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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縣區域內的非煤礦產資源主要有鉛鋅、石灰、石膏、銅、砷、砂、石和粘土等,集中分布在龍川,、沙橋、五頂山、雨露、馬街、兔街等鄉鎮,開采規模較小,產品絕大多數供建筑行業使用。兩路(楚大高速公路和廣大鐵路)建設期間,以砂石料廠為主的非煤礦山多達140余座,主要分布在龍川、沙橋、天申堂等涉路建鄉鎮,兩路建成以后,這些礦山立即銳減了一半多。到去年全面開展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時,全縣尚有各類非煤礦山69個,其中,除馬街的大團山鋅礦和婆油山鋅礦、兔街的中山銅礦、雨露的砷礦4個礦山為井工礦外,其余均為露天開拓的礦山,開采工藝落后,大多為人工開采,裝備技術水平較低,機械化程度幾乎為零。此外,還有由農民自已季節性生產用于農村建房的磚瓦廠,為停產半停產狀況。經過一年多的整治,因資源滅絕、無力保障安全投入、產銷不平衡,又有半數的非煤礦山關閉。目前,全縣尚具有采礦許可權的非煤礦山為40戶,其中:砂廠13戶,即龍川10戶,一街1戶,沙橋1戶,兔街1戶;石廠17戶,即龍川15戶,沙橋1戶,徐營1戶;磚廠5戶,即龍川1戶,徐營2戶,沙橋1戶,羅武莊1戶;金屬礦山3戶,即馬街大團山鋅礦、婆油山鋅礦和兔街中山銅礦;非金屬礦山2座,即五頂山石膏礦和雨露砷礦。
二開展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
我縣從1997年來就積極開展礦業秩序整頓工作,多年來關閉嚴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非煤礦山70余座。2001年5月15日,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貫徹"4?28"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抓好我縣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南政發〔2001〕16號),再次將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同日了《南華縣人民政府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實施意見》(南政通〔2001〕38號),在楚雄州我縣又率先把整頓安全工作和整頓礦業秩序納入了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范疇。2002年8月16日又依據六部(局)的意見,縣人民政府及時制定了《南華縣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南政通〔2002〕55號),全縣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啟動。
(一)加強領導,建立機構,明確責任,各司其職。
一是成立了以副縣長洪志為組長,經貿、鄉鎮企業、國土資源、公安、建設、工商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縣非煤礦山安全整治領導小組,并從有關單位抽調工作人員成立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非煤礦山整治的具體指導工作。二是各涉及鄉鎮也成立了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明確了整治主題、目標、重點、步驟及措施,確定了工作人員和工作責任。
(二)組織實施情況。
1、內容具體。按照《工作方案》,確定了我縣開展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主要目標、整治范圍和重點以及整治的主要內容。
2、步驟清楚。整個整治工作,我縣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步驟實施。一是宣傳發動、組織部署和調查摸底階段,時間從2002年8月開始進行。主要工作是向廣大非煤礦山業主和職工群眾廣泛宣傳開展非煤礦山安全整治的目的和意義,做到思想早發動。二是從業單位自查和自糾階段。各礦山企業對照《礦山安全法》和《云南省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驗收標準》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部位一律實行停產整頓后達標驗收。三是督促檢查、驗收工作。各級各部門適時對各礦山的整治情況現場做好督促檢查,并嚴格按照驗收標準進行申請和驗收。
3、進一步規范行業管理。在非煤礦山行業管理中,我縣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今年7月成立縣安監局時,專門在該局增設了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專業從事礦山行業管理,解決了多年來非煤礦山無管理機構、無管理人員的老大難問題。
4、及時貫徹落實上級要求。凡是國家或省州對非煤礦山安全整治有新的部署或新的規定出臺,我縣均及時予以貫徹落實。
(三)對整治工作的檢查驗收情況。
今年以來,我縣分別由經貿局、國土資源局、鄉鎮企業局、安監局等部門牽頭,多次對全縣的非煤礦山進行了督促檢查。通過督查,糾正違章,排除隱患,全縣非煤礦山形勢穩定,無職工傷亡事故。
9月以來,又以安監局為主,對馬街、五頂山、雨露等鄉鎮的在我縣屬較大型的幾個礦山進行了縣級初步驗收,大多數礦山基本能夠達到安全生產的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礦山企業技術力量薄弱,所有礦山均無力自己繪制技術圖紙;二是礦山職工全部都是農民工,文化素質普遍偏低,生產技能只能停留在重體力階段;三是礦山規模較小,無法按有關規定全面規范;四是由于多種原因,培訓工作尚未全面開展和形成制度化;五是管理規章制度有待進一步建立和健全;六是缺乏地質詳細資料,資源不清,生產系統布置紊亂。
根據全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推進情況,堅持問題導向,圍繞“控風險、除隱患、防災害、壓事故、保平安”工作目標,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執法力度、深化源頭治理,集中整治一些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發展理念樹立不牢固、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風險辨識管控不到位、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安全教育培訓不扎實等突出問題,守牢安全生產基本盤,以優異成績迎接建黨100周年。
二、重點任務
(一)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情況
是否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措施及規程、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等情況,是否存在走形式、走過場;是否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并落實;是否編制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二)重點防范露天礦山邊坡垮塌事故措施落實情況。
是否建立健全邊坡管理和檢查制度;作業前是否對工作面進行檢查,清除危巖和其他危險物體;是否對邊坡重點部位和有潛在滑坡危險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節理、裂隙等地質構造發育、容易引起邊坡垮塌事故的,是否采取人工加固措施治理邊坡;是否采用自上而下、分臺階或分層的方式進行開采;工作幫坡角是否大于設計工作幫坡角,臺階(分層)高度是否超過設計高度;邊坡是否存在滑移現象;是否有在排土場撿拾礦石的情況。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宣傳教育
組織員工認真學習觀看電視專題片,進一步樹牢安全發展理念,著力營造全社會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濃厚氛圍。
(二)集中排查整治
按照x文件要求,市局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制定了《關于印發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反三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市x辦發[2050]00號)下發幾個縣(區、市)局,并同時在科室建立的市非煤信息交流平臺上及時,要求各縣局立即安排非煤礦山行業相關股室開展“反三違”專項行動;成立了以市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行業監管科室業務人員為成員的專項行動工作領導組,組織督促全市非煤礦山專項行動有序開展。
全市x個縣(區、市)x局根據《關于印發x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反三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市x辦發[2020]00號)文件要求分別制定了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反三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縣局主要領導對“反三違”專項行動迅速動員部署,分管領導帶隊深入企業進行了檢查:
二、 嚴格執法,全面排查。
結合我市非煤礦山行業特點,市x局組織專家及執法人員對全市非煤礦山企業特別xx等地的地下礦山及尾礦庫進行了重點抽查,并對x個縣(區、市)“反三違”專項行動均進行了一輪督查。
各縣(區、市)局本著“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理念,組織專家及執法人員對各自轄區內所有非煤礦山企業采取了地毯式排查;xx等地x局積極聯系鄉、鎮,及縣國土、質監等相關部門深入非煤礦山企業開展了聯合檢查。
三、 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公眾安全意識。
市局在對x個縣(區、市)督查及對企業抽查的同時在企業現場通過開現場會、與企業管理人員和工人交流等方式對“反三違”專項行動進行了宣傳;xx 等地x部門,通過教育培訓、企業班前會議、發放宣傳資料、開展講座論壇、以案說法、在非煤企業召開宣傳會等多種形式,對“反三違”專項行動進行了廣泛宣傳。
為確保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我區專門成立了由分管區稱任組長的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訂了《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了整治內容、關閉對象和各相關部門責任,確定了分4階段進行的整體工作部署。領導小組多次召開會議,傳達上級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研究部署我區非煤礦山整頓關閉工作。區安監局等相關部門也結合各自職責,制訂了具體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積極開展了宣傳動員和排查摸底工作。為整體工作順利推進,奠定了堅實基礎。期間,市政府督查組多次對我區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督查。
二、排查隱患,動態監管
我區非煤礦山企業都是地處鄉村邊緣的個私磚瓦粘土開采和砂石開采企業,企業規模小,原始投入低,管理素質差。我局鑒于非煤礦山企業特點,嚴格要求各非煤礦山企業按照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規程,在安全設施配備、從業人員培訓、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強動態監管。二是堅持隱患排查,將取得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列入正常監管范圍,六月下旬,區安監局專門對各非煤礦山企業進行了以重點檢查企業防坍塌、防訊排澇等安全設施落實情況,共發現各類事故隱患16處。二是嚴格行政執法。安監、國土、公安等部門聯合開展打擊非法開采砂石活動,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截止目前,共對非煤礦山企業排查隱患40條,制作現場檢查記錄26份,下達隱患整改指令書1份。三是組織督查活動。7月中旬,我區會同市政府督查組對各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整治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
三、深化整治,穩步推進整頓關閉工作
根據市政府相關要求,我區經過深入排查和認真研究,確定擬關閉5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并上報市政府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嚴格按程序實施關閉工作。截止目前,擬關閉的5戶企業,已經公安部門確認均無火工品使用證,現場無火工品;工商營業執照已全部吊銷;供電部門已依法拆除了電力設施;采礦許可證已全部到期,國土部門已收回3戶,其余2戶暫時無法取得聯系;由于5戶企業采礦許可證已到期,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現安全生產許可證已收回3戶,其余2戶由于無法聯系,目前尚未收回。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認真落實兩個主體責任,緊緊圍繞“治亂、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標準化建設為目標,強化行政執法為手段,進一步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不斷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減少事故總量和死亡人員,堅決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推動我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
二、整治目標
(一)嚴厲打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礦山違法違規生產行為,針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責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隱患。
(三)依法取締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
(四)建立非煤礦山安全專項長效機制。
三、整治重點
以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為前提,改善安全條件為立足點,有效防范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地下礦山重點整治通風管理、頂板邊幫等二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重點消除一面坡和傘檐開采,消除高陡邊坡,杜絕違規爆破。
(一)露天礦山
1、有開采設計,并按設計要求開采;
2、強制實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嚴禁高陡邊坡、一面坡和傘檐違規開采;
3、除規模很小、臺階不高的露天礦山外,強制推廣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絕掏底崩落、擴壺爆破等違規爆破作業,實施中深孔爆破技術開采的,礦山分層高度不得超過20米,安全平臺不少于4米,分層鑿巖平臺寬度不得小于4米,最終邊坡角最大不得超過70度;我縣除昌裕糖業公司回良采石場、謝光偉采石場外全部采石場必須實施中深孔爆破技術;
4、推廣液壓錘二次破碎,機械化鏟裝作業,嚴禁高陡邊坡和浮石下冒險作業;
5、爆破作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爆破物品管理必須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才能從事爆破作業;
6、加強邊坡穩定性監測,對有變形和滑動跡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隱患;每次爆破后,必須認真清理浮石方能組織生產;
7、對2009年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的小型露天礦山,沒有按要求進行開采設計,又不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的,一律不予換發許可證;對發生一般死亡事故的露天礦山,必須及時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其進行技術改造,采用中深孔爆破技術開采。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進行技術改造且發生死亡事故的小型露天采石場,要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依法實施關閉。
8、露天取土場(磚廠)要采用機械取土作業,原則上不采用爆破作業,并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規定形成自上而下臺階式開采。
(二)地下礦山(通風系統)
1、強制推行機械通風。建立完善機械通風系統,制定通風管理制度,保證機械通風系統正常使用;
2、配備通風檢測儀器。所有地下礦山必須配備風機性能檢測儀器和通風檢測儀器,礦山主要用風工作面必須配備風質、風速檢測儀器;
3、建立完整的測風測塵制度。所有用風工作面、爆破點及其周邊巷道的風質、風量、風速按規程要求檢測并應符合安全要求;
4、所有存在粉塵危害的地下礦山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抑塵降塵;
5、每個礦井都要建立專項臺帳,詳細記錄每天風機運行情況和每次通風檢測情況。
(三)頂板管理
1、制定和落實頂板管理制度,建立重點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區的頂板邊幫管理制度,并做好原始記錄;
2、爆破面及其周邊頂板邊幫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3、工程地質復雜、有地壓活動的礦山要做好地壓管理和監測;
4、頂板不穩固的采場要及時采取監控手段和處理措施,頂板破碎的要做支護;
5、加強采空區管理。制定和落實采空區管理制度和處理方案。
四、整治方法
(一)安排部署。為做好我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成立××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明祥(縣安監局局長)
成員:王立齋晉崇榮陳學才
(二)制定××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工作的重點是采石場、石膏廠、金礦、鉛鋅礦山,并在四月初召開全縣非煤礦山法人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三)企業開展自查。各非煤礦山企業要依據法規、規程和標準對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逐條進行全面徹底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報縣安監局。對查出的問題,企業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治理資金、期限和責任人,上報時間為5月30日。
(四)縣安監局要對重點企業進行重點檢查,督促企業制定整治方案,監督企業進行整治。11月縣安監局對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非煤礦山專項整治是有效預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縣安監局和各非煤礦山企業要緊緊圍繞上級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實實開展好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
(二)制定方案,落實責任。突出安全生產環境整治,對本縣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有明確的對策措施。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要針對本企業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突出重大隱患排查與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要對關健工藝環節、重點部位和要害崗位的隱患制定明確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專項整治重點內容是地下礦山的通風管理、頂板邊幫等二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的高陡邊坡和違規爆破。凡上述環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縣安監局要一律下達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產整頓或提請縣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四)掛牌督辦,重點整治。實行專項整治掛牌督辦制度和企業黑名單制度。凡在整治中發生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企業,一律實行掛牌督辦,隱患沒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提請縣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布。重大隱患和重點企業,由市安監局掛牌督辦。一般隱患和其他問題,由縣安監局掛牌督辦。
(五)加強行政執法
1、強化行政許可工作。新建非煤礦山,要按照《××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及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關問題的通知》(普安監[2008]166號)要求和程序辦理行政審批手續,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能生產。
2、用行政執法手段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凡是露天礦山應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而沒有推行的,地下礦山沒有實行機械通風的,頂板邊幫管理不到位的,要下達整改指令書,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實行停產整頓、罰款或依法提請政府予以關閉。
(六)加大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力度
加大非煤礦山安全教育培訓,強化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提高培訓質量,確保培訓效果;在去年對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培訓的基礎上,今年內對全縣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全部進行一次培訓,基本做到非煤礦山從業人員持證上崗。
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督促礦山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建立有關制度,健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進一步強化礦山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切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技能和素質,杜絕“三違”現象(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進一步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應急設施,提高事故應急救援和防御能力;進一步加大對“死灰復燃”無證礦點的打擊取締力度,確保打擊取締率達到100%。
二、整治范圍
1、鞏固已開展的打擊取締成果,防止已取締的無證礦點、關閉的礦山“死灰復燃”。
2、取締、關閉以下各類礦山:
(1)無《采礦許可證》擅自非法采礦的礦山;
(2)越界開采的礦山;
(3)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決定關閉的礦山;
(4)破壞資源、污染環境的礦山。
3、整治存在安全隱患的持證礦山。
4、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礦業主安全生產意識。
三、整治標準
持證礦山整治標準:按照礦山開采設計說明書做好安全設施建設,按照開發利用方案進行規范開采,嚴格按照環保、水土、林業等要求做好環境生態保護工作,做好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工作人員持證上崗。
無證礦點取締標準:采礦人員、采礦機械、運輸車輛撤出礦區,采礦固定設施(起吊設備等)、工棚等全部拆除到位。
四、實施步驟
1、調查摸底階段
各鄉(鎮)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本轄區所有持證礦山和無證礦點進行全面排查、登記造冊并報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2、整治階段
由各鄉(鎮)組織、各有關單位積極配合,集中打擊取締無證開采礦產資源的違法行為,規范持證礦山開采,對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礦山企業進行全面整治。
3、驗收階段
各鄉(鎮)要及時總結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成效,開展專項整治自查工作,認真撰寫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對各鄉(鎮)開展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這次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決定調整充實市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工作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二)職責分工
1、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要認真對照《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國發28號)要求,根據《市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通知》(政254號)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和行業特點,精心部署,做到責任明確,整治目標清楚,整治措施有力,整治成效明顯。
2、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做好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積極、主動地深入開展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務必要加強對礦山生產日常監督管理,積極牽頭組織有關礦山監管部門持續開展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規范持證礦山開采行為,徹底打擊取締無證礦點。
3、各監督管理部門必須各負其責,充分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等各種手段,積極配合鄉(鎮)人民政府嚴厲打擊取締無證礦點,同時,加大對持證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力度。公安部門對非法買賣、使用民爆物品的持證礦山及無證礦點要嚴厲查處非法使用民爆物品當事人的責任,并追究非法民爆物品的源頭;電力部門必須停止向無證礦點供電,發現盜電或原已切斷電源現沒有批準又恢復供電的,必須追究盜電者及管理人員的責任;安監部門對無安全生產合格證開采的礦山要嚴肅查處,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持證礦山要責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吊銷安全生產合格證,并處以罰款;國土資源部門對無證采礦、越界開采行為必須巡查到位、打擊有力,發現無證開采或越界開采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并函告有關部門;交警、農機部門對無牌無照的農用車、手扶拖拉機等礦山運輸車輛要堅決取締;林業、環保、水土、工商等其他有關礦山管理部門也應根據各自的職責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共同依法打擊取締無證采礦行為,實現我區無證采礦打擊取締率達到100%的目標,確保和期間礦山生產安全。
4、各鄉(鎮)、村、各有關部門都要明確每處持證礦山、每個無證礦點的具體監管責任人,確保有人抓、有人管,把責任落到實處。
(三)時間要求
這次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攻堅行動任務重、時間緊,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組織精干人員,切實開展整治行動。各鄉(鎮)人民政府于1月20日前向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調查摸底情況表,2月20日前必須按整治標準整治到位,2月25日前向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四)宣傳教育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在本轄區內礦山主要道路路口、群眾聚集場所采用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等形式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教育,要及時將整治情況采用簡訊等形式報送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廣電部門要及時宣傳報道專項整治開展動態,要將典型事例予以曝光,樹立正面,打擊違法囂張氣焰,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各鄉(鎮)人民政府在專項整治期間,每周五下午前向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工作小組辦公室書面報送當周專項整治開展情況。
(五)責任追究
在省局黨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理念統領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全局,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2年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工作部署,結合各地方實際情況,以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為主線,以深化“三項行動”、“三項建設”為重點內容,以堅決遏制非煤礦山較大以上事故為主要目標,加強資源整合、整頓關閉,強化專項檢查整治、打非治違,夯實基層基礎,完善法治秩序,推廣先進技術(裝備),鞏固政風行風評議取得的階段性成果,轉變作風,強化安全生產兩個主體責任的落實,協調有關部門在打擊非法盜挖礦產資源、事故隱患專項整治、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尾礦庫綜合治理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確保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任務目標
(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下降3%以上,堅決遏制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根據國家總局下達的控制指標,指導督促有關地方政府,取締關閉非法生產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金屬非金屬礦山。
(三)完成我省尾礦庫安全度評價確定為危、險庫和30%以上病庫的隱患綜合治理任務。
(四)70%以上大型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30%以上金屬非金屬礦山力爭達到安全標準化五級以上水平。石油天然氣企業hse管理體系建設穩步推進。
(五)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提高非煤礦山企業機械化、自動化水平。地下礦山機械通風率達到100%;露天采石場中深孔爆破率、機械鏟裝率分別達到80%以上;三等以上尾礦庫50%實現在線監測。
三、重點工作
(一)以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理念為統領,落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隊伍建設,提高安全監管效能
1、認真學習貫徹全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視頻會議和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省政府對安全生產形勢判斷和重大決策上來,統一到省局黨組工作部署上來,充分認識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面臨的有利條件和嚴峻挑戰,增強責任感、緊迫感,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落實各項措施。
2、推進地方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組織對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落實責任、實施目標管理和指標控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應急救援預案等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3、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令第24號《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計劃,按照計劃開展監管工作,在安全檢查督察、違法行為查處、重大事故隱患督辦、督促礦山企業隱患整改、向有關政府反饋安全檢查意見等要盡責到位。
4、加強對修訂后的《礦山安全法》、《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性較大設備設施監測檢驗規定》、《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防治水規定》、《尾砂回采安全技術規程》等法律、規章、安全標準的學習宣貫工作。
5、認真落實政風行風評議工作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以地級市為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到省內外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開展較好的地區學習調研,以優質服務凝聚力量提高效能,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開展爭創服務型非煤礦山監管干部活動,用一流的服務推動工作落實。要創新服務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成果,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服務效率和服務水平。
(二)以資源整合、整頓關閉為重點,開展三個專項檢查,加大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力度
1、認真落實12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141號)要求,配合抓好非煤礦山礦業秩序整頓工作,把事故多發、小礦山密集地區列入資源整合范圍,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嚴防以整合名義逃避關閉,嚴防整合期間非法組織生產,嚴防整合后安全生產條件降低。
2、深入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工作的意見》(安委辦〔〕13號),繼續嚴厲打擊,依法取締關閉私挖濫采、超層越界開
采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深化非煤礦山整頓關閉和打非治違行動。
3、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持證情況專項檢查,嚴肅查處無證擅自從事開采活動和許可證有效期滿不辦理延期手續仍繼續從事生產行為的礦山企業。
4、開展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專項檢查,對建設項目未履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程序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理。
5、開展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以來各地非煤礦山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結案落實情況。
(三)以開展地下礦山安全大檢查為重點,抓好三個專項整治,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治理行動
1、開展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生產大檢查,在我省
開展的地下開采礦山機械通風專項排查的基礎上,按照分級、屬地原則,組織專家對采掘、機電、運輸、通風、防排水系統進行全面排查,督促企業加大投入,對查出的隱患進行限期整改,切實把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頂片幫、防墜罐、防火災、防采空區塌陷、防爆破事故等“七防”措施落實到位。
3、開展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專項整治,重點整治一面坡開采、掏采、不實行分臺階(分層)開采、邊坡和排土場工藝參數不符合設計規定等安全隱患,以及未建立邊坡和排土場監測系統等問題。
4、開展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專項整治,督促協調有關地方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整治長輸石油天然氣管線被占壓存在事故隱患的問題。
(四)以安全標準化建設為重點,加強六項建設,夯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
1、繼續推進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督促各類礦山企業嚴格執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aq-),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80號),在各地試點企業建設的基礎上,全面推進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在石油天然氣行業深入推進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hse管理體系。
2、繼續推進非煤礦山強基固本“五個一百”示范單位建設,認真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型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安全基礎工作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44號),以點帶面,促進中小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的提高。
3、強化非煤礦山企業班組建設,認真學習借鑒“白國周班組管理法”工作理念、思路和措施,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班組建設目標和標準,推行班組安全風險預控,推動非煤礦山企業把安全班組建設納入企業發展的總體規劃。
4、加強非煤礦山技術支撐機構、專家庫、安全監管信息化、安全監管裝備建設,深入貫徹《關于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支撐體系建設的意見》(安監總管一〔〕204號),完善安全生產許可證、尾礦庫、非煤礦山安全管理人員等數據庫,層層建立安全信息平臺,充分利用好非煤礦山安全網站和論壇,不斷推進安全監管裝備規范化建設。
5、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建設。深入落實《關于在非煤礦山推廣使用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177號),推廣中深孔爆破、機械鏟裝、液壓錘二次破碎技術,提升本質安全方面的基礎性作用,推動非煤礦山工藝、技術、裝備、設施的改善。
6、配合省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中心,加強非煤礦山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強化礦山各救護隊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演練工作,加強礦山救護隊的特種應急裝備、救援儀器的配備,不斷提高救援隊伍素質和應急救援整體能力水平。
(五)以制定完善規劃制度為重點,切實做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
1、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監總規劃〔〕228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粵府辦〔〕119號)關于“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要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地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
2、完成《廣東省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實施細則》、《廣東省金屬非金屬礦山開采設計安全專篇內容和深度的原則要求》等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貫徹落實《意見》精神,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活動,成立以劉成副市長為組長,市國土資源局、市安監局、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發改委、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電力公司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市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名單附后),組織協調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安監部門:負責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的綜合協調,研究制定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負責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接受、審查工作。
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整治礦產資源管理秩序,依法嚴格審批、清理、整合采礦權,查處越界開采和取締無《采礦許可證》擅自開采的違法行為;對政府決定關閉的非煤礦山企業,應依法吊銷其《采礦許可證》。
公安部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以及有關案件的查處;對政府決定停產整頓的非煤礦山,及時收回其《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暫停民用爆炸物品的供給;對政府決定取締和關閉的非煤礦山,依法吊銷其《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終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
發改委:負責冶金、有色礦山《生產許可證》的發放管理工作。要嚴格《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對不符合《省冶金、有色礦山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省政府第號令)和《省冶金、有色礦山生產許可證制度考核辦法》(冶礦行[]號)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不予發放《生產許可證》;對政府決定關閉或取締的冶金、有色礦山,應依法吊銷其《生產許可證》。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建立健全規范的礦山企業用工制度,加強和完善工傷保險體系建設。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礦山企業的登記管理工作。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企業登記前置審批規定,對申請材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登記注冊;政府決定取締和關閉的非煤礦山,應依法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監察機關:負責查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礦山負責人在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法加大對事故責任者的追究力度。
電力供應部門:負責電力供應管理工作,對政府決定停產整頓的非煤礦山及時停止供給生產用電,待驗收合格后再恢復生產供電;對依法決定關閉的礦井停止供電,拆除供電設備,并查處私自轉供、偷接電行為。
各縣、區也要成立由主管縣區長任組長的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真正做到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各負其責,協調聯動的工作局面。
二、安全綜合整治總體目標
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分為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和安全生產兩個方面。
(一)通過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整治,堅決取締一證多家開采、一個井田多家開采、重疊開采、越界開采、非法轉包以及無證開采等違法采礦的礦山,整合礦權,建立規范的礦產資源管理制度,實現礦產資源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轉。
(二)通過安全生產整治,依法取締、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非煤礦山,加強非煤礦山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提高企業安全技術裝備水平,逐步形成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年月底前,實現露天采石場全部實行臺階式或分層開采,徹底關閉一面墻式開采的采石場;年底,實現地下礦山全部實行機械通風;安全評估為A級礦山總數要達到礦山總數的以上。到年底,安全評估為A級礦山企業達到以上,C級礦山企業低于,徹底淘汰D級礦山。
三、安全綜合整治標準
(一)礦山企業,按開發利用方案開采。
(二)一證多家開采、一個井田多家開采、私自增設開采作業面、變相分割、轉包、非法轉讓采礦權等違法采礦的礦山要徹底取締。
(三)無證采礦、越層越界采礦得到徹底整治。
(四)布局不合理、礦業權發生重疊的礦山按照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礦業布局得到調整,礦產資源管理制度規范。
(五)礦山企業符合以下安全生產條件:⑴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⑵企業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⑶有具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的開采設計和附圖,并嚴格按設計要求開采(施工)。⑷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專門的培訓、考核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其他從業人員要按規定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經考試合格。特別是新入礦的工人,要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從事非煤礦山生產經營管理工作。⑸每個礦井至少有兩個獨立的能行人的直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其間距不得小于米。每個生產水平和各采區至少有兩個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與直達地面的出口相通。提升豎井作為安全出口時,必須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間。井上、井下(含各中段)必須有可靠暢通的通信聯絡設施和措施。⑹礦井應當采取機械通風,其風質、風量、風速應當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⑺礦井提升運輸系統有防過卷、防跑車、防墜等安全保護和獨立、完好的聲光信號系統裝置,嚴禁普通箕斗提人。⑻礦井井口的標高必須高于當地歷史最高洪水位一米以上,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山,必須在井底車場周圍設置防水閘門,有水害防治措施,井下主要排水設備的型號和數量應當滿足井下排水的要求。露天采場的總出入溝口、平硐口、排水井口和工業場地等處必須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深凹露天采場有專用防洪設施。⑼露天礦山要按設計由上而下分臺階開采,嚴禁掏采。臺階高度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對現有不能采用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但最大開采高度小于米的小型采石場,要按設計采用自上而下分層、按順序開采。⑽相鄰礦井之間、礦井與露天礦之間、礦井與老窯之間必須有足夠的安全隔離礦(巖)柱,并不得擅自開采各類保安礦(巖)柱。⑾有自然發火傾向的礦山應有具體可靠的防滅火措施。炸藥庫、油庫(儲油點),主要進風巷、井架、井口建筑物和井下機電設備硐室等使用可燃性建筑材料的應有防滅火具體措施和設施。⑿井下電器設備必須有安全可靠的防漏電、防觸電的設施和措施。井下電器禁止接零。井下必須設低壓照明專線,工作面、天井、井筒應為安全電壓照明。
四、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重點
(一)以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工作為主線,實施動態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對全市非煤礦山再進行安全評估,并把安全評估工作與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結合起來,作為日常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對已通過整治和評估驗收的企業,按不同等級分類指導,重點監督。把專項整治工作與《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凡是在年月日前未提出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申請的,一律停止生產。切實把好市場準入關,通過《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工作,淘汰一批安全投入不足、工藝裝備落后、管理水平差的非煤礦山企業。
(二)取締非法(無證或證照不全)和關閉經整治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尤其要嚴厲查處證照過期還在繼續生產的非煤礦山企業。
(三)促進非煤礦山企業規模化生產,對一證多家開采礦山,走整頓、聯合、提高之路,規范科學的開采方法,禁止使用已淘汰的開采工藝和開采方式,逐步實現機械化作業、規?;_采。
(四)昌黎縣政府將朱各莊鄉;盧龍縣政府將盧龍鎮、木井鎮和石門鎮及全縣選廠;青龍滿族自治縣政府將馬圈子鎮、肖營子鎮;撫寧縣政府將石門寨鎮、茶棚鄉、杜莊鄉列入重點整治對象,對被列為重點整治對象的鄉鎮,縣政府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采取強有力的治本之策,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下大力,抓出成效。
五、安全綜合整治時間安排
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由國土資源部門牽頭,安監、監察、公安、工商、發改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電力等部門參加,從現在開始到年底全部結束。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集中治理整頓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方案的通知》(辦字[]號)明確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范圍和內容、方法和步驟進行專項整治。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由安監部門牽頭,國土資源、監察、公安、工商、發改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電力等部門參加,從現在開始到年底結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從現在起到年月底前,要全面完成非煤礦山企業評估分級工作,其中A級非煤礦山數達到以上;完成以上非煤礦山整治驗收;力爭在年礦山總數的基礎上再關閉8%以上;推進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工作,培育和發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樣板礦山;遏制非煤礦山事故上升勢頭。
第二階段:從年月至年底,要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號),要求,健全和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機制和體制;按評估結果對非煤礦山進行分級管理、分類指導、動態監控;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加強查處力度,嚴禁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抓好典型,總結推廣安全質量標準化樣板礦山的先進經驗,在全市非煤礦山行業基本實現安全質量標準化。到年底,全面完成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驗收工作。
六、安全綜合整治驗收方法
各縣區要按照非煤礦山綜合整治標準、內容和時間的要求,加強督導,嚴格驗收,確保整治取得實效。由國土資源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分別組成由有關專家參加的驗收工作組,堅持標準,嚴格程序,按照規定時間,對非煤礦山企業逐礦審查、核定,逐礦驗收。
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和驗收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各縣區要對所屬企業進行驗收。市政府將對各縣區驗收合格的礦山進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七、安全綜合整治具體措施
(一)足額提取非煤礦山企業四項費用:
1、為保證安全生產的必要投入,按國家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按照礦山維簡費的或固定資產折舊費的提取,專項用于安全生產。安全費用由企業自行提取,專戶儲存,專項使用,主管部門監督其提取和使用。
2、全員足額提取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根據危險程度,地下礦山按每人—萬元提取,露天礦山按每人—萬元提取,由縣(區)財政專戶儲存,管理、使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3、提高生產安全事故傷亡賠償標準,凡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礦山企業對死亡職工的賠償標準每人不得低于當年平均工資的倍,最低不少于萬元。
4、依法參加工傷保險,要按照規定的費率,及時為所有從業人員足額繳納保險費,主管部門負責監督落實。
(二)建立健全規范的礦產資源管理制度和勞動合同用工制度
1、建立健全規范的礦產資源管理制度,確保在采礦權的設置、延續和變更過程中嚴格依法審批;確保礦山規模、布局、開采方案科學合理并符合規定;確保越層越界等非法開采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要力爭在三年內取消規模以下礦山,實現一個礦體只發一個采礦許可證。只有一個法人的目標。
2、建立健全規范的礦山企業用工制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礦山勞動力市場,加強和完善工傷保險體系建設,加大工傷保險收繳力度。
(三)實施“科技興安”推進質量標準化建設
1、實施“科技興安”戰略。要加大科技投入,推動安全生產科技創新。選擇基礎工作扎實、積極性高的企業,開展安全科技示范工程試點。特別是在露天邊坡和尾礦庫穩定性監測、頂板地壓監控以及超層越界勘測等環節,率先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以提高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科技含量和監管能力,提升非煤礦山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2、安監和有關部門要組織企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按照省安監局制定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檢查表》和《非煤礦山安全質量標準化手冊》,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各縣區要培育一批安全質量標準化樣板礦山,并加大推廣力度。爭取年非煤礦山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率達到,年達到。
(四)嚴格落實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凡新建、改建、擴建的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從可行性研究報告到竣工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都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進行建設與管理。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同意的,不得進行施工;安全設施建設竣工后未經驗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要加強非煤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杜絕邊建設、邊生產現象。
一、繼續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依法督促企業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一是截止*年底,全市還有近100戶持有《采礦許可證》的企業未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辦工作受到了省安監局的批評。各縣(市、區)安監局,要按“執政”名單進行徹底排查,繼續生產的一律申報辦證資料,不申報的,提請政府予以關閉或注銷《采礦許可證》;二是全面完成尾礦庫《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辦工作任務。我市非煤礦山尾礦庫《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辦工作已明顯滯后與于其他地、州(市),各縣(市、區)安監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檢查、督促尾礦庫,按照辦證條件于6月底前報送申辦材料;三是開展非煤礦山建設施工和開采企業的資料申報工作。
二、全面清理非煤礦山新、改、擴建項目,有效落實“三同時”審查、驗收工作。非煤礦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等相關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省局和市局先后以甘安監管一〔*〕96號和酒市安監字〔*〕48號文件下發縣(市、區)局做了安排,但時至今日這項工作一直舉步維艱,沒有按照要求全面開展起來,成為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作中的難點問題。最近,省局又專門行文安排部署“三同時”專項檢查工作,說明非煤礦山及石油。有色。冶金、地質、建材等相關行業新、改、擴建項目(工程)安全設施“三同時”以引起上級部門的高度重視,并列為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因此,各縣(市、區)安監局要高度重視“三同時”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落實工作責任,既要全面摸清當地2002年11月1日以后投產的新、改、擴建項目(工程)情況。3月底前填報新、改、擴建項目(工程)“三同時”情況檢查表和非煤礦山及相關行業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匯總表;又要按照條件、程序和要求,切實做好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審查、驗收工作。
三、大力開展非煤礦山安全標注化推廣工作,全面完成省局確定的工作任務。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推廣工作,市局以酒市安監字〔*〕86號文件做了安排,各縣(市、區)安監局應盡早做好計劃和安排,對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企業考評辦法及標準(酒市安監字〔*〕65號),指導企業盡快進等達標,通過驗收。10月底前完成省局確定的20戶的推廣任務。
四、繼續開展冶金和燒結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去年全市有24戶冶金也燒結企業停產,只有8戶參加了專項整治,其中,6戶通過了評審、驗收。今年應加大對冶金和燒結企業的監管力度,督促復產企業進行整治,做到復產一戶。整治一戶,評審、驗收一戶。
重點工作:
一、全面加強非煤礦山、冶金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
(一)做好“三張責任清單”的落實。一是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清單;二是落實非煤礦山、冶金企業管理責任清單;三是落實職工安全操作責任清單。
(二)開展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實施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公示、信用承諾、不良信用記錄和“黑名單”等制度,強化失信聯合懲戒和守信聯合激勵。
(三)建立通報約談制度。每半年通報一次重點工作落實、行政執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違”等情況。對責任事故或重大安全隱患治理不及時的,將約談有關企業、部門和政府負責人。對安全生產管理松懈的鄉鎮(管委)實施重點監管、跟蹤督辦,以及問責、約談、警示通報等措施,加大約束懲戒力度。
二、深入推進非煤礦山“三項監管”工作。
(四)跟蹤落實“專家”會診隱患整改工作。結合2015年全縣開展的專家“會診”結果,按照隱患整改“五落實”原則,認真督促企業落實隱患整改工作,確保隱患落實整改到位。
(五)全面實施風險分級管理。按照《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監管實施細則》要求,對全縣非煤礦山開展安全風險分級、差異化、動態監管,建立和完善企業自查、專家“會診”和督查相結合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推行非煤礦山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公告制度,建立風險等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的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
(六)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微信助力監管方式,更好發揮微信的預防預警和事故警示作用。
(七)全面推動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動態達標。督促企業及時組織開展好季度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自查工作,組織開展好半年度及年終達標考核工作,及時公布企業達標考核等級。推動選礦廠的安全標準化工作。推動非煤礦山企業制定和完善各類事故現場處置方案,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工作。
三、全面開展非煤礦山、冶金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八)認真做好非煤礦山節后復工復產工作。認真按照《關于做好2016年春節前后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切實加強今冬明春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的通知》要求,做好節后復工復產驗收工作,對未經批準擅自復工復產的,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工作措施,實施上限處罰和追責。繼續開展汛期、節假日和重要時段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專項檢查。
(九)深入開展地下礦山采空區排查治理工作。在2015年采空區普查摸底的基礎上,深入開展地下礦山采空區排查治理工作,凡存在大面積采空區可能造成冒頂事故及采空區穩定性評估結論為不穩定的,一律責令其停產整頓,并督促企業和屬地政府立即制定科學、詳盡的整改方案。深化小型露天采石場邊坡專項整治,各地要根據非煤礦山特點和季節變化,繼續深入開展嚴防非煤礦山“十類”事故的專項整治。
(十)開展非煤礦山、冶金企業技術管理體系專項整治。對非煤礦山企業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情況開展專項整治,對凡未按規定配備或委托專業技術機構提供技術服務的礦山企業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各地要強化非煤礦山、冶金企業技術機構對安全風險的管控功能,嚴格安全技術措施管理,督促技術保障落實到位。
(十一)深化非煤礦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針對非煤礦山企業經濟效益大幅下滑暴露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對停產、停建的非煤礦山企業嚴格復工復產驗收標準。加強對非煤礦山開拓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嚴厲打擊和整治基建期間非法組織生產等違法行為。加強生產礦山的安全監管,嚴厲打擊和整治不按初步設計規定的采礦方法和回采順序采礦、未經安全論證和批準擅自開采保安礦柱、提高回采上限等非法違法行為。加大對尾礦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力度,對長期停用和廢棄的尾礦庫要按照程序及時進行閉庫。
四、全面提高非煤礦山、冶金企業安全保障能力。
(十二)加快推進非煤礦山、冶金整頓關閉和升級改造工作。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或使用淘汰落后設備設施和工藝的非煤礦山、冶金企業一律實行停產停工整頓。對不符合產業政策規定的非煤礦山、冶金企業,一律不予安全許可。
(十三)開展非煤礦山示范礦山建設。按照《市金屬非金屬礦山開展“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科技強安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強力推廣新技術新裝備的應用,淘汰落后工藝、設備和技術。
五、全面提升安全監管執法效能。
(十四)建立健全安全監管常態機制。按照全縣2016年安全生產年度執法計劃,采取“四不兩直”暗查暗訪、“回頭看”檢查、互查、專家“會診”、巡查等方式,全面檢查全縣所有非煤礦山、冶金企業,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屬地政府的監管責任的落實。
(十五)嚴格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對凡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企業,各地一律不予受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對領證后管理滑坡或擅自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要一律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不達標的要一律按上限處罰,并建議有關部門吊銷相關證照。
(十六)嚴格規范執法內容。按照市局編寫的《市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隱患排查檢查表》,全面開展礦山企業自查自糾和執法檢查。
(十七)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按照國務院令493號和省政府令第232號要求,按程序和時限及時上報安全生產事故,堅決杜絕遲報、瞞報、謊報安全生產事故行為。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嚴格落實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生事故的礦山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在復工復產前,重新進行安全論證或安全現狀評價,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要堅決提請政府實施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