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經濟的交換本質模板(10篇)

時間:2023-11-24 10: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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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經濟的交換本質

篇1

馬列主義經典作家指出自然經濟是封建經濟的主要特征之一,這一理論原則一直為中國經濟史研究者所尊奉。人們對什么是自然經濟什么是商品經濟似乎也沒有深究。但中國戰國以后商業較發達,各類市場較活躍,是明顯的事實。這豈非與上述理論原則相左?新時期經濟史研究者對這一問題進行了較多的探討,提出各種各樣不同的看法,依其解決問題的不同思路大體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種是試圖對原來的理論原則進行修正,認為封建經濟不一定都是自然經濟。代表人是經君健。他把自然經濟解釋為使用價值的自給自足,并根據馬克思對西歐中世紀莊園的論述,提出“自然經濟平衡律”,即一個單位內生產品和消費品品種和數量的一致,是為自然經濟的前提。中國地主制經濟下無論地主經濟或農民經濟,都存在使用價值形態收入的單一性和需求的多樣性的矛盾,不能滿足“自然經濟平衡律”的要求,而必須與外單位進行商品交換。他的結論是中國地主制經濟與商品經濟有本質的聯系,實際上是把地主制經濟納入商品經濟的范疇。[1]

這與上述趙岡關于中國戰國以后已有市場經濟的觀點有某種相似之處,但前者認為當時的商品經濟尚處于簡單商品經濟階段,是為地主制經濟服務的;后者否認戰國以后社會封建地主制的性質。在三十年代關于中國社會性質的論戰中,有人主張戰國以后是商業資本主義社會。七十年代末傅筑夫提出“變態封建制”說,認為戰國西漢商品貨幣經濟的突出發展已產生了資本主義經濟成分,把各地區聯結成一個整體,形成“國民經濟體系”。這樣看來,傅氏實際上把封建地主制經濟看作商品經濟或市場經濟,故有人認為從中可以看到商業資本主義說的影子。但傅氏自己撰文否定這種說法,認為中國封建地主制經濟仍屬自然經濟。……

第二種,是對自然經濟作比較寬泛的理解,承認地主制經濟仍屬自然經濟范疇,但可包容較多的商品經濟成分。其中又有各種不同的側重和表述。吳承明對“自然經濟”作了“引申”,把農民家庭的自給性生產、為剝削者直接消費的生產、在地方小市場上的余缺調劑性的交換,廣而言之,凡以使用價值為目的的生產和交換,都包括在自然經濟的范疇中。在此思路指導下,他算出前糧食商品率為10%上下,未脫離自然經濟范疇。他又指出,馬克思和西方經濟學都談到歷史上市場體制轉變的時期,只有這個轉變完成了,才能稱之為市場經濟。中國十六世紀已有市場轉變的端倪,但起伏跌宕,至民國尚未完成轉變,或不能把中國歷史上的商業繁榮等同于市場經濟。[2] 李根蟠指出自然經濟有不同的歷史類型,并非西歐莊園經濟的單一模式。中國地主制經濟是一種“不完全的自然經濟”,其中包含了商品生產的成分,流通已成為物質資料再生產和生產關系再生產的必要環節,但仍未控制整個流通過程,價值規律作用有限,商品生產仍以自給生產為基礎和依托,仍受制于自然經濟的原則和機制。這是自然經濟中的一種類型,而不是意味著自然經濟的解體[3] 。林甘泉認為自然經濟的本質特征是自給性生產,而不是“自給自足”。中國封建地主制經濟雖包含一些商品經濟成分但對各類經濟單位的分析表明,它在總體上仍屬自然經濟范疇。[4] 方行認為我國封建經濟是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結合,從總體看自然經濟仍占主要地位[5] 。信從這種觀點的學者不乏其人。持這類主張的學者,都認為封建地主制的形成發展以商品經濟的一定發展為前提,都重視對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的研究。如李埏把地主階級和地主制的形成看作商品經濟沖毀了古老村社制的結果他認為封建地主制時代商品經濟經歷了戰國漢初和宋這兩個高峰而?i?i高漲,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因素[6] 。

第三種,認為中國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屬“偽商品經濟”,自然經濟其實很強固。這以秦暉為代表。在他看來,自然經濟與其說是“自給自足”經濟,勿寧說是不自由的“自然人”經濟,就運行機制而言,則是“命令經濟”。中國封建時代的“商品經濟”,實際上不受或很少受價值規律的支配和調節,而只受或主要受人身依附關系中權力意志的支配與調節,這就是“偽商品經濟”。總的說,我國封建社會決不是商品經濟發達早于或興盛于西歐,而是相反,自然經濟、包括“命令經濟”及披著商業外衣的變種比西歐中世紀典型時期頑固得多[7] 。

秦氏的觀點未必能為學界所普遍接受,但中國封建時代的商品經濟中,價值規律并未能充分發揮作用,政治權力嚴重地干預以至遏制商品經濟的發展,則是不容否認的事實。不少學者從不同角度對此有所分析。例如郭正忠通過對唐宋茶葉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專賣對茶商資本的遏制的分析指出,在我國傳統社會中,類似“市場經濟”的某些因素只是在自由通商政策下出現,但這是局部的、短期的、表象的、偶然的。而基于專制政體強大和民間私有權發展不充分的專賣政策的推行則是全局的、本質的、絕對的。它構成中國傳統社會經濟結構的主要特色,而使市場經濟體系不可能有真正的發展[8] 。

關于傳統市場

與對封建社會商品經濟、自然經濟的不同認識相聯系,人們對中國傳統市場性質、特點和發展程度也有不同的估計。

吳承明考察了中國封建社會各級市場的基礎和內涵,提出了自己的市場史理論。他指出,經典作家以分工為市場的前提,質之歷史,卻不盡然。如地方小市場,即?村集市,是小生產者之間的品種調劑和余缺調劑,屬自然經濟范疇的交換;城市市場是貴族地主以其剝削收入換取消費品,是農村農副產品流入城市的“單向貿易”;區域市場則可視為自然經濟的延伸,真正有意義的是跨地區的長途販運,但宋以前主要是土特產品和奢侈品的貿易,仍然不是基于社會分工之上的市場。他認為馬克思所說的作為市場基礎的分工,實際上是指“表現為交換價值的分工”。從這個意義上講,無論有多大市場,只要沒有專業戶,即沒有生產交換價值的分工,就不算本來意義上的商品經濟。他又指出,總的來說是生產決定經濟,但不能低估交換的作用,交換的積累也能引起分工和專業化,市場理論應建立在生產和交換這兩極上。根據這一理論,吳承明指出中國明中葉以后長途販運貿易才轉以民生日用品為主,即在一定程度上建立在地區生產分工基礎上。但直到前,我國國內市場仍然是一種以糧食為基礎以布和鹽為主要對象的小生產者之間交換的市場結構[9] 。關于中國國內統一市場何時形成,學術界有西漢說、唐宋說、明清說等不同認識,有的學者甚至認為這種市場直到近代尚未形成。論者多著重商品流通自身規模,而吳承明則從生產的社會分工和與此相聯系的長途販運的內容進行考察,提供了一個嶄新的思路。吳氏這一理論頗有影響,如包偉民即以這一理論分析宋代的糧食貿易和區域市場。方行在這基礎上以明清為例分析了中國傳統市場的基本特征,指出傳統市場是商品經濟與自然經濟相互制約、相互補充的市場;封建社會發達的商品市場是一種以民生日用品為主要對象的小生產者之間交換的市場模式;要素市場,包括土地市場、勞動力市場和資金市場,也有某種程度的發育;農業中的土地勞力等資源的配置并不取決于市場,但市場對資源的配置仍有一定作用,其作用大小視不同地區商品經濟發展程度而異[10] 。

有些學者對此持不同看法,如經君健不同意把地方小市場的交換歸入自然經濟范疇。他認為地方小市場是中國封建社會基本經濟細胞(地主經濟、佃農經濟、自耕農經濟)的生存需要(解決小生產產品單一性和需求多樣性矛盾)所產生的,個體小農在市場上以小商品生產者身份出現,生產關系性質、生產目的性以及購買者目的性均不能改變商品交換的性質。地方小市場及在其基礎上形成的區域市場、區域間經濟聯系及城鎮商業形成不可分割的體系,這是以自然經濟為基本經濟單位的西歐看不到的現象[11] 。

對中國傳統市場發展的一些具體問題,認識也有歧異。如農村集市,許多學者追溯到唐宋或南朝的“草市”,也有學者提出,戰國時代已存在農村集市[12] 。明清時期農村集市的發育程度,有的認為它雖有從地方小市場向初級市場轉化的趨勢,但基本上仍是在狹小范圍內彼此獨立的一種市場;另一些人則認為它已經轉化為初級市場,成為整個市場網絡的一部分。還有的學者把以市鎮貿易和墟集貿易為主體的農村市場劃分為保障供給市場、商品集散市場和多功能全面發展市場等不同層次(類型)[13] 。

對宋以后特別是明清興起的市鎮,學者多強調它在促進城鄉、工農業交流、鄉村城市化和培育資本主義萌芽的作用。趙岡則認為是人口快速增加、人地比例變化、人均占有糧食數和余糧率下降所導致的城市人口向農村靠攏的?果是城市化的非正常道路[14] 。

注釋

[1] 經君?。涸囌摰刂髦平洕c商品經濟的本質的聯系,中國經濟史研究1987年第2期。

[2] 吳承明:《中國資本主義與國內市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市場·近代化·經濟史理論》,云南大學出版社1996年

[3] 李根蟠:《自然經濟、商品經濟與封建地主制》,中國經濟史研究1988年第3期。

[4] 林甘泉:《秦漢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中國經濟史研究1997年第1期。

[5] 方行:《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中國經濟史研究1988年第1期。

[6] 李埏:《經濟史研究中的商品經濟問題》,經濟問題探索1988年第3期。

[7] 秦暉:《田園詩與狂想曲》,中央編譯出版社1996年。

[8] 郭正忠:《從飛錢預購到納榷請引》,中國經濟史研究1995年第2期。

[9] 吳承明:《中國資本主義與國內市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市場·近代化·經濟史理論》,云南大學出版社1996年。

[10] 方行:《中國傳統市場的特點》,中國經濟史研究1995年第2期。

[11] 經君?。涸囌摰刂髦平洕c商品經濟的本質的聯系,中國經濟史研究1987年第2期。

篇2

首先從自然經濟說起。

什么是自然經濟,并沒有統一的定義。人們對它有各種各樣的理解和表述。是從人與自然、人與人關系所反映的個別勞動與社會勞動的關系出發,從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的對立出發,來考察自然經濟的。凡生產是直接用于滿足生產者個人或經濟單位的需要,而不是用于交換的經濟,不論它在人類歷史上以何種形式存在,都可以認為它是自然經濟。物質生產的自給自足,就是這種經濟的本質特征。我國學術界通行的這種理解和表述,體現著自然經濟一般。

自然經濟是一個歷史范疇。由于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會性質,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質的社會經濟相聯系,曾經在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中存在。在這幾個不同的社會形態中,自然經濟具有一系列的部分質變。探討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要探討這個經濟范疇在封建社會具體的歷史內涵。

在封建社會中,封建國家、封建地主、個體農民以至個體手工業者,都經營有自然經濟性質的生產。如在中國,封建國家經營有滿足自己需要的官手工業,封建地主經營有“閉門而為生之具以足”,“以贍衣食”的自給性生產等等。然而個體農民(包括自耕農和佃農)是社會的主要生產者,農民家庭是社會基本生產單位,小農經濟是社會經濟的主體。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的發展變化,都集中通過小農經濟的發展變化而表現出來。

當時的社會經濟中,自然經濟已是與商品經濟相聯系而存在。從農民來看,由于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農民足以把農業、手工業和其他副業結合于家庭內部。農民為了直接取得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特別是衣食等基本生活資料,就要進行自給性生產。他們既從事農業,又從事手工業,并形成通常所說的“男耕女織”的自然經濟結構。

隨著社會生產力和社會分工的發展,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日益多樣化。由家庭經營和個體勞動所局限,任何一個農民家庭都不可能滿足自己全部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需要。小農的這種特點,就迫使他們卷入市場交換,從事商品性生產,與其他農民和手工業者交換產品,取得自己不能生產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以持續自己的生產,維持一家的溫飽。生產使用價值的自給性生產,與生產交換價值的商品性生產,就相輔相成地結合在同一個主體之上,也就是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結合在同一個主體之上。

當時,自然經濟又與封建剝削制度相聯系。農民不但要養活自己,還要通過繳納封建賦稅或封建地租,養活封建主階級。繳納封建租賦,是農民獲得小塊土地進行生產的先決條件,因此,他們必須把封建租賦同自己直接消費的產品一樣,擺在自給性生產范圍之內,當作使用價值生產出來。自然經濟成為農民既為自己消費需要,又為封建地主消費需要而生產的經濟,就體現著自然經濟與封建經濟的本質聯系。

盡管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的內涵和外延都不等同于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但是,由于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具有極大的廣泛性,整個農民的自給性生產,具有封建國家、封建地主和手工業者所經營的自給性生產所不可比擬的巨大規模,自然經濟就以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為主要內容存在于封建社會之中。

在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相結合而存在的條件下,自然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形式,仍然會同其他任何經濟形式一樣,具有體現自己經濟關系的經濟實體。我曾經在《論清代前期農民商品生產的發展》[1]一文中提出,在封建社會中,由于自然條件和農民自身生產條件的差異,農民啟給性生產與商品性生產的結合程度,是會各不相同的。在整個小農經濟中會形成一個多層次的商品生產結構。這個結構從另一個角度來考察,也就是自給性生產的多層次結構,即農民自然經濟保持程度的多層次結構,其具體構成如下。

第一,自給型生產。這種農民總產品的絕大部分供自己消費和繳納封建租賦,只把自用有余的小部分產品投入交換,以換取其他生產和生活必需品。這里所說的總產品,是指農民所生產的包括農產品、手工業品和其他副業產品在內的全部產品。自用有余的產品,可能是屬于其中的這種或那種產品。

這種農民的生產,不但自給性生產占有顯然的優勢,而且其出售的產品,本來是為了自用而生產的,即不是以社會分工為基礎,以交換為目的而生產的。只是由于投入交換,才具有商品的性質。這是一種具有自然經濟痕跡的、在流通領域里形成的商品,還不是完全意義的商品。

這種農民少量產品的出售,只能補償少量的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不可能更新生產過程的各種要素,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主要還是自己生產的,即經濟條件的“絕大部分,還是在本經濟單位中生產的,并直接從本經濟單位的總產品中得到補償和再生產”[2]。盡管已經有了商品交換,但生產循環仍然是一種自我完成的再生產。所以馬克思把這種農民直接消費其產品的絕大部分,只有少部分進入流通過程的生產,叫做“真正的自然經濟”[3]。

第二,半自給型生產。這種農民總產品的大部分供自己消費和繳納封建租賦,同時又根據社會需要生產一部分商品,用以交換其他生產和生活必需品。在封建社會中,特別是在封建社會前期,這部分商品還會包括一些是自然生產物的土特產品和奢侈品。盡管它們的再生產過程主要是在自然界實現的,但一經由“任土作貢”的方物,轉化為商人販運貿易的商品,農民的狩獵,采集、捕撈等活動,也就帶有商品生產的性質;這種農民出售的產品,都是以交換為目的而生產的。這是他們與上廣種農民的區別所在。

這種農民已經有了部分商品性生產,他們的生產也就開始納入整個社會生產分工的體系之中。但是,由于自給性生產比重大,商品性生產比重小,其生產要素通過市場實現價值補償和實物替換的部分,并沒有超過自己生產的部分。因此,從整體來看,這種農民的生產,還基本上不是以流通為媒介的再生產,而仍然基本上是自我完成的再生產。所以恩格斯說,這是商品生產“還只是在形成中”[4]。

第三,交換型生產。這又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有些農民,其總產品除了繳納封建租賦之外,少部分供自己消費,大部分用于交換,以換取其他生產和生活用品。他們從事商品生產,是為了獲取使用價值,以維持一家的溫飽。這是一種在交換價值形式下的使用價值生產,還沒有脫離自給的內核,因此,其商品流通是“為買而賣”。由于商品性生產已居于主要地位,自給性生產已退居次要地位。這類農民已成為或基本上成為小商品生產者。

交換型生產的另一類是,農民商品性生產的比重更大,自給性生產比重更小,甚至已無足輕重。他們從事商品生產,已不僅是為了獲取使用價值,而主要是追求利潤,即交換價值增值,以發財致富。其商品流通是“為賣而買”。這種農民已屬于從小商品生產者向資本主義商品生產者的過渡形態。

上述這四種類型的生產,以具有部分質的差異相區別,存在于整個封建社會階段。按照辯證唯物主義原理,任何事物不僅有質的規定性,而且有量的規定性。事物又常常是包含著多種運動形態和多種矛盾的統一體,使它具有多方面的質。在這種情況下,事物的性質就是由其主要的質所規定的。當其次要的質的量變沒有達到一定的數量界限,它仍然會保持自己的原有性質,而不會轉化為另一事物。自給型農戶和半自給型農戶的自給性生產,超過或大大超過其商品性生產,自然經濟就仍然是其主要的質,商品經濟僅是其次要的質。因此,它們就應當屬于或基本屬于自然經濟范疇,成為封建社會中體現自然經濟關系,即自給自足經濟關系的經濟實體,是自然經濟單位在封建社會中存在的具體形式。

自給自足是對自然經濟本質的一種通俗概括?,F象總是以豐富多變的形式表現本質,特別是在事物具有多種質的條件下,現象與本質之間更會出現差別和矛盾。所以完全意義的自給自足,只是存在于原始社會的初期,此后它只是相對地存在于社會經濟生活之中。在事物質變和量變錯綜復雜的運動過程中,如果不區分主要的質和次要的質,如果不把握住決定事物性質的數量界限,而是機械地把完全意義的自給自足作為衡量小農家庭是否是自然經濟的絕對尺度,必將導致對自然經濟過多過早的否定,這無疑是不適當的。

封建社會的農民,已是使用鐵制農具和牛馬畜力,并具有自有經濟和一定獨立性的生產者,他們比原始社會和奴隸社會的生產者,具有更高的生產積極性,具有更優越的生產條件,和更高的勞動生產率。封建社會與原始社會、奴隸社會相比較,生產者產品自給的品種、數量和質量,都是大不相同的。

綜上所述,以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為主要內容,以自給型農戶和半自給型農戶為主要存在形式,以使用鐵制農具和牛馬畜力的小生產方式為生產條件,這就是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具體的歷史內涵。它體現著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的發展變化。二

在封建社會中,自然經濟具有強大的地位。但隨著社會生產力和商品經濟的發展,自然經濟會逐漸削弱,并隨著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過渡,會最終為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所代替。在封建社會中,封建國家和封建主都經營有使用徭役勞動、奴婢勞動或雇傭勞動的商品生產,還有資本主義萌芽性質的商品生產,但是,最普遍大量的是農業和手工業中,以生產資料個體私有制和個體勞動為基礎的小商品生產。因此,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可以說主要是小商品經濟。列寧指出,“在資本主義的歷史發展中有兩個重要關鍵:(1)直接生產者的自然經濟轉化為商品經濟,(2)商品經濟轉化為資本主義經濟。”[5]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過程,主要是農民的自然經濟轉化為商品經濟的過程。這既是商品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關鍵,也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

在封建社會初期,生產力水平和勞動生產率低下,作為一切生產首要條件的糧食生產,還不能在農民滿足自己消費之后,有更多的剩余,從而為從事農業的人和從事手工業的人,為從事食物生產的農民和從事原料生產的農民,提供實行較大分工的可能,因而,自給型農戶這時就必然占有大多數,半自給型、交換型農戶還只是居于少數。

這時在市場上,特別是在農村市場上交換的產品,既有半自給型、交換型農戶和手工業者商品性生產的產品,又有自給型農戶自用有余的產品。這時自給型農戶自用有余的產品,已不是偶然的、間或存在的剩余品,而已是普遍的、不斷反復出現的剩余品。廣大自給型農戶把這種剩余品投入交換,就會使它在整個市場交易量中占有巨大的比重。前面已經說過,自給型農戶自用有余的產品,不是基于社會分工而生產的。生產的社會分工是商品經濟的基礎。因此,這時的商品經濟還不具有完備的社會分工的基礎。

歐洲的封建社會就有過這樣的階段,馬克思說過,“曾經有這樣一個時期,例如中世紀,當時交換的只是剩余品,即生產超過消費的過剩品”[6],(馬克思所說的中世紀,一般是指歐洲的9-14世紀)在中國,《孟子》所說的,農民“男有余粟,女有余布”、“紛紛然與百工交易”的階段,是否屬于這樣的時期,有待于經濟史學者的考證。

盡管剩余品的生產還不是交換價值的生產,但是,農民出售剩余品,就已“具有一種以流通、以設定交換價值為目的的趨勢”[7],經常有大量剩余品投入交換,就會促進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并且促使它們朝著交換價值生產的方向發展,推動自給型農戶逐漸轉化為半自給型農戶和交換型農戶,從而使整個市場逐步從以使用價值生產為基礎,轉向以交換價值生產為基礎。這是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長期趨勢。

半自給型農戶由于根據社會需要生產一部分商品,它們的生產就開始納入整個社會分工體系之中。在封建社會的某一個階段中,如果半自給型農戶在整個農戶中占有多數,它們投入交換的商品,在整個市場交易中占很大的比重,這時商品經濟的社會分工的基礎,也就是交換價值生產的基礎,就會進一步完備。

在封建社會中,各種生產力因素經過長期積累,會出現一系列發展變化。勞動人口和耕地面積的不斷增加,擴大了農業的生產規模;生產工具的改進和系列化,提高了農業勞動的效率;水利設施、陸路和水路交通的發展,改善了農業生產的勞動條件;自然資源的開發,豐富了農業生產的勞動對象;耕作技術和生產經驗的積累,提高了農業勞動者的素質。到封建社會后期的一定階段,農業生產、特別是糧食生產會加快自己的發展步伐,為商品生產的發展,提供比較充分的農業基礎。

在上述條件之下,商品生產就會得到較快的發展。通過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逐漸向交換型農戶轉化,會出現大量主要生產糧食和其他食物的農民,主要生產原料作物的農民,和“以種地為副業,而以工業勞動為主業”[8]的農民。通過農民家庭手工業以一定規模與農業分離,會使許多農民轉化為手工業者,并逐漸形成從事各種原料加工的獨立手工業部門。

這種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與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不同,他們要出售自己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產品,必須在市場上補償他們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生產要素,甚至包括種子和口糧。他們的生產已經是完全或基本上建立在流通的基礎之上,成為“以流通為媒介的再生產,也就是,以產品的出售,以產品轉化為貨幣和再由貨幣轉化為產品的生產要素為媒介的再生產?!盵9]他們的這種商品經濟性質的生產循環,與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自然經濟性質的生產循環,就具有質的差異。

封建社會的農民和手工業者,都有可能在封建租賦之外,還能“生產出一個超過必要生活資料的余額”[10],也就是在封建租賦以外的剩余產品。這是一個變量,在封建租賦既定的條件下,就決定于農民和手工業者生產成果的大小。交換型農戶和獨立手工業者是最有能力生產這種剩余產品的個體生產者。這種剩余產品都是要投入交換的,因此,這種農民和手工業者又是具有最大市場量的個體生產者。

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如果不從事自給性生產,“生產專業化即社會分工的完成”[11],他們就已經成為典型的小商品生產者。列寧在討論農民的自然經濟轉化為商品經濟的時候,就是以這種小商品生產者為準繩的。他說,“單獨的個別的生產者專門從事一種生產部門的生產”,“是商品經濟的必備條件”[12]。這種典型的小商品生產者確實是存在的,如城市獨立手工業者。列寧在此加以強調,是理論徹底性的需要。但是,“概念和現象的統一是一個本質上無止境的過程”[13],在封建社會的實際經濟生活中,特別是在商品經濟剛在發展的時候,大量出現的不是典型的小商品生產者,而是不完全脫離自給性生產的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即具有一定程度專業分工的小商品生產者。

出現這種情況,有各種各樣的具體原因。在封建社會中,最大量的是生產糧食的農民。他們的商品性生產不論如何發展,也不會脫離糧食的自給性生產,這是毫無疑義的。

農民的商品性生產從一開始出現,就“已經包含著社會生產無政府狀態的萌芽”[14]。在交換型農戶中,商品性生產已占主要地位,如果市場條件發生變動,它的產品的價值不能實現,其生產和生活就會出現危機。保留一定的自給性生產,特別是糧食的自給性生產,就可以緩解危機,就可以多一分生存保障。所以不論是生產原料的交換型農戶,還是生產其他食物的交換型農戶,都可能保持一部分糧食或其他食物的自給性生產。

特別值得提出的農村手工業者。在封建社會后期,由于農業生產和農民商品生產的發展,廣大農民的需求增多,會引起農村手工業一定程度的發展。西方學者把西歐各國出現的這種發展叫做前工業化階段。這種農村手工業產品的銷售對象,主要不是封建剝削者,而主要是廣大勞動群眾,就必然要求成本低,價格廉,生產就必須接近原料產地。這種大眾化的產品,質量不必精細,生產技術容易掌握,因之這種手工業必然首先從農村中發展起來。農民從農業轉向手工業只能是逐步進行的,在這個轉軌過程中,必然有許多農民保持著一定的糧食和原料作物的生產。就是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之后,基于上述應付市場變動的原因,農村手工業者也會自然地保有一定糧食或者原料的自給性生產。當然最根本的原因還是農業生產力的不夠發展,沒有充足的穩定的糧食供應,農民和農村手工業者也無法切斷自己的自然經濟臍帶。

這種保留有一定自給性生產的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戶,同獨立的小商品生產者一樣,都已屬于商品經濟范疇,都同樣是封建社會中體現商品經濟關系的經濟實體,與屬于自然經濟范疇的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是不相同的。所以馬克思把“以種地為副業,而以工業勞動為主業”的農民,叫做“新的小農階級”[15]。根據這一原則,那些生產糧食、原料和其他食物的交換型農戶,也同樣可以視為新的小農階級。

自然經濟既是歷史范疇,又是地域范疇。在封建社會的一定歷史階段,自然經濟不會在全國各個地區以同一水平存在,商品經濟也不會在各地以相同水平同步發展。它們的發展變化,同任何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一樣,總是在不平衡的運動中實現的。各個地區由于氣候、交通、土壤和資源等自然條件的差異,經過人們長期開發,又會出現社會分工發展程度的差異,即出現各種類型農戶的不同比例配置,從而自然地形成自然經濟強大、比較強大和比較薄弱的各類地區,也就是商品經濟不發達、比較發達和發達的各類地區。在商品經濟發達的地區中,還會形成具有不同專業分工的地區,有的是農業中的商品性生產超過自給性生產,成為糧食作物或原料作物的專業性生產地區;或者是手工業中的商品性生產超過農業中的商品性生產,成為手工業品專業生產地區。因此,在封建社會后期的一定階段,由于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的大量出現,由于各種專業分工地區的形成,商品經濟就會具有更為完備的社會分工的基礎。

總之,任何封建國家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內,都會通過各種類型農戶的不同比例配置,通過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形式,保持著不同的自然經濟水平,也就是具有不同的商品經濟水平。在任何一個封建國家中,我們都不可能獲得各種類型農戶比例配置的數據,也不可能獲得自給性生產產值和商品性生產產值的精確數據,但是,我們仍然可以推斷,在封建社會一定的歷史時期中,自給性生產具有強大的地位,商品經濟發達地區,商品性生產的產值則可能大于自給性生產的產值。但是,就是在封建社會后期,以至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發達地區,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無論多么發展,也不會導致自然經濟的消失。這種歷史連續性甚至可以延至資本主義機器大工業已經興起的時代。在十九世紀后半期,德國的機器大工業已經興起。許多雇傭工人或者是自己擁有土地和菜園,或者是通過租佃擁有土地和菜園,以從事自給性生產。他們的這種“園藝業和耕作業相結合”的自然經濟,“曾經是保證工人階級物質狀況可以過得去而且有些地方是過得相當不錯的基礎”[16]。

為生產力發展水平所決定,終封建社會之世,自然經濟還會始終存在,商品經濟也不能得到充分地普遍化發展。這都有待于資本主義,特別是資本主義機器大工業的發展。只有資本主義,才能“把一切以生產者本人勞動為基礎或只把多余產品當作商品出售的商品生產形式盡行破壞。它首先使商品生產普遍化,然后使一切商品生產逐步轉化為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產”[17]。因為“只有當雇傭勞動成為商品生產的基礎時,商品生產才強加于整個社會。”[18]這是馬克思總結西歐歷史發展所得到的結論。人類社會從原始社會相對純粹的自然經濟,經過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在對立統一中消長,然后轉變為資本主義社會相對純粹的商品經濟,這正是歷史辯證法的生動體現。三

商品經濟同自然經濟一樣,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會性質,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質的社會經濟相聯系。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資本主義社會的商品經濟,以至社會主義社會的商品經濟,其性質都是各不相同的。就是在封建社會,商品經濟在總的量變過程中,也會出現階斷性的部分質變。

在封建社會的各個歷史階段。隨著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由各種類型農戶不同比例配置所形成的商品經濟,既會具有不同的社會分工發展水平,又會保留有不同程度的自然經濟痕跡,因而呈現出部分質的差異。試以封建社會前期的商品經濟與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作點粗略比較。

首先,從農村市場看。在封建社會前期,由于農民生產的自給性水平還很高,農民和農民之間、農民和手工業者之間的商品交易量一般不是很大。那種生產者自用有余產品余缺調劑的交換,那種生產者必要產品同特殊需要發生關系時品種調劑的交換,會占有一定的以至很大的比重。這兩種交換都具有使用價值生產的自然經濟痕跡。因之,農村市場主要是農民與農民之間、農民與手工業者之間的直接交換,假手于商人的情況不是很多。加以有限的市場交易量要分散在廣大農村,市場因之是狹小的,一般不能擺脫小范圍的地域局限,只能在廣大農村形成以墟集貿易為主體,以市鎮貿易為補充的“地方小市場的網”。[19]這種農村市場一般只有保證供給與需求的經濟功能。對于農民來說,就是能滿足他們購買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銷售農副產品和家庭手工業品的需要。

通過商品交換,實現供給與需求的平衡,不但是個體農民再生產的必要條件,也是社會再生產的必要條件。一定地區,如一縣一州,必需有自己的產品,能與其他地區以其所有,易其所無,實現供給與需求的平衡,才能使社會再生產得以順利進行。這就會形成一定的地區間的販運貿易。因此,某些農村市鎮,特別是商品生產比較發達地區的農村市鎮,除了具有保證供給與需求的經濟功能之外,又會具有集散商品的經濟功能,使它成為農村外銷商品販運貿易的起點,農村輸入商品販運貿易的終點。在這種農村市場上,農民之間、農民和手工業者之間互通有無的直接交換就會縮小,而以商人為媒介的商品流通就會擴大。

到封建社會后期,在商品經濟不發達的地區,大體還會保持封建社會前期農村市場的那種狀況。但在其他地區,由于糧食作物、原料作物和手工業品的商品生產有了較大的發展,農村市場就會發生變化。如果說在封建社會前期,商業資本主要是以自己的運動,使農民的產品發展為商品;在封建社會后期商品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特別是在商品經濟發達地區,卻是農民和手工業者已經生產出來的商品以自己的運動形成商業。農民和手工業者已無法自己在當地銷售全部產品,也無法互相提供足夠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只能要求商業資本為他們的產品實現價值,并為他們的再生產實現各種生產要素的補償。因之,這里的農村市場已由主要是生產者之間的直接交換,轉變為主要以商人為媒介的交換。并且會突破地方小市場的格局,形成一系列商業市鎮和手工業市鎮,建立起長途運轉的商品流通渠道,形成跨越地區以至跨越國界的市場網絡。在商品經濟發達地區,還會在生活資料市場之外,形成各種生產要素市場。在生產分工發展的基礎上,形成雇工市場;在農民和手工業者生產借貸增多的基礎上,從傳統的高利貸資本中出現金融市場,從而構成以商品市場為主體的農村市場體系[20]。這種具有多功能(包括保證供求和集散商品的經濟功能)的、以市鎮貿易為主體、以墟集貿易為補充的農村市場,就為農民擴大再生產、發展商品生產提供更有利的條件。

但是,生產者之間余缺調劑、品種調劑的交換仍然會存在,甚至會有一個較大的絕對值。只是在商品成交總量中,其比重已大大縮小了。

其次,從販運貿易看。在封建社會中,通常存在著從農村流向城市,供封建剝削階級和其他城市人口消費的,以農副土特產品和奢侈品為主要內容的販運貿易。同時,由于農民和手工業者需求的多樣性,他們也必需與外地區的農民和手工業者互通有無,也會形成一定規模的販運貿易。因此,販運貿易就成為當時的重要商業活動。

在封建社會前期,販運貿易的商品,除了手工業者的產品之外,主要是由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所提供的。它們每家每戶投入交換的商品固然有限,但千家萬戶的投入,也會成為龐大的商品堆積,可以形成繁榮的販運貿易。它們出售一些農產品或者家庭手工業品,雖然標志著農業和手工業結合的自然經濟結構開始分解,但它們還主要從事農業,它們的手工業和其他副業還從屬于農業,基本上沒有專業分工。沒有生產的專業分工,也就不能有充分的地區分工。自然條件的差異性和由它所帶來的自然產品的多樣性,是形成社會分工的自然基礎。這種地區的販運貿易,更多地是建立在這種具有自然分工性質的基礎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專業分工的基礎之上。比如糧食這種重要的販運貿易的商品,它所形成的主要是“以年之豐歉,或糴之使來,或糶之使去”的地區間豐歉調劑市場。這種地區間糴來糶出的市場,就不是由地區分工所引起的。自然經濟正是這樣的販運貿易中保留著自己的痕跡。

在封建社會后期,農產品和農村手工業品流向城市的販運貿易,在繼續發展的同時,地區間特別是糧食作物區、原料作物區與手工業品產區之間的販運貿易,會有明顯的發展。如果說,前者是地區間的一種縱向聯系,后者則是地區間的一種橫向聯系。前者主要是體現農民、手工業者和封建剝削階級之間的交換關系,販運貿易的商品主要是生活資料,后者則主要體現農民與農民之間、農民與手工業者之間的交換關系,販運貿易的商品既有生活資料,又有生產資料,說明它已大體是建立在一定的專業分工的基礎之上。糧食作物區、原料作物區和手工業品產區之間出現大規模、長距離的販運貿易,正是封建社會后期商品經濟的重要發展。

再次,從城市市場看,在封建社會中,城市市場主要是封建官吏、封建地主及其仆從、軍隊等以自己的收入,與農民和手工業者的產品相交換。他們的收入都是封建租賦的轉化形態,即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剩余產品。數量巨大的剩余產品集中在數量有限的城市中投入交換,就會出現繁榮的城市市場。封建賦稅和封建地租主要是采取實物形式。它們是由農民和手工業者作為使用價值生產出來的,只是因為投入交換才成為商品。這種商品可以說只有商品的流通方式,而沒有商品的生產方式。這就使城市市場既建立在交換價值生產之上,又建立在使用價值生產之上。因之城市市場并不具備完全的商品生產的基礎,也就不是完全意義的商品經濟。盡管實物租賦會逐漸向貨幣租賦轉化,使城市市場的商品生產的基礎有所發展,但這種轉變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因此,商品生產基礎的不夠完全,是封建社會城市市場的共同特征。

在封建社會前期,由于城鄉商品生產不夠發展,城鄉生產者之間的商品交換就不夠發達。盡管城市中有比較發達的手工業,但其產品主要供城市人口消費,并不流向農村,與農民的產品相交換。因此,城市市場規模的大小,主要決定于投入市場的封建租賦價值量的大小。封建租賦在城市市場形成上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就使城市市場保有較多的自然經濟痕跡。

到封建社會后期,由于地區間販運貿易的發展,有些上述那種消費性城市可能發展為具有販運貿易的中轉市場,或者形成新的中轉貿易城市。由于有些手工業在發展中逐漸向城市轉移,有些上述那種消費性城市可能發展為手工業基地,或者形成新的手工業城市。有的城市甚至可以三者兼而有之。隨著城市經濟功能的發展,在這些城市市場的商品成交總量中,封建剝削者以封建租賦與農民和手工業者的產品相交換所形成的交易量,其比重必然會縮小。農民之間、農民和手工業者之間商品交換所形成交易量(包括體現在販運貿易中中轉的部分),其比重必然會擴大,后者甚至可以超過前者。封建租賦在城市市場形成上的作用,無疑已大大下降。當然,封建租賦投入這種城市市場還會有一定的數量,加以還會有許多消費性城市存在,就是在封建社會后期,封建租賦在城市市場形成上的作用仍然是不可忽視的??傊?,在城市市場,以至在整個國內市場上,封建租賦所形成的市場交易量,在封建社會前期和后期,是會各不相同的。它在整個市場交易中所占比重較大,市場促進生產和分解自然經濟的作用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在封建社會中,由于各個時期的各個地區、各個部門商品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許多經濟現象總是交錯地存在,難以劃一。上述分析只是一種很粗略的概括。但大致可以看出,封建社會前期的商品經濟,與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相比較,已具有不同的生產基礎,不同的流通方式(包括不同的市場結構),不同的流通規模(包括不同的商品結構),不同的社會作用。特別是商品經濟發達地區的形成,不但會為本地區經濟的進一步發展開辟道路,而且會通過與其他地區的經濟聯系,擴大和深化社會分工,推動其他地區商品經濟的發展,為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發生發展提供歷史前提。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正是通過這種不同層次的發展,即部分質的變化,逐步排除自然經濟的制約和痕跡,逐步趨向完善。

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的進程表明,封建經濟是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的結合。它們以怎樣的廣度和深度相結合,會反映出自然經濟歷史地位變化的階段性,會反映出商品經濟發展的階段性,也會反映出封建經濟的成熟和發展。生產對于任何社會經濟都具有基礎的作用。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發展變化,都是基于其生產基礎的具體變動而來,考察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及其歷史地位,考察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及其發展水平,首先應當對它們生產基礎的發展變化,作出正確的估量。不論在什么生產基礎上生產出來的商品,一經在市場上出現,都不會改變它作為商品的性質,這無疑是正確的。但是,決不能因此而忽視對它們不同的生產基礎作具體的分析。否則,就容易夸大商品經濟的發展水平,把封建社會前期的商品經濟與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同等起來,把發達地區的商品經濟與不發達地區的商品經濟等同起來,從而模糊對自然經濟歷史地位的認識。這就不能在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研究中,更好地貫徹辯證唯物主義的方法論。四

商品經濟所以能適應生產力的不同發展水平,在各種社會經濟形態中存在,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產生的基礎是社會分工。一切分工都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結果,而分工的發展又會促進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和生產的社會化、專業化。在封建社會中,社會生產力總是在不斷發展的。商品經濟既是封建經濟(包括領主制經濟和地主制經濟)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條件,而封建經濟又可以容納小商品經濟有較高程度的發展,甚至可以容納以工場手工業為代表的商品經濟有一定程度的發展。因之,在封建社會中,商品經濟的一定發展是不可避免的。在封建地主制下比在封建領主制下,在統一的封建國家中比在分裂的封建國家中,還會得到更多的發展。

廣大農民商品性生產的發展,就把市場機制引入千家萬戶的生產領域,擴大價值規律發生作用的范圍,推動他們改善工具,提高技術,較好地發揮人力、物力和土地資源的經濟效益,這對于發揮各個地區自然條件的優勢,擴大農業基礎,調整農業結構,增加社會積累,都會起良好的作用。

在商品經濟發展的條件下,不但農民商品經濟的個體比自然經濟的個體,具有較高的發展生產的活力和能量,也會使整個社會經濟含有市場機制,可以較靈活地較有效率地進行,從而有利于滿足消費,促進生產,加強地區間、民族間的經濟聯系,推動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對于封建大國說來,也會為封建國家處理集中的政治與分散的經濟的矛盾,為征收賦稅、加強國民經濟管理,提供有利的條件。在封建社會中,只要有商品經濟的發展,就會有社會經濟的發展,也會有社會生活水平的相對提高??傊?,封建生產方式如果能允許商品經濟發展,就說明它還具有生命力,還沒有達到它的歷史終點。這是判斷封建生產方式價值的一個重要標志。

在封建社會中,對立統一的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是互相制約、互相排斥的。自然經濟天然地排斥社會分工,排斥商品經濟,從而限制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同時,不管自然經濟多么強大,商品經濟卻具有導向性,具有主導作用,它總是通過不斷分解自然經濟,引導社會經濟向前發展。這都是人所共知的道理,無庸贅述。但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在一定的生產力水平下,它們又是相輔相成,互相補充的。對立物相互補充的這種深刻的辯證關系,充分地體現在社會經濟過程之中。

在封建社會中,個體農民既與商品經濟相聯系,又與自然經濟相聯系。他們總是通過二者的相互補充,使自己的生產得以完全。在自給型農戶和半自給型農戶中,是商品交換對于自給性生產起補充作用;在交換型農戶中,是自給性生產對于商品性生產起補充作用。二者相互補充,就使小農家庭的再生產得以順利地運行,使小農家庭生產與消費的平衡得以順利地實現。

在封建社會中,個體農民和手工業者既都是互相分離、互相獨立的,各自通過自身的循環持續自己的生產。但是,他們又是互相聯系,互相依存的,因為他們需要別的農民和手工業者供給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又需要別的農民和手工業者購買他們的產品。地主家庭有的是生產單位,而更多的是消費單位。作為生產單位,它必須與農民和手工業者交換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就是作為消費單位,也必須以封建租賦與農民和手工業者交換消費品。因此,在封建社會中,就必須以商品交換為紐帶,把農民、手工業者和地主家庭聯系起來,才能形成整個社會再生產過程,使整個封建經濟成為一種一定程度的以流通為媒介的再生產。

要使這種復雜的社會再生產過程得以順利實現,社會生產兩大部類和各個生產部門之間就必須保持一定的比例關系。在封建社會,社會生產的技術構成低,不論是進行簡單再生產還是擴大再生產,主要是靠投入勞動力,而不是主要靠追加生產資料。而且農民不但要養活自己,還要不經過交換無償地養活封建剝削者,因此,第二部類生活資料的生產必然要大于第一部類生產資料的生產,而擴大再生產更需要生活資料特別是糧食的優先增長。生活資料特別是糧食的這種比例關系,主要是由農民的自然經濟來保證的。

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如前所述,是農民既要為自己的消費需要,又要為封建地主的消費需要而生產的經濟,因而農民在生產過程中,必然要把生活資料、特別是糧食與衣著等基本生活資料的生產,擺在優先的地位,以安排好農業、手工業和其他副業的關系;以至要在自己的小塊土地上,種植各種食物,以便在一些作物遭受自然災害時,好指靠另一些作物,即所謂“種谷必雜五種,以備災害”。在糧食總供給不足與總需求發生矛盾時,農民就會去開墾荒地,開發山區,以至圍湖圍海造田,以解決自己生活的需要。所以在封建社會中,糧食盡管是具有最大市場量的商品,卻又總是商品率最低的重要農作物。

農民的這種遵循自給自足目標運行的經濟活動,就會使全社會勞動力與土地這兩種最重要的資源的分配,首先保證了糧食與衣著等基本生活資料的生產,從而保證了封建經濟順利運行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比例關系。如果說,封建經濟因為有了商品經濟,可以更靈活地運轉,更具有生命力;而又因為有了自然經濟,才能保證它順利進行,保證它可以穩定地發展。

自然經濟這種基于人類生存本能需要的經濟,在封建社會的發展,保證了廣大農民和手工業者的繁衍,保證了管理者與被管理者、腦力勞動者與體力勞動者的分工,從而促進了封建國家、法律和文化藝術的發展。盡管在封建社會后期,由于生產力的發展,農民和手工業者在封建租賦之外,還可以生產出另外的剩余產品,擴大了封建政治和封建文化藝術發展的物質基礎,但是,從整個封建社會來看,強大的封建國家和繁榮的文化藝術,始終主要是建立在作為使用價值生產的封建租賦基礎之上的。

但是,自然經濟的這種基本歷史作用,又必須依靠商品經濟才能得以充分實現。在封建社會中,封建皇室和封建地主在獲取大量實物封建租賦之后,除了直接消費一部分之外,他們的生活和享受也依賴于出售這種剩余產品。同時,他們又必須把大量的封建租賦,通過商業渠道轉化為商品,轉化為各級官吏,文人學士、仆役和軍隊的收入,并且進一步轉化為多種多樣的消費品和奢侈品,通過市場以實現社會總產品的最終分配,從而保證封建政治和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

總之,封建經濟是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結合。它們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補充。如果我們只強調其中的一面,把封建經濟簡單地看成是自然經濟,就是一種片面性;如果只強調其中的另一面,把封建經濟簡單地看成是商品經濟,就會是另一種片面性。這都是不可取的。

[1]《中國經濟史研究》1986年,第1期。

[2]《資本論》第3卷,第896頁。

[3]《資本論》第3卷,第886頁。

[4]《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313頁。

[5]《列寧全集》第1卷,第77頁。

[6]《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79頁。

[7]《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210頁。

[8]《資本論》第1卷,第816-817頁。

[9]《資本論》第2卷,第226頁。

[10]《資本論》第3卷,第893頁。

[11]《列寧全集》第1卷,第83、77頁。

[12]《列寧全集》第1卷,第83、77頁。

[1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517頁。

[14]《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441頁。

[15]《資本論》第1卷,第816-817頁。

[16]《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464頁。

[17]《資本論》第2卷,第43-44頁。

篇3

首先從自然經濟說起。

什么是自然經濟,并沒有統一的定義。人們對它有各種各樣的理解和表述。是從人與自然、人與人關系所反映的個別勞動與社會勞動的關系出發,從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的對立出發,來考察自然經濟的。凡生產是直接用于滿足生產者個人或經濟單位的需要,而不是用于交換的經濟,不論它在人類歷史上以何種形式存在,都可以認為它是自然經濟。物質生產的自給自足,就是這種經濟的本質特征。我國學術界通行的這種理解和表述,體現著自然經濟一般。

自然經濟是一個歷史范疇。由于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會性質,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質的社會經濟相聯系,曾經在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中存在。在這幾個不同的社會形態中,自然經濟具有一系列的部分質變。探討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要探討這個經濟范疇在封建社會具體的歷史內涵。

在封建社會中,封建國家、封建地主、個體農民以至個體手者,都經營有自然經濟性質的生產。如在,封建國家經營有滿足自己需要的官手工業,封建地主經營有“閉門而為生之具以足”,“以贍衣食”的自給性生產等等。然而個體農民(包括自耕農和佃農)是社會的主要生產者,農民家庭是社會基本生產單位,小農經濟是社會經濟的主體。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的變化,都集中通過小農經濟的發展變化而表現出來。

當時的社會經濟中,自然經濟已是與商品經濟相聯系而存在。從農民來看,由于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農民足以把農業、手工業和其他副業結合于家庭內部。農民為了直接取得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特別是衣食等基本生活資料,就要進行自給性生產。他們既從事農業,又從事手工業,并形成通常所說的“男耕女織”的自然經濟結構。

隨著社會生產力和社會分工的發展,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日益多樣化。由家庭經營和個體勞動所局限,任何一個農民家庭都不可能滿足自己全部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需要。小農的這種特點,就迫使他們卷入市場交換,從事商品性生產,與其他農民和手工業者交換產品,取得自己不能生產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以持續自己的生產,維持一家的溫飽。生產使用價值的自給性生產,與生產交換價值的商品性生產,就相輔相成地結合在同一個主體之上,也就是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結合在同一個主體之上。

當時,自然經濟又與封建剝削制度相聯系。農民不但要養活自己,還要通過繳納封建賦稅或封建地租,養活封建主階級。繳納封建租賦,是農民獲得小塊土地進行生產的先決條件,因此,他們必須把封建租賦同自己直接消費的產品一樣,擺在自給性生產范圍之內,當作使用價值生產出來。自然經濟成為農民既為自己消費需要,又為封建地主消費需要而生產的經濟,就體現著自然經濟與封建經濟的本質聯系。

盡管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的內涵和外延都不等同于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但是,由于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具有極大的廣泛性,整個農民的自給性生產,具有封建國家、封建地主和手工業者所經營的自給性生產所不可比擬的巨大規模,自然經濟就以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為主要存在于封建社會之中。

在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相結合而存在的條件下,自然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形式,仍然會同其他任何經濟形式一樣,具有體現自己經濟關系的經濟實體。我曾經在《論清代前期農民商品生產的發展》[1] 一文中提出,在封建社會中,由于自然條件和農民自身生產條件的差異,農民啟給性生產與商品性生產的結合程度,是會各不相同的。在整個小農經濟中會形成一個多層次的商品生產結構。這個結構從另一個角度來考察,也就是自給性生產的多層次結構,即農民自然經濟保持程度的多層次結構,其具體構成如下。

第一,自給型生產。這種農民總產品的絕大部分供自己消費和繳納封建租賦,只把自用有余的小部分產品投入交換,以換取其他生產和生活必需品。這里所說的總產品,是指農民所生產的包括農產品、手工業品和其他副業產品在內的全部產品。自用有余的產品,可能是屬于其中的這種或那種產品。

這種農民的生產,不但自給性生產占有顯然的優勢,而且其出售的產品,本來是為了自用而生產的,即不是以社會分工為基礎,以交換為目的而生產的。只是由于投入交換,才具有商品的性質。這是一種具有自然經濟痕跡的、在流通領域里形成的商品,還不是完全意義的商品。

這種農民少量產品的出售,只能補償少量的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不可能更新生產過程的各種要素,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主要還是自己生產的,即經濟條件的“絕大部分,還是在本經濟單位中生產的,并直接從本經濟單位的總產品中得到補償和再生產”[2] 。盡管已經有了商品交換,但生產循環仍然是一種自我完成的再生產。所以馬克思把這種農民直接消費其產品的絕大部分,只有少部分進入流通過程的生產,叫做“真正的自然經濟”[3] 。

第二,半自給型生產。這種農民總產品的大部分供自己消費和繳納封建租賦,同時又根據社會需要生產一部分商品,用以交換其他生產和生活必需品。在封建社會中,特別是在封建社會前期,這部分商品還會包括一些是自然生產物的土特產品和奢侈品。盡管它們的再生產過程主要是在自然界實現的,但一經由“任土作貢”的方物,轉化為商人販運貿易的商品,農民的狩獵,采集、捕撈等活動,也就帶有商品生產的性質;這種農民出售的產品,都是以交換為目的而生產的。這是他們與上廣種農民的區別所在。

這種農民已經有了部分商品性生產,他們的生產也就開始納入整個社會生產分工的體系之中。但是,由于自給性生產比重大,商品性生產比重小,其生產要素通過市場實現價值補償和實物替換的部分,并沒有超過自己生產的部分。因此,從整體來看,這種農民的生產,還基本上不是以流通為媒介的再生產,而仍然基本上是自我完成的再生產。所以恩格斯說,這是商品生產“還只是在形成中”[4] 。

第三,交換型生產。這又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有些農民,其總產品除了繳納封建租賦之外,少部分供自己消費,大部分用于交換,以換取其他生產和生活用品。他們從事商品生產,是為了獲取使用價值,以維持一家的溫飽。這是一種在交換價值形式下的使用價值生產,還沒有脫離自給的內核,因此,其商品流通是“為買而賣”。由于商品性生產已居于主要地位,自給性生產已退居次要地位。這類農民已成為或基本上成為小商品生產者。

交換型生產的另一類是,農民商品性生產的比重更大,自給性生產比重更小,甚至已無足輕重。他們從事商品生產,已不僅是為了獲取使用價值,而主要是追求利潤,即交換價值增值,以發財致富。其商品流通是“為賣而買”。這種農民已屬于從小商品生產者向資本主義商品生產者的過渡形態。

上述這四種類型的生產,以具有部分質的差異相區別,存在于整個封建社會階段。按照辯證唯物主義原理,任何事物不僅有質的規定性,而且有量的規定性。事物又常常是包含著多種運動形態和多種矛盾的統一體,使它具有多方面的質。在這種情況下,事物的性質就是由其主要的質所規定的。當其次要的質的量變沒有達到一定的數量界限,它仍然會保持自己的原有性質,而不會轉化為另一事物。自給型農戶和半自給型農戶的自給性生產,超過或大大超過其商品性生產,自然經濟就仍然是其主要的質,商品經濟僅是其次要的質。因此,它們就應當屬于或基本屬于自然經濟范疇,成為封建社會中體現自然經濟關系,即自給自足經濟關系的經濟實體,是自然經濟單位在封建社會中存在的具體形式。

自給自足是對自然經濟本質的一種通俗概括?,F象總是以豐富多變的形式表現本質,特別是在事物具有多種質的條件下,現象與本質之間更會出現差別和矛盾。所以完全意義的自給自足,只是存在于原始社會的初期,此后它只是相對地存在于社會經濟生活之中。在事物質變和量變錯綜復雜的運動過程中,如果不區分主要的質和次要的質,如果不把握住決定事物性質的數量界限,而是機械地把完全意義的自給自足作為衡量小農家庭是否是自然經濟的絕對尺度,必將導致對自然經濟過多過早的否定,這無疑是不適當的。

封建社會的農民,已是使用鐵制農具和牛馬畜力,并具有自有經濟和一定獨立性的生產者,他們比原始社會和奴隸社會的生產者,具有更高的生產積極性,具有更優越的生產條件,和更高的勞動生產率。封建社會與原始社會、奴隸社會相比較,生產者產品自給的品種、數量和質量,都是大不相同的。

綜上所述,以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為主要內容,以自給型農戶和半自給型農戶為主要存在形式,以使用鐵制農具和牛馬畜力的小生產方式為生產條件,這就是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具體的歷史內涵。它體現著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的發展變化。二

在封建中,具有強大的地位。但隨著社會生產力和商品經濟的,自然經濟會逐漸削弱,并隨著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過渡,會最終為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所代替。在封建社會中,封建國家和封建主都經營有使用徭役勞動、奴婢勞動或雇傭勞動的商品生產,還有資本主義萌芽性質的商品生產,但是,最普遍大量的是農業和手中,以生產資料個體私有制和個體勞動為基礎的小商品生產。因此,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可以說主要是小商品經濟。列寧指出,“在資本主義的發展中有兩個重要關鍵:(1)直接生產者的自然經濟轉化為商品經濟,(2)商品經濟轉化為資本主義經濟?!盵5] 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過程,主要是農民的自然經濟轉化為商品經濟的過程。這既是商品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關鍵,也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

在封建社會初期,生產力水平和勞動生產率低下,作為一切生產首要條件的糧食生產,還不能在農民滿足自己消費之后,有更多的剩余,從而為從事農業的人和從事手工業的人,為從事食物生產的農民和從事原料生產的農民,提供實行較大分工的可能,因而,自給型農戶這時就必然占有大多數,半自給型、交換型農戶還只是居于少數。

這時在市場上,特別是在市場上交換的產品,既有半自給型、交換型農戶和手工業者商品性生產的產品,又有自給型農戶自用有余的產品。這時自給型農戶自用有余的產品,已不是偶然的、間或存在的剩余品,而已是普遍的、不斷反復出現的剩余品。廣大自給型農戶把這種剩余品投入交換,就會使它在整個市場交易量中占有巨大的比重。前面已經說過,自給型農戶自用有余的產品,不是基于社會分工而生產的。生產的社會分工是商品經濟的基礎。因此,這時的商品經濟還不具有完備的社會分工的基礎。

歐洲的封建社會就有過這樣的階段,馬克思說過,“曾經有這樣一個時期,例如中世紀,當時交換的只是剩余品,即生產超過消費的過剩品”[6] ,(馬克思所說的中世紀,一般是指歐洲的9-14世紀)在,《孟子》所說的,農民“男有余粟,女有余布”、“紛紛然與百工交易”的階段,是否屬于這樣的時期,有待于經濟史學者的考證。

盡管剩余品的生產還不是交換價值的生產,但是,農民出售剩余品,就已“具有一種以流通、以設定交換價值為目的的趨勢”[7] ,經常有大量剩余品投入交換,就會促進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并且促使它們朝著交換價值生產的方向發展,推動自給型農戶逐漸轉化為半自給型農戶和交換型農戶,從而使整個市場逐步從以使用價值生產為基礎,轉向以交換價值生產為基礎。這是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長期趨勢。

半自給型農戶由于根據社會需要生產一部分商品,它們的生產就開始納入整個社會分工體系之中。在封建社會的某一個階段中,如果半自給型農戶在整個農戶中占有多數,它們投入交換的商品,在整個市場交易中占很大的比重,這時商品經濟的社會分工的基礎,也就是交換價值生產的基礎,就會進一步完備。

在封建社會中,各種生產力因素經過長期積累,會出現一系列發展變化。勞動人口和耕地面積的不斷增加,擴大了農業的生產規模;生產工具的改進和系列化,提高了農業勞動的效率;水利設施、陸路和水路的發展,改善了農業生產的勞動條件;自然資源的開發,豐富了農業生產的勞動對象;耕作技術和生產經驗的積累,提高了農業勞動者的素質。到封建社會后期的一定階段,農業生產、特別是糧食生產會加快自己的發展步伐,為商品生產的發展,提供比較充分的農業基礎。

在上述條件之下,商品生產就會得到較快的發展。通過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逐漸向交換型農戶轉化,會出現大量主要生產糧食和其他食物的農民,主要生產原料作物的農民,和“以種地為副業,而以工業勞動為主業”[8] 的農民。通過農民家庭手工業以一定規模與農業分離,會使許多農民轉化為手工業者,并逐漸形成從事各種原料加工的獨立手工業部門。

這種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與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不同,他們要出售自己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產品,必須在市場上補償他們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生產要素,甚至包括種子和口糧。他們的生產已經是完全或基本上建立在流通的基礎之上,成為“以流通為媒介的再生產,也就是,以產品的出售,以產品轉化為貨幣和再由貨幣轉化為產品的生產要素為媒介的再生產?!盵9] 他們的這種商品經濟性質的生產循環,與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自然經濟性質的生產循環,就具有質的差異。

封建社會的農民和手工業者,都有可能在封建租賦之外,還能“生產出一個超過必要生活資料的余額”[10] ,也就是在封建租賦以外的剩余產品。這是一個變量,在封建租賦既定的條件下,就決定于農民和手工業者生產成果的大小。交換型農戶和獨立手工業者是最有能力生產這種剩余產品的個體生產者。這種剩余產品都是要投入交換的,因此,這種農民和手工業者又是具有最大市場量的個體生產者。

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如果不從事自給性生產,“生產專業化即社會分工的完成”[11] ,他們就已經成為典型的小商品生產者。列寧在討論農民的自然經濟轉化為商品經濟的時候,就是以這種小商品生產者為準繩的。他說,“單獨的個別的生產者專門從事一種生產部門的生產”,“是商品經濟的必備條件”[12] 。這種典型的小商品生產者確實是存在的,如城市獨立手工業者。列寧在此加以強調,是徹底性的需要。但是,“概念和現象的統一是一個本質上無止境的過程”[13] ,在封建社會的實際經濟生活中,特別是在商品經濟剛在發展的時候,大量出現的不是典型的小商品生產者,而是不完全脫離自給性生產的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即具有一定程度專業分工的小商品生產者。

出現這種情況,有各種各樣的具體原因。在封建社會中,最大量的是生產糧食的農民。他們的商品性生產不論如何發展,也不會脫離糧食的自給性生產,這是毫無疑義的。

農民的商品性生產從一開始出現,就“已經包含著社會生產無政府狀態的萌芽”[14] 。在交換型農戶中,商品性生產已占主要地位,如果市場條件發生變動,它的產品的價值不能實現,其生產和生活就會出現危機。保留一定的自給性生產,特別是糧食的自給性生產,就可以緩解危機,就可以多一分生存保障。所以不論是生產原料的交換型農戶,還是生產其他食物的交換型農戶,都可能保持一部分糧食或其他食物的自給性生產。

特別值得提出的農村手工業者。在封建社會后期,由于農業生產和農民商品生產的發展,廣大農民的需求增多,會引起農村手工業一定程度的發展。西方學者把西歐各國出現的這種發展叫做前工業化階段。這種農村手工業產品的銷售對象,主要不是封建剝削者,而主要是廣大勞動群眾,就必然要求成本低,價格廉,生產就必須接近原料產地。這種大眾化的產品,質量不必精細,生產技術容易掌握,因之這種手工業必然首先從農村中發展起來。農民從農業轉向手工業只能是逐步進行的,在這個轉軌過程中,必然有許多農民保持著一定的糧食和原料作物的生產。就是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之后,基于上述應付市場變動的原因,農村手工業者也會自然地保有一定糧食或者原料的自給性生產。當然最根本的原因還是農業生產力的不夠發展,沒有充足的穩定的糧食供應,農民和農村手工業者也無法切斷自己的自然經濟臍帶。

這種保留有一定自給性生產的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戶,同獨立的小商品生產者一樣,都已屬于商品經濟范疇,都同樣是封建社會中體現商品經濟關系的經濟實體,與屬于自然經濟范疇的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是不相同的。所以馬克思把“以種地為副業,而以工業勞動為主業”的農民,叫做“新的小農階級”[15] 。根據這一原則,那些生產糧食、原料和其他食物的交換型農戶,也同樣可以視為新的小農階級。

自然經濟既是歷史范疇,又是地域范疇。在封建社會的一定歷史階段,自然經濟不會在全國各個地區以同一水平存在,商品經濟也不會在各地以相同水平同步發展。它們的發展變化,同任何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一樣,總是在不平衡的運動中實現的。各個地區由于氣候、交通、土壤和資源等自然條件的差異,經過人們長期開發,又會出現社會分工發展程度的差異,即出現各種類型農戶的不同比例配置,從而自然地形成自然經濟強大、比較強大和比較薄弱的各類地區,也就是商品經濟不發達、比較發達和發達的各類地區。在商品經濟發達的地區中,還會形成具有不同專業分工的地區,有的是農業中的商品性生產超過自給性生產,成為糧食作物或原料作物的專業性生產地區;或者是手工業中的商品性生產超過農業中的商品性生產,成為手工業品專業生產地區。因此,在封建社會后期的一定階段,由于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的大量出現,由于各種專業分工地區的形成,商品經濟就會具有更為完備的社會分工的基礎。

總之,任何封建國家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內,都會通過各種類型農戶的不同比例配置,通過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形式,保持著不同的自然經濟水平,也就是具有不同的商品經濟水平。在任何一個封建國家中,我們都不可能獲得各種類型農戶比例配置的數據,也不可能獲得自給性生產產值和商品性生產產值的精確數據,但是,我們仍然可以推斷,在封建社會一定的歷史時期中,自給性生產具有強大的地位,商品經濟發達地區,商品性生產的產值則可能大于自給性生產的產值。但是,就是在封建社會后期,以至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發達地區,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無論多么發展,也不會導致自然經濟的消失。這種歷史連續性甚至可以延至資本主義機器大工業已經興起的。在十九世紀后半期,德國的機器大工業已經興起。許多雇傭工人或者是自己擁有土地和菜園,或者是通過租佃擁有土地和菜園,以從事自給性生產。他們的這種“園藝業和耕作業相結合”的自然經濟,“曾經是保證工人階級物質狀況可以過得去而且有些地方是過得相當不錯的基礎”[16] 。

為生產力發展水平所決定,終封建社會之世,自然經濟還會始終存在,商品經濟也不能得到充分地普遍化發展。這都有待于資本主義,特別是資本主義機器大工業的發展。只有資本主義,才能“把一切以生產者本人勞動為基礎或只把多余產品當作商品出售的商品生產形式盡行破壞。它首先使商品生產普遍化,然后使一切商品生產逐步轉化為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產”[17] 。因為“只有當雇傭勞動成為商品生產的基礎時,商品生產才強加于整個社會?!盵18] 這是馬克思西歐歷史發展所得到的結論。人類社會從原始社會相對純粹的自然經濟,經過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在對立統一中消長,然后轉變為資本主義社會相對純粹的商品經濟,這正是歷史辯證法的生動體現。三

商品同經濟一樣,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性質,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質的社會經濟相聯系。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資本主義社會的商品經濟,以至社會主義社會的商品經濟,其性質都是各不相同的。就是在封建社會,商品經濟在總的量變過程中,也會出現階斷性的部分質變。

在封建社會的各個階段。隨著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由各種類型農戶不同比例配置所形成的商品經濟,既會具有不同的社會分工發展水平,又會保留有不同程度的自然經濟痕跡,因而呈現出部分質的差異。試以封建社會前期的商品經濟與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作點粗略比較。

首先,從市場看。在封建社會前期,由于農民生產的自給性水平還很高,農民和農民之間、農民和手者之間的商品交易量一般不是很大。那種生產者自用有余產品余缺調劑的交換,那種生產者必要產品同特殊需要發生關系時品種調劑的交換,會占有一定的以至很大的比重。這兩種交換都具有使用價值生產的自然經濟痕跡。因之,農村市場主要是農民與農民之間、農民與手工業者之間的直接交換,假手于商人的情況不是很多。加以有限的市場交易量要分散在廣大農村,市場因之是狹小的,一般不能擺脫小范圍的地域局限,只能在廣大農村形成以墟集貿易為主體,以市鎮貿易為補充的“地方小市場的網”。[19] 這種農村市場一般只有保證供給與需求的經濟功能。對于農民來說,就是能滿足他們購買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銷售農副產品和家庭手工業品的需要。

通過商品交換,實現供給與需求的平衡,不但是個體農民再生產的必要條件,也是社會再生產的必要條件。一定地區,如一縣一州,必需有自己的產品,能與其他地區以其所有,易其所無,實現供給與需求的平衡,才能使社會再生產得以順利進行。這就會形成一定的地區間的販運貿易。因此,某些農村市鎮,特別是商品生產比較發達地區的農村市鎮,除了具有保證供給與需求的經濟功能之外,又會具有集散商品的經濟功能,使它成為農村外銷商品販運貿易的起點,農村輸入商品販運貿易的終點。在這種農村市場上,農民之間、農民和手工業者之間互通有無的直接交換就會縮小,而以商人為媒介的商品流通就會擴大。

到封建社會后期,在商品經濟不發達的地區,大體還會保持封建社會前期農村市場的那種狀況。但在其他地區,由于糧食作物、原料作物和手工業品的商品生產有了較大的發展,農村市場就會發生變化。如果說在封建社會前期,商業資本主要是以自己的運動,使農民的產品發展為商品;在封建社會后期商品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特別是在商品經濟發達地區,卻是農民和手工業者已經生產出來的商品以自己的運動形成商業。農民和手工業者已無法自己在當地銷售全部產品,也無法互相提供足夠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只能要求商業資本為他們的產品實現價值,并為他們的再生產實現各種生產要素的補償。因之,這里的農村市場已由主要是生產者之間的直接交換,轉變為主要以商人為媒介的交換。并且會突破地方小市場的格局,形成一系列商業市鎮和手工業市鎮,建立起長途運轉的商品流通渠道,形成跨越地區以至跨越國界的市場。在商品經濟發達地區,還會在生活資料市場之外,形成各種生產要素市場。在生產分工發展的基礎上,形成雇工市場;在農民和手工業者生產借貸增多的基礎上,從傳統的高利貸資本中出現市場,從而構成以商品市場為主體的農村市場體系[20] 。這種具有多功能(包括保證供求和集散商品的經濟功能)的、以市鎮貿易為主體、以墟集貿易為補充的農村市場,就為農民擴大再生產、發展商品生產提供更有利的條件。

但是,生產者之間余缺調劑、品種調劑的交換仍然會存在,甚至會有一個較大的絕對值。只是在商品成交總量中,其比重已大大縮小了。

其次,從販運貿易看。在封建社會中,通常存在著從農村流向城市,供封建剝削階級和其他城市人口消費的,以農副土特產品和奢侈品為主要的販運貿易。同時,由于農民和手工業者需求的多樣性,他們也必需與外地區的農民和手工業者互通有無,也會形成一定規模的販運貿易。因此,販運貿易就成為當時的重要商業活動。

在封建社會前期,販運貿易的商品,除了手工業者的產品之外,主要是由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所提供的。它們每家每戶投入交換的商品固然有限,但千家萬戶的投入,也會成為龐大的商品堆積,可以形成繁榮的販運貿易。它們出售一些農產品或者家庭手工業品,雖然標志著農業和手工業結合的自然經濟結構開始分解,但它們還主要從事農業,它們的手工業和其他副業還從屬于農業,基本上沒有專業分工。沒有生產的專業分工,也就不能有充分的地區分工。自然條件的差異性和由它所帶來的自然產品的多樣性,是形成社會分工的自然基礎。這種地區的販運貿易,更多地是建立在這種具有自然分工性質的基礎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專業分工的基礎之上。比如糧食這種重要的販運貿易的商品,它所形成的主要是“以年之豐歉,或糴之使來,或糶之使去”的地區間豐歉調劑市場。這種地區間糴來糶出的市場,就不是由地區分工所引起的。自然經濟正是這樣的販運貿易中保留著自己的痕跡。

在封建社會后期,農產品和農村手工業品流向城市的販運貿易,在繼續發展的同時,地區間特別是糧食作物區、原料作物區與手工業品產區之間的販運貿易,會有明顯的發展。如果說,前者是地區間的一種縱向聯系,后者則是地區間的一種橫向聯系。前者主要是體現農民、手工業者和封建剝削階級之間的交換關系,販運貿易的商品主要是生活資料,后者則主要體現農民與農民之間、農民與手工業者之間的交換關系,販運貿易的商品既有生活資料,又有生產資料,說明它已大體是建立在一定的專業分工的基礎之上。糧食作物區、原料作物區和手工業品產區之間出現大規模、長距離的販運貿易,正是封建社會后期商品經濟的重要發展。

再次,從城市市場看,在封建社會中,城市市場主要是封建官吏、封建地主及其仆從、軍隊等以自己的收入,與農民和手工業者的產品相交換。他們的收入都是封建租賦的轉化形態,即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剩余產品。數量巨大的剩余產品集中在數量有限的城市中投入交換,就會出現繁榮的城市市場。封建賦稅和封建地租主要是采取實物形式。它們是由農民和手工業者作為使用價值生產出來的,只是因為投入交換才成為商品。這種商品可以說只有商品的流通方式,而沒有商品的生產方式。這就使城市市場既建立在交換價值生產之上,又建立在使用價值生產之上。因之城市市場并不具備完全的商品生產的基礎,也就不是完全意義的商品經濟。盡管實物租賦會逐漸向貨幣租賦轉化,使城市市場的商品生產的基礎有所發展,但這種轉變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因此,商品生產基礎的不夠完全,是封建社會城市市場的共同特征。

在封建社會前期,由于城鄉商品生產不夠發展,城鄉生產者之間的商品交換就不夠發達。盡管城市中有比較發達的手工業,但其產品主要供城市人口消費,并不流向農村,與農民的產品相交換。因此,城市市場規模的大小,主要決定于投入市場的封建租賦價值量的大小。封建租賦在城市市場形成上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就使城市市場保有較多的自然經濟痕跡。

到封建社會后期,由于地區間販運貿易的發展,有些上述那種消費性城市可能發展為具有販運貿易的中轉市場,或者形成新的中轉貿易城市。由于有些手工業在發展中逐漸向城市轉移,有些上述那種消費性城市可能發展為手工業基地,或者形成新的手工業城市。有的城市甚至可以三者兼而有之。隨著城市經濟功能的發展,在這些城市市場的商品成交總量中,封建剝削者以封建租賦與農民和手工業者的產品相交換所形成的交易量,其比重必然會縮小。農民之間、農民和手工業者之間商品交換所形成交易量(包括體現在販運貿易中中轉的部分),其比重必然會擴大,后者甚至可以超過前者。封建租賦在城市市場形成上的作用,無疑已大大下降。當然,封建租賦投入這種城市市場還會有一定的數量,加以還會有許多消費性城市存在,就是在封建社會后期,封建租賦在城市市場形成上的作用仍然是不可忽視的??傊诔鞘惺袌觯灾猎谡麄€國內市場上,封建租賦所形成的市場交易量,在封建社會前期和后期,是會各不相同的。它在整個市場交易中所占比重較大,市場促進生產和分解自然經濟的作用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在封建社會中,由于各個時期的各個地區、各個部門商品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許多經濟現象總是交錯地存在,難以劃一。上述只是一種很粗略的概括。但大致可以看出,封建社會前期的商品經濟,與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相比較,已具有不同的生產基礎,不同的流通方式(包括不同的市場結構),不同的流通規模(包括不同的商品結構),不同的社會作用。特別是商品經濟發達地區的形成,不但會為本地區經濟的進一步發展開辟道路,而且會通過與其他地區的經濟聯系,擴大和深化社會分工,推動其他地區商品經濟的發展,為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發生發展提供歷史前提。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正是通過這種不同層次的發展,即部分質的變化,逐步排除自然經濟的制約和痕跡,逐步趨向完善。

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的進程表明,封建經濟是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的結合。它們以怎樣的廣度和深度相結合,會反映出自然經濟歷史地位變化的階段性,會反映出商品經濟發展的階段性,也會反映出封建經濟的成熟和發展。生產對于任何社會經濟都具有基礎的作用。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發展變化,都是基于其生產基礎的具體變動而來,考察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及其歷史地位,考察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及其發展水平,首先應當對它們生產基礎的發展變化,作出正確的估量。不論在什么生產基礎上生產出來的商品,一經在市場上出現,都不會改變它作為商品的性質,這無疑是正確的。但是,決不能因此而忽視對它們不同的生產基礎作具體的分析。否則,就容易夸大商品經濟的發展水平,把封建社會前期的商品經濟與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同等起來,把發達地區的商品經濟與不發達地區的商品經濟等同起來,從而模糊對自然經濟歷史地位的認識。這就不能在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中,更好地貫徹辯證唯物主義的論。四

商品所以能適應生產力的不同水平,在各種經濟形態中存在,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產生的基礎是社會分工。一切分工都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結果,而分工的發展又會促進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和生產的社會化、專業化。在封建社會中,社會生產力總是在不斷發展的。商品經濟既是封建經濟(包括領主制經濟和地主制經濟)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條件,而封建經濟又可以容納小商品經濟有較高程度的發展,甚至可以容納以工場手為代表的商品經濟有一定程度的發展。因之,在封建社會中,商品經濟的一定發展是不可避免的。在封建地主制下比在封建領主制下,在統一的封建國家中比在分裂的封建國家中,還會得到更多的發展。

廣大農民商品性生產的發展,就把市場機制引入千家萬戶的生產領域,擴大價值發生作用的范圍,推動他們改善工具,提高技術,較好地發揮人力、物力和土地資源的經濟效益,這對于發揮各個地區條件的優勢,擴大農業基礎,調整農業結構,增加社會積累,都會起良好的作用。

在商品經濟發展的條件下,不但農民商品經濟的個體比自然經濟的個體,具有較高的發展生產的活力和能量,也會使整個社會經濟含有市場機制,可以較靈活地較有效率地進行,從而有利于滿足消費,促進生產,加強地區間、民族間的經濟聯系,推動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對于封建大國說來,也會為封建國家處理集中的與分散的經濟的矛盾,為征收賦稅、加強國民經濟管理,提供有利的條件。在封建社會中,只要有商品經濟的發展,就會有社會經濟的發展,也會有社會生活水平的相對提高??傊?,封建生產方式如果能允許商品經濟發展,就說明它還具有生命力,還沒有達到它的終點。這是判斷封建生產方式價值的一個重要標志。

在封建社會中,對立統一的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是互相制約、互相排斥的。自然經濟天然地排斥社會分工,排斥商品經濟,從而限制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同時,不管自然經濟多么強大,商品經濟卻具有導向性,具有主導作用,它總是通過不斷分解自然經濟,引導社會經濟向前發展。這都是人所共知的道理,無庸贅述。但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在一定的生產力水平下,它們又是相輔相成,互相補充的。對立物相互補充的這種深刻的辯證關系,充分地體現在社會經濟過程之中。

在封建社會中,個體農民既與商品經濟相聯系,又與自然經濟相聯系。他們總是通過二者的相互補充,使自己的生產得以完全。在自給型農戶和半自給型農戶中,是商品交換對于自給性生產起補充作用;在交換型農戶中,是自給性生產對于商品性生產起補充作用。二者相互補充,就使小農家庭的再生產得以順利地運行,使小農家庭生產與消費的平衡得以順利地實現。

在封建社會中,個體農民和手工業者既都是互相分離、互相獨立的,各自通過自身的循環持續自己的生產。但是,他們又是互相聯系,互相依存的,因為他們需要別的農民和手工業者供給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又需要別的農民和手工業者購買他們的產品。地主家庭有的是生產單位,而更多的是消費單位。作為生產單位,它必須與農民和手工業者交換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就是作為消費單位,也必須以封建租賦與農民和手工業者交換消費品。因此,在封建社會中,就必須以商品交換為紐帶,把農民、手工業者和地主家庭聯系起來,才能形成整個社會再生產過程,使整個封建經濟成為一種一定程度的以流通為媒介的再生產。

要使這種復雜的社會再生產過程得以順利實現,社會生產兩大部類和各個生產部門之間就必須保持一定的比例關系。在封建社會,社會生產的技術構成低,不論是進行簡單再生產還是擴大再生產,主要是靠投入勞動力,而不是主要靠追加生產資料。而且農民不但要養活自己,還要不經過交換無償地養活封建剝削者,因此,第二部類生活資料的生產必然要大于第一部類生產資料的生產,而擴大再生產更需要生活資料特別是糧食的優先增長。生活資料特別是糧食的這種比例關系,主要是由農民的自然經濟來保證的。

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如前所述,是農民既要為自己的消費需要,又要為封建地主的消費需要而生產的經濟,因而農民在生產過程中,必然要把生活資料、特別是糧食與衣著等基本生活資料的生產,擺在優先的地位,以安排好農業、手工業和其他副業的關系;以至要在自己的小塊土地上,種植各種食物,以便在一些作物遭受自然災害時,好指靠另一些作物,即所謂“種谷必雜五種,以備災害”。在糧食總供給不足與總需求發生矛盾時,農民就會去開墾荒地,開發山區,以至圍湖圍海造田,以解決自己生活的需要。所以在封建社會中,糧食盡管是具有最大市場量的商品,卻又總是商品率最低的重要農作物。

農民的這種遵循自給自足目標運行的經濟活動,就會使全社會勞動力與土地這兩種最重要的資源的分配,首先保證了糧食與衣著等基本生活資料的生產,從而保證了封建經濟順利運行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比例關系。如果說,封建經濟因為有了商品經濟,可以更靈活地運轉,更具有生命力;而又因為有了自然經濟,才能保證它順利進行,保證它可以穩定地發展。

自然經濟這種基于人類生存本能需要的經濟,在封建社會的發展,保證了廣大農民和手工業者的繁衍,保證了管理者與被管理者、腦力勞動者與體力勞動者的分工,從而促進了封建國家、和文化的發展。盡管在封建社會后期,由于生產力的發展,農民和手工業者在封建租賦之外,還可以生產出另外的剩余產品,擴大了封建政治和封建文化藝術發展的物質基礎,但是,從整個封建社會來看,強大的封建國家和繁榮的文化藝術,始終主要是建立在作為使用價值生產的封建租賦基礎之上的。

但是,自然經濟的這種基本歷史作用,又必須依靠商品經濟才能得以充分實現。在封建社會中,封建皇室和封建地主在獲取大量實物封建租賦之后,除了直接消費一部分之外,他們的生活和享受也依賴于出售這種剩余產品。同時,他們又必須把大量的封建租賦,通過商業渠道轉化為商品,轉化為各級官吏,文人學士、仆役和軍隊的收入,并且進一步轉化為多種多樣的消費品和奢侈品,通過市場以實現社會總產品的最終分配,從而保證封建政治和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

總之,封建經濟是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結合。它們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補充。如果我們只強調其中的一面,把封建經濟簡單地看成是自然經濟,就是一種片面性;如果只強調其中的另一面,把封建經濟簡單地看成是商品經濟,就會是另一種片面性。這都是不可取的。

[1] 《經濟史》1986年,第1期。

[2] 《資本論》第3卷,第896頁。

[3] 《資本論》第3卷,第886頁。

[4]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313頁。

[5] 《列寧全集》第1卷,第77頁。

[6]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79頁。

[7]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210頁。

[8] 《資本論》第1卷,第816-817頁。

[9] 《資本論》第2卷,第226頁。

[10] 《資本論》第3卷,第893頁。

[11] 《列寧全集》第1卷,第83、77頁。

[12] 《列寧全集》第1卷,第83、77頁。

[13]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517頁。

[14]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441頁。

[15] 《資本論》第1卷,第816-817頁。

[16]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464頁。

[17] 《資本論》第2卷,第43-44頁。

篇4

本章的重點是:商品和商品經濟的概念和條件;商品二因素及其關系;勞動二重性及其關系;勞動二重性與商品二因素的關系;商品價值量的決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概念;勞動生產率對商品價值量的影響;貨幣的本質和職能;價值規律的基本要求、表現形式和作用。

難點:價值的本質;價值與交換價值的關系;勞動二重性的關系;勞動生產率與商品價值量的關系;價值形式的發展及貨幣的起源;價值規律的表現形式。

3.講授時間:8學時

第一節商品

一、研究資本主義關系為什么從分析商品開始

這是因為:

1.商品是資本主義經濟的細胞

2.商品中的矛盾隱藏著資本主義經濟的一切矛盾的胚芽

3.建立中商品分析上的勞動價值論是分析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基礎

4.商品是資本主義社會最普遍、最抽象的經濟范疇

二、商品和商品經濟

(一)商品

1.什么是商品

商品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

2.判斷一個物是否商品的兩個標準

第一、必須是勞動產品

第二、必須用于交換

3.商品產生和存在的經濟條件

第一、社會分工的存在

第二、勞動產品屬于經濟利益不同的生產者

(二)商品經濟

1。什么是商品經濟

商品經濟是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統稱。

2。商品經濟的類型

簡單商品經濟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社會主義商品經濟

3。商品經濟發展到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時叫市場經濟。

三、商品二因素

(一)使用價值

1.使用價值是商品能夠滿足人們某方面需要的屬性。

2.對于使用價值應該從質和量兩個方面進行考察。

3.使用價值是社會財富的物質內容,反映人與自然的關系。

4.使用價值是商品的自然屬性,不是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對象。

5.使用價值是商品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

6.交換價值的概念

交換價值是一種使用價值與另一種使用價值相交換的量的關系或比例。

(二)價值

1.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一般勞動,又叫價值實體

2.價值是交換價值的基礎,交換價值是價值的表現形式。

3.價值是商品的社會屬性,其本質是商品生產者相互交換勞動的關系

(三)商品是使用價值與價值的獨立統一體

1.使用價值與價值是統一的,二者缺一不可

2.使用價值與價值又是對立的,二者互相排斥

四、生產商品的勞動二重性: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

1.具體勞動又叫有用勞動,是在具體形式下進行的勞動,勞動的具體形式是由勞動對象、生產工具、操作方法生產目的等決定的。具體是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永久性條件,創造商品的使用價值,反映人和自然的關系

2.抽象勞動是撇開勞動的特定性質和具體形式的一般人類勞動,是商品經濟

特有的范疇。抽象勞動形成商品的價值,反映商品生產者的社會生產關系。

3.具體勞動與抽象勞動不是兩種不同的勞動,二者既不分先后,也不分主次,是同一勞動過程的兩個方面。

4.勞動二重性學說是理解政治經濟學的樞紐。

五、商品的價值量

(一)商品價值量是指商品價值的大小或多少。它的測量尺度是勞動時間。

(二)商品價值量不由個別勞動時間決定,而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

1.什么是個別勞動時間

個別勞動時間是各個商品生產者由于主觀和客觀條件不同而生產商品所實際耗費的時間。

2.商品價值量為什么不能由個別勞動時間來決定

如果個別勞動時間決定商品的價值量,就會造成誰的主客觀條件最差誰的商品的價值量就最大的不合理現象。同時,同一商品沒有統一的價值量,不能進行商品交換。

3.什么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制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

4.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對商品生產者的重大意義

(三)在考察商品的價值量時必須區分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

1.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的概念

簡單勞動是不需經過特殊培養、正常人都能從事的勞動;復雜勞動是必須經過特殊培養,具有一定技能和專長的勞動者的勞動。

2.商品價值量最終由簡單勞動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交換以簡單勞動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為尺度。

3.在同一勞動時間內,簡單勞動創造價值小,復雜勞動創造價值大。復雜勞動創造的價值是簡單勞動創造價值的若干倍或自乘。

(四)勞動生產率對商品價值量的影響

1.什么是勞動生產率

勞動生產率是勞動者生產某種使用價值的效率或能力。它有兩種表示方法:一是單位時間中的產品量;一是單位產品中的勞動量。

2.影響勞動生產率的主要因素

勞動者的勞動熟練程度;科技的發展水平及在生產中的應用程度;生產過程中的社會結合形式;生產資料的規模和效能;自然條件的優劣等。

3.勞動生產率與商品價值量的關系

從部門平均勞動生產率和單位商品價值量的關系看,勞動生產率越高,單位時間內的商品量就越多,從而單位商品中的勞動量就越少,價值量就越小。反之,單位商品的價值量就越大。所以,單位商品的價值量與生產商品的勞動生產率成反比,與體現在商品中的社會必要勞動量成正比。

此外,如果部門勞動生產率不變,只有個別企業的勞動生產率發生變化,那么單位商品的價值量則不變。因為商品的價值量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

同時,不管勞動生產率如何變化,同一勞動在同一時間內創造的商品價值總量則不發生變化。

六、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商品生產的基本矛盾: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

(一)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含義

私人勞動是指生產資料私人占有,生產什么個人決定,產品自己支配;社會勞動是指每個商品生產者的勞動都是社會總勞動的一部分,每個商品生產者互相提品,彼此互為條件,互相依存。

(二)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矛盾的原因和表現

原因:生產商品的勞動的社會性質,要求勞動產品在數量和品種上完全符合社會的需要;而勞動的私人性質卻使生產的商品往往不能與社會需要直接相一致。

表現:生產的商品賣不出去或不能完全賣出去,從而私人勞動不能或不能完全轉化為社會勞動。

(三)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為什么是簡單商品經濟的基本矛盾

這是因為:

第一,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是商品內在各種矛盾的根源

第二,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決定私有制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的全過程

第三,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決定著簡單商品生產者的命運

學習私人勞動和社會流動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說明商品和價值是商品生產者之間的經濟關系。人們交換商品,事實是相互比較和交換勞動;價值不僅反映同一生產部門不同商品生產者之間的經濟關系,而且也反映不同生產部門商品生產者之間的經濟關系。

第二節貨幣

一、價值形式的發展及貨幣的產生

(一)價值形式的概念

價值形式就是商品價值的表現形式,即交換價值。

(二)價值形式發展的四個階段

1.簡單的、偶然的或個別的價值形式。

(1)簡單價值形式的含義及表示式

在萌芽狀態的商品交換中,一種商品的價值偶然地表現在和它相交換的另一種商品上。用等式表示即:1只綿羊=2把石斧

(2)簡單價值形式的兩極及其關系

第一,在簡單價值形式中,互相交換的兩種商品處于不同的地位,起著不同的作用

綿羊是被表現價值的商品,處于相對價值形式的地位;石斧是表現價值的商品,處于等價形式的地位。

第二,處于價值形式兩極的相對價值形式和等價形式存在著互相依存和對立對關系

一方面二者互相依存、互為條件,離開一方另一方就不復存在;另一方面二者又彼此對立和相互排斥,同一商品不能同時處于價值形式的兩極。

(3)相對價值形式的性質或內容

第一,表明價值形式兩極的商品都具有共同的質,都凝結了抽象勞動這種共同的價值內容。(因為相對價值形式上的商品的價值通過與等價形式上的商品相交換得到表現)

第二,表明按一定比例相交換的兩種不同的商品中包含的價值量或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上相同的。(因為相對價值形式上的商品的相對價值量通過與等價形式上的商品的使用價值量來表現)

舉例:在1只綿羊=2把石斧中:

若斧的價值不變,羊的價值提高1倍,即1只綿羊=4把石斧

若羊的價值不變,斧的價值提高1倍,即1只綿羊=1把石斧

若二者的價值都變,且方向和比例相同,即1只綿羊=2把石斧

若二者的價值都變,但比例相同而方向相反,即1只綿羊=8把石斧

(4)等價形式的特點

第一,使用價值成為價值的表現形式

第二,具體勞動成為抽象勞動的表現形式

第三,私人勞動成為社會勞動的表現形式

(5)簡單價值形式實質上是商品內在矛盾的簡單外在表現形式

處于相對價值形式上的商品是作為使用價值、具體勞動、私人勞動而存在的

處于等價形式上的商品是作為價值、抽象勞動、社會勞動而存在的

(6)簡單價值形式的缺點

對商品價值質和量的表現都是不完全、不充分的,看不出價值在所有商品體上的一致性看不出一種商品的價值在量上能否與所有商品相比較。

2.擴大價值形式

(1)擴大的或總和的價值形式的含義及表示式

擴大的或總和的價值形式就是一種商品的價值不是簡單的表現在一種商品上,而是表現在其它一系列商品上。用等式表示即:(見課本)

(2)擴大的或總和的價值形式的優點

第一次把商品價值真正表現為無差別的人類勞動的凝結;第一次真正表明商品價值量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決定。

(3)擴大的或總和的價值形式的缺點。

每一種商品的價值表現都是不完全的,系列都是不相同的,沒有眾所公認的一般等價物,從而造成商品交換的困難。

3.一般價值形式

(1)一般價值形式的含義及表示式

一般價值形式就是一切商品的價值都統一地表現在從商品世界中分離出來充當一般等價物的某一種商品上。用等式表示即:(見課本)

(2)一般價值形式與擴大的價值形式的本質區別:

第一,商品價值的表現是簡單的

第二,商品價值的表現是統一的

第三,出現了一般等價物

一般等價物是從商品世界分離出來并能與其它一切商品直接交換、表現其它一切商品價值的特殊商品

(3)一般價值形式局限性

一般等價物在時間上不固定,在地區間不統一,不利于商品交換的進一步發展。

4.貨幣形式

(1)貨幣形式的含義及表示式

貨幣形式是指一切商品的價值固定地用一種特殊的商品即貴金屬來表現的價值形式。其等式式:(見課本)

(2)貨幣形式與一般價值形式的區別

一般等價物固定在一種特殊商品上,最后固定在貴金屬黃金或白銀上。

(3)金銀等貴金屬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原因

首先是因為它們也是商品,具有價值;其次是因為它們的自然屬性最適合充當貨幣材料。(三)貨幣的產生和本質

1.貨幣的產生

貨幣是商品內在矛盾發展的必然產物,是價值形式發展的最后結果。

2.貨幣的本質

貨幣是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體現著商品生產的經濟關系

3.貨幣產生后,商品內在矛盾表現為商品與貨幣的外部對立。

如何理解馬克思指出的“金銀天然不是貨幣但貨幣天然是金銀”?

二、貨幣的職能

貨幣有五種職能,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基本職能。

(一)價值尺度

1.貨幣的價值尺度職能就是以貨幣為尺度來衡量其它一切商品價值的大小。

2.貨幣之所以能夠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是因為貨幣也是商品,也具有價值。

3.執行價值尺度職能的貨幣是觀念的或想象貨幣,不是現實的貨幣

4.貨幣執行價值尺度職能的結果是把商品價值表現為價格

(1)價格是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

(2)價格與商品價值成正比,與貨幣價值成反比

(3)價格受供求關系的影響

5.貨幣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要求具有價格標準

(1)什么是價格標準

價格標準是包含一定重量貴金屬的貨幣單位及其等分。

(2)價值尺度與價格標準的區別

貨幣作為價值尺度是衡量其它一切商品價值大小的,而作為價格標準是衡量貨幣本身大小的。

(二)流通手段

1.流通手段就是充當商品交換的媒介,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叫商品流通。

2.執行流通手段職能的貨幣必須是現實的貨幣,不能是觀念的或現象的貨幣。

3.商品流通與貨幣流通的關系

4.執行流通手段職能的貨幣的具體形式

金銀條塊、鑄幣、紙幣

紙幣是國家發行并強制流通的價值或貨幣符號,只能代表金屬貨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

5.影響一定時期內社會所需貨幣量的因素

待售商品量、商品的價格水平、貨幣流通速度

6.貨幣流通規律:一定時內社會所需貨幣量與待售商品價格總額成正比,與貨幣流通速度成反比。用公式表示即:

流通中所需貨幣量=商品價格水平×待售商品數量

貨幣流通速度

7.紙幣流通規律:紙幣發行量必須以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屬貨幣量為限度?;蛘哒f,只限于由貨幣流通規律所決定的金屬貨幣需要量。

8.通貨膨脹的概念

由于紙幣發行過多而引起的貨幣貶值、物價上漲現象叫做通貨膨脹。

9.流通手段職能造成買賣脫節、產生了經濟危機的可能性。

(三)貯藏手段

1.貯藏手段的含義。

2.執行儲藏手段的貨幣必須是現實的貨幣或金銀制品

3.貯藏手段的作用:能夠自發地調節貨幣流通量,起貨幣“儲水池”的作用。

(四)支付手段

1.支付手段是用貨幣清償債務、交納賦稅或欠款的職能。

2支付手段經使濟危機形式上的可能性進一步加深

3.貨幣的支付手段職能會引起貨幣流通規律的變化

(五)世界貨幣

1.世界貨幣是指貨幣越出國界,在世界市場上起一般等價物的作用。

2.世界貨幣的作用是平衡國際貿易差額:購買別國商品;作為社會一般財富的代表支付賠款等。

3.執行世界貨幣職能的必須是足值的金屬貨幣

第三節價值規律

一、價值規律的基本內容和要求:商品的價值量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以價值為基礎進行等價交換。

二、價值規律的表現形式

(一)價格作為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不僅以價值為基礎,還受供求關系影響

(二)價值規律作用的表現形式是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

(三)價格偏離價值不是對價值規律的破壞與否定,而是價值規律存在和發生作用的表現形式。

三、價值規律在以所有制為基礎的商品經濟中的作用

1、自發調節生產資料和勞動力在各部門之間的分配。

篇5

商品經濟的基本含義;比較說明商品與物品、商品與勞動產品的聯系和區別;舉例說明使用價值和價值都是商品的屬性,卻一不可;區別個別勞動時間與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說明商品的價值量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結合實例,說明商品的價值量與社會勞動生產率成反比。

過程與方法

通過學生親自調查、研究,培養學生自己動手、勤于思考的好習慣。

情感、態度、價值觀

通過教學,培養學生的商品經濟意識,樹立起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貢獻力量的愛國情感。

教學建議

教材分析

一、關于商品概念的教學建議:對于商品的概念,學生容易和日常生活中的各種物品相混淆。對此,教師應該把握兩點:

(一)、商品必須是勞動產品。非勞動產品不是商品。因為只有有了人的勞動才有價值,人們才會有了交換的尺度。

(二)、商品還必須是用于交換的。沒有交換就不能進行比較,也無法體現出人的勞動的意義。對于這個概念教師可以用書上的圖形來說明,同時還可以讓學生自己舉例說明哪些是商品,哪些不是商品并說明原因。使學生能夠將商品與其它各種物品、勞動產品相區別。

二、商品價值量的決定因素

(一)、商品的價值量即商品價值的大小,是用人們所耗費的勞動時間來計算的,而勞動時間又有個別勞動時間和社會勞動時間之分。教師在講述這一點時,應該講清楚個別勞動時間與社會勞動時間的區別和聯系。并且要說明為什么價值量應該要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計算。

(二)、講清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含義。要將清其含義主要弄清楚兩個概念: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關于這兩個概念可以以某一個部門或行業為例并可以結合馬克思的話來講述?,F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是指某一行業、某一部門大多數的生產條件,例如某一部門大多數都是手工勞動或者都是電氣化作業。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指的是大多數生產者的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

三、關于商品的價值。

(一)講清楚商品價值的概念。商品的價值是指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這個概念學生很難理解,教師首先要說明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夠進行交換不是因為它們使用價值相同。因為不同的商品有著不同的使用價值,因此無法從量上進行比較。要進行比較就必須找一個質上相同的東西進行比較,而人類的勞動雖然量上不同但是本質上都是相同的,都是人類腦力和體力的付出。而這些是可以從量上進行比較的。

(二)要說明商品交換實際上體現的是商品的社會屬性。它體現的是人和人之間相互交換勞動的關系。例如:1把斧子=15千克大米。說的是人們在1把斧子上所付出的勞動和生產15千克大米所付出的勞動相等。因此,二者的交換實際上是勞動的交換。

(三)要講清楚商品的價值要通過交換價值表現出來。人們的勞動凝結在商品上,商品即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載體。但價值本身不能自己表現出來,必須同另一種商品相交換才能表現,而這另一種商品就是商品的交換價值。例如在:1把斧子=15千克大米中,15千克大米就是1把斧子的交換價值。

四、商品價值量與勞動生產率的關系

(一)、講清楚勞動生產率的含義及其表示方法。勞動生產率是生產者的勞動效率,它可以用生產某一件產品所耗費的勞動時間或一定時間內生產出的勞動產品的數量來表示。相對于勞動者的勞動時間有個別勞動時間和社會勞動時間來說勞動生產率有個別勞動生產率和社會勞動生產率。

(二)、當個別勞動生產率提高時,社會勞動生產率一般保持不變。這樣勞動者個別勞動生產率提高,生產出更多的產品,仍然按社會平均價格來計算,這樣能夠獲得更多的利潤。

(三)、由于不同的勞動生產者生產同一件產品其耗費的勞動時間不同,因此勞動生產率不一樣。而勞動者要想獲得很高的利潤就必須盡量在一定的時間內生產出比別人更多的產品,這樣勞動者要降低自己的個別勞動時間即提高勞動生產率。也就是說個別勞動生產率越高,勞動者的利潤越大。

(四)、一旦整個社會的勞動生產率提高就意味著生產單位商品的勞動時間減少即價值量下降。同時也意味著在單位時間內生產的商品數量增多即使用價值增多。這樣,單位商品的價值量減小,而使用價值增多,價值總量就保持不變。

(五)、這樣社會勞動生產率越高,商品的價值量越小。也就是說商品的價值量同勞動生產率成反比。

五、關于商品的使用價值。首先,教師要講清楚商品使用價值的含義。說明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商品能夠滿足人的需要的屬性。是由商品本身的物理或化學屬性等自然屬性所決定的,商品能夠滿足人們的某一種需要。這體現了人與物的關系,而并不體現社會關系,是商品的自然屬性。但同時還要說明,除了商品以外其他的物品也可能有使用價值,所以使用價值并不是商品的特有的屬性。

六、關于價值和使用價值的關系主要講清楚以下幾點:

(一)、對于一個商品來說,必須同時具備使用價值和價值,二者缺一不可。沒有使用價值就不能進行交換因而不是商品,沒有價值就缺乏交換的比例也不是商品。

(二)、作為商品,價值離不開使用價值。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載體,因為價值是抽象的東西,它不能自己獨立存在,必須依賴于有形的東西。而人類在勞動的過程中總是征對一定的有形物體。所以,價值不能離開使用價值而存在。

(三)、作為商品,使用價值也不能離開價值。因為無論在自然界還是在人類社會中,有使用價值的東西很多,但它們并不一定都是商品,因為有些物品如自然存在的陽光、水分、空氣等都由于沒有凝結人類的勞動而不是商品。所以,只有使用價值而沒有價值不能進行交換不是商品。

(四)、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但是,對于商品的生產者和使用者來說,卻不能同時擁有使用價值和價值。生產者生產出使用價值,目的是要實現在商品上所耗費的勞動即價值,而要得到價值就必須讓渡出使用價值。這樣,生產者出讓使用價值得到商品的價值。對于消費者來說,他購買商品的目的是因為商品對自己有用,能夠滿足自己的需要。也就是說他所要的是商品的使用價值,而要得到使用價值就必須對生產者的勞動支付報酬即讓渡出價值。這樣,消費者出讓價值而得到使用價值。

七、教學重點、難點

(一)商品的概念

商品的概念是本課乃至全書的最基本的概念,它是以后教學的基礎。對此,應該把握兩點:第一、商品必須是勞動產品。凡不是勞動產品就不是勞動產品,當然也有例外,但這不能否定商品是勞動產品。第二、勞動產品必須用于交換才是商品。不用于交換的勞動產品不是商品。教師為了講清這個問題可以利用書上的圖,還可以以列表的方式讓學生區分出商品與其他勞動產品及非勞動產品的聯系和區別。表格如下:

比較

商品

其他勞動產品

商品

其他非勞動產品

區別

1、商品用于交換

2、商品有價值

3、商品是個歷史范疇

1、不用于交換

2、沒有價值

3、勞動產品是人類歷史上一個永恒的范疇

1、商品是勞動產品

2、商品用于交換

3、商品是個歷史范疇

1、不是勞動產品

2、不用于交換(特殊情況除外)

3、物品是個永恒的范疇

聯系

1、二者都是勞動產品

2、二者都有使用價值

3、二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化

二者都有使用價值

(二)商品經濟的產生條件

主要講清楚兩個問題:

1、商品經濟產生的過程。對此,教師可以引導學生分析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來進行講述。讓學生明白為什么原始社會沒有商品經濟,而末期卻出現了商品經濟。

例如:

2、商品經濟產生和存在的兩個條件。經過上面的分析學生不難理解社會分工和私有制是商品經濟出現的條件。同時教師還要講明,在現代社會,隨著科學技術的飛躍發展,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也越來越復雜化,因此商品經濟越來越發達。

(三)、商品的基本屬性

1、關于商品的使用價值。首先,教師要講清楚商品使用價值的含義。說明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商品能夠滿足人的需要的屬性。是由商品本身的物理或化學屬性等自然屬性所決定的,商品能夠滿足人們的某一種需要。這體現了人與物的關系,而并不體現社會關系,是商品的自然屬性。但同時還要說明,除了商品以外其他的物品也可能有使用價值,所以使用價值并不是商品的特有的屬性。

2、關于商品的價值。

(1)講清楚商品價值的概念。商品的價值是指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這個概念學生很難理解,教師首先要說明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夠進行交換不是因為它們使用價值相同。因為不同的商品有著不同的使用價值,因此無法從量上進行比較。要進行比較就必須找一個質上相同的東西進行比較,而人類的勞動雖然量上不同但是本質上都是相同的,都是人類腦力和體力的付出。而這些是可以從量上進行比較的。

(2)要說明商品交換實際上體現的是商品的社會屬性。它體現的是人和人之間相互交換勞動的關系。例如:1把斧子=15千克大米。說的是人們在1把斧子上所付出的勞動和生產15千克大米所付出的勞動相等。因此,二者的交換實際上是勞動的交換。

(3)要講清楚商品的價值要通過交換價值表現出來。人們的勞動凝結在商品上,商品即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載體。但價值本身不能自己表現出來,必須同另一種商品相交換才能表現,而這另一種商品就是商品的交換價值。例如在:1把斧子=15千克大米中,15千克大米就是1把斧子的交換價值。

(4)關于價值和使用價值的關系主要講清楚以下幾點:

①對于一個商品來說,必須同時具備使用價值和價值,二者缺一不可。沒有使用價值就不能進行交換因而不是商品,沒有價值就缺乏交換的比例也不是商品。

②作為商品,價值離不開使用價值。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載體,因為價值是抽象的東西,它不能自己獨立存在,必須依賴于有形的東西。而人類在勞動的過程中總是征對一定的有形物體。所以,價值不能離開使用價值而存在。

③作為商品,使用價值也不能離開價值。因為無論在自然界還是在人類社會中,有使用價值的東西很多,但它們并不一定都是商品,因為有些物品如自然存在的陽光、水分、空氣等都由于沒有凝結人類的勞動而不是商品。所以,只有使用價值而沒有價值不能進行交換不是商品。

④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但是,對于商品的生產者和使用者來說,卻不能同時擁有使用價值和價值。生產者生產出使用價值,目的是要實現在商品上所耗費的勞動即價值,而要得到價值就必須讓渡出使用價值。這樣,生產者出讓使用價值得到商品的價值。對于消費者來說,他購買商品的目的是因為商品對自己有用,能夠滿足自己的需要。也就是說他所要的是商品的使用價值,而要得到使用價值就必須對生產者的勞動支付報酬即讓渡出價值。這樣,消費者出讓價值而得到使用價值。

3、商品價值量的決定因素

(1)商品的價值量即商品價值的大小,是用人們所耗費的勞動時間來計算的,而勞動時間又有個別勞動時間和社會勞動時間之分。教師在講述這一點時,應該講清楚個別勞動時間與社會勞動時間的區別和聯系。并且要說明為什么價值量應該要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計算。

(2)講清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含義。要將清其含義主要弄清楚兩個概念: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關于這兩個概念可以以某一個部門或行業為例并可以結合馬克思的話來講述。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是指某一行業、某一部門大多數的生產條件,例如某一部門大多數都是手工勞動或者都是電氣化作業。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指的是大多數生產者的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

4、勞動生產率和商品價值量的關系

(1)講清楚勞動生產率的含義及其表示方法。勞動生產率是生產者的勞動效率,它可以用生產某一件產品所耗費的勞動時間或一定時間內生產出的勞動產品的數量來表示。相對于勞動者的勞動時間有個別勞動時間和社會勞動時間來說勞動生產率有個別勞動生產率和社會勞動生產率。

(2)當個別勞動生產率提高時,社會勞動生產率一般保持不變。這樣勞動者個別勞動生產率提高,生產出更多的產品,仍然按社會平均價格來計算,這樣能夠獲得更多的利潤。

(3)由于不同的勞動生產者生產同一件產品其耗費的勞動時間不同,因此勞動生產率不一樣。而勞動者要想獲得很高的利潤就必須盡量在一定的時間內生產出比別人更多的產品,這樣勞動者要降低自己的個別勞動時間即提高勞動生產率。也就是說個別勞動生產率越高,勞動者的利潤越大。

(4)一旦整個社會的勞動生產率提高就意味著生產單位商品的勞動時間減少即價值量下降。同時也意味著在單位時間內生產的商品數量增多即使用價值增多。這樣,單位商品的價值量減小,而使用價值增多,價值總量就保持不變。

(5)這樣社會勞動生產率越高,商品的價值量越小。也就是說商品的價值量同勞動生產率成反比。

教師還可以以下面的簡圖進行說明:

教法建議

1、商品的概念:教師可以列舉各種物品讓學生分辨哪些是商品或者讓學生進行市場調查分辨出商品,然后將商品與勞動產品和物品進行比較分清它們之間的界限。

2、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這一點教師可以讓學生會議人類歷史的發展歷程,然后結合這個發展歷程進行分析。

3、商品經濟存在的條件:這個知識點教師可以與自然經濟相比較,得出商品經濟存在的條件。

4、使用價值:教師可以通過設疑問,列舉各種商品,讓學生明白人們為什么要買這些商品,這依據的是商品的什么內在屬性。

5、價值:通過事例分析兩種商品為什么能夠相交換,這種交換的本質是什么?

6、使用價值和價值的關系:這個關系教師可以通過提問逐步引導,如:“沒有使用價值的東西是不是商品?廢品或變質、賣不出去的是商品嗎?商品的價值體現在哪兒?沒有價值的商品存在不存在?物美價廉是指的什么?商品生產者和消費者是否可以同時擁有使用價值和價值?等等?!辈⒔Y合具體事例進行說明,然后讓學生討論、思考并總結二者的關系。

7、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價值量:這個問題可以針對某一件商品的生產,讓學生對不同生產能力的企業進行調查,讓學生明白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含義及為什么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的價值量。

8、商品的價值量和勞動生產率的關系:這個關系教師可以通過列舉具體的事例進行分析。說明社會勞動生產率的高低與商品價值量的大小成反比例,以及與價值總量的關系

商品的基本屬性

教學過程

提問:

1、商品和商品經濟是不是同時產生的?

2、商品經濟存在和發展的條件和商品經濟產生的條件為什么不同?

3、商品經濟的類型有幾種?

上節課我們講了商品的定義,一件物品要想成為商品,必須滿足兩個條件,首先是勞動產品,其次用于交換。那么成為商品后,世界上的商品成千上萬,它們各有各的特點和屬性,但是它們都有兩個最基本的屬性,那就是——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商品的價值。教學過程

一、商品的使用價值

1、商品的使用價值(定義)

商品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屬性叫做商品的使用價值。(讓學生看視頻《商品的使用價值》)

通過這一段視頻的解釋,我們可以看出:商品的使用價值是物對人的需要的一種滿足。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每一種物品都具有使用價值。下面請同學們結合自己日常生活中的實際舉出一些例子。

學生舉例略

通過前一節課的學家已經了解到了:商品是包含在物品里面的。既然物品具有使用價值,那么作為物品一部分的商品當然具有使用價值,而作為商品卻必須具有使用價值,因為沒有使用價值的東西,即使在它上面耗費了大量的勞動,但是由于對人們沒有用處,所以不會有人買它。這樣,這種物品不可能進行交換因而不是商品。例如:買糧食是為了吃,買衣服是為了穿,買花是為了觀賞等,每一種商品都有一定的有用性,糧食能滿足吃的這種需要的屬性就是糧食這種商品的使用價值。沒有使用價值的東西,即使在上面花費了大量勞動,沒有用,是沒有人愿意交換的,不是商品。

商品的使用價值具有特定性,一種商品和另一種商品的使用價值是不同的,所以二者才需要交換。使用價值也不能比較大小,你不能說,是一根繡花針使用價值大,還是一列火車使用價值大,因為它們的用途是不一樣的。你不可能用繡花針來運輸,更不能用火車來繡花。

作為商品,它是為了滿足人們某一種需要,有特定性;而作為一個物品,它的使用價值可以是多方面的。如糧食,我們買糧食是為了吃,而糧食用途是多方面的,既可食用,也可用作釀酒,還能制作工藝品,還能造紙,織布等用途。

2.商品使用價值所體現的關系

既然商品必須具有使用價值,下面就讓我們來進一步思考一下:商品的使用價值是人類所賦予它的嗎?

不是,如糧食,最初我們只認識到它能吃,那這時,是不是它就沒有別的用途呢?

顯然也不是。它的使用價值是生與俱來的,是由它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組織結構等決定的。

所以: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商品的自然屬性。

商品的使用價值這種能滿足人們特定需要屬性與人的需要是一種物與人的關系。

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具體的,如一件商品,你能觀察到它的結構,物理性質,質量等內容。

3、商品的使用價值不是商品特有的屬性。

除了商品以外,其它非商品的勞動產品,也有使用價值;與人有關的一些物品,也有使用價值,如陽光哺育萬物成長,空氣供人呼吸等等。

二、商品的價值。

1、商品的價值(定義)

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是商品的價值。(播放視頻《商品的價值》)

這個定義可以分析為“商品的價值是勞動”,勞動是一個抽象的字眼,我們不能看到勞動,只能看到具體的勞動方式或勞動動作,所以價值也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我們看不到,摸不著,那價值是怎樣體現的呢?這就需要交換價值來表現。

⑴交換價值

是一種商品和另一種商品相交換的量的關系和比例。交換價值是價值的表現形式。

例如:

1把斧子=====15千克大米

這15千克大米就是1把斧子的交換價值,15:1就是這兩種商品相交換的量的關系和比例。由于這兩種商品使用價值不同,所以它們需要交換,那又是什么東西決定它們能夠劃等號的呢?這就是價值。

價值是無差別的人類勞動,還拿這個等式來說,生產1把斧子和生產15千克大米的生產工具,生產對象,生產過程,生產方式是很不一樣的,這是有差別的人類勞動。但人類勞動既有差別又無差別,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就是不管差別有多大,在生產中都耗費了人類的體力和腦力勞動,這就是無差別的人類勞動。

這個等式說明,生產1把斧子和生產15千克大米的勞動量是相當的。

⑵交換價值與價值有區別,但也有聯系。

①交換價值是價值的表現形式。

②價值是交換價值的基礎。交換價值要根據價值的大小來決定,價值變了交換價值也會相應發生變化。

2、價值是商品的社會屬性

價值是抽象的,我們也可從等式中得到,表面看是兩種商品在進行交換,實際上人與人在交換勞動。價值體現了人與人的關系,是商品的社會屬性。

3、商品的價值是商品特有的屬性,本質屬性。

只有商品才有價值。自然物品,不凝結人類勞動,形不成價值;不用于交換的勞動產品,雖然也在上面付出了勞動,但不用于交換,這個價值就不能表現出來,就沒有價值。所以價值是商品特有的,而且是商品的本質。

三、商品使用價值和價值的關系。

使用價值和價值是商品的兩個基本屬性,這二者之間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這兩者之間到底是一種什么樣的關系呢?下面請大家來看一段視頻(播放視頻《使用價值和價值的關系》)。

(播放完視頻后)下面請大家將視頻上所講的內容和書本結合起來,思考并討論一下使用價值和價值的關系。

(學生討論總結并回答)教師歸納:使用價值和價值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作為物品來說,可能具有使用價值而沒有價值。而商品必須同時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從商品使用價值和價值的聯系和區別這兩個方面來看一看。

1、區別

這些結論是我們從上面分別對使用價值和價值的分析中得出來的。商品既然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那么,它們還有著聯系:

2、聯系

⑴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二者缺一不可。

(播放視頻《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購買商品的時候,大家都喜歡買到既便宜而質量又好的商品。也就是說大家都希望以較低的價格買到質量高即“物美價廉”的商品。“物美”是人們對商品質量的期望,也就是希望商品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自己的需要,體現的是商品的使用價值。“價廉”是人們對商品價格的要求,也就是要求商品的價格要低,這體現的是商品的價值。從人們的這種心態我們可以看出:

①價值離不開商品的使用價值,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承擔者。

A、一件物品如果沒有使用價值,不會成為商品。當然也沒有價值。

B、商品的價值是抽象的,而使用價值是具體的,抽象的東西必須依附于具體的物質形態上。

C、使用價值的好壞,直接影響商品價值的實現。

舉例:現在重視產品質量就是為了價值的順利實現

海爾首席執行官張瑞敏砸冰箱。

從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使用價值的重要性,而作為一個國家或企業也必須非常重視商品的使用價值即質量。產品質量不好必然要影響企業的信譽和效益。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很多企業都非常重視產品的質量。所謂“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線”說的就是這個道理。與此同時:

②使用價值離不開價值,價值是商品的本質屬性。

有使用價值,但如果不用于交換,價值就不能表現出來,就不是商品。有價值的東西一定有使用價值。有了價值說明商品生產者之間進行了商品交換,因為價值體現的是商品生產者之間相互交換勞動的關系,既然商品生產者之間進行了商品交換,這就說明商品對人們有用,這樣它就是一種商品。所以,有價值的東西說明它是商品,必然具有使用價值。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使用價值也離不開價值,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人們總是把商品看作一個二因素的東西,希望找到商品使用價值和價值的最佳結合點。

如“物美價廉”“貨真價實”這都是從二者結合的角度考慮的。

⑵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相互對立,相互排斥。

剛才我們是從商品本身來談商品的兩個屬性,看到商品應該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但是,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來思考,我們也會看到使用價值和價值經常相互分離的情況,例如商品生產者和商品消費者就不能同時擁有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

不論是生產者還是消費者,誰也不能同時占有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那么,請同學們分析一下: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在生產者和消費者手中是怎樣分離的呢?

學生回答略

商品生產者是為了獲得商品的價值,而消費者是為了獲得商品的使用價值。商品生產者為了獲得商品的價值就必須讓渡使用價值即將自己生產的產品賣給消費者;消費者為了獲得使用價值以滿足自己的需要就必須用錢來購買商品生產者的商品即向商品生產者支付價值。商品交換一旦成功,二者就分離了

板書設計:

一、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

2、商品經濟的含義

(1)商品經濟的產生過程

(2)商品經濟的含義: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總和

二、商品的基本屬性

三、品的價值量

1、商品價值量的含義

2、商品的價值量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關系

篇6

商品經濟異化的主要表現

(一)商品本身異化為公有產品

在商品經濟中,人們通過勞動交換的方式獲取自己所需求的產品和服務,即人們所需要的一般不是自己或本經濟體生產的,人們所生產的不是直接滿足自己或本經濟體需要的。商品生產者是獨立的利益主體,不同的利益主體之所以要提品和服務,即商品是為了獲取貨幣然后用貨幣購買自己所需要的產品和服務。商品交換遵循“等價有償”原則。商品經濟是隨著社會分工和私有制的產生逐漸形成的。隨著社會分工和私有制的發展,特別是資本主義社會的建立和發展,商品經濟也不斷發展,商品的范圍不斷擴大。但物極必反,先前的商品也可能發生異化,轉化為非商品。

今天我們確實在某些方面能免費或者以較低的價格獲取他人的產品和服務。我們知道,無論是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還是我國社會主義國家,在基礎教育領域都存在著私立學校和公立學校。在私立學校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額的學費以彌補教育成本乃至必要的利潤,因此私立學校提供的教育是商品。但在公立學校就學無需支付任何學費,甚至不少公立學校還提供免費營養午餐。顯然公立學校提供的教育、營養午餐不是商品。筆者把國家、各級政府免費提供這些產品或服務稱之為純公有產品。在現代社會中,還有一類產品,比如我國的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其購買者或承租人需要支付一定數額的貨幣,但他們支付的價格或租金明顯地低于市場價格和租金。同樣,筆者把國家、各級政府以低于市場價格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可稱之為準公有產品。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這里的公有產品是不同于西方經濟學的公共物品。在西方經濟學中,公共物品是與私人物品相對應的一個經濟范疇。通常是從消費是否有競爭性和排他性來區分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肮参锲肥窍M者可以共同消費或享用的物品。一旦把這種公共物品提供給消費者,便難以防止其他人消費或享用”。私人物品具有競爭性和排他性的特點。所謂競爭性是指某人消費某個物品,則他人就不能再消費該物品了,而所謂的排他性是指消費者不支付價格,可被拒絕消費該物品。通常將不具備消費的競爭性的物品稱之為公共物品,比如電視廣播,人們打開電視廣播不影響他人的收聽。如果某公共物品同時還不具備排他性,則被稱之為純公共物品。公有產品是與商品相對應的一個經濟范疇,商品是平等經濟利益主體提供的,商品交換遵循“等價有償”的原則,而公有產品是國家、各級政府免費或者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提供的,一般不遵循“等價有償”原則。

(二)商品交換的“等價交換”法則發生扭曲

商品交換表面上是物與物的交換,本質上是商品生產者互相交換勞動的關系。在交換過程,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誰都不想吃虧,因此只能“等價交換”。在簡單的商品經濟社會中,商品交換以價值量為基礎,商品的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在自由競爭資本主義社會,資本的本質是追逐利潤,資本和生產要素能夠在不同的部門之間自由轉移,大量資本從利潤率低的部門向利潤率高的部門流動,因此不同部門之間的利潤率趨于一致形成了平均利潤。此時,商品的價格不再以價值為中心,而是以生產價格為中心上下波動;在私人壟斷資本主義社會,壟斷資本憑借其壟斷地位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規定壟斷價格。從簡單的商品經濟發展到私人壟斷資本主義社會,盡管“等價交換”的形式發生了變化,但交換雙方在交換過程中都不想吃虧這種主觀愿望并沒有改變,買賣雙方仍然可以通過市場自主確定產品和服務的價格。

然而,今天不少商品的價格不再單純由市場形成,買賣雙方有時不能自主決定買賣商品的價格,政府有形之手從方方面面影響到商品的價格。比如,在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社會中,勞動力事實上都成為商品,雇主和雇傭工人通過市場確定勞動力商品的價格,或者說雇傭工人的工資。在這種情況下,雇主或者說資本家在購買勞動力商品過程時是不愿吃虧的,很想且有時確實可以以低于最低工資的價格購買到勞動力商品。然而,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和我國都通過法律的形式確立了最低工資標準,低于最低工資水平的工資是非法的,資方會受到嚴厲的處罰。

(三)商品生產的私人勞動直接“異化”為社會勞動

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是商品經濟社會的基本矛盾。一方面,商品生產者是獨立的利益主體,有權決定生產什么、如何生產,也有權決定提供什么樣的服務、以何種方式提供服務。因此,商品生產者的勞動明顯地具有私人屬性,是私人勞動;另一方面,商品生產者生產的產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是用來滿足自己的需要,而是通過交換滿足他人的需要,且不同的商品生產者之間通過各種交換關系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因此,商品生產者的勞動是社會總勞動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明顯地具有社會屬性,是社會勞動。商品生產者有權決定生產什么、提供何種服務,但沒有權力強迫別人一定購買他生產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且即使把商品賣出去,也無法保證一定不賠本。這表明私人勞動可能無法轉化為社會勞動、或者可能無法全部轉化為社會勞動?!八饺藙趧釉谑聦嵣献C實為社會總勞動的一部分,只是由于交換使勞動產品之間、從而使生產者之間發生了關系”。

然而現代社會,私人勞動在某些方面可以直接表現為社會勞動。為防止某些產品價格暴跌,保證生產者的利益,國家和各級政府對于特定種類的產品,比如我國對農民生產的水稻、小麥實行國家最低保護價收購制度。對于這些產品而言,由于存在著國家收購制度,不存在私人勞動無法轉化為社會勞動的問題。同樣由于是最低保護價收購,私人勞動即使不能全部轉化為社會勞動,但至少能以一定的比例轉化為社會勞動。

在商品經濟社會中,商品生產者是獨立的經濟利益主體,有權決定如何進行生產。為了生產,他必須以市場價格從市場上購買所需要的生產要素,僅僅是市場提供的經濟信號對他的決策產生影響。但是現代社會,這種情況有所改變,某些勞動一開始就并不是商品生產者純粹的私人勞動,在某些方面就直接表現為社會的勞動。比如在我國,為了調動種糧農民的積極性,鼓勵農民使用良種,國家對于農民購買良種給予補貼。因此,國家對農民的生產過程產生了影響,農民購買良種從事農業生產的活動不再是純粹的私人勞動,一開始就具有某種社會性,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國家和社會的意愿。這表明在一定的程度上農民用良種進行生產的私人勞動直接表現為社會勞動。

(四)追求價值的生產“異化”為追求使用價值的生產

在商品經濟社會中,商品生產者直接的目的是追求商品的價值,商品生產是追求價值的生產。然而現代社會,某些生產并不是單純的商品生產,其生產的直接目的很難說就是追求價值的生產。從微觀角度看,各級政府事實上是某些產品和服務的提供者,比如國防、敞開式道路,廉租房,這些是免費或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向社會提供的,不存在等價交換或者說在交換過程中各級政府必然“賠本”。顯然,就各級政府提供公有產品和準公有產品而言,追逐的決不是價值而是使用價值。從宏觀角度看,經濟管理職能是現代國家最重要的社會管理職能。資產階級政府為了自己統治的長治久安,必須促進經濟增長、保持物價的相對穩定,不斷提高人們的生活水平。從這一角度看,作為一個國家整體不得不生產更多的使用價值或者說社會財富。對我國社會主義國家,這一點尤其明顯。我們知道,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是目前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為了解決該矛盾,為了更好地滿足人們的物質文化需求,必須生產更多、更好的物質產品,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實際上也就是生產更多的使用價值。

商品經濟異化的原因分析

(一)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是商品經濟異化的根本原因

商品交換表面上是物與物的交換,實際上是商品生產者互相之間勞動的交換。商品本質上不是物,而是一種生產關系。生產關系本身不是凝固不變的,必然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變化而變化。商品經濟本身是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它也必然隨著生產力發展而變化。

生產力的發展,社會財富的增加客觀上使國家和社會有能力免費或者以低于市場價格提品和服務。我國9年制義務教育的實施、在免除種糧農民農業稅的基礎上向農民提供各種農業補貼,以及向農村60歲以上老人每月發放基礎養老金等都依賴于我國生產力的發展和經濟實力的提高。很難設想,在改革開放的初期、經濟落后的年代,國家和社會會有能力實施這些惠民政策。

生產力的發展加劇了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加劇個別經濟利益主體內部生產的有計劃性和整個社會生產的無政府性,這在客觀上要求國家協調各種經濟利益主體的經濟活動,對各種經濟活動進行一定程度的干預,這種干預必然使某些私人勞動直接具有社會勞動的屬性,同時使商品經濟交換的“等價交換”法則扭曲。

(二)完善社會生產關系是商品經濟異化的直接原因

在資本主義社會,由于資本主義生產的周期性,對勞動力的需求也具有周期性,當經濟不景氣,在市場供求法則的作用下,資本家可以在一定范圍內壓低工人的工資,甚至使工人的工資低于勞動力商品的價值。然而,工人的工資低于勞動力商品的價值,就無法滿足本人和家庭必需的生活資料的需求,勞動力只能在萎縮的情況下生產,勞動者的體力與腦力就得不到恢復與提高。而人始終是生產力的主體,顯然這種分配關系或者說生產關系是阻礙生產力的發的展。正因為這個原因,許多國家制定了最低工資制度。

教育是現代社會一筆很大的開支,同時也具有很大的正的外部性,基礎教育期限長,短期內不可能得到回報。如果不實行免費的基礎教育,一些貧窮的工薪階層就可能不愿把孩子送進學校去接受基礎教育。現代社會科技日新月異,舊的產業逐漸退出歷史的舞臺,新的產業不斷出現,這要求勞動者必須轉換勞動方式,一個文盲、半文盲的勞動者很難適應這種轉換。因此,在現代社會,要由國家來承擔義務教育的費用,使基礎教育成為公有產品。從本質上,國家提供免費教育是再分配的一種形式,是主動調整生產關系的一種舉措。

(三)社會進步是商品經濟異化的必然結果

商品經濟是通過價值規律實現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的,在單純的價值規律的作用下必然導致商品生產者的兩極分化,從而影響到部分低收入群體的生存和發展。維護基本人權,保障弱勢群體的生存和發展是現代文明社會的主要體現。然而單純的商品經濟對此是無能為力的。

社會保障制度是維護基本人權,保障弱勢群體的生存與發展的重要措施。在市場經濟中,雇傭工人失業是難免的,經濟不景氣,問題會更嚴重。如果社會上有大量的工人失業,必然給社會的穩定帶來隱患,因此建立失業保險制度這個安全閥是十分必要的。雇傭工人在工作、生活中都存在不確定的風險,可能遭受意外,喪失勞動能力,也可能身患疫病需要巨額的醫療開支。無論哪一樣,普通的雇傭工人及其家庭是無法承受的,因此建立醫療保險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住房應該是生活的必需品,盡管不少國家實行了最低工資制度,一些低收入群體也很難在大城市有能力購買到一套宜居住房。所以,隨著社會的進步,現在不少國家實施了住房保障政策。各種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表明政府有形之手已經深入到商品經濟的各個領域,加快了商品經濟異化。

篇7

商品最重要的特點就是有價值,所以分析商品實質上就是分析價值。無論簡單商品經濟社會還是發達商品經濟社會,商品都是最簡單、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見、最平凡的經濟現象,只有從此入手,才能了解價值的內涵,才能進而說明貨幣、資本、剩余價值等比較復雜、比較具體的范疇。正如列寧所言:“馬克思在《資本論》中首先分析資產階級社會(商品社會)里最簡單、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見、最平凡、碰到過億萬次的關系——商品交換。這一分析從這個最簡單的現象中(從資產階級社會的這個‘細胞’中)揭示出現代社會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往后的敘述向我們表明這些矛盾和這個社會的發展,在這個社會的各個部分總和中的、從這個社會的開始到終結的發展(既是生長又是運動)?!保ㄗⅲ毫袑庍x集第二卷第712-713頁。)“這是研究任何事物發展過程所必須應用的方法”。(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22頁。)然而有的學者卻以此為依據提出,“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是有條件的,這些條件是:原始的純粹的實物交換,沒有貨幣居間,更沒有資本的余地,除勞動外的要素都是無償的;勞動是簡單勞動而不是復雜勞動。在超越了這些條件后,勞動價值論的有效性至少是值得懷疑的?!憋@然他是把研究勞動價值理論所遵循的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方法認定為勞動價值理論的適用條件,從而混淆了價值產生和發展的條件與價值研究方法這樣兩個命題。

價值是商品經濟的范疇,有了商品交換就產生了價值的問題,也就是說價值的產生和發展是與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相聯系的,那么作為價值問題的研究也就會自然遵循這一原則。對此恩格斯曾指出,“不僅是純粹的邏輯過程,而且是歷史過程和對這個過程加以說明的思想反映,是對這個過程的內部聯系的邏輯研究”。(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013頁。)所以《資本論》第一章所分析的簡單商品生產條件下的商品,并不是“在兩個原始公社之間的原始物物交換中剛在艱難地發展著的商品”(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123頁。),而是“充分發達了的商品”(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123頁。),誠然馬克思在研究價值形式發展是從原始公社時的物物交換開始的,但這是基于研究方法的要求,即邏輯的展開要求與歷史的發展相一致,可是這并不意味勞動價值理論僅僅只適用于研究的起點,恰恰相反,勞動價值理論正是遵循邏輯的展開與歷史的發展相一致的基礎上,揭示了商品經濟條件下的基本規律即價值規律,進而深刻地揭示出了社會發展的規律。

總之,勞動價值理論對價值問題的研究是遵循唯物辨證法的基本要求即從抽象到具體、從簡單到復雜,邏輯的展開和歷史的發展相一致的要求。而勞動價值理論所揭示的商品經濟條件下的基本規律,只要是處于商品經濟條件下,勞動價值理論所包含的基本規律就會發生作用。我國的國情決定了我們尚處于初級階段,商品經濟在相當多的地方還很不發達,只有自覺運用價值規律,才能促使生產力向更高的層次發展,并由此帶動生產關系向前發展。如果簡單的以所謂的現實已經超越了勞動價值理論的適用條件為由而斷章取義地曲解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并且認為勞動價值理論過時,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是有害的。對于部分學者所提出的勞動價值理論只適用“有條件性”論斷,應該說是一個重大誤解。

二、正確認識價值的決定和源泉問題

在價值的決定問題上,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中》指出:“不論財富的社會形式如何,使用價值總是構成財富的內容,而這個內容最初同這種形式無關。我們從小麥的滋味中嘗不出種植小麥的人是俄國的農奴,法國的小農,還是英國的資本家。使用價值雖然是社會需要的對象,因而處在社會聯系之中,但是并不反映任何社會生產關系。”(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6頁。)可見,作為交換價值物質承擔者的使用價值,它是有別于商品學研究的使用價值。之所以要研究使用價值是因為它是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即政治經濟學只是研究產品成為商品的條件下,作為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的使用價值。那么,在交換過程中兩種使用價值交換的依據是什么呢?真的如有些學者所講的是由生產出來的商品的使用價值或者是由所有參與生產使用價值的要素作為依據的嗎?對此,馬克思明確指出,商品的交換價值與商品本身有多大的使用價值,是不同的兩回事。因為:“交換價值表現為一種使用價值同另一種使用價值相交換的量的關系或比例”(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章第49頁。)。它體現兩種異質的使用價值背后存在著可以通約的東西,而這種可以通約的東西,絕不能由使用價值來決定。即“這種共同的東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幾何的、物理的、化學的或其他的天然屬性”(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章第50頁。)。事實上,交換的前提的確是該種商品具有使用價值,這毫無疑問。但前提并不等于依據,交換所依據的東西是抽去了各種具體形式的人類一般勞動。但有學者認為既然是各種要素都參與了價值的創造,但為什么單單只抽象出一個人類一般勞動呢?其實要回答這個問題并不難,理解的樞紐就是馬克思的勞動二重性,即體現在商品中的勞動是具體勞動與抽象勞動的統一,異質的具體勞動是形成使用價值的要素,同質的抽象勞動是形成價值的實體。其實所謂的異質指的是創造使用價值的勞動在質上是不同的;所謂同質指的是形成價值的勞動,在每個商品上是同質的,只是在量上大小不同。那么很自然,交換價值的依據只能是人類勞動一般,只有以此為依據,兩種不同的使用價值才具有量的可比性。如果將各種要素也參與到交換價值的比較中,交換勢必會陷入究竟是什么樣的勞動和勞動過程是怎么樣的循環陷阱中。

而且,馬克思指出,“處于流動狀態的人類勞動力或人類勞動形成價值,但本身并不是價值。它在凝固的狀態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形成價值。這就是說,要把人類抽象勞動,凝結在一定的物體里面,即一定的對象里,它才形成價值。”(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章第65頁。)由此可見,馬克思從來也沒有如有些學者所認為的“脫離使用價值抽象地談論價值”,而是將使用價值和價值統一起來談論價值的。其實僅僅認識到交換價值的依據是人類勞動一般還不夠,因為還并沒有認識到價值最本質的內容,馬克思是把價值創造的勞動當作社會勞動來看待,把價值當作社會關系來看待,商品和商品相交換,其實質是體現人與人的勞動交換關系,不過在商品社會里,人們交換勞動是通過商品為媒介來表現人與人的關系,表現一定的社會關系。所以無論從交換價值的依據來看,還是從使用價值的屬性與價值的屬性是無法替代性上來看,商品的二重性都是存在的,是不能劃一的。所以有的學者提出的“交換價值只不過是使用價值的一種延伸和另一種廣義的使用價值而已,商品的二重性實質上還是一重性”的認識是極其片面的。

在價值的源泉問題上,特別強調的是價值的源泉和財富的源泉是兩個概念。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生產價值必須以生產出使用價值為前提,生產使用價值的條件同樣也是生產價值的條件,但絕不能混淆生產價值的條件和價值形成的源泉,也不能混淆價值形成的源泉和財富形成的源泉。生產價值的條件和生產使用價值的條件是同一的,但二者的源泉則是不同的,前者的源泉是人類抽象勞動,后者的源泉是勞動和生產資料。這是因為價值所代表的是人類勞動的交換關系,而財富的生產是體現人類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過程中人與自然的關系,二者蘊涵著不同的內涵,故不能簡單劃一。此外,更加令人擔心的是有學者提出,“各種生產要素都有可能充當交換價值的源泉”的論斷,其實不過是馬克思對此早已進行過嚴厲批判的薩伊的“三位一體”公式。對此馬克思指出,資本、土地和勞動這三者“屬于完全不同的領域,彼此之間毫無共同之處”(注:《資本論》第三卷第七篇第920頁。),就象公證人的手續費、甜菜和音樂這三者之間毫無共同之處一樣。其錯誤之處在于,把各種收入的源泉之間能聯系起來的社會生產關系拋掉以后,又把它們還原為互不相關的各種收入的直接源泉,而且上述三種收入,只是一種分配關系,而并非收入的實體本身,至于收入的實體本身是什么?收入本身是無法回答的,因為收入不是與實體本身,要分配,必須以所分配的實體已經存在為前提,那么收入的實體是什么?就是物化的社會勞動。物化的社會勞動由于存在不同的所有權可以轉化為不同所有者的收入,但不能把不同的收入轉化為實體本身。

三、正確認識價值和價格的關系問題

首先,在價值和價格的關系問題上,馬克思在《資本論》中作了詳細地闡述,他指出,價值決定價格,而“價格是物化在商品內的勞動的貨幣名稱”即價格只是價值的貨幣表現。因為商品是客觀存在的,看得見、摸的著,價值雖也是客觀存在的,但卻和商品不同,看不見、摸不著,價值要表現出來,只有通過和貨幣發生交換關系。故商品所有者要想把該商品的價值表現出來,“必須把自己的舌頭塞進它們的腦袋里”,也就是說內在的價值只有通過外在的價格才能得以表現,價格只是價值的表現形式而已。

其次,馬克思肯定了價格與價值在量和質上存在背離的問題,馬克思指出,“雖然價格作為商品價值量的指數,是商品同貨幣的交換比例的指數,但不能由此反過來說,商品同貨幣的交換比例的指數必然是商品價值量的指標?!保ㄗⅲ骸顿Y本論》第一卷第一章第120頁。)這就是說,雖然商品的價值量必須通過價格才能表現出來,但并不意味著價格一定要和商品的價值量完全一致。對于價格和價值量的背離情況,馬克思指出,貨幣和商品的比例關系,既受價值量的決定,又受其它諸如供求等因素的影響。此時的價格“既可以表現商品的價值量,也可以表現比它大或小的量”,而“商品就是按這種較大或較小的量來讓渡的”。所以只要價值量轉化為價格,受供求等因素的影響,商品和貨幣在市場上進行交換,價格與價值的背離也就是必然的。而這種價格與價值的不一致正是商品經濟條件下價值規律作用的表現形式。此外,馬克思還指出,價格和價值在質上的矛盾也是存在的,即“沒有價值的東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價格?!笨梢婑R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在闡述了商品價值決定價格的基礎上,并不否定價格本身有脫離價值的現象,而認為這恰恰是價值規律作用的表現。

再次,馬克思同時也指出“價格是由供給和需求共同決定和影響的現象”的論斷還有著致命的錯誤,它根本無法回答當供求一致的情況下,商品的價格是由什么來決定的這一問題。因為在資本主義經濟尚未出現以前的簡單商品經濟條件下,價值規律就已經起支配作用。如果把供求作為決定價格的源泉,那么在供求一致的情況下,一輛汽車和自行車為什么是有不同的價位?顯然是無法回答。

對于價值分析和價格分析的層次問題,恩格斯在編輯《資本論》第三卷時,為了對付庸俗經濟學家對馬克思勞動價值價值理論的攻擊,運用大量的經濟史料,詳細論證了價值的產生和發展直至轉化為生產價格的歷史過程,論證了價值規律轉化為生產價格規律的歷史過程。恩格斯指出,在初期的簡單商品交換中,價格是以價值為中心,并且是圍繞價值來變動的,特別是簡單商品生產越充分,則較長期內的平均價格越是與價值一致;伴隨機器大工業的出現,一切落后的生產方式最終被資本征服了,工業取得了應有的支配地位,清除了資本在不同部門之間轉移的障礙,使工業利潤和商業利潤平均化為一般利潤率,這樣對整個交換來說,就完成了價值向生產價格的轉移,這是一個歷史過程,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歷史過程。生產價格規律恰恰是價值規律在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條件下的轉化形式,盡管現象會偏離本質,但終究替代不了本質??梢妰r值分析是高于價格分析的深層次的實質性東西,無論價格怎么樣地復雜,如何偏離價值的軌道,其背后的決定力量都是價值,價值分析的獨立化不僅是有道理的,而且是必要的,即嚴格區分價格決定和價格實現的不同。前者是一個根本原則問題,后者是現象問題,二者絕不能混淆。

四、正確認識勞動價值理論在現階段的指導意義的問題

首先,勞動價值理論最核心的內容就是價值規律理論的揭示。商品生產的價值規律以及競爭規律是商品經濟條件下,刺激生產力發展的強大動力。只要人與人的關系還表現為利益關系,只要社會不能直接地調節這種利益關系,商品生產就是發展生產力的最適宜的形式,商品生產過程中個別勞動與社會勞動之間的矛盾運動,必然會促使每個商品生產者設法提高勞動生產率,進而普及全社會,使生產力向前發展。市場化改革二十年的成就證明只要我們尊重價值規律,我們的事業就能向前發展;相反,如果忽視價值規律的作用,我們就必然走彎路。在這方面我們是有教訓的,我國的社會主義經濟脫胎于半殖民和半封建社會,生產力水平還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我們不僅要完成工業化,而且還要完成現代化目標,這就決定了我們必須大力發展商品經濟。但是由于認識上的偏差,實踐上把商品經濟、價值規律統統視為異端,簡單地認為我們可以不經歷商品經濟的充分發展,就能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的目標,這種違背客觀經濟規律的做法,結果證明只能是經濟的“窮過渡”。

再看當今的時代特征是經濟的全球化,其實質就是市場的全球化即資金、人才和生產要素的全球范圍的自由流動和最優配置,也就是價值規律將在全球范圍內發生作用,為各個國家在世界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和開拓市場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能否有效地融入世界經濟,使本國經濟結構在全球化的世界經濟體系中占據盡可能的有利地位,成了促進各國經濟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所以在這種背景下,任何一個國家想獨立于全球化市場經濟之外,不遵循價值規律的原則都是不可能的。

篇8

1.勞動對象和勞動資料的總和構成( )。

【選項】

A.生產方式

B.生產資料

C.經濟基礎

D.上層建筑

【答案】B

【解析】人類進行物質資料生產的勞動過程必須具備三個基本要素:(1)人的勞動;(2)勞動資料;(3)勞動對象。在上述三個基本要素中,人的勞動是生產中的能動因素,勞動對象和勞動資料的總和構成生產資料。

【考點】導論——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對象

2.社會生產力發展的主要標志是( )。

【選項】

A.勞動者技能的提高

B.資本市場的發展

C.生產工具的變革

D.科學技術的創新

【答案】C

【解析】生產力的構成包括人和物兩大要素。人的要素就是指有一定生產經驗、勞動技能和科學知識的勞動者,物的要素就是指生產資料,其中生產工具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為生產工具的變革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主要標志,也是劃分經濟發展時期的主要標志。

【考點】導論——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對象

3.社會基本矛盾的運動總是從( )。

【選項】

A.經濟基礎的變化開始

B.上層建筑的變化開始

C.生產力的變化開始

D.生產關系的變化開始

【答案】C

【解析】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構成了人類社會的基本矛盾。社會基本矛盾的運動總是從生產力的變化開始的。

【考點】商品經濟的基本原理——經濟制度的變革與經濟體制的演化——經濟制度變革的過程及規律

4.商品的本質屬性是( )。

【選項】

A.使用價值

B.價值

C.交換價值

D.剩余價值

【答案】B

【解析】作為一個歷史范疇,價值是商品所特有的本質屬性和社會屬性,它體現著商品生產者之間相互比較勞動耗費量和交換勞動的社會經濟關系。

【考點】商品經濟的基本原理——商品和價值——商品及其內在矛盾

5.生產商品的勞動二重性是指( )。

【選項】

A.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

B.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

C.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

D.必要勞動和剩余勞動

【答案】B

【解析】商品的二因素是由體現在商品生產中的勞動二重性決定的。生產商品的勞動具有二重屬性:從一方面看它是具體勞動,從另一方面看它又是抽象勞動。

篇9

有人認為市場經濟顧名思義,就應該是以經濟法為基本法來調整市場經濟的運行,實則不然,筆者認為,民法才是調整市場經濟的基本法。民法調整的財產關系實際上主要就是財產歸屬關系和財產流通關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財產歸屬關系是財產交易的前提,而交易最終向財產的歸屬轉換。馬克思在描述商品交換過程中曾指出:“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場去,不能自己去交換。因此,我們必須找尋它的監護人,商品占有者……為了使這些物作為商品彼此發生關系,商品監護人必須作為有自己的意志體現在這些物中的人彼此發生關系,因此,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志,就是說每一方只有通過雙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為,才能讓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別人的商品。可見,他們必須彼此承認對方是私有者?!?/p>

民法作為反映商品生產和交換關系的法律,是市場交易活動的最基本準則,如誠實信用原則、民事主體地位平等原則、意思自治原則、公平原則等。只有首先遵守民法基本原則,才能有可能發生與其它部門法之間的關系。當然,只有這些商品的所有人在交換商品時遵守這些規則,才能達到自己的最終目的,得到自己想要的利益,整個商品交換的過程才能得以有序進行,進而達到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根本目的,即平等、自主、高效、競爭的健康的經濟體制。因此,民法在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中當然地處于基本法地位。

二、 民法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

民法是一切實行市場經濟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制定最早、最完備、最基礎的法律。民法和其他法律部門一樣,是一定經濟基礎上的上層建筑,是反映社會經濟關系的,并且為產生它的經濟基礎的鞏固和發展服務。我國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民法區別于其他部門發的特點在于:民法是權利法而非義務法,是私法而非公法,是實體法而非程序法,具有任意性而非強制性,重點強調自愿、公平、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等價有償原則。

我國的民法統一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反映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本質需要。民法固有的屬性決定了它是保護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利益,保護他們發揮獨立性、主動性的最好法律手段、我國民事主體制度確認和保障了商品生產者的獨立性并允許和鼓勵主體依法從事廣泛的經濟活動,保障主體依法對其行為進行選擇地自由。為了保障交換著對于交換的產品擁有法律上的支配權利,使交易雙方通過何以來完成交換行為,我國民法以所有權制度確認財產的歸屬,利用債權制度保障交換的正常秩序。為了使進入市場的商品交換著,彼此把對方視為商品所有者,并基于其自主自愿而發生等價有償的交換行為,《民法通則》所確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就成為市場活動的最基本的法律準則。

恩格斯曾經指出:“民法的準則只是以法律的形式表現了社會的經濟生活條件?!弊鳛樯唐飞a和商品交換客觀需要的法律?D?D民法,是商品交易活動的最基本規則。民法作為市場經濟的產物,它是市場經濟在法律上的反映,它為市場經濟的良性運行提供法律保障,維護市場經濟的繁榮與發展。它的基本法律制度全面地反映了商品經濟運動中主體之間的獨立性、財產所有權的自主性、相互經濟交往的協商性、損害經濟利益的補償性,為現代市場經濟活動提供了行為規范。如:民事主體制度、物權制度以及債權制度(主要限于合同領域),分別反映或者說規制了,商品交換中的當事人、交換客體以及交換規則。而民法中的商法從其產生到不斷的壯大無疑更加直觀地體現了民法與商品經濟之間反映與被反映的關系。如:保險法、金融法等商事法律的誕生,就與保險市場、金融市場的出現密切相關,是人們對這些市場產生法律調整的訴求之落實。一部“正義”的民法,就應該是對整個社會商品經濟發展狀況的“準確”把握。

篇10

(二)

過去有計劃商品經濟理論研究的第二個缺陷,是它忽視了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本身作為發展過程的研究。毫無疑問,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同樣是一個發展過程。它具有不同的發展階段。從本質上講,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屬性有兩種:第一是公有制經濟;第二是采取商品生產和交換方式進行運行的經濟。叮是,公有制有低級形式和高級形式的不同,可理解為由低級形式向高級形式發展的過程;商品生產、交換方式也有不發達狀態(小商品階段)和發達狀態之別,又可看作是由不發達狀態向發達狀態的轉變過程。所以,不能認為只要是公有制的商品經濟,就是一樣貨色或一種狀態;而必須懂得:處在不同發展階段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除了都具有作為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一般性外,還分別具有著它作為本階段發展狀態的特殊性。因此,以經濟理論研究說,不’司發展階段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都必須具有其相應的具體范疇和研究重點。既然如此,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商品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實際出發,筆者以為有必要對以一「幾二個研究對象作范疇上的區分:

(1)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的全過程,它是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一切階段、狀態的總括;

(2)現實中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即是現實中尚處在不發達狀態的公有制商品經濟;

(3)真正發達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也就是通過長期的經濟體制改革最終實現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成熟狀態。

如果說,第一個研究對象,即稱之表現社會主義公有制商品經濟一般特征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或許不會有多少異議的話,那末,如何看待后兩個對象的區分和其范疇的確定,則尚且是有待探討的課題。這里首先涉及到對所謂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歷史位置的理解問題。如前所述,在現在通行的認識中,社會主義有汁劃的商品經濟,同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是劃等號的。然而仔細推敲,這個等式同樣是不成立的。其一,從邏輯形式看,“有計劃商品經濟”是側重于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屬性特征進行概括的范疇,而不是對其實體概括的范疇。這就是說,它實則體現了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某一階段的特征或某一方面的特征,不能當作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一般意義的表達。其二,從既定(尤其是十共大報告的規定)的意義看,有計劃商品經濟和它的體制,是經濟體制改革聽要達到的日標,自然不能以社一會主義商品經濟一般意義去理解的,更不能當成是現實中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本身。其三,從范疇內涵規定看,有計劃商品經濟要求形成計劃與市場“內在統一”的運行機制,而這種“內在統一”機制,只有在商品經濟高度發達和計劃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之后才能實現,也就是說,它是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高級形態的特征所以。所謂社會仁義有計劃商品經濟,應是指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達階段或經濟體制改革目標形態的范疇。那么現實中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范疇又應是如何呢?筆者認為可稱為初級階段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黨的十三大報告中指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劃分,是與我國的特定國情直接相關的。我國是未經過資本主義充分發展而走上社會主義道路的,因而雖然現在已經進入了社會主義社會,仍無法越過“生產力落后、商品經濟不發達”的階段。反過來,以商品經濟本身看,它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也不能不具有這個“特定階段”的性質。這也就是說,我國現實中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只是一種很不發達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或尚處在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的初期階段。再以實際看,被劃人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商品經濟和集體所有制商品經濟兩種形式。就公有制本身講,它們都還處在比較低級的狀態,存在許多不完善之處。其次,以商品生產和交換方式看,其更具有著草創性。同時,從全社會說,一方面計劃方式,尚沒有從傳統的直接控制中解脫出來,以間接調控為主的計劃機制僅處在發育之中;另一方面,市場體系還很不健全,市場調節很不得力,市場機制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還無法得到表現。所以,計劃和市場“內在統一”的經濟運行機制還遠遠不能形成,整個經濟的運行依然不得不靠計劃和市場兩種形式、手段的同時作用(“板塊結合,’),以至時而強調這個多一點,時而強調那個多一點,借以達到二者的互相補充。加之商品經濟發展所需其他條件和素質上的缺陷,現實中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事實上只處在它自身發展的初期。事實是,過去由于未能把現實中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和它的運行機制,同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及其運行機制作范疇上的區分,因而造成了許多原則性的差錯。比如,我們一方面把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它的體制確定為改革的目標,另一方面又往往認為我國現實的經濟就是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同一東西,既作為改革的終點站,又當成起點站,不僅在邏輯關系上講不通,而且造成在設置改革方案時,以理想代替現實,把改革后方能出現的東西(“內在統一”的運行機制),當成現實中存在的東西。很難設想,這種連起點站和終點站都說不清楚的旅行,會不是一次十分混亂的旅行。因此,作為對過去有計劃商品經濟理論的又一補正,我們即要克服原先忽視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的研究之缺陷,準確地劃分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正確地說明階段之間的相互聯系和范疇界限,從而真正把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看作一個發展過程。不錯,過去也沒有誰否認過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是發展著的,然而作為理論研究,說商品經濟發展,就一定要通過能夠表現發展過程不同階段范疇的含義區別,和對這些范疇之間關系的分析,具體地體現出這種發展關系,說明商品經濟的歷史運動。

(三)

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商品經濟研究,核心是計劃與市場的關系及其發展過程問題。從總體上說,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商品經濟發展中的計劃與市場的關系,包括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中計劃與市場的關系和發展、非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中的計劃與市場關系和發展,以及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同非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間計劃與市場的融合或相互作用等問題。其中最重要的是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中的計劃與市場關系和發展問題。而從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中的計劃與市場關系和發展的研究說,筆煮以為急需樹立的一個重要觀點是:所謂計劃與市場“板終結合”和計劃與市場的“內在統一”,以及計劃與市場結合的其他一些模式①,雖然它們在作為改革目標的選擇上是相矛盾的,而在商品經濟的實際發展過程中,卻是密切相關的。“板塊結合”和“內在統一”,都是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運行機制發展中的特定模式,后者是改革所要實現的目標模式,亦即未來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成熟形態的運行機制,前者則是向改革目標模式過渡中的模式,或現實中尚處在不發達狀態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運行機制。所以,如果說中國改革在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上,將會經歷這樣一個全過程:“產品經濟”弓不發達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分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那末它所對應的運行機制的轉變過程必將是:計劃與市場對立分計劃與市場獨立存在而配合使用(“板塊結合,’)今計劃與市場“內在統一”。從理論研究本身講,這里的關鍵是要對以下兩點進行重新確認或新的說明。第一,作為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運行機制,主張計劃與市場的“內在統一”無疑是正確的。黨的十三大報告在提出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是計劃與市場的“內在統一”時,著重明確了三個基本觀念:

(l)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同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本質區別,在于所有制不同。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離不開市場的發育和完善,利用市場調節決不等于搞資本主義。

(2)必須把計劃工作建立在商品交換和價值規律的基礎上。國家對企業的管理應逐步轉向以間接管理為主。

(3)計劃和市場的作用范圍都是覆蓋全社會的。新的經濟運行機制,總體上來說應當是“國家調節市場,市場引導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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