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測法律法規模板(10篇)

時間:2023-08-07 17: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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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前言

人類的生存及發展是與環境分不開的,如今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也逐漸的增強了環保的意識。重視環保的同時,也更加提高了對我國環境監測工作的關注。如果想要完善環境監測工作,那么,健全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是十分必要的,一個健全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能夠使得監測結果準確、客觀,為制定改善環境的方法、措施帶來可靠的依據,從而也能夠達到環保的目的。所以,完善環境監測工作,需要不斷的強化環境質量監測管理體系。

1 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建設的現狀

隨著技術的逐漸提高及環保管理要求的增加,環境監測工作的難度及任務也在不斷的增加。一般來說,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是環境監測工作的關鍵部分,管理體系是否完善關系到環境監測工作的效果。所以,強化管理體系的建設對我國的環境監測工作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從上個世紀90年代末,我國便開始了重視環境監測質量的管理建設,發展到今天可以說是獲得了一定的成績,很多環境監測站都已經達到實驗室質量的標準要求。但是,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還存在一些問題。環境監測機構應該正視這些問題,積極尋找對策,解決目前存在的問題,構建并強化更高水平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

2 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人員的素質比較低,需要進一步的提高

對環境進行監測的工作,一般來說是比較的有難度,同時也是十分復雜的。所以要求監測的質量管理人員需要有較高的素質水平,要掌握有關的專業知識,同時也了解管理方面的需要注意的問題。這便需要一些高素質人才加入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隊伍。不過目前我國的環境質量管理的工作人員,專業素質水平還是比較的缺乏,換句話說這些人員的業務水平不是很高,管理人員素質水平不高,管理方面也不是很專業,因此導致沒有較高的管理效率,這樣的工作人員不利于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建設的強化。因此,如果想要不斷的強化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便需要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

2.2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依據我國的目前情況來看,雖說針對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方面已經出臺了一些法律法規,但是還不夠健全及完善。如果沒有足夠依據的法律法規,那么便會阻礙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方面的工作的開展,影響到對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水平。所以,要充實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使質量管理工作依據法律開展。

2.3 缺乏健全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

如果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不夠健全,那么便會造成質量管理人員的任務不明確,這樣的制度會造成一些員工沒有較高的積極性,所以在工作出現問題的時候,這些工作人員不能夠主動的承擔責任。還有一個問題是,環境監測機構沒有反饋的制度,這樣會影響質量監督與管理的作用,沒有及時的監督,是不能夠依據環境的變化及問題,及時的調整工作狀況的,換句話說便是不能夠及時的依據監測的結果反映情況,針對環境的問題及時的應用有效的方法進行解決。

2.4 環境監測機構沒有足夠的質量管理意識

依據目前情況來看,在我國,一部分環境監測機構,還是沒有足夠的重視質量管理方面的問題,總的來說質量管理的意識還是不夠強化,比較弱。一些監測機構的監測只是為了能夠獲得實驗室及監測站的肯定,一旦通過了評審,那么對待環境監測的態度,便沒有監測前那般的認真,這樣的態度會影響監測的結果及水平。

3 強化構建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的措施

3.1 提高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人員的水平及素質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人員水平的高低,關系到質量管理水平的高低。如果管理人員的水平較高,那么便會提高管理的效率,如果管理人員的水平不高,那么便可能對整體的管理水平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要不斷的提高質量管理人員的素質水平,提高質量管理的效率,強化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

比如說可以制定一些有關人才培養的計劃,對質量管理人員按時進行有關的培訓及教育,依據計劃逐步的充實管理人才的隊伍。要在提高質量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的同時,也要提高質量管理人員的學歷要求,同時重視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及思想道德。還有,可以在質量管理機構的內部也要建立獎罰機制,對工作認真能力強的工作人員進行一定的獎勵,對工作不認真的人員進行一定的懲罰,獎罰分明能夠調動質量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構建良好的競爭氛圍,提高管理人員素質的同時也能夠提高工作的效率。

3.2 建立健全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法律法規

如果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沒有有效的法律法規的作為依據,那么便會對環境監測的整體水平形成一定的影響。健全的法律法規能對環境監測工作進行有效的指導,也能保證質量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所以要不斷的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方面的法律法規。環境監測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展開工作,不斷的提高質量管理水平。

3.3 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

強化構建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還要完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建立符合環境監測特點的制度。這種制度一方面要規定環境監測機構能夠把質量管理工作分到機構的每一個人,這樣能夠更加分清每個員工的職責,只有明確并了解了自己的職責,那么便不會在工作失誤問題出現的時候,互相的推卸責任,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即使出現工作失誤也能很快找到直接的負責人,及時解決問題。另一方面,建立機動靈活的反饋機制,接受各方面的監督,根據反饋的情況及時調整工作,使環境監測的質量管理能夠應對不同的環境變化的要求,保證環境監測的質量, 為環境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導。

3.4 提高環境監測部門的質量管理意識

提高環境監測部門的質量管理意識,可以通過宣傳、培訓以及實際工作等多種途徑來進行。一方面可以通過加強管理層質量管理意識,帶動員工提高質量管理意識。因為只要質量管理的領導對工作重視了,那么便能有效的組織領導管理工作。所以每一個質量管理的領導都要將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放在重要的地位,當作重點的工作對待。另外,也可以加強全體環境監測人員的參與意識,使所有員工都樹立質量管理的意識,在整個機構內部形成重視質量控制的氛圍。最后加強質量管理機構建設,設置專門的質量管理部門,配備專業的質量管理人員,創新管理理念。只有環境監測部門每一位成員都加強了質量管理意識,才能夠不斷的提高管理的水平及效率。

4 結語

綜上所述, 強化環境監測的質管理體系,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基礎條件, 是環境管理的關鍵組成部分,是全面落實貫徹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方法及措施,面對我國環境監測技術比較落后的現狀,需要不斷的強化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建設,逐漸的完善質量管理體系, 加快環境監測技術發展的速度。

參考文獻:

篇2

引言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工業化的大力推進,人們對生活質量要求的不斷提高,環境污染問題也隨之產生[1-2]。自然環境是人們賴以生存的生活環境,環境的污染不僅影響到人民的生產生活,還制約著社會經濟的發展[3],所以對環境保護及環境管理工作的開展刻不容緩。城市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4],城市環境監測是現階段保護環境最為有效、直接的一種方式,城市環境監測與保護是城市今后可持續發展的途徑。故開展城市環境監測工作是必要的,但是城市環境監測技術仍存在著很多問題,科學、合理的解決這些問題是環境保護及管理的今后致力的方向。

1 城市環境監測技術存在的問題

1.1 環境監測站建設經費短缺

在近幾年的稽查工作中,發現由于受地方財政能力的限制或者由于地方政府環境保護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等原因,環境監測站的經費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環境監測站建設經費不足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城市環境監測工作的順利展開。城市環境監測具有周期長、工作復雜等特點,環境監測任務變得更加繁重,依靠傳統的監測技術和儀器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如果缺少了先進配套的檢測儀器,即使擁有專業技術人才和檢測技術,監測結果也可能精確度不高,甚至會出現適得其反的結果;此外隨著城市環境污染日益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監測空間、監測頻率都有所提升,監測難度變大,以上情況都會使得監測站成本增加。環境監測站資金一旦不能夠及時到位,就難以使得整個環境監測運行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適應環境管理。

1.2 環境監測人員素質亟待提高

環境監測站的工作人員由于機制體制的限制,大部分人員都是干部,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并不多,這使得整個監測隊伍專業素質不高[5-6];對于監測技術人員的專業培訓周期間隔較長,如遇突發事件,很容易造成相關技術人員無所適從,不能有效為環境突發事件提供技術處理;在一些地區,上級部門配送下來的專業儀器,因沒有專業人員的開發與使用,也就成為擺設品,檢測儀器的日常使用和維修也只是流于形式,也就是最基本的準備工作都沒有做好,綜上環境監測整體專業素質有待提高。

1.3 環境監測法律法規政策不健全

我國建立了許多城市環境保護法,但是針對城市環境監測的法律法規并沒有具體推出。現階段頒布的環境保護及環境管理法律法規對于城市環境監測內容制定較為籠統,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受到阻礙,因此讓許多有歪心思的人員有機可趁,滿足不了當代城市環境監測所出現的狀況,趕不上時展的步伐。制定城市環境監測法是當下情勢所向,是城市環境監測規范化管理的保障。

1.4 環境監測數據及結果的虛假性

環境監測主要針對常規污染物因子,對于逐漸興起的新企業所產生的未知污染物按傳統測試因子并不能如實反映出污染狀況;其次有機污染物是對人類身體傷害最大的一種污染物,目前對其來源、數量、影響程度仍處于探索階段;生態監測作為新的一種監測手段,目前監測區域主要是地表水領域,并不能夠反映和代表整個生態系統,其監測方法也不完善以致數據的準確性難以得到保障;環境監測數據主要是政府部門主管,某些部門為了突出地方城市達標,上報的數據就缺乏了真實有效性,因此影響到整個國家的環境監測數據。

2 改善城市環境監測技術的對策

一個科學高效的環境監測體系是需要專業精準的監測設備,充足及時的經費,專業水平的技術人員等多個方面,就現階段城市環境監測存在的問題,提出改善對策。

2.1 針對環境監測建設投入大量資金

環境監測站是數據及信息的匯總處,只有保障了資金的充足,完善了先進的監測設備,招納了專業技術人才,提高了檢測技術才能夠保障環境監測工作有效順利的開展。資金的充足供應是環境監測的基礎,所以相關政府部門的支持是不可缺少的,政府部門了解情況后可通過與社會各界企業家的宣傳,從而引進資金推動城市環境監測的領域。同時應該加強各監測站之間的有效交流,實現站點之間的優勢互補,并避免重復建設浪費資源的情況發生,從而整體提高監測站的監測水平。

2.2 加強環境監測人員素質建設

環境監測部門應當定期展開關于監測設備、監測技術的培訓活動,具體領域應請具體方向的專家進行培訓講解,充分發揮專家的專業優勢,其周期間隔應一月一次更為合理,避免工作人員因時間較長而對設備、技術的忘記;加強緊急事件的演習,通過演習更好的提高監測人員的心理素質,避免出現遇事無所適從的情況;加強和改進工作人員的法律法規培訓,加大監測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同時也要保證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等待遇,在最大程度上發揮出工作人員的主觀能動性,以此加強環境監測人員的綜合素質。

2.3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規政策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制度下,各地區經濟發展速度存在差異,應綜合各城市的環境條件、地理位置,確定出屬于國家層面上各地區必須遵守的總法規,同時也應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出不同層次的城市環境監測法律法規政策;并在合適的時間推出有關標準體系,逐步建立和試行城市環境審計制度,制定強制性的環境管理規定和措施,實施依法管理和保護,用法律的來制止城市環境的惡化;同時政府應鼓勵人民、企業參與到城市環境保護中,通過多種宣傳方式提高人民的環境認識,了解每個人所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加強環境權益的責任感。

2.4 監督管理部門嚴格有效監督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一步發展,環境監測的儀器也在更新,我們在擁有先進的監測設備時,應該對污染物和廢棄物等標準進行配套分析方法的制定,確保分析方法的可執行性;擁有室內實驗室時,應充分利用,通過相關實驗取得質量控制,從而保證數據有效和真實;各級政府都應該把日常管理放到日程中,擔起自己的監督責任,同時也應該建立起監督管理部門,兩者同時發揮作用,做到嚴格的監督管理來確保環境監測技術以及監測數據真實有效性,更好的去發展和改善國家的環境監測體系。

3 結束語

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環境發展也應該是一個良好的趨勢。現階段城市環境監測仍存在著監測站點建設經費不足,工作人員素質亟待提高,法律法規政策的不完善及監測數據存在的虛假等問題,通過企業資金資助,政府大力支持,人民主動承擔環保權益,加大城市環境監測內部工作人員素質的提高,監督管理部門的有效嚴格監督等方式以此確保環境監測工作的有效施行,建設出符合我國國情的環境監測體系,創造出更優越舒適的人民生活環境。

參考文獻

[1]胡康寧.環境監測技術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J].化工管理,

2015,10:96.

[2]肇啟君.淺議城市環境工程建設問題及對策[J].時代教育(教育教學),2012,4:24.

[3]毛宸潔,趙杰.城市環境監測方法常見問題及對策分析[J].科技與企業,2016,3:114.

篇3

環境監測與環境監察是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二者是相互配合、相輔相成的關系。我們要在實際工作當中努力促進二者之間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從而更好地解決環境監測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最終促進環境監察工作的健康發展。

一、環境監測的相關職能

所謂環境監測,主要是指利用現代化的科技手段來測定環境中的污染因子,并根據這些污染因子分析其對環境的影響和危害程度。從總體上來說,環境監測是一種科學活動。進行環境監測的主要目的就是運用物理的、化學的或者是生物的方法來監測環境的質量變化趨勢,從而能夠為政府相關部門的環境管理和監督提供一個比較科學的依據。另一方面,對于一些違反我國的相關環保法律、法規的行為及其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和破壞也要進行科學的監測。要針對近期的環境質量作出必要的分析和評價,并及時掌握主要污染物以及相關污染源的地域時空分布特點和范圍,及時做好監測工作。此外,環境監測還涉及到監督環境污染的相關防治效果,進一步確定造成環境污染的主要成分以及主要構成結構。及時掌握有關環境質量的相關動態,并能夠對一些環境污染的趨勢作出科學合理的預測。了解一些環境污染源的所在,合理地分析其對環境造成的危害程度,從而能夠為污染仲裁報送相關的準確數據。通過不斷監測相關的污染數據,從而能夠為污染模式的驗證奠定一定的基礎條件,這樣也能夠為了解環境質量的狀況以及評價和分析提供一些必要的手段和方法。

二、環境監察的相關職能

所謂環境監察,是指以國家的相關環境保護法規、規章、政策為依據,以國家環保行政機關的相關職責為內容對管理范圍內貫徹執行環保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的檢查和監督。從大的方面來講,環境監督就是對個人或組織遵守環保法律法規情況而進行的相關處理和監督。環境監察的主要職能就是檢查和監督轄區內的個人或單位對國家相關環保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并根據不同情節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給予相關處罰。具體到生活當中,就是要檢查和監督企業中關于污染狀況的防治情況,監督排污的執行情況。與此同時,還要監督農業中的生態環境以及自然生態環境。對破壞環境以及造成環境污染的狀況及時進行檢查和處理,做好由環境污染引發的糾紛的調解工作。此外,還要及時征收排污費,并對排污費進行科學合理地管理和監督。

三、環境監察與環境監測之間的關系

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都是根據環保主管部門的相關委托而進行的環境行政行為,它們兩者之間是一種相互配合、相互依存并且相互制約的關系。對于環境監測來說,它既可以為環境監察提供一個衡量的標準,又可以比較科學有效地反映環境的相關信息和狀況。環境監察在一定程度上離不開環境監測的相關技術支持,而且與此同時環境監察也是衡量環境監測相關數據價值的一個重要依據。環境監測的一些做法和內容可以為環境監察提供服務。反過來,環境監察的工作內容在一定程度上都依靠環境監測。比如對于一個污染源的現場管理和監督就需要由環境檢測部門提供一個比較準確的監測報告,而對于建設項目中“三同時”的執行狀況,也需要由監測部門為環境監察部門提供一個關于“三同時”的檢測報告,并且還需要環境監測部門提供相關的排污收費報告、排污許可證以及相關治污設施的運轉狀況報告。除此之外,對于污染事故的糾紛處理報告和環境調查報告也要由環境監測部門提供。在這個過程中,要保證環境監測部門提供的數據必須是及時的、準確的、有效的、完整的。因為這些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環境監察工作的成效。另一方面,環境監察的不斷發展對環境監測的工作也提出了更具體的要求。所以我們說,環境監察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環境監測的快速發展,環境監察工作是環境監測工作發展的巨大動力。它們二者之間這種相互配合、相互依存并且相互制約的關系使得我們的環境檢查和管理工作變得更加順利、和諧。當然了,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工作的順利開展離不開科學合理的秩序。只有具有穩定的運轉秩序才能夠促進二者之間工作的協調開展和有序進行。

四、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聯動機制,促進二者的高效運行

只有具有一套合理高效的聯動機制,才能將環境監測和環境監察工作協調統一起來。他們二者之間的這種科學發展關系能夠確保環境保護工作的有效進行,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確保環保管理的執法效能。就目前來說,我國的環境監測和環境監察機構尚不完善,并且在分配任務時也存在不合理的現象。這樣常常會形成一種單打獨斗的局面。所以,為了環境監測和環境監察工作的正常順利開展,我們有必要在今后修訂法規、法律時將二者根據工作內容的不同進行有機融合,使二者能夠在以后的環境執法或管理過程中協調統一、彼此配合。形成一種巨大的工作合力,進而更好地促進工作的繼續開展以及工作效能的不斷提高。這種工作方式對于不斷提高二者的反應能力也具有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

建立一套二者協調運轉的聯動機制要能夠保證二者分工明確并且能夠各司其職,它們之間的關系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但是在工作的范圍和職責上卻不能相互脫節、相互交叉。要加強二者之間的信息傳遞與共享。對于環境監測機構來說要不斷提高監測數據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從而使環境監察部門更好地開展工作。環境監察部門也要及時地反饋工作的結果。對于環境監測工作來講,要充分發揮工作本身的技術優勢,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從而為環境監察工作的開展提供一個更有力的支撐。

五、結語

在當今社會中,環境監測和環境監察同為環保工作的重要成分。二者之間是一種相輔相成且密不可分的關系。只有真正理清二者的工作職責和不同區分,才能夠更好地開展環保工作。

參考文獻

篇4

中圖分類號:X143 文獻標識碼:A

1為什么要對飲用水水源環境進行保護

在我國的大部分城市中,接近53%的城市擁有比較好的集中式飲水源地,剩下的城市普遍存在飲用水水質不安全、水量不達標的問題。截止到2011年,我國農村有34.4%的人口飲水不安全,這對人們的健康造成了不良的影響。

在不達標的飲用水水源當中,主要的污染源是氨氮、重金屬、高錳酸鹽、石油、亞硝酸鹽氮、氟化物等等。大部分地表水中都存在超標的大腸桿菌、總磷等等。水源的污染直接的威脅到飲用水的安全,所以必須對飲用水水源環境展開保護,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污染源進行及時的排除,從而保障飲用水的安全,為人們的健康保駕護航。

2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存在的問題

2.1沒有落實飲用水水源保護的管理

當前,我國是采用的劃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方式來保護飲用水水源環境,國家的法律雖然明確的規定了地表水飲用水源和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分和保護要求。但是很多地方并沒有將其落到實處,保護工作也顯得很滯后。

2.2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我國制定了關于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比如《水污染防治法》、《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等等,這些法律法規在一定程度上為保護水源奠定了基礎。但實際上,我國的經濟在不斷的發展,工廠在增多,人們的生活污染也在隨之而不斷增加。這使得過去的法律法規已經不能滿足水污染防治的需要了,因此必須要進行完善和補充。比如我國環境保護法律中缺乏跨界水源地的管理條例、水源地污染處罰措施等,這就使得法律的效力被降低,因此需要擴充和修改。

2.3沒有建立飲用水源地環境監測系統

在一些地方,飲用水源地環境監測取得的效果和飲用水的水質實際情況有很大的差別。雖然我國很多的地方都已經建立了和飲用水保護相關的法規性文件,但是因為地方法規性文件基本上都是引用的國家的相關法律,關于水源保護的一些條例卻并不是很明確,既缺乏針對性,也不具有可行性。再加上當地的相關機構沒有嚴格執行,或者當地存在地方保護主義,使得飲用水源地環境的監測流于形式和表面,起不到應有的效果。

2.4監管能力比較差

只有對飲用水水源地進行了合理的監管,才能保證水質。當前,環保、衛生、水利等機構都開展了不同程度的飲用水水源地監管工作,但是因為監管能力差,所以達不到應有效果。比如監管隊伍的素質、水平不高,檢測儀器不能滿足需要。在一些比較偏遠地區還存在這樣的情況,沒有條件來對當地的水質進行監測,即便進行了監測,其監測的指標太少,也很難達到監測的要求。同時,這也使得水污染得不到治理,所以越來越嚴重,甚至會影響到當地人的健康。

3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策略

3.1加強法律法規建設

相關部門必須加強法律法規建設,對《水污染防治法》進行修訂,規定各級環境保護部門必須根據水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對飲用水源地的環境進行合理的監督管理。

3.2建立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管理機制

關于飲用水水源環境的保護,很多地方都存在管理不善的問題。必須建立相應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機構,使該機構對飲用水水源環境進行科學的保護,并定期對水源地進行檢測,解決水源污染問題。

3.3提高水源地環境監測能力

針對目前飲用水水源環境監測能力不夠,不能適應需要的現狀,應該采取措施提高水源地環境監測能力。首先必須要建立切實有效的監督制度、監督方式,這樣才能及時地發現其中的問題,并且采取措施解決問題。其次要構建不同級別的水質監測體系,引入先進的監測設備,并且加強對技術人員的培訓,形成應急監測和常規監測相結合的網絡系統。

3.4對污染源進行科學的治理

除此之外,還應該加強對污染源的治理,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當地的排污量必須不能超過限定的標準,并且和政府部門一同擬定治理的方案。需要治理的有三種,即農村面源、工業污染源、生活污染。面源是引起湖庫型水源地的磷、氮超標的重要原因,所以需要加大規模化畜禽養殖管理,提高農肥的使用效率,對水源進行合理保護。

4總結與體會

水源是人們生存的基本需求,它的安全性直接關系到人們的健康。如果水源被污染,不但會影響人們的健康,甚至還可能對人們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脅。只有努力的改善水質,對污染源進行嚴格的控制,才能構建新型的安全飲用水保障體系,并且為飲用水的安全提供保障。

參考文獻

[1] 王偉,萬寶春,趙娜.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與人體健康的探討[J].環境教育,2009(4).

篇5

20世紀90年代時我國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才逐漸建立,直至2006年才形成明文規定,由此可見,在此之前我國的環境問題一直得不到重視[1]。隨著我國GDP的飛速增長,環境問題日益惡化才引起人們重視。在2006年頒布新《規定》后,環境問題才逐漸進入到行政階層中[2]。但如何進行環境保護,還需從強化環境監測管理體系的建設開始談起。

1完善環境監測的相關法律法規

目前使用的《全國環境監測管理條例》仍然是20世紀80年代由當時的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所頒布的條例,在經過多年的變遷后,陳舊的條例已不適用于現代化的環境建設中,更不符合現代化環境監測的要求。因此,應結合現代化環境監測的要求和特點,盡快修訂和完善環境監測的法律法規和保障系統,細化至每一個環節的環境監測細節,從而建立完整、健全的環境監測制度,在法律法規強有力的約束下和威懾下,確保環境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如,在相關法律的約束下,對監測機構中的資質、監測工作人員的資格、監測規章制度的制定、監測網絡的建立等予以明確、嚴格的規范,從而逐漸推行標注化建設,真正確保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的規范性和穩定性。

2規范環境監測技術管理體系

環境監測工作的開展和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主要依據于環境監測設備的技術規范,因此建立有效的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對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而要想建立完善的環境監測技術管理體系,首先要加強對監測設備和科學技術的研究力度。目前我國雖已引進先進的監測設備,并投入到環境監測工作中。但新技術和新設備在投入使用的過程中,常出現新舊設備和技術使用方法不一的情況,舊設備和舊技術嚴重落后,跟不上先進技術的步伐。因此,要不斷加強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及時更新以往監測技術,掌握和跟進現代先進的環境監測技術;同時要盡快制定出新的技術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確保環境監測工作的合規性。另外,由于許多進口的新監測設備和技術在投入使用過程中,存在許多諸如監測方法不恰當、監測流程不完整、使用方法與設備不一等問題。因此,應制定和出臺進口監測設備的準入規章制度和技術審核制度,通過借鑒國外對監測設備和技術的管理經驗,結合我國環境監測的實際情況,從而制定出符合我國環境監測要求的準入制度和技術審核制度,規范我國的環境監測技術管理。

3提高環境監測工作人員的職業素養

環境監測工作過程中,質量監督員職業素養的高低決定著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高低,因此在選拔新人時,應選用工作能力較強、經驗豐富、技術過硬等整體職業素養較高的人員擔任質量監督員的職務。而對于原有員工,應展開全方面的職業素養培訓,主要包括增強職員的監測技術、加強職員的相關知識涵養、提高職員的工作能力、培養職員的責任意識等,從而切實提高質量監督員的整體職業素養。同時還應強化考核,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對職員的技術、能力和知識程度等項目進行嚴格考核,對能力較差、不合格的職員應給予相應懲罰并加強培訓力度,從而全方面提高質量監督員的職業素養和工作能力,不斷提高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工作水平。

4創新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工作機制

目前我國許多環境監測機構,都將國家規定的計量認證與國家實驗室制定的標準作為依據來進行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但在實際工作中,根據規定和標準來進行環境監測是遠遠不夠并且行不通的,無法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因此,要想實現質量數據的真實和準確,則必須要確保監測設備的準確性、監測方案的科學性、監測地點的代表性、實地取樣的規范性、樣品保持的完整性與分析結果的合理性等,才能提出具有指導意義的環境決策。由此可見,創新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機制是非常有必要的。而要實現創新,則必須要完善環境監測的監督體系,全方面監控監測工作的準備、采集、保存、檢測、報告等工作;還需建立靈活且有效的反饋機制,質控制度和標準應隨著技術的發展和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要求進行適時調整,從而保證環境監測工作的有效、有序進行。

5結語

環境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不僅影響著政府對環境決策的科學性、環境執法的公正性,還影響著環境管理服務的質量[3-4]。隨著世界環境監測技術的日益發展和水平的不斷提升,我國的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也應與時俱進、不斷強化和完善。通過完善環境監測的相關法律法規、規范環境監測技術管理體系、提高環境監測工作人員的職業素養、創新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工作機制等手段,從而不斷強化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的建設。

參考文獻

[1]李羲.淺談強化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建設[J].科技與創新,2015(02):39-40.

[2]劉澍.建立主動型、預防型、信息化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體系研究[J].環境科學與管理,2013(11):130-133.

篇6

隨著全球經濟的快速發展,在當前形勢下,最重要的問題也是最值得大家關注的問題就是環境的問題,這個問題受到了全世界的共同的關注,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已經迫在眉睫,是我們不能忽視的問題。對環境的監測是我們警醒環境保護和對環境執法的很重要的依據,我們想要保護環境,那么就需要對環境進行檢測,換言之,環境監測就是我們保護環境的最直接的方式之一。如果我們不對環境進行檢測,那么對于環境保護的和環境管理的工作就是沒有條理的,就是不清晰的,可以很明確的說,如果沒有提前的環境監測,那么下面的一切工作都是寸步難行的。因此,環境監測在環境的保護中式不可缺少的一步。

在當前的形勢下,我國對于保護環境的意識還不夠強烈,在很多方面都存在著很多知識性的問題,我們應該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呢?下面我們具體分析一下在環境監測中存在著哪些問題?

一.環境監測工作的當前狀況和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對于環境監測的工作還不是很成熟,但已經初步取得了不少的成績,就拿現在說吧,我國已經在一定的范圍內建立了以常規監測、自動監測為主要的監測技術的監測系統,還擁有2300多個的環境監測站以及將近50萬人的環境監測的大隊伍,但是因為還不成熟,所以依然還存在著不少的問題。

1.我國沒有制定專門的關于環境監測的法律法規

我國對于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頒布了不少,但是卻沒有一部法律法規是專門規定環境監測方面的,現在唯一執行的關于環境監測的法律就是國家環保局頒布的《環境監測管理方法》,但是這部管理法的內容太概括,沒有具體的管理事項,這部法律是在2007年9月1日實施的,這部法律對當前的環境形勢已經沒有太大的實用性了,它已經跟不上環境監測的發展了。因為只有這一部關于環境監測的法律,現在來說還沒有太大的意義了,所以在當前沒有一部相對統一的法律法規來規范環境監測的工作,使得環境監測的法律地位很不明確,使得環境監測的工作沒有一個完整的法律來作為保障,這樣就造成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機,鉆了不少法律不完善的空子。

2.我國沒有統一的、完整的可操作的環境監測的標準和方法

現在,我國建立了不少的關于環境監測的管理部門和相關的工作單位,例如,除了國家的檢測局外,還有農業部、水利部、科技部、環保局等以及一些地方的相關的管理部門都已經對環境監測的工作作為重點之中的重點,這些部門都進行著各種各樣的關于環境監測的調查以及研究一個合理的方案,環境監測的工作現在處于一個多管理,無法律,多部門的不同的管理規范之中,最終導致了國家檢測局得到的關于環境監測的數據也不統一。

3.環境監測的硬件的設備不夠先進、活動的經費不充足

環境監測工作的進行是要依靠先進的環境監測的儀器,如果沒有先進的儀器和先進的設備的投入使用,那么就不能夠順利的進行環境監測的工作,使得上級分配的任務一直無法進行,處于原地踏步的狀態,即使我們有先進的技術人才,也沒有辦法順利的完成上級分配的任務。上面說到的我國對環境保護的意識還不夠強烈,環境監測的技術還不成熟,所以,我國境內普遍存在環境監測的設備不充足,技術人員的技術不夠先進等問題,對于環境監測的設備的造價是非常高的,環境監測的工作本來就經費不充足,所以造成一些老化的設備沒有資金改善,先進的設備沒有資金購買的狀態,這就影響了我國環境監測工作的順利進行,影響了我國環境的發展。

4.關于環境監測工作中的監測數據的不真實、沒有紀律性

在當前的形勢下,我國的環境監測的機構主要是政府部門,所以對于環境監測的監測的結果有很濃重的行政色彩,一些地方的環保部門為了地方的政績而謊報環境監測的數據和環境監測的結果,這樣就直接影響了環境監測的監測數據的真實性。

二.對于這些問題相關的應對策略

1.我國應該加強立法,提高環境監測的重要地位

環境的問題已經迫在眉睫,所以我們應該從實質上解決,首先我們應該盡快的建立相關的法律法規,在法律上嚴格的要求。我們還應該高度的重視環境監測工作,在大的前提下,頒布一些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依據的關于環境監測的專門的法律,完善環境監測工作制度的建設,讓環境監測涉及的相關部門和從業人員都有法可依,法律人員都有法可執。

2.快速制定相對統一的,完善的可操作的環境監測的標準和方式

我國的相關的對環境監測的部門應該積極的參考國際的統一標準,加快制定統一的環境監測的標準,這樣才能更好的規范我國的環境監測的工作,提高我國的環境監測工作的可執行性。現在,我國還在使用舊的標準,沒有和國際達到一個統一,這樣就影響了我國環境監測工作的先進性,不得達到與世界接軌。

3.大量的投入資金,重點放在環境監測的建設上

各個地方的環境監測站是監測工作最實質的地方,這里所得到的環境監測的數據是最真實的、可靠的。所以對于環境監測站的建設是必須走的一步。所以我們應該加大資金的投入,這樣就需要得到各個部門的認可和支持,然后我們還要換取先進的思想,在思想上做調整,多方面的引進資金來強化環境監測的各個方面。還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引進市場體制,增強對環境監測的積極性。

4.建立一個嚴格的監督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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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就業于揚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土壤監測能力建設專項是一項重要的年度預算項目。土壤監測能力建設專項按照國家環境保護部和江蘇省環境保護廳統一安排,根據《關于開展重點區域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風險點位布設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16]25號文件的要求。根據重點區域的篩選及風險點位的布設結合《2016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十一五”全國土壤污染狀況專項調點區域監測結果和2011-2015年土壤環境質量試點監測結果進行。主要是根據揚州市各行業特點、企業規模、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對土壤環境的影響程度等因素綜合分析,包括“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污染行業企業周邊、工業園區周邊、固廢集中處置場周邊地區、歷史污染區域及周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及周邊、果蔬菜種植基地等重點關注風險區域進行土壤監測能力建設。對經費的申報,執行需要預算績效評價工作。

一、預算績效評價的相關概念

預算績效評價是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是指在基于“花錢買公共服務”理念的基礎之上借助于績效指標客觀、公正地評價公共支出效果,反映資金使用是否合理的制度。預算績效評價工作做得是否到位與環境監測事業單位各項工作是否能夠順利開展有著密切的聯系,因此建立科學的績效指標體系是非常有必要的。環境監測事業單位預算績效評價工作在開展過程中要依據具體的財政效率原則,通過對績效指標或者目標進行管理,績效評價的對象是公共資金,以便真實、客觀、公正地評價單位實際支出情況。

二、現階段地方環境監測事業單位預算績效評價工作_展過程中存在的不足

(一)預算績效評價意識有待提升

在實踐過程中單位雖然制定了預算績效評價規章制度,但是在實際評價實施中執行力度不夠,單位中的一些部門不能夠積極配合此項工作,不能給全面、準確、真實地向相關人員反映信息數據。同時,相關人員對此項工作重視度不夠,雖然能夠對預算績效評價工作提出一定要求,但是沒有具體到細節中去,致使相關人員在開展此項工作時具有一定隨意性,間接阻礙了預算績效評價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預算績效評價體系有待完善

單位預算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存在著不健全的情況,單位在開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過程中基本上都是根據上級財政部門制定的相關文件及標準選擇相應的預算績效評價指標,沒有向上級部門反饋實際情況,結合地方特征與實際情況設定一些必要的定量指標。同時,單位的預算績效評價數據庫有待優化,及時完善相關指標,而現有的預算績效評價相關指標存在一定的滯后性,對實踐工作的指導性不強,進而導致所得出的預算績效評價報告無法真實地反映出單位的實際財政支出情況。目前的績效目標中投入、產出指標比較合適進行量化,比如資金投入指標、資金到位率,土壤監測覆蓋面積、土壤質量監測數據等,但是效果目標和影響力目標如土壤安全預警率和群眾滿意度就比較空泛,流于形式。

(三)預算績效評價相關法規法規有待優化

目前,預算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中雖然提到了預算績效評價相關內容,但是內容過于籠統,缺乏針對性。這樣一來會導致環境監測事業單位在開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過程中無章可循,主觀性過強,進而出現評價結果不完全真實,難以起到指導作用的情況。同時,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還難以起到監督和約束作用,無法很好地控制和防范一些不法行為的發生,容易對此項工作順利開展造成一定影響。

三、對于環境監測事業單位預算績效評價工作的一些建議

(一)樹立正確的預算績效評價意識

首先,單位在開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過程中要加大對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重要性的宣傳,采取多樣化方式使相關人員意識到此項工作對推進單位各項工作的影響,促進其積極積極配合工作,全面、準確、真實地向相關人員反映信息數據,以更全面地反映揚州市重點區域土壤環境風險狀況、變化和發展趨勢;其次,相關人員也應當積極學習預算績效評價的相關知識,充分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以解決當前重點區域土壤環境風險狀況不清為立足點對預算績效評價工作提出一定要求,并具體到細節中去,明確權責,使此項工作更加規范性,確保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順利開展。

(二)完善預算績效評價體系

地方環境監測事業單位應當積極建立健全預算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在開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過程中不僅要在上級財政部門制定的相關文件及標準基礎上選擇相應的預算績效評價指標,而且還要根據地方特征與實際情況以及相關性、科學性、可操作性、系統性、目標導向性等原則基礎上設定一些包括目標完成指標、組織管理水平指標、財務管理指標、資產配置與使用指標等必要的定量指標。對于此項目來說,兼顧未來國家對土壤環境監管的需求完善一級指標、二級指標、三級指標以及指標目標值,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預算績效指標框架體系。同時,單位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投入一定經費積極建立健全預算績效評價數據庫,以便于單位順利開展此項工作。

(三)完善預算績效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政府相關部門應當在現有的預算績效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進行細化和完善,對一些原本模糊的內容進行明確,確保環境監測事業單位在開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過程中有章可循,使評價結果更加客觀。同時,在相關法律法規中還應當明確預算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和處置、與預算編制掛鉤以及實行績效問責機制等內容,督促相關人員積極開展此項工作,提高預算績效評價結果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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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事實表明,良好的交通環境能夠減少交通事故的數量和降低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交通安全水平與交通環境存在密切的聯系。而安全的交通環境離不開及時、準確、全面地交通環境監測工作。環境監測是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支撐,是交通、環保等相關部門實施環境質量監督、考核環境保護工作成效的科學依據。因此,有必要完善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工作,推動和促進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事業的開展和發展。

 

1環境監測對交通運輸行業綠色發展的重要性

 

交通事業作為國家基礎建設和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一樣地面臨著嚴重的環境保護問題。公路建設施工期和運營期帶來的環境污染,不可避免地影響沿線地區的環境質量,加劇其周邊地區生態環境的惡化,并且公路對沿線環境的改變是長期存在的,甚至對某些特殊環境造成的破壞是難以恢復的。這些影響主要表現在對水體影響、大氣影響、噪聲影響和生態影響。因此,根據國家和地方以及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公路建設中必須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 ”制度,特別是要開展高速公路施工期和運營期環境監測工作,將公路在施工和運營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污染和破壞降至最低,實現公路建設和地區生態環境的和諧發展[1]。

 

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環境監測是交通運輸行業環保監管的重要手段,是交通環保長效管理的主要基礎。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工作,可以有效地掌握環境質量和污染源排放狀況及變化趨勢,識別交通活動對基礎設施周邊自然生態和公眾健康造成的環境影響,增強環保監管效果,促進污染治理設施有效運轉,減少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保護交通設施沿線生態環境。

 

2國內交通環境監測現狀

 

2.1交通運輸行業部級環境監測現狀

 

隨著交通運輸事業快速發展,我國的交通環保管理和法律法規體系也得到了進一步完善,在生態保護、污染防治、環境監測、環保監理和環保科教宣傳等方面都取得了長足發展。在已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中,對建立監測制度、組建監測網絡、制定監測規范等均作出了規定和要求[1]。

 

國家和交通運輸部為了緩解日益突出的環境問題,更科學有效地對交通環境進行監測和監控,相繼出臺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已頒布的《交通行業環境保護管理規定》、《交通部環境監測工作條例(試行)》明確規定了交通環境監測的實施辦法;2008年交通運輸部實施《交通運輸行業公路水路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對各類公路水路交通建設項目在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施工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以及運營過程中必須進行環境監測;2011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指出,在“十二五”期間,要進一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繼續探索環保新道路,繼續加強環境監測、應急、信息等基礎能力建設,擴大環境監測網絡覆蓋范圍,推進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探索開展生物多樣性監測和生態遙感監測工作,提高環境應急監測水平,增強環境信息資源綜合開發和利用能力;2011年全國交通運輸工作會議上指出交通運輸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加強生態保護和污染治理,增強環境保護監管能力,建設部省兩級交通運輸節能環保監測考核體系,逐步形成對國家高速公路沿線、三峽庫區、環渤海、長江口和珠江口等區域的交通環境監測網絡;2011年頒布的《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十二五”發展規劃》中也明確提出,建設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網絡是健全交通環保管理體系的重要內容,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布局科學、層次合理的行業節能環保監測網絡,初步形成運行規范的全國交通運輸環保統計和公報制度;2013年交通部印發的《加快推進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指導意見》,在統一行業認識,實現頂層設計和全局指導的基礎上,近一步明確了要“完善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統計監測考核體系”,“積極開展區域性和主體性試點、生態建設和修復試點、環境監測網絡試點等工作”。

 

但是,從整體上看,環境監測管理的體制機制還不健全,環境監測工作還不能為交通環保工作的開展提供足夠的支撐。

 

2.2交通運輸行業省級環境監測發展現狀

 

從 2000 年開始,部分省市開始建設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站,但由于行業監測還沒有賦予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職能,也就沒有財政資金來源,只能通過第三方有償服務來保證業務開展,所以,各省行業環境監測站發展不盡如人意,只有山西、湖北、河南等少數幾個省份的環境監測站發展較為順利[2]。

 

山西省為加強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先后下發了《山西省交通基礎設施環境監測管理辦法(暫行)》(晉交科教〔2006〕401 號)、《關于加強高速公路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晉交科教〔2009〕365號)、關于進一步加強高速公路建設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晉交科技〔2012〕28 號)等文件,多次開展公路建設項目環保專項檢查,重點加強了施工期環境監測和環保措施及設施的按時落實,多次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解決有關行業污染防治及節能減排的問題,有效推動了行業環保事業發展[3]。

 

湖北省的交通環境監測工作起步較早,1997 年就成立了行業環境監測站,并根據交通運輸部相關文件精神和行業環境保護需要出臺了相關管理辦法,規范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工作。在交通運輸部下發的《交通運輸行業公路水路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交環發[2008]112 號) 基礎上,湖北省交通運輸廳于2008 年制定了《湖北省交通運輸行業公路、水路環境監測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明確了“湖北省交通環境監測中心站”的職能,主要負責省內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技術指導和咨詢服務工作,并以環監站為實施平臺,對全省交通運輸行業的環境監測進行規范化的管理和科學化的指導。在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下發政策的指引下,湖北省交通運輸行業的環境監測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

 

3完善交通環境運輸行業環境監測政策的必要性

 

3.1是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

 

十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中,同時明確要求“要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

 

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要求下,建立健全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政策,更好的推進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工作的順利進行,這正是交通運輸行業實踐生態文明理念,加強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健全全行業綠色發展評價體系的重大戰略舉措。

 

3.2是加強環境保護能力建設,落實國務院工作的要求

 

201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要求“全面提高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水平”,“著力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提出“不斷增強環境保護能力,全面推進環境監測、信息等環境保護工作能力標準化建設”。

 

完善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相關法規政策,能夠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相關法規政策,更好地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工作,更好地落實行業發展規劃,加快綠色交通運輸體系的構建。

 

3.3是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的需要

 

為了加強和規范交通運輸行業公路水路環境監測工作,交通運輸部于 2008 年 4 月下發了交通運輸行業公路水路環境監測管理辦法》,辦法中明確規定“各類交通建設項目在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施工期、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以及運營過程中必須按照有關法規規定進行環境監測”,2013年初委托開展了《交通運輸環境監測網管理體系與建設標準研究》,涉及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環境監測網絡建設試點工作也正在實施過程中[5]。

 

但是,現有環境監測多參考環保行業的標準和執行規范,對于交通運輸環境監測站建設內容和規模、監測方法和手段等缺乏可遵循的行業監測標準和規范。交通運輸環境監測管理的政策法規還不健全,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體系還不完善。

 

4建議

 

交通運輸行業環境監測在監測技術方法,監測數據質量、監測站點建設等方面缺乏行業標準和規范,缺乏相應的交通環境監測方面的法規政策。這必然影響了行業監測數據的管理和應用,導致行業環境監測結果的規范性和有效性不足。

 

篇9

2我國環境監測技術的應對策略

2.1我國應該加強立法,提高環境監測技術的重要地位

環境保護問題已經是迫在眉睫,所以,我們應該找出最根本的原因來解決實質性的問題,首先,我們應該盡快的建立起關于環境監測技術的法律法規政策,在法律的基礎上嚴格要求環境監測技術的規范性。我們還應該高度的重視起環境監測技術工作,因為在整個環境保護的前提下,技術起到關鍵性作用,國家應頒布一些具體的關于環境保護法、環境監測法等專門的法律法規政策,并不斷的完善環境監測技術工作制度的建設,使環境監測技術以及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都收到法律的保護,使執法人員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政策中的內容對不法人員執行法律。

2.2制定相對統一的,完善的可操作的環境監測技術的標準和方式

我國關于環境監測技術部門應該以目前國際上的標準進行制定,與國際接軌,吸收國外成功的環境監測技術,對環境監測技術的標準制定應及時、準確、有效的進行統一,這樣一來才能更好的按照我國環境監測技術工作的規范章程來執行,這樣做不僅能提高我國環境監測技術工作的可實施性以及執行性還能使環境監測技術進行統一的方式方法。目前,我國關于環境監測技術的執行標準還是原有的舊模式,沒有與國際上的標準達到統一,這樣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國環境監測技術工作的開展和實施,也與世界的環境監測技術脫節。

2.3大量的投入資金,重點放在環境監測技術的建設上

我國每個城市所建立的環境監測站都是環境監測技術工作最根本也是最實質的地方,環境監測站故名思議就是在對環境進行監測之后所得到的所有數據,前提是必須是真實可靠的,最后匯聚到環境監測站,不難看出環境監測站的建設是必須的,只有將環境監測站建設的完善,才能保證環境監測技術得以發揮出應有的水平。所以,我們應該投入大量的資金去建設環境監測站,這就需要相關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與認可,然后吸收先進的思想,從根本上作出改變,政府可也以與社會各界多方面接觸引進資金來強化環境監測技術以及其他領域。建立環境監測站應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及范圍內進行,實施市場體制,這樣可以無形中增強對環境監測技術的發展。

2.4建立一個嚴格的監督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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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環境監測概述

環境監測指的是政府與相關的環境部門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法的規定,運用一定的科學手段,遵循相關的法律規定與程序,采取科學的方法對環境中各種代表性的組成物質進行監測和測定,并根據相關國際規定,對當前環境的整體質量和受污染的程度進行科學的評估,以用作環境工作的科學數據依據。環境監測的方式復雜多樣,并且具有空間性和時間性,以及被監測對象復雜多變,受限制較多等特點。環境中漂浮物質是隨著時間和空間不斷變化的,所以實時監測難度大,需要通過連續不間斷的對污染物的監測,才能夠得到真實有效的數據。環境監測的過程一般分為以為幾個步驟,接受任務、現場調查、手機資料、監測計劃設計、優化布點、樣片采集、樣品運輸和保存、樣品的預處理、分析測試、數據處理、綜合評估。通過這幾個步驟進行監測得出的環境評估數據,能夠真實有效的為環境保護專業人士提供準確的數據,從而針對環境中的污染物、污染程度、污染變化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優化環境。

2環境監測的重要性

2.1環境監測在環境污染問題中的作用

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的重要手段和措施,通過環境監測,可以對環境中的污染物進行監測和分析,例如:對大氣、土壤、水資源等環境的基本要素進行監測和分析,可以找出發生環境污染的根源,并且預測出將要發生環境污染的要素,提前預防和治理,將污染盡量扼殺在源頭,有效的進行環境保護。

2.2環境監測在城市環境規劃中的作用

現代經濟的發展和環境資料的利用密不可分,許多工業的發展進行都是需要利用到大自然的資源。因此在發展經濟的同時,要更加重視對環境的保護。現代化的經濟發展促進了城市化的進程,這就導致城市在進行規劃建設過程中,要充分意識到環境保護。要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這樣才能夠發揮環境監測的作用,提出合理科學的發展規劃方案,促進雙贏。

2.3環境監測在其他領域的作用

環境監測不僅僅在環境保護中起到關鍵性的作用,在其他領域也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根據環境監測的結果和數據的統計,環境部門依法制定出污染物的排放標準,降低有害物質向空氣中的排放量;環境監測還可以在發生環境污染仲裁案時提供重要的依據,在生產過程中,可能會發生環境污染事故,這時就需要進行實地取樣,分析污染物質和程度,進而進行相關仲裁。

3環境監測的具體實施措施

3.1采用科學的環境監測手段

采用科學的監測手段,有利于增強監測結果的準確性,提供更加準確的數據支持。但目前我國的環境監測水平還處于較為初級的階段,與國外發達國家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在引進國外先進環境監測手段和技術的同時,需要大力進行自主研發、自主設計、自主規劃等自我實現的能力。儀器創新是技術創新的一個重要的方面,需要國家和企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進行研發和改進。

3.2完善環境監測預警系統

環境的可持續健康發展,離不開長期有效的、可靠的環境監測。要對有些地區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環境問題進行治理,這就需要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當前的環境監測預警系統,明確各地區環境監測的重點,從當地的實際情況出發,采用恰當的手段和方式,采取多種舉措齊頭并進、全面帶動環境監測的工作進行。其次要對有關部門的人員加強培訓,加強監督和考核制度,明確崗位責任制。

3.3培養環境監測的技術人才

當前我國環境保護還處于較為低級的階段,相關人才缺口也很大,這就需要加大對環境監測人才的培養。一方面對現有環境監測從業人員進行技能加強培訓,系統的培訓其專業技能知識。另一方面國家應注重高校中環境監測人才的培養,設立相關專業以及引進國內外先進的觀念和技術。為環境監測提供可持續的高素質人才,這樣也可以為環境監測技術改善提供新鮮的血液。

3.4建立健全環境監測法律法規

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是保證環境監測實施的最有力的依據和后盾,當前我國許多環境污染問題的發生,都是因為缺乏相關的法律規定,給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所以建立健全環境監測方面的法律法規,可以從根源上為環境保護提供依據。

4結語

經濟的快速發展對環境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壞,環境保護已經迫在眉睫,因此對環境進行科學的監測,能夠有效的監測出環境中的污染物質和成分,同時,環境保護早已不僅僅是我國的問題,而是全球性的問題,根據時代的進步和改革開放的穩步發展,環境的監測已經成為保護環境的關鍵一環,我們要意識到環境監測的重要性,將有關資源科學分配,使環保事業得到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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