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2 16: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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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知識產權活動的基本特點
我們都知道在檔案管理工作中有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在進行檔案的分類、整理過程中,應當遵照文件形成規律、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以便于檔案的保管和提供利用活動。那么,企業在知識產權活動中有哪些基本特點,這些基本特點對做好知識產權檔案管理工作有哪些影響,在進行企業知識產權檔案的分類、整理過程中如何具體體現知識產權活動的基本特點,就是一個具有關聯性的問題。
知識產權法律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體系,是由《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商標法》、《商標法實施細則》、《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實施細則》、《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所組成的,因此在設置企業檔案中有關知識產權檔案類目特別是一級類目的時候,就需要充分考慮知識產權活動的這個特點。
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一般都具備十分明顯的程序法特點,也就是說企業在進行各種類型的知識產權活動的時候,必須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進行,而且各種類型的知識產權文件的形成與傳遞、使用,同樣也體現出與知識產權活動這種程序性特征完全相一致的特征。這樣在進行企業知識產權檔案的分類整理過程中,應當充分注意到這種程序性特征,注意保持這種程序性特征。
按照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可以用自己所擁有的專利權、注冊商標等知識產權作為手段與其他企業或者個人進行許可合作,可以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對自己所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進行轉讓。這些文件同樣具有法律性文件的特征,屬于同一個知識產權活動的內容,所以也應當納入企業知識產權檔案的管理范圍。
企業知識產權活動是一直處于動態性狀態下的,因此其知識產權文件的形成過程一直不會中斷或者可能會延續很長時間,如按照我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開始要延續20年之久。企業所擁有的注冊商標,只要按照《商標法》、《商標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在注冊期限到期之前進行續展,就又可以繼續保持其有效性。企業如果在中國提出了專利申請以后,還可以按照我國所簽署的《國際專利合作條約》(即PCT條約)的規定,向國外或者其他地區申請專利。而注冊商標則可以利用《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馬德里協定)進行國際范圍的注冊。以上這些文件都是在商標文件、專利文件形成之后又形成的新的知識產權文件,這個特點也是必須予以認真注意的。
二、企業知識產權檔案的一級類目
筆者認為,在設置企業知識產權檔案的類目時,應當保持與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知識產權活動的一致性,把企業知識產權檔案作為一個一級類目明確地規定下來。即在原有的企業檔案類目中,增加一個新的和原有的會計檔案等專業檔案并列的一級類目。
為什么需要把企業知識產權檔案作為一個新的一級類目,而不是把企業知識產權檔案劃分到目前現有的類目中進行整理呢?筆者認為有以下幾個原因:
從企業對知識產權的認識程度上來看。筆者曾經搜集了一些企業檔案管理標準進行研究,發現雖然在一些現行的企業檔案管理標準中,把知識產權檔案的一部分內容分別劃分在生產經營、技術管理等類目中。但是必須看到,目前我們所看到的這些企業檔案管理標準的形成時間都已經比較早了,當初在制定這些企業檔案管理標準的時候,企業知識產權活動僅僅是偶爾為之,形成的有關知識產權文件無論從類型、內容以及對企業的重要意義都不能與今天相比。
從知識產權對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作用來看。如果從企業對知識產權重要意義的認識程度上看,以前處于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我國企業實際上對知識產權可以說是根本不在乎的。而現在呢?目前我國企業已經普遍接受了知識產權是保證企業擁有強大市場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之一的觀念,是把知識產權活動放在企業是不是擁有核心競爭力的高度來認識的,現在企業對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與當時而言完全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從本文一開始對企業知識產權活動基本特點的討論來看,也只有把企業在知識產權專業活動中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集中在同一個一級類目類目中,才更加符合企業知識產權活動的規律、才可能更好地維持知識產權文件形成規律。因此筆者認為,只有把企業知識產權檔案列為新的一級類目,才有利于企業知識產權檔案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企業知識產權檔案二級類目的內容
企業知識產權檔案應當由哪些內容組成呢?筆者認為企業知識產權檔案二級類目應當與現行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所規定的企業知識產權活動范圍相一致,只要是符合其特征的知識產權文件就應當劃分進入相應的知識產權檔案二級類目中。
雖然看起來企業知識產權活動所包含的內容十分廣泛,但是可以根據目前法學界對知識產權所包括的內容的一般理解,把企業知識產權活動劃分為企業所擁有的工業產權(專利權和商標權)、工業版權(著作權及其鄰接權)以及反不正當競爭(商業秘密與反侵權)三個方面,與此相對應,企業知識產權檔案就相應地應當包括專利檔案、商標檔案、著作權檔案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檔案這樣四個部分。
1.專利檔案:主要收集企業在專利申請、專利審查、專利權的授權及其維持、專利權的使用(包括自己企業使用、許可其他人使用、專利權轉讓等等)、專利權保護等方面形成的專業活動文件。
2.商標檔案:主要收集企業在進行商標注冊、商標審查、注冊商標及其續展、注冊商標的使用(企業自行使用、許可其他人使用、轉讓等等)、在進行商標權保護(馳名商標認定、制止侵犯企業商標權)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3.著作權檔案:主要收集企業在著作權及其鄰接權的取得、使用、轉讓、許可、制止侵犯企業著作權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4.反不正當競爭檔案:主要收集企業在保護自己未公開的商業秘密、制止其他人侵犯自己企業所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同時也包括企業在制止其他人侵犯自己的企業標識、宣傳材料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等。
四、企業知識產權檔案在整理過程中應當注意的方面
在整理企業知識產權檔案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筆者認為在整理企業知識產權檔案的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正確區分知識產權檔案與其他企業檔案類目之間的關系。企業中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活動很多,因此在進行文件整理的過程中,首先應當把屬于知識產權檔案的文件與其他雖然也與企業知識產權活動有關,但是并不屬于企業知識產權檔案管理范圍的文件劃分出去。如各種有關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規章制度、企業在宣傳知識產權工作方面的文件,應當分別劃分到企業檔案的其他類目中進行保存。不能望文生義,看見有“知識產權”這四個字就往一起放。
2.保持企業知識產權文件的整體性。在進行企業知識產權文件的整理過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持企業知識產權文件的整體性,把屬于同一個知識產權活動的文件都劃分在同一個類目中進行保存。筆者建議,為了保持企業知識產權文件的整體性,可以按照“一案一卷”的原則來組織企業知識產權檔案的案卷。也就是把屬于同一個知識產權事物內容的文件,不論其形成的時間早晚、形成的部門是哪里,都集中在同一個案卷中進行保管。特別是應當把專利證書、注冊商標證等等證書都集中在同一個案卷中。
3.在收集知識產權文件過程中,應當把各種類型的、具備法律性文件特征的、具有憑證性價值的文件都集中收集起來,如一般人不注意的知識產權審查機構、專利機構、法院、工商局回函時的信封,由于上面有郵局的郵戳,因此具有憑證作用,也需要收集保存。
4.在組織知識產權檔案的案卷的時候,建議采取DA/T22《歸檔文件整理規則》中的“不裝訂”形式,因為這樣比較有利于卷內文件的補充和提供利用。當然,如果愿意采用傳統的裝訂形式也是可以的。
對照中國制造向中國智造邁進的要求,知識產權檔案工作的發展水平明顯不能滿足創新研發和核心競爭力提高的要求。多數企業對知識產權檔案工作重視不夠,有的甚至出現了影響科技創新發展的情況,對企業自身利益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因此,做好知識產權檔案工作也成為我國多數企業目前應當亟待解決的問題之一。
經過對大部分企業知識產權檔案工作的調研發現,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管理水平好于民營企業,技術水平高的民企好于普通民企。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管理水平整體較高。
(一)單位開展好知識產權工作的注意事項
第一,單位領導重視。企業把知識產權檔案工作當作科技創新,自主研發工作的基礎和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知識產權檔案工作被納入到領導議事日程。能夠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給予支持,配備專門的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檔案管理制度,和完善暢通的管理網絡。
第二,加大投入,為知識產權檔案規范化管理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集中統一管理知識產權檔案,配備專門的檔案庫房、充足的檔案裝具和設施設備,加大投入,改善條件,建立制度,規范管理,全面加強了企業的檔案工作。
第三,積極探索適合本單位知識產權檔案的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一套制度完善,程序規范,信息化管理水平較高的管理方法,促進知識產權檔案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升。以專利檔案居多的企業,一般將知識產權檔案按照科技檔案來管理,將有關材料集中存放在某一類型的產品檔案中;以商標檔案居多的企業,通常是將其放入文書檔案的“經營管理類”中;科研單位則將知識產權檔案單獨設類存放。盡管實體保管方式不盡相同,但各單位能夠建立專題目錄,有的還實現了網上檢索、利用。
(二)知識產權檔案工作的不足之處
一是對知識產權檔案重要性缺乏認識。許多企業只是一味重視自有知識產權研發和申報,卻忽略對其文件材料的歸檔與管理。二是知識產權檔案管理水平普遍較低。沒有足夠的知識產權檔案管理工作的資金支持;硬件設施達不能達到檔案安全保管要求;工作中缺乏完整規范的管理制度;不注重知識產權研發過程中的檔案的收集、整理與保管。三是知識產權檔案管理人員專業性不強。檔案管理人員普遍存在兼職過多或不穩定的現象,沒有進行過系統的培訓并不能完全掌握知識產權檔案產生的流程及需要歸檔的內容,往往產生知識產權文件材料的散失,并由此給單位帶來損失。
二、提高認識,加大投入,提升知識產權檔案管理水平
根據目前知識產權檔案管理工作的現狀,各級檔案管理部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促進知識產權檔案工作水平的提高。
(一)增強意識,提升工作自覺性
企業是自主創新基本體制架構的主體,是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關鍵。知識產權檔案是知識產權的載體,是單位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企業自主創新具有重要的參考借鑒作用,啟迪助推作用。企業要自覺擁有對知識產權檔案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并將其納入單位檔案管理體系。
(二)提高規范化水平,建立做好知識產權檔案工作的長效機制
第一,要建立一支相對穩定的高水平的檔案隊伍。減少知識產權檔案管理人員的兼職,要創造條件,不斷更新檔案人員的知識結構,提高業務素質。
第二,要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檔案的收集、整理、鑒定、保管等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將知識產權檔案的管理納入整個單位檔案管理體系,明確歸檔范圍、?r間和要求,確定保管期限和密級,保證歸檔知識產權文件材料的齊全、完整、準確、系統。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在知識產權保護期過后,將知識產權檔案的保管期限設定為永久或30年。對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要及時進行鑒定,解密,力求企業知識產權檔案信息資源最大化共享。
第三,要配備符合保管條件的檔案庫房和裝具。庫房要具備防火、防塵等“八防”條件,溫、濕度控制達到檔案保管要求。
第四,要逐步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知識產權檔案的管理,按照有關電子文件歸檔管理的規定進行歸檔。重要的電子知識產權文件采取紙制文本電子文本同時保存。歸檔的電子知識產權數據及其元數據應拷貝至耐久性好的載體上,脫機保存。
(三)保障安全,提高知識產權檔案信息利用率
知識產權檔案記載企業的核心機密,是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技術保障。在管理知識產權檔案時要建立并嚴格履行一系列完備的檔案管理工作規范,嚴明保密和利用制度。在知識產權檔案的管理中要努力做到即保證知識產權檔案信息的安全又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其利用率,發揮知識產權檔案在企業科技研發和自主創新工作中的應有作用。加強對計算機網絡內運行的知識產權檔案信息的控制,確保安全。各單位應對查閱、利用知識產權檔案的有關人員施行權限管理,防止泄密事件的發生。
前言:目前知識產權保護早已成為人們密切關注的重要話題。特別是近些年來網絡技術、數字技術資源的大幅度共享,致使檔案信息資源作為整個社會信息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網絡化時代下受到了嚴重的沖擊,以至于原本在知識產權規定之下較為平等的權益關系受到碰撞。以下筆者就目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及檔案信息資源共享與知識產權保護所產生的矛盾進行粗淺的分析,以提出解決建議。
1.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
知識產權又可以稱之為智力成果權,是指人們在科學、技術、文學等各個領域從事智力活動所創造、享有的一種個人權利。知識產權是一種特殊的財產所有權限,它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個方面。目前知識產權主要依靠知識產權法來維持權益關系之間的平等、特有性質。
我國對知識產權的立法工作起步相對較晚,到八十年代初期,我國才加入世界知識產組織,第二年頒布了我國第一個知識產權保證法律《商標法》自此我國進入具有中國特色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日益進步的歷程。特別是近幾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對知識產權的要求也日益提高。目前我國從中央政府到地方部門已經建立了一些類的知識產權職能部門,例如:國家專利總局,國建商標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版權局以及各個省、市、自治區的相應管理機構,而所有的職能管理機構,都擁有著共同的熱舞就是通過國家強制力的手段去參與并維護知識產權各個環節的公平、公正,保護知識產權發明者的隔熱合法權益。可以說我國的現階段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主要是圍繞著國家行政管理與國家司法管理兩條途徑進行的。然而目前由于我國人們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以及法律意識仍然比較單薄,無疑給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帶來了更多的挑戰。
2.檔案信息資源共享與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矛盾
檔案是人類經過歷史發展積淀下來的智慧結晶,無論從材料形成還是到內容形成上,整個過程的每個環節都凝聚著人們的智慧與汗水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因此,檔案也應該包含在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內。然而隨著我國信息時代的快速發展,檔案通過網絡技術、數字技術,在全世界的范圍內形成了一種大規模的資源共享趨勢,各個檔案機構在互聯網上互利互惠,互補玉泉,進行一種協調的共享檔案資源活動,有利于滿足人們對檔案的需求。然而恰恰是由于檔案網絡信息化建設的飛速發展,目前檔案知識產權保護早已成為一個不容小覷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首先,檔案信息資源共享,促進了人們智力學習的經濟性,對促進國家的繁榮發展,社會的進步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但是為知識產權的侵犯提供了更為有利的條件,檔案信息過多群眾化的發展勢必造成無形知識產權的更多的侵犯;其次,檔案信息資源的廣泛流通,促進了檔案信息資源的利用率,給知識產權發明者提供了不可小視的宣傳作用,但是知識產權法明確規定發明人對自己創造的知識產權有個人的所有權利,其他人不得隨意使用,而檔案信息資源共享的高度發展,群眾化發展,知識檔案信息成為所有網絡成員都有權擁有的精神產物,形成了知識產權的“共享性”。而此共享性與知識產權法規定的“排他性”形成必然的矛盾,是原本的知識產權權益關系受到嚴重的沖擊。導致目前我國檔案信息資源和知識產權形成一種既矛盾又統一的尷尬局面。
3.在檔案信息資源共享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幾點建議
3.1 充分發揮知識產權中法律法規的作用嚴把網絡共享關:在檔案信息資源共享中加強知識產權,可以采取嚴把網絡共享關,發揮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制度規定。可以將知識產權的檔案信息進行數字化的轉換,以防止網絡使用者侵犯知識產權發明人的合法所有權。數字轉換就是指將檔案的文字、數值、圖像、聲音等信息通過進一步的加工、存儲和傳送轉換為二進制編碼的固定形式的另一種載體上。使用這種方式可以將檔案信息中設計到知識產權者個人的合法利益良好的維護起來。也就是說通過此種二進制編碼的數字形式,將數字化信息直接與計算機網絡進行搭載,形成一種新型的檔案信息化建設技術。建立一種新的下載模式,凡是未經過所有權人許可的,不可在互聯網上下載器檔案信息,不論發表或者為發表的知識產權,均不可以私自在網上下載轉傳,以此保證知識產權的“排他性”。
3.2 加強檔案信息資源共享中知識產權的局域網絡管理:對檔案進行信息化建設是為了促進公眾合理提高智力成果創造的優越條件,因此如何處理檔案知識產權保護和檔案信息共享之間的關系,是目前我國信息化建設的突出問題之一。二者由于一輛汽車的兩個輪子,缺一不可,正確良好的處理檔案信息共享中的知識產權權益問題,尤為重要。在采取二進制編碼限制互聯網下載的同時,要對內部局域網加強管理。首先,必須使用嚴格的加密技術,對知識產權進行特定編碼方式存儲和傳遞信息,編碼后信息看上去就由于亂碼,而這些亂碼只有在特定解碼后才可以恢復使用;其次,對知識產權在內部局域網的傳送過程中嚴把加密管,也就是說知識產權存在任何一個位置,在任何網絡上進行傳送都必須保持加密的手段。以此維護知識產權發明者的個人利益。
結束語:綜上所述,檔案信息資源作為知識產權的一種,包括在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內。然而隨著我國信息時代的快速發展,檔案信息資源的大幅度提高,勢必給我國檔案信息資源共享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帶來巨大的沖擊。因此,我國檔案部門在檔案信息現代化建設中,應該大力發展檔案共享信息資源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在保護知識產權發明者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建立更為理想化的檔案信息共享模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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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是一種財產權,一種特殊的、受到專門法律保護的無形的智力成果權。按照我國現行《民法通則》規定,我國境內的自然人、法人及社會單位依法享有包括動產、不動產及智力成果的所有權。這些智力成果權包括人們常說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及鄰接權、其他智力成果權如集成電路設計、計算機軟件等等,還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會單位所擁有的商業秘密等。
正因為知識產權屬于財產權,所以知識產權的產權特征明顯體現出與所有權同樣的“對世權”特征,也就是說,知識產權的主體即知識產權所有權人依法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并非對特定人而是對除知識產權所有權人以外的所有人具有效力,換句話說,就是知識產權權利人依法擁有知識產權的專有權。
注意到知識產權的這個“對世權”特征,對于開展知識產權檔案管理具有直接與重大意義。因為通常而言,我們所熟悉的“現行檔案”(姑且這樣說,以便于與歷史檔案館中的“歷史檔案”相對應)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是以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經濟組織等)內部形成的文件為主,其服務對象基本上是“內部人”而非“外部人”為主的。但是知識產權可以說是從其形成開始,就是針對知識產權權利人之外的其他人的,是以限制“外部人”為對象的。這或者是知識產權檔案與我們傳統意義上的“企業檔案”等檔案管理相比最突出的特征之一。
二、知識產權的依法取得與保護特征
按照《民法通則》規定,人們對財產權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傳來取得兩種方式,而知識產權作為一種民事權利,既可以通過“生產”的原始方式如申請專利、商標注冊、發表著作等方式取得,也可以通過對專利權轉讓、注冊商標轉讓等傳來取得方式依法取得。這是一個知識產權的明顯特征,而知識產權檔案最大的作用正在于保存知識產權取得的過程及其相應的結果――也就是各種類型的知識產權文件。
以專利權的取得為例。按照我國《專利法》與《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申請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向我國專利管理機關――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專利局在接收到專利申請文件后即按照相應的程序對專利申請進行審查(對于發明專利這個審查過程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對于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則只進行形式審查)以后,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的具體內容對其申請分別做出駁回、補正、公開或授權決定。如果專利申請人不服專利局做出的審查決定,還可以依法提出專利復審、專利無效的行政復議,或者在中級人民法院提訟。由此可見,專利權的取得是按照我國相關法律進行的。附帶說一句,由于我國近年來專利申請的數量激增,所以雖然專利局在不斷擴大審查員數量,也仍然不能滿足需要,專利申請的審查時間往往比較長,少則一兩年,多則數年,在知識產權檔案管理中不考慮這個現實是不可能的。
商標權的取得與專利權有許多類似的方面,就不再多說。
著作權的取得,有一些與專利權、商標權的不同方面。各種著作權如文字、圖像、圖形(包括符合著作權規定的產品設計圖、建設物設計圖)、實物模型、計算機軟件等等,是在作品發表之后就隨之取得的。為了更有效保護作品,可以采取進行版權登記的方式進行更加有效的保護。在知識產權保護中,需要更加注意商業秘密的保護,由于商業秘密具有只有少數人知曉的特點,就更加需要及時歸檔,以保全證據。
在依法取得(包括各種取得方式所取得的知識產權權利)知識產權之后,知識產權權利人(專利權人、商標權人、著作權人等等)就可以依法對侵犯自己知識產權權利的人予以追究,在這種情況下,對具有法律追溯規定的方面更加需要保持檔案證據。
三、知識產權的程序性特征
簡而言之,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中的各個單行法(專利、商標、著作權、計算機軟件登記等)都屬于“程序法”,即規定知識產權各項權利的取得、使用、終止等一切活動,都必須依照規定的法律程序進行。對于從事檔案管理的人員而言,意味著在收集、整理、管理知識產權檔案時,必須時刻關注知識產權的這種程序性特點。檔案管理人員所耳熟能詳的在收集整理歸檔文件的過程中,應當“尊重文件的形成規律,保持文件形成特點,體現文件形成過程及結果”就具體表現在整個知識產權檔案管理過程中需要按照這種程序性特征來組織案卷和進行館藏管理。
例如,在專利的申請過程中,按照專利法的相關程序,可以把整個專利申請審查過程劃分為申請階段、審查階段、授權階段這樣三個階段。那么,在收集整理專利檔案時,就可以按照專利申請審查階段組織案卷、排列卷內文件,不能按照文書檔案中常用的按照文件形成的時間特征進行整理,這就可以保持整個專利審查程序中形成的文件完整無缺。所以,管理好知識產權檔案,就必須對知識產權法律程序特征有一個全面、完整、清晰的了解,否則的話,會給知識產權檔案的提供利用帶來不必要的混亂與麻煩。
四、知識產權依法取得經濟效益特征
我們知道,財產權都可以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知識產權同樣可以產生相應的經濟效益。例如,按照我國1998年頒布的《公司法》中的相關規定,股東可以以貨幣、實物、工業產權(自己所擁有的專利、注冊商標)、非專利技術(技術訣竅)、土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同時規定,股東在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除此以外,作為一種財產權,知識產權權利人還可以通過“知識產權貿易”的形式、以專利或者商標權許可、轉讓等方式取得相應的經濟效益。
現代市場經濟可以說是一個建立在自由貿易基礎上的經濟運行體制,在推崇自由貿易主義的市場經濟競爭中,法律所許可的給予知識產權權利人的一定程度及范圍上的技術壟斷與市場壟斷行為,對于強化企業乃至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整體競爭力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如果擁有強大的知識產權壟斷為后盾,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其知識產權獲取直接經濟利益,例如我們所熟知的我國作為DVD生產大國,每年要向歐、美、日等DVD專利擁有者交納十幾、幾十美元的高額專利使用費,而我國企業則在除去必要的成本后,,只能獲得區區1美元的“利潤”;另一方面,企業甚至可以把自己擁有的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設法變成國際標準,從而全面引導、控制市場走向。
在我國相當多的企業中,滿足于OEM生產、重視資金積累、著眼于眼前利益的企業比比皆是,而關注自主技術創新、重視技術積累、著眼于未來市場的企業卻比較稀少,通過技術貿易獲取高額回報則更為罕見。在各種類型的技術貿易中,都需要以有效、準確、全面系統的檔案為依據,才能夠取得的。在我國引進技術的過程中,已經不止一次地發生過我國企業由于不重視或者不了解知識產權特征,而遭受嚴重損失的案例,應當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五、知識產權的法律性憑證特征
檔案本質特點之一就是原始憑證性或者原始證據性,而在知識產權中,對檔案所具備的這種法律特征簡直可以說是不謀而合。
知識產權權利的最大特點之一在于其法律許可性,但是這種法律許可性需要一系列的知識產權法律性文件來支持,一個覆蓋了知識產權活動全過程的、對全部有效知識產權過程形成文件予以歸檔保存的知識產權檔案,才能在知識產權權利人依法使用及依法進行維權時取得積極主動地位。
因此,在知識產權檔案管理過程中,堅持做到保持知識產權法律文件的完整、系統、有效,保持知識產權文件的直接證據特征與證據鏈特征,就成為保持知識產權權利有效的基本要求,這樣,知識產權人在依法主張自己的權利、合法使用自己的權利過程中,就處于十分有利的地位;反之,如果不能充分保持知識產權檔案的這種法律憑證特征,而是按照通常的檔案管理方式進行管理,必然達不到知識產權活動中的要求。
所謂“337調查”,源于美國《1930年關稅法》中第337條款,旨在限制在對美進行產品傾銷和壟斷貿易等“不公平競爭行為”。現行美國《綜合貿易與競爭法》明確授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簡稱ITC),若美國公司提起請求,可對進口中的貿易行為進行調查和裁處。一旦被判定違反337條款,ITC有權下達排除令或禁止令,即普遍排除侵權產品的生產商、進口商及其下游產品進入美國,或直接命令被控者立即停止所有“不公平”貿易行為。
英國秦萊科技有限公司、美國泰萊三氯蔗糖公司是目前全世界最大的制糖企業,而全球最大的三氯蔗糖消費市場又在美國,為了控制美國90%的市場份額,秦萊公司向ITC遞交申請,要求針對中國三家同行(不包括捷康)和22家中外進出口公司生產的三氯蔗糖及其下游產品侵犯5項專利進行337調查,并申請了普遍排除令。雖然被告名單中沒有捷康公司,但一旦被告的中國企業有任何一家被判定侵權,中國所有制糖企業將普遍被擋在美國市場之外;即使中國企業全部勝訴,市場將優先選擇勝訴的企業,而且三家被告企業的生產工藝與捷康不完全相同,不能代表捷康進行辯護,捷康公司還存在被的風險。不利形勢逼迫捷康公司高層決策:主動加入ITC-337調查,即在訴訟期間以不侵權身份出現在國際舞臺上,進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企業知識產權檔案奠定了證據基礎
337調查打的是證據戰,而企業平時積累的知識產權檔案成了應訴舉證的關鍵。鹽城捷康三氯蔗糖制造有限公司于2006年在江蘇射陽經濟開發區成立,企業從建立之初就注重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不斷對生產工藝進行創新改造,不斷完善產品標準體系和質量檢測體系。在短短的幾年內,申請了7項中國專利、4項美國專利,完全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由于企業重視將工藝實驗、生產試制和技術發明活動中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技術資料,包括電子文件等都作為檔案,認真收集、嚴密保存,產生了大量的知識產權檔案。企業將這些檔案,特別是專利檔案,提供給全美知識產權領域最知名的專利律師事務所資源律師,與美國泰萊公司的5項專利進行仔細比對,最終得出對主動應訴有利的結論。
在證據遞交過程中,捷康公司將存檔的相關材料,包括電腦存盤的技術資料,都如實提交給美國調查機構法官和原告律師。由于檔案資料完整、充分,證據確鑿,當然也包括證人證言、封樣產品化驗結論及專家認定等綜合因素,美國ITC法官做出裁決:捷康公司的生產工藝不侵犯泰萊公司的5項專利。今年5月,原告方美國泰萊公司主動申請撤訴。6月,ITC裁決正式生效,捷康公司應訴國際知識產權官司取得徹底勝利。這是中國涉外企業在國際知識產權訴訟中取得的標志性勝利,其直接效果就是為企業產品進入美國市場掃清了障礙,而市場機會則是一筆無法用價值衡量的巨大財富。
三、中國企業知識產權檔案管理現狀堪憂
能夠像捷康公司這樣,重視知識產權的檔案管理,利用知識產權檔案取得顯著成果的企業僅僅是少數。總的來看,知識產權檔案與我國的知識產權工作發展還不相適應。有不少企業管理者缺乏檔案意識,將企業檔案管理當作負擔而不是財富;對知識產權檔案更是了解不多,重視不夠,在制訂企業管理規劃和制度時,不能將檔案管理同時納入其中;在知識產權活動中,對檔案收集、歸檔保存沒有具體規定,也沒納入考核檢查體系,造成大量的知識產權檔案資料散落,甚至流失。
知識產權檔案管理的問題往往使涉外企業付出沉重的代價。中國在對美國的出口貿易中遇到知識產權訴訟越來越多,近幾年連續成為337調查涉案最多的國家,因檔案證據缺失等諸多問題,中國企業在調查中極少勝訴,而因官司敗訴受到普遍排除令牽連,導致全行業倒閉或產業鏈斷塌的現象卻經常出現。
四、企業必須重視并加強知識產權檔案管理
中圖分類號:G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9795(2013)05(a)-0256-01
數字檔案館是現代信息技術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目前世界各國正在積極探索建立的一種檔案信息網絡,是檔案信息化建設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檔案信息化進程的發展,數字檔案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也變得越來越重要。
1 知識產權保護在數字檔案館建設中的地位
知識產權,英文為“intellectual property”,其原意為“知識(財產)所有權”。知識產權的內容包括著作權(版權)和工業產權。知識產權是人們基于智力的創造性活動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必須給以保護。
所謂的數字檔案館建設,就是根據檔案館的基礎上,形成以數字化信息為內容的館藏體系,這樣不僅將檔案館聯合起來,還實現了數字化的信息共享。所以,在數字檔案館建設過程中,無疑會涉及到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實施問題,而核心問題是知識產權的保護。如對檔案的利用與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的使用,如果忽視檔案著作權的存在,將構成對他人著作權的侵犯。數字檔案館的建設,必須以不違背著作權法、專利權法等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為前提。
2 數字檔案館的域名和網頁的知識產權保護
域名是一種用于互聯網上識別和定位計算機地址的結構式網絡字符標識。數字檔案館域名是其在因特網上的標識。不少投機分子通過非法搶注域名繼而牟取經濟利益。防范域名搶注,一方面要依靠域名管理機構和管理的法律。如發生惡意注冊,依據法律文件來維護其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未雨綢繆,在網站建設初期就主動對相關的域名進行注冊,注冊多個域名。
網頁是數字檔案館的訪問者接觸最多的東西,是數字檔案館相關信息的反饋。所以,無論是其他網站盜用數字檔案館網站的鏈接,還是數字檔案館采用其他網站的信息,都需要注意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一方面,數字檔案館建設要注意在網頁中設置知識產權聲明,提出能夠接受鏈接的方式以及與自己聯系的方式,防止其他網站的惡意侵權;另一方面,數字檔案館在采用高新技術對因特網上大量信息資源進行高度有序的組織和管理時,應當注意網頁的權屬、保護期限和合理使用等問題。
3 數字檔案館數據庫的知識產權保護
各國法律實踐已經確認過若干類型數據庫具有版權性。數據庫中的編研成果數據庫應受著作權法保護。數據庫的可復制性是毋庸置疑的。對數據庫開發者利益的最大威脅正是來自于他人非經許可的擅自復制。
在數字檔案館的數據庫建設中,應從自建數據庫和購買數據庫兩個不同方式來區別對待。如果是自建數據庫,在數字檔案館將各類傳統載體上的檔案信息轉化為數字形式進行存儲的時候,需要考慮到所收集材料的知識產權問題。含著作權的檔案須著作權人的授權才能將其信息納入自建數據庫中。對于各類已過了知識產權保護期限的珍貴檔案,可優先數字化后納入自建數據庫中并提供利用。對于購買的數據庫來說,數字檔案館在簽訂購買合同時,應提出保存本地鏡像的權利。在整個數據庫的進程中采取監控措施,這也是為了防止非法用戶進行批量的下載。通過實施知識產權保護,以免在發生產權糾葛時為數字檔案管提供有力保護。
4 數字檔案館數字化信息資源過程中的知識產權保護
信息資源數字化是數字檔案館建設的基礎。數字檔案館參考源應參照復制權的有關規定執行。《著作權法》規定除法律、法規、歷法、數法等外,其余作品只要符合獨創性和可復制性的特點均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同時在不侵犯著作權人利益的情況下,圖書館、檔案館等為保存版本的需要,可以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傳統檔案數字化是目前我國數字檔案館建設中的重要內容。我國《著作權法》規定,數字檔案館(館藏)檔案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而且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的保護期限,一般都是50年。因此,數字檔案館應當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積極利用已經過了著作權保護期檔案。對它們進行數字化轉化并提供網上利用,既是對這些歷史珍品的有力保護,又促進了檔案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
5 數字檔案館信息資源網絡傳播中的知識產權保護
建設數字檔案館的目的不僅僅是方便人們的查閱,還希望能夠通過互聯網將已經解密的檔案信息來進行傳播、擴散,提高全民的檔案意識,這也是數字檔案館的一個重要特征。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規定,數字檔案館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網絡向網絡用戶提供本館收藏的所有權屬于本館的數字作品和以數字化形式復制的作品,可不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但是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獲得經濟報酬。數字檔案館在接到權利人的通知書以后,應當立即刪除涉嫌侵權的作品,并將通知書轉送提供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的服務對象。
6 數字檔案館建設中知識產權保護的應對之策
6.1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數字檔案館在服務過程中,普遍存在著沒有充分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的情況。數字檔案館可以通過培訓、講座和BBS討論等方式來向檔案館管理員和用戶傳授其中的法律問題,使其了解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減少知識產權侵權的人為因素。
6.2 建立與數字檔案館建設配套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
數字檔案館建設的發展給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帶來了巨大沖擊。些時,建立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數字檔案館法律體系尤為重要。在數字檔案館的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無論是理論研究還是立法、司法實踐與國外相比差距較大。因此,借鑒國內外現行的知識產權有關法律,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建立一套與數字檔案館建設相適應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保障權利人知識產權、促進數字檔案館建設的長足發展勢在必行。
6.3 技術支持
數字檔案館的正常運行最終要依賴于技術。根據不同類型的數字化信息資源,目前有以下幾種方法對知識產權保護提供技術支持:(1)加強權限設置,合法用戶可以通過口令訪問;或通過IP地址設置,限定某IP網段的用戶可以訪問。(2)在網絡傳輸過程中采用加密與數字簽字技術,防止網絡信息傳輸被竊取與破壞。(3)采用數字水印技術,使用戶只能在屏幕上閱讀,不能復制;要想復制文本,只有向作者申請合法使用。(4)CA{Certification Authority}認證技術,用戶可以通過向版權控制機構申請獲得CA證書,成為合法用戶。
(二)檔案形成者、工作者與利用者之間的利益關系。高校檔案管理及信息化建設中,檔案權力者往往設計到兩個方面,一是檔案的創造者,而是檔案的數字化建設者,二者對檔案信息具有智力勞動成果,并且以現在的檔案利用形式而言,數字化與信息化是檔案利用產生價值的重要手段。檔案的最初作者為檔案創建了價值,使高校檔案具有了價值,而這個價值的實現,以及價值與經濟效益之間的轉化則需要檔案管理者、開發者、信息化建設者來完成,這就使得檔案的作者與管理者之間存在了利益關系,因此檔案原始作者與檔案信息化建設者二者利益的法律確定將影響檔案的知識產權保護情況。由于網絡的開放性與共享性,使得高校檔案利用者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的一些不當操作容易引發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比如不當傳播、復制、引用等。
(三)高新技術應用類檔案的知識產權問題。高校檔案數字化建設及信息化管理模式下,檔案信息在網絡環境下的復制而產生的二次效益不易被認定,容易引發復制品、復制行為的知識產權問題。在數字信息數據庫保護問題上,數據庫開發者與檔案建設者之間的相關知識產權保護缺乏明確的法律認定,另外一個數據庫中設計多個檔案信息或者存在檔案信息的交叉融合現象,這種狀況的知識產權保護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高校檔案數字化建設后,有關網絡傳播、網絡出版、網絡編輯等形式的檔案信息缺乏準確的知識產權法律認定。
二、高校檔案信息化管理中的知識產權保護策略
(一)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在高校檔案信息化建設與管理的知識產權保護立法中,應以我國憲法為根本依據,確保檔案權利人的相關權利,并針對網絡特點制定包含網絡相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借鑒《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等法律體系,以國務院制定和頒布的相關法規、決定、命令、指示、章程等為法律參照,完善高校檔案信息化管理的法律制度。以法律手段保護高校檔案的知識產權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第一,確立法制化建設的目標,鼓勵知識創造,突出體現社會化利用與提高科技水平的目的,明確基本法律的強制性與社會公德的引導性;第二,明確高校檔案創作者、所有者、數字化建設者、管理者、利用者等知識產權相關者的具體權利義務;第三,通過建立有效的運行機制,賦予高校檔案管理機構行政權利。
1.1 科研檔案記錄內容的全面性有待提升
科技檔案在盡心記錄的過程之中,往往需要相關人員能夠積極的將科技研究各個階段的內容都記錄到檔案之中,但是在目前的調查階段,結果顯示很多科技檔案在進行創建的時候,沒有能夠重視相關內容的收集工作,使得檔案內容出現了缺失,并且這種情況也就會影響到科技檔案的內在價值。在進行科研實驗的過程之中,往往會涉及諸多的實驗環節,如果沒有對這些環節進行全面的記錄,那么就有可能會遺失一些關鍵內容,另外,現階段的眾多科學儀器能夠使得科學研究更加的便利,而在表示方面這些儀器往往會通過圖表或者各種形式將實驗結果表現出來,而有的科研單位能夠重視起向瓜實驗資料的文字記錄,卻沒有能夠將相應的圖表、圖像等形式的記錄內容也進行存儲,使得這些寶貴資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殘缺的情況。
1.2 科技檔案相應的利用率偏低,使得知識產權流失
受到種種因素的影響,在目前科研領域之中存在著先進科研成果在利用率方面比較低的情況。有一部科研單位由于對科研檔案的處理方式不恰當,使得科研成果在研發出來之后,經常被封藏在了研究機構內部,沒有使得相應的科研成果發揮出應有的價值,而目前社會的發展速度較快,尤其是科技領域以及經濟領域的發展速度更是日新月異,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科研單位沒有能及時的發揮出科研技術的經濟效益、社會實用性,那么封藏一段時間之后,就很有可能會導致科研檔案失去了原有的較高價值,這樣不僅不利于科研技術在經濟性方面的轉化,更為重要的是不利于我國科研技術的整體發展。
1.3 管理機構不健全,措施不到位
在科技檔案管理中,知識產權的管理機構和管理措施明顯滯后。目前,高校和科研院所尚未建立適應科技檔案管理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也沒有制定相應的知識產權管理辦法;或者有的管理措施只停留在知識產權的保護上,沒有與科研人員的晉職晉級、評優評先結合起來,或者對于知識產權重“保”過于重“用”,成果束之高閣,造成資源浪費,使科技人員缺少利益歸屬感和成就感,嚴重影響科技人員主動參與知識產權保護的積極性,導致歸檔材料不真、不全,立卷質量差。
1.4 處理不好開發利用與保密的關系,引起知識產權糾紛
在科技檔案開發利用的過程中,少數檔案管理人員有時為了一些經濟利益,在科技成果轉讓時處理不好科技檔案的開發利用與保密的關系,引起科技人員的不滿。檔案管理部門在工作中要對所有科技成果檔案協同科研管理部門及科研人員準確地確定密級,分清有償轉讓的范圍。對不屬于有償轉讓的一切科技成果,應當在國內廣泛交流,以提高宏觀經濟效益,譬如國家投資引進的技術,應當遵循一家引進、全國受益的原則,要在確保國家和單位利益的前提下,多渠道地進行洽談交流,使科技成果盡快被開發利用,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服務于社會。
2 提升科技檔案在管理過程中知識產權保護效果的措施
2.1 提升科技檔案方面的管理意識
在進行科技檔案方面相應管理的時候,首先就需要管理人員能夠充分的重視到科技檔案的重要性,并能夠通過相應的措施,提升科技檔案在記錄方面的詳實性。在對科技檔案進行管理的時候,首先就要能夠將管理工作落實到日常的科研過程之中,做到隨著科研探索的不斷進行,能夠將科研發展的點點滴滴記錄下來,最終也就能形成一個成體系的實驗記錄,只有這樣才能夠從根本上保證科研檔案能夠具有較高的科研價值。另外,在對科研檔案進行記錄的過程之中,?要能夠全面的做好各類資料的收集工作,能夠科學研究過程之中各種有效的圖表全部都記錄下來,使得科研記錄能夠具有良好的完整性。
2.2 提升科研檔案的利用率
科研技術是推動社會發展最有力的動力,為了能夠實現社會高速發展,也就需要有關部門能夠在科研技術出現之后,可以在短時間之內將相應的科研技術轉化轉化成為具有實用性的物品,這樣不僅能夠通過將科研技術實際化而發揮出其應有的價值,更為重要的是通過這種形式,能夠實現科研技術和資金之間的轉換,也就能夠使得科研單位能夠具有更加充裕的資金進行其他科研科研項目的研究。
2.3 加強科技檔案部門的組織制度建設
科研院所應在成立科技檔案管理辦公室基礎上,設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遵照國家知識產權保護法,制定相應的檔案知識產權管理辦法,對在檔案管理中涉及到的知識產權問題進行管理,使科技檔案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做到有序、合法的運轉,避免出現專利糾紛或產權流失。同時要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檔案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也要兼顧高校、科技人員的合法權益,激勵高校及科技人員進行技術創新的積極性。
2.4 注重知識產權保護,更要注重科技檔案的積極開發和利用
2005年4月,科技部面向全國各省(區、市)、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兵團科技廳(委、局),國務院各部門科技司和央企科研管理部門組織開展了科技檔案管理情況調研,調點為列入國家科技計劃的科研項目所生成的科研項目檔案情況、中央和地方各科研院所科研檔案管理制度的狀況,以及《科學技術研究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執行中存在的有關問題。隨之各有關單位全面展開調研工作,甘肅省科技廳將1977年以來列入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所生成的項目檔案情況列入調查范圍。[1]近年來,部分學者也圍繞高校科技檔案管理展開了調查,如朱玉清2009年對北京地區44所高校科研文件檔案管理狀況進行了調查。[2]綜合朱玉清的研究、其他有關文獻[3-6]和我校相關工作實際情況,概括梳理一下,高校科技檔案工作大致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
1.1科技檔案管理總體來看嚴重滯后
據調查,北京44所高校中,53.5%的高校科研項目文件材料歸檔基本完整,27.9%的高校歸檔不完整,18.6%的高校根本就沒有歸檔;72%的高校在科研項目開始時同時提出項目(課題)文件材料的歸檔要求,40%的高校做到了驗收、鑒定科研成果與驗收、鑒定科研檔案材料同步,32%的高校檢查科研項目進度的同時檢查項目(課題)檔案的形成情況,只有48%的高校做到了上報登記和評審獎勵科研成果與檔案部門出具科研課題歸檔情況證明材料同步。我校現在科技檔案收集管理的主要是科技部門整理提交的一些偏重于文件類的檔案材料,實際具體到每一個項目的完整檔案,尤其是核心檔案材料還很欠缺。從我校目前科技檔案管理類別情況看,主要管理的是科技文書類檔案(由科研管理部門歸集)、科技經費使用收支憑單等檔案(由財務部門歸集)和研究生學位論文(由研究生院和圖書館歸集),以及部分獎勵證書等檔案(以科技管理部門歸集為主、少數科研項目負責人參與),科研數據、成果等實物檔案幾乎沒有。
1.2科技檔案管理與科技項目過程控制脫節
多年來,高校科技項目管理比較普遍地存在重申請輕驗收、重經費輕成果、重預算輕績效等問題。目前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項目管理與科研經費管理信息化程度較弱、經費預算與科研項目開支相脫節、科研經費使用效益重視程度不夠、科研經費監督機制缺乏、科技經費使用管理一統就死一放就亂以及科技人員工作積極性的挫傷等。從科研文件檔案管理納入信息化建設程度看,僅有4.9%的高校科研項目檔案信息化建設納入本校信息化建設。從高校檔案管理計算機系統與科研管理系統之間的關系看,只有9.5%的高校科研管理系統中包含了檔案管理模塊或是科研管理系統與檔案管理系統之間有接口,45.2%的高校檔案管理計算機系統只是獨立的網絡版檔案管理系統,26.2%高校的檔案完全不用計算機管理。[7]從科研文件歸檔職責與歸檔“前端控制”角度看,19.5%的高校并未在科研項目合同書中規定歸檔責任人,74.4%的高校未對科研文件材料歸檔進行“前端控制”和過程管理。從保管角度看,有超過半數高校科研檔案數字化成果沒有進行異地保管;從鑒定工作看,45%的高校沒有對科研文件檔案進行過鑒定;從提供利用與版權保護角度看,58.5%的被調查者認為是科研人員用起來不方便,87.8%的高校在科研項目歸檔時沒有簽訂開放協議。
1.3已有科技檔案缺少重要核心內容
完善的科技檔案管理,有助于科技工作的傳承與創新,有助于推動科技水平不斷提升,有助于推動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協調發展。但是,多年來,受傳統觀念影響,一般檔案工作者認為只有學校管理性文件才能作為檔案管理,而教師(尤其是個人)對自由獨立形成的學術著作、手稿等不夠重視,往往把它們排斥在檔案管理之外。其結果是,重視科技成果的推廣實施,而忽視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和向檔案部門移交歸檔;有的甚至肢解檔案材料,只移交一般性材料而將關鍵性材料留下;還有的將科研報告中核心內容,用自己設定的代碼代替,嚴重影響了科技檔案的完整與質量,也喪失了檔案的實際價值,不利于今后查考利用,不利于技術儲備和成果的繼承發展。科技論文檔案的管理根本談不上“三納入”和“四同步”,大多處于分散零亂的保管狀態。中國農業大學擁有共和國成立后的第一號國家專利,但由于歷史原因,目前館藏只有專利證書復制影印件,其具有重要歷史價值的原件卻一直未能收藏入館。
1.4科技檔案利用與開發幾近空白
現有科技管理制度本身很少提及科技檔案的利用,更談不上科技檔案的開發與服務。目前利用比較多的涉及科技項目的檔案主要是財務收支數據檔案,但其歸類屬于財務檔案。偶爾也有知識產權糾紛或資歷核實會利用科技檔案,但因為原始檔案極為欠缺而往往不能滿足實際需要。人員聘任與職稱評審涉及到的科技檔案資料一般依靠申請人獨立保存和現場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根本沒有形成依據科技檔案的慣例,也還不具備依據科技檔案佐證科技成果的現實條件。科技檔案的開發利用幾乎談不上。相關領域的研究大多屬于散兵游勇,無法形成合力;基礎性的研究和積累也不能實現共享,導致低層次重復勞動和效率低下。從近年情況看,科技檔案的利用主要集中在項目本身的檢查、驗收、審計以及主管部門的例行檢查、舉報查處等方面,科技檔案開發利用無從談起。
2基于知識產權保護和制度層面的分析
高校科技檔案管理工作存在上述突出問題,自然有主觀方面的原因。但是從客觀本源深入分析來看,主要包括兩方面原因:一是知識產權保護相對滯后和薄弱影響了科技人員積極性,二是制度設計本身存在的不完善和操作性較弱導致部門間職責不清和落實不力。具體來說,大致包括四個方面的原因。
2.1知識產權主體尚未根本確立
如果知識產權被束之高閣,不能發揮經濟效益,也就失去了鼓勵創造知識產權的實際意義。因此,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以下簡稱“科技進步法”)進行重大修訂,[8]明確了財政性資金取得的知識產權歸屬問題,這是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一個重要突破,將本屬于國家所有的知識產權,授予項目承擔者,作為創新活動的利益保障,使更多的人愿意進行知識產權的創造和運用。但自1993年頒布《科技進步法》以來,由于我國科技計劃項目成果知識產權過分強調國家所有,實踐中形成了名義上國家所有、實際上單位持有的狀況。這種權利與義務、權限與職責不清的狀況,一方面造成單位主動采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的積極性不高,另一方面國家對一些重要科研成果疏于管理,未能形成自主知識產權。這種局面,短期內尚未得到根本改變。
2.2科技檔案與成果保密相對薄弱
在側重經濟數據考量和以科技產出為主對科技人員進行考核的過程中,伴隨著科技檔案利用的日益增多,個別人鉆知識產權保護缺位和科技檔案管理不嚴的空子,剽竊他人科技成果。還有人將與他人合作的產品配方歸為己有,進而泄漏兜售給他人或廠家以謀取私利。此類現象反映了新時期疏于科學技術成果的保密,因此,科技檔案保密工作亟需加強。黨和國家利益需要保護,高校和個人權益也需要保護。有相當一部分科研人員沒有充分認識到科技檔案管理工作的意義及作用,認為科技材料是自己的,對自己發表的科研論文倍加珍惜,對于將自己的重要科研檔案(科研數據、項目材料等)放在檔案室(館)保存心存疑慮,認為放在檔案室不如自己保管更為安全和使用起來更加方便。比較而言,基礎研究科技成果更易于保護,而加強應用研究科技成果知識產權保護就顯得更為重要和必要。以農大為例,植物微生態制劑(增產菌)、旱稻、108玉米等技術成果曾一度成為學校名片,但最終知識產權不但沒有得到很好保護而使學校蒙受巨大損失,社會上假冒偽劣盛行,學校部門和個別人反而成了被告。
2.3現有制度體系不健全、操作性較差
國家宏觀制度體系層面相對比較健全,但是配套操作細則還不是很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下簡稱“檔案法”)以及一系列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已頒布實施多年,但違反后的處罰問題還缺乏有效手段,如抄襲別人技術檔案、丟失和損壞檔案、檔案泄密等問題,處理起來往往輕描淡寫地以批評、檢查等簡單處理代替處罰。并且,在現有制度框架內,比較普遍地存在重視傳統管理、忽視知識產權服務,重視科研經費管理、忽視科研檔案收集、忽視科技檔案開發利用。而作為基層科研單位的高校,普遍存在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約手段、科技檔案管理權限不明、職責不清、科技檔案管理制度體系建設普遍滯后的現象。北京44所高校中,27.3%的高校還沒有建立科研文件檔案管理制度;有38.6%的高校沒有把科研項目檔案管理納入科研項目管理活動整體工作當中;59%的單位認為文件資料形成者不愿歸檔是其中一個原因;有48%的被調查者認為學校的科研主管部門(如科研處、科技處)沒有明確要求;45%的單位認為主要原因是科研課題組沒有明確項目文件的積累和歸檔職責;66.7%的高校認為,沒有進行“前端控制”是因為沒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61.9%的高校認為,沒有進行“前端控制”是因為學校檔案館(室)與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合作的力度不夠;59.5%的被調查者表示,主要是高校檔案館(室)無法有效地行使這項權力。[9]
2.4工作思路條件與方式方法相對落后
高校日常科技活動會形成一定數量和種類繁多的科技文件,這些科技文件是科技檔案的前身。但是,目前在各個重要階段和環節中對科技文件積累的重視程度不夠。有的高校,工作慣性存在重視抓科研計劃落實而忽視科技文件的形成、積累和作為檔案歸檔保存,表現為科研實驗原始記錄不規范、圖紙不齊全、報告不完整等等。這不但給后續工作留下巨大隱患,甚至會導致無可挽回的巨大損失,更不利于科研人員的保護和積極性的培養。修訂后的《科技進步法》規定,“國家鼓勵科學技術人員自由探索、勇于承擔風險。原始記錄能夠證明承擔探索性強、風險高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項目的科學技術人員已經履行了勤勉盡責義務仍不能完成該項目的,給予寬容。”[10]其中,“原始記錄”是指項目執行過程中形成的大量的科研工作記錄、實驗數據情況等;“給予寬容”既包括不影響項目的結題驗收,也包括不影響對項目承擔人員的評價、申報新的課題等。高校現有科技檔案管理人員隊伍不穩,多以兼職檔案員身份從事檔案收集、歸檔與管理等工作,專業知識匱乏,工作業績情況在學校考核中很難體現。
3保護知識產權破解高校科技檔案工作瓶頸
3.1關于未來高校科技檔案工作的設想
樹立長遠眼光,建立中長期規劃,創造硬件軟件條件,落實重要科技檔案收集管理制度;實現科技檔案收集管理與項目管理服務全程無縫銜接,包括申請控制、績效考核、經費管理、結題驗收等等各個環節;配備專門的、標準化程度較高的館舍和人員,等條件成熟時籌備成立科技館(科技博物館、展覽館);借鑒發達國家做法,逐步將圖書館、檔案館、展覽館、博物館等功能加以有機整合。
檔案的利用服務是整個檔案業務工作環節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檔案的收集、鑒定、整理、保管、檢索、統計等各項基礎工作環節中。都貫穿著社會需要和提供利用服務工作的要求,檔案的利用服務工作直接體現了檔案工作的目的和方向。
隨著人們檔案意識的增強和對檔案認識的不斷深化.檔案利用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大,要求檔案開放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因此,檔案管理單位根據檔案價值實現的客觀規律和特點,依法向社會公眾和組織公開未列入保密與豁免公開范圍的檔案文件信息內容,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提供給有關組織及個人,滿足其合法利用需求的社會化服務政策與措施。[1](P3OO)在開放檔案提供利用服務的過程中。部分內容會涉及到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法律規定。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的財產權,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這種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檔案是社會組織或個人在社會實踐活動中產生的.具有保存價值和利用價值的原始數據、信息和知識的記錄。檔案從其材料的形成到檔案的形成。整個過程中都凝結著形成者和管理者的辛勤勞動與智慧結晶。因此,檔案當然也是知識產權。我國政府從2O世紀80年代初起。逐步申請加入了國際各種知識產權條約,并且陸續頒布實施了《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基本健全了知識產權法律體系。既保障了著作權人的發明權和專利權,也考慮到了信息傳播和知識產品用戶的利益。
一、檔案傳統服務中的知識產權保護
(一)復制。隨著社會需求的增長和技術條件的改善,制發復制本已成為檔案部門特別是檔案館提供利用服務的一種日趨發展的方式。檔案復制根據利用單位的不同需要,分為副本和摘錄兩種。副本反映檔案原件的所有組成部分,而摘錄只選取文件某些部分。復制的方法大體可分為:手抄、打字、印刷以及攝影、復印等。哪由于復制技術的飛速發展和復印機的普及。相關著作權受到了沖擊。嚴重侵害到著作權人的權利。復制權屬于著作權人財產權利中使用權范疇,它是以印刷、復制、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J根據我國第十條,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復制權、全部或者部分轉移復制權,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的權利。為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有的國家設立了專門機構向復印者收取費用.有的國家實行所謂“一攬子復印合同制”。即版稅征收機構與復印享有版權的作品的單位簽訂合同,收取“復印版稅”,還有一些國家實行“錄制設備征稅制”,即由復印機和復印紙的生產廠家預收復印版稅,然后再轉給版稅征收組織。1310~o-’35)我國雖然沒有特別制定相關制度。但在《著作權法》中還是有一定的法律保障。如第二十二條中規定,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或者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收藏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除此以外,《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七條和第四十四條均強調,在行使復制權時,必須事前征得權利人的授權許可,并按規定支付報酬,否則將構成侵權行為。
(二)編研。檔案館(室)的編研工作是以館(室)藏檔案為主要對象,以滿足社會利用檔案的需要為主要目的,在研究檔案內容的基礎上,編輯史料,編寫檔案參考資料,參加編史修志。撰寫專門著述。r】(刪’檔案利用服務提供的編研材料.要根據一定的目的和要求,對摘選的檔案材料進行分析綜合,按照一定的體例撰寫。那么。在編選某些特定主題的檔案資料匯集成冊提供給用戶、出版信息刊物、定題檢索等服務中都可能涉及到編輯權問題。編輯權是著作權人對于其作品的重要的使用權之一。著作權人享有自行編輯和許可他人編輯其作品并由此獲取報酬的權利。因此。在編研之前,必須識別清楚相關檔案材料是否為著作權的客體,如果是則要首先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許可,充分尊重著作權人的編輯權。同時.我們必須注意到現實的復雜性,如由非著作權信息資料編輯成的作品或由有著作權和非著作權信息資料混合編輯而成的作品,如何給予知識產權保護。有待進一步的探討。
(三)參考。中國信息協會《中國信息咨詢服務工作者的職業道德準則的倡議書》中指出要“尊重和保護信息產品中的知識產權,不竊取占據別人的勞動成果。”由于科技檔案中有不少是已經取得專利權的智力成果,也有已經注冊的商標、標志。因此,在提供參考利用服務時,千萬不能忽略提供他們知識產權法律狀態的信息。同時。在服務前還必須明確科技成果所有權的歸屬.切忌在服務中將享有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視為公有領域的智力成果甚至作為顧問方或中介方自己的成果提供轉讓。
各科技檔案館在提供檔案參考利用時,主要是提供科技成果表面信息,一般不涉及科技成果核心內容,除非經過著作權人或成果完成單位允許。檔案館才可以提供利用。若合作單位或委托單位到檔案館利用檔案,應出示合作合同或委托合同,檔案館工作人員應依據出示的證明,才能為其提供利用。保護知識產權制度要求在保護知識產權時,必須注意科技成果的開發利用。賦予產權人權利的同時也賦予產權人一定的義務。即將專利、發明等成果運用于實踐之中。使之產生社會效益,為社會服務。這在《專利法》中規定尤為明顯,為促進專利實施,防止專利權人濫用專利權,還規定了專利實施的強制措施,這些規定無疑會大大促進成果的推廣。
二、檔案現代化服務中的知識產權保護
檔案機構利用數字技術和網絡技術對檔案進行處理和傳遞時。可能使原本在知識產權法規之下比較平衡的知識權益關系受到沖擊。因此,在檔案現代化服務中,注重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數字化。所謂數字化是指把各類信息,包括數字、文字、聲音、圖形、圖像等輸入計算機系統轉換成二進制數字編碼的技術。1995年9月,美國在《知識產權與國家信息基礎設施》中明確規定:“作品的數字化屬于復制行為。”我國的《關于制作數字化制品的著作權規定》第二條明確界定:將已有作品制成數字化制品,不論已有作品以何種形式表現和固定,都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所稱的復制行為。修改后的《著作權法》也十分明確地將“作品數字化”界定為復制權利。
檔案館將傳統檔案數字化是為了更多用戶能夠更便利地獲得需要的檔案信息.這樣,利用者能充分利用相關的數據庫,甚至不必親自去檔案館,也能通過網絡在線查閱和復制,數字化不可避免地牽涉到了著作權人的復制權保護問題。我國《著作權法》也提出了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信息網絡傳播權。值得注意的是,在進行數字化之前,首先應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許可.并支付相應的費用方可實施。否則會構成侵權。
(二)數據庫。世界貿易組織、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伯爾尼公約都把數據庫作為匯編作品予以保護,亦未明確賦予數據庫獨立的法律地位,而是將其作為版權法意義上的作品進行保護。歐盟《數據庫指令》對數據庫給予了明確的界定:“數據庫是指以系統或有序的方法編排的、并可通過電子或其他方式單獨訪問的獨立作品、數據或其他材料的集合。”
近年來。我國數據庫產業發展較快,普遍采用《版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數據庫保護,具體地說,數據庫被作為一種編輯作品加以保護,版權歸數據庫制作者,主要注重保護數據庫制作者的利益。《著作權法》第十四條將那些匯集有著作權材料的數據庫也作為匯編作品加以保護,并規定匯編作品內匯編人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三)網絡化。當今時代,網絡寬帶建設風起云涌,分發存儲發展迅猛,網絡技術不斷進步,網絡瓶頸節節打通,使得網上信息飛速增長,人們可以通過網絡實時地傳遞、交換和共享各種信息。檔案部門自然也不能落后,有了數字化和數據庫的強有力基礎,數字化后的檔案信息完全可以通過網絡來進行傳播.從而達到檔案信息資源全方位地共建共享。
但是,檔案網絡化在方便了傳播和利用的同時.使得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變得更加復雜,我們必須尊重檔案信息所有者的權利.必須考慮到著作權人在網絡上的權利。1996年12月WTO的新條約(WTO版權條約》眾賦予了版權人控制包括因特網在內的作品傳輸權利。如果在網上傳播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必須先取得著作權人的授予權,否則就構成侵權行為。我國2001年修訂的《著作權法》第十條增加了信息網絡傳播權,部分條款也涉及到了網絡問題;2001年的《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八條也提到了軟件著作權人享有信息網絡傳播權;2006年5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還專門通過了《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賦予著作權人相關的權利。2004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他人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行為,應當視為《刑法》第217條規定的“復制發行”,即將“在線盜版”行為明確定性為侵犯著作權的犯罪行為。
三、知識產權保護視野下檔案服務升級的措施構想
面對這些傳統和現代化的檔案服務,不難發現.我們的服務質量還有待提高。而這項工作的完成不僅需要檔案部門的努力,同時也需要其他相關部門的配合。
(一)健全法規體系。從檔案利用方面來看,目前的利用服務工作主要是根據
從知識產權方面看,首先,我國的立法和國外的立法有差距,甚至有矛盾,因此會造成混淆,遇到問題不知道到底用哪個標準,因此要同國際接軌。實現標準一致。其次,知識產權法中有關檔案利用方面的規定有待細化。對一些諸如檔案復制權等問題的忽略。會導致檔案工作的知識產權保護無法可依。目前出臺的、
(二)完善技術支持。在如今的技術時代,即使是侵權行為也具有很高的技術含量.技術的落后和網絡的不安全性。會使著作權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因此,必須對保護對象進行技術武裝,提供先進的技術支持,有效地防止盜版和非法復制。可采用的方法主要有:權限設置(合法用戶可以通過口令訪問或通過設置防火墻的方法來有效地將廣域網絡與內部網絡隔離開來,防止外部人員對內部網絡信息資源的非法訪問)、加密與數字簽名技術(防止網絡信息傳輸被竊取與破壞)、CA認證技術(用戶可以向版本控制機構申請獲得CA證書,成為合法用戶)、數字水印技術(只能在屏幕上閱讀)、限定使用次數技術、防復制技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