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承包合同模板(10篇)

時間:2023-05-25 17: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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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委 托 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現就有關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委托管理的范圍及事項

(一)、管理范圍: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建筑占地:

綠地面積:

(二)、管理事項: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包括:屋頂、梁、板、柱、墻體等承重結構,樓梯間、門廳、走廊、墻地面等。

2、區域內設備、設施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暖、供電、照明、消防及其他設備設施。

3、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管理。

5、公共衛生的清潔、垃圾收集、清運。

6、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巡視、門崗值勤、安全監控、人員登記。

8、管理與物業相關的檔案資料等。

二、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

(一)、保安

1、保安人員按照職責堅持門崗值勤,交接班要準時并做好交接班記錄,加強日常巡視和監控,積極與公安部門配合,保證物業安全。

2、對外來辦事人員要進行人員登記、記錄和引導,懂得禮儀知識,講究文明禮貌。對內工作人員要檢查、督促持證進入辦公樓。

3、監控室要實行24小時監控值班,做好值班記錄,杜絕非工作人員進入,保證儀器和設備的安全,隨時提供監控資料。

4、定期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查和保養,保證消防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發現火災事故或隱患,及時處理并上報有關部門。

5、停車場的車輛要排列整齊,隨時指導車輛停放位置,督促車輛鎖閉情況,檢查車庫的安全性,嚴防偷盜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

6、嚴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發生,隨時處理緊急情況和制止突發事件,維護工作秩序,確保正常辦公。

(二)、區域內設備、設施維修與養護

1、隨時更換和修復損壞的燈泡、燈具、開關等電器設備,保證各種電氣設施和元件的完好。

2、上下水的保養,水設施跑、漏水的止水和修補,水閥、便器具、管道的檢修和更換等。

3、房屋的主體結構,各種墻、梁、板柱和門窗洞口的修復。

4、各種機械設備和電器設備的簡單修復并按照設備說明書規定時間和操作規程進行檢修。

5、設立專業人員對供電、供水、等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按時對各種設備進行檢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6、依據設備規定要求及操作規程按時檢修并做好記錄工作,定期派專業人員對系統進行測試、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確保系統安全、可靠。

7、定期對破損和老化設施進行更換和修補,定期擦拭灰塵、污漬和刷防腐漆等。

8、維修及時率達到100%,人員30分鐘到位。做到小修12小時內完畢,大修要連續修復并安排工程人員24小時值班,對在時限內不能完成的,要向甲方說明原因。

(三)、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管理

1、綠化植物每月要進行定期的澆水、施肥、修剪。

2、定期噴灑藥劑,使花木無明顯枯萎及病蟲害現象。

3、及時清除里面的雜草,每天清除花卉、葉莖的塵土,保持盆內、草坪內無雜物。

(四)、保潔

1、每天要徹底清掃庭院、門廳、走廊、樓梯一次,垃圾及時清運。辦公時間設置專職衛生員對區域內的衛生進行保潔維護。保持區域內停車暢通,?道路、綠地無廢棄物,使區域內地面無雜物、污漬。對燈具、開關、把手、樓梯扶手及時擦拭。走廊放置的痰桶及時清理。 ?? 2、每晚對衛生間進行徹底清潔。包括:垃圾和方便飯盒及時清走,墻面便器具、潔具、墻瓷磚、地磚的洗刷,拖布和日用品要擺放整齊,每周對衛生間徹底沖刷一次,開水器每周放水、除垢一次,定時噴灑空氣清新劑,保證無異味。

3、停車場每周徹底清掃一次,及時清理污水、污物,。

4、化糞池定時清理、保證正常使用。

(五)、信函、報刊、文件等的郵寄與收發

1、對郵寄和收取的報刊、文件、信函、包裹單、匯款單等及時登記,保管好收據以便查詢。

2、對從郵局或郵遞員中領取的物品、報刊、信函和各種單據要逐一登記,不得冒領或錯領,對有問題的,要提出疑議。

3、分發報刊、文件、信函、包裹單、匯款單等要做到準確無差錯。同時制止內部的冒領或錯領行為。如有錯誤,要追究當班人的責任。

4、及時通知收件人領取郵件,做到準確無誤,文明禮貌,熱情周到。

5、對甲方的機密、重要文件、信函負有保密責任 。

(六)、迎接檢查與召開會議特約服務

迎接檢查和召開會議時要做到全部人員聽從甲方安排,隨時提供保安、保潔等服務,保持區域內停車暢通,道路、綠地無廢棄物,使區域內地面無雜物、污漬,確保領導在清新、優雅的環境中舒心、愉快地工作。

三、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參與管理區域內的各項物業管理;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或要求調換人員。

2、義務:

(1)服從物業工作人員的管理,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費用;

(2)協助乙方落實各項管理工作;

(3)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規定向乙方無償提供辦公用房;

(4)遵守國家及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法律法規。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管理辦法;

(2)依照與委托方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管理辦法對管理區進行管理;

(3)依照規定收取管理費用;

(4)有權要求甲方協助管理;

(5)違背問題由甲方負責。

2、義務:

(1)履行以委托方的物業管理合同依法經營;

(2)接受甲方監督;

(3)重大管理措施提交甲方審議;

(4)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提供管理區生活服務;

(5)接受當地房產部門和有關部門的指導。

(6)不承擔對甲方工作人員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六、 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雙方協商的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收取,即自 年 月 日起新入伙租戶每月租金的 %。

2、乙方對甲方的區域內設備、設施維修與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3、房屋建筑(本體)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由 方承擔。

七、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乙方有權制止并按要求恢復原狀,并賠償損失。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甲方有權制止并限期整改。直至追究相關責任。

2、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八、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篇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筑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九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小區物業管理承包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計劃財務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_物業服務中心為進一步做好學院的物業管理,物業服務工作,需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立此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一、管理服務的范圍:負責除學生生活服務中心轄區以外區域,空間的各項物業服務,管理工作。

(一)全院的供電供水服務管理。

(二)綠化,美化,保潔服務管理。

(三)高職中心樓住宿學生的服務管理。

(四)向學院交納管理費用。

(五)醫務室,收發室,接送教工子女入托上學服務管理。

(六)水電,校產維修服務管理。

(七)文印部,儲蓄所,招待所,學院快餐廳等原物業下屬實體的服務管理。

二、服務管理項目應達到的要求及服務管理費用。

(一)服務區內應經常保持衛生,清潔,院內垃圾及時清運,下水管道及時疏通,達到師生滿意。此項總費用為_________萬元(包括勞務費及衛生工具費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垃圾清運費,_________萬元管道疏通費及化糞池窨井清污)。

甲方進行經常檢查,用戶經常性監督。滿意率為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以上,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如乙方達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視具體情況,每次在_________元以內予以獎懲。

(二)院內現有綠地,草坪,樹木等的日常維護,花木的調整移栽,節日及要求時,院內集中擺放盆景等,現有綠化面積約_______萬平方米,種植樹木約_________株,管護費用_________萬元(包括全部勞務費,工具費等)。院內花草樹木成活率達_________%以上,及時澆水滅蟲修剪、整治,因管理不善,出現死亡,按面積大小、樹木棵數,除重新載植外,另給予成本費用_________倍以內罰款。滿意率為__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__%以上,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

(三)收發室服務全院師生,保證發送及時無差錯,假期中,每周不少于_________次發送報紙信件等,總費用_________萬元。滿意率為 _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__%以上,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

(四)醫務室,保證為師生24小時值班服務,做好學生的體檢工作,重病號的轉送工作,辦理公療人員的有關手續,全院的衛生宣傳,防疫工作等。服務費為_________萬元/年,學生體檢另付費用。要求醫務室建立正規財務帳。

(五)宇通車接送教工子女上學,每天必須按時,不丟不掉學生。接送保證每天不少于_____次,服務費共________萬元(包括司機工資,汽油費,養路費,保險費,車輛維修費等全部費用。如遇國家政策作重大調整,則其費用作相應增減。現里程為______公里)。每學期向學生家求一次綜合意見,測評,滿意率低于_____%者,給予_______元以內罰款;滿意率高于_____%者,給予_______元以內獎勵。其它方面按《南陽理工學院車輛管理辦法》執行。

(六)學院倉庫保管。應按學院關于《倉庫管理辦法》執行,按照學院下達購置計劃,做到物美價廉。損耗乙方負擔,勞務等相關費用_________萬元。

(七)供電服務管理,供水服務管理,應做到供電供水及時,保證師生員工的正常學習、工作、生活用水用電。

具體要求:事先未接到通知條件下,外電停半小時后,應立即啟動自備電源,院內早上_______點半至晚_______點之間,一般情況連續停電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原則上全天24小時供水。有特殊情況,需提前通知。若達不到上述要求,每次扣減費用_______元以內。滿意率為__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__%以上,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學院內:電價為_________元/度,水價為_________元/噸(承包單位除外)。電費:_________萬元(如遇國家政策作重大變化,由甲乙雙方作相應調整;對于實驗室,微機房,多媒體教室等本年度新增的用戶,由乙方裝表計量,由甲方核定用電計劃,計劃內部分由學院另行撥付,超計劃部分由乙方向用電單位收取電費;對于在承擔正常教學,科研任務之外,開展有償服務的,由學院下達用電計劃,超計劃部分由乙方向使用單位收取)。水費:_________萬元(含綠化用水)。高壓 修及水電運行,勞務及小件工具等費用:_________萬元。

(八)做好高職中心樓住宿學生管理服務工作(住宿人數由甲乙雙方共同核定),每生每年撥付_________元,實習不住校而留有床位的學生,每生每年撥付_________元。

(九)學生管理

1.加強學生日常基本道德行為規范的教育和管理。

(1)嚴格按照《南陽理工學院學生操行成績評定細則》修訂稿的要求,抓好學生操行評定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使學生不文明率年均控制在_________%以內。

2.加強學生紀律教育,嚴肅處理違紀學生。

(1)要采取有力措施,使違紀率年均控制在_________%以內。

(2)對違紀學生的處理,要及時準確地做好原始材料的調查取證,堅持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本人檢查,證言等)的基礎上,寫出書面處理意見(含錯誤事實,性質,參加研究人員和處理結果等)。

(3)嚴禁對違紀事件隱瞞真情,弄虛作假,不及時處理或不上報。

(4)每幢宿舍樓每晚要有專人值班,保證新生報到,每學期開學和系一起安排學生住宿,定期檢查學生晚歸和外宿,將晚歸和外宿學生名單一式兩份報學生工作部及學生所在系,并協助查處和處理。

(5)謹防重大惡性事件發生,若發生重大惡性事故,除承擔相應的責任外,每次處以_________元以下的罰款,并予以通報批評。

3.狠抓學生干部隊伍的教育和管理,每學期對所有學生干部進行一次集中培訓和一次考評,及時清除不合格,違法亂紀的學生干部。

4.服務熱情,態度和藹。若服務人員與學生謾罵,打架,視情節輕重一次罰款_________元。

5.保持學生公寓內務整潔,環境干凈,培養學生講衛生的良好習慣,保持學生公寓的衛生狀況良好。檢查不合格,每次每棟處以_________元以下罰款。學生測評滿意率在_________%,不獎不罰;每低于一個百點罰款_________元,每高一個百分點獎勵_________元。

(十)及時足額向學院交納管理費_________萬元(酒樓以后的改造,裝修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十一)關于校產,水電等維修工作:全年水電及校產維修費_________萬元按月撥付(含液化氣站維護,運行費,__ ______元以下現有設施的維修,單項_________元以下的新建和改造)。若不能及時維修或維修質量較差,視檢查情況,每次給予_________元以內處罰。(維修范圍另行界定)滿意率為_________%不獎不罰,否則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罰。

(十二)乙方有權對轄區內學生損壞公物等行為進行處罰,有責任阻止學生踐踏草坪,損壞公物等不文明行為,若甲方發現上述不文明行為發生而乙方無人制止,一次扣罰乙方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十三)若乙方出現重大責任,安全事故,除給予經濟處罰外,還要追究相應責任。

上述第九項由學生工作部監控,其余項目由計劃財務部監控。三、甲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為乙方開展服務管理提供必要的設施,條件。

(二)固定性的勞務費,每月按時撥付。

(三)對于大宗購置,甲方應監督乙方的招標工作。

(四)對于物資采購等事宜,甲方應及時督查。

(五)甲方有權從撥付的勞務費中扣繳應繳的費用。四、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對于雙方認定的目標要求,乙方應全力組織實施。

(二)乙方有責任更新學生食堂的餐廚具,以改善衛生狀況。

(三)經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利用學院的名義,在院內外依法進行經營活動,但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自籌資金所建房屋,自購設備,乙方具有其所有權和處置權。

(四)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參加院內維修等項目的競標。

(五)上級有關部門到乙方檢查工作等事宜,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五、違約責任

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除人力不可抗拒外,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則應追究違約責任。六、其它

篇3

    被告(反訴原告):海南華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為其投資開發的順發新村的物業管理問題,1994年1月31日,由其所屬的順發新村經營部與被告簽訂了《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承包合同》及《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承包合同補充協議》各一份。雙方約定:原告將其開發的順發新村第一期37棟高級公寓的物業管理承包給被告管理,面積約10萬平方米,承包期10年,承包金每月每平方米一元(以實際住房面積計算);合同簽訂后10日內,被告應向原告支付履行保證金50萬元。同年5月12日,原、被告又簽訂了《維修承包合同》,約定順發新村1-37棟樓房在保修期內的維修任務由原告總承包給被告維修,總承包工程款31萬元。合同簽訂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履行保證金50萬元。原告從1993年9月起,陸續向被告交付物業管理房產面積61028.25平方米及有關附屬設施(先接手管理后簽合同),包括電梯、發配電系統、綠化工程、供水系統、保安、值班室等。被告也依約履行了物業管理方面的義務,向物業業主收取了物業管理費、維修基金、水電費等,但未依約支付承包金給原告。雙方因此成訟。

    原告海南自力投資有限公司向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稱:根據本公司所屬順發新村經營部與被告簽訂的《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承包合同》,我公司將順發新村第一期開發的37棟約10萬平方米公寓的物業管理權承包給被告經營管理,承包期10年,每月承包金10萬元。合同簽訂后,被告付了保證金人民幣50萬元,但承包金分文未付,至今共欠承包金人民幣246萬元。被告的行為嚴重違約,給我公司造成巨大損失,繼續履行合同已經成為不必要,故請求法院判令解除合同,判令被告償付拖欠的承包金,并承擔違約責任。

    被告海南華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答辯稱:雙方簽訂的物業管理承包合同中約定每平方米每月繳納1元承包金給原告的條款,違反了物業管理的有關法規,是無效條款,不受法律保護。原告不按合同約定的面積按時交付房子,造成我公司少收管理費人民幣2034292元。依雙方1994年5月12日簽訂的《維修承包合同》,原告應付我方維修費31萬元,如不按期支付,超期一天,罰其應付款總額的3%,原告至今僅付了95900元;按合同約定原告于1994年底支付第二期款15萬元,但至今未付,已構成違約。據此,我方提出反訴,請求法院判令原告支付物業管理維修費15萬元,違約金15萬元及未按合同約定的面積交付物業管理住房造成的損失2034292元。

    「審判

    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簽訂的《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承包合同》及《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承包合同補充協議》,違反了國家和海南省的有關物業管理和收費的規定,損害了順發新村全體客戶的利益,應確認為無效合同,雙方依據合同取得的財物應相互返還。原告請求被告支付承包金246萬元無理,予以駁回;被告反訴請求原告賠償因不按合同交足物業管理住房面積造成損失2034292元無理,予以駁回。原、被告于1994年5月12日簽訂的《維修承包合同》所產生的糾紛,與本案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被告反訴請求原告支付尚欠維修費和違約金各15萬元,不予合并審理。原、被告之間的承包關系雖屬無效,但鑒于被告已對順發新村管理多年,為維護該新村的管理秩序和便于收回客戶所拖欠的管理費、維修基金、水、電費等,可限期被告將順發新村的管理權及維修基金交原告代管。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四)、(五)項,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該院于1997年8月5日作出如下判決:

    一、限原告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二個月內返還給被告保證金50萬元。

    二、限被告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二個月內將已收取的維修基金和順發新村的有關附屬設施(按移交清單所列)交付原告代管。

    三、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和被告的反訴請求。 一審判決后,被告海南華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稱:原審判決錯誤,被上訴人無代管權,并應承擔未交足物業管理面積的損失及維修費用。請求撤銷一審判決,進行改判。

    被上訴人海南自力投資有限公司答辯稱:一審判決我公司代管維修基金及有關附屬設施,是符合實際情況的。請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海南省物價局于1996年11月11在《關于繳納物業管理承包金問題的批復》中明確指出,物業管理公司向發展商繳納物業管理承包金違反物價政策法規,是損害業主利益的行為。海口市房產管理局于1997年5月10日在給上訴人《關于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權問題的批復》中明確指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權屬全體業主所有,不屬開發建設單位所有;開發建設單位將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權轉讓收取承包金的行為,是違反政府規章的行為;業主管委會成立后,由該會決定是否由上訴人管理。

    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還查明:1997年5月27日,順發新村小區業主管委會經海口市房產管理局批準成立。同月30日,該管委會與上訴人簽訂了《住宅區聘用管理合同》,委托上訴人對順發新村住宅區進行物業管理。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承包合同》及其《補充協議》,違反了國家及海南省有關物業管理的收費的規定,損害了順發新村全體業主的利益,應確認為無效合同。合同無效,被上訴人應將所收保證金50萬元返還給上訴人;被上訴人要求上訴人償付承包金和承擔違約責任的訴訟請求應予駁回。根據國家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和海南省政府第89號令《海南經濟特區城鎮住宅區物業管理規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權屬全體業主所有。現順發新村小區業主管委會已批復成立,并與上訴人簽訂了《住宅區聘用管理合同》,這是順發新村小區業主管委會行使業主權利的行為。而被上訴人由于沒有依法取得小區的物業管理權,因此,無權對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故原審在處理合同無效時,將上訴人收取的維修基金和順發新村的有關附屬設施判令由被上訴人代管,沒有法律依據,應予撤銷。上訴人據此提出上訴有理,應予支持。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支付維修費屬于另一法律關系,本案不宜合并審理。上訴人還要求被上訴人償付因少交付物業管理面積造成的損失,因承包合同無效,故不予支持。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部分不清,判決部分不當,應予糾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第六十一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該院于1997年12月4日作出如下判決:

    一、維持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第一項;

    二、撤銷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第二項;

    三、變更第三項為:駁回被上訴人海南自力投資有限公司要求上訴人海南華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償付承包金和承擔違約責任的訴訟請求;駁回海南華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海南自力投資有限公司償付因少交付物業管理面積造成的經濟損失的反訴請求。

篇4

物業管理糾紛是隨著房地產開發商加強售后服務及物業管理行業的出現而出現的, 該類糾紛因其獨特性而與一般的糾紛有著不同的特點。

1.物業管理糾紛案件逐年上升,訴訟標的額較大。

1990年以來,特別是1992年以后,全國各地的房地產業異軍突起,海南的房地產更是超 常規發展,形成了不同檔次、不同類型的新建住宅小區和作為商用寫字樓的大廈(以下簡稱 為住宅小區和商廈),各類住宅小區、商廈在收取物業管理費用、提供管理服務方面的做法 不盡一致,業主與物業管理者之間缺乏約束各方的合同、公約或法律規范,使業主與物業管 理者、行政主管部門之間的矛盾漸生,因此而產生的糾紛,向房產、物價等管理部門的投訴 大量增加,在有關部門的協調處理不完全能解決糾紛后,當事人轉而向法院。以海口市 新華區法院為例,該院于1995年開始受理物業管理糾紛案5件,至1996年上升為20件,這兩 年來因物業管理而產生的各類糾紛有增無減。訴訟標的額少則上萬元,多則幾十萬元。

2.因物業管理產生糾紛的案件類型多,且多是新類型的案件。

物業管理糾紛是物業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據統計,目前海口市所受理的物業管理 糾紛,已從剛開始受理時物業管理公司追索物業管理費的糾紛,發展到涉及民事訴訟、行政 訴訟的各類型糾紛。主要有:(1)物業管理者(包括房地產開發商和物業管理公司)向業 主或使用人追索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的糾紛,這類糾紛數量較多;(2)業主或使用人要求 物業管理者承擔停水、停電、停氣或其他行為的侵權賠償糾紛;(3)房地產開發商與物業 管理公司的物業管理承包合同糾紛;(4)房地產開發商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物業委托管 理糾紛;(5)業主或使用人要求物業管理者賠償在提供特約服務如保管服務中所造成的財 務損失的糾紛;(6)業主或管委會選聘、解聘物業管理公司產生的糾紛;(7)業主訴房產 管理部門行政侵權糾紛。這些類型的糾紛,涉及到民法關系中合同之債(包括服務管理關系 、關系、承包關系)、侵權行為所生之債,以及行政訴訟中房產管理部門的行政行為是 否合法。如海口市順發新村小區的部分業主因認為在沒有召開業主大會、業主選票未過半數 的情況下,海口市房產管理局批復同意成立管委會屬違法行政,侵犯了原告作為業主的利益 ,而提起行政侵權訴訟。這是該市所受理的第一宗因物業管理引起的行政訴訟案。

3.物業管理糾紛訴訟主體復雜,法律關系復雜,對糾紛的審理有一定的難度。

物業管理糾紛案的訴訟主體、法律關系復雜,該類案件的主體,既有我國公民、法人和 其他組織,又有外國公民、外國企業、港澳臺同胞;參與訴訟的既有業主、使用人或小區管 委會,也有物業管理公司、房地產開發商或行政管理部門。既可能涉及業主與使用人的關系 、業主或使用人與物業管理公司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關系、侵權關系,又可能涉及到房地產 開發商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系、管委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系,業主、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 司與房產管理部門的關系。由于物業管理糾紛案屬新類型的案件,在審判實踐中又無現成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中無專門調整物業管理的規定,只能依據民法通 則、行政訴訟法的基本原則,依據有關部門和地方性規章進行處理,而有關規章的規定又不 詳盡或明確,給正確處理該類糾紛帶來一定的難度。

二、審理物業管理糾紛案件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物業管理糾紛的管轄問題。

確定物業管理糾紛案件的管轄問題,是正

確審理此類案件的前提。物業管理糾紛的管轄問題,應以物業管理糾紛的具體類型來確定。因物業管理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依《行政訴 訟法》的有關規定確定有管轄權的法院。因物業管理引起的民事訴訟案件,目前當事人一般 都在物業所在地的法院,并把物業所在地作為業主或使用人的住所地,而有些受訴法院 也未分清物業管理糾紛的不同類型而予以受理。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向對方 提起侵權之訴的,應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9條的規定,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因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物業管理承包合同、物業委托管理合同等產生的合同糾紛,應 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4條的規定,即:“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的人民法院管轄”。要注意審查何處為被告住所地、何處為合同履行地。業主作為被告的, 業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業所在地,又有在物業所在地之外的,并非業主購置了物業,物業所 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簡單地認為物業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業管理公司的住 所地是指其主要營業地或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而并非是實施物業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 業管理服務合同、物業管理承包合同、物業委托管理合同,均是在物業所在地實施物業管理 ,因此,物業所在地應認為是合同履行地。物業管理糾紛雖是因不動產的管理引起的糾紛, 但其不屬于不動產糾紛,不適用專屬管轄的規定。 (二)應注意審查涉及物業管理的合同的法律效力。

審查物業管理合同的效力,關系到正確處理糾紛,維護法律嚴肅性的問題。在物業管理 糾紛中,主要涉及三類合同,一為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即業主或管委會與物業管理公司或開 發商簽訂的由房地產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對建筑物及其附屬物進行有償管理服務的書面協 議:通常所說的物業管理合同主要是指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二為物業管理承包合同即房地產 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與另一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將物業管理權發包給另一物業管理公司承 包 的書面協議;三為物業委托管理合同,即房地產開發商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將物業管理權 委托給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書面協議。在審理中,應區分合同的不同性質,注意判定合同 的效力,以正確處理物業管理糾紛。

1.注意審查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效力。

在審查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或稱聘用管理合同)時,應主要從當事人是否具備民事主體 資格和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來審查其效力。物業管理 權是因業主享有物權所派生出的權利,行使物業管理權的應是物業的所有權人,或是與業主 約定可享有物業管理權的使用人,而非房地產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應 由業主(或特定的使用人)為委托人,委托具有物業管理資質、能力的管理公司而形成。由 于我國房地產發展過程中物業管理剛起步,在購房者購房時,物業管理多是作為商品房售后 服務的一環,由房地產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約定購房者接受房地產開發商的物業管理服務 .隨著物業管理規范化、法制化的呼聲日甚,越來越多的業主或業主管理委員會作為行使物 業管理權的一方,續聘或選聘房地產開發商屬下的物業管理機構或物業管理公司為其提供物 業管理有償服務。因此,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合格的當事人,一方為業主或依法成立的業主管 理委員會,另一方為具有物業管理經營范圍的企業。原由業主或無物業管理經營權的 房地產開發商,所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其效力應以建設部的《辦法》施行之日起劃分 ,在此之前(即1994年4月1日前)所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不宜以房地產開發商無物業 管理經營權來認定無效,房地產開發商在業主選聘物業管理公司之前,可繼續實施物業管理 ,但不得以繼續履行合同為由,阻撓業主或業主管理委員會選聘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19 94年4月1日后所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因《辦法》已規定住宅小區應由物業管理公司統 一實施專業化管理,房地產開發商在出售房屋前,就應選聘物業管理公司承擔住宅小區的管 理,或注冊成立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所以,1994年4月1日后房地產開發商仍與業主簽訂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應認定合同無效。

在審查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效力時,還應注意審查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物業管理服務合 同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必須在 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確保業主或業主管理委員會行使物業管理權和委托權。對于業主不能 在平等的基礎上行使其物業管理權的,應認定合同無效;對易引起糾紛的物業管理費,其收 費標準、范圍要依據物價管理部門的收費標準或報經物價管理部門批準,超過標準收取費用 和滯納金,未經批準擴大收費范圍的條款,應確認為無效條款;對屬于業主所有或共有的外 墻體、屋頂等的使用、收益,如不允許業主管理、使用、收益,或賦予房地產商使用權而不 向業主交付相應對價的,均侵犯了業主的權益。實踐中,房地產開發商或發售房產的大業主 ,未經業主同意隨意使用屬于其他業主所有或共有的外墻體、屋頂等并獲取收益的侵權行為 常常發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內容中出現侵犯業益的不平等條款的,應確認部分無效 .

2.注意審查物業管理承包合同的效力。

篇5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將_ (項目)以承包經營的方式,交由乙方經營管理,雙方就相關事宜協商一致并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經營項目情況:

座落地址:

建筑面積: 平方米

項目類型:

二、承包期限:暫定為年即從 年月日至年月日。屆滿后乙方需繼續承包,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合同。

三、承包方式:本小區所有物業管理收入和支出均由乙方負責,在獨立承包期間,乙方不需要向甲方繳納管理費用,甲方每年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支付管理補助費用。實行獨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負盈虧方式即實行費用包干制;

1、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物業辦公用房、門衛用房、商鋪店面以及公共電氣管理設備并辦理使用移交手續。用于本小區物業管理。

2、乙方以甲方設置的“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香域加州項目部”的名義,并經甲方授權的方式,從事香域加州全部業態物業管理。

3、全部業態所收取的物業管理和內外建筑體廣告收入及其它物業管理收益均由歸乙方收取并支配。

4、乙方從事XXX州物業管理所需費用(包括:人員工資、社保、工傷事故以及從事物業管理所需設備、設施、工具等購(添)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承包人押金:為了加強小區的物業管理,提升小區服務品質,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降低市場經濟沖擊帶了的風險,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由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押金8萬元整(總經理4萬元,副總經理2萬元,部門經理1萬元)。

1、為了形成良好的監督機制,實現共贏,甲方將對財務狀況實施監督,委派財務會計,由財務會計向總公司上報每月財務報表。

2、由于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連續虧損超過30萬元,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將乙方的承包押金充抵虧損,不再歸還承包押金。

五、承包經營的權利義務:

1、在授權范圍內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不受干涉。增加經營項目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2、按照與物業買受人的約定和相關部門的規定收取各項費用,不得亂收、超收。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因經營管理等原因產生的與承租商戶、企業及其他第三者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和承擔責任。因處置不當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4、本小區房屋及配套設施,在國家規定的報修期內如有破壞,或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需要維修的事項,由乙方負責代表甲方通知承建方免費維修。如承建方不能按時維修或經承建方同意,先由乙方墊付費用進行維修。事后乙方將維修單報送承建方,經承建方簽字認可后再將維修單報送甲方,由甲方從承建方的質保金中扣除后再付給乙方。

5、本小區房屋及配套設施,在保修期結束后,由乙方負責維修。甲方有權監督、監管乙方日常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服從監督、監管,提高服務質量。

6、乙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將項目物業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六、承包期間重大管理失誤的處理:

1、業主裝修必須經審核按規定進行,如出現亂搭、亂建、亂拆未及時制止,經查實,主要經理負責人扣除人民幣3000元,副經理20xx元,分管部門經理1000元,具體負責人500元。如產生嚴重后果除終止合同外,承包方還應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平時應加強物業管理,認真、仔細、周到的為業主服務,如管理出現重大失誤,造成業主鬧事、上訪,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扣除違約金乙方人民幣10000元。

3、乙方應加強車庫、地下室的巡邏檢查,確保車庫、地下室車輛財產的安全,如疏忽管理,發生車庫、地下室進水,造成業主損失,乙方除賠償業主全部損失外,還應扣除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

4、乙方應加強小區白天和晚上的巡邏,嚴格盤查外來進出人員,如管理不善,造成小區失竊,乙方應及時與失竊人員協調處理,除此之外,還要扣除違約金人民幣3000元。

七、違約責任:合同履行期間,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項目承包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相合作的精神,甲方把其開發的江源山水商住小區項目(以下簡稱江源山水)的物業管理承包給乙方(含前期物業),江源山水項目建成后總建筑面積約為270000M²(含住宅、商業用房、地下停車場),并達成以下協議。具體細則如下:

一、甲乙雙方同意該接管工作自20xx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交接期為20xx年3月25日)乙方自即日起接替甲方在江源山水的物業管理工作。

二、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三、乙方接管甲方在江源山水的物業管理工作,期限為3年,3年后將由業主自行選聘。

四、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次日起,甲乙雙方對濱江大廈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正式的移交,移交事項包括大廈應該配置的設備、設施(水泵、發電機、消防控制室)等原有物品及乙方要求甲方必須配套的安保系統(視屏監控系統、樓宇對講系統和停車場進出口自動設備)甲乙雙方派出代表在相關移交清單上簽字確認。在協議生效期間黔龍公司享有使用權并負有維修義務,合同終止后上述物品必須完好(自然損壞除外)的情況下全部移交甲方。

五、自20xx年4月1日起,濱江大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事務全部由乙方負責,乙方對自即日起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承擔一切責任;20xx年4月1日前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以及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屬于甲方的遺留問題所開支的費用(包括預收業主的各種款項等)由甲方清償。甲方交由乙方管理的物業必須滿足80%的銷售率,未達80%的物業由甲方向乙方補齊至80%物業管理費用。

六、乙方接管甲方物業后,應保證一致的對外形象,使用統一的標識,乙方員工必須統一著裝。同時,乙方承諾短期內保證物業管理費不變,但經過乙方對物業管理的改造設施的完善,則可按國家相關規定對物業管理的收費標準進行調整。

七、 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凡甲方有重大接待及活動時,在保潔、安保、場地及水電等方面需要乙方支持的,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但涉及費用的開支必須相互磋商解決。

八、乙方在工作中必須達到的量化指標如下:

1、 有效投訴率不高于2%;

2、 業主滿意率達90%;

3、 機電設施設備完好率達97%,故障率低于3%;

4、 維修及時率、合格率達100%;

5、 治安法案率不能高于千分之2;

6、 持證上崗率達100%

九、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對業主所作的承諾,乙方繼續執行,但甲方對上述承諾必須有法定文本移交乙方予以確認后執行。

十、合同有效期間,乙方負有維修、養護、管理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責任,負有維護區域環境衛生和秩序的責任。

十一、 在乙方經營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等)導致經營中斷,乙方有權停止支付經營期間的各項費用。

十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項目承包合同范文3甲方(發包方):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將________(項目)以承包經營的方式,交由乙方經營管理,并由乙方按期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名稱、經營范圍、經營方式

1、承包項目名稱為:**物業大樓

2、地址:

3、面積:

4、產權證號:

5、該項目的經營范圍為:工廠的宿舍及生活配套招商項目(如理發,飯店,銀行,物業服務、咨詢服務、停車場等)。

6、該項目的經營方式為:出租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限

1、該項目的經營期限即為本合同的有效期間。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貳拾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合同。

第三條 項目承包金、承包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1、雙方決定項目承包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元/年,共計元/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及期限為:

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交承包金_______元;

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交承包金_______元;

3、甲方給予乙方場修建。

4、承包費每3年調整一次,增幅10%,甲乙雙方以補充協議方式書面確定。

5、乙方不得因經營虧損等原因拖欠承包金。

第四條 項目物業交付

1、甲方應于本裝修完工)給乙方經營管理。

2、甲方交付時應保證該物業項目水、電、道路暢通,無拖欠費用。

3、甲方交付項目物業時應將該項目產權證、消防驗收合格證、建筑安裝及裝飾施工圖紙復印件2份同時交付給甲方,以便甲方對物業進行管理的維護。

4、本條1、2、3項須全部交付,甲方方完成交付義務。

第五條 承包經營權利義務

1、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只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的項目進行合法經營。增加經營項目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2、 項目物業租賃的定價及漲幅由乙方確定,甲方不得干涉。

3、 項目物業的物業管理費由乙方報批定價,項目物業管理由乙方或乙方選擇服務商進行管理,甲方不參與物業管理和物業服務商的選擇。

4、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因經營管理等原因產生的與承租商戶、企業及其他第三者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和承擔責任。因處置不當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5、 因物業相鄰關系產生的糾紛由甲方解決并承擔責任。因處置不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6、 乙方在經營期間產生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7、 項目物業安防系統(門禁、監控)及停車場由乙方投資建設,工期約為天。

合同終止時甲方按折舊價值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8、 乙方及乙方員工的活動應符合甲方物業項目園區的各項管理規定。

9、 乙方應保證其承包經營場地、設備設施的美觀整潔。

10、乙方在合同約定范圍內自主開展招商出租活動,甲方盡力給予協助和支持,幫助乙方與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協調,保障承包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11、乙方應負責其承包經營場地內的治安與消防工作,其治安與消防工作應符合國家與地方的標準。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或甲方發現乙方的治安或消防工作存在隱患時,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按到整改通知后,應立即進行整改。

12、乙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將項目物業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第六條 承包經營場地、設備設施的所有權及維修

1、經營場地及設備設施的所有權為甲方享有。

2、場地、設備設施的小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3、場地、設備設施的大修、定期養護由甲方負責,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應合理使用場地、設備設施,不得擅自變更其使用用途,如因經營需要而改變場地設備設施的使用用途的,應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5、乙方對承包經營場地進行裝飾裝修的,應保證其裝飾裝修不影響項目物業的整體功能,不改變項目物業的主體結構。乙方的裝飾裝修方案應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進行裝飾裝修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合同終止后甲方按折舊價值進行補償。

第七條 水、電、煤氣及采暖等費用的負擔

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產生的水費、電費、煤氣費和采暖費等費用由乙方負責交納。 交納方式及時間為:水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氣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暖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項目營業執照的辦理

1、項目營業執照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2、項目營業執照營業范圍暫時不能滿足項目經營管理需要的,乙方有權委托第三方參與經營管理(如物業管理等特許經營許可項目)。

第九條 項目物業保險

1、項目物業保險由甲方負責辦理并承擔費用。

2、在項目物業承包經營期間,因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應首先由保險金支付,不足部分根據雙方過錯程度分擔。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現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況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相免責,但雙方應盡量避免損失的擴大,對擴大部分的損失責任方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合法經營、并不得超出本合同規定的經營范圍,否則甲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

2、乙方應正確使用承包經營場地、設備設施,不得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和損毀,否則乙方應予賠償或修復,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交納承包金,否則甲方有權按法律規定向乙方收取滯納金。

4、乙方將承包項目擅自轉包的,轉包行為無效,因轉包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乙方擅自轉包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5、乙方使用承包經營場地出現治安或消防隱患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或甲方要求乙方整改,而乙方未能及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營業進行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6、除本合同規定的情形外,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_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并賠償守約方實際經濟損失。

7、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物業項目的,乙方交付承包金期限可以順延,因逾期交付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8、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項目物業保險的,應承擔保險賠付范圍內的經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2、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解決,對仲裁委員會的裁決雙方均應遵守。

第十三條 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約定與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

4、 與本合同相關的通知、函告文件應以本合同載明的地址寄送(或發送電子郵件)。

篇6

甲方:xxx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xxxxxx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確保xxxxx室內外整潔清新的高標準衛生環境,為xxx提供優美舒適的xxxxx場所,特將內外部衛生保潔工作承包給乙方,具體承包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時間及費用

1、保潔承包時間從 xxxx年xxx月 xxx日起至 xxxxx 年xxx月 xxx日止。

2、保潔費暫定每月xx元。(包括材料費、機械折舊費、維修費、員工工資費、福利費、管理費、上繳稅金等)

3、甲方按月支付保潔費用,承包合同生效后,甲方于次月10日前現金支付或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如遇節假日等特殊情況,付款時間順延,但時間不能超過7天。

二、保潔的形式和范圍

1、保潔形式為日常保潔,也就是跟蹤打掃,保潔時間為甲方的每個工作日,早上7.00晚上10.00點鐘。

2、保潔范圍是甲方指定的室內外衛生和公共區域。

3、保潔標準,按甲方具體要求執行(具體標準附后)。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指派專人定期不定期按照衛生保潔標準進行檢查,如發現衛生不符合甲方要求,先以口頭形式通知乙方管理人員,立即整改,若不及時整改,,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處罰標準附后)

2、保潔人員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揮,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

3、甲方為乙方無償提供用水、用電,并及時對供水、排水、排污管道進行修理。

4、甲方為乙方提供簡單的辦公、存放清潔工具、更換服裝的房屋。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自行提供保潔工作必需的設備和工具。

2、乙方使用的保潔工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儀容端正、品德良好,無違法犯罪紀錄。

3、乙方定期或不定期指派管理人員對保潔工作進行檢查,并定期征求甲方對保潔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

4、乙方可根據自身的工作特點自行安排工作程序,但工作時間必須與甲方的上下班時間相符合。

5、乙方應遵循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在衛生保潔過程中,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如發生人身安全事故,責任與費用由乙方承擔。(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因甲方工作場地存在安全隱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甲方安排指揮管理中出現的事故均由甲方負責)。

6、乙方負責保潔工的培訓,保潔工作人員要統一著裝上崗。

7、根據工作需要,或因情況更換保潔工,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

四、為保證整體衛生保潔工作的統一管理,甲方需求助外單位進行清潔(機械性清潔)和臨時突擊清理,以及院內小型建筑、拆遷、裝修、安裝等工程,在同等條件下應有乙方優先介入服務。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保潔標準完成保潔工作,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2、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和新增內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可另補充增加協議條款。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蓋章) (蓋章)

2008年 月 日

辦公樓保潔承包合同范本二

委 托 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現就有關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委托管理的范圍及事項

(一)、管理范圍: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建筑占地:

綠地面積:

(二)、管理事項: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包括:屋頂、梁、板、柱、墻體等承重結構,樓梯間、門廳、走廊、墻地面等。

2、區域內設備、設施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暖、供電、照明、消防及其他設備設施。

3、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管理。

5、公共衛生的清潔、垃圾收集、清運。

6、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巡視、門崗值勤、安全監控、人員登記。

8、管理與物業相關的檔案資料等。

二.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

(一)、保安

1、保安人員按照職責堅持門崗值勤,交接班要準時并做好交接班記錄,加強日常巡視和監控,積極與公安部門配合,保證物業安全。

2、對外來辦事人員要進行人員登記、記錄和引導,懂得禮儀知識,講究文明禮貌。對內工作人員要檢查、督促持證進入辦公樓。

3、監控室要實行24小時監控值班,做好值班記錄,杜絕非工作人員進入,保證儀器和設備的安全,隨時提供監控資料。

4、定期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查和保養,保證消防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發現火災事故或隱患,及時處理并上報有關部門。

5、停車場的車輛要排列整齊,隨時指導車輛停放位置,督促車輛鎖閉情況,檢查車庫的安全性,嚴防偷盜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

6、嚴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發生,隨時處理緊急情況和制止突發事件,維護工作秩序,確保正常辦公。

(二)、區域內設備、設施維修與養護

1、隨時更換和修復損壞的燈泡、燈具、開關等電器設備,保證各種電氣設施和元件的完好。

2、上下水的保養,水設施跑、漏水的止水和修補,水閥、便器具、管道的檢修和更換等。

3、房屋的主體結構,各種墻、梁、板柱和門窗洞口的修復。

? 4、各種機械設備和電器設備的簡單修復并按照設備說明書規定時間和操作規程進行檢修。

5、設立專業人員對供電、供水、等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按時對各種設備進行檢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6、依據設備規定要求及操作規程按時檢修并做好記錄工作,定期派專業人員對系統進行測試、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確保系統安全、可靠。

7、定期對破損和老化設施進行更換和修補,定期擦拭灰塵、污漬和刷防腐漆等。

8、維修及時率達到100%,人員30分鐘到位。做到小修12小時內完畢,大修要連續修復并安排工程人員24小時值班,對在時限內不能完成的,要向甲方說明原因。

(三)、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管理

1、綠化植物每月要進行定期的澆水、施肥、修剪。

2、定期噴灑藥劑,使花木無明顯枯萎及病蟲害現象。

3、及時清除里面的雜草,每天清除花卉、葉莖的塵土,保持盆內、草坪內無雜物。

(四)、保潔

1、每天要徹底清掃庭院、門廳、走廊、樓梯一次,垃圾及時清運。辦公時間設置專職衛生員對區域內的衛生進行保潔維護。保持區域內停車暢通,?道路、綠地無廢棄物,使區域內地面無雜物、污漬。對燈具、開關、把手、樓梯扶手及時擦拭。走廊放置的痰桶及時清理。 ?? 2、每晚對衛生間進行徹底清潔。包括:垃圾和方便飯盒及時清走,墻面便器具、潔具、墻瓷磚、地磚的洗刷,拖布和日用品要擺放整齊,每周對衛生間徹底沖刷一次,開水器每周放水、除垢一次,定時噴灑空氣清新劑,保證無異味。

3、停車場每周徹底清掃一次,及時清理污水、污物,。

4、化糞池定時清理、保證正常使用。

(五)、信函、報刊、文件等的郵寄與收發

1、對郵寄和收取的報刊、文件、信函、包裹單、匯款單等及時登記,保管好收據以便查詢。

2、對從郵局或郵遞員中領取的物品、報刊、信函和各種單據要逐一登記,不得冒領或錯領,對有問題的,要提出疑議。

3、分發報刊、文件、信函、包裹單、匯款單等要做到準確無差錯。同時制止內部的冒領或錯領行為。如有錯誤,要追究當班人的責任。

4、及時通知收件人領取郵件,做到準確無誤,文明禮貌,熱情周到。

5、對甲方的機密、重要文件、信函負有保密責任 。

(六)、迎接檢查與召開會議特約服務

迎接檢查和召開會議時要做到全部人員聽從甲方安排,隨時提供保安、保潔等服務,保持區域內停車暢通,道路、綠地無廢棄物,使區域內地面無雜物、污漬,確保領導在清新、優雅的環境中舒心、愉快地工作。

三、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參與管理區域內的各項物業管理;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或要求調換人員。

2.義務:

(1)服從物業工作人員的管理,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費用;

(2)協助乙方落實各項管理工作;

(3)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規定向乙方無償提供辦公用房;

(4)遵守國家及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法律法規。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管理辦法;

(2)依照與委托方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管理辦法對管理區進行管理;

(3)依照規定收取管理費用;

(4)有權要求甲方協助管理;

(5)違背問題由甲方負責。

2.義務:

(1)履行以委托方的物業管理合同依法經營;

(2)接受甲方監督;

(3)重大管理措施提交甲方審議;

(4)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提供管理區生活服務;

(5)接受當地房產部門和有關部門的指導。

(6)不承擔對甲方工作人員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六、 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雙方協商的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收取,即自 年 月 日起新入伙租戶每月租金的 %。

2.乙方對甲方的區域內設備、設施維修與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3.房屋建筑(本體)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由 方承擔。

七、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乙方有權制止并按要求恢復原狀,并賠償損失。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甲方有權制止并限期整改。直至追究相關責任。

2.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八、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篇7

1.物業管理糾紛案件逐年上升,訴訟標的額較大。

1990年以來,特別是1992年以后,全國各地的房地產業異軍突起,海南的房地產更是超常規發展,形成了不同檔次、不同類型的新建住宅小區和作為商用寫字樓的大廈(以下簡稱為住宅小區和商廈),各類住宅小區、商廈在收取物業管理費用、提供管理服務方面的做法不盡一致,業主與物業管理者之間缺乏約束各方的合同、公約或法律規范,使業主與物業管理者、行政主管部門之間的矛盾漸生,因此而產生的糾紛,向房產、物價等管理部門的投訴大量增加,在有關部門的協調處理不完全能解決糾紛后,當事人轉而向法院。以海口市新華區法院為例,該院于1995年開始受理物業管理糾紛案5件,至1996年上升為20件,這兩年來因物業管理而產生的各類糾紛有增無減。訴訟標的額少則上萬元,多則幾十萬元。

2.因物業管理產生糾紛的案件類型多,且多是新類型的案件。

物業管理糾紛是物業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據統計,目前海口市所受理的物業管理糾紛,已從剛開始受理時物業管理公司追索物業管理費的糾紛,發展到涉及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各類型糾紛。主要有:(1)物業管理者(包括房地產開發商和物業管理公司)向業主或使用人追索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的糾紛,這類糾紛數量較多;(2)業主或使用人要求物業管理者承擔停水、停電、停氣或其他行為的侵權賠償糾紛;(3)房地產開發商與物業管理公司的物業管理承包合同糾紛;(4)房地產開發商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物業委托管理糾紛;(5)業主或使用人要求物業管理者賠償在提供特約服務如保管服務中所造成的財務損失的糾紛;(6)業主或管委會選聘、解聘物業管理公司產生的糾紛;(7)業主訴房產管理部門行政侵權糾紛。這些類型的糾紛,涉及到民法關系中合同之債(包括服務管理關系、關系、承包關系)、侵權行為所生之債,以及行政訴訟中房產管理部門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如海口市順發新村小區的部分業主因認為在沒有召開業主大會、業主選票未過半數的情況下,海口市房產管理局批復同意成立管委會屬違法行政,侵犯了原告作為業主的利益,而提起行政侵權訴訟。這是該市所受理的第一宗因物業管理引起的行政訴訟案。

3.物業管理糾紛訴訟主體復雜,法律關系復雜,對糾紛的審理有一定的難度。

物業管理糾紛案的訴訟主體、法律關系復雜,該類案件的主體,既有我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又有外國公民、外國企業、港澳臺同胞;參與訴訟的既有業主、使用人或小區管委會,也有物業管理公司、房地產開發商或行政管理部門。既可能涉及業主與使用人的關系、業主或使用人與物業管理公司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關系、侵權關系,又可能涉及到房地產開發商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系、管委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系,業主、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與房產管理部門的關系。由于物業管理糾紛案屬新類型的案件,在審判實踐中又無現成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中無專門調整物業管理的規定,只能依據民法通則、行政訴訟法的基本原則,依據有關部門和地方性規章進行處理,而有關規章的規定又不詳盡或明確,給正確處理該類糾紛帶來一定的難度。

二、審理物業管理糾紛案件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物業管理糾紛的管轄問題。

確定物業管理糾紛案件的管轄問題,是正確審理此類案件的前提。物業管理糾紛的管轄問題,應以物業管理糾紛的具體類型來確定。因物業管理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依《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確定有管轄權的法院。因物業管理引起的民事訴訟案件,目前當事人一般都在物業所在地的法院,并把物業所在地作為業主或使用人的住所地,而有些受訴法院也未分清物業管理糾紛的不同類型而予以受理。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向對方提起侵權之訴的,應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9條的規定,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因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物業管理承包合同、物業委托管理合同等產生的合同糾紛,應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4條的規定,即:“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要注意審查何處為被告住所地、何處為合同履行地。業主作為被告的,業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業所在地,又有在物業所在地之外的,并非業主購置了物業,物業所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簡單地認為物業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業管理公司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營業地或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而并非是實施物業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物業管理承包合同、物業委托管理合同,均是在物業所在地實施物業管理,因此,物業所在地應認為是合同履行地。物業管理糾紛雖是因不動產的管理引起的糾紛,但其不屬于不動產糾紛,不適用專屬管轄的規定。

(二)應注意審查涉及物業管理的合同的法律效力。

審查物業管理合同的效力,關系到正確處理糾紛,維護法律嚴肅性的問題。在物業管理糾紛中,主要涉及三類合同,一為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即業主或管委會與物業管理公司或開發商簽訂的由房地產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對建筑物及其附屬物進行有償管理服務的書面協議:通常所說的物業管理合同主要是指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二為物業管理承包合同即房地產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與另一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將物業管理權發包給另一物業管理公司承包的書面協議;三為物業委托管理合同,即房地產開發商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將物業管理權委托給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書面協議。在審理中,應區分合同的不同性質,注意判定合同的效力,以正確處理物業管理糾紛。

1.注意審查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效力。

在審查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或稱聘用管理合同)時,應主要從當事人是否具備民事主體資格和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來審查其效力。物業管理權是因業主享有物權所派生出的權利,行使物業管理權的應是物業的所有權人,或是與業主約定可享有物業管理權的使用人,而非房地產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應由業主(或特定的使用人)為委托人,委托具有物業管理資質、能力的管理公司而形成。由于我國房地產發展過程中物業管理剛起步,在購房者購房時,物業管理多是作為商品房售后服務的一環,由房地產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約定購房者接受房地產開發商的物業管理服務.隨著物業管理規范化、法制化的呼聲日甚,越來越多的業主或業主管理委員會作為行使物業管理權的一方,續聘或選聘房地產開發商屬下的物業管理機構或物業管理公司為其提供物業管理有償服務。因此,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合格的當事人,一方為業主或依法成立的業主管理委員會,另一方為具有物業管理經營范圍的企業。原由業主或無物業管理經營權的房地產開發商,所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其效力應以建設部的《辦法》施行之日起劃分,在此之前(即1994年4月1日前)所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不宜以房地產開發商無物業管理經營權來認定無效,房地產開發商在業主選聘物業管理公司之前,可繼續實施物業管理,但不得以繼續履行合同為由,阻撓業主或業主管理委員會選聘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1994年4月1日后所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因《辦法》已規定住宅小區應由物業管理公司統一實施專業化管理,房地產開發商在出售房屋前,就應選聘物業管理公司承擔住宅小區的管理,或注冊成立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所以,1994年4月1日后房地產開發商仍與業主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應認定合同無效。

在審查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效力時,還應注意審查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必須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確保業主或業主管理委員會行使物業管理權和委托權。對于業主不能在平等的基礎上行使其物業管理權的,應認定合同無效;對易引起糾紛的物業管理費,其收費標準、范圍要依據物價管理部門的收費標準或報經物價管理部門批準,超過標準收取費用和滯納金,未經批準擴大收費范圍的條款,應確認為無效條款;對屬于業主所有或共有的外墻體、屋頂等的使用、收益,如不允許業主管理、使用、收益,或賦予房地產商使用權而不向業主交付相應對價的,均侵犯了業主的權益。實踐中,房地產開發商或發售房產的大業主,未經業主同意隨意使用屬于其他業主所有或共有的外墻體、屋頂等并獲取收益的侵權行為常常發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內容中出現侵犯業益的不平等條款的,應確認部分無效.

2.注意審查物業管理承包合同的效力。

由于房地產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往往認為物業管理權在其手中,而在無能力或精力實施物業管理時,或為牟利,在與業主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后,將受托進行物業管理的經營權發包給其他的物業管理公司,坐收承包金,由此產生了發包人與承包人因收取、上繳物業管理承包金及業主拒向承包管理人交納物業管理費用的糾紛。建設部《辦法》中規定,小區物業管理權屬全體業主所有,只有業主或者代表業主的管委會才有權選聘物業管理公司,為業主提供有償服務。房地產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只有依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對物業實施管理,其由此所享有的受托權實質上不是物業管理權,而是受托管理權,將受托管理權發包、轉讓給他人經營,這種物業管理承包合同損害了全體業主的利益,應確認為無效合同。有受托管理權的物業管理公司將其管理權發包,其無權收取物業管理承包金,承包人則未依法取得受托管理權,其要求業主向其交納物業管理費的訴訟請求,不應得到支持。

3.注意審查物業委托管理合同的效力。

在考察物業委托管理合同時應注意審查合同的當事人和合同的內容。業主或代表業主的管委會委托、聘用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管理服務,據此所簽訂的物業委托管理合同,實質上是屬于前述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如無其它致合同無效的情形,所簽訂的物業委托管理合同應確認有效。但在實踐中引起糾紛的物業委托管理合同則大多不是業主或管委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合同,而是由正在實施物業管理的公司與另一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由正在對物業進行管理的公司委托別的物業管理公司對業主的物業進行管理的合同,這種類型的物業委托管理合同,其性質與物業管理承包合同相似,都是未經業主同意,將取得的委托管理權轉讓給他人,由他人對業主的物業進行管理,所不同的是物業委托管理合同采取委托管理的方式。業主將物業委托給其選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是基于業主對所選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能力的信任,物業管理公司既無權將享有的受托管理權轉包、轉讓,也無權另行委托他人對業主的物業進行管理。而且,根據民法理論,轉委托成立的前提必須是經委托人(即業主)同意,接受委托進行物業管理的物業管理公司擅自將管理權轉托他人行使,所簽訂的物業委托管理合同,侵犯了業主的利益,實施了無權轉委托的行為,應確認合同無效。在審查物業委托管理合同時,應將其與物業管理公司選聘專營公司承擔專項經營業務的合同區分開來,后者依《辦法》及物業管理的需要,是允許的。

三、在審理物業管理糾紛中值得探討的若干問題。

隨著房地產業的發展和建筑物所有權主體多元化、用途多樣化格局的形成,物業管理的方式也呈現了多樣化。但由于我國目前尚無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規范,行政規章也不盡完善,在審理物業管理糾紛這些類型各異的案件中,存在著適用法律困難、爭議問題較多的現象。筆者試對實踐中有爭議或急需明確的問題作一探討。

(一)關于業主大會如何召集、選舉,作出決議的程序問題。

由于住宅小區或商廈的業主人數眾多,難以分別行使物業管理權,為此產生了業主大會制度和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業主管理委員會制度。建設部《辦法》中規定住宅小區應成立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但《辦法》未對業主大會制度,包括業主大會如何召集、選舉如何行使權利、作出決議等作出規定。雖然一些地方性規章如《海南經濟特區城鎮住宅區物業管理規定》中已有對業主大會制度和管委會制度做出規定,但不盡完善,實踐中存在問題仍急需明確。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如何進行物業管理?在什么情況下召集第一次業主大會?如何選舉產生管委會?在未召開業主大會的情況下,分別通過書面投票的方式征集業主的選票是否可行?如何確定業主的投票權?是一房產證一票還是一戶一票,或確定一定的建筑面積為一票?這些問題很具體,但實踐中涉及到當事人切身利益,急需有明確的規定,以便于操作.筆者認為,業主要行使物業管理權實現自治,應盡早召開業主大會,以確定物業管理中的重大問題。第一次業主大會的召集,既可由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召集,也可由業主自行召集,但持有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在未召集業主大會,業主或其委托人未出席的情況下,分別書面征集業主意見而成立管委會或通過應由業主大會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的決議的,不能確認管委會或有關決議的效力。應明確規定業主大會是住宅小區或商廈物業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及召集第一次業主大會的前提條件,形成業主大會有效決定的程序。住宅小區或商廈,在竣工交付使用后,未必能全部售完,按《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商在出售房屋前,應當選聘物業管理公司承擔住宅小區的管理。那么在出售后在什么情況下必須召集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管委會呢?顯然,待房屋全部出售后才采取上述措施,在全部出售前(這一過程也許很長),業主不能行使其物業管理權,則難以保障業主應享有的權益,但如果房屋出售或入住未達一定的比例,其時房地產開發商是最大的業主,召開業主大會也難以體現小部分業主的利益。因此,確定房屋入住率或出售率達到一定的比例,方依法召開業主大會,成立管委會,這是保護業主利益,規范物業管理的必然要求。筆者認為,住宅小區或商廈主要用于出售的,其出售率達到50%以上,或售或租的,其入住率或使用率達到50%以上的,應規定開發商或其聘請的物業管理公司須向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在管理部門組織下或自行召集下,召開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管委會,這對于保護業主的物業管理權是較為有利的。

關于業主的投票權如何確定,關系到業主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業主大會的決定是否有效,這是業主實際行使物業管理權的重要一環,應在平等、公平的原則下確定業主的投票權。由于物業管理的權利義務一般以其所享有的房屋面積和共有的面積來確定,如以每一產權人或使用人一票,對購置較大房產份額的業主或出售率不高而為大業主的房地產開發商似不公平。如單純以一定的房屋建筑面積來計算,確定投票權及票數,根據權利義務一致的原則,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建筑面積很小的房屋,其業主如無投票權,其權益如何體現?筆者認為,應規定業主或與業主有約定享有物業管理權的使用人,不論所有或使用房屋的建筑面積大小,均應享有業主大會或管委會的投票權,但所代表的票數可有區別。如可以每一單元房屋為一票,或以一定的房屋建筑面積為計一票的單位,每一計票單位的建筑面積享有一票,計票單位面積以下的業主,每一產權人有一票,非業主使用人的投票權從其與業主的約定。如以建筑面積100平方米為計票單位,房屋建筑面積每100平方米計一票,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一產權人享有一票。這樣既體現了權利義務一致的原則,也充分考慮了小業主的利益。業主大會的決議,如要求所有業主通過方有效,則往往會只能形成議而不決的局面,反而不利于保障全體業主的利益。在合理確定業主投票權的基礎上,規定業主大會的決議,須由出席會議的業主所投票數的半數以上通過,且這部分業主所享有的建筑物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份額達半數以上,方為有效,則可最大程度地保障業主的共同利益。

(二)關于管理委員會的主體資格問題。

管理委員會是在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由住宅小區或商廈的房產產權人和由產權人授權或與其有管理權約定的使用人選舉的代表組成,代表和維護產權人和使用人合法權益的組織,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根據《辦法》的規定,管委會有權選聘、續聘物業管理公司對物業進行管理,并與其簽訂聘用管理合同。在民事活動中,管委會以其名義代表業主。而管委會在何種情況下才是依法成立,是否具備民事、行政主體資格,能否參與訴訟,這些問題目前在實踐中爭議較大。管委會是業主的自治性機構,須依法成立,才能行使權利、承擔義務。管委會經業主大會按確定的程序選舉產生后,應由業主聯名或業主大會授權的房地產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報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確認。未經登記確認,或未經業主授權,他人以業主的名義將管委會予以登記的,視為管委會尚未依法成立。對于依法成立的管委會的主體資格,有一種意見認為,管委會不是法人,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其不具備民事主體資格,不能參與民事、行政訴訟,不能承擔民事、行政責任。對此意見,筆者不敢茍同。《辦法》賦予了管委會對外簽訂聘用合同的權利,應視為管委會在物業管理中具備了一定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管委會代表業主簽訂物業管理的合同,其主體符合規章規定,不應以此否認合同的效力。但《辦法》畢竟是規章,且在確認其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主體資格的同時,必然涉及在實踐中已發生的管委會訴訟主體地位問題。因物業管理發生糾紛,管委會能否以其名義參加訴訟?筆者認為,管委會固然不是法人,但其屬依法成立的自治管理組織,應屬民訴法第49條的“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行政訴訟的當事人。管委會參與訴訟既是代表業主行使權利的行為,又是有關規章中規定其有權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所派生出的權利義務。但畢竟由于有關規定不明確,實踐中對此認識不一,因此有必要在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中予以明確。

(三)關于商住兩用樓或商業、娛樂業等用途的商廈的物業管理問題。

與住宅小區的用途不同,商廈主要用于商業目的。在商廈出售、出租后,為了維護商廈業主或使用人的房屋及相應配套的公用設施的良好運行,商廈同樣需要由物業管理公司實施專業化的物業管理。而實踐中,許多商廈仍由房地產開發商或房產份額占絕對優勢的大業主直接進行物業管理。由于商廈的檔次普遍較高,對提供管理服務的要求更高,房地產開發商或其他物業管理則往往以較高的收費標準收取管理費用,常為此引發糾紛。而建設部《辦法》,國家計委、建設部印發的有關服務收費辦法,都只對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及服務收費予以規定,未對商廈的物業管理及服務收費進行規定。地方性規章中,亦鮮有將商廈管理納入物業管理的范疇,使商廈業主如何行使物業管理權,收費標準、服務要求如何確定既無法可依,也無行政規章可依。由此產生的糾紛難以妥善處理,不利于我國物業管理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因此,應將商廈的物業管理納入法律的調整范圍,在有關物業管理法規中,以規定住宅小區和商廈的物業管理為基本框架,分別根據住宅小區和商廈的特點,明確各自的服務內容、范圍、服務質量、收費標準、方法,以及行使物業管理權的方式。

篇8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其他的餐廳承包合同書(樣本)

承包合同:學校餐廳承包合同

學校餐廳承包合同書范本

餐廳承包經營合同

篇9

甲方:村民委員會為合同甲方

乙方:房屋租用者為合同乙方

為了更好地發經濟,上河東村(簡稱甲方)將菜市場進行公開招標,經競標(中標承包者以下簡稱乙方)。招標承包租用事項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將整個菜市場承包給乙方,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二年,中標承包額共 元,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2、乙方交承包租用押金1000元,由甲方出具收據轉為合同應交的合同押金。其押金待合同期滿,經甲方驗收檢查無損退還押金。如有損壞要照價賠償,或扣除押金處理。

3、菜場內乙方不能隨便改變設施結構。如營業需要改變,需甲方討論同意,但投資改變資金由乙方自負。承包期內,房內一切修理也由乙方負責。

4、在承包期滿,下輪招投標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5、乙方承包租用者,在承包期間水、電費單獨自行負責。

6、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財務中心一份。合同自簽訂即日生效,雙方遵照合同條款執行。

甲方:上河東村 乙方承包者:

年 月 日

菜市場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生米鎮人民政府

乙方:南昌市夢圓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為了城鎮經濟快速發展,改善民生,方便群眾生活,減輕商戶負擔,經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把生米街菜市場招標給南昌市夢圓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管理合同如下:

1、甲方承包給乙方工作項目:負責全菜市場環境衛生、經營秩序管理,處理好市場平常糾紛。

2、甲方負責四個工作人員工資(譚興華、吁榮華、于德安、李友羅)。每年甲方給乙方工資108888元,加稅9469元,兩項共計118357元。憑紅谷灘地稅發票年終一次性轉賬給乙方。

3、日常衛生保潔費用由乙方在市場內的經營商戶內收取少量的衛生費作為保潔人員工資和保潔工具開支。出了市場馬路上的衛生費由鎮保潔公司收。

4、乙方在承包管理期間,要教育商戶文明經商,注意防火防盜,杜絕斗毆事件。一旦發生要立即制止,每天要安排專職人員值班,每天傍晚要檢查環境衛生,注意保管好公共財產。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分管領導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具法律責任。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菜市場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乙方承包甲方產品在指定市場區域的銷售工作,為甲方開辟市場,打開銷售局面,并根據銷量獲得相應的報酬,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一、承包內容及工作形式。

1、乙方承包市場范圍:京津冀遼。

2、 承包年限:從 年 月 號至 年 月 日,為期三年,銷售合同可每年一簽。

3、乙方年銷售量:暫無標準,但要求每年度銷量不低于公司各片區平均銷量。(怎樣確保得到準確數據)

4、乙方承包產品品種:甲方的所有產品品種。甲方不能在乙方承包區域內另行銷售產品(規范市場管理,嚴防串貨或私設,如有串貨,則貨款并入乙方銷售額中,且對公司責任人針對該產品返利雙倍罰沒)。

5、產品價格,執行甲方統一的市場定價(渠道商)和相關政策。如果直接同零售商合作(鄉鎮級終端商、大客戶),產品必須溢價。溢價標準要在公司備案,溢價收入甲、乙雙方按2:8分配。

6、市場操作方式:除了公司批準的大客戶政策或協商批準授信額度外,市場銷售原則上為全款操作,即先打款或物流代收款。貨款統一匯到甲方賬戶。乙方不能挪用公款,貨款丟失責任自負。

7、乙方應參加甲方的一切集體性活動,如例會、學習、培訓、植保會等等,只有雙方緊密融合在一起,工作才能順利開展。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隨時視察和了解乙方市場的銷售情況;

2、乙方第一年年銷量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標準的80%,甲方有權終止合作,第一年不能完成銷量在有第二年累加完成;第二年銷量達不到合同規定100%(不計第一年累加量),甲方有權終止合作,累加量順延第三年完成;

3、甲方必須提供三證齊全的合法產品。

4、甲方必須保證良好的供貨能力,杜絕斷貨和發貨遲緩拖沓的現象(款到三日內確保發貨);

5、甲方有義務從公司發展的戰略和品牌打造層面進行正常的市場宣傳促銷活動、媒體廣告。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需甲方提供給1800元/月/人的基本生活費用;

2、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經營活動動向,并根據甲方經營的戰略調整做出相應調整,對雙方合作起到推動和共同發展;

3、乙方確保市場銷售中不串貨,不在承包區域外私設,可義務向甲方推薦優秀經銷商;

4、甲、乙雙方合同期滿,如果繼續合作則另行商議簽定合同,如果不再合作,則市場和客戶完全移交甲方管理;

5、乙方負責組織客戶會議、農戶培訓會召開,示范田建立和推廣,服從公司的統一政策。

四、費用分擔

1、發貨運費甲方承擔(規定客戶自擔運費的品種除外);發錯貨或由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退貨、調貨,運費甲方承擔;正常退貨、調貨運費乙方承擔。市場退換貨不能超過年度銷售額的5%。

2、差旅費、市場協調費、公關費及其它一切客戶攤派性費用由乙方承擔;

3、相關執法部門正規罰款由甲方承擔;由于產品問題出現藥害肥害等情況,甲方必須全權負責,并及時解決不能影響乙方的市場銷售。

4、公司統一組織的客戶活動,費用甲方承擔。

5、客戶返利費用乙方承擔;冬儲款利息甲方承擔。

6、廣告、宣傳、促銷、各種資料費用,甲方承擔。

7、乙方參加甲方統一安排的集體活動時,費用由甲方承擔,在京期間食宿服從公司統一安排。

8、產品市場推廣會,甲方派產品經理講課,會上產生的費用甲乙雙方平均承擔。

9、一切由非產品原因造成的呆賬、賴賬、死賬都由乙方承擔。

10、市場推廣員費用:(可由甲方委派,但應服從乙方工作分配;或有乙方自主招聘,招聘人數同甲方協商,甲、乙雙方合同期滿乙方招聘人員分流可協商解決,市場推廣人員基礎費用由甲方按公司業務人員統一定制發放)甲方安排的甲方承擔;乙方招聘雇傭的,視情況甲乙雙方協商承擔。

五、乙方應得的報酬,當年報酬=當年銷售額*提成點

注:2013年A、B、C、D四類產品的提成點分別是24%、20%、16%、14%。

2014年A、B、C、D四類產品的提成點分別是22%、18%、14%、12%。

2015年A、B、C、D四類產品的提成點分別是20%、16%、12%。、10%

(詳細說明ABCD四類產品,例如:A類殺蟲劑、B類除草劑、C類水溶肥、D類復合肥) 每年初,乙方預支1萬元提成作為啟動費用,每個季度甲乙雙方清算一次。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解約。

篇10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家庭住房,依據室內裝飾裝修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的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遵義縣馬家灣

2、工程內容及做法:按設計要求施工

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的方式進行承包。

4、工程期限:工程總工期為 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元整,不含燈具潔具。

第二條:1、本合同價為包工包料施工。

2、施工使用的材料為木工板、面板。

3、水電材料為PPR管和銅心玉蝶線。

第三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簽定合同后,乙方購買部份材料(木料、地磚、管道),進場后,甲方分階段付款。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3、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一年內工程無質量問題則合同終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裝修合同協議書范文二

鑒于乙方承包裝修之甲方裝修工程已于 年 月 日交付使用,有關細項質量需進一步觀察,目前有關工程細項已需維修養護,故甲、乙雙方就工程的保修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本工程保修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內工作范圍為:

就裝修工程所涉及全部合同項目內(以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簽署的裝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預算明細表及 年 月 日簽署的裝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補充協議列明為準)的損壞或質量問題進行更換或修復。如木門變形、裂縫,所有漆面脫落、起皮、鼓包,壁紙鼓包、脫落,房頂出現脫落,所有器具因質量原因出現的損壞及其他質量問題。屬于甲方使用不當、天災、原土建質量造成的損壞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問題及乙方責任:

1)花崗巖地面有5塊有1/3空鼓,1塊4cm缺角,1塊1/3斷裂,若在保修期內有空鼓的花崗巖出現斷裂,乙方應予更換,材料費及更換費用由乙方負擔,或由乙方返還斷裂部分的材料費及相應各項取費。

2)護墻板的板面目前變形較重,乙方應于 年 月份前進行更換或整修。

3)木門現已變形,乙方應予 年 月份前進行整修。

4)壁紙卷邊,乙方應于 年 月份前進行整修。

5)廚房洗菜盆下水管無反水彎,乙方應于 年 月份前新購反水彎并進行更換。

6)前述各項問題的整修或更換費用包括材料費、人工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發現工程出現質量問題并電話或傳真通知乙方后7日(節假日包括在內)內,乙方須安排 熟練的技術工人帶料完成整修或更換工作,費用由乙方負擔。

5、法律責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無故拖延達14個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換的,甲方有權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幣 元;若甲方因該質量問題造成其他損失,甲方除有權扣除工程尾款外,還可采取法律許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6、結算

保修期內未出現質量問題或雖出現質量問題但乙方整修及時并令甲方滿意,保修期結束后七日內,甲方將尾款如數結算予乙方( 年 月份乙方將第3條所述問題整修結束后,若甲方感到滿意,可以結算)。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蓋章: 蓋章:

工程裝修合同協議書范文三

茲有住戶_________委托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對其購買(或租賃)的由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營管理的_________大廈_________層_________室進行裝修。

為加強對裝修工程的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大廈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責任書。

一、裝修人員入戶裝修時,必須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每日每人_________元的管理費。

二、裝修人員每人須交兩張1寸照片,一張辦理臨時出入證,另一張辦理個人檔案。

三、裝修人員在裝修期間不得影響相鄰住用戶的休息,裝修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即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禁止在晚上使用電動機械及進行油漆噴涂等操作。

四、裝修人員不準侵擾其他業主(或使用人),不準在樓道內閑逛,不準在其他樓層停留。

五、裝修人員必須保持公共場所,包括樓梯、過道及墻壁的清潔。不允許將污水、廢物倒在樓道里,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雜物,裝修垃圾應及時處理。

六、施工負責人要保證各樓層公共設施的完好,如不得隨意按電梯按鈕,不得亂刻、亂畫,不能撬各種門鎖。

七、注意用電及消防安全。例如,用電時要采用適當的插頭;嚴禁用電源線直接接到漏電開關上;嚴禁用電爐做飯、燒水。

八、進行電焊施工必須事先向物業管理公司申請配備消防用具,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旁吸煙。

九、裝修材料超長超寬時,禁止使用電梯。

十、裝修人員不準在施工場所留宿,確需過夜留守的應先與物業管理公司聯系,經同意后方可過夜。

十一、施工隊伍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裝修。如業主要求違章裝修時,應解釋說明,不予裝修。否則,除業主承擔責任外,施工隊伍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十二、出現問題時,施工負責人應及時與物業管理公司聯系,雙方協商解決,不得擅自作主。

十三、如違反上述規定,物業管理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并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十五、本責任書簽字蓋章后有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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