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01 10: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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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數據標準化,消除量綱。
1.3建立指標之間相關系數矩陣,求特征值和特征向量。按特征根>1的原則,選取前3個主成分,方差累計貢獻率82.077%>80%,反映原始指標82%的信息。將這3個主成分作為評價投資環境的綜合評價指標。
1.4得出主成分表達式,并利用這一線性組合計算各主成分值。各主成分記為符號F(z)i(z表示由主成分分析而得)。
1.5主成分得分系統自動給出,再以方差貢獻率占總方差貢獻率的比重為權重進行加權匯總,得出各地區的主成分綜合得序進行排序,得出各城市的主成分綜合得分排名如表1。
1.6結果分析。從整體上,表1中綜合得分越大,城市的投資環境越好。由于原始數據的標準化處理意味著綜合得分水平定為零點。重慶、上海、北京、杭州、南京、成都、天津、武漢、濟南、沈陽、西安、長沙、哈爾濱這13個城市的城市投資環境水平在全國平均水平之上,其他地區在全國平均水平之下,一定程度也反映了越發達的地區城市投資環境越好。綜合得分排名靠前的幾個城市都是全國經濟實力與工業化程度較高的城市。重慶是省域城市,大城市帶動大農村,發展勢頭迅猛,潛力很大,投資的優選城市。上海是我國的經濟貿易中心,作為沿海城市可以更好的引進外資加強自身的建設。北京作為我國首都,雖然經濟總體水平稍次于上海,但居民生活條件優越、素質較高,投資前景也非常好。其他城市如天津、杭州、南京等無不都是直轄市、經濟文化強省或較發達省的省會城市。在全國平均水平之下的大多為中西部欠發達的地區,投資環境的組成大多沒有鮮明特色,這也體現了我國較強調的西部開發的必要性。
二、聚類分析
為了深入分析評價我國城市投資環境情況,將我國30個省會城市及直轄市投資環境狀況劃分成三個層次(見表2)。具體方法為以主成分得分為基礎,計算距離矩陣,采用類平均法聚為3類。層次一是投資環境優越城市:北京、上海和重慶,綜合得分范圍在1.98~1.26,經濟發達且地理優勢明顯是其鮮明特征,北京位于祖國的心臟,上海是沿海經貿中心,重慶是溝通西南與中東部地區的樞紐。層次二是投資環境良好城市:南京、杭州、成都、天津、武漢、濟南、沈陽、西安、長沙、哈爾濱、石家莊、鄭州,綜合得分范圍在0.72~-0.02,發展均衡,環境優越,經濟交通較發達,對投資商有一定吸引力。層次三是投資環境較差城市:福州、長春、合肥、昆明、南昌、太原、南寧、貴陽、烏魯木齊、蘭州、呼和浩特、銀川、海口、西寧、拉薩,綜合得分范圍在-0.17~-0.86,主要原因是經濟實力較低,有待發展,對投資商沒有吸引力。總體上看出中國各地區城市投資環境水平從東部沿海地區向中西部地區由高到低成梯次分布。
愛爾蘭地質與成礦環境多樣。分布的巖石年齡從元古宙到現代都有出現,以古生代碳酸鹽類巖石居多,無太古宙巖石出露。根據愛爾蘭地質調查局資料,愛爾蘭已發現的礦產資源主要有鉛、鋅、銀、石膏、金、煤炭、銅、重晶石等,其中,優勢礦產為鉛和鋅等,其探明儲量在歐洲國家中占有重要地位。愛爾蘭的鉛鋅礦資源主要分布在該國的中東部地區,形成于古生代沉積盆地中,其中,最主要的含礦盆地是中愛爾蘭盆地(CentralIrelandBasin),在芒斯特盆地(MunsterBasin)中也有高品位鉛鋅礦產出。在這些盆地中,有3種類型的鉛鋅礦化:層控型、密西西比河谷型和脈型,其中最重要的礦化類型是產出在納文群(NavanGroup)和沃爾索特(Waulsortian)灰巖中的層控型(部分呈層狀),也稱愛爾蘭型礦床。多年來,愛爾蘭一直是歐洲重要的鉛鋅礦生產國。2012年,其鋅精礦產量約占全歐洲(包括俄羅斯)鋅礦山產量的32%,是世界第10大鋅精礦生產國,產量占世界總產量的2.5%。愛爾蘭也是歐洲重要的鉛精礦生產國,產量占歐洲包括俄羅斯鉛礦山產量的12%,是世界第12大鉛精礦生產國,占世界總產量的1%。
2主要礦業管理機構
愛爾蘭通訊、能源和自然資源部下設的勘探和采礦局(ExplorationandMiningDivision)(EMD)是愛爾蘭礦產工業的主要管理機構,其職能是:①管理和許可礦產資源的勘探和開發;②促進礦產勘探投資;③在礦產勘探和開發領域,制定礦產政策;④作為礦產所有者,代表和保護國家利益。愛爾蘭勘探和采礦局由行政人員和技術人員組成,對礦業所有相關管理問題具有全面支持服務功能,包括以下方面:①立法條款;②有關所有勘探許可證地理區域的參考信息;③對在愛爾蘭所開展勘探和采礦活動的各個方面,進行一般性評估;④有關環境敏感區信息;⑤以數字形式,公布自2000年1月1日以來的勘探公司報告;⑥公布勘探公司提交的航空地球物理調查資料;⑦有關在愛爾蘭的咨詢師和承包商的信息;⑧接觸對愛爾蘭不熟悉的公司,或有興趣成立合資企業的公司等。在愛爾蘭,礦產資源或為國家所有,或為私人所有,或是兩者的結合。在各種礦產中,國家擁有的礦產約占60%。大體上說,國家擁有的礦產主要包括金屬礦產、工業礦物和能源礦產;砂、石、粘土等大宗性非金屬礦產則主要屬于私人。法律規定,無論礦產所有權如何,開發礦產的權力都在通訊、能源和自然資源部部長手中,但礦產開發者要對礦產所有者進行補償。在愛爾蘭進行礦業開發活動,除要獲得采礦許可證外,還需要獲得兩種其他類型的許可證。一是《規劃和開發法》(PlanningandDevelopementActs)之下的規劃許可證;另一是《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Acts,1992to2007》之下的一體化污染預防和控制許可證(IntegratedPollutionPreventionandControlLicence,IPPClicence)。申請這兩種許可證時,都必須要有環境影響評估(EIS)。
3礦業權設置
根據愛爾蘭《礦產開發法1940~1999》,愛爾蘭的礦業權主要分為兩種類型:①勘探許可證;②采礦許可證/采礦租約。愛爾蘭礦業權的獲得一般通過申請方式。但在某些情況下,申請也會出現競爭性狀況。競爭性區域是最新放棄的區域或已提供但被拒絕的區域。
3.1勘探許可證
勘探許可證持有者有權在許可證指明的區域內開展所指明礦產的勘探活動,包括土地準入等。可采出合理數量的礦產進行分析、化驗和試驗,但開采、出售或其他處置勘探許可證土地上的礦產是違法的。勘探許可證的申請需向愛爾蘭通訊、能源和自然資源部勘探和采礦局(EMD)提交。申請須采用規定的格式,并提供:①技術能力和財務能力的證據;②為什么尋找這些礦產的理由和這些礦產的適當勘探計劃;③最低投入要求的承諾;④適當的以防第三方訴訟或環境損害而投的保險證據。勘探許可證申請在“先來先處理”基礎上進行辦理(競爭的許可證除外)。如果申請成功,申請者將收到一封通知書,陳述勘探許可證的條件和期限。在許可證最后授予前,擬授予的許可證必須在當地報紙上登出廣告。相關人可在21天內提交正面或負面意見。如果沒有嚴重的妨礙,EMD將發放許可證。在一般情況下,勘探許可證可在申請的4個月內發放。勘探許可證一般涵蓋面積約35平方公里,有效期一般6年,可續期。續期時,一般要求工作量和花費投入要不斷增加。每兩年要提交工作報告,并保持機密6年或直到許可證放棄。區域航空調查是例外。其數據在4年后公開,除非地面仍然為該委托調查的公司持有。所提交的工作報告一般要伴有機密工作總結表(ConfidentialWorkSummaryForm)和資質說明表(StatementofQualificationForm)。在許可證期滿前,如果持有者希望延長期限,應提交勘探許可證續期申請表;如果持有者不打算續期,則必須要提交勘探許可證終止/放棄表。在愛爾蘭,授予勘探許可證的區域有3種類型:①普通開放區;②鼓勵開放區;③競爭性區域。普通開放區是劃定的許可證區域,可在任何時候申請礦產勘查許可證,其原則遵循“先來者,先服務”。對于鼓勵開放區,許可證申請費和工作投入要求降低,目的是鼓勵對新區的勘探活動。對競爭性區域,評估申請的考慮因素,不是根據“先來者,先服務”原則,而是著重考慮勘探項目計劃的進取性和質量、申請者的職業記錄和資金可得性等。
3.2開發許可證
開發許可證持有者有權開發采礦許可證/租約所指明的礦產,并進行所采礦石的相關處理活動,包括粉碎、選礦等。對于賤金屬礦床,開發許可證申請應包含以下內容:①要租約的礦產、土地所有權關系和區域,包括礦產所有關系(是國家所有還是私人所有及權利關系搜尋的細節)、在申請區域內土地所有關系的信息(特別是有哪些土地處于公司控制中,哪些土地已被租約等分離(隔離))、相關成員(在采礦租約/許可證中常規定,只有在申請者擁有的土地上或擁有土地所有者的事先書面協議,方可允許進行露頭采礦);②礦產,包括礦產儲量的數量和品位以及其計算的細節資料;③開發計劃和可行性研究,包括采礦和處理方法(包括開發和生產安排、雇員數目和設備等)、估計的資本和運作成本(包括總估計資本成本和每年的運作成本)、營銷計劃(包括要出售的產品、目標市場、預期價格、銷售合同細節等)、資本來源、運作最初3年的財務預期,包括現金流和盈虧賬目;④礦山關閉計劃,包括場地的復墾等;⑤規劃許可,包括在采礦運作期間所有將被使用或占有土地的規劃許可或已進行申請的證書;⑥完稅清單證書。對于賤金屬以外的其他礦產,開發許可證申請應包含以下內容:①要租約的區域,包括儲量/資源、礦產所有權信息以及權利搜尋的細節、在申請區域內土地所有權信息,包括哪些土地處于公司控制中,哪些土地已被租約等分離(隔離);②礦產,包括礦產儲量的數量和品位以及其計算的細節資料;③開發計劃和可行性研究,包括采礦和處理方法(包括開發和生產安排、雇員數目和設備等)、估計的資本和運作成本(包括總估計資本成本和每年的運作成本)、營銷計劃(包括要出售的產品、目標市場、預期價格、銷售合同細節等)、資本來源、運作最初3年的財務預期,包括現金流和盈虧賬目;④礦山關閉計劃,包括場地的復墾等;⑤規劃許可,包括在采礦運作期間所有將被使用或占有土地的規劃許可或已進行申請的證書;⑥完稅清單證書。國家采礦許可證/租約的授予一般在個案基礎上進行,相關授予條件多通過談判解決。根據愛爾蘭勘探與采礦局的規定,對于國家所有的礦產,采礦租約的授予一般在18個月;對于私人所有的礦產,采礦許可證的授予時間略長。愛爾蘭各礦業權基本特征如表2所示。
4礦業稅費
在愛爾蘭礦業投資時,相關稅收包括公司稅、權利金、增值稅、關稅、二氧化碳稅等。
4.1公司稅
根據愛爾蘭勘探與采礦局2011年發表的財務框架(fiscalframework),一般企業的公司稅是12.5%。對礦山企業,公司稅稅率是25%。可有各種補貼和扣除(包括資本補貼)等。
4.2權利金
在愛爾蘭,沒有權利金的具體規定,一般權利金收取比例按個案處理,由單個協議規定(尤其對新租約),即由談判決定。目前對賤金屬來說,權利金率是凈收入的百分之幾。有一個每年最低支付額,稱為“死租金”(“DeadRent”),其并入權利金中。如是工業礦物,權利金從量計算,一般是每噸0.5~1歐元。
4.3增值稅
除某些例外情況外,愛爾蘭政府對應稅企業在愛爾蘭所提供的所有商品與服務的價值,征收增值稅(VAT)。增值稅標準稅率是21%,對某些商品和服務,稅率是9%和13.5%。
4.4二氧化碳稅
對化石燃燒,每噸收取15歐元的二氧化碳稅。
5主要礦業投資政策與管理政策
5.1礦業投資政策
愛爾蘭政府奉行鼓勵和支持礦業發展的政策,支持向國內的礦業投資。對外國的礦業投資沒有限制,礦業利潤可自由匯出。2007年12月2日,愛爾蘭通訊、能源和自然資源部長埃蒙賴安(T.D.EamonRyan)宣布,禁止在愛爾蘭勘探鈾礦。
5.2礦產勘探政策
在愛爾蘭勘探礦產資源,必須要持有愛爾蘭勘探許可證。對于礦產勘探工作,愛爾蘭政府設有明確的最低工作投入要求。根據規定,對于普通開放區(或曰標準區),第一個兩年,最低花費為10000歐元;第二個兩年,最低花費為15000歐元;第三個兩年,最低花費為20000歐元。對于鼓勵開放區,第一個兩年,最低花費為2500歐元;第二個兩年,最低花費為5000歐元;第三個兩年,最低花費為10000歐元。勘探許可證持有者應向EMD提交最低工作計劃,細節需要EMD同意。勘探工作必須每兩年提交一次報告。勘探公司必須要保持所有挖掘工作或與地下水試驗工作的適當記錄,包括通訊、能源和自然資源部官員和地方官員檢查時的投訴登記。在完成相關工作后,應向部和相關地方政府提交一份總結報告,包括相關的數據。勘探許可證持有者應尊重土地所有者有關準入土地的希望,在進入土地前應獲得相關地主的允許,并應在環境保護上承擔責任。雖然根據地方政府的《規劃和開發法1963~1993》,勘探活動可免于管控,但被許可人應按EMD的良好環境實踐指南行事,在打鉆時應提前兩周通知,進行槽探時要獲得EMD批準,槽探后應立即復墾等。
5.3礦產開發政策
在愛爾蘭,要開展采礦活動必須要獲得采礦許可證,可以是《礦產開發法1940》之下的國家采礦租約(StateMiningLease),也可以是《礦產開發法1979》之下、專門針對私人所有礦產的國家采礦許可證(StateMiningLicence)。無論如何,開發私人所有礦產,必須要給予補償。補償數額或由協議規定,也可通過《礦產開發法1979》所規定的仲裁程序決定。根據《礦產開發法1940》,采礦租約在個案基礎上談判獲得。基本要求是:①堅持最佳實踐;②確保礦產充分提取;③防止地面下沉(沉陷);④適當復墾采礦區;⑤支付權利金等。
5.4環境保護
對于礦山開發,愛爾蘭實行嚴格的環境保護政策和可持續發展理念。愛爾蘭政府要求,在礦山投入生產前,經營者必須要獲得一張一體化污染預防和管控許可證。相關礦山環境保護涉及向空氣和水體的廢物排放、噪音包括振動、廢物儲存與處理等。要獲得一體化污染預防和管控許可證,必須要開展環境影響評估。環境影響評估必須要由開發商自行準備。環境影響評估必須含有項目可能影響的分析,包括對人、動物、植物、土壤、水、土地景觀、文化遺產等的影響。5.5礦山安全愛爾蘭政府重視礦山安全。在礦山安全方面,愛爾蘭政府的基本措施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①不斷完善和細化有關礦山安全方面的法律規定;②明確礦山所有者責任和義務;③明確礦山管理者責任和義務;④明確礦山管理者資質;⑤明確礦山每日的運作條件;⑥確立礦山安全檢查機制和制度等。
2大力促進中介組織發展
首先,要加快行業協會與政府的脫鉤步伐,完善社會對行業協會的監督管理體制,使行業協會真正成為行業內企業的自律組織.要從職能、機構、工作人員、財務等方面與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徹底分開,使行業協會具有相對獨立性.其次,政府要把一些具體權力下放給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如行業準人資質審查、技能資格考核、技術職稱評審、行業評估論證等.當然,行業協會不應該只是擺設,而應積極開展活動,以加強企業之間的學習、協作,謀求行業的共同發展大計.比如:按照政府的政策規定,根據本行業、企業的發展需求,出版刊物、組織考察互訪、設立網站以及舉辦知識講座、產品展覽會、經驗交流會等;開展行業交流,促進行業技術進步;舉辦人才培訓,提高行業企業人員的素質;制定行業自律守則和公約,維護行業公平競爭,維持市場競爭秩序,維護企業利益等等,讓行業協會在促進“產業聚集”升華為“產業集群”中發揮應有作用.
3建設信用政府
將融資難問題歸結于資金不足并不符合實際情況,安徽各地金融機構的數據顯示,每年安徽的存貸差是相當大的,這表示一方面在花大力氣招商引資,而另一方面大量的資金外流,造成這一相互矛盾的現象背后原因自然是省內企業的信用評級普遍不高,改變這一現象,要建設“信用政府”.政府要創造和維護一個很好的信用環境,督促金融系統改變工作作風,保證資金融通的傾暢進行,努力為中小型企業服務;另外,政府的政策、規定必須“言必信、行必果”,且保證政策的相對穩定性.
4營造全民創業的社會氛圍
湖南有著豐富的勞動力、物資和原材料資源,是我國中部地區一個物產資源的大省,而且同周邊省份和地區有著非常廣泛的聯系。改革開放以來,在我國,無論是沿海還是內地,無論是東部還是西部地區,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和經濟政治文化等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尤其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我省面臨著更為激烈的競爭,為此,必須不斷地優化我省投資環境,為引進外資和促進我省經濟快速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湖南投資環境的現狀,我們可以從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兩個方面來分析總結。
1湖南投資環境的有利因素
從地理位置環境來看,湖南地區南北結合、承東啟西的重要位置,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重心的西移,區域經濟發展面臨著良好的機遇,區域投資環境也隨之改善,呈現出投資與開發的良好態勢。
從自然資源環境和物產來看,湖南省自然資源十分豐富:湖南素有“魚米之鄉”、“有色金屬之鄉”和“非金屬之鄉”的美稱;主要農副產品年生產總量和外運量名列全國前茅。同時,湖南還是旅游資源大省。
從社會經濟環境來看,湖南省國土面積廣闊、人口數量眾多、社會經濟綜合實力具有較強水平、工業門類比較齊全,業已形成了初具規模的工業體系。農業生產基礎較好,主要農副產品都位居全國前十位,在占全國不到2.2%的耕地上,生產出了全國6%以上的糧食,可以說,湖南是全國第一大糧倉。
從全球環境因素來看,全球經濟重心正逐步向亞太地區移動,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態勢和巨大的市場潛力為國際資本所矚目。根據反梯度理論,我省可以利用產業梯度轉移來加強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廣泛吸納外資的加入。
從國內環境因素來看,我國生產力布局重心正在由東向西推進,中部地區將成為國家的重點投資地區。從區位上看,湖南是以上海浦東為龍頭的長江沿江經濟開放帶和華南經濟圈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江沿線的大規模投資與珠江三角洲綜合實力的加強,將會通過輻射和擴散作用帶動湖南社會經濟發展。
從經濟結構來看,湖南與湖北、廣東等南北省份之間的產業結構差異明顯,具有明顯的經濟互補性和依存關系;與貴州和江西等東西省份之間也存在著明顯的發展梯度差,因此有很好的發展前景。
此外,三峽工程建設的順利推進和重慶市的經濟輻射將對湘西貧困山區的開發發揮著較大的促進作用。2湖南投資環境的不利因素
湖南省區域投資環境因素既有有利的方面,也存在著明顯的限制性因素。主要表現為市場經濟體制不健全;市場發育不完善;地區之間經濟運行機制有差異;法制觀念有待進一步加強;大部分地區基礎設施仍然比較落后;食品、紡織品等大多以省外產品為主,電子產品更是為省外、國外產品所壟斷;農副產品、礦產資源、勞動力資源等雖然有明顯優勢,但卻長期處于粗放經營的狀態,利用效率不高,忽視資源的加工增值,制約了開發效益的提高;融資和管理水平不高;水旱災害比較頻繁等。
2促進湖南投資環境優化的對策建議
2.1優化空間布局以改善區域投資環境
經濟的空間結構是影響區域經濟發展與投資環境建設的重要因素之一。從目前的現實來看,湖南省區域經濟的發展應采取集中力量優先發展以特大或較大城市為發展極、以公路和鐵路為延伸的經濟相對發達地帶,在條件成熟時再向周邊地區推進。為此,在投資環境優化方面,我們應重點從建設核心城市和交通干線來展開。
(1)努力建設好核心城市和中心城市。投資環境的改造與區域開發應是以省會長沙為核心、以長株潭工業三角區為重點,全面加強現代化基礎設施建設,加速城市結構調整,提高技術構成與開發層次,合理輻射傳統產業,強化綜合功能,使之形成全省強大的“增長極”。在這個“增長極”的兩翼應是京廣線沿線;同時,要重點加強岳陽、衡陽和郴州、懷化和吉首等中心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改造,樹立“北大門”、“南大門”、“西大門”的良好形象,擴大對外開放。加快實現與廣東、上海浦東和國際市場的金融接軌、產業接軌和管理接軌,全面提高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能力,把京廣沿線地帶建成湖南省高效益商貿走廊、高科技工業走廊和外向型經濟走廊。
(2)重點建設好四條主要交通干線。主要是要建設好石長鐵路沿線、枝柳鐵路沿線、湘黔鐵路沿線和永州至冷水灘沿線四條干線。首先是石長鐵路沿線地帶以湘西北門戶城市常德為中心,應加速高速公路、鐵路開發和現代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防洪和抗洪設施建設,加強常德、益陽等城市的環境改造,改善這些城市和地區的旅游投資環境,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為創建外向型農業的開發創造條件。城市主導產業應以農業為出發點,并逐步改善食品、輕紡、造紙、機械等行業的投資環境和投資條件。其次是枝柳鐵路沿線地帶包括懷化、吉首、張家界和慈利等城市,該區域擁有天然的資源優勢,非金屬礦產、水力、森林、旅游等資源豐富,應重點搞好懷化和吉首等城市“發展極”的環境建設和交通主干線路的改造,著力改善這些城市和地區旅游投資環境,以旅游風景資源開發為契機,促進非金屬礦產、水力、森林資源的投資與開發,注重農副產品及礦產資源的深加工。再次是湘黔鐵路沿線地帶,這一地帶城市較密集,煤、鐵、銻等資源十分豐富,能源和原材料的開發與環境改造,尤其是工礦產品的深加工應置于優先發展地位。最后是永州至冷水灘沿線,這是湖南的“西南大門”,應打通湖南至防城和湛江的新“出海口”,加強省際商貿流通環境建設,加強農副產品的深加工,加強對機械、建材和旅游行業的投資環境的改造。
2.2優化產業結構,改善產業投資環境
產業結構是衡量一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發展階段和產業投資環境的重要標志。湖南省雖然是一個農業大省,但第一產業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功能并不強;第二產業工業的發展相對滯后,主導工業仍然是以傳統工業為主,總體層次偏低,結構老化,缺乏一批具有帶動作用的龍頭企業和拳頭產品,企業組織結構的專業化和集團化程度相對較低,不利于主要產品檔次的提高和更新換代,更不能形成規模優勢和規模效益,無法形成集聚效應;缺乏高層次和高附加值的高新技術產業,使城市經濟職能水平低下,制約了城市對其所在區域經濟的輻射帶動能力和擴散效應的發揮。因此,我們有必要抓住西部大開發的機遇,以國際和國內市場為導向,大力發展農業,確定合理的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和工業發展方向,不斷優化和改善產業投資環境。
從我省的發展優勢來看,我們要把經濟開發的立足點放在農業、礦產和廉價勞動力的資源優勢的基礎上,選擇一些經濟效益較好、容納勞動力較多、又能體現我省資源特色的部門,如糧食深加工、建材、旅游業等。同時,我們有必要實行傾斜政策以招商引資;應進一步加強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與改造。此外,我們還必須下工夫調整輕工業和重工業的結構,把農工相關產業尤其以農產品為原料的輕工業作為發展重點,將重工業輕型化,對大型項目的選擇要同省域經濟發展戰略結合起來,通過招商引資,促進產業的調整和升級,實現資源配置市場化、產業結構外向化,增強經濟發展后勁和整體經濟實力。
2.3不斷促進投資環境的優化
一、投資環境的概念,變遷及影響因素
投資環境,顧名思義,是指投資者進行生產投資活動所需面對的各種外部因素。從最初的有形投資環境如交通等到后來的無形環境如政策法規等,人類對投資環境的理解處于不斷的變化之中。現在看來,影響和決定投資環境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社會政治因素。政策優惠,環境安定的地區,因為投資風險小,自然會吸引投資者。市場、經濟因素。市場是否健全、基礎設施是否完善,都會直接影響投資效益。
(二)資源因素。如礦產蘊藏量和開發水平、利用狀況等。
(三)交通運輸通信信息因素。這是投資的循環和神經系統,如交通不便、通訊閉塞,就不能吸引投資者。
(四)資金因素。包括資金的來源、途徑等等。(五)勞動力因素。主要是指勞動力的數量和素質能否適應投資者的需要。經營管理水平、吸收先進技術的能力、為生產經營服務的狀況等其他因素。
二、家鄉投資環境分析
家鄉簡介
我的家鄉——綿竹市,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是一個有2000多年歷史的的文化名城,西漢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置縣,傳說因當地宜于種竹,位于綿水之濱,故名綿竹。綿竹市幅員面積1245平方公里,市境東南靠德陽,西南毗鄰成都,東北與綿陽接壤,西北與茂汶連接。
(二)投資環境分析
1.資源因素分析。綿竹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現已探明的礦產40余種,尤以磷、煤、白云石、石灰石儲量巨大,其磷礦是全國四大磷礦基地之一,以此為基礎,綿竹磷礦開采業在512地震之前一直在綿竹的經濟發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具有一定投資潛力;綿竹的另外一個資源特點是已開發和待開發旅游資源豐富不僅有梨花長廊,九頂山國家地質公園、云湖國家森林公園等自然風光,同時是四大年畫之一“綿竹年畫”發源地,縣內名勝古跡眾多,擁有千年名剎吉祥寺、金剛道場云悟寺等著名寺院和紫巖書院遺址,回瀾塔等古建筑,最為重要的是,這些潛在旅游資源還沒有被充分開發,如果政府能在政策上更多的支持,加大宣傳,必將吸引更多投資者的眼球在資源這一方面,綿竹醍比較明顯。
2.勞動力因素分析。多年的工業發展為綿竹造就了一大批成熟的工人,可以滿足各類企業的需要,然而,綿竹在知識型人才資源的儲備方面有所欠缺,政府在這方面的工作做的仍然不夠,或者說缺乏意識,這對投資企業的類型形成了一定限制。同時教育方面的投入不夠也成為其人才儲備方面的短板,這一點勢必會影響到企業長遠的投資考慮。
3.市場、經濟因素分析。綿竹經濟實力雄厚,連續13年躋身全省縣級經濟綜合評價“十強縣”前列,以下摘自鼎言商旅網:(1)綜合經濟全市地區生產總值(GDP)突破百億大關,達到100.1億元,扣除物價因素,增長速度達到18.10%,創近十年來的歷史新高。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20160元……
(2)工業經濟2005年全市工業經濟高速增長,全社會工業總產值完成170億元,全市123家國有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產品銷售率達到97.92%;實現利潤19.66億元,比上年增長96.04%,實現利稅總額30.97億元,比上年增長71.73%,工業企業經濟效益綜合指數達到206.84%……
依托于綿竹多樣的資源基礎,綿竹經濟發展成功實現了多元化的模式,各式企業一起帶動了綿竹經濟的發展,如亞洲最大的磷酸鹽制造企業龍莽集團,出產四大名酒之一“劍南春酒”的劍南春酒廠等,經濟的發展創造了豐富的社會財富,因此綿竹人擁有充足的購買力,512地震雖然給綿竹造成了很大的損失,但總體上綿竹的物質環境和投資環境沒有造成全局性的損害。綿竹擁有良好的工業基礎,震前綿竹已經形成了以機械加工制造業、磷化工業、食品飲料業為支柱產業的產業鏈,地震雖然使全是企業全面受損,但多年發展形成的產業優勢、產業格局和良好的工業基礎仍然存在。三大基礎產業在震后就恢復了生產能力。在整合綿竹現有的劍南春特級工業園區、和機械工業園的基礎上,綿竹市正在加強開發區建設。總體規劃是22平方公里,新的園區產業定位為機電、食品、生物能源、生物醫藥等。目前經濟開發區的項目已經四川省發改委立項相關的準備工作正在有序進行。
4.交通因素分析。無論什么地方,便利的交通都將是吸引投資者的重要因素,綿竹交通優勢較為明顯,市內交通暢通,郵電業發達,綿竹位于成都一小時發展圈內,距成都83公里,有多條高速公路貫通,同時與四川第二大城市綿陽之間同樣交通便利。綿竹交通的不足之處在于由于綿竹市規本身模不大,相應的其交通運輸業規模偏小。對成都等大城市的交通物流依賴較多。
5.社會政治因素分析。在這一方面綿竹獨有的政策優勢。512汶川大地震之后,綿竹受災嚴重,為了了加快恢復綿竹的經濟發展,國家在災后給很多的措施,從稅收減免等方面給予了災區特別優惠的扶持。同時,綿竹良好的政務環境將為企業提供行政審批一站式服務,綠色通道服務,努力為投資者發展保駕護航促進企業的發展。
因此,政策的扶持為投資綿竹帶來了便利,綿竹的投資潛力集中于旅游業及制造業,資源型依托型產業,但是一些基礎設施,人才儲備等方面的不完善可能會成為約束投資的短板。
[Abstract]Throughtheanalysisoftheelementswhichattractforeigninvestment,thearticlerecognizesthatinthisareatoomanyelementsarenotinconformitywiththeWTOrules.Theauthorpointsoutfourdrawbacksoftheelementsofthesoftenvironmentforforeigninvestment.
[Keywords]WTOrules;foreigninvestment;softenvironment
外商直接投資在八十年代基本上是以港臺資本小額投入為特征,項目多為粗加工工業,技術含量低。九十年代中期以來,我國在引進外資特別是外商直接投資領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表現為投資規模與質量大幅度提高,我國多次成為年度世界第二大外商投資國,外資項目的平均投資規模、技術含量也逐年提高,產業結構趨于合理。世界500強企業有近半數在我國進行了投資,標志著我國正在從區域性投資市場轉化為世界性投資市場。但這些成績取得有其歷史性原因,也有必然性原因,不能說明外商投資軟環境已盡善盡美。而事實上,正是由于在外商直接投資領域存在著大量與WTO規則不相符之處,外商直接投資軟環境存在嚴重缺陷,才導致了外商平均投資規模偏小,大中型跨國公司對華投資處于試探性、風險性投入階段。在華外資總規模與我國巨大的潛在市場容量、豐富而低成本的人力資源、低廉的土地價格及各種政策優惠條件均極不相符。如果扣除因文化因素而進入大陸的海外華人資本,因區位因素而進入的鄰國(區)資本,因回避高關稅等貿易壁壘而轉移至大陸的生產性資本及為占領我國市場、不顧短期效益的投資外,真正意義的由于投資軟環境優越而進入大陸的國際自由流動資本是少而又少。在當今跨國公司成為世界直接投資主體、國際資本流動規模日益增加的時代,我們吸引外資的工作勢必在軟環境中存在一些根本性缺陷,才會導致外資沒有大規模全方位進入我國。這些根本性的缺陷包括:
1.缺乏必要的財產保護
外商投資,意味著將資產長期置于我國境內。這些資產的安全是否能得到長期保證,是外商投資前首先要考慮的問題。
(1)法律問題
按照國際慣例,進入我國的外方投資者的財產保護主要依賴于中國法律,其次才是靠政府權力。而我國法律在財產保護上存在不完備之處,我國憲法沒有規定私人財產保護程度,沒有禁止政府對私人財產進行征收或國有化。一些法規如土地法、規劃法、水利法等多部法律認定政府對私人財產有處置權,且政府補償標準嚴重低于市場價值,甚至不予補償。因此,從法律角度講,投資方不僅在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保護上存在不安全性,甚至有形資產如房地產、機器設備等也缺乏有效保護。
事實上,中國各級政府積極保護投資者的財產,并不存在以國有化名義進行的政府征收,必要的財產征收如修建水利設施和交通設施而進行的財產征收數量極其有限,且政府均給予合理的補償。但由于依靠政府權力進行財產保護在投資者看來缺乏長期性和可靠性,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財產保護的法律才能解除外商投資的后顧之憂。
(2)政府權力問題
政府權力過大且缺乏有效監督也構成了對投資者的財產保護的潛在威脅。我國各級政府擁有政府較多的經濟權力,同時政府名義上又擁有眾多國有企業。因此,理論上說,政府有犧牲私人投資保護國有企業的傾向。更何況我國已建立起國有企業為主體的經濟基礎,外商投資者與政府合作,共同經營改造國有企業,既易受到政府扶持,又可避免在基礎工作上的投資,是外資進入中國的捷徑。可是合作雙方一旦發生財產糾紛,擁有一定的糾紛處置權的政府處于強勢地位,使外方感到不公平和財產缺乏安全感。盡管事實上由于國有企業產權虛置,各級政府并不真正代表國有企業利益,因此,一般也不存在政府利用
特權替國有企業謀奪外方投資者資產的可能性,但這種危險性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外商對華投資。
(3)無形資產的保護問題
如果說,來自法律與政府權力上的對外資有形資產安全威脅只是潛在性的和理論上的,那么在我國外資無形資產受到損害則可能是現實的。其主要原因在于:
首先,民眾對無形資產認可程度較低,除商標與專利外對軟件版權、地理標志權,外觀設計權、商業機密權等權利的保護缺乏深入認識,不主動保護知識產權,認可各種侵權邊緣行為,對侵犯知識產權采取寬容態度。這是外資企業無形資產安全得不到保護的基本原因。其次我國企業多為中小企業,規模小,設立時間短,缺乏品牌,也缺少創新能力。因此仿制與再開發是其生存與發展的主要途徑,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侵犯產權的問題,使輕微的侵權成為普遍性問題;第三無論是在立法上還是在執法中,均存在觀念上的偏差,認為在我國保護知識產權的義務遠大于利益,因此存在被動性和地方保護主義。
無形資產保護是一個體系,不僅包括法律條款和制度上的措施,更包括觀念上的贊同和行為的主動性。只有建立起有效的無形資產保護體系,外商才會將一流的技術引入我國。
2.過度的行政干預
外商能否按自己的意愿自由經營其投資項目,是外商選擇投資地點時所要認真考慮的。在我國,受計劃經濟模式和國有經濟體制雙重影響,各級政府習慣于對經濟活動進行直接干預。在外商投資領域,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這些管理制度中的某些部分與市場經濟原則和國際慣例有一定的差別,構成對外商自由經營權的威脅。政府的過度行政干預主要有:
(1)外資企業設置主管部門,進行層層審批。
在我國,外資企業特別是中外合資企業擁有隸屬關系的行政管理門。根據《外資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有關法律,外商投資企業進行企業設立、企業終止、企業變更章程與合資和合同等重要經濟行為時必須報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及其指定的機構審批,由此,類似于國有企業,外資企業有了事實上的業務主管部門。而在一些服務性領域,如旅游、廣告、投資、建筑、醫療、商品批發零售,須接受相關領域的主管行政部門與外經貿部的雙重管理。如果外商投資規模較大,還需報請計劃經濟委員會審批。于是,形成了我國特有的對外商進行的非職能部門的管理。
(2)阻止企業競爭,限制外資準入領域。
根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及其它有關規定,政府有權
指定外商投資領域和投資地區。我國政府將投資領域劃分為三類,即鼓勵投資領域、限制投資領域和禁止投資領域。鼓勵外商投資領域一般均為難以獲利的領域,如農業、環保產業、基礎設施建設等,相反,對進入電信、銀行、保險、批發零售業、專業服務等易獲利領域進行限制,甚至禁入。為了阻止外資企業與國有企業發生競爭,對一些國內生產能力飽和的領域也限制外資進入。政府這種根據資本來源劃分企業類型并管理投資準入領域的作法與國民待遇原則嚴重背離,是阻礙外資大規模進入我國的直接障礙。
(3)提出種種附加要求。
我國企業除承擔納稅任務外,還須承擔許多社會義務,如安排復員軍人、殘疾人就業等,而對外資企業政府提出了更多的附加要求。如當地人員含量要求、貿易平衡要求、外匯平衡要求、外匯管制要求、出口實績要求、技術轉讓要求、當地股份要求、雇用勞動力要求等,企圖利用企業解決本地區的社會經濟問題。同時對外資企業的開業條件,貸款條件、獲取許可證配額條件的要求也高于其它企業。由此增加了外資企業的負擔,造成不平等的競爭條件。雖然在新修改的相關法律條文中對有關要求進行了部分刪除,但同時在新近開放的經濟領域,其附加要求仍大量存在。
3.缺乏仲裁機構與國際仲裁機制
外商在企業經營過程當中,難免不與中方國有企業、消費者、有關政府甚至有關法律發生矛盾。在通常情況下,這些矛盾在中國法律框架內可以由法院裁決,一般性糾紛可由政府仲裁。但也存在例外情況,包括: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與中國承認的國際上通用的法律法則
和有關承諾相矛盾且損害了外商投資者利益的。如我國的《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外資企業繳納所得稅率與國內企業所繳納稅率不完全一樣,國內企業所得稅稅率通常是根據企業利潤率、利潤規模確定為不同稅率,最高為33%,而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皆為33%(除去優惠稅率部分,僅指一般情況);
(2)中國各級政府做出的決定,該決定雖然不違背我國法律
但明顯不合理且損害外資方利益的;
(3)由于文化差異而得不到公正解決的糾紛。這些矛盾與糾紛實質上是外資方同中國法律、政府、文化之間的沖突。在沖突中,作為弱勢的外資方迫切需要進行公正的國際仲裁。在我國尚未建立完備的國際仲裁機構之前,公正地解決外資方與中國法律、政府、文化之間的矛盾的可能性較小。
4.歧視性環境
嚴格意義講外資企業是一類資金來源于境外的中國企業,它同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完全一樣,履行著納稅義務,因此,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在觀念上,均不應對其另眼看待,更不應對其進行歧視。但目前歧視現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主要有:
(1)以保護民族工業、幼稚工業為由制定限制外資企業發展保護國有企業的政策。在我國普遍地將外資企業產品同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產品在市場上競爭,等同于進口商品與國內商品的競爭,即將外資企業產品特別是外商獨資企業產品等同于進口產品。因此,很輕易地將世貿組織容許發展中國家在一定期限內保護國內幼稚產業的作法,作為制定限制外資企業,發展民族幼稚產業政策的基礎。其實,這是由于并未真正理解世貿組織相關規定的實質所致。利用較高的關稅保護發展中國家的幼稚產業,是為避免這些產業消亡或發展不充分而造成稅收和就業問題與經濟發展問題。外資企業在東道國已經上繳了稅費、雇用工人,也就不存在對其限制的理由。相反越是發展薄弱的經濟領域和目前效率低下的領域均應鼓勵其進入,以增加稅收與就業,并帶動相關經濟領域的發展。
(2)歧視性收費。我國在許多領域存在著對外企和外國人收取高于國企和本國公民用費的作法,甚至由政府提供的服務收費標準(如土地價格)也有相同問題。由此造成經濟意義并不大但外資方心里上難以接受的歧視性收費問題。
(3)透明度歧視。在我國目前仍存在經濟貿易領域政策信息缺乏透明度問題。由于外商在制定政策過程中沒有發言權,這點明顯不同于國有大中型企業領導者,而且由于與政府各部門接觸相對較少,因此,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依據及相關信息知之甚少,而對一些變更的規定的了解常常滯后,造成透明度歧視。
由于我國處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時期,在引進外資領域存在不完善實屬必然。對此應進行充分討論并逐步完善。上述問題是全國性問題但一些地區已經通過地方性法規、政策對此進行一定程度的補救,取得了明顯效果。可見,目前存在于外商直接投資領域中的種種問題是前進中的問題,也是完全可以通過改革解決的問題。
參考文獻
1.IBRD.1992.GuidelinesontheTreatmenttoForeignDirectInvestment.[M]
2投資環境在金融投資管理中的影響
(1)投資環境適應性決定了金融投資風險控制的程度。
從硬環境來說,氣候環境日益惡化,在倡導環保的基礎環境下,自然環境作為最為前提的條件,如果存在嚴重弊端,就會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意識。國內投資的基礎設施條件沒有獨特的優越性,這樣的投資環境下必然導致金融投資存在巨大的風險,很難引入外資的投入。從軟環境來說,國內的服務意識、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構建的服務環境與國外服務環境差距較大,文化環境和制度環境不占優勢,誠信環境沒有條件開發。這樣的投資環境也會導致金融投資風險控制存在問題,如不改善,投資環境很難在金融投資管理中發揮重要作用。考慮到金融投資過程中存在的市場風險,要想有效化解投資風險,提高金融投資的整體收益,就要在充分認識金融投資風險的基礎上,構建良好的投資環境。同時,還要對投資環境的適應性有正確的了解和認識,做到積極推動投資環境建設,使投資環境能夠根據金融投資過程進行適應性調節,達到防控金融投資風險,提高金融投資收益的目的。從這一點來看,正確理解投資環境適應性決定了金融投資風險控制的程度是十分必要的,對提高金融投資效果具有重要作用。
(2)投資環境諸多不確定因素給企業人才提出更高的要求。
金融投資環境不是一成不變的,是隨著社會經濟環境而不斷變化的。在這樣的前提下,企業投資人員和整個投資活動要保持動態管理狀態,來增加金融投資管理能力,目前,我國的投資人才業務水平不高,知識結構和專業水平難以適應新時代的金融投資管理需要,主要表現在人才結構單一,嚴重缺乏評估、管理、審計等復合型人才,這就造成金融投資管理效率不高。從目前金融投資來看,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投資環境建設尚未達到理想狀態,對企業的影響也是多種多樣的。結合當前企業投資管理實際,投資環境的諸多不確定,直接影響了企業的人才結構,使得企業只有積極構建良好的人才體系,并優化人才配置,才能達到提高企業發展質量,進而提高企業投資效益的目的。由此可見,金融投資在具體實行過程中,應對投資環境的影響引起足夠的重視,只有把握投資環境構建原則,并做好投資環境建設,才能滿足投資需要。
3注重投資環境對金融投資管理的相互促進
(1)投資環境與金融投資管理要和諧共融。
首先,科技發展水平促進金融投資管理的安全保障功能。高科技能提供一個電子交易系統的投資活動,它的投入使用能很好地改善投資環境。隨著科學技術水平不斷發展,金融交易系統的安全保障功能也越完善和強大,科技發展水平給金融投資管理帶來了安全保障,避免操作風險造成的不必要損失。其次,合理規避金融風險是投資管理的重點任務。在金融行業創新發展的時期里,各種風險越來越多,發生越來越頻繁,金融活動的創新必須要與投資管理相適應。金融創新能在金融投資管理中起到活躍因素,進一步促進金融投資環境。第三,人力資源管理是促進金融投資管理的亮點。金融投資管理是一項專業化程度高的職業類別,人力資源在其中起到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做好人力資源培養,能夠從根本上提升和改善金融投資管理活動的效果。結合金融投資管理實際以及投資環境建設經驗,投資環境與金融投資管理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投資環境既對金融投資管理有著正面的影響,金融投資管理也反過來影響投資環境建設。因此,只有保持投資環境與金融投資管理和諧共榮,才能促進投資環境建設并保證投資管理取得積極效果,使金融投資的整體效益得到全面提高。
(2)優化投資環境,保證金融投資管理健康運行。
投資環境中所在城市的地理條件、氣候特征、基礎設施等建設水平,時刻影響這投資管理的各個方面。基礎環境往往能給投資者直觀的視覺感受,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對促進投資有重要意義,金融投資管理必須依靠必要的物質設施投入來完成,良好的物質條件,能夠衍生出良好的基礎條件。任何投資和管理都需要依托環境作為支撐。金融投資管理活動,對于投資環境有較高的要求,就是因為金融發展需要與當地經濟發展的多個方面相關聯。金融產業升級需要穩定的基礎,商業的繁榮是其中必要的條件。投資活動可以縮短投資者對正在出現的投資機會的反應時滯,在這樣的條件下,就會改善金融投資環境,促進金融投資管理科學性發展。鑒于投資環境對金融投資的重要影響和決定性作用,只有在投資環境建設中,根據金融投資的需要重點構建良好健全的投資體系,并逐步優化投資環境,才能保證金融投資管理取得實效。因此,優化投資環境,已經成為了金融投資管理的重要措施,對推動金融投資管理發展和滿足金融投資管理需要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為金融投資提供良好的基礎,保證金融投資管理取得積極效果。
關鍵詞:行為金融學;投資策略;股票投資策略
1文獻綜述
一般認為,行為金融學的產生以1951年Burrel教授發表《投資戰略的實驗方法的可能性研究》一文為標志,該文首次將行為心理學結合在經濟學中來解釋金融現象。1972年,Slovic教授和Bauman教授合寫了《人類決策的心理學研究》,為行為金融學理論作出了開創性的貢獻。1979年DanielKahneman教授和AmosTversky教授發表了《預期理論:風險決策分析》,正是提出了行為金融學中的預期理論。
中南大學的饒育蕾和劉達鋒著的《行為金融學》是我國第一本系統闡述行為金融學理論的著作。吳世農、俞喬、王慶石和劉穎等早在中國證券市場初建時就對中國股市調查并進行取樣分析,得出中國市場為非有效市場,其主要論文有:吳世農、韋紹永的《上海股市投資組合規模和風險關系的實證研究》,陳旭、劉勇的《對我國股票市場有效性的實證分析及隊策建議》。國內對這一理論的研究相對不足,對投資策略的涉足更是有限。
本文主要是借鑒了兩位美國學者的思路進行論證。美國學者彼得L•伯恩斯坦和阿斯瓦斯達摩達蘭著的《投資管理》總結了美國比較有影響力的觀點,對行為金融學理論在投資領域的應用進行了發展,對投資行為進行了全面剖析,其對投資策略的研究更具有獨到之處,這種在行為金融學下投資策略的研究對我國證券業的發展將有十分重要的借鑒意義。羅伯特•泰戈特著《投資管理-保證有效投資的25歌法則》以其簡單而明了的筆法描繪了行為金融學下投資方法的選擇應具備的條件和原則,指導我們的實踐。BrighamEhrharot著的《財務管理理論與實務》中也不乏對行為金融學的應用,比如:選擇權的應用等。
2行為金融學概述
行為金融學是將行為學、心理學和認知學成果運用到金融市場上產生的一種新理論,是基于心理學實驗結果提出投資者決策時的心理特征假設來研究投資者實際投資決策行為的一門學科。
行為金融學有兩個研究主題:一是市場并非有效,主要探討金融噪聲理論;二是投資者并非是理性的,主要探討投資者會發生的各種認知和行為偏差問題。
主要理論:
證券市場是不完全有效的即市場定價不能完全反映一切信息,存在噪聲交易者風險即金融噪聲理論。投資者構筑的投資組合具有金字塔型層狀特征即行為組合理論。
投資者有限理性。行為金融學總結的投資者行為偏差有:決策參考點決定行為者對風險的態度;投資者存在心理帳戶;投資者還存在過度自信心理和從眾心理。
3行為金融學在實務中的應用
實際上,各種積極管理模式都假定市場定價失真或無效。他們認為通過投資于定價失真的市場或資產可以獲得增值。然而所有的人都知道這種無效性是轉瞬即逝的,這樣,這些無效性可能會為有耐心的投資者提供收益。“耐心”是一個好的投資策略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行為金融學理論可以很好地解釋諸如阿萊悖論、日歷效應股權溢價、期權微笑、封閉式基金之謎、小盤股效應等等金融學難題。還提出了成本平均策略、選擇策略參考點來判斷預期的損益、動量交易策略等投資策略。一些金融實踐者已經開始運用行為金融學的這些投資策略來指導他們的投資活動。
成本平均策略。成本平均策略是在股市價格下跌時,分批買進股票以攤低成本的策略。采用這一策略不是追求效用最大化,而是降低投資活動。
行為金融學認為,人們在進行決策的時候,往往會選擇一個決策參考點來判斷預期的損益,而非著眼于最終的財富狀況。在心理預期的過程中,人們會把決策分成不同的心理帳戶來考慮,常常擁有自信情節,高估已經擁有的商品或服務,并且傾向于增加這里物品或服務的使用次數。還對預期的損失過于敏感,把同樣價值的損失計算成遠高于同樣價值的收益,而對已經形成損失的東西卻表現出一種“處置效果”,由于期待機會收回成本而繼續經受可能的損失。因此在行為金融學中的“心理”帳戶和“認知偏差”這兩個概念,應該在日常理財中關注。運用動量交易策略。即預先對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設定過濾準則,當股票收益或股票收益與交易量同時滿足過濾準則時就買入或賣出股票的投資策略。當處置效應在證券市場上比較嚴重時,其帶來的股票基本價值與市場價格之間的差幅就會更大;當價格向價值回歸時,可利用動量交易策略,通過差幅獲利。
市場無效性本質上是一種套利機會,如果足夠多的資金追求同一種市場無效性,它肯定會消失。對于許多定量投資者來說,永遠感到困惑的是,一旦某種市場無效性在學術刊物上得到詳細論述,它就奇怪地消失了。實際上,如果昨天的無效性已廣為人知,并吸引了大量的投資資本,再設想它明天仍然存在是非常危險的。資本市場同樣如此。因此,不要屈從或迷戀“權威”的信息,應該努力追求有個性的投資策略。
在職業資金管理游戲中獲勝的資金管理者一般都是最少犯錯誤的人,但其中的許多錯誤都可以歸因于人類本性——追求安穩、相信潮流、失敗后希望改換風格和指導思想。投資組合管理中的一些錯誤源于資金管理者不了解自己的客戶,不了解自己的投資市場,一些錯誤源于資金管理者走“受托人的鋼絲繩”的游戲,一方面要獲得高額收益,另一方面還不能超越客戶的風險承受性。
4股票投資策略
4.1具備股票投資取勝的素質
對于我們來說,在股票業取得成功的素質應該包括:忍耐、自立、簡單明了、能忍受痛苦、心胸開闊、有獨立判斷能力、百折不撓、謙讓、靈活、愿做獨立的研究工作、勇于承認錯誤,還有對普通的商業恐慌不屑一顧。這些素質的具備與巴菲特的忠告是一致的,與行為金融學是相符的,市場可能是無效的,積極管理者也有增加價值的潛力,但這些無效性既不簡單,也不是靜態的,利用起來代價也不低。換言之,市場無效性的一個特點就是容易消失。這就意味著市場無效性一旦被隔離出來,并廣為人知,越來越多的資金追逐這一無效性時,這個特點就消失了。問題不在于投資者和他們的顧問很愚昧或麻木不仁,在于當信息收到之時情況可能已經發生變化。當樂觀的金融信息廣泛傳播時,大多數投資人認為這個經濟形勢在近期內還會進一步高漲時,經濟走勢實際上已經向衰退邁進。頭腦清醒的投資者可以在信息不完全、不理想的情況下做出正確決策,那種需要各種資料的“科學頭腦”是不科學的。
4.2逆潮流而動
風險觀念的根源在人類感情中可以找到。我們都是社會性生物,渴望與別人協調一致,達成共識。以常規方式失敗經常比非常規性失敗痛苦較少。相應地,投資者更愿意冒以常規方式失敗的較大風險,而不愿意冒可能以非常規方式失敗的較小風險。許多投資者并不一定像他們以為的那樣對風險有多少耐心。
參考文獻
1引言
環境、資源和人口問題是當代人類面臨的三大社會問題。就投資與貿易領域的發展趨勢而言,無論是國際還是國內,環境指標都正在變成一個影響產品競爭力和進入市場的重要因素,環境問題日益成為國際經貿合作的重要內容。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前身關貿總協定(GATT)也非常關注環境問題,將烏拉圭回合后的下一個回合確定為討論環境與貿易關系的“綠色回合”。因此,有必要對環境與國際投資、貿易的關系及有關法律問題進行探討。
2環境與國際經濟貿易的關系
21自由貿易對環境的影響
自由貿易對環境的影響,猶如一把“雙刃劍”,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積極、有利的影響在于:(1)、通過技術貿易帶動發展中國家的技術結構調整和整體技術水平的提高;(2)要求取消補貼,可以減少那些有害于環境的經濟活動的數量。消極、不利的影響在于:(1)、通過促進經濟發展而刺激土地、礦產、森林、水等資源以及能源的消耗,形成新的環境壓力;(2)、在現行條件下,自由貿易制度同樣存在忽視環境損失的“市場失靈”問題。
22環保標準對產品競爭力和國際資本流向的影響
各國生產力發展階段,環境問題的嚴重性及重要程度、環保資金和技術水平等的差異,決定了各國環保標準的參差不齊。而環保標準對產品的生產成本、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以及國際資本流動的方向都會產生影響。可以說,各國間環保標準的不一致,會使那些投資于環境管理嚴格的國家或地區的企業的產品競爭力受到削弱,從而使工業遷移到那些環保標準較低的國家或地區,甚至出現“生態殖民”。而在發達國家,產品制造商往往要求所在國的政府對來自環保標準較低的國家或地區的產品征收“污染傾銷稅”、“綠色關稅”等,以消除因環保標準的差異給產品競爭力帶來的不同影響。
23環境標準與非關銳貿易壁壘在逐步降低、直到取消多邊貿易中的關稅壁壘的情況下,具有合法身份的環境保護逐漸成為一種服務于各國貿易保護主義政策的武器。從烏拉圭回合“最后文件”的規定看,關稅水平進一步降低,傳統非關稅壁壘的活動余地明顯減少,“自愿出口限制”等灰色區域措施將被限制使用。因此,今后國際貿易中的保護主義將更多地使用環境保護名義,通過設定種種環境等方面的障礙即“綠色壁壘”,抵制外國商品的進口,形成國際貿易中的“綠色保護主義”。
3國際條約和公約有關環境與貿易的規定
31國際環境條約、公約中的貿易條款
為了控制跨國界的污染轉移,保護候鳥、魚、海洋動物以及瀕危物種,控制危險產品和物質的危害,保護全球生態環境,許多國際環境條約、公約規定了貿易條款,把貿易措施作為保護環境的一個重要手段。
(1)、規定許可證基礎上的進出口。如《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規定:如果確認為是瀕臨滅亡物種的貿易,應全面禁止;對于有可能面臨滅亡威脅的物種,除非這些物種的貿易受到嚴格控制,應該在科學和管理當局批準承認的出口許可證的基礎上準許出口,同時規定進口國只能在出口國政府頒發許可證的前提下才允許進口。
(2)、禁止或限制進出口。如《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控制危險物品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巴塞爾公約》、《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等,不僅要求締約國限制或禁止與其它締約國之間的貿易,還要求限制或禁止與其它非締約國間的貿易。32關貿總協定(GATT)中的環境條款
GATT第20條允許國家采取“保護人類和動植物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以及在與國內生產和消費的措施相結合的情況下,采取有效保護可能用竭的天然資源的有關措施”;烏拉圭回合《貿易技術壁壘協議》規定:“任何國家可在其認為適當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環境,只要這些措施不致成為在具有同等條件的國家之間造成任何不合理的歧視,或成為對國際貿易產生隱蔽限制的一種手段。”但在實際上,該規定為發達國家的“綠色壁壘”提供了“依據”。
4環境問題對我國外經貿發展的影響
41環保標準差異對我國引進外資的影響
在投資方面,由于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環保標準已相當嚴格,在這些國家或地區被限制或淘汰的重污染產業正在向發展中國家轉移,而這種轉嫁污染的行為又使發展中國家的環境狀況更趨惡化,國家經濟利益受到損害,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受到不利影響。我國在利用外資過程中也存在上述現象,而目前在對外商投資項目進行審批的過程中缺乏對環境因素的適當考慮,對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也沒有得到嚴格的實施。
42綠色貿易壁壘及其對我國外貿出口的影響
國際貿易中的“綠色壁壘”,以一系列的國際條約、公約和國內法律法規為根據,以保護人體健康、環境與資源為表面目的,涉及與保護人類健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有關的各種產品,因而具有合法性、隱蔽性、廣泛性等特點。就實施效果而言,發達國家制定的較高環保標準和相應的限制措施絕大多數對來自環保水平較低的發展中國家的產品不利。
從目前國際貿易的實踐看,常見的綠色非關稅壁壘主要有下述幾種形式:(1)單邊主義,即一國對其內部及外部的商務活動單方面制定法律、標準,并加以實施。(2)境外裁決權,即某一項法案,它有權對發生在本國之外的活動加以裁決。這方面最著名的案例就是美國與墨西哥之間的金槍魚-海豚事件。(3)國家環境管制法律法規,即根據GATT第20條的規定,國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護人類、動植物生命與健康”的環境措施。(4)多邊環境措施,即有些國家利用國家間締結的環境條約、公約的某些條款建立新的非關稅貿易壁壘。
我國外貿出口的主要市場是香港、日本、美國、歐盟、東南亞、韓國,以及我國的臺灣省等發達或較發達的國家和地區,這些國家或地區的產口進口標準,大都包含我國產品在短期內難以達到的嚴格的標準,如防污標準、噪聲標準、電磁輻射標準等。如果這些國家、地區憑借自身在環保方面的優勢將貿易與環境緊密掛鉤,將使我國在產品出口范圍、出口速度上遭受打擊。在產品結構方面,綠色產品在國際貿易商品結構中的比重日益增大,而初級產品的比重將進一步下降,這對以初級產口出口為主的我國顯然不利。面對這一國際性趨勢,我國必須大力發展環保產業,進一步提高出口產品的技術含量,以優化我國的出口產品結構。就對出口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影響而言,由于綠色壁壘的制定涉及從產品生產、銷售到報廢處理的各個環節,制造商、出口商為了達到進口國的環境標準,必須增加有關環境保護的檢驗、測試、認證、鑒定等手續及其相關費用,從而使企業生產成本進一步提高,影響到出口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5對策和建議
51完善環境法律和強化環境執法
應當進一步完善環境資源法律法規,特別是制定和完善環保產業專項法規,促進環保產業和環保技術的發展,并強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在外商投資項目中的實施力度,防止發達國家通過污染轉嫁對我國進行“生態侵略”。
52利用雙邊或多邊貿易體系中的非歧視原則,抵制國際貿易中的“綠色保護主義”
如果發達國家或地區根據其環保標準對我國產品在當地的銷售采取歧視性做法,我國一方面可以根據雙邊或多邊貿易協定所確認的相互給予非歧視待遇和國民待遇的規定和有關環境保護的國際條約、公約中對發展中國家給予特殊照顧的規定,向有關國家提出抗辯,力爭通過磋商、談判解決此類貿易糾紛,同時也可以向有關國際組織提出申訴;另一方面可依據《對外貿易法》的有關規定采取必要的反報復措施,維護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的合法權益。
53盡早推廣實施ISO14000環境體系國際標準并從法律上完善有關制度
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的ISO14000系列國際標準已于1996年正式公布。該標準以改善全球環境、促進國際貿易為目標,涉及從原材料的開發生產到產品制造、使用及報廢處理的所有環節和活動。對于任何不符合該標準的產品,任何國家都可以拒絕進口。因此,為了適應國際市場對出口產品環保標準的要求,我國應制定和實施與ISO14000環境體系國際標準配套的國內法律法規以及適合我國國情的環境標志法律法規,通過立法程序把ISO14000環境體系國際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實施。
54加強國際立法合作
應積極參與國際社會現在和將來環境與貿易所進行的討論和談判,表明我國在環境與貿易關系問題上的立場,為包括我國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爭取公正、合理的地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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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王瑜,中國社會標志規劃,環境,1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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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曲小如,論多邊環境協定的貿易條款與關貿總協定條款的相容性,國際貿易問題,1996(7)。
第二階段從1987-1995年,為無序投資階段。由于經濟增長過熱,同時又無法可循,導致盲目投資,房地產、有價證券、信托、甚至借貸,無所不及,從而形成大量不良資產;
第三階段始于1995年10月,為逐步規范階段。1995年以來,《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法》等有關金融法律法規先后頒布,但由于限制過緊,加之1996年5月1日以來的七次利率調整,給保險業發展帶來了新的問題,因而,政府曾多次調整保險投資方式,1998年以來先后允許同業拆借、購買中央企業AA十公司債券、保險資金間接入市,并不斷調整入市比例,尤其是近期保監會公布的把投資連接保險的投資比例放寬至100%,為拓寬保險投資渠道奠定了基礎。
基于我國目前經濟發展處于起飛階段,在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投資工具有限、規范交易的制度及組織有待完善,對投資市場的監控和引導乏力,保險投資應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保險公司的投資應在遵循安全性原則的前提下達到盡可能多的盈利。因為保險公司是企業,在確保其資金運用安全的條件下,要以盈利為目標,從而保證資產的保值增值。這樣不僅有利于保險公司經營規模的擴大,而且有利于其賠償能力的增強。
其次,完善投資環境。一個完善的投資環境,應包括有效的投資工具、公平的交易規則以及保證這種制度有效貫徹的組織,即投資工具的多樣化、交易規則的規范化、交易方式的靈活化、投資監管的有效化,以保證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有效和暢通。
一、完善投資工具
由于保險投資涉及不動產投資及金融市場的投資,因而投資工具包括不動產投資和金融市場的金融工具。其中,金融市場的投資是保險投資的主體,因而金融工具的完善至關重要。其投資工具包括:債券、股票、票據、貸款、存款、外匯。其中;票據屬于短期金融工具,分為匯票、支票和本票;債券和股票屬于中長期金融工具,債券分為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政府債券分為公債券、國庫券和地方政府債券;股票,含普通股和優先股。
金融市場的投資工具應該是長期、短期和不定期的結合體,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動性不同層次的匹配,以便不同投資者根據自身業務特點選擇,可利用靈活多樣的投資工具,有利于保險投資者的選擇,進行投資組合,也有利于提高其變現能力。就總體而言,保險公司應根據金融市場的成熟程度以及自身業務的特點選擇投資工具。如在金融市場尚不成熟時,應選擇流動性強、安全性高的投資工具。但壽險投資則宜選擇安全性和盈利性均較高的投資工具,而不十分要求其流動性。同時,應建立與投資工具相配套的避險工具,如期權交易、期貨交易,以防范和分散投資風險。
二、完善涉及保險投資的法規
投資法規的完善,在于建立保證投資市場公平、有效交易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如不動產交易法、證券交易法、票據法、保險法、擔保法等,保證市場交易有據可依。
理順投資監管機構的關系。法律的真正價值在于它的實施。為保證有關投資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必須建立相應的組織來保證。這些組織包括投資的行政主管部門以及配合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的司法機構,如投資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法院、仲裁機構,并且保證這些組織的合理分工與協作,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或規章辦事,切實保證投資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有效實施,嚴禁任何組織或個人凌駕于祛律規章之上。
三、保險投資方式多樣化
在保險投資方式的選擇方面,基于我國經濟發展處于騰飛階段,金融市場發育不全,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的建設資金缺乏,而這些產業投資回報率較高,應允許抵押貸款或有區域選擇的不動產投資;無限度的政府債券投資、有一定限度的金融債券投資和限制較嚴的股票與公司債券投資;長期銀行存款在目前是必要的。從長遠看,待我國金融市場發育完善,則可轉向證券投資。
四、在放松投資方式的同時控制投資的比例
從政府監管的角度看,在放松投資方式規定的同時,如允許投資于有價證券、不動產、抵押貸款、銀行存款等,同時應規定投資比例、前者是為了提高保險投資的盈利能力,多種投資方式,為保險公司提供可供選擇的靈活的投資工具,從而,為保險公司提高投資回報率創造條件,當然,也為理智的保險公司投資者提高投資組合來控制風險提供選擇機會;后者則為控制投資風險提供條件。這一比例分為方式比例和主體比例,方式比例規定風險比較大的投資方式所占總投資的比例,可有效控制有關高風險投資方式所帶來的投資風險主體比例可有效控制有關籌資主體所帶來的投資風險,從而為控制投資風險提供條件。主體比例也應按投資方式的風險情況分別對待,對于高風險的籌資主體、高風險的投資方式,其比例應低一些,如購買同一公司股票不得超過投資的5%;購買同一公司債券不得超過投資的5%;購買同一公司的不動產不得超過投資的3%;對每一公司的抵押貸款不得超過投資的3%;對于較安全的投資方式但存在一定風險的籌資主體,其比例便可高一些,如存款于每一銀行不得超過投資的10%。保險投資必須強調盈利,提高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但由于某項投資報酬是該項投資所具風險的函數,如對保險資金運用不加以限制,勢必趨向風險較大的投資,以期獲得較大的報酬,而危及保險企業財務的穩健。因為每一種技資方式的風險大小不同,一般而言,高盈利的投資方式伴隨著高風險,低風險的投資方式則伴隨著低盈利,顯然,全部用于盈利性高的投資方式,必將使保險公司面臨著全面的高風險,使被保險人有可能得不到應有的保險保障,也不利于保險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因而,為了保證保險投資的盈利性,同時控制高風險,應規定有關高風險投資方式所占的比例。同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工商或金融企業均有破產的可能性,無論采用風險大的亦或風險小的投資方式,保險公司都會面臨著籌資主體對保險投資所帶來的風險,因此為了控制每一籌資主體給保險公司所帶來的風險,必須規定投資于每一籌資主體的比例。超級秘書網
五、壽險和非壽險的保險投資應有所區別
由于壽險是長期保險,許多壽險帶有儲蓄性,更強調安全性,因而,一般可用于安全性和盈利性高、但流動性較低的投資方式,如不動產、貸款;非壽險是短期保險,要求流動性強,不宜過多投資于不動產投資,而應投資于股票、存款。同時,從風險控制看,壽險公司投資的比例在主體比例方面,應嚴于非壽險,因為壽險期限長、帶有儲蓄性,控制主體比例,便于保證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從而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超級秘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