這種‘世界’即是歐洲。”他認為應提倡“以中格歐”的方法,說道:“如果我們愿意的話,不論它是好是壞,我們可以透過中國這個獨立的世界,即戴著中國的眼鏡來觀察歐洲,對以往的‘世界’加以批判了。”[18]法國哲學家弗朗索瓦•于連說:“為了能夠在哲學中找到一個缺口(邊緣),或者說為了整理創建性理論,我選擇了不是西方國家的中國,也就是相異于西方希臘思想傳統的中國。我的選擇出于這樣的考慮:離開我的希臘哲學家園,去接近遙遠的中國。通過中國――這是一種策略上的迂回,目的是為了對隱藏在歐洲理性中的成見重新進行質疑,為的是發現我們西方人沒有注意的事情,打開思想的可能性”[19]。日本人和歐洲人尚且提倡運用“以中格外”的方法來進行研究,我們自己就更應當有信心,從中國文化里吸收營養,用中國人的智慧去研究其他民族的音樂,為我國民族音樂學走向世界而努力。
要把我們的研究成果推向世界,就一定要加強與各國民族音樂學界的交流。我們不僅要了解各國同行的研究狀況,還要讓各國同行了解我們的研究狀況。因為國際學術界最通行的交際工具是英語,而各國民族音樂學家中懂中文的人又非常少,這就要求我們一定要學好英語,不僅能讀英語的文獻資料,更要能用英語寫作論文和專著,用英語發表研究成果。這樣在國際音樂學的講壇上,中國學者的聲音必將越來越響亮,取得的成績也會越來越輝煌。
30年來,我國在民族音樂學研究方面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問題也還不少。如果我們能繼承好綜合思維模式和從文化背景研究音樂的傳統,能堅持民族音樂學以音樂為中心的研究方向,并能用“以中格外”的方法,把研究范圍擴大到全世界,民族音樂學的中國學派就一定能建立起來,世界民族音樂學的講壇上,必將閃耀中國民族音樂學的燦爛光輝,我們也一定能為中國音樂的發展做出新的貢獻。(責任編輯:陳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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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hting to Construct the Chinese School of Folk Musicology:
Commemorating the 30th Anniversary of Nanjing Conference
DU Ya-xiong1,2
(1, China Conservatory, Beijing 100101;
二、從多元文化角度審視視唱練耳學科發展
20世紀以來關于多元文化主義的研究在世界各國得到高度重視。由于多元文化直到目前為止尚未有一個界定分明、一致公認的概念,本文故此引用百度百科名片上對多元文化的界定:“多元文化是指在人類社會越來越復雜化,信息流通越來越發達的情況下,文化的更新轉型也日益加快,各種文化的發展均面臨著不同的機遇和挑戰,新的文化也將層出不窮。我們在現代復雜的社會結構下,必然需求各種不同的文化服務于社會的發展,這些文化服務于社會的發展,就造就了文化的多元化,也就是復雜社會背景下的多元文化。”隨著多元文化浪潮的涌起,各國開始致力于多元文化方面的研究。多元文化教育在20世紀90年代初引入我國,為中國的音樂發展注入了新的血液。在2004年舉辦的“世界多元文化音樂教育國際研討會”上,中國音樂學家與國外音樂學家積極商討,共同為多元文化下音樂的健康穩步發展出謀劃策。江蘇省副省長王湛在報告中指出:當今世界不同文化的交流、理解、尊重和學習顯得越來越重要。不同文化音樂的相互借鑒與融合,既有利于促進各國文化音樂的繁榮與發展,也有利于促進世界不同文化之間的對話與交流,有利于人類社會的和諧與進步。故此,視唱練耳學科的發展應該在多元文化音樂教育理念的指導下給予重新考量。音樂教育的主要目標之一就是傳承文化,作為音樂基礎學科的視唱練耳應該培養學生的多元文化意識和民族文化思維,課程設置也應該體現傳承文化的內涵。但是,當前中國視唱練耳學科以傳統西方大小調體系為中心,重視技能忽視理論知識學習和人文素質培養的教學模式顯然不符合多元文化音樂教育的要求。因此,視唱練耳學科應該轉變教學理念,從過去單一技能研究轉向對音樂多元文化內涵的整合。
三、多元文化背景下視唱練耳學科的可持續性發展策略
(一)培養多元文化聽覺,訓練民族特有音感
廈門大學教授易中天說過:“各種文化需要交流、碰撞、融合,文化在交流、碰撞、融合中傳播,并得以壯大。”因此,在新世紀視唱練耳課程建構時,一方面通過對世界各民族音樂文化的體驗與了解,熟悉各國家各民族各地區的音樂、文化;另一方面通過實際的課程設置使學生重新審視、了解本民族豐富的民族文化與歷史底蘊,增加學生的民族認同感,增強民族的凝聚力。視唱練耳通常包括聽辨、聽記、視唱三大部分。由于音樂聲音的非自然性、非語義性及流動性屬性,學生通過聽、辨、唱的練習了解它的旋律、音調及節奏等音樂要素的特點,對不同音樂風格的音樂作品有不同的理解和詮釋。因此,訓練多元文化聽覺成為學習多元文化的主要手段。多元文化音樂教育要求對國內外音樂有所認知了解,要通過聽辨音樂基本要素(節奏、節拍、調式、調性等)的差異性來了解各個國家不同的音樂形態,拓寬音樂視野,積累豐富的音樂語言,培養多元文化音樂的審美取向。各國音樂都有其獨特的風格,而風格的體現往往取決于某些特有音樂元素,視唱練耳通過對這些元素的反復聽辨、聽記,領會總結其特有風格。同樣,各國音樂風格的形成都與其滋生的社會背景有關,視唱練耳通過對相關曲調、節奏的聽辨,總結風格特征,從而深入了解風格形成的社會背景,繼而了解相應的社會文化。具體可按照“兩步走”策略:一是按照時間軌跡聽辨不同音樂作品分析音樂風格的變化,透視音樂文化的演變。二是根據地域的不同劃分音樂風格,熟知各個地域的特有音樂文化風格。總之,多元文化理念要求視唱練耳教學以各國音樂為對象,學習各國音樂文化,培養多元文化的音樂聽覺。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民族文化的流變與傳承問題一直是音樂界學者關注的問題。民族的多元性決定了文化存在的多元性,而文化的多元性又使人們重視各個民族的文化和民族的多元文化。只有文化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才能夠在世界文化領域中占有一席之地。“在我們的教育中,就整體而言仍然是以歐洲音樂體系為重,中國音樂為輔,對中國眾多的少數民族音樂則更是缺乏研究,更少納入音樂教育的基本課程,而缺失中國多元文化的音樂教育,對世界多元文化音樂教育而言,不僅僅是極其不完善的,而且可能對中國音樂帶來負面影響”。保留自己的民族文化特色,對于任何國家都是非常重要的。中國民族音樂源遠流長、風格迥異,積淀下的民族音樂文化價值不可估量。近年來音樂界“以中華文化為母語”的教育觀念屢屢被提起,大家都為發展本國民族音樂努力,樊祖蔭《中國多聲部民歌概論》、杜亞雄《中國民族音樂學文集》、王耀華《民族音樂論集》等學術前輩的論著都對民族文化進行了探索研究,提出重視和發展民族音樂的理念,鋪就中國民族音樂研究之路。中國少數民族音樂學會編寫的《中國民族音樂研究》中提出:“民族民間音樂的數百問題已不是單純的‘教育’問題,它涉及了更為深遠的文化建構問題。如何使民族民間音樂教育適應市場經濟,如何保存我國優秀的民族民間音樂文化傳統,如何以現代化的需要來發展民族民間音樂,如何以民族民間音樂藝術的民族獨特性進入世界藝術之林,是擺在音樂教育工作者面前需要認真思考和付諸行動的嚴峻課題。新形勢下要找到一種理想的教育模式來實現民族民間音樂文化的傳承與發展。”視唱練耳作為音樂教育的基礎學科,民族文化傳承工作任重道遠。依據視唱練耳的學科性質和教學特點,應把加強對民族特征節奏、旋律及調式、調性音感的訓練,形成民族基本音感作為傳承民族文化的有效途徑。“中國音樂基本音感訓練包括對以地區風格為基礎的音色語音、強弱法、句逗、句法、腔調、襯腔、演奏的形態及方法的學習以及對不同地區打擊樂鑼鼓經的聽、讀、寫……”。五聲調式是中國傳統音樂的主要調式,通過五聲調式的視唱練習可以更有效地訓練學生的民族調式調性音感,這與中國傳統語言音調也是相適應的。進行訓練時,要涉獵各民族音樂作品的特殊節奏型、音程、音調和特殊樂器色彩,采用多聽到精聽,感性到理性的模式,培養學生民族音感的敏銳性和感知民族音樂文化的能力,引導學生學習、傳承民族音樂文化精髓,重塑審美觀、價值觀。
(二)轉變教師教學觀念、發揮教師教學職能
多元文化背景下的音樂教師是實施多元文化音樂教育的重要角色,教師是導致課堂產生差異的重要因素,沒有專業的音樂教師,多元文化音樂教育就無法施行。因此,培養多元文化教育理念的視唱練耳教師對多元文化音樂教育的發展尤為重要。由于多元文化音樂教育涉及大量不同文化的音樂教學,視唱練耳教師應首先意識到視唱練耳作為音樂教育的基礎學科對音樂教育的多元文化發展道路的積極作用,擺正視唱練耳的學科位置,依據多元文化教學理念的要求,制定視唱練耳的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手段等,明確視唱練耳教學的目的、價值與意義。多元文化的視唱練耳教學一方面要有意識的講授各國家民族音樂,分析各國不同風格的音樂作品,引導學生理解不同國家音樂文化,除文本講授形式之外可通過視頻教學讓學生感官體驗歐洲、非洲等民族音樂特點;也可以通過課堂實物(非洲手鼓、愛爾蘭風笛等)親身體驗。另一方面提升學生民族音樂文化涵養,“將本土音樂文化的傳承發揚與提高社會音樂素養為己任;立足于傳統,樹立民族音樂的本位意識,力圖在對音樂作品的認知操作中培養高尚的民族責任感和社會使命感。”“教師不僅僅是音樂知識的傳授者,認知、思維技能的訓練者,而且是非智力、學習方法、樂感的開發者,思想品德的培養者,高尚情操的陶冶者。21世紀的視唱練耳教學應是四化的教育,即教學目標科學化、教學過程心理化、教學方法藝術化、教師素質學者化。”21世紀的視唱練耳教師應該遵循當代先進教學理念,順應多元音樂文化發展趨勢,在這“四化”的基礎上應該再增添教學內容的多元化,豐富視唱練耳的教學內容,提高視唱練耳教學質量。
(三)促進科研發展、加強學術交流
進入21世紀,視唱練耳學科發展的研究也漸顯深入,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和多元文化知識的推廣,進行學科的科學研究和廣泛的學科知識交流成為目前視唱練耳學科發展的必要手段。在多元文化背景下,視唱練耳學科應以培養學生多元文化修養為己任,加強對多元文化知識的研究和探索:編寫適于發展多元音感的視唱練耳教材,撰寫專業論文,發表專業評論等。為了提高視唱練耳學科建設的總體水平,要積極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與合作。“學術交流的目的和意義在于培育良好的科研素養和氛圍,促進新思想的萌發、新領域的開拓。”視唱練耳學科要得到全面發展必須加強學科的交流與合作,共商視唱練耳多元文化教學策略。組織全國性,規范性的視唱練耳學術會議;加強各音樂院校(師范類、非師范類)視唱練耳教學內容與教學經驗的交流;采用“引進來、走出去”的策略,邀請各國知名專家、學者講學,及時了解國外視唱練耳學科發展的新動態和多元文化教學新方法;派遣留學生收集、整理國外優秀的視唱練耳教學素材、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逐漸形成以多元文化音樂教育理念為指導的視唱練耳教學環境。
樊祖蔭教授:這種說法并不準確。我在上海音樂學院附中和本科學的是作曲,工作之后,在中央音樂學院與中國音樂學院教的也是作曲與和聲學。和聲學的教本采用的是【蘇】斯波索賓的《和聲學教程》,其主要內容是歐洲古典樂派與浪漫樂派時期的“共性和聲”,既沒有涵蓋古典樂派之前和浪漫樂派之后的技法,更沒有與中國音樂相關的內容。為了彌補上述缺陷,并能將和聲學與中國音樂實際相結合,我制定了向傳統和聲學兩端擴展的研究計劃:第一步是研究以多聲部民歌為主的中國民間多聲部音樂;第二步是研究與近現代音樂相結合的中國五聲性調式和聲。為此,從1980年春節開始,我都會利用每年的寒暑假及赴各地開會、講學的機會,深入到聽說有多聲部民歌的各民族、各地區去進行田野考察。開始的目的就是單純的收集多聲部音樂,但是研究各民族多聲部民歌所碰到的問題就不僅僅是形態本身,還必然會涉及民族的歷史、文化、宗教、民俗、語言等與音樂生成背景相關的屬于音樂學范疇的問題,所以我由作曲轉向音樂學領域可以說是不自覺地跨界。對于我本人來說,自己的專業仍是作曲技術理論,但是因為在研究過程中撰寫了不少多聲部民歌方面的文章,有人就認定我是搞民族音樂學的,也被“集成”編輯部看中請我擔任了中國民間歌曲、器樂曲、曲藝音樂三個集成的全國特約編審。參加各省(區)“集成”卷的編審過程,使我補上了民族民間音樂的課程,學到了許多東西。
音樂時空:堅實的作曲理論為您的民族音樂學研究提供了哪些幫助?
樊祖蔭教授:這個問題要從對音樂學的理解來談,我對音樂學的看法可以歸納為兩句話,第一是研究音樂的學問,第二是研究音樂與文化關系的學問。因為這個學科的性質是音樂學,因此首先需要認清研究對象的音樂構成,如果沒有堅實的音樂技術理論基礎,就無法將音樂本體搞清楚,這樣會為音樂學研究帶來諸多困難。我因為是學作曲的,對技術理論比較熟悉也比較重視,事實上,我國的很多音樂學家都是從作曲理論出身的,比如西方音樂史專家于潤洋先生和中國近現代音樂史專家汪毓和先生等等。然而現在有些年輕人,不重視音樂本體,不懂得技術理論,寫文章時只好回避音樂,他們的研究成果可謂是“不談音樂的音樂學”,為了扭轉這種局勢,目前國內很多音樂院校的音樂學系都增強了對音樂本體的教學。當然,音樂學包括了很多方面,音樂形態學也是其中之一,從民族音樂學研究的角度來說,不能止步于音樂形態的分析,還要進一步了解音樂與其文化背景的關系。也就是我要說的第二步――追問,音樂為什么是這樣的?它是怎么產生和形成的?這些問題涉及民族、民俗、語言、宗教等諸多領域,都需要對音樂與其生成背景(包括自然地理、文化歷史等)的關系進行有說服力的闡釋。
音樂時空:您曾經提出“音樂無論被視為一種文化,還是將音樂作為載體,通過音樂來研究文化,都不能脫離對音樂本體的研究,應當把文化因素與音樂的產生、形成、發展以及音樂風格等特征相聯系”。在具體研究過程中,我們該如何把握文化與音樂的關系?
樊祖蔭教授:這也是做音樂學必須解決的問題。在具體研究過程中首先需要有問題意識,也就是自己給自己提問題。比如我在研究刀郎木卡姆的時候,發現它的切分節奏特別多,唱腔旋律從第一個音到最后一個音幾乎都用切分,于是提出“刀郎木卡姆的節奏為什么是這樣的”的疑問,并請教了我的老朋友、新疆民族藝術研究所所長周吉先生。他給出的答案是語言的影響:刀郎人采用粘著語,重音后置,促成刀郎木卡姆中的切分音節奏。這個答案當然是對的,但對我來說并不滿足,因此提出了第二個問題“世界上有多少族群使用粘著語?”,得到的答案是所有阿爾泰語系的族群全部使用粘著語,包括分布在中國、蒙古、土耳其、朝鮮等多個國家的數十個民族。于是又引出了第三個問題“既然阿爾泰語系的族群都采用粘著語,那為什么其他民族,甚至刀郎地區以外的維吾爾族的音樂,卻沒有像刀郎木卡姆這樣多的切分節奏?”為了尋找答案,我進一步考察了刀郎人的語言、舞蹈等各方面的因素,因為音樂形式的生成往往受多種文化因素的影響;不僅如此,音樂形式也有自身的發展規律和歷史的繼承性。總之,音樂形式的生成是由多種因素所決定的,而不僅僅是一種因素,這就需要多方面的考察和深層的思索。關于這方面的問題,我最近發表于《音樂研究》上的文章《音樂形式的生成背景追問》里面有較多闡述,可以參考。
音樂時空:您既是中國少數民族音樂學會的名譽會長,又是中國傳統音樂學會的顧問,我們想請您進一步談談中國的傳統音樂與少數民族音樂研究的關系。
樊祖蔭教授:上世紀80代成立兩個學會是有歷史原因的,由于過去長期對少數民族音樂重視不足,傳統音樂研究主要集中在漢族音樂領域,因此在1984年之后成立了兩個學會,將傳統音樂與少數民族音樂作為兩個研究方向,目的是為加強對少數民族音樂研究的力度,但是兩個學會的宗旨是一樣的,都屬于中國傳統音樂的范圍。兩個學會成立之后,各自都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都取得了豐厚的學術成果。少數民族音樂學會組織編寫的《中國少數民族音樂史》與《中國少數民族傳統音樂》即是其中突出的成就。但我們的最終目標是編纂完整的中國音樂通史,將少數民族音樂和漢族音樂融在一起,而不是單獨分離。事實上,盡管目前傳統音樂學會比較偏重漢族傳統音樂研究,但是并不排除少數民族音樂,比如區域音樂的研究,很多區域中都包括了漢族和少數民族,青藏高原地區的傳統音樂研究排除了少數民族音樂還能剩下什么?因此,研究中國傳統音樂,不能將漢族與少數民族分離,而應以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觀念來做整體性的統籌考慮。
音樂時空:在剛剛召開的中國少數民族音樂學會第十四屆年會上,您擔任了侗族音樂分會場的評議專家,我們希望您能夠對對侗族音樂的研究現狀做一些點評。
樊祖蔭教授:侗族大歌是我國音樂學家參與研究最多的一個音樂品種,以前的研究打下了很好基礎。最初受到關注的是侗族大歌的形態層面,此后研究思路不斷拓寬,例如侗歌與侗族社會歷史發展的關系、侗歌與侗語關系、侗族大歌一詞的意義等等都成為學者的研究對象。在方法論上也有了很大轉變,居住式的田野考察成為主流,歷史文獻與實地考察相結合,涌現出一批優秀的年輕學者,比如中國音樂學院的趙曉楠副教授、四川音樂學院的楊曉副教授等等。同時,貴州當地的學者對侗族音樂的研究也在逐漸深化,各方面都在進行開拓性發展,張中笑先生的《侗鄉音畫》就頗具代表意義。《侗族大歌研究歷史五十年》對侗族大歌的研究歷史進行了梳理與總結,現在學者們對侗族大歌的研究并未止步,而是在繼續拓展與深化。
音樂時空:您近期對侗族音樂有哪些關注?
樊祖蔭教授:目前我比較關注侗族大歌功能的轉移問題,現代唱侗族大歌與過去相比,有些功用已經發生了變化,在我看來,侗族大歌第一個傳統功能是繁衍種族,在過去,青年侗族男女想要戀愛、結婚都需要會唱侗族大歌,現在的侗族大歌基本上已經失去這個功能。不過,人際交流的功能尚在,只是發生了明顯的功能轉移,成為侗族與外地人、外族人交流的工具。1985年我去小黃寨,全村男女老少都圍在一起唱歌,這就體現了它的交際功能。同時,那個時候聽大歌是免費的,現在要錢了,他們組織歌隊到旅游點、到北京等地的大飯店演出(“文藝打工”),這說明侗族大歌的經濟功能在上升。此外,民族身份認定的功能得到了保留,每個侗寨的大歌(尤其是序歌)是不同的,由此可以分辨出演唱者來自哪個侗寨;由于侗族大歌不斷參加國內外的比賽并獲獎,促使歌隊更多地關注自身的藝術功能,也為整個侗族贏得了榮譽。因此,現在侗族大歌的功能更多地轉移到身份認定、人際交流、發揮藝術功能和經濟效益等方面。以前的百科全書式的傳承歷史、傳承知識的功能逐漸消失,因為這些知識可以通過學校教育獲得。傳承機制也發生了巨大改變,以前侗族小孩出生前后媽媽就要哼、教歌謠,四、五歲開始學唱大歌,十三四歲學唱情歌,年歲大了參加老年歌隊,這一整套傳承機制現在幾乎沒有了。所幸的是貴州現在很重視學校音樂教育,尤其在榕江、從江、黎平三地做得更好,但是學校教育的方式遠比不上原本的自然傳承。老師擔心談情說愛的內容對孩子產生不良影響,所以很多歌詞以及旋律都重新編寫,從傳承的角度來看是不完整的。綜上所述,對于少數民族音樂要注意功能的轉移和變化,對它們的研究涉及到傳統音樂的傳承與保護的問題。
音樂時空:實踐方面,您的足跡遍布大江南北,在田野考察中有什么印象深刻的經歷?
樊祖蔭教授:作為民族音樂學研究者,田野考察是必不可少的基本功。到目前為止,國內我只有沒去過,留下印象深刻的經歷很多,這里只舉一個發現羌族多聲部民歌的過程。我到云南考察藏緬語諸民族的音樂,發現彝族、哈尼族、納西族、傈僳族、白族、怒族、藏族等基本上都有多聲部民歌;后來赴四川考察羌族,卻沒有發現多聲部民歌的存在,走訪了多位研究羌族音樂的專家,得到的答案仍然是羌族沒有多聲部民歌。我認為這種現象從文化傳播學上來說似乎是不合情理的,因為操藏緬語的各個民族,在族源上大多與羌族有關,都是羌族在遷徙過程中與當地原住民相融合而形成的,作為“流”的各民族保存了多聲部民歌,而作為“源”的羌族卻反而沒有留下多聲部民歌的痕跡,這是為什么?是在歷史進程中消亡了?還是隱藏在什么地方沒有被發現?帶著這些問題,我查閱了《羌族史》,方知道羌族在從大西北向西南地區轉移時,第一個落腳點是在四川的松潘縣,隨后再次轉移時在松潘留下了部分羌民。我當時猜想,在那時留在松潘的羌族的后裔中可能還留存有原始文化中的多聲部民歌。剛巧這時四川阿壩州邀請中國音樂學院幫助做民歌集成的記譜工作,我當時抽不出時間,便委托作曲系師生代為留意松潘縣上交的民歌錄音帶,看那里是否有羌族的多聲部民歌。結果有個學生帶回一盤磁帶,里面有兩首被刻意洗過,但是沒有完全洗掉的合唱歌曲,這正是我要找的多聲部民歌。第二天我就動身前往松潘,找到采集這些歌曲的人,問他為什么洗掉這兩首歌曲,他說因為唱得不齊,我說我就要找這樣唱得不齊的民歌。于是他帶我爬山來到海拔2500多米的大耳邊村,吃晚飯的過程中,附近幾個山頭的羌族群眾都聚集在外面唱歌,我飯都沒吃完就跑出去采錄,他們一整晚所唱之歌都是重唱或是合唱,沒有一個人的單聲部歌曲。后面幾天我到這些村寨進行實地考察,發現當地還保留著羌族早期的許多風俗,他們的活動,包括勞動、祭祀都是集體的,甚至談戀愛都是在休息時集體唱歌。由于居住之地山高坡陡,很少與其他民族交往,也很少受到他民族文化的影響,因而包括多聲部民歌在內的早期文化得以保留。后來我將這些資料整理好交給四川省文化局,請他們繼續調查,最終收錄在四川民歌集成中。對于這段經歷,我至今記憶猶新。從發現羌族多聲部民歌這一經歷之中也可以看出,做音樂學研究不是純音樂形態的問題,除了音樂之外,還要具有民族學與語言學等相關學科的基本知識。
音樂時空:您的研究涉及四十余個少數民族,您是怎樣看待“局內人”與“局外人”的關系?
樊祖蔭教授:這是個客觀存在的問題,由于很多少數民族暫時沒有具有研究水平的“局內人”,導致大量課題都是“局外人”在做研究,包括國外學界也是如此。多年來,漢族學者在少數民族音樂研究上做出了重大貢獻,但是,由于不懂語言等許多客觀困難,研究也受到一定的制約。因此,要重視對少數民族音樂人才的培養,中國音樂學院是教育部少數民族高層次音樂人才培養計劃的培養單位,每年招收西部少數民族地區的20名碩士生和5名博士生,以后還要爭取增加名額。對培養出來的少數民族音樂人才,要求他們回到本地區從事本民族音樂的研究和教學等方面的工作。若干年后各地區各民族的人才會積累到一定規模,這屆年會上我們看到貴州、內蒙古等地的少數民族音樂學者群已經逐步建立、壯大起來,他們為當地的音樂事業做出了驕人的成績。我們不能否定“局外人”的作用,更期待 “局內人”的加強,希望漢族與少數民族的研究隊伍為了同一個目標更好地結合起來。
音樂時空:目前,我國55個少數民族音樂受到民族音樂學工作者的重視程度不一,以本屆年會的“貴州民族音樂文化研究專題報告”為例,發言主要集中于侗族、苗族、布依族音樂研究領域,其他民族鮮有涉及,這樣的發展趨勢是否會導致我國少數民族音樂研究失衡?
樊祖蔭教授:是的,這是當前少數民族音樂研究中存在的一個問題。我們應當擴大研究視野,尤其應當關注無文字的、人口較少的民族的音樂現狀。從“非遺”保護層面來說,語言問題更應提到議事日程,民族語言一旦消失,依附于語言的音樂就會消失,老人們去世后,語言和音樂都會隨之消亡。因此需要國家加大力度關注少數民族語言的傳承與保護。現在受到重視的少數民族音樂基本上都是有賣點的“非遺”項目,比如前面提到的侗族大歌等,對于其他不受重視的少數民族音樂種類的研究與保護問題,需要我們學會的全體會員主動關注與參與。
音樂時空:非物質文化遺產也是近年來廣受關注的話題,作為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的成員,您認為非遺保護工作對少數民族音樂的當代傳承有哪些重要意義?
樊祖蔭教授:少數民族在我國總人口不到百分之十,但是他們的音樂文化卻十分豐富,這是無法用百分比來形容的,是少數民族與漢族一起締造了我國音樂文化的多樣性。在我看來,保護“非遺”首先是在保護民族文化多樣性,同時也是在保護中華民族文化的基因。我們提出的“原生性”就是在強調基因,因為保護的極終目的是為了發展,但發展要依據自己民族文化的根基,而不能盲目照搬外來的文化。我在不久前完成的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我國少數民族音樂資源的保護與開發研究》即將出版,里面專門講到了“非遺”保護的意義以及如何進行“非遺”保護與開發等重要問題。
音樂時空:您曾說“民歌被搬上舞臺后,它就不是完整意義上的原生態了。我理解的原生態民歌是社會生活中自然存在的、與生活環境緊密相聯的民歌。”那么,利用高校教育資源傳承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否也面臨著破壞其原生態的問題?
樊祖蔭教授:是的,原生性的音樂搬到舞臺上與進入院校課堂里都會變成次生性,因為脫離了原來的生態環境。但是從傳承的角度,學習民歌還是要原生性的。誠然,所謂“原生”,也只是現存的“原貌”,而音樂誕生時的原貌早已無處尋覓。除了原生性與次生性之外,還有一個再生性的問題,它們涉及到民歌的傳承和傳播兩個方面,傳承一定需要本真的東西,傳播相對來說就放寬了很多,因為很多原生性的東西很難傳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王洛賓改編的歌曲,他將維吾爾族和哈薩克族的民歌記錄下來,將歌詞翻譯為漢語,對旋律也進行了某些加工,所以才能夠在全國范圍傳播。我作為原生民歌大賽的評委已有多年,發現很多歌手唱的已經不是原生民歌,于是我們在今年的第七屆原生民歌大賽上主動將比賽分為原生組和改編組,這樣對民歌的傳承與傳播都十分有利,同時也能夠吸引更多的歌手來參賽。
音樂時空:在您看來,我國少數民族音樂學學科發展在當下面臨的主要問題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