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04 09: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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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貿易不是獨立存在的,它首先與政治緊密相連。國家首先面臨的是生存和自治的問題。貿易自由主義固然有很多好處,但國人必須首先安全的生存下去,完全依賴他國的生產,必然會導致在國家發生危急情況的時候無法自處。
第三,貿易自由主義忽視了財富與財富生產力的關系。德國的經濟學家李斯特曾經說過:財富的原因與財富本身完全不同。一個人也許很窮,但是他如果據有那份生產力,可以產生大于他所消費的有價值產品,他就會富裕起來。由此可見,財富的生產力比之財富本身,要重要得多,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經增加的財富獲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經消失的財富獲得補償。個人如此,對于整個國家來說,更加是如此,而財富的原因就是生產力。
今年全國“兩會”以來,收入分配不公的話題成為各方熱議的一大焦點,專家獻計獻策,有關部門也陸續配合出臺諸如上調最低收入工資標準等相關政策,并有消息說“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可能年底出臺。
要改變扭曲的收入分配現狀,無疑是好消息。
但就目前出臺的相關政策而言,基本都圍繞職工工資做文章,這是遠遠不夠的。工資問題只是收入分配中的一個微小方面,學術一點說,它是初次分配的重要體現。
工資問題是市場層面的問題。首先,政府明令漲工資無疑有干預市場之嫌;再者,漲工資不是說漲就能漲的。
我們看看哪些人能在“漲工資”的一紙令下享受到實惠。公務員可以漲、事業單位員工可以漲、國企員工可以漲,概括說,就是處于壟斷性質單位的員工可以漲。
但是,一般的民營企業則不然。正常市場環境下,員工收入與公司盈利成正比。不排除有部分經營效益不錯的企業,有給員工加薪的可能。但總體而言,當下的不少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可謂是負重前行。稅負本就很重,再強行讓他們漲工資,就太強人所難了。如若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背負的重壓得不到緩解,給員工漲工資就只能是一句空話。對這些中小企業的員工而言,收入“倍增”就只能是“被增”。
簡單操作,容易引發惡劣后果。要求漲工資的結果只能是:工資差距越來越大,導致更大的不公。
漲工資固然重要,但它不是收入分配不公的全部,甚至說,它只是很小的一塊。說要解決收入分配不公問題,卻將矛頭指向“漲工資”,這種做法有偷換概念之嫌,其掩蓋了真實的社會矛盾,也掩蓋了政府不作為。拿漲工資說事,將社會矛盾轉化為員工與雇主之間的勞資矛盾,規避了問題的實質。
我們不可被這樣的言論遮住眼。我們希望通過理清紛紛擾擾的現象,探求到導致收入分配不公的本質,并邀請專家支招,探討解決之道,這是我們做本期選題的核心所在。
收入分配問題是一個綜合性問題,涉及多個層面。因而,要解決這一問題也必須進行綜合性改革。
自由貿易與貿易保護之爭似乎是國際經濟學中一個永恒的政策主題,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的發生于蔓延,各國均不同程度的采取相應的貿易保護政策。其實,不管是自由貿易還是貿易保護,它們代表的是不同國家統治階級或統一國家統治階級內部集團的利益。因而,兩種觀點爭論的背后,隱藏著不同集團利益之間的斗爭。下面,讓我們分別對自由貿易和貿易保護主義的利弊進行分析。
一、自由貿易主義
自由貿易主義是指建立在地域分工、比較利益的基礎上的國際貿易理論,遵循著亞當?斯密“看不見的手”的教訓,主張經濟上的自由放任,反對干涉貿易自由的政府措施。
(一)自由貿易主義理論觀點
亞當?斯密的“絕對利益”學說認為,國際商品交換的根本原因在于相同商品在不同國家的成本差異,而引起這種成本差異的因素是不同國家在勞動生產率方面的絕對差異。各國應從事自己在勞動生產率方面具有絕對優勢的產品的生產,繼而進行交換,從而使雙方在交換中獲得絕對利益。亞當?斯密主張自由貿易,主張利用“看不見的手”來調節國際貿易,而反對政府干預。
大衛?李嘉圖提出的“比較利益”學說,進一步完善和修正了斯密的“絕對利益”假說,提出了商品的成本差異來源于不同國家勞動生產率的相對差異。李嘉圖高度推崇自由貿易,建立起了古典經濟學的完整大廈,其提出的比較優勢原理,是國際貿易理論的基礎。
作為新古典貿易理論的代表,H-O模型,即要素稟賦理論認為,各國應該充分發揮自身要素方面的優勢,生產和出口自己要素稟賦較為豐富的那部分產品,而進口那些要素缺乏的產品。
(二)自由貿易主義的利弊
1.自由貿易的利處
(1)實行自由貿易在理論上可使得貿易雙方從貿易中獲得利益,從而促進各國乃至整個世界福利水平的提高。自由貿易能夠使各國以相對較低的價格獲得自身所稀缺的商品或服務,使得本國可以從貿易創造中獲得利益。而一旦采取貿易保護措施,貿易創造所引起的利益增加須抵消因貿易轉移所引起的利益減少,從而使福利的增加量減少。
(2)能夠使得資源在世界范圍內得到有效配置,促進本國經濟發展。自由貿易政策的實行,使得資本、勞動、技術等要素在國際間實現了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對于貿易各國吸引外資,吸收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運行效率有著重要作用。
2.自由貿易的弊端
(1)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國家由于貿易條件惡化,并不能從自由貿易中獲得應有的利益,即自由貿易所產生的利益在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國家之間的分配是不均衡的。以墨西哥為例,在加入NAFTA后,墨農牧業遭受了沉重的打擊,而且隨著農產品關稅的進一步解除,這一狀況還將繼續惡化。自1994年以來,墨西哥農牧業所占GDP的比重已由6.34%降至5.5%。享受高額補貼的美國農產品也大量涌入墨西哥市場。
(2)本國民族工業可能受到沖擊,國家經濟安全難以保證,幼稚產業和中小企業在國際競爭中陷入困境,就業水平受到沖擊,國內就業壓力加大。
二、貿易保護主義
貿易保護主義,是指在對外貿易中實行限制進口以保護本國商品在國內市場免受外國商品競爭,并向本國商品提供各種優惠以增強其國際競爭力的主張和政策。在限制進口方面,主要是采取關稅壁壘和非關稅壁壘兩種措施。
(一)貿易保護主義理論觀點
貿易保護主義理論發展可以分為兩個階段,一是重商主義;二是現代觀點。
1.基于重商主義的貿易保護主義
重商主義分為早期和晚期,基本思想是把貨幣看成財富的唯一形式,財富的源泉來自流通領域,主要是賤買貴賣;只有在對外貿易中保持順差,才能增加一個國家的財富;國家應實行干預經濟的政策,以保證資金的流入。重商主義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準備時期,代表歐洲商業資本利益的經濟思想和政策體系。它追求的目的就是在國內積累貨幣財富,把貴重金屬留在國內,在對外貿易上采取國家干預的強制的保護貿易政策。
2.現代主流的貿易保護主義理論
在60年和70年代,發展中國家實行的是以進口替代為主要內容的貿易保護主義政策,把聯合國貿發會議而不是把關貿總協定看作其改善國際貿易利益的主要機構。一直到80年代,當國內經濟善惡化時,發展中國家政府往往采用價格調整、本幣貶值、外匯管制及出口限制措施,在貿易政策上是以進口替代為名的貿易保護主義,開始積極地實施單邊的貿易自由化改革,重點是實現由非關稅措施向關稅措施的轉變,關稅項目進一步合理化,平均關稅降低到一般水平,使國內產業與國際競爭聯系起來。內外經濟政策的改革使發展中國家實現了由進口替代戰略向出口導向戰略的轉變,成為貿易自由化的主要推動力量。這就是進口替代和出口導向的貿易保護主義。
(二)貿易保護主義的利弊
1.貿易保護的利處
(1)能夠有效地保護國家利益和國家經濟安全。貿易保護措施在特定的經濟發展階段和特定的國際經濟環境下能對一國的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產生有效保護。
(2)根據李斯特的幼稚產業保護理論,貿易保護主義能夠有效的保護一國的幼稚產業,進一步緩解該國的就業壓力,改善就業狀況。
2.貿易保護的弊端
一、泛珠三角市場一體化與投資服務貿易自由化法律問題產生的背景
泛珠三角市場一體化與投資服務貿易自由化,無疑則是推動中國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試驗田”。那么,究竟怎樣才能有效促進泛珠三角市場一體化與投資服務貿易自由化的持續健康發展?筆者認為, 政府擬定泛珠三角區域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規劃,區域內相關省區各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是有效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長期合作的重要步驟。但僅有這些還是遠遠不夠的,只有在此基礎之上,進一步建立健全科學穩定的法律支撐保障體系, 才有可能真正確保區域首長聯席會議達成的共識能夠順利地付諸實施, 泛珠三角區域經濟社會一體化的構想才有可能真正得以實現。
二、泛珠三角市場一體化與投資服務貿易自由化遭遇法律障礙
(一)地方政府法治程度不高。
由于地方政府法治程度不高,依法行政尚未成為區域內各級政府的自覺行動, 加上行政區劃的剛性約束和長期實施省份經濟所形成的思維定勢,必然會出現各行政區在追求自身地方經濟利益的同時,忽視或損害區域經濟發展的整體利益,如產業結構上的重復建設、追求大而全或小而全、熱衷市場分割和制造環境水域污染等等。
(二)區域經濟立法不全。
為了謀求更大、更強、更快的發展,中國的一些省區近些年來也一直在嘗試著進行區域合作,如先后成立過“ 長江三角洲城市經濟協調會”、西南六省七方聯席會、環渤海經濟區城市聯席會、長三角 15 城市市長聯席會等,但由于中國區域經濟法律制度缺失,不僅未能及時制定出保護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法律和法規,而且傳統的司法和執法體制也很難超越地方行政權力的嚴重束縛, 其結果, 必然導致各行政區政府政出多門, 為了保護和謀求地方利益而大搞市場壟斷和市場分割, 根本難以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區域經濟合作,省份經濟空間格局一直難以突破,甚至出現了日益嚴重的“板結化”傾向。
(三)區域執法軟弱乏力。
雖然中國已經制定和頒布實施了《 反不正當競爭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價格法》《產品質量法》《廣告法》等一系列的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法律, 但這些法律在該經濟區域內的某些地區根本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各種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很難得到及時有效的懲處。
三、泛珠三角市場一體化與投資服務貿易自由化亟待建立完備的法律支持體系
(一)進一步完善區域經濟法律制度體系。
1.制訂實施《區域經濟合作法》或《區域經濟發展協調法》
實現泛珠三角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構想,積極推進區域內各利益主體之間的長期有效合作,就必須抓緊制定一部《區域經濟合作法》或《區域經濟發展協調法》,借助法律的力量來調控和平衡該區域內各類主體之間的關系。該法的主要內容, 是要明確規定區域經濟合作的內容、形式、程序,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區域經濟發展協調組織各自的權限、義務、職能和職責,建立區域協商仲裁制度等等。作為促進和振興中國區域經濟發展的基本法,它的盡快制定對于確保跨行政區的區域經濟的一體化發展無疑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2.加快推進《區域規劃法》
由于我國至今一直沒有制定《區域規劃法》,所以長期以來我國的區域規劃工作一直缺乏應有的指導、規范和制約,其結果是必然導致區域規劃工作體制不順,所制定的各種區域規劃大都缺乏應有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因此,為了有效推進區域經濟的一體化發展,就應當在進一步改革和理順我國規劃管理體制的基礎上制定一部專門規范區域規劃工作的法律,以逐步確立區域規劃的法律地位。
(二)簽訂《泛珠三角區域信用公約》。
信用是市場經濟的靈魂,也是區域經濟有效合作的基礎。為了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的良好合作,建立健全區域信用管理體系,在區域內確立統一的信用標準和信用規則是完全必要的。因此,合作各方首先應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共同簽訂《泛珠三角區域信用公約》,并盡可能賦予其應有的法律效力。其次,還應進一步修改完善金融法、物流法、科技進步法、人才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并組織力量對已經制定生效的一些地方性法規和“紅頭文件”進行一次系統的清理,以徹底清除對那些妨礙區域經濟合作和一體化發展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再次還要完善執法機制,加大執法力度。
鑒于我國區域經濟合作中所存的各種問題,我們認為,在我國完全有必要引入和建立符合國情的憲法訴訟制度和雙重司法制度, 以消除地方立法和司法審判中的地方袒護主義。其基本的思路是,在維持現有法院體制不變的情況下,另行按照經濟區的發展要求設置大區法院。如我國目前現有六大經濟區,可以初擬設立六大區際法院,以直接受理和審判區際法院管轄的跨區爭議案件。對于不服大區法院判決的,包括違反憲法有關條款規定的案件,當事人可以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判決為最終判決,以樹立法律的權威,從而確保區域經濟的有效合作和一體化的順利發展。
參考文獻:
[1]黃進應重視和加強對中國區際法律沖突的研究[J].政治與法律,2012(05).
一、貿易自由化下中國汽車行業國際競爭力背景
進入21世紀后,全球化的世界經濟格局已經形成,世界貿易、投資和金融自由化推動全球經濟化將世界大部分的國家和民族都被卷入它的潮流。全球化的經濟就在我們生活的周圍,時刻存在著,在這樣的國際背景下,而貿易自由化使得我國各行業都面對各式各樣的壓力,一些企業倒閉,新的企業又誕生,競爭非常大。中國加入WTO預示著中國經濟已經真正融入世界經濟,成為世界經濟的一份子,必不可少。權利和義務是同時存在的,作為世界貿易組織中的一員,中國在享受其權利的同時,也必須履行其承諾和義務。在新經濟環境下,我國汽車市場全面開放,中國汽車產業面臨巨大的國際挑戰。2008年由最開始美國引起的經濟危機蔓延到全世界,世界經濟受到強烈的打擊。那時中國的對外貿易量迅速下降。在這樣狀況下,還是發展中國家的中國汽車行業要與發達國家的美國、日本、德國、韓國等國家的汽車行業進行競爭,由此給中國汽車行業帶來了深刻的影響。當2010年國際經濟開始復蘇,中國汽車行業也跟著升溫了。
二、貿易自由化下分析中國汽車行業國際競爭力意義
中國經歷了改革開放經濟政策30年的“快跑” ,汽車行業取得了令人驕傲的成績,但與國際上那些發達國家汽車企業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分析中國汽車行業國際競爭力對眼前我國汽車行業具有重大意義,這對中國車市進入全球經濟市場并迅速有效的奪得一席之地有很大的幫助。首先,國際競爭力對企業、公司進入不同的市場有幫助,它會成為企業、公司擴大經營的能力基礎。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公司,它比其他同類企業、公司更有優勢,更能快速有效的吸引消費者的眼球,在最短的時間內實現利潤最大化,擴大企業規模,擴大企業經營能力。中國汽車行業國際競爭力的貢獻是實現消費者最為在乎的、核心的、根本的利益,而不再只是一些普通的、短暫的好處。我們只有牢牢套住消費者的愛好以及實現價格才能擠進世界經濟市場。外貌可以復制和模仿,公司的國際競爭力是難以被競爭對手復制和模仿的。競爭對手無法生產公司的產品,這才能使企業長時期處于領先地位,立于不敗之城。
三、貿易自由化下中國汽車行業國際競爭力現狀
1.國際競爭力含義及其衡量
世界貿易自由化的意義看,一個國家要對其他國家商品和服務的進口所采取的限制要逐步減少,并且為進口商品和服務提供優惠待遇。但是,縱觀歷史,在金融危機下,完全的貿易自由化并非存在,每一個國家都采取了各式各樣的措施來限制貿易自由化。因此我們只能在現有貿易條件下分析研究汽車行業的國際競爭力。那么什么又是國際競爭力呢?目前美國官方所采用的是一個國家能夠經得起國際市場考驗的產品和服務,并同時保證國民的生活水準不斷提高的能力。它是指一個國家長期的競爭能力,包括該國經濟長期增長的潛力以及該國經濟結構及出口結構能夠隨國際市場需求不斷變革的能力。
2.中國汽車國際競爭力現狀
2010年我國汽車銷量繼續穩居全世界第一,達到1900萬輛,比去年增長34.37%;汽車產量為1856.47萬輛,增長了33.44%。中國繼續成為世界第一汽車銷售大國。其中,乘用車產量為1420.71萬輛,增長了35.83%;而銷量為1377.78萬輛,增長34.17%。商用車產量為439.76萬輛,同比增長29.19%;銷量435.41萬輛,同比增長30.9%。中國汽車協會預測,2011年我國汽車產銷增速將達10%-15%。中國汽車銷售呈現持續增長趨勢,事實卻實如此。并且很多顧客要提前一個月到半年不等的時間預付款訂貨。和世界其他國家相比,無論是汽車銷售量絕對值還是增長速度,中國均遙遙領先。
四、貿易自由化下中國汽車國際競爭力存在的問題
我國近幾年來在汽車行業取得了飛速的進步。但是相對于國外的汽車產業的競爭還是處于一定的劣勢,在技術以及附加產業值等方面要明顯落后于外資車,導致這種狀況出現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主要的原因。
1.技術研發能力薄弱
在最近的幾年中我國自主轎車不論是從技術還是從產量都相對于過去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其總體上還和國外的汽車在技術上存在較大的差距,出現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我國在汽車研發這方面的積累的經驗較少,其次我國在這方面研發的人才以及力量都比較大的薄弱。相對于汽車制造我國在汽車研發上與國外汽車之間的差距要明顯大于制造業之間的差距。這是目前我國汽車業發展所面臨的最大的難題。導導致這種難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造成這種情況最為主要的原因是對汽車研發重視不足造成的,并且我國在該方面的研究起步也比較晚,基礎相對較差,很多企業只顧及眼前的利益而采用引進國外汽車的戰略而忽視了自主研發能力的培養。另外我國很多的汽車產業在該方面的投入也不足,這是導致我國自主品牌汽車水平不高的另一個主要的原因。這體現在幾個方面首先是國家層面在汽車研發這一方面投入的資金不足,使得我國汽車整個研發的水平始終處于較低的位置。一般來講我國汽車企業的規模都比較下所以難以承擔高額的研發的費用所以這也是造成上述情況的主要原因。此外國家層面缺乏相應的對于汽車研發的鼓勵的政策也使得我國的汽車研發技術遲遲沒有取得較大的進步。
2.總體競爭力不強
我國自主汽車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較弱不僅體現在市場份額上的不穩定而且還體現在汽車整體的科技水平以及工業設計等水平和國外汽車明顯的差距,既沒有相對的價格的優勢也沒用品牌的影響力,這是我國汽車行業在國際市場競爭中的最為切實際的體現。
3.產品的附加值低
另外我國汽車產品的附加值處于較低的水平包括智力方面的附加值以及加工和設備制造等等多個方面的附加值,這些附加值的部分不僅包括制造環節而且包括汽車的流通環節等。我國的汽車制造業僅僅局限在對于國外的零件進行組裝的水平上沒有任何的技術含量與附加值。而對于汽車生產過程中各種具有較高附加值的各種零件以及模塊卻沒有能力進行研發這也是導致我國汽車行業長期處于一個低附加值生產的過程。
4.汽車零部件工業發展滯后
我國生產汽車零部件的水平以及規模都處于較低的水平上。在分工以及零件生產的技術上都處于較低的水平僅能夠生產一些附加值較低沒有多少智慧附加值的產品。造成這種情況具有我國汽車企業自身方面的原因,而我國在該方面的言語權也是影響我國汽車零部件水平較低一個重要的因素。由于整個汽車行業的整體競爭力的弱勢,使其直接制約了我國汽車零部件的發展,汽車零部件產業的相對滯后又進一步影響了我國汽車產業的發展。
5.售后服務相對比較弱
與國外汽車所提供的服務相比我國的汽車服務業和售后和國外也存在較大的差別。不僅體現在服務的網點較少,甚至很多的縣市都沒有相應的保修點,如果汽車出現了問題那么就要將車運輸到較大的城市去維修。維修的周期有時候拖得很長甚至達到幾個月。在很多時候維修的質量也得不到保障,很多時候抱著希望去修車換來的結果卻是令車主失望的。并且及時出現問題在后續的維權過程也顯得比較困難。
五、提高中國汽車國際競爭力的策略
從上面的論述可以看到我國汽車領域所面臨的一些問題,本文根據上述的問題,提出了應對上述問題我國汽車行業發展的一些策略,以期為我國的汽車行業的發展提供一定的思路。
1.加強新能源汽車的研發
石油是一種不可再生的能源,隨著油價的不斷攀升以及經濟危機所導致的人們的消費理性的增加,使得人們的消費更加的理性希望買到更加經濟省油的車,操控性較好的較小的緊湊車型成為了人們的首選。隨著石油能源的進一步的減少,新能源汽車會成為未來汽車的發展的一大趨勢,在這方面比亞迪汽車生產了電動的汽車,這種新型能源的汽車不僅降低了汽車污染而且對于日益短缺的能源也是一種代替。雖然該車還沒有達到一個較好的銷售業績。但是可以遇見的是雖然石油資源的日益的枯竭,未來這種新能源的汽車一定會在汽車市場上占據一席之地。
2.政府應積極出臺各種政策和加大購車補貼
(1)加快新能源汽車戰略的頂層設計,搶占國際競爭力的制高點
制定國家層面的能源發展的新戰略,確定發展的技術路線,將以新能源和清潔發動機為核心的技術作為發展的目標以及階段性的任務,然后通過國家層面的組織使得政府層面提供支持、企業方面自主的研發,高校方面介入研究等方式。
(2)通過減稅以及銀行貸款等各種手段來促進汽車相關技術的研發以及應用的產業化
政府不僅要在引進國外的汽車方面努力最為重要的是在引進國外的汽車技術方面努力,同時通過制定相應的政策和手段來鼓勵企業的研發。推進汽車的技術創新,可以從國外引進相關的技術,將這種技術國產化然后國家可以給與一定的政策支持與資金的補貼。
(3)大力推進汽車產業戰略重組,提升產業集群水平
目前我國汽車行業的發展多以橫向的粗放式的形式發展,主要是通過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并購來實現資源的重新整合。在國家層面來講應該采取一定的政策來對兼并以及企業的重組等方式進行鼓勵;同時鼓勵社會各個行業的資本進入到汽車行業來對汽車行業進行注資以及重組等;在制度上甚至允許民營產業參與汽車產業的股份并允許其控股;對目前常見的國有企業通過不斷的減持自身的股份來實現股權的優化配置;然而對于知名企業或者是國企之間的并購合作國家層面要嚴格對其進行審核避免壟斷情況的出現。在進行產業組合的時候還要考慮到汽車產業如何退出的機制。不僅要對汽車產業進行重組還要大力發展汽車產業的集群式發展。
3.提升中國汽車的外觀設計
由于目前我國相對缺乏汽車產業相對的核心技術,所以國內的汽車行業如果要想有所建樹,外部的工業設計以及內部的實在的技術上的提升都是至關重要的。根據目前的一項某個知名調查公司的調查結果可以看出,車的外觀也就是車的整體的工業設計是影響汽車消費者進行消費的很關鍵的一個因素。調查的時間在2009年調查的對象是具有購車意向的購車者參與調查的人數有5000人。通過調查分析與統計大約有25%的汽車消費者在選購汽車的時候會將外觀作為第一考慮的因素。
4.加大自主研發力度,塑造自主品牌
我國汽車行業的民族自主品牌正在不斷的發展,其中發展較為優秀的包括奇瑞以及長城的哈佛系列等等,但是這些自主品牌相對于一些知名品牌如奔馳、奧迪、寶馬、甚至是日本的豐田等系系列車型都存在很大的差距。我國汽車知名的品牌首先較少其次相對也缺乏競爭力。由于研發的相對滯后使得無法做出一款較好的產品。所以如果要塑造自主的品牌在很大程度上要加強自主研發的能力,如果要實現自主汽車品牌的崛起就需要在研發上投入大量的人力以及物力,國家層面還要制定相關的政策對這種自主研發進行鼓勵,以促進我國整個汽車行業的發展。
5.加快零部件等配套產業的發展,優化汽車產業供應鏈
我國汽車對于國外汽車零部件的依賴性非常強,一般國內的生產某合資或者知名品牌的汽車都是從國外來進口零配件然后在國內的汽車制造企業進行組裝,而國內的汽車制造企業就獲得不了任何的零部件加工后的附加值。更為突出的是很多購買進口車的車主苦于汽車某個零部件壞掉之后需要將汽車返回到國外進行返廠維修或者是要從國外來進口汽車零部件等待維修,這種情在目前我國的汽車行業來看是非常普遍的。所以針對目前我國汽車零部件發展水平較低的情況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來增強我國汽車零部件企業的實力:大力提高我國在汽車零部件行業自主創新的能力,國家層面要鼓勵汽車自主生產研發汽車的零部件而不是過分的依賴于進口,只有將進口轉化為自主研發才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的成本這種運輸以及關稅層面的成本要遠遠高于自主研發的成本。而且國家要對這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汽車零部件的生產企業給予資金以及政策上的扶持,通過企業自身的努力以及國家層面的支持來提高汽車零部件企業自主創新與自主研發的能力。
中國、日本和韓國作為東亞三個經濟實力最強的國家,相互之間有著非常廣泛的貿易往來,但是區域性合作的發展卻非常緩慢。在北美、歐盟自由貿易區的下,以及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推動下,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是否已經具備建立的條件了呢?
在亞當·斯密的自由貿易理論體系創立之前就存在貿易保護和自由貿易之爭。重商主義最早提出貿易保護的觀點,盡管不夠系統,但其理論的基本點:“鼓勵輸出、限制輸入,發展經濟,實現國家財富積累”已經被當時各國政府所采納。一些貿易保護的手段諸如行政管制、高額關稅、退還稅款、發放獎金和補助金、特許證等被政府廣泛使用。
16世紀后期的英國,重商主義的發展達到。從17世紀開始,一些商人、政府官員、學者先后提出自由貿易的觀點,并且在18世紀上半葉的英國發生了兩場著名論戰:一是關于放寬與法國貿易的限制是否對英國有利。主張自由貿易的和主張貿易保護的兩大派別分別創辦了各自的雜志來宣揚自己的觀點。盡管兩派在理論上各不相讓,但政府還是執行了貿易保護主義的政策,而主張放寬英法貿易的條款未能得到批準。二是英、法、德等國的學者圍繞國際經濟是否存在內在平衡機制所進行的論戰。以休謨為代表的學者從貨幣數量論出發,認為國際經濟中存在自動平衡和調節機制,不需要政府的干預國際經濟會自然的保持平衡,因此,他們主張貿易自由;以斯圖亞特為代表的學者則反對休謨的貨幣數量論,否定國際經濟中存在自動平衡機制,主張政府干預和貿易保護。這場爭論在理論上也是難分勝負,但在現實中各國政府(包括當時比較先進的英國)仍然實行貿易保護主義的措施。
2.亞當·斯密之后的貿易保護理論與政策
理論界一直把1776年斯密的《國富論》的出版視為自由主義理論體系創立的標志。作為古典經濟自由主義的奠基者,斯密對重商主義的國家干預觀點進行了批判,并鼎力主張對內實現自由放任、對外實行自由貿易,主張降低關稅和取消出口補貼和獎勵金,并提出了較為系統的國際貿易理論,即“絕對成本說”。大衛·李嘉圖對斯密的自由貿易理論作了進一步補充和發展,提出了更為現實的“比較成本說”。絕對成本說和比較成本說構成了古典貿易理論的核心。
然而,斯密《國富論》的出版并沒有對英國和其他西方各國的政策產生立竿見影的影響。在斯密和李嘉圖完善自由貿易體系的同時,和其觀點相對立的一些經濟學家仍然始終倡導貿易保護,為此雙方不斷展開理論較量。1860年英法兩國簽定了《科布登—謝瓦利埃條約》,隨后,英國又和其他國家簽署了降低關稅的商貿條約,從而使西歐各國走上自由貿易道路。《科布登—謝瓦利埃條約》的簽定,標志自由主義政策在英國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而這距離1776年斯密《國富論》的問世將近一個世紀的時間。由此可見,開辟貿易自由主義政策的道路是多么艱難。
3.現代貿易保護主義理論與政策
盡管自由主義理論從提出到付諸實踐需要將近一個世紀的時間,但不能否認,自斯密創立自由主義體系以后,盡管也出現過李斯特和凱里為代表的貿易保護主義理論,但一直到凱恩斯的經濟理論產生,在170年的歷史中貿易自由主義始終占據了理論上風。到了新古典經濟學的核心人物馬歇爾時期,雖然現實中各種貿易保護的政策不斷被實施,壟斷也不斷出現,但馬歇爾在他的《經濟學原理》一書中仍然是宣揚自由主義,在稍后出版的《工業和貿易》一書中雖然涉及到壟斷問題,但他認為壟斷和競爭只是程度上的差別而無本質區別。只有到凱恩斯經濟理論的提出,才從根本上動搖了自由主義的理論基礎。
然而,現實卻非如此,真正貿易自由的歷史卻非常短暫。自由主義在實踐中獲勝的同時就開始遇到挑戰,因為從19世紀60、70年代開始各種壟斷組織不斷出現,并在各國逐漸取得主導地位,進而為國家壟斷奠定了基礎。同時,李斯特和凱里的貿易保護理論對德國、美國的政策產生了影響。德國率先實行貿易保護,法國和美國分別于1881和1890年重新設立了關稅法,意大利、奧地利和瑞士等國也相繼實行貿易保護主義的政策。進入20世紀以來,國際市場的競爭更加激烈,整個資本主義世界存在生產過剩的危機,為了擺脫危機,各國互相用高關稅封閉本國市場,互相用貨幣貶值及降低工資等方法提高本國經濟競爭力,使各國內部和各國之間的矛盾日益加深,最終導致了世界大戰的全面爆發。
二戰結束后,除美國以外的各壟斷資本主義集團均遭重創,美國對歐洲、日本具備了無可匹敵的競爭優勢,美國此時開始倡導自由貿易,但到20世紀60年代末,日本、德國的經濟逐漸恢復并日益強大,大量美元外流,致使布雷頓森林體系動搖,1969年尼克松政府以保衛美元為由提出,為了保持對外軍事支出,維護冷戰盟主地位,美國的貿易收支經常保持盈余是必要的,為此,必須采取貿易保護主義的政策。
上述歷史表明,從19世紀70年代開始,在自由主義政策實施不久,保護主義的政策則開始陸續在各國出現,到20世紀開始逐漸加強,在二戰以后,盡管日益強大起來的美國開始宣揚貿易保護,但60年代以后隨著日、德等國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各國又重新舉起了貿易保護的旗幟。
4.新的貿易保護主義的興起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兩次石油危機使世界經濟增長緩慢,各國的貿易保護主義勢力都在不斷增強,逐漸形成了新的貿易保護主義浪潮。新的保護主義和傳統的貿易保護相比,更具有隱蔽性的特點:
(1)非關稅壁壘
傳統的貿易保護主義主要是通過限制進口來保護國內工業,其手段是構筑高關稅壁壘,跟傳統的貿易保護主義相比,新的貿易保護更側重非關稅壁壘。具體包括進口限制、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自動出口限制、報關手續干擾、技術和衛生標準等。一些非關稅壁壘目前已經成為各國政府干預外貿、限制進出口的主要政策措施。據統計,現在各國實行的非關稅壁壘手段上千種。有些非關稅壁壘如“技術標準法規繁多,讓出口國防不勝防,有些技術標準要求嚴格,使其他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很難達到。”一些發達國家順應國際經濟發展的潮流,開始使用綠色貿易壁壘進行保護。
(2)集團化和區域化
隨著國際經濟競爭越來越激烈,一些國家紛紛結成各種各樣的經濟貿易同盟,集團化和區域化趨勢加強。集團和區域內部相互取消關稅,實現商品和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同時,對外推行貿易限制政策。很多集團和區域組織建立的初衷就是為了對付外來競爭,保護成員國的經濟利益。因此,集團和區域化組織具有天然的排外性和貿易保護性。以歐盟為例,從1958年來歐盟不斷排斥成員外的貿易,導致內部相互進口的比重不斷上升:1958年為33.8%,1971年為51.0%,1985年為57.0%,1992年為58.9%,1998年為63.2%,2000年為79.2%。
(3)在自由化掩蓋下的貿易保護
為了實現本國的貿易利益最大化,各國政府紛紛借助于各種非關稅壁壘和其他名義來實現貿易保護,更有甚者高舉自由化的旗幟來達到貿易保護的目的。例如,近幾年歐盟各國借環保為名而頻繁使用的綠色壁壘,一些國家借各種經濟一體化組織實現的各種保護措施等等。給人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世界經濟的發展趨勢是越來越開放,各種貿易組織如GATT和WTO一輪一輪談判不斷地降低關稅,東京回合后,歐共體平均關稅為6.0%,日本為5.4%,美國為4.9%,烏拉圭回合后,發達國家的平均關稅
又進一步降到4%,但非關稅壁壘不斷加強,到烏拉圭回合后,非關稅壁壘已達2700多種,并且借助于GATT的免除條款、利用公平貿易的借口,逐步走向雙邊和歧視性貿易,形成了一整套系統的保護制度和機制,限制的范圍已擴展到勞務和高技術領域,出現了許多經濟集團搞集體貿易保護政策的情況。在自由化的旗幟掩蓋下的各種貿易保護具有很強的隱蔽性、矛盾性和欺騙性,因此也被稱謂“超級保護主義”。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國,美國舉雙手贊成貿易自由化和積極參與GATT和WTO的談判,同時又不斷地帶頭實施各種貿易保護。1984年美國國會通過《貿易與關稅法案》,而1988年經里根總統簽署,正式成為美國法律的《1988年綜合貿易與競爭力法案》也有著濃厚的保護主義色彩,而且近年來保護主義議案不斷增加。美國的所謂'301'、超級'301'等條款,都是貿易保護的典型代表。
二、貿易保護的規律性和發展趨勢
1.貿易保護的規律性
(1)它經常出現在這些時候:當一國經濟比較落后或面臨經濟危機的時候;當一國原有的優勢面臨威脅或即將失去的時候;爆發戰爭期間。(2)貿易保護和自由貿易基本是交替進行的,而且自由主義的歷史非常短暫。19世紀40年代之前西方工業國都在實行貿易保護措施,1846年英國廢除谷物法以后到19世紀70年代各國主要實行自由貿易政策;19世紀70年代各國又開始實行貿易保護政策,二戰以后至60年代末實施自由貿易;70年代以后新的貿易主義政策又被各國逐漸采用。(3)誰變成強國誰就率先打破貿易保護而提出自由貿易。19世紀40年代的自由貿易政策由當時的強國英國率先提出和實施;20世紀40年代自由貿易政策由當時強大的美國率先提出和實施。(4)世界經濟處于增長和繁榮階段易實施自由貿易政策,而世界經濟面臨或處于蕭條階段易實施貿易保護措施。(5)理論上自由主義占據霸主的地位時間較長,在現實中真正的貿易自由發生卻很短暫。自由主義更多時候是宣傳的口號,可用一句形象的話來表達:自由貿易只是高高舉起的旗幟,但在這面旗幟下沒有更多的國家跟從。
2.貿易保護的發展趨勢
中圖分類號:F7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12-0189-02
一、西方工業國貿易保護理論與政策的歷史演進
1.亞當·斯密之前的貿易保護理論與政策。在亞當·斯密的自由貿易理論體系創立之前就存在貿易保護和自由貿易之爭。重商主義最早提出貿易保護的觀點,盡管不夠系統,但其理論的基本點:“鼓勵輸出、限制輸入,發展經濟,實現國家財富積累”已經被當時各國政府所采納。一些貿易保護的手段諸如行政管制、高額關稅、退還稅款、發放獎金和補助金、特許證等被政府廣泛使用。
16世紀后期的英國,重商主義的發展達到。從17世紀開始,一些商人、政府官員、學者先后提出自由貿易的觀點,并且在18世紀上半葉的英國發生了兩場著名論戰:一是關于放寬與法國貿易的限制是否對英國有利。主張自由貿易的和主張貿易保護的兩大派別分別創辦了各自的雜志來宣揚自己的觀點。盡管兩派在理論上各不相讓,但政府還是執行了貿易保護主義的政策,而主張放寬英法貿易的條款未能得到批準。二是英、法、德等國的學者圍繞國際經濟是否存在內在平衡機制所進行的論戰。以休謨為代表的學者從貨幣數量論出發,認為國際經濟中存在自動平衡和調節機制,不需要政府的干預國際經濟會自然的保持平衡,因此,他們主張貿易自由;以斯圖亞特為代表的學者則反對休謨的貨幣數量論,否定國際經濟中存在自動平衡機制,主張政府干預和貿易保護。這場爭論在理論上也是難分勝負,但在現實中各國政府(包括當時比較先進的英國)仍然實行貿易保護主義的措施。
2.亞當·斯密之后的貿易保護理論與政策。理論界一直把1776年斯密的《國富論》的出版視為自由主義理論體系創立的標志。作為古典經濟自由主義的奠基者,斯密對重商主義的國家干預觀點進行了批判,并鼎力主張對內實現自由放任、對外實行自由貿易,主張降低關稅和取消出口補貼和獎勵金,并提出了較為系統的國際貿易理論,即“絕對成本說”。大衛·李嘉圖對斯密的自由貿易理論作了進一步補充和發展,提出了更為現實的“比較成本說”。絕對成本說和比較成本說構成了古典貿易理論的核心。
然而,斯密《國富論》的出版并沒有對英國和其他西方各國的政策產生立竿見影的影響。在斯密和李嘉圖完善自由貿易體系的同時,和其觀點相對立的一些經濟學家仍然始終倡導貿易保護,為此雙方不斷展開理論較量。1860年英法兩國簽定了《科布登—謝瓦利埃條約》,隨后,英國又和其他國家簽署了降低關稅的商貿條約,從而使西歐各國走上自由貿易道路。《科布登—謝瓦利埃條約》的簽定,標志自由主義政策在英國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而這距離1776年斯密《國富論》的問世將近一個世紀的時間。由此可見,開辟貿易自由主義政策的道路是多么艱難。
3.現代貿易保護主義理論與政策。二戰結束后,除美國以外的各壟斷資本主義集團均遭重創,美國對歐洲、日本具備了無可匹敵的競爭優勢,美國此時開始倡導自由貿易,但到20世紀60年代末,日本、德國的經濟逐漸恢復并日益強大,大量美元外流,致使布雷頓森林體系動搖,1969年尼克松政府以保衛美元為由提出,為了保持對外軍事支出,維護冷戰盟主地位,美國的貿易收支經常保持盈余是必要的,為此,必須采取貿易保護主義的政策。上述歷史表明,從19世紀70年代開始,在自由主義政策實施不久,保護主義的政策則開始陸續在各國出現,到20世紀開始逐漸加強,在二戰以后,盡管日益強大起來的美國開始宣揚貿易保護,但20世紀60年代以后隨著日、德等國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各國又重新舉起了貿易保護的旗幟。
4.新的貿易保護主義的興起。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兩次石油危機使世界經濟增長緩慢,各國的貿易保護主義勢力都在不斷增強,逐漸形成了新的貿易保護主義浪潮。新的保護主義和傳統的貿易保護相比,更具有隱蔽性的特點:(1)非關稅壁壘。傳統的貿易保護主義主要是通過限制進口來保護國內工業,其手段是構筑高關稅壁壘,跟傳統的貿易保護主義相比,新的貿易保護更側重非關稅壁壘。具體包括進口限制、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自動出口限制、報關手續干擾、技術和衛生標準等。一些非關稅壁壘目前已經成為各國政府干預外貿、限制進出口的主要政策措施。據統計,現在各國實行的非關稅壁壘手段上千種。有些非關稅壁壘如“技術標準法規繁多,讓出口國防不勝防,有些技術標準要求嚴格,使其他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很難達到。”一些發達國家順應國際經濟發展的潮流,開始使用綠色貿易壁壘進行保護。(2)集團化和區域化。隨著國際經濟競爭越來越激烈,一些國家紛紛結成各種各樣的經濟貿易同盟,集團化和區域化趨勢加強。集團和區域內部相互取消關稅,實現商品和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同時,對外推行貿易限制政策。很多集團和區域組織建立的初衷就是為了對付外來競爭,保護成員國的經濟利益。因此,集團和區域化組織具有天然的排外性和貿易保護性。以歐盟為例,從1958年來歐盟不斷排斥成員外的貿易,導致內部相互進口的比重不斷上升:1958年為33.8%,1971年為51%,1985年為57%,1992年為58.9%,1998年為63.2%,2000年為79.2%。(3)在自由化掩蓋下的貿易保護。為了實現本國的貿易利益最大化,各國政府紛紛借助于各種非關稅壁壘和其他名義來實現貿易保護,更有甚者高舉自由化的旗幟來達到貿易保護的目的。例如,近幾年歐盟各國借環保為名而頻繁使用的綠色壁壘,一些國家借各種經濟一體化組織實現的各種保護措施等等。給人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世界經濟的發展趨勢是越來越開放,各種貿易組織如GATT和WTO一輪一輪談判不斷地降低關稅,東京回合后,歐共體平均關稅為6%,日本為5.4%,美國為4.9%,烏拉圭回合后,發達國家的平均關稅又進一步降到4%,但非關稅壁壘不斷加強,到烏拉圭回合后,非關稅壁壘已達2 700多種,并且借助于GATT的免除條款、利用公平貿易的借口,逐步走向雙邊和歧視性貿易,形成了一整套系統的保護制度和機制,限制的范圍已擴展到勞務和高技術領域,出現了許多經濟集團搞集體貿易保護政策的情況。在自由化的旗幟掩蓋下的各種貿易保護具有很強的隱蔽性、矛盾性和欺騙性,因此也被稱謂“超級保護主義”。
二、貿易保護的規律性和發展趨勢
1.貿易保護的規律性。(1)它經常出現在這些時候:當一國經濟比較落后或面臨經濟危機的時候;當一國原有的優勢面臨威脅或即將失去的時候;爆發戰爭期間。(2)貿易保護和自由貿易基本是交替進行的,而且自由主義的歷史非常短暫。19世紀40年代之前西方工業國都在實行貿易保護措施,1846年英國廢除谷物法以后到19世紀70年代各國主要實行自由貿易政策;19世紀70年代各國又開始實行貿易保護政策,二戰以后至20世紀60年代末實施自由貿易;70年代以后新的貿易主義政策又被各國逐漸采用。(3)誰變成強國誰就率先打破貿易保護而提出自由貿易。19世紀40年代的自由貿易政策由當時的強國英國率先提出和實施;20世紀40年代自由貿易政策由當時強大的美國率先提出和實施。(4)世界經濟處于增長和繁榮階段易實施自由貿易政策,而世界經濟面臨或處于蕭條階段易實施貿易保護措施。
2.貿易保護的發展趨勢。(1)在未來很長的時間里貿易保護仍然是各國貿易政策的支撐點。不僅包括發展中國家,一些發達國家之間由于競爭的激烈會不斷實施貿易保護。(2)保護的手段時而透明、極端化(關稅、政治、軍事等手段),時而隱蔽化(各種非關稅壁壘)。(3)新的保護手段不斷應勢而生(各種技術和綠色壁壘)。(4)整體保護增強(更多貿易組織會不斷出現)。
三、貿易保護給中國的啟示
(1)以史為鑒,認清貿易保護和自由貿易的實質和規律。歷史證明,自由主義理論上發展和實踐中的推行是大相徑庭的。從規律看,只有強大的國家才從自身利益出發倡導自由貿易。而且,往往是口頭高喊自由主義,而暗中搞貿易保護。事實上,沒有超國家利益的自由主義和貿易保護主義。斯密自由主義的提出是為了實現英國利益的最大化,李斯特、凱里、凱恩斯的國家干預和貿易保護理論的提出也是從國家和民族的利益出發。中國在參與全球化的同時,必須把國家和民族利益放之首位。(2)學會駕馭貿易保護的新手段。如前文所述,一些國家配合國際經濟的發展變化,不斷創造新的貿易保護手段,如各種名目繁多的技術壁壘和綠色貿易壁壘。我們不僅要認真學習掌握,更要從中國實際出發進行創新。(3)學會在競爭中求發展,在妥協中求保護。必要的自由貿易有利于競爭,有利于企業的發展。相對開放和競爭激烈的國際市場對推動中國政府和企業的改革是非常必要的,只有把政府和企業放置更開放、更規范的市場環境中才能發展。為了發展必須嚴格遵循和執行國際規則,但當國家和民族的整體利益遭到迫害或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時必須學會妥協和保護,政府應盡快掌握駕馭自由貿易和貿易保護的整體協調能力。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B82-0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1539(2011)05-0066-06
丹尼爾?貝爾等思想家普遍贊同,“經濟學是與現代自由主義及其基本信條結合在一起的”,即經濟學上存在著一種自由主義的價值導向。這種價值導向實際上是自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建立以來的一種主流價值導向,是由古典經濟學派提出并倡導的。古典經濟學派確立了一種自由主義的經濟價值導向,并將這一導向實際運用于國家的經濟政策之中,同時成為社會成員普遍遵守的一種價值規范。將經濟自由主義價值觀的源頭歸為斯密是得到普遍認同的。盧森貝就認為,斯密為自由主義作出了偉大的貢獻。他說:“斯密完成了下列幾種功績:(一)他為這個思想安排好了一個理論基礎;(二)他把這個思想作為自己的歷史研究的基礎和自己對于過去一切經濟學說的批評的基礎;(三)他以這個思想為基礎,建立了一個完整的經濟政策和所謂國家經濟的理論。”今天,在隨金融危機而來的對自由市場制度反思的潮流下,對斯密經濟自由主義價值觀進行解讀與審視極具現實意義。
一、斯密經濟自由主義的解讀
學界存有一種認識,將斯密看作“自由放任”的先驅,認為斯密所倡導的經濟自由主義就是只承認市場的作用,反對政府對市場行為的任何干預。事實上,當我們重新閱讀斯密的著作,深入剖析其中的思想內涵時,就會發現,斯密對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從來就沒有予以理想化的描述,而是清醒地看到其中存在的缺陷。如何讓現實的市場經濟最有效率地發揮其作用?斯密認為,不是無視其現實缺憾,而是應以更為積極有效的措施使市場經濟的缺陷在一定范圍內得到控制。也就是說,所謂市場經濟的自由是有前提的,是一種有限度的自由。斯密的這種有限度的經濟自由主義價值觀可以從如下方面得到反映。
(一)“看不見的手”
斯密堅持認為,市場經濟中有一只“看不見的手能夠指引人們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實現富國裕民的目標。當然,斯密本人并沒有對“看不見的手”給予明確的說明,人們通過對他思想的解讀,對“看不見的手”進行了許多不同的解釋。
1.釋義“看不見的手”
“看不見的手”究竟涉及怎樣的經濟內涵,國內外學者有著不同的觀點。歸納起來,一般有這么幾種認識:(1)“看不見的手”是指市場經濟機制;(2)“看不見的手”是指市場競爭中的制衡力量;(3)“看不見的手”是指維持社會的倫理秩序;(4)“看不見的手”是社會的自發秩序;(5)“看不見的手”是社會經濟運行的制度;(6)《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認為“看不見的手”有三層邏輯的步驟,表達的是對經濟運行秩序的某種判斷。可見,圍繞著“看不見的手”的內涵問題,大家并沒有達成一個統一的意見。
無論大家對“看不見的手”的內涵提出怎樣不同的意見,無法否認的是,斯密是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闡述“看不見的手”的思想的,因此,“看不見的手”顯然指的是資本主義制度下與市場經濟相關的某種東西。“我們可以不管斯密本人怎樣感覺,他那只‘看不見的手’的比喻,就是指以價格為引導的市場經濟制度,這是一個經濟學的上帝。”
2.“看不見的手”中的自由主義價值導向
“自由”是一個古老而又新鮮的詞匯。其古老在于對“自由”的探討早已有之;其新鮮在于對“自由”的解釋常在常新。無論對自由有著怎樣的認識,有一個觀點是共同的,那就是:只有人才應該享有自由,但人的行為從來也不是完全自由的。這就意味著,如果承認人類社會與動物界的區別,那就一定要將人的自由作為我們的追求目標。這是人之為人、人之完善所必然要求的。秉承這一學說傳統的斯密,顯然在這個問題上也有著相同的看法。自由主義的價值導向是其經濟思想的倫理標桿,并鮮明地表現在“看不見的手”中。
斯密思想中有著濃重的自由主義傾向,正如有學者所言,“斯密的自由主義社會科學學說肇始于倫理學”。斯密在倫理觀上堅持著傳統以來的自由主義傾向,并將之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表現與要求予以了發揮,將自由主義貫徹至其經濟倫理觀。有學者認為,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學的講義的經濟學部分中,即已充分地論證了商業的發展與個人自由的關系,特別是經由農業社會向著商業社會的過渡所帶來的社會的文明化發展。他基于歷史事實,從理論上論證了商業的發展帶來了獨立的人格,進而產生出近代的自由。我們知道,斯密終其一生贊揚的制度乃是一種商業社會的制度,即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制度,這是無可否認的。在《道德情操論》中,他的“無形之手”是通過富人與窮人之間共享社會財富的社會事實引出的。在此,斯密想要表達的是:富人之所以將財富予以某種分配,這是基于某種交換的基礎,或者說是社會勞動分工的基礎;而且,商業交換越發達,這只“無形之手”的力量就越強大。到了《國富論》中,斯密實際上是描述了一個發達的商業社會中的財富共享的社會事實,由此引出了“無形之手”。這就是說,商業社會的貿易之所以能夠在利己的目的下達到有效地促進社會的利益,是基于交換所實現的。交換是市場的典型特征,而市場關系最為顯著的特征就是獨立與自由,也就是斯密在其格拉斯哥大學講義中一再予以肯定的東西。為此,我們可以對“無形之手”作這樣的解讀:“無形之手”就是在商業社會中培養出來的自由主義精神,這種自由主義的精神自然地、必然地要求市場制度實現私利與公利的統一,最大限度地滿足個人利益的追求。
因此,斯密在“看不見的手”中堅持的自由主義經濟觀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其一,個人自由地追求自我利益的實現。在斯密看來,每個人都有為著改善自己境遇的努力,這種努力是自然與天然的,是每個人應有的權利。“看不見的手”首要保證的就是個人的追求自我利益的自由。其二,實現社會利益的合理價格機制。斯密說:“每個人都不斷地努力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資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慮的不是社會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對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或毋寧說必然會引導他選定最有利于社會的用途。”斯密所認為的社會利益是什么?如何才能在實現自身利益的動機下實現社會的利益?這需要從市場競爭中給出解答。古典經濟學派認為,在市場經濟中,競爭以價格形式表達出來并代表社會的利益。我
們也可以經驗地發現,人們總是傾向于物美價廉的物品。對個人而言,這種物品的生產就意味著能花較少的貨幣滿足個人較大的欲望;對社會而言,就是那些最能有效率地利用資源的生產企業獲得了競爭中的勝利。其三,市場的自由等價交換。每一個人要實現自己的自利追求,必須通過市場的交換。那么,市場交換是否是任意與隨意的呢?盡管斯密從來就沒有對市場交換予以任何的限定,然而,沒有限定并不意味著取消限定,而是意味著這種限定是不言而喻、無須說明的。這個限定就是:市場的交換是在雙方自覺自愿基礎上的等價交換。顯然,市場交換需要滿足的是雙方而不是某一方的私利,因此,這種交換必然建構在自由的基礎上,必須要遵循某種約定俗成的公認的規則。“看不見的手”所強調的就是這樣的一種市場自由等價交換規則。其四,自由的市場競爭。斯密從來就不否認競爭對實現個人私利與社會公利之間統一的作用。我們從斯密對壟斷的批評中也可以體會到斯密對自由市場競爭機制的贊揚。斯密認為,自由的市場競爭不僅能夠最大限度地實現個人利益,滿足他人利益,同時也是實現國家繁榮的唯一途徑。
自由主義價值觀決定了,將政府或君主的權限驅逐出經濟范疇,“君主們就完全被解除了監督私人產業、指導私人產業、使之最適合于社會利益的義務”。當然,斯密并不是一個無政府主義者,而是主張在自由主義價值觀的指導下,對政府或君主的權力予以某種限定。
(二)政府的責任范圍
斯密的完全放任的自由主義思想者的形象是不可靠的。斯密通過對政府責任的規制,強調了社會公正和市場約束的法律、道德機制。倡導市場主義并不意味著認可市場的“無規則”,市場不是一種可以任意脫離規則的東西。布坎南就說過:“只有在法律的、政治的公共機構框架內,市場的運轉才成為可能。”顯然,這個框架需要政府的作用。
1.政府在經濟領域的職責
斯密反對政府對經濟事務的粗涉,并對這種干涉的危險性予以了強調。他說:“把這種權力交給一個大言不慚地、荒唐地自認為有資格行使的人,是再危險也沒有了。”然而,斯密反對政府或君主對經濟活動的肆意干擾,并不意味著斯密完全否定政府在市場經濟領域內的職責存在的可能性與正當性。他是在經濟自由的總體框架下,對政府有限度地干預經濟的前提條件進行了嚴格的規定。而且,更為重要的是,斯密強調政府有限度地干預的倫理基礎就是:社會公正與個人自由。在經濟領域內,政府所具有的職責包括兩個方面。
第一,彌補自由市場經濟可能帶來的種種不公正。斯密盡管對自由市場經濟予以了極大的贊揚,但另一方面,又對完全自由市場經濟可能帶來的社會不公正有著清楚的認識。他認為,在自由市場機制下可能帶來的不公正有如下四種:(1)收入分配的不公;(2)商人和制造業者的逐利破壞了社會的秩序;(3)人們出于逐利動機的行為無益于社會;(4)勞動分工對勞動者的損害。自由市場所帶來的以上社會不公平現象,顯然純粹依靠自由市場機制是無法解決的。政府的現實存在實際上就提示了其所應該承擔的經濟職責,那就是,通過經濟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盡力彌補自由市場經濟的缺陷。
第二,運用稅收等手段調節經濟發展。政府不干預市場中的具體經濟行為,并不意味著政府對社會經濟發展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斯密看來,政府有責任采用必要的稅收手段促進經濟發展。這些手段有:運用稅收政策來調節進出口貿易;運用稅收政策調節收入的分配;運用財政政策進行基礎工程和公共工程的建設。
2.政府在政治領域的職責
斯密認為,在政治領域,政府主要有三個職責。
首先,保護個人權利。將斯密視為“自利”的代言人或者是放任的自由主義者的認識從現實經驗層面來看就是有問題的。我們知道,一個社會如果缺乏最起碼的公平與正義,無法保障個人的最基本的權益的話,這個社會是無法實現有效率的運轉的。而且從斯密著作中我們發現,他對“公正”予以了足夠的重視。可以想見,斯密并不是一個無政府主義者,也不是一個非道德主義者,在他所謂由“自利”而到“利他”的邏輯推理中,顯然有一個暗含的前提條件,那就是:社會給予每個人獲得自我權利的保護,社會具有最基本的“公正”。斯密認為,“正義”是自然法則,是自然賦予人的基本權利。“每個人都自然而然、并早在市民政府建立之前即被認為有權保衛自己不受傷害,有權強迫對已經給他造成的傷害進行相應的懲罰。”每個人有保衛自己不受傷害的權利,有對傷害自己的行為進行還擊的權利,而這些權利早在市民政府建立之前就具有了。但是,并不是每個人都能很好地利用這一自然權利與法則。由于人的能力的差異,為了維護社會基本公平,就需要政府通過各種司法手段使“正義”法則得以實現。
其次,開辦教育機構對民眾進行教育。斯密認為,政府有對人民進行教育的職責。為什么需要對人民進行教育呢?“為防止這些人民幾乎完全墮落或退化起見,政府就有加以若干注意的必要。”斯密對商業社會充滿了贊美,但同時他也清楚地意識到,商業社會的繁榮可能在某些方面帶來不良影響。消除這種影響的最佳手段就是教育。
最后,保衛國防安全。斯密認為,“君主的義務,首在保護本國社會的安全,使之不受其他獨立社會的暴行與侵略”。國家安全所具有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經濟增長的基本保障。一旦國家安全受到威脅,經濟發展必然受到極大的影響。斯密詳盡地考察了自有國家以來,國家軍事實力、國防安全與國家興衰之間的關系,認為社會文明越是進步,就越需要強大的國防,國家為此支付的費用也就越大,君主應對此有所重視。
(三)貿易上的有限度的自由主義
將斯密視為自由放任主義的先知,這是薩繆爾森對斯密的誤解。薩繆爾森給予了斯密極大的榮譽,將他與牛頓在自然科學方面取得的成就相提并論,但另一方面,給斯密戴上了放任的自由主義者的帽子。他說:“亞當?斯密的最偉大貢獻在于他在經濟學的社會世界中抓住了牛頓在天空的物質世界中所觀察到的東西,即:自行調節的自然秩序。斯密所傳達的福音是:你認為,通過動機良好的法令和干預手段,你可以幫助經濟制度運轉。事實并非如此。利己的油會使齒輪奇跡般地正常運轉。不需要計劃。不需要國家元首的統治。市場會解決一切問題。”然而,通過以上對斯密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斯密盡管堅持自由主義的價值導向,但是這一價值導向是要以正義為準則的,也就是說,以正義之名行自由主義之實,保障個人權益,并在此基礎上保障國家的權益。可見,斯密的自由主義是一種有限度的自由主義。“如果像經濟史家布勞格所說:斯密有關自利和‘看不見的手’的觀點,‘往往被用來表達與他的本意完全不同的東西’,那么把斯密說成反對政府干預的放任主義者,也明顯是一種誤讀。正如羅思柴爾德指出,斯密真正針對的,并非是所有的政府干預,而是會造成特權和不公平的干預。”最為明顯地體現斯密的這一倫理價值導向的,就是斯密的貿易思想。
斯密的貿易思想可以稱為有限度的自由貿易,原因在于:他一方面堅持了貿易對富國裕民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堅持了一種有范圍的自由貿易。斯密認為,重商主義的貿易限制政策從出發點來說,是為了使國民財富得到增加,但結果卻適得其反。只有自由貿易才能解決重商主義管制所不能解決的問題。自由是市場經濟的應有之義。自由主義之所以能為國民財富的增長帶來益處,是因為它是資本主義的市場制度所必然要求的。然而,斯密所贊賞的自由主義并非是純粹的、無任何阻礙的自由主義,而是有限度的。斯密認為,需要小心翼翼地實現自由貿易:“人道主義也許要求,只能一步一步地、小心翼翼地恢復自由貿易。如果驟然撤廢高關稅與禁止,較低廉的同種類外國貨物,即將迅速流人國內市場,把我國千千萬萬人民的日常職業與生活資料奪去。”假如無限度地實現自由主義貿易政策,國門猛地一打開,外國產品將向本國傾銷。這不僅導致本國工業舉步維艱,更為重要的是,它將會影響到國內生產者的就業機會,導致社會財富的減少,由此影響到社會的穩定。
綜上所述,雖然斯密堅稱自由主義的立場,但與公正相比,自由主義顯然具有更低的價值。為此,當自由主義影響到社會公平時,就需要對自由主義實現限制。因此我們說,斯密的自由主義是有限度的自由主義。值得注意的是,斯密在自由貿易政策上所采用的限制措施是經濟手段干預措施。很顯然,斯密反對政府在經濟生活中的任何形式的直接干預,要求將政府干預趕出經濟活動的范圍。但是,否定政府的直接干預并不意味著完全的自由主義。經濟手段的間接干預比直接干預有著更好的效果,也是斯密所許可的干預措施。況且,斯密也深刻地認識到,完全的自由貿易是一件難事。“不能期望自由貿易在不列顛完全恢復,正如不能期望理想島或烏托邦在不列顛設立一樣。不僅公眾的偏見,還有更難克服的許多個人的私利,是自由貿易完全恢復的不可抗拒的阻力。”
二、斯密自由主義經濟價值觀的現代審視
斯密在經濟倫理價值觀上堅持了一種以公正為前提與規制的自由主義。可以說,這是現實經濟條件的必然要求。正如后來的薩繆爾森所分析的那樣,所謂“完全自由”的市場競爭機制完全是某種理想,在現實中是不可能存在的。有限度的自由可以說是斯密經濟價值觀的基本內涵。這種自由觀體現了斯密對市場經濟特性的清醒認識,也反映了其經濟倫理思想的基本傾向。基于現實的分析視角,斯密的自由主義經濟價值觀對我們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和有益啟示。
(一)自由是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
斯密所生活的時代正是資本主義從萌芽到開始發展的上升時期,時代賦予斯密的使命和任務就是對這一新興事物從學理上進行合法化的論證。也就是說,需要以強有力的理論思辨為這一新興制度給出讓人信服的解釋。斯密出色地完成了這一時代任務,成為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無可爭議的代言人。斯密對資本主義論證與解釋的理由之一就是:自由是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市場經濟也就是資本主義,因此自由也是資本主義的基本特征。
我們知道,自由作為一種價值追求并不是資本主義的產物。從人類開始出現主體意識、強調主體地位、發揮主觀能動性以來,就伴隨著關于自由的思考。自由成為人們的一種積極價值追求與導向,也成為人類獲得主體存在的象征。亞里士多德就認為,以自身為目的的活動才是至善生活,具有更高的價值和本體論意義。以自身為目的就意味著無須待于他物,因而不受手段的限制與約束,具有真正的自由。從人的現實生活來說,顯然這樣的自由是無法實現的。所以,自由的最終導向歸于上帝。人的自由反而成為了不自由。因為人的自由是需要由上帝來證明的。資本主義從上帝那里解放了人類,讓自由重新回到了人間。這個解放是由市場來完成并保證的。斯密認為,市場經濟保證了人的個人權利的自由發揮,使個人利益得到了完美實現。顯然,斯密以個人權利作為其自由觀的基本內容,而且,這種權利主要是經濟利益。也就是說,只要能最大限度地滿足并實現個人的經濟利益,那就是自由的。市場經濟顯然具有如此的作用與功能,而資本主義制度則保證了這一作用與功能的實現,因此,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具有進步性。
對于斯密的這一自由觀,一方面需要看到它所具有的進步意義,也就是在封建制度、摧毀神權枷鎖上的積極作用;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其中存在的問題。當自由的內容被個體經濟利益所取代,人的自由的獲得預示著人將進入一種更不自由的狀態。正如人們批判的那樣,在“經濟統治生活”的條件下,“個體現實直接依賴于社會力量并受社會力量的完全塑型。只有在個人現實不再事實上是真實時,個體才被允許顯現自身。這也正是馬克思對資本主義制度給人帶來的異化所進行的批判。當然,馬克思的自由觀并不否認物質生活對于人的自由實現所具有的意義,但是人的自由的條件并不僅僅是富裕的物質生活。自由是“人的全面發展”,物質生活無論如何都不能代表人的全部。因此,要實現自由,必須在物質生活基礎上,擁有高尚的精神追求、清明的政治制度、和諧的社會氛圍和優美的生態環境。欠缺任何一個方面,都不能視為“自由”。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超越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積極意義就在于對斯密“自由觀”內容的超越,不再將物質條件的滿足視為人的自由的基本內容。
(二)市場經濟的自由是有限度的
斯密認為,完全的市場“自由”是不可能的,“自由”是有限度的。這是因為:其一,自由不是社會的唯一價值追求。除自由而外,公正也是非常重要的社會價值追求。當自由與公正發生矛盾和沖突的時候,公正顯然具有更高的價值地位。斯密對市場可能帶來的不公正有著清醒的認識。其二,自由不是隨意的。自由是在規則下的自由,要想獲得自由,就必須遵守市場的規則。也就是說,市場的自由是由市場規則來保證的。如果沒有市場交易的規則,也就無法實現個人的自由,個人利益的實現就沒有保障。其三,個人權利是自由實現的前提。市場經濟最基本的原則是交換,或者說交易,而交換的前提是商品的私有權。我們在市場上只能交換屬于我們自己的商品,換句話說,只有產品屬于交換者,交換者才能將產品拿到市場上出售,成為商品。這就意味著,在市場條件下,沒有個人權利就無法實現個人自由。
“自由”作為口號,往往被人們誤解為不受約束。現實的自由總是有限度的。然而,當前自由主義的論調仍不絕于耳,并在現實中得以施行。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以“華盛頓共識”為代表的自由主義浪潮將一些拉美國家推到了改革的風口浪尖。這一新自由主義思潮將“私有化”視為自由的本質內容,并將自由的范圍擴大到社會的各個領域。事實是,忽視了公iE的自由追求并沒有給社會帶來更大福音,反而造成了更大范圍的災難。拉美地區人均收入下降到70年代初的水平,農村貧困人口達60%以上,城市失業率高達20%,社會貧富差距越來越大,貧困人口大幅度攀升。前車之鑒,后事
之師。如果我們在經濟改革過程中,過于強調市場經濟的“自由”本質,忽視自由的限度和公正的追求,我們的社會主義改革事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將蒙受巨大損失。
(三)法律規制了自由的范圍
既然市場的前提是個人私有財產權,就需要以各種方式來保證個人財產所有權的實現。這就意味著,任何人在市場下的自由行動都不能侵犯他人的私有財產權,自由是有范圍的。法律就是自由范圍的界限。
從市場經濟運行這幾百年的歷史來看,法律構成了其經濟體制的基礎與保障。“市場經濟”通常具有另一別稱――“契約經濟”。所謂“契約經濟”,說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交換行為的發生是以契約的形式來保障的。而契約的實行,肯定不是建基于人們之間的某種私密性關系,也不是依賴于人的道德自覺。因為市場經濟條件下,契約大量發生在陌生人之間。契約雙方相互之間既不認識也不了解。契約所產生的信任并不是對對方人格的信任,而是對法律的信任。一個成熟的市場機制必定是由一個法制的社會來保證的。斯密自由主義經濟觀所表達的正是這個思想。一些人恰恰就是忽視了斯密所預先設定的這一社會前提,僅僅是看到了這個前提下的結論,于是就將斯密看作自由放任的先驅。這就是人們常常對斯密有所誤解的原因。今天我們重讀斯密,就必須看到斯密對法律之于社會公正、個人權利保障的重要作用的認識,要對斯密關于法律與自由的認識予以足夠重視,并積極有效地構建社會主義的法制體系,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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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引起人們詬病的是自由主義者在文化上的態度。自由主義者主張一種多元的文化政策,強調尊重個人在道德觀和生活方式上的權利,通常反對政府限制文學、藝術、學術、賭博、性、、合法婚姻年齡、墮胎、生育控制、酒、大麻及其他,大多數自由主義者反對政府干涉這些領域,荷蘭在這方面可視為世界上最自由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