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02 15: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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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隨著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我國交通運輸事業上升到了一個新高度。據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年底,我國公路總里程已達到477.35萬km,高速公路里程已超過13萬km,躍居世界首位。公路工程建設耗時長、資金量大、技術性強,進而增加了施工的復雜性。為保證順利施工,在工程建設管理中必須重視施工合同。合同是市場經濟自然人、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經濟交往的橋梁,合理管理是實現工程質量、投資及進度的根本保障,不僅能夠實現工程建設投資效益,還有利于保證工程建設市場有序地運行,在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越來越受到重視。現階段我國公路工程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水平普遍偏低,且存在諸多問題,為此,監理部門必須依法加強合同管理,健全合同管理體系,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
1公路工程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特點
公路工程監理為“三控制、二管理、一協調”,合同管理是工程監理的重點,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充分了解其特點,具體如下:
1.1合同管理周期長
由于公路工程屬于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工程建設涉及內容多,施工周期長,合同管理貫穿于整個施工管理過程,進而增加了合同管理的周期。
1.2經濟法律關系多元性
在合同簽訂與實施過程中,監理機構受建設單位委托,對整個過程進行工程監理,工程涉及參建方較多,從而為產生錯綜復雜的關系,而這些關系如何處理,需要以經濟合同為依據。
1.3合同內容繁雜
每個施工階段、每道施工工序涉及的內容較多,因此,在監理工作合同簽訂中,必須對所有因素進行全面考慮,防止產生糾紛。
1.4合同多變性
施工設計變更必然會引發合同變更。特別是大型工程合同,修改項多,可達到上百項,為此,必須嚴格按照變化情況,做好合同調整工作,實現動態化合同管理。
2完善公路工程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建議
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一個新型管理職能,在公路工程項目管理理論研究的基礎上,監理工作愈加重視合同管理相關問題。在公路工程監理工作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極為關鍵,為更好地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必須從內、外環境出發,進一步完善公路工程監理工作中的合理管理體系,全面增強公路監理合同管理約束力、完善合同示范文本,根據自身工作情況,合理選擇合同模式,積極構建科學的合同監管體系。同時還有內修自身,建立合同管理組織機構,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加強合同的信息化管理,從而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2.1從外部環境完善公路工程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建議
2.1.1增強公路監理合同管理的約束力
當前,針對公路工程監理合同管理出臺了一系列法規政策,但這些法規政策太過籠統,并沒有細化,這也是工程建設違法亂紀問題頻發的直接原因。為保證一切施工活動有法可依,需完善我國公路監理行業的法律法規體系,擴寬范圍,符合市場環境變化需求。只有建立一個良好法治環境,才能進一步規范合同管理,才能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才能保證工程項目按照合同按部就班的開展,這也是增強公路監理合同管理約束力的重要途徑。
2.1.2完善合同示范文本,選擇不同合同模式
合同是工程建設投資控制、質量管理及進度控制的主要依據,在公路監理合同管理中,通過科學、有效的合同管理,監理工程師可保證工程項目投資、質量與進度三大目標的最優實現。為此,必須重視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完善,必須合理采取合同模式,只有這樣才能合理地控制工程變更,正確處理索賠事宜,有效降低雙方爭議。第一,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在國外工程建設中,已實行了較為專業且實施性強的總承包合同文件,如FIDIC頒布的《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條件》等。同時,適用于分包商的合同標準模式,如新加坡的NSC、英國的ICE模式都值得借鑒。合同管理是否有效直接關系到整個公路工程的施工效率與經濟效益。為此,應按照國家頒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結合公路特點與行內合同管理經驗,合理選擇適合本工程建設的合同標準文本。第二,選擇不同的合同模式。近年來,公路建設規模不斷擴大,加劇了市場競爭,工程承包方式也發生了極大的改變。目前,最常見的承包方式為EPC模式,即設計—采購—施工,這種模式有利于處理各個參建單位間的復雜關系。或BOT模式,即建設—營運—移交,這種模式有利于拓寬建設資金來源,有利于緩解建設資金緊缺的困局。有時也可選用多種模式結合的方式,更能實現合同管理的效用。公路項目不同,則選擇的合同管理模式也不盡相同,必須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合理地選擇合同模式,如總價合同或單價合同,只有做到靈活應用,隨機應變,才能滿足工程建設需求。
2.1.3完善市場準入制度,構建市場信用體系
公路行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一直占據著重要的地位,做好合同管理,有利于完善公路施工中誠信體系建設,加大行業間的約束力。一直以來,我國都在實行“政府監督、業主稽查、社會監理、企業自查”的質量監督管理體系,監理機構是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的職責部門,針對其資格需做好審查公眾,對于那些不符合規定的單位嚴禁進入工程建設,同時,要規范招標條件,只有這樣才能解決市場不良競爭現象。“言不信者,行不果”,誠信為人之本,在行業發展中都應重視誠信。公路工程監理工作是保證工程質量的基礎,如監理工程師弄虛作假,不僅會影響檢測質量,更會埋下質量、安全隱患,甚至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為此,必須在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監理準則下,建立公路誠信體系,推進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制定嚴格的信用懲處機制,凈化監理隊伍。
2.1.4積極構建科學的合同監管體系
行政監管是政府部門的工作重點,對于公路監理單位來講,受建設單位委托,依照工程建設監理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的工程建設進行監控,提供的是一種專業化的服務。在合同簽訂后,需積極配合主管單位做好工程監督管理工作。科學、有效的合同監管體系與監理單位密切相關,應明確監理單位的職責,以第三方的身份,更好地實施合同監管,更好地履行合同義務。如遇合同爭議,監理工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在保證施工順利實施的基礎上,公正、合理地做好雙方協商調解工作,不得損害工程質量,偏向任何一方。如需重大合同爭議事項,應通過總監反映給監理單位,通過上級領導進一步做好合同雙方協商工作,便于及時解決爭議。減少對工程進度的影響。定期組織工作匯報,對監理委托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分析,按照合同、監理大綱、監理規劃等督促每一個監理工程師認真履行職責,保證實現合同目標。
2.2從內部環境中完善公路工程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建議
2.2.1建立合同管理組織機構,制定合同管理制度
為確保在公路工程建設中,實現合同目標,需設立一個合同管理組織機構。按照組織管理理論,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細化合同條款。根據工程項目特征,秉承“分工協作、精干高效”的原則,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加快工程建設進度。按照《合同法》及相關法規,制定科學、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本著“平等互利,風險共擔”的原則,明確雙方責、權、利,明確劃分違約責任,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不利于實現合同預期目標的因素。公路工程投資大、施工周期長、施工條件復雜,因此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強化合同措施,協調參建單位關系,約束各方行為,是做好監理工作的根本。為此,必須進一步健全合同咨詢、協商制度,定期做好各個施工階段檢查工作,以達到公路工程建設目標。
2.2.2加強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中圖分類號:F293.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6-279-02
合同,又稱契約,它是當事人雙方或數方設立、變更和終止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協議應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經濟合同是法人與法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這種協議以法律的形式確認和調整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工程合同屬于經濟合同的范疇,是指業主就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等環節,與各經濟人(承包人)為實現工程目標而以書面協議形式締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工程監理合同就包含于其中,因此受經濟合同基本規則的約束。
施工監理是指監理單位參加監理投標、中標后與業主簽訂監理合同并依據合同要求在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缺陷責任期階段對工程質量、費用、進度和合同事宜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施工監理的依據是合同,監理工作實際上是合同管理工作,無論是進行質量監理,還是進行進度控制或計量支付,監理工程師都應按合同辦事。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一旦在監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就變成了業主和承包商應遵守和執行的承包合同條款,監理工程師一方面要盡職盡責,不能越權;另一方面業主和承包商應服從監理工作,配合監理工作。監理工程師的獨立地位和公正要求,決定了他在合同管理中,能督促合同雙方全面地履行合同,公正地解決工程變更、延期、索賠等合同管理事宜,協調雙方的合同關系,及時避免或減少合同產生的爭議或糾紛,維護業主、承包商的合法權益。
我國實行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制度以來,國際慣例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例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尤其在引入外資項目上更是如此。工程監理實踐證明:公路工程施工監理的關鍵是熟悉合同,掌握合同,利用合同對工程施工過程的質量、進度、費用實施管理。在工程監理過程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工程變更、工程延期、費用賠償、爭端與仲裁、違約、工程分包、工程保險等方面。理解和熟悉合同的主要內容,對監理工程師、業主、承包人都十分重要。
工程變更是合同變更的表現形式,按《合同法》規定,合同變更一般由一方當事人或第三方提出合同變更的建議,經合同雙方或多方協商一致后生效。作為監理工程師,在處理工程變更問題時,應與業主和承包商協商,正確處理工程的變更工作。工程變更,不僅變更工作本身會產生額外工程成本,延長工期,還經常會影響其它相關工作,埋下索賠隱患,甚至會使業主對其工程投資失去控制。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通常是不可預見的,但工程變更一般均對工程費用、工期產生影響,涉及業主和承包人的利益,因而監理工程師應謹慎的按合同條款實施工程變更管理。一般來講,工程變更要求可以由業主、監理工程師、承包人提出,但必須經過監理工程師的批準才能生效。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根據合同有關規定變更工程時,應經業主同意;業主提出變更時,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有關規定辦理;承包人請求變更時,監理工程師必須審查,必要時報業主同意后,根據合同有關規定辦理。監理工程師應就頒布工程變更令而引起的費用增減,與業主和承包人協商,確定變更費用。
工程延期是合同管理的內容之一。按合同規定,由于非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經監理工程師書面批準的合理竣工期限的延長,它不包括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延期的原因主要有:額外的或附加的工作;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由業主造成的延誤、妨礙、阻止;不是承包人的過失、違約或由其負責的其他特殊情況;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延誤原因。監理工程師必須在確認下述條件滿足后才受理工程延期:①由于非承包人的責任,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完成;②延期情況發生后,承包人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延期意向;③承包人承諾繼續按合同規定向監理工程師提交有關延期的詳細資料,并根據監理工程師需求隨時提供有關證明;④延期時間終止后,承包人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請報告。
合同管理的費用索賠是指工程實施過程中,非承包人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費用損失或增加,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承包人通過合法的途徑和程序,正式向業主提出認為應該得到的額外費用的一種手段。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處理費用索賠時,一般分兩個步驟進行,即查證索賠原因、核實索賠費用。在收到承包人的正式索賠申請時,監理工程師首先應看到所要求的索賠是否有合同依據,然后將承包人所附的原始記錄、帳目等與駐地監理工程師的記錄核對,以弄清承包人聲稱的損失是否由于自身工作效率低或管理不善所致。如果經監理工程師查證,承包人所提供索賠理由成立,則應該核實承包人的計算是否正確。在允許索賠事件中,承包人常有意或無意的在計算上出差錯,監理工程師必須嚴格審查計算過程,特別是承包人計算中所采取的合同條款依據、價格、費率標準和數量等方面。
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以及合同中止前或以后,業主和承包人對合同以及工程施工中的很多問題將可能發生各種爭端事宜,包括由于監理工程師對某一問題的決定使雙方意見不一致而導致的爭端事宜。對于爭端的管理按照合同要求,無論是承包人還是業主,都應以書面形式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并呈一副本給對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爭議通知后,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完成對爭議事件的全面調查與取證。同時對爭議作出決定,并將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如果監理工程師發出通知后,業主或承包人未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要求仲裁,其決定則為最終決定,爭端事宜處理完畢。只要合同未被放棄或終止,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承包人繼續精心施工。當合同一方提出仲裁要求時,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爭議進行友好調解,同時督促業主和承包人繼續遵守合同,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在合同規定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調查時監理工程師應以公正的態度提供證據和作證,監理工程師應在仲裁后執行裁決。一般而言,仲裁人的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再訴諸于法院或其他權利機構,以改變此裁決。
關于工程違約原因則是多方面的,既有業主的原因,又有承包人的原因。作為監理工程師應分清原因,及時協調、處理違約,避免違約現象發生,目前由于公路建設資金緊張,業主在資金支付上違約時有發生,這樣監理工程師必須想法進行協調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按照慣例,獲得整個工程的工程合同的承包商,可以將該工程專業性質或工程范圍再分包給若干家分包商實施任務,業主也可將一些專業性強的部分工程或單項工程直接授予指定的分包商。分包商一般直接與承包商簽訂合同,監理工程師應兼顧業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加強組織、監督與管理承包商和分包商,處理好一般分包合同與指定分包合同,避免和禁止出現不必要的層層分包。合同規定合理的分包一般在30%以內,監理工程師必須掌握分包情況,切不可放松對分包人的管理,使質量出現漏洞,影響進度、質量、投資三大控制目標。
合同轉讓強調無業主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合同及合同名下的利益隨意轉讓他人,工程分包須經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同意,承包商并不能解除合同中分包工程部分的責任與義務,仍要協調、督促、照管整個工程,承包商不能將全部工程分包出去,自己一定要執行主體工程合同。承包商并不因搞了部分工程分包,從而減少其對分包工程在承包合同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指定的分包合同直接涉及到業主和監理工程師。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指定的分包合同,最好得到業主和承包商的共同批準。在標書中,應明確寫出指定分包的項目或指定分包商的名單。指定分包合同所用的指定金額應包括在合同的工程量清單之內,指定分包商應當向承包商承擔如同承包商和業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以保證承包商對指定分包商滿意并合作共事。
土木工程實施階段的保險,是指通過專門機構保險公司以收取保險費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一旦發生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參加保險者的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時,即用保險金給以補償的一種制度。它的好處是參加者付出一定的小量保險費,換得遭受大量損失時得到補償的保障,從而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有關規定,督促承包人進行保險。
總之,合同管理在工程監理過程中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只有對合同進行科學管理,在工程監理過程中合理的運用和實踐,才能做到精心組織,合理安排,優化施工監理,創造優質工程。同時合同管理不但使企業在建設市場有充分的自,還可預防和減少糾紛。因此,簽訂合同必須受法律、法規的約束,具有法律效力,才能為反對壟斷、進行公平競爭提供保護。但目前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建設中的運用和實踐還存在著較多的問題和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1、少數合同由于低價中標,有些合同條款明顯對承包商不利,致使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等手段,工程質量低劣,工程材料以次充好,給工程帶來隱患。2、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承包商資金緊張,削弱企業竟爭力,影響其經濟效益,直接造成龐大的債務,危及社會穩定。3、施工單位非法轉包現象時有發生,存在“高資質投標,低資質進場,無資質施工”的做法,直接影響施工質量和進度。4、承包商對有限的建設資金沒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擠占、挪用的現象,由于資金未能及時用于建設工程,影響施工進度,延誤了工期,同時加大了工程費用。5、施工單位主要人員隨意更換和私自離開施工現場,設備不能及時按合同到位,致使施工現場管理混亂。
建設工程合同也稱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設單位(業主)和承包單位(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協議。不管是建設單位還是承包單位都需要對合同進行有效管理,盡最大努力來對項目的質量、安全、工期和成本進行控制,從而建立一個合理高效有序的市場競爭機制。而項目監理企業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承擔其項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包單位的建設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的專業化服務活動。監理企業對工程施工階段進行全面的合同管理是造價控制的關鍵環節。每一個施工單位進場時,總監理工程師要組織現場監理人員在熟悉合同的基礎上,通過充分的討論,提出每一份工程合同在簽證、復核、結算、支付等方面的控制要點,通過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嚴格把好工程合同的進度款核算關、工程變更關、驗收結算關和工程索賠關,作為造價控制的依據。
1 造價控制的原則
①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約定的合同價、單價、工程量計算規則和工程款支付方式。②堅持對報驗資料不齊、與合同條件約定不符、未經監理工程師質量驗收合格或有違約的工程量不予計量和審核,拒絕支付工程款。③合理、公正地處理由于工程變更和違約賠償引起的費用增減。④對有爭議的工程量計量和工程款支付問題,應采取協商的方法確定,在協商無效時,由總監理工程師做出決定。仍然有爭議的,可執行合同爭議調解的基本程序。⑤應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所約定的時限內對工程量及工程款的進行審核。
2 嚴格控制工程款審核關
工程項目建設的造價控制包括技術和經濟兩個方面,技術和經濟相結合是造價控制最有效的手段,是不可分離的,主要通過現場監理人員對施工技術方案確認,對已經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簽認和專業監理工程師按照工程合同及計價原則對工程價款進行審核,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最終審定的方式進行。即每個標段施工單位申請當月工程進度款時,必須同時提供由現場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總監理工程師出具的工程量確認報告。現場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當月完成的工程內容及其進度完成情況、質量驗收情況進行全面審核,同時,對分部分項工程進度內容完成且工程質量驗收合格部分計入當月進度結算款結賬。
3 嚴格控制工程變更關
由于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條件限制,在實施中往往會出現某些實際情況與原設計文件不符;以及發現原設計的錯誤、遺漏或因其他客觀因素而改變原設計方案、結構、數量或調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內容,這就產生了工程變更。只要在工程實施中有前述情況發生,工程建設相關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包括業主、監理工程師、承包方、設計方)均可據此提出工程變更。任何工程上的變更勢必影響到工程的正常施工運行,都會對工期、造價等產生影響,易使投資失控,使建設項目的投資效益受到影響。頻繁的工程變更會增加和擾亂業主方和承包方正常的工作步驟和內容,還會增加監理工程師的組織協調工作量,對合同管理和質量控制都不利,增加項目管理的難度和復雜性,并間接導致工程造價的增加,成為造價控制監理工作的一個難點。
在項目監督管理中可采用加強對必須變更項目的變更價款審核的方式進行控制。要求工程施工過程發生變動時應通知各方造價控制人員到場,與業主、承包方、專業監理工程師就變動的工程最及相關費用進行核對,以便及時掌握可能造成的投資變動情況。為了使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合理有據,對影響造價的變更采用連續跟蹤,專業監理工程師積極介入施工過程中相關環節,參加各種相關工程例會,及時為每個項目的結算做好資料積累工作。
4 嚴格控制已完工程價款結算關
工程款結算是造價控制的最后一關,應建立嚴密的工程價款結算程序,首先由施工單位進行申報,專業監理工程師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重點審核申報項目是否完工、質量是否到達要求、工程量是否準確,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辦理支付憑證手續,審核后簽發工程款支付申請表。對工程進度款及工程竣工結算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出具相應的月進度款或工程結算款監理審核報告,報請總監理工程師負責最終審定,由建設單位批準和支付。
5 嚴格控制工程索賠關
建設工程索賠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時間補償要求的行為。
監理工程師在處理索賠事件時一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二是必須以合同為依據。三要采用公平、協商合理原則。在遇到索賠事件時,按照索賠程序處理,同時一定要積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賠論證的資料,同施工企業、建設單位研究的技術問題、進度問題和其他重大問題的會議應當做好文字記錄,并爭取會議參加者簽字,作為正式文檔資料。同時還應建立業務往來的文件編號檔案等業務記錄制度,做到處理索賠時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3年.
[2]徐健.合同管理對造價控制影響的機制分析.山西建筑,2011年30期.
[3]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北京大學出版社.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現場的管理的“三控三管一協調”,其中“三控”指的就是質量控制、投資控制和進度控制,而“三管”指的就是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而目前,在商品經濟的基礎――合同管理,卻沒有獲得應有的地位。我們應該注重對合同體系的研究,建立符合中國實際的合同管理體系。
在合同制訂前,業主一般通過招投標,尋找出價格合理、質量優良的合作伙伴,經過合同談判,確定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而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雙方就必須嚴格執行合同條款的規定,如在合同的執行中存在矛盾,就應該積極與對方協調,力爭達成補充協議,而一旦無法協調成功,就應該通過索賠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對于任何一份合同,都必須提出明確的質量要求、進度要求及工程款的支付辦法,這就是提出工程的目標。如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必須明確提出要求施工達到的質量等級,如應該達到長城杯的要求;工程進度的目標是在何時完工等;工程造價控制在多少萬元內;不發生安全事故等。
在我國的監理工程師考試的教材里,把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現場的管理歸納成“三控兩管一協調”,其中“三控”指的就是質量控制、投資控制和進度控制,而“兩管”指的就是合同管理與信息管理。現在看來,應該改為“四控兩管一協調”,即增加對安全的控制。而合同管理是質量、進度、投資與安全控制所必須具備的手段。
參加工程建設的各方人員,必須事先簽訂合同,明確各方的責、權、利關系。無論是項目的業主、咨詢公司,還是設計人員、施工人員、材料設備供應商,通過合同的聯系,從而保證了各自的利益與項目管理的成功緊緊聯系在一起。在商品經濟的社會里,任何人都必須重合同講信譽,只有一切從合同出發,才能保證項目建設的取得成功。
作為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在工作開展的初期,應該首先選擇好采用何種合同體系。對于大型建設項目來說,面臨的建設任務是極其復雜的,它不僅有設計上的國外設計單位與國內設計單位的配合,也有新型結構與材料在工程上的應用問題,設計圖紙如何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還有施工總承包單位是一個聯合體,兩家公司在職責上的劃分問題,以及眾多的施工分包單位和眾多的設備、材料供應商。而建設進度的管理是工程成敗的關鍵,我認為選擇P3E/C軟件作為計劃進度管理的工具是適宜的。P3E/C軟件是美國PRIMAVER公司開發的企業級工程進度計劃專業軟件,它具有企業項目結構分解(EPS)、組織分解結構(OBS)、資源分解結構(RBS)、工作分解結構(WBS),特別適合這種復雜的大型項目的管理。它對于質量安全管理,采用的是質量控制點、驗收等級及質量監督、安全控制4個與質量/安全管理相關的作業分類碼。根據項目公司有關質量/安全的要求加載到相關的作業(分項工程),以賦予這些質量/安全檢查工作的時間屬性。對于建設投資控制,采用的是自上而下的投資分解以及自下而上的統計分析對比,可以極為準確的管好工程費用,實現工程建設的投資控制目標。筆者認為,大型工程建設應該采用FIDIC的單價合同。
在工程的合同管理中,還應該注意以下的幾個問題:
1 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1)合同主體不當。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合格的主體,應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這里要防止兩種合同主體不當:一是雖然具有上述兩種能力,但不是合同當事人,即當事人錯位;二是雖然是合同當事人,但卻不具有上述兩種能力。(2)合同文字不嚴謹。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說,合同講究的是咬文嚼字。(3)合同條款掛一漏萬。就是說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見漏掉的往往是違約責任。有些合同只講好話,不講丑話;只講正面的,不講反面的,不懂得簽合同應當“先小人后君子”,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4)只有從合同而沒有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等。從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沒有主合同的從合同是沒有根據的合同,是“無源之水”。(5)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目前不少建筑企業所簽訂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實質也是無效合同。
1.2 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1)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在履約過程中,合同變更是正常的事情,合同變更包括合同內容變更和合同主體的變更兩種情形。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的履行。作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于變更要及時。(2)應當發出的書函(會議紀要)沒有發。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建筑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可惜這一點往往遭到忽視,結果受到懲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因此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3)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4)應當追究卻過了訴訟時效。建筑行業被拖工程款的情況相當嚴重,有些拖欠沒有訴諸法律,但當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超過了訴訟時效等于放棄債權主張,等于權利人放棄了勝訴權。(5)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合同法》賦予了合同當事人的抗辯權,但多數建筑公司不會行使。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辯權停工,但卻沒有行使,結果客觀上造成了墊資施工,發包方的欠款數額愈來愈大,問題更難解決。
2 建設項目合同
建設項目合同必須采用《示范文本》,以保證合同的合法性、全面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使得工程項目承發包雙方及有關第三方增強合同的法律意識,依法嚴格地履行合同,認真做好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建設項目合同的種類包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工程材料及設備買賣合同、建設工程涉及的相關合同等。
3 加強合同管理是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三控”的重要依據
3.1合同管理中的質量控制: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和質量保證措施,嚴格約束承包人按照圖紙和技術規范中寫明的試驗項目、材料性能、施工要求和允許精度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嚴格把好質量關,依據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與控制。
3.2 合同管理中的進度控制:發包人接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后,將對進度計劃進行認真的審核,檢查承包人所制定的進度計劃是否合理;審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施工總進度計劃是否符合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工期規定。在施工過程中,對各分部、分項工程中的關鍵工序所用時間進行監督與控制。
3.3合同管理中的投資控制:發包人作為工程費用的監控主體,處于工程計劃與支付環節的關鍵位置,除了加強對合同中所規定的工程量表,工程費用的計量與支付管理外,還將對合同中所規定的其他費用加強監督與管理。此外,還應根據合同條款、制定工程計量與支付程序,使工程費用監督與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工程款的支付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支付時間、支付范圍、支付方法、支付程序進行。
4 推行合同管理控制目標制
合同管理控制目標制,是各項合同管理活動應達到的預期結果和最終目的。合同目標管理控制是一個動態過程,是合同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為實現預期的目標,運用管理職能和管理方法對工程合同的履行行為施行管理活動的過程。
4.1 合同履行中的管理控制:合同依法訂立后,當事人應認真履行過程中的組織和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合同條款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4.2 合同發生糾紛時的管理控制:在合同履行中,當事人之間可能發生糾紛,當爭議糾紛出現時,有關雙方首先應從整體、全局利益的目標出發,做好有關的合同管理工作。此時合同資料是重要的、有效的法定證據,有利糾紛的解決。
5 加強工程建設合同管理控制的手段
工程建設項目的規范化和有序化必須依據合同加以約束,應做好
(1)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培訓合同管理人才;(2)設立專門合同管理機構和配備合同管理人員;(3)積極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4)積極開展“重合同、守信用”的活動;(5)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機信息系統;(6)借鑒和采用國際通用規范和先進經驗。
6結語
工程建設項目領域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程序比較復雜的系統工程,做好合同管理控制工作至關重要,是項目目標實現的重要保證。因此加強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控制是非常必要的。
醫院建設工程與普通建設工程相比是一個更為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具有較強的程序性和連續性特征,是有效地將整體建設項目各部分有機結合起來,確保整體建設項目質量、造價和進度的重要程序。主要任務就是采用科學、有效的合同管理方式、方法,保證建設工程的各種建設要素和責任單元動態協調有效運行,最終實現總體建設目標。
一、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確保醫院安全保障和災害應對措施有效響應的重要手段和程序保證,是對參與醫院工程項目建設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商等各方面社會關系的權力和義務的約束和管理。醫院建設工程的質量、投資和進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調整、保護和制約下進行的。也就是在接受政府管理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主體進行具體監管的同時,在法律框架內通過“合同”契約方式來完成與其他各方面社會關系權責利的約定。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醫院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方方面面,影響因素眾多,但其根本特點主要表現為:
1、質量標準高。醫院建設工程是生命線工程。其自身特點決定工程質量要求非常高,特別是消防、職業病防護、風水電氣等基本保障設施不允許出現質量問題。
2、工期要求嚴格。醫院的醫療醫技發展、社會需求和期待、相關部門的監管,都對工程規劃提出了嚴格的進度要求。
3.造價控制嚴格,醫院建設投資計劃不但需相關部門批準,而且投資計劃執行情況還要受行業主管部門嚴格控制。
二、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形式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訂立合同雙方通過其有關機構或人員,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的過程中所進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動,是雙方協調互動的動態過程。其主要內容包括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和合同備案管理。
(一)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合同訂立階段的管理包括合同訂立前的準備階段和合同訂立過程中的管理。主要體現在招標和簽約過程中雙方所進行的一系列相關的工作。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在承包方把合同初稿報到醫院后,醫院基建部門先進行初審,再提請法律顧問進行審查,然后填寫合同會簽單,報醫院財務、審計、院辦等職能部門審核會簽,再由醫院主管基建的副院長核準,最后報醫院法人代表(院長)審定,并依據醫院合同管理辦法按合同金額指定人簽字蓋章。
(二)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主要包括雙方對合同內容執行的跟蹤、核查、監督,以及合同糾紛的解決等方面工作。
(三)合同備案管理。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和推薦使用的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完成合同后,要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要求進行備案,并接受其對合同的審查和鑒證,以及對合同履行的監督,合同爭議的調解。
三、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
通過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證合同當事人、合同訂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證合同內容的全面、合法、明確,進而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使有限的投資發揮最大的經濟效果。
合同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保證工程建設項目的工期、造價和質量。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具有自身特殊性和復雜性,它是甲乙雙方在施工合同中的一切活動的主要依據;是甲乙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權利、責任、義務關系的協議;是甲方進行工程建設,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為降低工程造價、提高經濟效益、預防經濟風險、保證工程質量提供有效的途徑。
合同管理的方向應是盡量使之成為調節甲乙雙方經濟活動關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據。做到這一點,對規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質量、嚴格成本控制將會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
四、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內容和方法
一個工程項目從立項到投入使用,特別是大中型項目,需要經歷一個復雜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主要是通過簽訂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等一系列合同,并通過一系列合同的管理來實現工程項目的過程管理。
(一)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1.建立合同管理體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檔案。
2.合同訂立前的管理。合同管理從發出招標文件時就開始了。包括解答和記錄投標人問題、評標、定標、合同談判、簽約、履約和合同結尾。
3.合同訂立中的管理。訂立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雙方應當認真憑實據嚴肅擬定合同條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確、有效。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認真分析和跟蹤合同執行情況,及時處理有關工程索賠事宜和合同糾紛事宜。合同管理者必須及時了解對方已履行哪些義務、完成了哪些應交付成果,哪些尚未履行或完成;工作質量是否達到要求;已經支出哪些費用等等。
如果遇到了簽約時未曾預料的情況,造成了損失或延誤了時間,或者對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都可以要求給予補償或賠償。索賠或索補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
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和結束時,應當按照事先計劃好的方式,由專人及時、完整地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與合同對方以及其他參與者的往來函件、合同變更、付款證書和付款申請、索賠等資料和文件。
(二)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1.合同簽訂與履行程序。項目申請考察論證填寫合同申請表草擬合同文本合同洽談律師審簽合同簽訂合同履行履約驗收合同審計合同結算。
2.合同簽訂基本要求。
審查乙方資質等級及履約信譽;審查施工圖紙及招標文件;使用標準合同文本,切實約定“補充條款”;恰當約定工程量測算與工程計價方式;明確約定進度款的支付條件和竣工款的結算程序;具體約定工期順延情形和停工損失的計算方法;預防工程定金、保證金和預付款等欺詐行為;明確監理工程師及雙方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詳細約定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對工期問題、質量問題、施工作業問題、質量保證體系、價款問題要進行必要的說明。
3.合同發放范圍。根據工作需要,由基建主管部門發放到采購、財務、紀檢等相關部門和人員。
4.合同責任管理。
(1)正式合同簽訂后,合同經辦人必須將正式合同送交資料管理員并辦理簽收手續,管理員按規定存放歸檔。
(2)合同在實施中必須加強監督管理。工程項目負責人、施工管理員負責檢查工程合同履行情況,并定期或不定期向院領導進行匯報。
(3)工程預決算員、財務人員必須嚴格按合同條款辦理相關決算和財務結算事宜。
(4)由于經辦人未按規定范圍及時發送合同或有關人員未嚴格執行合同,而在施工中產生糾紛或產生質量事故、影響工期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為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嚴禁泄露合同機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損失,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要點
醫院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重點是圍繞工程的造價、質量和工期三個要點進行管理。
(一)工程造價管理
1、工程預付款管理
工程預付款是發包人(甲方)支付給承包人(乙方)用于動員和設計的無息貸款。
預付款用于承包人為工程設計和實施購置材料、設備、施工機具、建臨時設施以及組織施工力量進場等。額度和支付方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須專用于合同約定的工作。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在收到預付款的同時向發包人提交預付款保函,擔保金額應與預付款金額相同。擔保金額可隨預付款的不斷扣回相應減少。
預付款在進度付款中扣回,扣回辦法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在頒發工程接收證書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時,預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預付款余額應作為承包人的到期應付款。
2、工程價款管理
工程價款應專款專用。發包人按合同約定支付給承包人的各項價款應專用于合同工作。專款專用可確保承包人良好的財務狀況,確保發包人的所有付款,都用于本工程。否則,會造成承包人因資金無以為繼,而延誤工期,甚至終止合同。
發包人可通過監督承包人向分包商、供應商的付款,或依照物權法進行權利質權,或采取專款專戶,或嚴格請款程序等有效措施和方法來實現專款專用。
3、變更管理
嚴格執行工程變更程序,及時做好變更估價,特別是工程量增加時,調整合同價的方式。
(二)工程質量管理
在工程質量管理過程中,與接收、檢驗與驗收同等重要但管理難度更大的是,工程建設過程中隱蔽工程的質量管理。隱蔽工程的及時存證和計量不僅決定工程質量,而且影響工程造價。
(三)合同進度計劃管理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期限,編制詳細的進度計劃,包括設計、承包人文件提交、采購、制造、檢驗、運達現場、施工、安裝、試驗的各個階段的預期時間以及設計和施工組織方案說明等報送監理人。監理人批準的進度計劃稱合同進度計劃,是控制合同工程進度的依據。
中圖分類號: TU723.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高速公路建設工程具有建設周期長、投資額巨大、技術復雜等特點,使得合同管理工作紛繁復雜,合同管理工作在公路工程項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表現的已經愈來愈明顯,加強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本人對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合同管理者自身素質,處理工程變更、工程延期、費用索賠以及如何預防和減少合同糾紛等方面簡單談談在這些工作中應注意的事項。
一、提高合同管理者自身素質,加強合同意識
當前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設中,一般對監理單位的招標中都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工程師崗位,這些合同管理工程師要求具有豐富的合同管理經驗、知識面寬廣、技術熟練等條件。作為合同管理監理工程師,一方面在工程開工前就應熟知合同文件,深入細致地研究和分析各項合同條款,對合同的每一條、每一款都應該熟練掌握;另一方面應積極參加各種工程管理方面的培訓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合同管理能力。
由于我國先前很長一段時間實行計劃經濟,人們的合同意識極為淡薄,相對于其他發達國家來說合同管理在我國仍是最薄弱的環節之一。為適應合同管理需要,吸收國際先進合同管理經驗,我國引進了FIDIC合同條件。合同管理監理工程師在工程項目管理中應加強合同管理意識,認真地學習、掌握并靈活運用FIDIC 合同條件,這對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是大有裨益的。
二、嚴格審查和管理工程變更,熟練掌握合同價的調整范圍
作為合同管理監理工程師,在工程實施中應加強對變更工程的管理,當變更發生時應及時處理并確認變更的合理性,必要時應及時與業主和承包人協商,正確處理工程變更問題。無論任何一方提出的變更,均應根據所在項目的管理模式完善變更申報和審查程序。合同管理監理工程師要及時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審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申報表。變更權限在監理單位的,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審批變更并簽發工程變更令,變更權限不在監理單位的,監理工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簽署變更審核意見并及時上報上級部門審批。
變更費用的準確確定在工程合同管理當中十分重要。在變更工程費用的確定中,監理工程師一般應遵循以下幾項原則,一是采用合同工程量清單中相同工程項目單價;二是考慮工程項目差異并通過適當換算后間接套用工程量清單中相似工程項目單價;三是無可套用單價時監理工程師可根據國家頒布的概預算編制辦法、概預算定額和本省的有關規定,編制變更工程預算單價;四,如變更工程項目無適當定額套用或業主與承包人雙方對價款有爭議時,則合同管理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協議一個適當的單價或總額價報業主批準。如果不能達成協議,則合同管理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情況報業主批準后,定出他(她)認為合理的單價或總額價,并通知承包人抄報業主[1]。
在公路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合同價的調整也是合同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內容。《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中關于變更超過合同規定范圍的定價有以下兩款規定,一是當變更工程項目涉及的金額大于合同價格的2%,并且變更后實際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合同工程量清單表工程量的25%以上時,應對單價進行調整,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條款和業主及承包人協商確定一個新的單價。該規定是針對超過部分而言的,即變更范圍超過或少于25%,且該工程項目涉及的款額超過合同價格的2%,則超過部分的單價應給予變動。一般情況下,變更后實際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清單表中工程量增多的,單價下調,反之則上調;二是當工程完成在簽發交工證書時,扣除臨時金額及價格調整的影響,如果減少或超出原有效合同價的15%,則合同價應調整超過15%部分的管理費用[2]。合同管理監理工程師在對合同價進行調整時應仔細對照范本及本項目相關合同條款規定的合同價調整范圍,正確地做好合同價的調整。
工程變更及其所涉及到的合同價調整是最大的合同問題,應引起合同管理監理工程師的足夠重視,在工作中對工程變更及其費用進行認真審核和嚴格把關是做好合同管理的前提之一。
三、及時處理工程延期及索賠
工期也是合同管理工作涉及比較多問題。工期延誤主要可分為可原諒與不可原諒的工期延誤,可原諒工期延誤如不可抗力、特別惡劣的氣候條件、設計變更等,這類原因可延長工期。而因承包人自己的問題或過錯造成的延誤,如內部組織管理不力、承包人對現場條件的錯誤判斷、分包人應承擔的責任等引起的延期則屬不可原諒的延期,這種延誤不補償工期。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應嚴格審查工程延誤的事實依據,正確判斷導致工程延期的因素,認真、仔細地審批工程延期。
根據《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的規定,承包人應在首次出現合同條款第44.1條規定的延期情況后的14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申請,否則不予考慮延期。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的延期申請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審查、核實和詳細計算,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審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請是否成立:一是工程延期事件是否屬實;二是是否符合本工程合同規定及國內招標文件范本合同條款第44條的規定;三是在審查可原諒工程延期時,應注意所延誤的工程是否發生在工期網絡計劃的關鍵線路上,即延期是否有效合理;四是延期的天數計算是否正確,證據資料是否充分。另一方面,合同管理監理工程師從工程延誤發生起,應做好現場施工原始記錄,對工程延誤的時間,施工現場人力、機械閑置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切實掌握施工現場情況,為工程延期的審批提供依據。在工程實踐中,遇到了可以延期的工期拖后,業主為挽回損失往往采取加速施工方法,這種情況下應建議業主適當地增加承包人施工費用即趕工費[3]。
關于工程索賠,目前在我省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還較少發生。主要是當事人的索賠意識比較淡薄,特別對于承包人,索賠事件發生后,承包人往往考慮到與業主的利益關系或忽視索賠權利的存在而錯過了索賠申請的時間。隨著高速公路建設的規范化、法制化,索賠的重要性已被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認可。合同履行過程中索賠的提出與處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妥善處理索賠事件是反映合同管理監理工程師業務能力的一個重要標志。作為一名合格的監理工程師,一方面應正確地對待產生的索賠。對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賠申請,監理工程師不能拒絕。依據《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的規定,承包人索賠的提出必須在索賠事件發生起21天內及時報告,否則應拒絕承包人的索賠要求;二是要加強學習。認真閱讀合同文件,靈活掌握和運用合同條款,了解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風險,正確對待索賠事件;三要注意搜集積累原始資料、憑證及驗收記錄,做好索賠的審查工作。證據是索賠的關鍵,證據不足或者沒有證據的索賠就不能受理。合同管理監理工程師從進入現場時開始,就要有目的地進行信息資料收集工作。在收到承包人合理期限內的索賠意向通知書后應立即與相關監理人員一起做好工地實際情況的調查和日常記錄。對承包人提出的索賠申請要及時處理并準確地提出意見,同時合同管理工程師應認真審查申請索賠的合同依據是否準確,理由是否充分、合理,評估、判斷索賠事件是否成立。對證據不齊全、資料不真實、不符合合同文件、計算不準確的索賠要予以駁回。在計算索賠費用時一般以實際損失為原則,一般的索賠不含利潤[4]。另外還要注意審查索賠申請的格式和內容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在索賠事件不斷發生時,合同管理監理工程師必須采取積極措施以減輕或消除索賠事件的繼續發生。合同管理工程師在日常工作中要認真熟悉和掌握合同條件及技術規范,嚴格執行合同,密切關注承包人的施工活動,及時發現可能阻礙工程進度及可能引起索賠的各種潛在因素,并采取措施消除這些因素,這是做好工程延期和費用索賠控制的關鍵。
四、預防、減少合同糾紛
建設項目由于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技術復雜等特點,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與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可能會產生各種爭執和糾紛。
為了使合同能夠正常地履行,監理工程師在工作中應盡量減少或避免合同執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一要在工程開工前認真研究本項目合同文件,及時發現合同文件中存在的矛盾或含義模糊之處,并與業主或承包人協商,妥善解決這些問題,從而避免合同糾紛的產生;二要平時注意及時給予業主和承包人提示。提示業主以合同為依據管理工程項目,提醒承包人要關注和預測可能發生的意外風險和不可遇見的障礙[5]。當合同糾紛不可避免發生時,監理工程師應采取措施盡快化解矛盾。
五、結束語
總之,合同管理工作是監理工程師的主要職責之一。監理工程師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必須以合同為依據行使監督檢查的權力,并根據合同條件的變化,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地處理合同事件,減少合同糾紛的產生,加強合同意識。隨著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發展,合同管理監理工作也將走向制度化、規范化,并且在工作中充分發揮計算機和網絡的作用。同時合同管理也是公路工程監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監理工程師嚴格按照合同的要求進行監理,準確掌握監理信息,對于完成質量監理、進度監理和費用監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2003 版).人民交通出版社.
[2] 劉劍.監理工程師如何確定公路工程變更項目單價.山西建筑.2007(33):268~269.
中圖分類號:TU7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0)09-0134-02
通過實行建設監理制度,我國建設工程的管理體制開始向社會化、專業化、規范化的先進管理模式轉變。這種管理模式,在項目法人與承包商之間引入了建設監理單位作為中介服務的第三方,進而在項目法人與承包商、項目法人與監理單位之間形成了以經濟合同為紐帶,以提高工程質量和建設水平為目的的相互制約、相互協作、相互促進的一種新的建設項目管理運行機制。這種機制為提高建設工程的質量、節約建筑工程的投資、縮短建筑工程的工期創造了有利條件。根據筆者在多年在監理工作的體會擬談談建筑工程項目中工程監理工作的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監理中的重要性
(一)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
工程監理是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業主委托或者由建設單位通過招標競爭方式擇優委托監理單位,承擔其項目管理工作。監理工程師的監理依據是監理委托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委托是一種契約關系工程監理是管理性的經濟法律關系政府監理和委托協作性的經濟法律關系社會監理的集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即可以說監理工作受到法律保護來自于合同,因此僅僅從這一點就足以說明合同管理在監理工作中的地位是至關重要的。
(二)加強合同管理有助于監理目標的實現
監理目標控制除了采取科學的和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外,主要是取決于合同控制或管理好壞。滿足合同要求的行為和過程是可行的,既滿足合同要求的建設行為及施工過程是令監理工程師滿意的,達到這樣要求的監理工作又是令業主滿意的,因此是理想的。合同管理與監理目標控制關系如圖1所示:
(三)合同管理是監理工作的基礎
在整個監理工作中費用控制是四項控制中的核心,是施行進度控制與質量控制的基本手段。而費用進度質量控制的目標值是事先經合同形式約定的。所以合同管理應該是整個監理工作的基礎,監理工程師所進行的管理工作實質上就是合同管理工作。無論是進行質量監督還是費用支付或是進度控制都要依據施工承包合同辦事,只有依照合同處理問題才能保證合同各方全面履行合同。因此從充分發揮監理的功能來說做好合同管理在監理施工過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監理行業作為市場主體直接參與建設工程管理,在整個建設項目的施工階段要想把進度、質量、投資搞好和協調好各方關系,就必須要求所有參與建設項目管理的監理人員真正認識到合同管理在工程監理工作中的地位。
二、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內容
合同管理的內容分為合同履約管理和合同文檔管理。
合同履約管理亦稱合同控制,就是根據合同條款的規定,工程施工過程中,對當事人的雙方的建設行為和工程建設的過程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監督,保證合同順利執行。
合同文檔管理亦稱為合同檔案管理,屬監理檔案管理的一部分,是對包括合同在內的,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各種記錄、證明、錄像、照片、紀要、報告、圖紙以及說明等進行的歸類、編碼、整理、存放、保管、檢索、分析和使用等系統管理工作。合同檔案是工程技術檔案的組成部分,是合同履行的真實記錄和有效的法律證據,因此,合同檔案管理非常重要。
監理工程師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階段。在此階段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如下:(1)工程分包管理;(2)工程變更管理;(3)工程延期管理;(4)合同索賠管理;(5)合同糾紛的協調;(6)合同支付管理;(7)合同檔案管理;(8)工程保險管理。
三、監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做法
由于我國國情和文化背景所致,許多情況下在合同談判要約條件時比較重視,一旦合同簽訂后的執行過程中就重視程度不夠,甚至將合同擱置一邊;投標單位在思維邏輯上也存在較大落差,認為反正工程已拿到手,把任務完成即可。這種認識在承包人和監理人員中普遍存在,從而導致人們在工程管理中合同約束概念淡薄。為解決這個問題,監理單位接到中標通知后應及時組織派駐現場的監理工程師全面認真地閱讀熟悉甲、乙雙方和監理的招投標文件,全面掌握施工合同和監理合同內容。
從工程實踐中看,要想在建設項目過程中把握監理工作的主動權,做到辦事有根、表態有據,監理工程師應從始至終抓住合同這個牛鼻子不放,才能處于主動地位。目前許多工程不注重合同條款,盲目地干,直到竣工后對方按合同約定算帳時方如夢初醒,導致相互扯皮,給工程投入使用和投資控制帶來不利影響,甚至訴諸法庭,這種教訓實在太多太深刻了,施工各方應引以為戒。
(一)公平公正履行合同
“守法、誠信、公正、科學”是施工監理工作的基本準則。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程》“監理單位是建設單位在施工現場唯一的管理者”的規定,監理單位派駐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既代表監理單位在現場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權力和義務,也代表甲方監控施工合同條款和招投標文件的落實。那么,如何履行好責任、權利和義務,就是要堅持公平公正地處理有違合同條款的各種矛盾。
現在建筑市場存在著諸多矛盾點,有相當一部分是由社會條件和商的選擇等問題。這些都是當前建筑市場中建設單位司空見慣的違約現象。針對這些行為,監理工程師應當在監理合同約定條件范圍內,以積極公正的態度加以處理,做到主動預控,及時書面提示建設單位防止違約,化解風險,一旦發生應及時召開專題會協調解決產生的矛盾。對產生的利益糾紛應明確責任,合理解決。一時解決不了的應各方書面備忘,待時機成熟再行公正處理。
一般來講,在建筑市場的競爭中尤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總是處于弱勢地位,鑒于此,作為建設工程施工監理單位及其委派的監理工程師更應有根據地維護合同和招投標文件要約條件,正視矛盾、運用不同的合理手段和措施適時處理,做到不積壓矛盾;既代表建設單位利益,又維護承包人的合法權益。
(二)實事求是 科學管理
建筑工程產品與其他工業產品的最顯著區別在于體量大、生產周期長和采用的產成品構配件上千上萬種。在長時間的建設過程中,各參建方都可能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有違約事件的發生。那么,要使各方做到在合同約定范圍內規范性合作,就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堅持實事求是。
首先建設工程參建各方在合同履約過程中應不斷地進行目標一致性的協調。在協調問題上,施工監理工程師應當主動牽頭進行組織。只有經常協調過程中發生或預測將要發生的違約風險點,本著風險共擔、同舟共濟的原則,及時化解或消除風險,才能大大降低合同管理中發生的違約現象。
堅持實事求是,就要求合同主體各方應敢于承擔責任。建設單位不能一談到有關自身工作不到位或者社會條件制約因素導致違約責任就如臨大敵,視承包人在推卸責任和轉嫁風險,甚至一提違約索賠就大為惱火,認為是有悖常理的不規范行為。筆者認為,具有真正市場經濟頭腦的建設單位應該正視和承認違約責任,將之看作是甲方與承包人在工程施工管理過程中的一種很正常的經常性經濟活動,是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應以積極合作的姿態來對待。
堅持實事求是,就是要求承包人加強合同管理,嚴肅認真地履行施工合同和抓好分包合同和采購加工定貨合同的落實。建設工程承包人絕對不應當從中謀取不正當利益,要自覺地用合同約定去約束企業的施工行為,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務。依據《經濟合同法》的原則,履約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平等的。對于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應是在履約雙方之間進行的,如果不執行合同合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雙方有依據合同約定提出合理的索賠要求的權利,要敢于依約據實提出索賠要求。
工程實踐中往往會發生建設單位向承包人提出工期和質量問題的質疑,承包人往往會提出許多無證據的理由來回避自身的責任。針對這種矛盾,監理工程師應在監控承包人和建設單位履約過程中,切實加強數據證據和資料的收集整理,用確鑿的數據證據來說服各方并做出合理準確的判斷。
在施工過程中要切實做到收集各方違約資料,力求完整,手續齊全,及時準確。監理工程師要既有既成事實,又有責任歸屬證據,同時還要有判斷違約的資料和數據。
在處理承包人向建設單位提出違約要因和索賠要求時,監理工程師應進行充分分析。首先要把握事件與合同對照是否出現費用增加或工期延長,是否會對質量和功能造成影響,排除虛擬臆造成分。同時要甄別分析費用增加和工期延長的因果關系,從而劃清責任,在此基礎上按合同約定的程序進行協調處理。
監理工程師在以下方面應特別給予重視:
1.向建設單位索要完整的建設工程招投標文件。
2.收集合同變更文件或補充協議,要求承包人和建設單位提供完整的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監理工程師應主動及時收集官方的物價指數和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政行規章等。
3.收集整理各種會議紀要和往來電函。
4.收集工程照片和音像資料。
5.收集工程進度計劃包括被監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6.積累工程計量和結算資料。
7.整理工程檢驗資料和各種試驗數據。
8.收集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整理好工程圖紙及其他設計文件,做好監理日志。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碼]B [文章編號]1000-405X(2013)-6-221-1
1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現狀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關系到分包項目的成敗,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合同管理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對招標階段、合同簽訂階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視。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跟招投標管理密切相關,招投標的過程其實也是合同談判的一個過程,一旦中標簽訂合同,它就有法律約束力,為了保證合同的有效性、嚴肅性,承發包雙方都應該重視合同簽訂前后的管理工作。但在實際工作中,工程合同管理和招投標管理兩個內容基本是被人為的獨立開來,兩者嚴重脫節。使得工程合同和招投標文件、投標書內容不相符合,導致后期施工情況不符合合同要求。
(2)缺乏對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工作。工程合同簽訂之后還需要嚴格地執行,才能保證合同的有效性。在實際操作中,有些建筑工程企業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潤,往往會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邊,忽視對合同在履行階段的管理。因此,就會很容易出現施工不能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工期延誤、工程質量不合格等情況。施工圖紙交底、技術交底只有在施工現場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現事故或質量問題,則責任、義務難以落實到具體的部門和人員。
(3)合同變更意識薄弱。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較長,施工復雜,過程中經常會出現變更情況,合同的修改雖然不會免除供應商的責任,但是會對合同的實施產生影響。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據設計方案設計,各個工程環節可以說是息息相關,而某個工序需要更改,則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隨著變更。也就是說,包括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在內的工作計劃,都需要進行重新制定,因此在更換工程內容之后,為了減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睞于合同變更,而僅僅在施工當中主觀調整工程內容。
2 建筑工程項目分包合同管理的建議
鑒于建筑工程項目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有必要在選擇分包商的基礎上,做好分包合同簽訂、履行、變更幾方面的工作。具體建議措施如下:
2.1 合同的簽訂管理
在選定分包商之后,開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總承包商、分包商的責任和權利必須明確,筆者建議參考借鑒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編寫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和英國咨詢工程師協會的《土木工程分包合同》,其中分包合同必須服從于總包合同,包括技術標準、質量要求、安全要求、環境保護等,另外還要協調各個分包商之間的關系,避免分包商工作之間的沖突,同時在分包合同當中注明分包商出現矛盾時候的協調主體和協調要求。除此之外,在施工過程中分包商對外交往和協調工作,需要通過總承包商進行,譬如與業主和監理單位的協調。為了避免分包商的違約,分包合同的簽訂還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懲罰措施,責令分包商服從工程的總體計劃,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務。
2.2 合同的履行管理
建筑工程的分包,涉及總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體的工程分包關系是業主與總承包商簽訂總承包合同,協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業主將工程分包的權力委托給總承包商,而總承包商通過與分包商簽訂分包合同。在這個過程中,業務管理主合同,與分包商沒有任何合同關系,僅僅負責分包合同的批準。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責任,需由工程師和總承包商承擔,前者是對工程施工現場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藝、質量等的監督管理,但工程師發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總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執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選擇、分包商合同履行監督,并負責將總工程師發出的指示,在審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內容,以合同的書面形式轉發給分包商。
2.3 合同的變更管理
出于主客觀因素的原因,建筑工程的合同需要進行變更,包括工程量、工程進度、質量標準等。建筑工程合同變更屬于常見的現象,甚至可以說是合同管理的特點之一,如果合同變更管理工作不到位,可能會影響整個工程的施工,導致工程糾紛的出現。我國《合同法》對合同變更作出的規定是:“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工程合同變更管理的具體工作內容包括,首先是業務具有發出簽發合同變更令的權力,而承包商必須無條件執行變更令,事后再與業主進行協商變更的費用和工期等問題。其次是合同變更的類型,常見的有費用變更、工期變更、合同條款變更三種,其中爭議最大的變更是費用變更,在出現費用變更的時候,需要根據合同上協商的合同變更費用處理方式,具體的衡量標準是“公平合理”。再次是合同變更時候,承包商按照業主要求實施變更工作,但分包商產生的間接費用如何得到補償,目前在合同法當中并沒有明確規定,筆者認為原則上應該予以補償,但涉及到機會成本的部分,要傾向于實際發生的直接損失。最后是總承包商以書面的形勢通知分包商變更工程任務,在收到工程師的工程變更指令之后,要邀請承包商參與估算工程量和工程價格,以合理確定分包合同變更后對分包商的補償款和工期。
3 結束語
綜上所述,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關系到分包項目的成敗,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合同管理諸多的問題,包括合同簽訂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變更管理等,譬如有些建筑工程企業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潤,往往會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邊,忽視對合同在履行階段的管理。為此,我們需要在選擇分包商的基礎上,做好分包合同簽訂、履行、變更幾方面的工作。
參考文獻
[1]劉承棟.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淺談[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2,(19):215.
一、工程項目基本概況
寧夏中北部土地開發整理重大工程項目2009年鹽池縣花馬池鎮項目區是以增加耕地有效面積、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提高耕地質量促進土地集約化經營規模來緩解人地矛盾,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項目區建設規模3901.44公頃,新增耕地127.24公頃,新增耕地率3.26%。該項目位于鹽池縣城西5km處的城西灘灌地,東至縣城西環路,西至城西灘二分支渠,南至鹽(池)興(仁)公路為界,北至銀(川)青(島)高速公路。主要建設內容如下:
1、土地開發整理面積共3901.44公頃,項目投資預算5986.95萬元,畝均投資1023.03萬元。
2、項目建設工期計劃于2010年三月開工,竣工日期為2011年4月30日。
3、工程質量合格。
4、本項目包括土地平整、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和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工程四個類型。
4.1 土地平整工程:完成土地平整土方量45.45萬m3。
4.2 灌溉與排水工程:斗農渠共砌護3370條561.34km。其中:斗渠砌護23條20.40km,砌護U30農渠1328條399.65km、砌護U20農渠2019條141.30km;新建各類建筑物138609座,其中:分支渠生產橋21座,斗渠生產橋650座,分支渠節制閘11座,斗農渠簡易節制閘44413座,量水堰78座,蓋板涵7座,斗農口4275座,畦田口88817座,倒虹維修11座。
4.3 田間道路:裝修二分支主干道9.18km,寬6m,路面鋪厚0.1m寬5m的砂夾石路面;新建田間道路23條長19.44km,寬4m,路面鋪厚0.1m3m的砂夾石路面。
4.4 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工程:栽植防護林帶11.73萬株,以新疆楊、合作楊、棗樹為主。
二、切實加強合同管理工作
工程建設監理組織機構是一個依據監理委托合同進行統一組織、協調、指導下,按工程項目或工程部位分別設置的,由多個監理單位組成的工程建設監理體系。在其服務工作內容上實行著“全過程的監理”,可概括地表述為:監理單位在施工合同簽訂前,主要是協助業主單位做好施工招標準備的各項工作;在施工合同簽訂后,監理單位則在業主的委托和授權范圍內,以施工承包合同為依據,對工程項目的施工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即對所監理工程項目的質量、進度、造價的全面控制,對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對工程項目參與各方進行組織協調工作等。實行監理制度,便在項目法人與承建商之間引入了建設監理單位作為中介服務的第三方,以經濟合同為紐帶,以提高工程建設水平為目的,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約、相互協作、相互促進的新的建設項目管理體制。事實證明,它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確保工期、控制投資、增進效益,是工程建設實現速度與效益,數量與質量有機結合的重要措施。
1、監理與業主的關系
監理方與業主的關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關系。監理方受業主的委托,依據監理合同對工程項目實施監理,他們之間的這種關系是通過合同來確定,因此雙方都負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雖然說監理工程師是接受委托后開始對項目實施進行管理,但是監理方的一切有關行為是以其自己的名義獨立進行的,只對業主負責。從法律意義上來理解業主與監理工程師的關系,是經濟法律關系中的委托協作關系,而不是某種從屬關系。正因為如此,才有人把工程項目監理制稱為“第三方”管理。
2、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 目前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在該工程項目的實踐中,由于業主對建設監理缺乏理解和經驗不足,存在著下述幾種不正常的情況:
2.1.1將業主與監理單位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誤解為雇傭關系。
2.1.2業主對承包方的各種具體要求并非都經過監理方這個統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監理方應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執行過程中受到多頭管理,左右為難,無所適從,反面影響了監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2.1.3業主雖然也授予了監理方必要的權力,但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監理工作,結果監理方在對業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無任何制約力,使監理方處于被動狀態。
3、監理工程師對存在問題的處理
監理工程師應主動處理好與業主的關系。監理方的一切監理活動應向業主負責,定期向業主報告工程施工情況,未經業主授權監理工程師無權變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預見、不可抗拒或其他因素需要變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時,監理工程師可以向業主提供建議,積極協助業主與承包方協商合同變更事宜。對業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監理方的現場監理人員也要隨時做好記錄,及時改進和解決。已證明監理人員判斷或處理問題有錯誤時,應主動向業主承認錯誤并提出改進意見。當監理工程師正確的建議被業主否決時,應闡明自己的觀點,書面通知業主,說明可能給業主帶來的不良后果。
業主應大力支持監理工作,尊重監理方獨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場,授予監理方必要的權力,如技術上的審定權、工程質量的評定權、進度與工期的確認權、工程款支付與結算上的確認權與否決權、組織協調上的主持權,應大膽放手,將付款簽發權交給監理方等。業主與監理方還必須默契配合,無保留地合作。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程項目目標的順利實現。
三、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1、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通過嚴把承包商資質管理關,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工程建設的規范、健康發展。
針對現在工程建設的實際,尤其是在國土整治項目中,90%以上的施工單位均為掛靠別的企業資質,因此監理單位要嚴格把好資質關口,將施工企業投標時所承諾的項目經理、技術員、資料員、質檢員、安全員全部到位,是保障工程建設質量,實現工期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2、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
3、借鑒國際經驗,推行適用于市場經濟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們要不斷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參考了FIDIC文本格式,較以往合同文本有較大的改進,有利于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應該嚴格執行。
4、監理要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嚴格按合同管理,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5、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合同中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減少索賠。
四、加強工程索賠的管理工作
妥善處理索賠事件是反映監理工程師執業能力的重要標志。作為一名合格的監理工程師要樹立正確的索賠觀念。
1、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賠要求,是規避風險的最后措施,監理工程師應當受理而不能拒絕。
2、加強學習和實踐,努力掌握索賠的原則、方法、技巧,用先進的管理方法代替傳統習慣做法。
3、認真閱讀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風險。在索賠要求提出時,能夠知道該要求與合同約定的差異,迅速判別索賠是否成立。
4、注意搜集積累原始資料、憑證及驗收記錄。證據是索賠的關鍵,證據不足或沒有證據的索賠就不能受理。監理工程師從一進入現場開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專人從事信息資料管理工作。對證據齊全、符合合同、計算準確的索賠要予以駁回。
5、認真履行工程師職責,規范化程序化地展開工作,減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誤、疏忽而發生的索賠機會。
6、工程變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項
在工程項目上,尤其是土地整理工程項目中,由于設計深度不夠,或者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與環境情況變化等,或合同雙方當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預和要求,都會引起工程的變更。因此,在變更管理中監理工程師應注意以下幾點:
6.1任何工程變更都會引起工程費用的變更。
此次國土整治項目的設計方案在具體的實施中,單就渠道鋪設的方向來講,由于當地農民多年的灌溉習慣、實際田塊分布、地形高差等原因,農民要求改變渠道的鋪設方向,雖然單項費用變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構造物數量很多,引發了工程量及投資的變更,又如瀝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機制砂和瀝青改用改性瀝青等,這些單項材料雖然差價不多,但工程量很大,單項累計費用總額就會很大。由此就可能使工程費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費用失控,總投資突破工程概算。
6.2工程變更雖然計劃方案先進、可行,但工程變更決策時間、設計周期對時間的要求,可能使工程進度受到影響,無法按預定工期完工。
在此次國土項目中此項變更最為顯著,工程從3月15日開工,就發生了因為將原設計方案進行優化的變更,直接導致整個工程項目區的工期推后75天,此外,由于項目區農民在設計優化期間,將農田種植玉米、葵花等作物,直接也影響到平田整地及渠道砌護工程建設的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