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4-26 11:19:50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跟蹤審計管理辦法,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交通工程建設項目作為國有重大固定資產投資活動歷來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也是國家審計、內部審計以及注冊會計師接受委托審計的重要內容之一。對交通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深入研究,對于提升跟蹤審計質量,進一步開展跟蹤審計工作,從源頭上切實遏制交通工程建設投資領域的腐敗行為,有力促進、規范項目建設管理,極大提高建設投資績效都是十分必要的。
交通運輸部早在“關于下達2008年交通審計工作計劃的通知”中就明確指出:繼續深化和規范交通建設資金和建設項目審計,切實強化對資金安全和資金效益的監管,交通系統各單位要在嚴格執行《交通建設項目審計實施辦法》、《關于加強交通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的通知》和《交通建設項目委托審計管理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審計及審計管理工作,繼續總結和推廣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委托審計招投標等好經驗、好做法。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一般是指獨立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含配合審計部門協審的社會中介機構和專業人員)運用審計技術,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對建設項目從投資立項到竣工交付使用各階段經濟管理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查、監督、分析和評價的過程。目的是有效控制和真實反映工程造價,維護合法權益,完善建設項目管理,提高投資效益。
相比較傳統的時點審計方式,跟蹤審計是建設項目審計模式的重大創新,它使得傳統審計的程序、內容、方法都發生了重大變化。這種創新主要體現在:一是它將靜態式的審計即工程竣工后集中進行一次性的結算審計改變為分時段分內容地進行動態式的審計,從而提升了建設項目審計的質量。二是將審計的時點前置,注重審計工作的全過程,強調事前審計準備充分,事中審計控制過程,事后審計數據真實。
然而,由于我國建設項目開展跟蹤審計時間不長,從審計的實踐來看,除了存在一些專家認為的 “侵入項目管理,審計目標偏離;審計成本上升,難以衡量審計價值;審計依據不足,審計實踐被動;審計能力不足,審計質量難以保證?!钡葐栴}之外,據我們對一些省交通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現狀的調查了解,認為以下問題比較突出:
一是審計質量無法保證。因交通建設項目建設周期長,涉及單位多,到竣工決算審計時已時過境遷,當事人和施工單位已解除合同各奔東西,無法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不能充分了解當時背景和詳細情況,審計事項的確認和判斷大大受到影響,因此,審計質量和效果難以保證。
二是審計結果落實比較難。建設單位一般按照工程進度付款,等到竣工決算審計時,已經將工程款全部付給施工單位,若有審減額,追索難度很大,所以審計結果遲遲不能落實。
三是審計工作量和難度大。交通建設項目投資大,建設周期長,形成的工程建設資料數量多,內容復雜,資料丟失、散落嚴重。到竣工決算審計時,需要下大力收集、整理、核對查證,以致造成工作量大,工作難度大,審計時間長,管理單位難以承受。
四是跟蹤審計重點不易把握、審計效率低下。交通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要求跟蹤審計過程與施工過程同步,即從立項到竣工交付使用,隨著施工進度的發展,對項目施工的投資、進度、質量控制情況及其他事項實施審計。另外,施工過程是動態的,并且往往是立體交叉推進,即若干個單位工程的多個分部分項工程同時施工,而通常情況下審計工作不能影響施工進度。在審計實踐中,如果對建設項目施工過程的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每項工程建設管理活動全部參與并審計,則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顯然是不現實的。因此,如何選擇審計時間、審計重點仍然是跟蹤審計面臨的主要問題。
五是社會審計組織所存在的問題。交通內部審計機構可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審計組織實施跟蹤審計。目前可供選擇的社會審計資源雖然較為豐富,但也存在許多問題。某些社會審計組織在競爭激烈的情況下,設置的門檻較低,審計質量難以保證。
這些問題的存在,已經嚴重影響了交通建設工程項目跟蹤審計工作的正常進行。為了使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工作能夠健康運行,確保審計工作依法實施,更好地為工程建設項目服務,我們必須對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深入進行研究,挖掘跟蹤審計的現實價值。具體而言,就是要正視現實,從制度設計科學、實施合理可行的基本點出發,認真研究交通建設工程管理部門對建設項目管理的具體實踐,依據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與投資控制的管理需求,參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各項標準中的相關規定形成交通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基本架構,建立一整套有利于開展項目建設跟蹤審計工作的規章制度,健全審計程序和審計規范,制定適于實際操作的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管理辦法,以及與此相銜接的項目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對處于項目建設前期、建設過程及竣工的在不同階段上每個具體的審計項目,都要明確審計重點、審計時間及方式、審計操作要點及審計意見,從而為一線審計人員、項目管理人員和財務管理人員提供具體的業務指導,努力做到各部門各司其職,工作到位不越位,相互配合,協調運轉,逐步使交通工程建設跟蹤審計進入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運行軌道中。同時,在管理辦法制定過程中,客觀分析已在相關現場實施的跟蹤審計操作實踐,對跟蹤審計實踐過程中存在的上述問題進行客觀分析和評估,切實提升交通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質量和水平。
雖然在突破政策措施貫徹落實的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等方面,各級審計機關通過政策跟蹤審計實踐發揮了很多重要的作用,比如維護財經法紀、保障政令暢通、促進改革和創新等。但是由于我國的政策跟蹤審計還處于嘗試和探索的階段,各方面都還未發展成熟,還存在很多問題,因此本文就對這些問題進行了直接的闡述,并且對問題的形成進行了探究,最后提出了一些具有實踐操作性的針對性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
(一)政策斕氖嶗
政策跟蹤審計工作職責主要是根據行政規章來制定的,對相關的工作也是以行政文件來安排部署的。很顯然,中央政策措施和地方政府配套的落實細則就是政策跟蹤審計的主要依據。因此,對于審計實施的情況,各級審計機關都要求相關的審計人員在每月規定的日期進行報告,這樣才能使政策措施的實效性得到保證。但是在實踐當中,審計工作任務的下達和審計需要的政策依據往往不能同步,這是因為政策文件傳遞下發和流轉的簽批環節的技術問題造成的,這樣就使得基層審計人員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不能及時的了解當前審計項目最新的政策依據。這種行政公文流轉不及時的問題是由于技術層面的原因造成的。
(二)制度體系不健全
國務院賦予審計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政策跟蹤審計。對于政策跟蹤審計的內容,國務院和審計署的很多文件中都從工作部署的角度進行了明確,但是卻沒有進一步的規范和細化審計流程,也沒有將政策跟蹤審計當做政策執行的重要鏈條進行更好的統籌系統安排,沒有將審計監督納入國家的監督體系當中,沒有設計國家治理制度對其進行有力有序的介入,因此政策跟蹤審計在整個審計系統的閉環制度沒有形成更好的安排。
(三)人員知識結構和政策跟蹤審計的要求存在很大的差距
從事審計工作的人員應該具有非常高的綜合素質,特別是進行政策執行情況跟蹤審計的審計人員。但是當前我國審計機關特別是基層審計機關普遍缺乏具有社會學、法學、管理學、工程等專業背景的審計人員,機關相關的業務人員大部分都是財務會計專業人員,知識結構非常單一。因此就會出現設計人員知識面狹窄的問題。
二、政策跟蹤審計的方法
(一)政策審計制度化
對跟蹤審計的行為要進行更好的規范,并且要對各地跟蹤審計實踐經驗進行認真的總結,在這個基礎上,為了防止越俎代庖,避免審計風險的產生,應該盡快的研究制定一整套相對統一的跟蹤審計管理辦法。跟蹤審計的操作規程也要在跟蹤審計管理辦法中進行明確,具體就包括計劃、立項、實施等各個階段的規范化操作。其中跟蹤的方式、跟蹤審計通知書的發放、審計報告、歸檔、交換意見的形式等等方面都是應該在管理辦法中進行規范的。從我國當前的審計實踐來看,想要使政策審計制度更加符合我國的國情,審計署就應該將公共政策審計納入到國家審計發展規劃當中。
(二)加強理論研究
審計人員在進行政策審計工作時不能僅憑自己的職業經驗來判斷,因為這是一項研究性的工作,是需要正確理論的引導和規范的。我國在開展公共政策審計實踐時,對于西方政策審計已有的理論體系可以進行借鑒但又不能全盤照搬。和西方國家相比,我國的公共政策審計理論和方法的建設還沒有形成規范、系統的政策審計基本范式,還非常滯后。所以,當前我國審計理論研究方面繼續解決的一個問題,就是怎樣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公共政策審計理論和方法體系,并且以此來對審計實踐工作進行指導。
(三)提高思想認識
政府為公眾提供服務和履行公共管理職能的時候,需要一個重要的工具就是公共政策。在開展審計工作時選擇一些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的公共政策來進行,將政策運行時可能出現的風險揭示出來,尋找并且指出政策執行中的一些漏洞,對政策制定時存在的一些缺陷進行分析,并且從制度、機制、體制幾個層面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政策建議,促進宏觀經濟調控目標的實現和政策效果的落實,通過這個途徑使審計工作發揮出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免疫系統”功能。
(四)重點資金落實和使用情況的審計
對于和惠民生、促改革、調結構、穩增長、防風險等直接相關的財政資金是否到位以及是否進行及時的投入使用這方面要進行重點關注。第一,金融機構提供國家重大項目資金的保障情況,對信貸資金投向和結構的優化工作是否到位、一些棚戶區改造等重點支持的領域是否存在融資難、貴的問題,是否存在大量閑置重點建設項目信貸資金的問題。第二,中央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撥付、預算的下達是不是及時,結合財政存量資金審計情況,對財政部門撥付項目資金的進度是否加快進行檢查,以及是否對財政結余資金進行盤活等問題。
總之,在經濟新常態背景下審計內涵和職能拓展的新形式以及國家治理的內在要求就是政策跟蹤審計。只有緊緊圍繞揭示“懶政庸政代怠政”、改善民生福祉、擴大有效供給、提高資金績效、促進政令暢通等工作,對審計方法進行更好的創新,才能使政策跟蹤審計推動經濟發展的作用得到更好的發揮。
參考文獻:
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是指高校審計部門及由其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運用現代審計方法和技術手段,對高校建設項目的投資立項、勘察設計、施工準備、施工實施及竣工驗收等各階段業務管理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連續、全面、系統的審查、監督和評價。全過程跟蹤審計在高校建設項目的規范管理、提升績效和預防腐敗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1.有利于規范管理
高校建設項目具有建設周期長、投資金額大、控制環節多、計價次數多、處理關系復雜等特點,傳統的結算審計屬于事后審計,難以適應高校建設項目審計的要求。全過程跟蹤審計克服了事后監督的局限性,審計人員提前介入到項目建設的各個重要階段和關鍵環節,對建設項目的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結算等各項工作,實施全過程全方位控制,能及時發現、糾正建設項目管理中出現的漏洞和問題,并向建設管理部門及時、準確、持續地反饋審計意見或建議,促進建設管理部門加強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風險。
2.有利于提升績效全過程跟蹤審計注重
對高校建設項目的前期決策、設計、招投標的跟蹤審計以及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有利于提高項目論證的可靠性、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和設計方案的合理性。在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下,審計人員從單純的合同執行審計延伸到合同簽訂前對合同條款的審計,防止了因寫入不合理條款而使高校建設資金損失的問題;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經常到建設項目施工現場,了解具體的施工過程,能及時對工程變更簽證事項的合法合規性、材料設備價格的合理性、隱蔽工程驗收情況等進行審計,為后期的審計結算確認簽證,并將問題和矛盾提前解決,避免事后相互扯皮。
3.有利于預防腐敗造成高校基建領域
腐敗案件頻發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監督,決策、管理、監督三者之間未能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高校建設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使審計人員提前介入建設過程,通過對物資采購、設計、招投標、施工、監理等各方面的行為進行跟蹤審計,在建設項目的各個階段筑起了一道嚴密的防線,對權力形成制約,促使建設項目的各參與方一開始就依法規范自身的行為,認真履行各自職責。通過對建設項目全過程的監督和控制,能有效預防舞弊案件的發生,使審計由“秋后算賬”轉變為防微杜漸,從源頭上控制腐敗行為的發生。
(二)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的關鍵控制點
根據高校建設項目實施的基本程序,結合我國部分高校跟蹤審計工作的實踐,可以將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分為投資立項、勘察設計、施工準備、施工實施、竣工驗收等五個審計階段。在實施審計時,可以在每個審計階段設置審計工作關鍵控制點,有助于審計人員選準介入時機,把握審計重點和難點。
1.投資立項階段關鍵控制點
(1)審查決策程序。審查建設項目立項決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規,建設方案是否在多方案比較、論證的基礎上進行決策,是否經有效批復。(2)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否真實、完整、有效,擬建項目的建設規模、建設功能是否符合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學科發展規劃和校園建設總體規劃,投資規模是否適度。(3)審查投資估算。審查建設項目投資估算是否合理、資金來源是否落實,投資計劃是否得當。
2.勘察設計階段關鍵控制點
(1)審查設計招標文件和設計合同。審查勘察設計等單位的資質是否符合建設項目的要求;勘察設計招標文件內容、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完整、準確,是否符合已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招投標程序及合同簽訂是否客觀、公正、嚴密。(2)審查設計方案。審查設計單位和設計方案是否通過招投標方式征集;設計方案的論證,是否貫徹了優化設計和限額設計的原則;是否組織有關權威專家對圖紙進行會審。(3)審查概(預)算編制。審查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是否按程序進行評審,編制方法是否合適;概(預)算內容是否真實、全面,有無漏項或增項;編制原則和計價依據是否現行適用;設計概算與投資估算是否符合,施工圖預算與設計概算是否符合。
3.施工準備階段關鍵控制點
(1)審查招標文件。審查施工、監理、代建等單位資質是否符合建設項目的要求;招標文件內容是否完整、嚴密,其中的暫定價、指定價等的確定依據是否明確;程序是否合法合規,評標工作是否公平、公正。(2)審查合同。審查合同是否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合同文本;合同內容與招投標文件內容是否一致,合同條款是否全面、合理,有無遺漏關鍵性內容,有無不合理限制性條件;合同條款表達是否清楚。(3)審查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審查工程量清單編制的內容是否完整,編制說明是否與招標文件一致;清單項目特征描述是否清楚,是否有漏項、重項;招標控制價編制的依據、內容、取費標準和計算方式是否正確、合理。
4.施工實施階段關鍵控制點
(1)審查隱蔽工程。審查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如隱蔽工程現場簽證的程序和手續等;隱蔽工程驗收是否由建設管理部門、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審計人員共同到現場驗收、簽證,否則不予承認;隱蔽工程記錄的內容是否詳細,與工程造價有關的信息反映是否全面。(2)審查主要材料及設備。審查材料招投標情況,建設管理部門是否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公開招標,對于不需招標的其定價方式是否與審計組共同確定;材料、設備的采購是否進行了充分的市場調研,價格確定是否合理;在材料、設備進場使用或安裝前,是否根據合同約定對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進行確認。(3)審查工程進度款支付。審查所報進度是否與實際工程進度及實物工程量相符;進度款計量計價方式及支付辦法是否與合同約定相符,是否存在重復申報、虛報的現象,工程預付款是否按合同約定扣回等。(4)審查工程變更和簽證。審查工程變更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規范,要嚴格控制由施工單位提出的變更;變更、簽證的手續是否完備;簽證內容、簽證材料價格是否真實;簽證是否及時,事后補簽不予承認;是否符合簽證批準權限;簽證計量計價方式是否與合同有關條款相符。(5)審查索賠費用。審查索賠證據是否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確實存在,是否反映實際情況;索賠證據的提出及取得是否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證據是否具有法律效率;索賠的工程量計算、套價、取費和工期是否合理。
5.竣工驗收階段關鍵控制點
(1)審查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竣工結算資料是否完整,實際施工是否與竣工結算資料相符;工程造價結算方式與合同條款是否相符;工程量計算是否符合定額中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量單位是否一致,計算結果是否準確;竣工項目的單價計量、定額套用、相關規費和稅金的計價標準是否準確、合理。(2)審查竣工財務決算。審查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依據和編制條件是否符合規定,數據填報是否真實、完整和準確;建設項目的內容與批復的概(預)算投資是否相符;建設項目結余資金是否真實,有無虛列來往帳隱瞞、轉移、挪用結余資金的行為,債權債務是否及時清理;交付的資產是否符合交付條件,核算是否準確;工程項目完成投資是否超概算。
(三)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的運行程序
根據上述審計階段的關鍵控制點,結合審計工作的常規程序,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運行程序可劃分為三個步驟。
1.審計準備
(1)確定審計工作方案。高校審計部門依據學校年度審計計劃、年度建設項目工作計劃及相關規定,綜合單項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進行審計立項,并確定跟蹤審計工作方案,并報學校批準。(2)成立審計組。根據學校批準的跟蹤審計工作方案,高校審計部門完成社會審計機構的選聘、委托和合同簽訂等前期工作,成立由社會審計機構和高校審計部門共同組成的審計組。
2.審計實施
(1)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審計組根據立項項目的實際情況,編制全過程跟蹤審計實施方案,經批準后實施。(2)下達審計通知書。向高校建設管理部門下達全過程跟蹤審計立項通知書和實施細則,明確告知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關鍵控制點的業務活動、具體送審要求以及相應的審計時效承諾等事項。(3)送交送審資料。對于全過程跟蹤審計實施細則列為關鍵控制點的業務活動,建設管理部門應對送審內容進行審核,并根據審計時效承諾,提前送交送審資料。(4)出具審計意見書。收到建設管理部門相關業務活動的送審資料后,審計組按照規定的審計時效承諾,及時出具審計意見書。(5)反饋意見落實情況。送審業務活動審計完成后,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將相關業務資料以及審計意見的采納與落實情況,以書面的形式報審計組備案。(6)出具階段性審計報告。審計組聽取被審計對象意見后,出具階段性審計報告,對于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7)開展竣工結算審計。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管理部門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結算送審資料,審計組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結算審計。(8)開展財務決算審計。在財務部門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財務決算送審資料后,審計組開展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
3.審計終結
(1)出具造價審計意見書。高校審計部門出具建設項目工程造價審計意見書,用于工程款項的尾款結算和審計費用的結算。(2)出具最終審計報告。高校審計部門出具最終的審計報告,如實反映跟蹤審計過程中已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和尚未整改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審計意見和建議。(3)歸檔審計資料。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完成后,審計組對建設工程各階段的審計成果資料進行收集、匯總、整理和歸檔。
二、提升運行效果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
是提升模式運行效果的基礎為了使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更好地服務于高校建設項目,應建立一套系統的規章制度。
1.建立健全校內跟蹤審計規章制度
高校應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制度以及行業主管部門頒布的管理辦法和標準,圍繞高校建設項目的總體目標,在校級層面建立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制度,如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辦法、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等,界定高校審計部門、建設管理部門、社會審計機構及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權限;明確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范圍、目標、主要內容及操作規程,形成完整、規范、操作性強的跟蹤審計管理工作流程,既為建設單位制訂項目管理制度提供可遵循的依據,也為審計部門提供衡量的標準;建設管理部門也要建立健全相應的配套措施,如變更聯系單管理辦法、建設資金管理辦法、合同管理辦法等具體制度,與跟蹤審計形成良好的制度銜接,使審計目標與建設目標協調一致,促進跟蹤審計與項目管理的和諧進行。
2.建立和完善委托跟蹤審計相關規章制度
當前,高校建設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基本上以委托社會審計機構或聘請社會審計人員的形式來開展,因此,建立和完善委托社會審計的相關制度顯得十分必要。高校審計部門要細化對社會審計機構選聘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聘請社會審計機構參與審計組的管理辦法。加強對委托社會審計的合同簽訂、過程監督、報告核實、質量評價等重要管理環節的制度建設,以確保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質量,如制定審計組崗位職責制度、重點審計環節工作流程、審計工作匯報制度、審計交叉復核制度、委托跟蹤審計質量考評制度、審計組廉潔自律制度等。
(二)夯實跟蹤審計隊伍
是提升模式運行效果的關鍵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可以由高校審計部門完成,也可以委托具有資質的社會審計機構完成,但要求跟蹤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工程造價審計、財務審計及法律、經濟等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而且還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1.加強在職內部審計人員的培養
高校要為在職內審人員開展職業規劃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內審人員的業務能力;鼓勵內審人員要勤下工地,掌握現場第一手資料,做好調查、咨詢、協調溝通等基礎工作,努力提高審計實戰經驗;要經常與兄弟高校及社會審計機構之間開展橫向審計業務交流,為內審人員提供學習新思想、新經驗、新方法的平臺。
2.適當引進
具有實際施工管理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充實高校內部審計隊伍,完善和優化內部審計隊伍的專業知識結構。
3.聘請社會審計人員或社會審計機構
聘請具有與審計事項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參加審計組,或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社會信譽良好的社會審計機構實施審計,不僅可以減輕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工作量,而且可以提高跟蹤審計的效率。為此,在開展社會審計機構的招標過程中,要加大對社會審計機構的信譽、審計業績和質量、審計人員的學歷、職稱和工作經驗等方面的考核,選擇更優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另外,社會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一般都具有專業傾向性,在不同的審計領域其實力各不相同,因此,要根據技能匹配原則,選擇與跟蹤審計內容匹配的社會審計機構,聘請與審計任務要求相適應的專業審計人員,從而提升審計效果,保證審計質量。
(三)控制委托審計過程
是提升模式運行效果的保障在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下,委托審計已成為高校工程建設過程中的一個主要控制環節。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的頻繁互動,容易使審計人員偏離監督者的定位,侵入管理者的職責范圍。審計人員一旦越位,全過程跟蹤審計所建立的權力制衡機制就會不復存在。因此,要強化對委托跟蹤審計過程的監督、檢查與控制。
1.做好關鍵環節的直接控制把關做好建設項目的委托跟蹤審計
除了受托社會審計機構按合同履行職責外,高校審計部門還必須做好關鍵控制點的直接把關,如工程量清單審核、招標控制價編制、合同審核、隱蔽工程簽證、工程量變更簽證、材料價格簽證、工程進度款審簽、竣工結算審計等關鍵環節。
2.加強對委托跟蹤審計的復核
檢查高校審計部門要組織審計組進行定期匯報,討論、詢問有關問題,促進審計的深化和補漏;對審計內容相同的項目,要組織審計組集中對賬,進行橫向比較,揭示差異,促進平衡。另外,高校審計部門要加強審計抽查工作,抽查結果與審計人員的業績考評及社會審計機構的聘用、報酬掛鉤。
3.明確跟蹤審計的角色定位
高校審計部門要建立事前議事機制,使審計人員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代替建設管理部門的職責。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要避免口頭答復的做法,對需要回答的問題,要通過議事機制來妥善處理。
4.提高委托跟蹤審計的時間效率
高校建設項目有工期要求,每個環節具有時效性,跟蹤審計的介入時間應先于或同步于項目建設的進度,才能及時跟進,發現問題、分析解決問題,控制風險。跟蹤審計要為提高建設項目的效率服務,而不是影響工程進度。
近幾年,高職院校在新校區建設過程中,由于規模大,工期短,任務重,資金短缺,內審力量薄弱等現象的存在,許多學校采用“借助外力”的運行模式,委托專業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實施管理與監督。跟蹤審計已在控制工程造價,降低建設成本,完善工程管理,促進廉政建設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那么工程項目建設有了專業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進行跟蹤審計,高職院校內審機構如何定位并發揮職能作用,如何有效組織協調跟蹤審計工作,筆者就此根據工作實踐進行了一些探索。
1.制約內審機構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發揮職能作用的主要因素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學校管理層對內部審計的需求日益增多,通常要求內部審計全程參與工程造價管理控制與咨詢服務等工作,然而,在實際工作中存在諸多方面制約了內部審計作用的充分發揮。
1.1內審機構整體力量不足。高職教育起步較晚,總體來看,多數學校內部審計力量不足,人員配備不到位。少數學校雖然配備了足夠的人力,但和繁重的基建審計工作要求相比仍顯力量不足。
1.2缺乏工程造價咨詢人員。目前高職院校內部審計機構人員配備,大部分從事財務審計工作,主要由財務專業人員組成,多數學校內審機構缺乏工程造價咨詢審計人員,同時也缺少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工作的經驗。有的學校在基建規模擴大的同時,重視了加強工程造價的人才引進,但工程造價審計力量仍然嚴重不足。
1.3內審工作職能不明確。多數學?,F行規章制度未明確內審機構的工作職能、具體內容和要求,因而工作較難開展。
1.4工程審計具有復雜性。工程審計涉及多方利益調整,設計、勘察、招標、施工、監理、甲供材供應方等各方利益都與工程審計密切相關,工程審計時需要很多方面的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高職院校的內審機構一般難以勝任。
1.5內部審計服務上的內向性。內部審計是學校內設機構,在涉及調整外部利益時權威性、公正性不夠。其審計報告對外不具有強制約束力。因此,即使內審機構及人員具備專業勝任能力獨立進行審計,審計結論往往是代表或維護學校方利益,難以得到施工方認可。
綜上所述,學校在工程項目建設中,必須“借助外力”委托具有資質的且獨立于甲、乙雙方的第三者進行跟蹤審計,來有效化解工程建設審計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
2.選擇專業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進行跟蹤審計時內審機構應關注的事項
由于上述制約因素的存在,高職院校必須“借助外力”,委托具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進行跟蹤審計,形成以內審機構為主導,外部審計為主體的跟蹤審計機制。那么,內審機構發揮主導作用,應著重關注以下事項:
2.1加強對受托外部審計的考察。學校內審機構要審查和了解受托的專業工程造價咨詢機構資質、信譽狀況、業績、業務特長和業務人員的組成等情況。對于資質達不到要求和信譽較差的堅決不予委托,同時對受托方的業務專長和業務人員組成也應高度重視。
2.2學??刹捎谜袠说霓k法實施委托跟蹤審計。多數學校是由內審機構實施招標的,這就要求內審機構要對潛在的投標人進行全面了解、審查,以便選擇條件好的受托單位。
2.3學校切忌以經濟效益為唯一目的。這樣不符合審計工作的宗旨和原則,容易誤導和引誘受托方偏離審計工作的正確軌道。在計付審計費的約定上,單純以基數或審減額計付審計費的方法不可取,最好是在計付一定基數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審核效益。
2.4加強審計全過程的管理工作。內審機構要加強對委托跟蹤審計機構的監督管理和考核,做好審計過程中的組織、聯絡、協調、審計資料的初審、審計結果的驗收和復核工作。
2.5做好審計業務的組織和監督。注意審計過程中受托方、施工方以及建設方的表現和態度,防止和排除人為因素的干擾。在工程結算審計中,甲、乙雙方一般都會站在自身利益考慮,意見往往是對立的,這是正?,F象。若受托方偏袒某一方,要及時與受托方溝通,了解原因,對人為因素的干擾必須及時排除。
3.內審機構充分發揮建設性作用,必須著力推動促進改善管理和控制工作
審計署2010年在網上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我局立即安排下載印制,發放到審計人員手中,先由個人自學,熟悉準則的基本內容,與舊準則進行對照比較,分析異同,及早熟悉新準則的新提法、新要求、新規范。同時,派出分管業務副局長參加省市以及署總審計師對新準則的解讀、培訓學習,然后對單位審計人員進行系統集中輔導培訓。通過舉辦專題講座與集中討論等方式,重點對審計計劃、審計方案、審計實施、審計報告及質量控制和責任等內容進行認真分析和細致解讀。對審計記錄、審計證據、審計底稿、復核、審理等操作性很強的內容進行深入的探討和研究,深刻領會和把握新準則的具體內容和精神實質,及早調整工作思路,解決實施新準則后思維適應問題,為審計業務工作向新的規范過渡打下堅實基礎。
(二)多途徑宣傳,營造貫徹新準則的良好環境
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出臺后,為確保新準則的順利貫徹實施,我局充分利用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準則的內容和意義,并在縣城主要街道懸掛宣傳橫幅3條,設立咨詢問答點,組織審計業務骨干上街宣傳,發放宣傳單1000余份。同時,向縣委、人大、政府、政協等有關領導送達準則單行本30余本。其次是充分利用每一個審計項目的進點會,向被審計單位廣泛宣傳新的《審計法》和《審計準則》的精髓,以及在實際運用中的變化,進一步擴展知曉面,營造貫徹落實新準則的良好氛圍。
(三)結合工作實際,建章立制,保證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的貫徹落實
新審計準則第二條明確指出:“本準則是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履行法定審計職責的行為規范,是執行審計業務的職業標準,是評價審計質量的基本尺度。如何貫徹好《審計準則》,把這個“規范、標準、尺度”運用在實際審計工作中,建章立制,規范操作,尤為重要。我局按照準則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深入研究,制定出臺了《紫陽縣審計局審計項目作業規范》和《紫陽縣審計局審計項目跟蹤檢查管理辦法》?!蹲详柨h審計局審計項目作業規范》,重點結合了縣級審計機關的審計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了執行新準則的每一項審計作業流程和具體要求?!蹲详柨h審計局審計項目跟蹤檢查管理辦法》,其重點內容分兩部分,一是重點對上年度已審結審計項目的審計成果和審計決定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被審計單位采納審計建議和執行審計決定情況,監督其糾正整改落實情況;二是對本年度已審計項目和正在實施的審計項目,按照有關審計程序和審計項目管理規定對審計項目質量、審計執法行為、審計目標完成情況、遵守廉政紀律等進行的回訪和跟蹤檢查,以此強化審計質量和樹立審計機關良好對外形象。同時,修訂和完善了五項審計制度。用制度規范整個審計工作全過程,把新的《審計準則》落到實處。
二、取得的實效
(一)依法執審的意識更強,依法審計的環境更優
通過對新的《審計準則》的學習,宣傳和貫徹,我局審計人員對修改后的《審計法》的理解更到位,依法執審意識更強,按照《審計準則》規范審計行為更主動。跟過去比,不注重審計業務操作程序,細節處理不到位的少了,怕麻煩走捷徑的少了;主動學善研究的多了,規范運作防范風險的意識增強了。同時,通過宣傳,審計工作的執法環境更好,領導機關對審計業務的干預少了,支持指導多了;對審計業務人員的指責少了,關心更多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工作人員掣肘的少了,主動配合的多了;怕審計的少了,主動要求審計的多了。整個依法審計的環境得到了進一步優化。
(二)審計項目計劃管理更嚴,審計項目操作風險更小
為確保審計項目操作嚴格按《審計準則》要求進行,我局從制定年度審計計劃著手,深入研究,除署、省、市定項目外,在年末向部門單位發出征求審計項目的函,收集部門要求審計的事項,我局收集整理后,進行分析研究,對于審計條件不成熟的項目,給項目所在單位提出建議,暫不列入計劃。對審計條件已成熟的,圍繞縣上工作大局,按照輕重緩急,量力列入計劃,報政府審批,避免了盲目上項目,操作難規范的問題,減小了因項目要素不完善造成的審計風險。
投資類項目與傳統總包項目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目前政府從上至下一直在完善制度,規范政府投資行為。從2016年至今下發多個文件規范政府購買等行為,無形中對項目投資建設造成較大影響;且各地方政府對政策把握、理解不一致,相關配套文件和政策區別較大,業務水平參差不齊,這都是導致投資失敗的重大風險。因此,首先在投資項目落地前,要對項目所在地進行政策調查,收集投資管控相關政策文件、變更簽證管理辦法、概預算調整辦法等,分析相關政策文件存在的風險點;二是要在合同談判中對政策類風險進行充分預估和合理規避;同時在后期項目投資建設過程中按照文件要求制定管理紅線,對于剛性條件,不得突破;若由于材料價格上漲、地質變化和政策調整等原因導致的造價上漲或變更增加,需要及時向項目實施機構和當地財政、審計部門、市政府溝通,要求確定此類問題解決方案,根據解決意見進行下一步工作。
二、合同商務條款
投資類項目簽約主體一般為政府和社會資本方,政府方涉及市政府法制辦、市財政局和實施機構。政府單位即作為項目監管行政機構,又作為項目實施機構和合同談判小組成員,身份較為特殊。我們參與地方投資項目,在保證滿足股份公司和工程局的經銷底線和利潤要求前提下,還要滿足地方政府等相關單位訴求,再談判及后期投資建設中,商務條款使用頻率最高,爭議最大。因此,公平合理共贏的商務條款至關重要。
1、建設成本確認條款
合同中要區分預算和結算,明確建設成本確認條款,詳細說明建設成本組成合各組成部分計價依據。例如建安費確定依據河南省建筑工程定額2016版、工程量計算規范、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等取費依據文件,人材機價格調整方法等;目前大多數投資合同中定額類相關條款都是按照項目類別確認,例如房建工程使用建筑定額、市政項目使用市政定額,但在實際工作中,經常存在一些特殊、新型工藝在本專業定額內缺失,需要借用的情況;因此建議在此類條款中增加:當出現此類情況允許跨專業借用定額的相關條款,對于無法借用的定額,利用省內外相關定額或補充定額進行調整使用,不再報批補充定額。對于二類費用要明確建設用地費用是否納入投資范圍、管理費等其他費用計取依據,對于市場調節的價格可以參照國家發改委相關定價文件參考確認,最終以實際發生為準。
建設期利息需明確利息調整方式、調整節點和計算公式,以防后期建設期利息確認出現爭議。
如在當地有政府投資類相關項目結(決)算經驗,可結合當地結(決算)算經驗,對相關條款進行細化,盡量減少后期結算中的爭議點。
2、風險分擔中關于投資控制條款
風險分擔條款中,首先要結合項目類別、歷史經驗,進行風險識別,制作風險清單,對可能發生的投資增加事項進行風險分析和評價;按照風險清單進行責任劃分,對于政策調整類、地質變化類、材料價格波動等不可抗力和不利物質條件導致的造價上漲風險納入政府方風險控制和承擔范圍;對于政府方提出的增加工程量、擴大范圍、提高標準和經批準的設計變更、簽證等非我方原因導致造價增加風險和其聘請的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造成的造價增加風險列入政府方控制范圍內。社會資本方主要承擔其投資范圍內,由于自身原因導致的投資增加的風險,例如由于社會資本方原因工期延誤增加利率提高、融資成本增加、建設期利息、管理費用、材料價格上漲導致投資成本增加風險,由于社會資本原因導致運營維護成本上升。
3、跟蹤審計條款
由于投資項目招標時均采用估算或概算招標,投資建設過程中邊設計邊施工情況較為普遍,投資控制難度較大,風險較高。因此,對于有條件項目,建議進行項目跟蹤審計。一是在過程計量時,可采取雙線審核方式,即由審計局介入委托咨詢公司,在不影響正常計量支付流程前提下,增設并行線路,對中間計量、變更簽證進行審核,審核完畢后再下一期進行調整。二是對于二類費用,要進行跟蹤審計。二類費用根據國家發改委最新問價要求,基本放開由市場定價,例如設計費、咨詢費等不在執行指導價,因此價格確認存在風險。這類費用建議在PPP合同中約定,由審計部門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后進行支付。
三、項目管理相關制度
項目合同簽訂后,著手組建項目公司相關機構人員,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辦法、招投標管理辦法、中間計量管理辦法、變更簽證管理辦法和結算管理辦法等。中間計量管理辦法、變更簽證管理辦法和結算管理辦法的制定要與項目實施機構充分溝通,制定中間計量流程,涵蓋對施工單位建安費計量和對實施機構投資額確認兩個程序環節,重點明確各環節審核主體、審核時限、審核內容、審核流程、簽字人員;對于變更簽證管理辦法,要結合當地相關政策文件進行制定,在明確審核主體、時限、內容、流程、格式、人員的基礎上要明確變更確認權限,按照單項變更金額和累計變更金額結合當地政府投資管理制度劃分相應權限,做到資料齊全、合法合規,同時注意可操行。相關制度定稿后爭取與實施機構聯合下發,具備條件的,也可以報送市政府,作為政府相關管理條例下發。
四、過程計量
一是項目公司商務和運營部門應設立計量審核專崗,負責月度計量審核工作,并制作相應報表、臺賬和數據統計填報,做到各部門數據閉合一致,本月計量次月內簽認完畢,滿足合同和相關管理辦法規定。二是過程計量要實現內外上下兩條線。對下計量,要嚴格按照批復的圖紙、施工圖預算清單和變更簽證等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對于原清單沒有的單價,要求完善單價增補手續后進行計量確認;不允許施工單位隨意超計量。對于變更簽證建議按照50%-80%的比例進行支付,剩余待結算審計完成后根據審計結論多退少補;過程計量中可提取不超過3%的結算保留金用于結算審計工作;對上計量主要是在已確認的建安費基礎上,加上建設單位管理費等二類費用和建設期利息,匯總形成月度投資月報表,由項目實施機構進行確認,主要是對除建安費之外的二三類費用進行中間確認,減少決算工作壓力。
五、造價控制
1、招標合同額控制
PPP類項目招標金額一般采用可行性研究估算或初步設計概算總金額,可行性研究估算和初步設計概算一般在項目啟動后的前期準備工作已完成編制和審批,社會投資人介入難度較大。但可介入招標文件編制、兩評一案編制評審工作,盡量在原基礎上進行放大,在滿足財政承受能力要求的基礎上,增加項目總投資額,作為風險金列入合同內,避免項目由于多種因素導致造價上漲超合同額。
2、預算評審控制
引言
長期以來,工程造價審計大部采用事后審計,審計工作基本在辦公室進行,而建設項目具有建設周期長、組成內容復雜等專業技術特點,面對如此復雜的審計對象系統,事后審計卻采取遠離具體建設過程這樣一種審計路徑,這無疑使得審計的深度和質量難以滿足要求,事后審計表現出了明顯的弱效性或無效性[1]。而當前,工程造價審計目的是追求造價形成的合理性,造價控制的有效性,要想達到審計的效果,沒有一個有力的針對過程的監督是不可能實現的,因此必須要進行審計方式的創新,變靜態的事后審計為動態的跟蹤審計,將工程造價的事后審核提前和擴展工程造價形成的全過程,這也就成為必然。
一、實施主體
工程造價跟蹤審計按主體分為:政府審計(國家審計)、社會審計(獨立設計)和內部審計[2]。
1)從事造價審計工作的審計人員以《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注冊的造價工程師為宜,也可以是符合《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工程造價員;他們既要有專業技術和豐富的工程建設實踐經驗,又要有經濟管理理論知識和一定的法律知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政府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由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實行審計監督制度,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審計人員應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2)工程造價的社會審計是指根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經批準成立的獨立的審計組織,依法對被審計單位的工程造價實施審計,是一種社會委托審計。
3)內部審計是指國家機關、金融機構、企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設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內部審計人員或授權本單位內設機構,履行內部審計職責,獨立監督和評價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工程造價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的行為,以促進加強經濟管理和實現經濟目標。內部審計在力量不足的情況下,可采用“內審外委”的方法,即委托社會上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工程造價實施審計監督和評價,通過內外審計人員積極有效協作,及時發現工程造價管理中問題,提高工程造價審計質量,并達到降低審計費用和節約審計時間的目的。
二、運行模式
工程造價跟蹤審計是與工程項目建設同步進行的,即有計劃地針對建設項目決策、設計、承發包、施工、竣工等不同階段的工程造價進行審計監督,也可稱為全過程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廣義而言,審計人員根據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和工作需要,可從建設過程的某個階段開始或某個環節介入,開展工程造價審計監督工作,只要不是事后審計,有一定“跟蹤強度”(指事前、事中審計介入的程度大小),都可認為屬于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范疇。因此.如果按時間跨度分,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可分為全過程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和階段性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兩種主要運行模式。從某種程度上講,階段性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延伸至項目建設的整個過程,就會轉變成全過程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如果根據跟蹤強度大小分類,可將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分為駐場審計、環節審計、分期審計[3]。駐場審計是審計組織在項目建設現場全天候進行的工程造價審計,跟蹤強度最大;環節審計是根據項目建設過程的具體情況確定出重點和非重點工程造價管理的內容(用“環節”表示,可進一步分為“重點環節”和“非重點環節”),有針對性地對各環節進行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分期審計指在項目建設期間,審計組織定期不定期地進入項目建設現場開展跟蹤審計。環節審計和分期審計的跟蹤強度均較駐場審計小。環節審計和分期審計也可結合起來應用,對一些次要環節的審計事項,可根據實際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跟蹤審計。
三、運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工程造價跟蹤審計較傳統事后捌審計資源占用和成本顯著提高,但工程造價跟蹤審計能有效減少審計方與項目建設管理方和施工方間工程項目建設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有利于審計質量的提高。如根據項目建設的具體情況,在建設項目施工階段采取駐場審計模式,通過現場施工過程的實時監督和對計算相關資料的嚴格審查,可確保工程計量和計價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準確性,特別是能有效防止隱蔽工程上的虛假變更和高估冒算等現象發生,從而提高審計質量,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在控制工程造價、促進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和廉政建設等方面的作用。
2)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對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高,工程造價審計與財務審計是有一定區別的兩個學科專業。工程造價審計需要以掌握工程經濟和工程技術的注冊造價工程師、造價員為主;財務審計需要以注冊會計師、審計師為主;在建設項目審計中,二者相輔相成,密不可分;也只有二者緊密結合,才能使建設項目審計不留死角,使違紀、違規、違法問題無容身之地。
3)根據現行《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以及《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注冊造價工程師與造價員應具備相應的主要理論知識結構。與造價員相比,考試合格經注冊的造價工程師所掌握的有關工程造價管理的理論知識更系統、更全面,實踐經驗方面要求更高,繼續教育設置的課程學習學時也較多,即執業準入的“門檻”更高,通過繼續教育,促使執業人員及時更新知識、更新觀念,開發和掌握新技術和方法,更好地從事造價管理工作。因此,造價工程師更適宜政策性較強的建設項目決策階段的造價審計工作。
4)工程造價跟蹤審計要求從事審計工作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和造價員除具備系統的工程造價管理理論知識和豐富實踐經驗外,還應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建設項目審計處理暫行規定》、《審計機關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及由國家審計署頒布的審計規章,在造價審計實踐中處理好審計法與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間的關系。
5)工程造價跟蹤審計消耗審計資源相對較多,審計機構投入不足,可能導致審計質量下降。審計人員在長期跟蹤項目建設過程中,接觸到各種“誘惑”的機會增加,個別審計人員由于不能自律就有可能出現職業道德方面的問題而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理論上講,造價工程師的理論知識體系覆蓋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但可能由于造價工程師在其工程技術和經驗知識背景中存在某些欠缺或性格缺陷等個人原因,如果對某個細節稍有忽略或原則性不強,都會給工程造價的真實性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
四、選擇策略
工程造價跟蹤審計運行模式的選擇,除了要根據工程建設項目建設情況外,還需結合審計資源情況綜合考慮。有關統計資料表明,建設項目投資決策階段影響工程造價的程度最高,可達80%一90%;設計階段對工程造價的影響程度也可達到75%以上。項目建設各階段對工程造價的影響程度和多次計價過程的關系,如圖l所示[4-5]。從圖l可以看出。項目建設階段越靠前對工程造價的影響程度越大,所以從工程造價多次計價過程的這一特點看,加強對建設項目投資決策階段和設計階段工程造價的審計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充分發揮審計監控作用,以提高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率。對于投資大的建設項目,可以實施駐場全過程工程造價跟蹤審計模式。審計力量不足時,可采用環節審計或分期審計,但重點環節或項目建設重要時期的跟蹤審計質量一定要保證。
圖1項目建設各階段對工程造價的影響程度和多次計價過程的關系
五、工程量清單計價項目實行工程造價
工程量清單計價是目前工程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和竣工驗收階段實施的一種主要工程造價計價方法。工程量清單計價的項目實行工程造價跟蹤審計運行模式是階段性工程造價跟蹤審計運行模式,而不是項目建設全過程工程造價跟蹤審計運行模式?!督ㄔO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以下簡稱《清單規范》)中規定: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投資為主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強制性條文);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清單規范實施后,將有越來越多的國有及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清單規范還規定,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工程價款結算等工程造價文件的編制與核對應由具有資格的工程造價專業人員承擔。第4.8.9條規定:同一工程竣工結算核對完成,發、承包雙方簽字確認后,禁止發包人要求承包人與另一個或多個工程造價咨詢人重復核對竣工結算[6]。此條規定對工程造價審計的影響是微妙的。保持審計的獨立性,不越位和錯位,不直接參與工程管理和決策是審計界的共識。但常常會有施工承包企業抱怨:某工程結算書由項目建設管理部門或由其聘請的監理單位或造價咨詢單位審一遍,企業內部審計還要審一遍,等于“審兩遍”,造成工程結算時間延長,不能及時獲得工程結算價款,因而施工承包企業往往對審計有抵觸情緒。《清單規范》第4.8.9條的規定,使得上述審計過程有了調整的必要。對于工程量清單計價項目來說,采用工程造價跟蹤審計模式無疑是目前比較合適的選擇。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內容包括: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招標控制價和投標報價的編制;工程發、承包合同簽訂(約定合同價款);施工過程中工程量的計量與價款支付;索賠與現場簽證;工程價款的調整;竣工結算的辦理以及工程計價爭議的處理等。
六、結束語
工程審計是國家監控工程建設活動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我國審計監督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審計人員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不僅熟練掌握各種政策業務知識,而且還要積極學習先進的施工管理知識,在日常工作中積累豐富的經驗。在當前一些工程建設項目出現工程價款結算爭議較多的情況下,對工程量清單計價的項目實行工程造價跟蹤審計模式,無疑有利于規范工程計價行為,盡量避免久審不結的現象發生。
參考文獻:
【1】唐連玨.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M].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01. .
【2】高舂艷.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方式的應用與研究[D].上海:同濟大學.2007.
【3】趙志剛.國家建設項目重點環節跟蹤審計研究[D].武漢:華中科技大學,2006.
(一)基層政府投審計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3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竣工決算審計。2004年6月,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條例》規定,“政府投資項目應當進行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政府投資項目經過項目竣工決算審計、財務決算批復,方可辦理產權登記和移交手續”。為結合實際落實好該條例,龍崗區政府批轉了區審計局《關于結算金額20萬元以下的政府投資零星工程辦理產權登記和移交手續有關問題的意見》,明確對結算金額20萬元以下政府投資零星工程的竣工決算,由區造價管理機構或有資質的造價咨詢機構進行結算審核,報區審計部門備案。結算造價20萬元以上的政府投資工程竣工決算,則必須經區審計局審計。二是預算(標底)審計和預算執行審計?!渡钲诮洕貐^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條例》還規定,應當“有選擇地進行項目前期審計或者項目預算執行審計”。2008年3月,區政府修訂《龍崗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規定,“審計部門出具的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結論性文書作為有關部門組織項目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撥付項目工程款、審批竣工財務決算、產權登記與移交的依據”。2008年5月,深圳市政府出臺《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若干規定》規定,“財政性資金投資工程編制的標底,應按規定報審計機關審定”。2009年6月,區政府《龍崗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實施辦法》規定,“50萬元以上的標底報區審計部門審定”、設計變更“一次變更達到或超過50萬元的需報審計部門進行現場見證及備案”、“對于重大建設項目,審計部門應全過程審計”。三是拆遷補償資金跟蹤審計。2007年2月,深圳市政府頒布《深圳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審計等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各司其職”。隨后,《龍崗區實施〈深圳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若干規定(試行)》規定,“區審計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對街道辦及相關部門的拆遷補償資金進行跟蹤審計”。2009年6月,區政府出臺《龍崗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實施辦法》規定,“對拆遷量較大的市、區重大項目,審計部門應進行跟蹤審計;一般項目則在拆遷工作結束后及時予以審計”。
(二)基層政府投審計的組織管理。為確保政府投資審計政策的有效執行,龍崗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有:一是有專門負責政府投資審計的機構和人員,有經費保障。龍崗區承擔政府投資審計的機構是區審計局下屬的政府投資審計中心,成立于2002年9月,為正科級事業單位。區政府對政府投資審計所需的經費給予了充分保障。二是政府投資管理相關部門之間建立了配合、協調、信息溝通機制。政府投資管理相關政策的執行機構,如發改、財政、審計、建設等單位之間經常召開座談會,相互通報情況,對需要合作配合的工作進行協調,解決了大量具體矛盾和問題。同時,建立了審計報告抄送紀委、監察、發改、財政等部門的制度,及時告知審計發現的情況,共同督促相關單位整改規范。三是政策本身一直在作漸進式的持續改進,一直在不斷改進和完善。
(三)基層政府投審計的主要成效。龍崗區對政府投資審計工作高度重視,政策執行的力度很大,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一是節約了政府資金。做好政府投資項目的預算審計、決算審計,做好重大項目設計變更現場見證和全過程審計,做好拆遷補償資金跟蹤審計,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進行全過程的監督和服務,從源頭上促進工程規范管理,把好造價審核關。二是規范了建設程序。加強對項目建設程序的監督,重點關注工程招投標、預結算、設計變更,以及設計、監理和施工等多個關鍵環節,嚴肅查處高估冒算、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審計發現的弄虛作假行為等逐步減少,建設程序和市場秩序逐漸規范。三是服務了宏觀管理。龍崗區審計局對審計中發現的一些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注重從體制機制方面深入分析原因,向區政府報送有關情況的綜合報告,系統地提出完善政策、強化管理的建議,為區領導全面掌握情況、加強宏觀管理提供了決策參考。四是增強了法紀觀念。龍崗區開展政府投資工程審計初期發現一個現象,即建設單位事先知道要進行審計的項目,會比較規范地處理工程管理、財務事項、支出管理。這充分說明領導干部的財經法紀意識正在增強,對有效預防建設工程領域的腐敗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基層政府投資審計的主要問題
(一)審計資源與審計任務要求不適應。由于政府對審計工作高度重視,對審計工作寄予厚望,多個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法規、制度都規定要審計介入把關。這也導致了政府投資審計涉及的機構和人員也較多,需要觸動的權力關系也較多,難度很大。從單個方面看,審計把關是必要的,審計部門也必須履行好職責。但從總體看,廣泛介入的審計工作導致審計部門超負荷運作,甚至會影響到一些更重要審計工作的深入細致實施,影響審計的實效。一方面需要審計的政府投資項目數量和金額呈爆炸式增長,另一方面審計人力資源卻沒有增加,審計人力資源與審計任務需求不適應的矛盾非常突出。這也是當前基層政府投資審計面臨的最大問題。
(二)部分法規制度不夠合理、不夠完善。部分政府投資審計相關規定仍存在一些操作難、對新情況新問題界定不夠明晰的問題。如目前還沒有制度對拆遷補償資金跟蹤審計工作的具體要求作出規定,對于拆遷補償工作經費如何開支核算等也無明確的規定和指引,造成各個建設項目自行擬定使用辦法,標準不一,導致審計雖然發現了部分不合理開支,但缺乏足夠的法規依據來要求被審計單位整改。這些法規制度的不完善,導致審計事實認定工作難度和審計風險加大,影響了投資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三)政府投資審計的外部環境還有待優化。一方面部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工作不夠配合。由于直接關系到有關單位的經濟利益,或者有時工程建設管理可能存在較多問題,部分施工、監理單位甚至建設單位往往采取拖延、拒絕提供審計資料的手段,阻礙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還有部分工程因管理不夠規范,造成審計必需的工程資料保管不齊,影響審計或根本無法正常審計,增加了審計難度和審計風險。另一方面,部分中介機構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睖y、設計、監理等中介機構提供的資料(特別是簽證資料)是否真實、準確,對工程質量與造價的影響十分巨大。審計發現部分招標、監理、勘測、設計等作用發揮不到位,執業行為不夠規范,甚至誠信缺失,存在弄虛作假問題。
三、加強和改進基層政府投資審計的建議
關鍵詞:
高校;內部審計;科研經費
隨著國家科研經費投入力度的加大,高??蒲薪涃M數量逐年上升,科研經費使用過程中出現了較多的問題,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為進一步加強高??蒲薪涃M的管理,教育部、財政部和科技部等科研管理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文件,要求高校健全科研制度,規范科研經費的使用,加強科研經費的監督管理。作為內部監督體系的組成部分,高校內部審計部門也逐步將科研經費審計作為審計重點工作之一。
一、科研經費內部審計的定義、定位和內容
科研管理是指高校對其承擔的全部科研活動的管理,包括上級科技主管部門批準的科研項目(縱向科研項目)的管理和企事業單位等委托的各類科研項目(橫向科研項目)的管理。科研經費內部審計是指高校內部審計部門依據有關法規,對科研管理業務活動合法性、適當性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的監督和評價活動?!秲炔繉徲媽崉罩改系?號———高校內部審計》第28條指出,高校內審的目標是促進完善管理,控制和防范風險、提高效益,促進高校實現辦學目標。科研經費審計的定位就是通過審計,促進科研管理的完善,控制和防范風險,提升科研水平。內審部門作為高??蒲兄胁豢扇鄙俚慕巧?,起著強化風險管理,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益的作用。科研經費內部審計的主要內容是對科研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同時對合法性、合規性進行評價。目前科研經費預算編制機制、預算標準都不是很合理,如果我們生硬地去追求與預算一致,側重預算執行效率,不但不會提高科研管理效益,還會引導科研支出的虛列,造成負面影響。預算不是我們的定性標準,它本身也是我們審計的對象。審計人員應該通過正面引導,科學預算、科學執行,而不是生硬地追求一致性。科研預算執行審計重點是對合法性和效益性審核??蒲薪涃M每一分錢都是納稅人的錢,不是科研項目個人的。所以,不管是在什么情況下,科研經費使用都須合法合規。
二、科研經費審計的特征
1.政策依據的專業針對性
科研經費屬于專項經費管理審計的范疇,審計依據除了國家相關的財經制度外,縱向和橫向科研經費的審計政策依據也不同。縱向科研經費有相應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如國家自然基金管理辦法、社科基金管理辦法等,橫向科研經費更多地是依據合同(任務書)或委托方要求。
2.審計內容的特定性
科研經費審計內容根據科研經費管理部門的要求和項目經費來源確定,主要是審計相關項目內容及制度的遵循性,目的是查錯防弊,查處與科研不相關的費用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審計報告使用范圍的指向性
目前所做的科研經費審計主要是課題結項驗收或中期檢查,報告的使用人主要是科研項目主管部門。
4.審計結論比較單一
審計結論主要側重于經費管理的規范性,預算支出的準確性,以及支出的相關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目前關注績效部分較少。
三、科研經費管理和使用存在的常見問題
科研經費管理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科研經費的使用往往被看成是科研人員的個人行為。項目管控方面,內控不完善,尤其是對橫向科研項目管理疏松??蒲泄芾砣蝿罩?、科研經費規模大的學校,未按教財【2012】7號文件要求在財務部門或科研部內部統一設置科研管理服務機構。科研人員認識不夠,意識不強,未嚴格執行預算。具體表現有:項目管控方面,尤其是對橫向科研項目管理,學校相關的管理制度不完善;規模大的學校未設立專門的科研管理服務崗位或機構;橫向科研經費未完全實現分項目核算;科研經費尚未完全實現輔助賬登記;因異地轉賬技術上存在一定難度,部分外地專家咨詢費發放未使用銀行卡;少量科研勞務費發放存在無人員身份信息、無銀行卡號、代領代簽等現象;縱向科研經費報銷煙酒、餐費;報銷與科研活動無關的費用,如:衣服、包、藥品、食品、蔬菜等日常生活用品;報銷汽修費、保險費;部分辦公耗材大量從商場、超市購入,存在報銷個人生活用品的可能;個別旅游景點住宿、往返車票,與科研活動關聯度不高;發票無抬頭或發票開具單位與開票內容不符,存在極個別虛假發票問題等。
四、科研經費管理常見問題產生的原因
1.認識上存在誤區
部分教師對科研經費存在認識誤區,認為科研項目是自己憑個人能力向有關部門申請來的,是個人的經費,從而導致科研經費使用隨意。
2.科研管理內控不健全
三級內控失效,項目級內控沒有,院系級內控虛設,校級內控乏力。內部審計一般停留在核查單據層面,對內控關注不夠,整體把握不夠,重點突出不夠。
3.審計資源有限
科研項目數量多,經費金額大,許多高??蒲薪涃M突破億元,內審人員一般不超過教工人數的2‰,還要從事工程造價審計、經濟責任審計、財務收支審計等,將科研項目全部納入內審范圍,對內審來說,顯然力不從心。如果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來審計,由于注冊會計師主要擅長公司、企業審計,對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不夠熟悉,對學校業務比較陌生,審計效果不佳。
4.難以界定支出合理性
科研項目涉獵廣泛,專業性強,由于審計人員的專業局限性和自身的能力,對一些支出特別是對一些專用設備、材料是否真正用于科研無法界定,部分支出合理性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蒲械恼鎸嵭院拖嚓P性,有時很難認定。你沒有辦法去認定一個科研人員是坐出租車,還是開車,或者租車與科研成果更有關,你也沒有辦法去確定科研過程中是用200個試劑比用300個更應該。
5.審計時效滯后
由于目前多為事后審計,發現的問題往往出現在立項、預算編制等事前和經費使用、核算等過程中,很多問題都既成事實,有些問題整改難度較大,在順利結項和存在問題之間容易引發矛盾。
五、內部審計機構如何搞好科研經費管理審計
1.建設良好的內部審計環境
內部審計環境可以影響審計風險的高低,也是高校內部審計的基礎?!逗颖笔∈俑咝?蒲薪涃M管理辦法》第35條規定,學校應將科研經費審計納入內部審計部門的重點審計范圍,對重大、重點科研項目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應通過各種渠道提高高校科研人員對科研經費的認識,增加科研經費使用的合規合理性,同時積極主動地配合學校的審計工作。高校應建立規范高效的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經費內部控制制度,配備專業勝任的審計人員,購置必要的審計軟件,建立良好的內部審計環境。
2.發揮內部審計的建設性、服務性作用,對非故意違規行為予以規范,對惡意行為予以糾正
內部審計不僅需要準確地查出問題,還需要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認為,內部審計的宗旨在于為本單位增加價值、改善業務流程,提高控制與治理過程的有效性,促進風險管理。內部審計應發揮建設性和服務性作用,通過糾正科研經費使用的不當行為,對非故意違規行為予以規范,對惡意行為予以糾正,必要時責令清退違規資金,促進學??蒲泄芾硐嚓P部門建立內部控制(包括建立科研經費管理辦法、財務報銷工作規范等),科研管理任務重、經費規模大的學校,在財務部門或科研部內部設置科研管理服務機構,確??蒲泄芾韮炔靠刂朴行绦?。高校科研管理的內部控制包含校級、院系級、項目級三個層級,應完善三級內控。高校內審部門通過內部控制審計,促進三級內控落實。
3.把握重要項目和重要業務環節
重要項目指項目到位資金總額較大,社會影響較大的、關注度高的項目;或者是金額雖不大,存在問題性質嚴重的項目;來自財政撥款的縱向科研項目,也應作為重點。目前科研經費領域出現的問題按照性質與嚴重程度,可以分為四種情況:
(1)在預算與執行過程中,擅自擴大開支標準、未經批準調整項目預算等問題;
(2)科研經費使用過程中,未按照規定進行招標、重復采購、造成資源閑置與浪費;
(3)應該用于某類型的開支被通過某種方式挪作他用,比如以購買辦公用品的名義購買其他物品,以購買辦公家具的名義購買自用家具等;
(4)不僅將科研經費挪作他用,有些完全用于一些無中生有的項目,比如虛列項目支出、虛列勞務人員名單套取科研經費等。重要業務環節,是管理控制中的薄弱部位、銜接部位。主要有經費轉撥、材料采購、勞務費開支三個環節,這三個環節應作為內部審計重點,進行有效地管控。
4.綜合運用審計調查、跟蹤審計、事后審計等方式
科研項目數量多,金額大,在開展審計時,可采取下列方式:
(1)為了全面了解科研管理的業務、控制和風險,內審部門定期對學校科研管理狀況進行審計調查,從而發現內部控制缺陷。
(2)對重大、重點科研項目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跟蹤審計能更好地在過程中發現問題并解決,控制潛在風險,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3)事后審計可以集中在較短時間內完成科研項目審計,并從中發現問題督促項目組整改(包括違規資金的清退)。內審部門擴大事后審計的覆蓋面,加強事后審計。如:審計科研經費轉撥時,審計人員應在“企業信用網”查詢收款單位有關信息(法人代表、高管、股東等信息),查閱項目任務書、預算評審書、項目合作協議等項目資料,審查經費使用的相關性。從科研項目結果入手,發揮審計的監督和威懾作用。
5.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實施全程審計
高??蒲许椖考毞诸A算復雜,數量多,涉及人員廣,內部審計不僅要做事后審計,還要將加強事前、事中審計。《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28號———信息系統審計》提出,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中要單獨或綜合應用計算機輔助審計工具和技術等信息技術。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中應該綜合運用各類信息化技術,適時掌握、評價審計結果,提高審計效率,識別、評估科研經費管理風險將變得更加便捷。
6.推行科研經費審計結果公示
高校內審部門可以參照審計署《審計結果公告辦理規定》《審計機關公布審計結果準則》等規章,結合學校實際,在校領導批準的情況下進行公示。一定程度上推進校務公開。審計結果公示由發起審計項目的機構對審計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充分考慮學校保密規定,對于項目不能公開。審計公示有利于將審計監督與民主監督有效結合起來,形成廣泛的監督力量??蒲薪涃M審計結束后,公示內容應包括項目基本信息、過程管理信息、結題驗收信息和審計結果信息等。綜上所述,科研項目經費審計應通過查處科研經費管理和使用的不當行為,堵塞漏洞、完善內部控制,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為學校科研保駕護航的作用,促進學??蒲薪】蛋l展。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239.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428(2012)11-58 -03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全國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日益增加,但在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工程決算審計中暴露出來的問題也日益突出。如何充分發揮建設資金投資效益,保護資金使用安全,避免損失浪費,保證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工程竣工決算質量,是高速公路建設管理人員所面臨的重要課題。通過長期實踐和理論探索證明,全過程跟蹤審計方法是對高速公路建設項目風險控制的有效措施。
早在2004年,江蘇省人民政府就已明確要求在高速公路建設中要把跟蹤審計作為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的主要方式,將審計關口前移,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前期準備階段、施工建設階段和竣工交付使用階段進行全過程的審計監督。同時要做到“三個突出”:一是突出對工程造價方面的審計,注意發現和嚴厲查處嚴重違反項目建設管理和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二是突出效益審計,深入揭示因決策失誤、管理不善而造成的重大損失浪費、效率低下、效果不佳、工程質量差等問題;三是突出管理審計,揭示項目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促進項目加強管理,健全制度,提高管理水平。至此,跟蹤審計制已和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項目法人制一起被視為高速公路工程建設中必須堅持的管理制度。
交通部在“關于下達2008年交通審計工作計劃的通知”[交審發(2008)113號]文件中進一步明確指出:繼續深化和規范交通建設資金和建設項目審計,切實強化對資金安全和資金效益的監管,交通系統各單位要在嚴格執行《交通建設項目審計實施辦法》《關于加強交通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的通知》和《交通建設項目委托審計管理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審計及審計管理工作,繼續總結和推廣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委托審計招投標的好經驗、好做法。
2009年,江蘇省交通工程建設局在所承建的高速公路項目全面推廣、實施跟蹤審計。下面我就根據我這幾年的工作實踐談談跟蹤審計。
一、交通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職能
跟蹤審計包括三方面職能:一是工程造價簽證,即核實工程造價,作為施工承包方和項目辦之間的結算依據;二是監督與評價,即對工程管理活動中有關主體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并向項目投資人或業主報告;三是提供咨詢和建議,以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在跟蹤審計實踐中,一方面,要全面履行跟蹤審計的職責,不可偏廢,不應只重視工程造價核實的職能,而忽視跟蹤審計的監督和咨詢作用;另一方面,要嚴守監督咨詢的角色定位,以服務建設項目為己任,對于發現的工程建設管理問題,一定要通過項目辦或監理等管理機構去解決,而不能越俎代庖。因此,審計人員既要當好項目建設資金的“衛士”,又要當好決策者、管理者的“謀士”,并應逐步建立起與被審計對象之間的溝通機制、商量機制和融合機制,使其在提高管理水平上與被審計對象融為一體。
二、交通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有利方面
(一)有利于對隱蔽工程的有效監督。事后審計對隱蔽工程結算存在的疑點只能先詢問建設單位的相關負責人,由于建設單位已經簽字認可,若其中存在質量、安全和腐敗等問題,則無從查證;而跟蹤審計中,審計人員能及時地對隱蔽工程進行現場審計,確保了審計對路面表層以下工程真實性與準確性的監督,大大提高了交通建設項目的審計質量,有效地防范了質量、安全和腐敗的風險。
(二)有利于保證工程單價變更工作的進行。實踐中,一些低價中標的施工單位,期望通過工程變更方式提升利潤,這對于其他一些施工企業明顯是不公平的。所以,在自由競價投標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中實行跟蹤審計,對變更工程的計量與計價增加了一個監督環節。由審計在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審定,確保了變更工程計量與計價的準確、合理、合法,從而能夠有效控制變更工程的造價。這不僅對節約投資和廉政建設工作大有益處,而且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低價搶標的現象。
(三)有利于提高監理工作效力。對工程造價實行事后審計的,監理處工作人員在工程完工后還要向審計組作較長時間的解釋工作。這種解釋工作趨于“空對空”,作解釋的監理人員憑空直述,聽解釋的審計組人員,由于并未介入具體工作,因此難免道聽途說,這無疑大大地削弱了審計的監督作用。實行跟蹤審計,工程完審計也隨之完結。由于審計人員直接介入工程全過程,不僅增加了監督的直觀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同時也有利于監理人員提高工作效力,及時投入新的工作。
三、交通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中存在的現實問題
(一)介入項目管理,混淆審計目標
跟蹤審計打破了傳統的建設項目管理模式,它是針對建設項目全過程,作為一個重要的控制環節而存在。但是這種模式會混淆建設項目的職能范圍,因為它要求審計人員在建設項目的過程中多次參與,進行與審計有關的活動,提出審計意見,糾正并改進建設單位的工作。比如,有些進行跟蹤審計的人員發現問題后,總是試圖阻止或改變它;再如,關于現場簽證問題,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通常會先跟審計人員表態,然后才簽署,即使國家早已明確規定了他們的職責和具體操作規范。這樣很容易造成各方利益的沖突,破壞跟蹤審計所建立的權力制衡機制。
(二)審計成本上升,審計價值難以衡量
跟蹤審計和過去的審計模式相比,其對象更多樣、范圍更廣泛、內容更全面和環境更復雜,因此其開展成本與以往的常規審計模式相比也要高的多。但是在現有的條件下,還無法定量地測算出這種審計模式所達到的審計效益比常規審計的效益高出的數值,也無法判定其增加的成本與其達到的審計效益是否成正比。因此,這種模式的廣泛開展必然會受成本與效益的制約。
(三)介入時間模糊,審計效果不明顯
投資決策、設計、招標投標、施工、竣工結算等是工程建設項目一般要經歷的幾個階段。跟蹤審計并未對其介入的階段作明確規定,但是審計效果卻會因其介入的時間不同而不同。理論上講,跟蹤審計介入得越早越好,但是一方面審計人員在評價前期決策是否科學方面缺乏專業能力,無法承擔這個審計重任;另一方面建設單位認為跟蹤審計只是在施工階段防止施工單位高估冒算,無需在前期介入。因此在跟蹤審計實踐中,絕大多數是在施工和竣工結算階段才聘請跟蹤審計單位介入,那么在前期決策、設計和招投標階段所影響的造價,便無法控制,跟蹤審計的效果就不充分、不明顯。
(四)審計依據不足,審計實踐被動
跟蹤審計作為一種全新的審計模式,打破了傳統的以事后審計為主的靜態審計觀念,創造了在建設全過程中進行的一種動態審計。因此需要相關的審計法規為審計人員所承擔的責任和風險作支撐,為建設單位制定項目管理制度提供遵循的依據,也為跟蹤審計部門提供衡量的標準。然而目前這方面的法規政策相對滯后,因此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的實踐中難以對建設項目作出共性的評價和判斷,這些都使得審計風險增大、審計質量難以提高,導致跟蹤審計模式一直處于被動局面。
(五)審計力量有限,審計風險增大
跟蹤審計是對建設項目貫穿始終的全過程審計,涉及項目建設的方方面面,因此需要充足的審計力量,以滿足跟蹤審計內容的廣泛性和大量性。但是在目前審計力量有限的條件下,面對如此繁重的審計任務、如此詳細的審計內容、如此長期的審計過程,審計風險必然增大。另外,跟蹤審計也對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進行跟蹤審計的審計人員不僅要有精湛的專業技術和較寬的業務知識面,同時還要具備良好的協調溝通能力,以及了解掌握最新的方法技術手段。因此,能否合理配置審計資源、提升審計能力,是影響跟蹤審計效果,降低審計風險的重要因素。
四、交通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具體實施
(一)把握跟蹤審計的介入時間
跟蹤審計作為一種績效審計模式,應綜合考慮被審計項目的建設規模、建設周期、建設要求、審計資源和審計成本等多方面要素后研究確定審計介入的時間:是從立項時介入,還是從開工時介入;是從概算編制后跟蹤資金運行路線,還是從施工合同簽訂后跟蹤合同的履行情況。建設項目情況的不同選擇的方式也就不同。但不論采取何種方式,審計都應貫穿于建設的全過程,保證它應有的連續性。此外,在審計過程中,要體現跟蹤的適時性,對項目建設的重要環節、重大活動以及建設單位的要求,要及時跟進。
(二)把握跟蹤審計的關鍵環節
“跟蹤審計”的含義往往被簡單理解為審計人員要在項目建設的過程中比較穩定地駐扎在建設工地,像監理工作一樣,對項目建設的全過程進行實施監督,從有效性角度來看這種安排無疑是最好的,但在審計力量不足、審計成本有限的情況下,這種方式會大大提高審計成本,降低審計效率,所以應把握建設過程中的關鍵點,變全天候的跟蹤為“關鍵環節”的跟蹤,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建設項目的關鍵控制點一般表現在這幾個環節:①前期決策;②勘察設計;③招標投標;④施工準備;⑤隱蔽工程驗收;⑥各主體工程部位驗收;⑦材料與設備的采購;⑧工程款的支付;⑨重大變更;⑩竣工驗收等。
(三)充分整合跟蹤審計資源
在跟蹤審計資源的利用上,要實現政府審計機構、中介組織和內部審計機構的協調和分工。跟蹤審計的工作量大、工作任務重,單純依賴某一方面審計力量難以完成,需要充分整合審計資源,以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利用內部審計機構熟悉內部業務、易溝通等優勢,結合外部審計機構專業人才儲備較好、相對力量較強的優點,內外協作,以更好地開展跟蹤項目審計工作。
(四)確保跟蹤審計的依法實施
跟蹤審計是建設項目審計模式的重大創新,它在傳統審計的程序、內容、方法等方面都發生了重大變化。為了使跟蹤審計能健康運行,確保跟蹤審計依法實施,使這一模式能更好地為工程建設項目服務,理應建立一整套跟蹤審計的規章制度,制定跟蹤審計實施辦法,健全審計程序和審計規范,以及與此相銜接的項目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為跟蹤審計人員、項目管理人員、財務管理人員提供具體的指導,使各部門各司其職,工作到位不越位,相互配合,協調運轉,使跟蹤審計逐步進入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中。
五、在跟蹤審計中需要處理、協調的幾個關系
(一)處理好跟蹤審計與項目管理(審計對象)之間的關系
內部審計部門作為監督者參與項目建設(下轉第129頁)(上接第59頁)過程,但其自身并非項目負責人,更不是監工,不能喧賓奪主,也不能越俎代庖。跟蹤審計以為項目建設堵塞漏洞、不斷完善管理機制為目的,在跟蹤審計中所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與省交建局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并以書面形式反映,不得直接干涉現場項目辦公室(以下簡稱“項目辦”)項目管理工作。在實施跟蹤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務必把握好工作尺度,做到審計到位而不越位,以避免不恰當地或在無意中承擔了不應涉及的責任。正確處理好跟蹤審計與項目管理之間的關系,跟蹤審計才能得到項目管理者的大力配合,從而提高跟蹤審計的工作質量和效率,保證建設項目的質量和進度。
(二)處理好跟蹤審計與工程監理之間的關系
正確處理跟蹤審計與工程監理的關系,做好協調工作,力爭形成合力。跟蹤審計的作用能不能充分發揮,除了技術性因素以外,還取決于項目辦和工程監理的配合。工程監理的工作重點在于施工現場的施工監理,跟蹤審計則主要在于對施工過程管理是否合規、合理的監督,包括對工程監理內容的再監督。
(三)處理好跟蹤審計與其他形式審計之間的關系
在現有的交通工程建設管理模式下,除跟蹤審計外,還有其他形式的審計,要協調處理好跟蹤審計與其他形式審計之間的關系,努力使各類審計相輔相成,從各自不同角度為節約工程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果服務。
參考文獻:
[1]交通建設項目審計實施辦法,交通部 交審發(2000)64號.
[2]關于加強交通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的通知,交通部 交審發(2001)6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