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的功能模板(10篇)

時間:2023-06-08 15:42:18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綠色金融的功能,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綠色金融的功能

篇1

綠色經濟發展機制的失靈奠定了綠色金融的存在基礎。綠色金融是支撐綠色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綠色改造的金融要素的總和,涵蓋推動綠色發展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及機構、市場、產品、人才和交易活動,其本質是將資源損耗和環境影響納入金融資源配置的決策過程,通過特有的運作機制來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維護生態環境平衡,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我國的產業轉型對綠色金融的需求曰益強勁,積極促進綠色金融模式和綠色金融業態的形成和發展,著力發揮綠色金融體系在產業轉型過程中的積極作用,對今后相當長一段時期內的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具有深遠意義。

一、金融體系與產業轉型關系解析

1、金融在產業轉型中的作用機制

金融一方面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另一方面又要依靠實體經濟的發展產生效益。金融體系能夠推動產業結構調整,金融制度內生于經濟發展,并成為經濟進一步增長的“助推器”,其作用機制大致有以下幾種途徑。

(1)資本形成機制。資本形成機制是指金融體系將分散的資金聚集成資本并轉化為投資的功能,這也是金融作用于產業結構調整的關鍵一步,高效率的金融體系有助于降低資本形成過程中的交易成本,為產業結構的調整與產業轉型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此外,資本形成機制還能與品牌、專利、創新制度等資源要素發生協同作用,共同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與產業的順利轉型。

(2)資本導向機制。資本導向機制包括商業性金融的利益競爭機制和政策性金融的校正補缺機制,二者的共同作用促進了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升級。商業性金融機構從自身利益出發,依據市場化的原則,通過價格規律、競爭規律的調節,使社會資本從低效部門向高效部門轉移,實現了資本資源的優化配置。而政策性金融則是針對商業性金融“失靈”的地方,通過政府相關政策的引導,實現對市場機制的矯正補充。

(3)產業整合機制。高效的金融運行機制加速了資本積聚的進程,推動資源向優勢企業和產業集聚,提高了規模經濟效益和產業競爭力,由于這一過程往往打破了部門、地區和國界的限制,因而加速了產業結構在較大范圍內的調整。此外,包括金融市場、商品市場、勞動力市場、技術市場在內的市場體系逐漸建立和完善,有力促進了資本在不同區域間的流動、重組,其結果必然帶來商品、勞動力和技術等資源的空間轉移、區域資源賦的改變以及產業結構調整與升級。

(4)信息揭示機制。金融體系能夠對投資項目進行有效的評估和甄,以發現最具投資價值的行業和企業,這是金融體系能夠優化資本配置、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前提。而金融中介專門從事信息的收集、處理工作,發展各種評估技術來甄投資項目的價值,具有單個投資者無法比擬的專業優勢和規模效益,金融機構的出現降低了信息成本、改善了資本配置效率。

(5)風險管理機制。風險配置亦是金融體系一項主要功能。金融體系可以在全社會重新配置風險,使得那些風險更高但更具生產率的技術獲得足夠的資本投入,從而推動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同時,金融體系還可以通過對創新項目的分散化投資來降低風險,保護風險投資主體的利益,促進風險資本的良循環。其中,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以及金融保險機制都是金融體系為解決產業結構調整中資源閑置可能產生的社會動蕩而采取的有效措施,這種風險管理措施有助于產業結構調整的順利進行。

2、綠色金融與傳統金融理論辨析

金融在產業轉型過程中的作用,主要體現為通過建立高效率的金融體系,為產業結構的調整提供必要的資金以及重組機制,在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的過程中,以市場化的手段,間接地引導和促進相關產業的形成與轉變。而綠色金融則是指金融部門把環境保護作為基本政策制定的一個出發點,在投融資決策中能充分考慮潛在的環境影響,考慮投資決策的環境風險與成本,在金融經營活動中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以及環境污染的治理,并通過對社會經濟資源的引導,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可見,綠色金融所強調的不僅是金融的信貸業務要為綠色產業提供資金支持以及配套的相關條件,而且還要求金融企業在經營決策中要充分體現其社會責任。

傳統的金融活動在投融資業務的選擇上往往以項目的贏利狀況為最終落腳點,經濟利益高于一切,在這種情況下,其經營活動往往忽視了其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導致在其決策變量中往往不會考慮到資源、環境、生態等因素。然而綠色金融的出現在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問題上彌補丁這一空白。與傳統金融相比,綠色金融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它更強調對人類社會賴以生存的環境的保護,它將對環境保護和對資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作為衡量其經濟活動效率的因素之一,更加關注金融活動與環境保護、生態平衡的協調發展,最終目標是為了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可見,綠色金融除了具備傳統金融的所有功能之外,還具有可持續發展的內涵。

3、綠色金融在產業轉型中的功能定位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和資源配置樞紐,金融企業既承擔著促進綠色生態、綠色投資、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同時也面臨著環境風險與商業利益的權衡博弈以及商業模式轉型的機遇與挑戰。產業轉型包括產業結構的改善和產業效率的提高,它是后金融危機時代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產業結構的改善表現為產業的協調發展和結構的提升,產業效率的提高表現為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及產品質量的提高。

在某種程度上,綠色金融也可以稱之為生態金融,是可持續金融的一種表述形式,它以綠色價值為導向,倡導生產和生活的綠色理念,以科學發展為原則,以促進入與自然和諧發展、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關系為目標。因此,我國綠色金融的功能應定位為:一是引導生產企業從事綠色生產和經營,引導消費者形成綠色價值消費理念;二是引導社會資本流向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事業,符合科學發展的時代潮流,實現我國經濟

社會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二、綠色金融對我國產業綠色轉型的必要性

1、自然生態方面

改革開放后,我國經歷了一個非常高速的工業增長過程,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制造工廠”。伴隨著國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加速,人們對自然資源和原材料的需求大幅度上升,資源供需矛盾曰趨明顯。同時,人們的經濟活動也對生態環境系統造成了巨大的破壞,導致我國生態環境整體功能下降,抵御各種自然災害的能力在減弱。總之,我國經濟快速增長對生態環境造成了巨大壓力,自然環境不斷惡化。在這種形勢下,實行綠色金融政策顯得尤為追叨。促進我國產業轉型需要發展環保產業、新能源產業,發展綠色金融、構建綠色金融體系可以為環保、新能源等產業提供資金支持;同時,發展這些新興綠色產業又能產生可觀的經濟效益,使資金的回流有保證,從而使得金融業的綠色化發展變得切實可行。

2、經濟發展方面

從歷史上看,傳統西方國家的發展模式是以對自然資源的高消耗、生活資料的高消費作為經濟增長的支撐。對我國而言,按照傳統的發展模式實現現代化的外部條件已不復存在,按照傳統發展模式實現經濟增長的局限性越來越明顯,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升級只能從其他途徑中尋找出路。綠色金融則可以為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經濟活動提供金融服務支持,發展綠色金融是我國新型工業化戰略與產業結構調整與綠色轉型的重要戰略推動工具。可以預見的是,通過發展綠色金融,以金融手段、金融創新來影響資源的配置及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綠色消費、推動綠色經濟發展,不僅不會影響我國長期經濟增長率,還會大大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社會福利,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生態安全、適應氣候變化的“多贏”。

3、國際環境方面

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7年12月聯合國通過《京都議定書》等一系列的國際環境保護條例,都使得我國綠色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顯得尤為迫切。一切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國際合作目標,就是使得世界各國在減排目標和義務達成全球協議,避免使全球陷入環境災難之中,導致全人類都將成為氣候變化的受害者。在這種情況下,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正面臨著發達國家、非洲等最不發達國家的巨大國際壓力。和平發展與綠色發展、國際合作與綠色合作將是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我國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的主旋律。

三、構建綠色金融體系、促進我國產業綠色轉型的策略

金融體系在資源配置上的強大功能使產業結構的調整離不開金融體系的支持,因此,政府應通過建立和完善綠色金融體系,加快建立綠色金融的法律框架和監管機制,構建正向激勵機制,推動綠色金融創新,實現金融資本對產業轉型的巨大推動作用,促進實體經濟向綠色經濟轉型。必須跳出傳統金融的融資理念,倡導和發展綠色金融并進行金融活動創新,引導資金流向節能、高效產業和環保產業,進而彌補市場失靈留下的空白。

1、堅持金融創新,構建綠色金融體系

金融創新要充分考慮國內金融創新的現狀,順應國際金融創新趨勢,選擇合理的創新途徑和發展對策,將金融創新成果轉化為實現產業轉型的推動力和提高市場競爭力的有效手段。要堅持吸納和原創相結合的金融創新方式,努力提高技術水平和自主研發能力。同時,積極培育公眾的金融意識,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推動我國金融創新的健康發展。通過金融創新,提高金融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再配置效率,推動金融總量的快速增長,進而加快產業結構的調整效率和速度,滿足產業轉型過程中對金融資源的巨大需求。

產業綠色轉型是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途徑,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發展方式的核心組成部分。綠色金融能為發展綠色經濟“保駕護航”、提供全新的動力。金融業在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的進程中,勢必要承擔比以往更大的社會責任,并通過綠色金融體系的構建來保證產業綠色轉型的順利進行。以“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為代表的綠色金融體系的初步建立,預示著綠色金融業全面進入了產業綠色轉型的主戰場。這三項綠色環保政策首尾相接、各具功能。“綠色信貸”重在源頭把關,對重污染企業“釜底抽薪“;“綠色保險”通過強制高環境風險企業購買保險,旨在革除污染事故發生后“企業獲利、政府埋單、群眾受害”的弊端;“綠色證券”則對企圖上市融資的企業設置環保門檻,并通過環境信息公開這一利器,對公司上市后的經營行為加強監管。從長遠來講,綠色金融體系的構建能為金融業防范風險、穩健經營起到防火墻的作用。

2、構建促進產業綠色轉型的全新機制

經濟學理論認為,資源配置可以通過“看不見的手”來調節,盡管市場機制也有其“失靈”之處,但政府的過度干預則更容易造成市場機制運行的扭曲以及資源配置效率的低下。因此,政府的角色只是“守夜人”,應該在維護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行方面發揮作用,盡量減少對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

我國產業綠色轉型應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發揮金融市場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但綠色經濟在我國的發展尚處于起步階段,環境的公共產品特性往往使企業具有更多的搭便車心理,“公地悲劇”現象未被有效地遏制,單純的用“看不見的手”會阻礙綠色經濟發展。傳統經濟的發展有強烈的慣性,綠色經濟要成為主要的發展模式,需要政府強大的推力。因此,在產業綠色轉型初期,應更多地發揮政府機制的作用,在特定的情況下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來引導、調節,以推動綠色經濟的健康發展。資金和技術是綠色經濟發展和我國產業綠色轉型的兩大物質基礎,金融在資源配置上的強大功能決定了綠色經濟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因此,在綠色金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過程中,應該用好“兩只手”,充分發揮各自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從而實現綠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3、發展完善我國的綠色金融法律制度

法律法規的支撐是推進綠色金融健康發展的制度保障。我國的綠色金融法治建設應根據經濟社會形勢發展的變化,適時調整、完善,為推進綠色金融的有效實施構建堅實的制度支撐和充分的法律依據。有效的制度安排能使金融業務獲得良好經濟效益,更重要的是它所提供的激勵效應還能使企業將個體目標與整個社會目標達到和諧統一。

首先,制定綠色政策銀行法,建立綠色政策性銀行。政策性銀行是不以贏利為目的,為實現國家的產業政策而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建立綠色政策性銀行,專門從事環保產業專項資金的管理,可以有效地對貸款目標企業進行評估與監督,規避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效率,促進綠色經濟的轉型與發展。其次,完善綠色信貸法律制度。間接融資能否成為“綠色金融”并為環境保護作出貢獻,關鍵在于制定環境主導型的間接金融政策,將環境保護納入信貸的決策環節,使綠色信貸作為一個內生變量內生于銀行的信貸和其他金融活動中,使支持環保經濟和防止環境污染成為銀行信貸的內在部分,從而確保間接融資體系的綠色特。最后,完善綠色融資法律制度。要樹立“社會化融資”的新思路,注重發揮市場力量,更多地依托金融市場和資本市場籌集資金,形成政府、銀行、企業個人多元化的投資局面。金融業應該著眼于環保產業的發展要求,開發多種形式的金融工具。比如,借鑒國外的綠色貸款、綠色金融債券、綠色回購協議和綠色產業基金工具,進行我國的金融融資制度創新,在股票發行、企業債券發放、綠色基金法制建設方面做出自己的特色。能充分體現出金融創新的綠色化以及對產業綠色轉型的支撐和引導作用。

篇2

在中國現階段的金融市場中,越來越嚴格的環境監管使“環境風險”在金融機構經營中凸顯,促使金融機構在信貸業務過程中將項目及其運作公司與環境相關的信息作為信貸考察標準納入相關考核機制中,并在綠色信貸業務創新、產品研發、功能推介等方面突出其特色。

一、福建省金融機構綠色信貸開展情況

近年來,福建省金融機構積極研究省內服務對象的實際情況以及業務增長點,提出了一系列推進綠色信貸的具體措施以及路徑,主要內容包括:

1.通過信貸杠桿淘汰落后產能

福建省省內各金融機構相繼制定了各自支持節能減排的相關信貸業務政策,明確積極支持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清潔能源等環保、節能型企業以及建設項目。例如,中國工商銀行福建省分行對高污染高能耗行業實行行業授信限額管理,并建立客戶環保信息數據庫,按環保風險輕重程度,將貸款客戶分為環境友好型、環保合法型、環保關注型和環保潛在風險型共4類9級,分級分類管理。

2.建立有區別的信貸業務流程

福建省省內各金融機構普遍制定落實各類綠色信貸鼓勵政策,對節能減排貸款給予政策支持以及資金傾斜。例如,中國銀行福建省分行根據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工作有關要求,將節能減排貸款納入分行經營與發展綜合考評與經營計劃,擴大各分行該類業務的審批權限,對節能減排貸款執行同等條件利率強制優惠等。

3. 創新綠色信貸業務品種

福建省省內各金融機構近年來綠色信貸相關品種的創新速度顯著加快。例如,中國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依托國際業務和投資銀行業務方面的優勢,引入綠色信貸方面的國際先進規則,針對不同客戶群體和項目類型推出多種融資模式并提供一站式的財務顧問以及融資顧問服務等。

二、福建省部分金融機構綠色信貸產品及實踐

1. 中國銀行為林權抵押打包創新模式

中國建設銀行福建省分行在綠色信貸領域著重強調一系列林權抵押貸款品種,并在實踐中逐步完善了一套內部林權價值評估體系,以應對林權價值不易確定的難題,開發了一套針對綠色信貸的現金流測算方法,并強調在貸后管理中現金流的預測水平與實際運行的差距,從而弱化土地等擔保資源在貸款結構中的必要性。

2. 中國農業銀行著力開發水處理信貸產品

中國農業銀行福建省分行的綠色信貸品種主打鄉村旅游、銀村共建、小城鎮綜合改造建設貸款等綠色信貸金融服務,其中支持城市用水、工業園區污水處理項目,對生活和工業污水處理BOT項目提供綠色信貸業務支持取得了較明顯進展,重點為區域內水務建設及農村水電建設及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提供授信支持。

3. 國家開發銀行利用政府合作優勢開發林權貸款品種

國家開發銀行福建分行通過與福建省林業廳等密切合作,提供開發性金融支持和信貸業務指導,以委托貸款形式向實際用款人(廣大林農和中小企業)發放貸款,并設立“林業產業風險準備金”,由最終用款的林業中小企業繳納“貸款風險互保金”,作為貸款的償債保障。

三、未來綠色信貸產品運用方面的建議與措施

1.深入了解新能源發展需求,積極開發支持新能源的創新業務品種

金融機構應深入了解新能源發展需求,積極開發支持新能源的創新信貸業務品種,針對綠色信貸融資的業務特點,著重在擔保方式以及擔保價值評估方案方面給予更多指導以及支持。與此同時,更應該積極拓展對企業綠色金融全鏈條金融業務服務,為綠色信貸企業提供證券化服務及財務顧問、結構化融資、融資租賃等中間業務金融服務。

2.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的補充功能,利用價格杠桿推動業務發展

政策性金融機構可慮考慮通過轉變資金定價機制,積極運用價格杠桿原理,推動海峽西岸經濟區綠色信貸建設發展。進一步考慮發揮差別利率功能,針對綠色信貸企業適當降低其貸款利率,鼓勵其建設以及發展。逐步引導海峽西岸經濟區多極發展、多元支撐的能源產業格局,建設大能源基地、大能源產業、大能源集群,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

3.充分發揮風險承擔功能,不斷完善風險補償機制

針對新能源行業風險較高的特點,金融機構可考慮采取出口信用保險、業務中斷保險等進行有效的風險轉嫁策略,對新能源行業開發核心技術提供更多的金融業務服務。積極探索利用保險機制促進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以分散企業經營風險,提高對環境事故的預防能力。

參考文獻:

[1] 史可山,施勇等.綠色信貸政策實施效應與優化選擇路徑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2] 巫天曉.全國首例碳資產質押授信業務探析[J].福建金融,2011,12.

[3] 陳曉.綠色信貸的新引擎[J].環境經濟,2013,06.

篇3

【關鍵詞】綠色物流金融:金融模式;創新

隨著我國經濟的強勢發展,物流產業也得到極大的推動。數據顯示,我國物流業產值南2004年的38.4萬億元增長到2012年的177.3萬億元,年復合增長率達到21.07%。物流業已逐漸成為社會經濟組織部門的重要的鏈接紐帶。物流業在高速發展中也暴露出很多問題,諸如物流標準不完善、基礎設施建設不足、物流技術有待創新、專業人才缺失等。而隨著社會發展人們思想意識水平提升,更多的人把關注的焦點投向了如何減少物流業發展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如何更充分有效的利用物流資源、如何有效地組織和調劑物流領域中貨幣資金運動等方面。本文主要就焦點之一的綠色物流金融運營模式問題進行研究。

一、相關概念界定

1.綠色物流金融

金融機構(銀行業)面向綠色物流運營,通過應用開發各種金融產品,為抑制物流對環境造成危害,實現物流環境的凈化及其物流資源最充分的利用,有效地組織和調劑綠色物流領域中貨幣資金運動。綠色物流金融,是綠色物流、資金流與信息流有效融合的產物。

2.綠色物流金融運營模式 為綠色物流運營提供融資信貸、支付結算、分散風險等物流金融業務的操作方式或組織形式。我國現階段普遍應用的是物流業主體模式、金融業主體模式、核心企業主體的供應鏈運營模式。

二、綠色物流金融運營模式存在的不足

為了更好的實現物流產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及生態效益,改進傳統的物流金融模式是非常必要的。因此,綠色物流運營模式成為新的行業發展模式。但在其應用過程中也存在很多有待改進的方面。

1.運營模式創新后勁不足

綠色物流金融運營模式是對傳統物流金融運營模式的創新。該模式無論是在觀念上還是實際應用價值上對于物流金融發展都是具有重大的意義。就目前綠色物流金融運營模式現狀分析可以看出綠色物流金融運營模式在供應鏈金融、抵(質)押融資、物流財務、租賃服務、付款及保險服務方面均能關注資源整合和高效利用。但由于金融組織自身、物流企業及外部經營環境等問題造成了綠色物流金融運營模式建立及應用動力不足,發展創新無后勁支撐。更多的是在思想上創新而非實際創新與推廣。

2.綠色物流金融參與者少

日前,在綠色物流金融運營模式上實踐的大部分為國有商業銀行。國有商業銀行憑借自身實力的優勢為追求商業利潤和樹立組織形象會推出針對物流企業的金融產品,并在金融服務上注重綠色金融服務。而其主要的服務對象也多為具有較強實力和較大規模的物流企業。這就造成供需雙方參與者少。這對于綠色物流金融運營模式的創新及綠色物流金融的實現都是不利的。

3.綠色物流金融專業產品短缺

現如今面向物流企業的專業綠色金融產品類別甚少,創新能力也不強。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是金融機構,如大型國有銀行在多變的金融環境下自身的組織功能、產品結構、技術創新、服務水平等方面凋整與創新都略顯吃力,更何況新型的綠色物流金融專業產品。此外,金融機構開展業務還要注重安全謹慎、運作風險及回報問題。因此,更造成了綠色物流金融專業產品開發進度遲緩無力,進而導致綠色物流金融產品短缺。

三、綠色物流金融運營模式創新

1.整合利用多方力量

綠色物流金融運營模式的建立不能單靠政府或是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應建立長效機制,激勵包括政府、國有商業銀行、民營銀行、社會及國外資本的參與。在各個參與者之間建立綠色物流金融利益主體聯盟、建立適應綠色物流與資金流高效融合的激勵相容機制。從而形成綠色物流與資金流高效融合。尤其是政府要加強發揮產業方向引導并出臺優惠政策,進一步扶持與鼓勵多方力量聯合。

2.強化綠色物流金融業務的拓展與產品創新

實施綠色物流金融的金融組織機構應擴大其業務范圍和業務量,使銀行業通過向物流產業鏈內的經銷商進行融資,間接盤活整個資金供應鏈從而實現產業鏈成員共贏。加強綠色物流金融產品和金融技術創新的資金投入,大力開發綠色物流金融及融通倉模式。可針對不同實力的物流企業開發專業的綠色倉單質押、綠色保兌倉、綠色證券、綠色基金等。

篇4

1、綠色農業發展的必要性

從我國農業經濟發展的現狀來看,相比于發達國家而言,仍舊處在一個極低的水平,盡管農業經濟已經具有一定的規模性,但是在經濟質量上存在著十分眼中的問題,同時由于受到各種客觀因素的制約,我國農業經濟的發展,已經遭遇到極為嚴重的制約。問題集中體現在土地資源匱乏、水資源緊缺、水土流失、環境污染等幾個方面。從最新統計的資料顯示,我國目前的實際耕地面積為19.51億畝,人均耕地面積不足世界人均占有量的二分之一。即便在現有耕地總面積不減少的情況下,隨著人口數量的不斷增加,我國將出現極為嚴重的耕地缺口。據測算,2020年,我國耕地缺口可能近3億畝。我國人均水資源占有量不超過2200立方米,僅為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缺乏環境保護意識,我國每年水土流失的總量已經超過50億噸。水土流失所導致的土地養分流失,已經造成全國4%的耕地處于地產狀態。草場退化,土地沙漠化的程度日趨嚴重,水土流失總面積超過150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六分之一。水土流失還引發了各種次生災害,例如洪水和泥石流。長期以來,劇毒農藥在土壤中的殘留問題,存在著極為嚴重的食品安全隱患。由于受到這些因素的制約,我國農業經濟如果按照傳統的生產方式,其發展的空間已經越來越少,而且無法滿足未來人口需求,更談不上國際競爭力。因此必須走綠色農業經濟發展之路。

2、綠色農業經濟的發展前景

綠色經濟是以生態經濟為基礎的,具有可持續發展性的經濟模式。綠色農業經濟是綠色經濟的一種表現形式,其是現代農業發展的最高形式,是一種農產品安全為目的的標準化農業,是具有可持續發展性的,新型農業發展模式。由于綠色農業的發展是一個極為復雜的系統性工程,從種植、田間管理、產品收獲、加工、儲藏、營銷等環節都需要大量的財力支持,加之我國農村地區經濟基礎向來薄弱,盡管政府每年在農業上的投資超過數千億,但是面對綠色農業生產基地的前期投入,僅僅依靠政府的補貼是難以為繼的。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政府的補貼存在著明顯的不足,補貼的形式也過于單一,沒有形成系統性的補貼體系。同時,綠色農業經濟的早期發展,離不開政府的補貼,但是如果沒有穩定和持久的經濟支撐,必然不可能有長足的發展,更談不上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因此,綠色農業經濟的發展必須走市場化的道路,利用資本市場為自身的發展服務。但是,我國農村地區長期以來,金融市場的不但沒有發展,反而嚴重萎縮,農村地區金融供給嚴重不足,政府的補貼能力有限,嚴重制約了綠色農業經濟項目的實施。

二、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所存在的問題

1、農村金融體系的結構性問題

上世紀90年代末,國有四大商業銀行紛紛開始大規模退出農村市場的舉動,股份制銀行更是無意去填補國有商業銀行所留下的商業空白,縣級以下地區,幾乎看不到銀行的蹤影,被撤銷的銀行分支機構共有31000多家,這直接導致了農村金融體系的結構性缺失。同時,農村合作基金會、民政互助儲金會以及供銷社等具有輔的金融機構,由于缺乏足夠的資金支持,也紛紛撤銷,進一步惡化了農村金融體系的完整性,導致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在功能上,以及供給上出現了極為嚴重的短缺。從理論上而言,金融服務體系應該是以銀行為主導的,證券經紀與交易也、保險也、信托投資業相互配合的綜合體系。據此分析,我國農村地區實際上根本就不存在一個完整的金融服務體系,因此也不可能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由于正規的金融部門確實,非正規的金融部門根本不可能承擔起市場責任,因此必然會出現貸款結構失衡的情況。真正用于農業的貸款是少之又少的,根據統計數據顯示,從上世紀80年代起,鄉鎮企業的貸款始終遠遠高于農業貸款,因此農業經濟發展長期處于低速狀態。

2、農村金融體系功能上的缺失

由于農村地區缺乏正規的金融機構,因此必然缺乏正規的金融服務能力。這種功能上的缺失,直接導致農民貸款難的問題,因此農業生產、農業經濟很難有長足的發展。據不完全統計,全國二十多個省的農村地下信貸總額將近8000億,只有50%的農戶選擇從正規的金融機構貸款。從非正規渠道借貸,意味著承擔著更大的市場風險,因此也會進一步抑制農民投資綠色農業項目的積極性。

3、農村金融體系供給上的不足

從1995年起,農村地區每年的金融缺口已經超過了5000億,并且隨著經濟發展的需求,這一缺口正在不斷地加大。以2007年為例,政府在農業上的補貼也就在4400億左右,遠遠無法滿足農業經濟發展的需求。金融供給不足,導致農民貸款難,農村資金嚴重外流。造成這種局面的因素有很多,例如農村金融部門缺乏營銷意識,缺乏市場競爭意識,缺乏金融服務意識。同時,貸款辦理手續,程序復雜,貸款方式過于單一等,都不利于農民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從現有統計數據顯示,農業銀行只能夠滿足5%-8%的資金需求,根本就沒有發揮到金融機構應有的金融供給作用,70%以上的農戶只能夠依靠民間借貸,或是私人借款等方式解決資金需求的問題,因此存在著巨大的市場風險。

三、農村金融服務的完善對策

1、完善金融服務體系結構

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完善的金融服務是以完善的金融體系結構為前提條件的,完善的金融體系結構主要是以合作金融為主體、政策金融為導向、商業金融以及民間金融作為補充,農業保險作為支撐的綜合性金融服務體系。農村合作金融在整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應該占主導地位,合作金融作為當前世界最為主要的農村金融模式,其主要依托的是民主決策與法人治理機制。合作金融的優勢在于,其能夠在最大程度上,將所籌集的資金,用于社員。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在我國農村地區大規模實行合作金融并不現實,一方面由于農民經濟基礎較為薄弱,同時缺乏制度保障,容易產生各種糾紛。因此在現有的條件下,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入手,完善現有的農村金融體系結構:首先,在農村地區大力發展商業銀行,在縣級以下地區增設各類金融服務機構,在機構的設置上,可以設置強制性的標準,明確規定金融分支機構的數量,從而確保其能夠在農村地區發揮吸收存款的作用,進而限制農村地區因資金外流所導致的供給緊缺。

2、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功能

建立完善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并不意味著建立了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應該是多層次,多主體的。不同的金融機構,其所承擔的市場責任,以及服務功能應該是有所區別的。以農業銀行為例,其作為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在資金儲備上具有非常雄厚的實力,其主要的服務對象應該定位于農村地區的中小企業、農業龍頭企業等,當這些企業從事有利于綠色農業經濟的項目時,農業銀行應該發揮積極地推動作用,地方政府也應該給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促進這些項目的順利實施,促進農村企業以及農業企業的發展,從而推動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以及綠色農業經濟的發展。農業發展銀行可以定位于農村地區的基礎性設施的建設,基礎設施的建設有利于改善農村地區的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的建設應該服務于綠色農業經濟的發展,作為當地政府在政策上應該給予大力的支持,將綠色農業經濟項目作為政府重點項目,在項目的建設上可以采用商業化模式,利用市場機制盡快將項目落實到實處。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在2009年出臺的《關于改善農村致富服務環境的指導意見》中的相關規定,農村信用社應該逐步形成綜合性業務體系,各類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之間的支付平臺應該盡快完善。農村信用社作為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其應該成為農村金融服務的主體,其主要服務的對象是參加合作社的農戶,在信貸方式上應該具有更多的靈活性,但是一定要注意合作社的制度建設,在貸款的方法上注意嚴格性與及時性的平衡。截止2011年的統計數據顯示,農村合作信用社在農村金融服務上做出了很大的貢獻,貸款余額超過13萬億元,直接受惠的農民超過7258萬人次,并且為全國1.33億農民建立了信用檔案。同時,還要積極發展郵政儲蓄銀行、以及村鎮銀行,小額貸款機構等多種形式的金融服務模式,為農村地區不同需求的人,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務,促進農村地區的金融發展。農村金融機構應該積極創新金融產品,提升金融服務的質量。金融機構的服務應該滿足農民的實際需求,例如創設小額貸款,微型貸款等金融產品,尤其是對中低收入農戶,以及偏遠地區的農民,應該給予一定的照顧,幫助其緩解燃眉之急。同時,可以將在城市中已經運作成熟的金融產品,引入農村地區,例如投資理財、信用卡、收付費等業務。

篇5

在霧霾遮天的日子里,人們渴望青山綠水。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領下的新常態過程中,發展綠色經濟成為新常態的必然選擇。發展綠色經濟離不開綠色金融體系的強大支撐,綠色金融正在為我們帶來更多的綠色。

綠色金融作為新興的金融模式得到了國家在戰略和政策等多個層面的大力支持。2015年9月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首次提出了建立我國綠色金融體系的戰略及頂層設計。2016年3月,“十三五”規劃把“綠色”作為五大發展理念之一,明確提出要“建立綠色金融體系,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設立綠色發展基金”。隨后人民銀行、財政部等七部委聯合了《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標志著我國成為全球首個建立比較完整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的經濟體。在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國的綠色金融得以快速發展,為供給側改革的推進提供了支持。

根據人民銀行測算,“十三五”期間全國綠色經濟每年需投入約為GDP的3%,年均在兩萬億元以上。在綠色投資中,政府出資約為10%-15%,社會資本比重將占到85%-90%。預計“十三五”期間通過綠色金融融資的規模將達到8.5萬億-9萬億元。據《2016中國綠色金融發展報告》顯示,2015-2016年,我國綠色投融資資金總量分別達到1.65萬億元和1.76萬億元,兩年間增長7%;2017年我國綠色投融資金總需求量預計達2.35萬億元,較2016年34%,占2017年預期GDP的3%。從中國金融學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公布數據來看,截至2017年2月,我國21家銀行機構綠色信貸規模為7.5萬億,占各項貸款余額的8.8%,呈持續穩步增長。同時,綠色債券市場飛躍發展,2016年我國在境內外市場發行貼標綠色債券2300億元人民幣,占全球綠債發行的40%,躍升為全球最大綠色債券市場。

盡管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已經取得不小成就,呈現出全面提速的良好態勢,但我國的綠色金融總體仍處于起步階段,綠色金融仍存在一些問題,建設綠色金融服務體系任重道遠。

一是綠色金融交易市場建設不完善。現階段,除商品林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炭排放權等部分綠色資產可以通過市場交易外,大多數綠色資產缺乏統一的價值計量標準及活躍的交易市場,如公益林、水庫、濕地等青山綠水因為沒有統一的價值計量標準,無法進行市場交易;灘涂養殖權、商品林林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雖然具有市場交易價值,但由于受經營地域限制、參與交易者不多等因素影響,交易并不活躍。綠色項目由于綠色發展項目普遍存在前期投入大、收益期長且收益不確定、風險高等特點,如果生態資產沒有市場認可的流通價值抵押或項目收益權質押作保障,綠色項目風險無法得到有效釋放,很難吸引金融機構持續參與。

二是綠色信息透明度不高。金融機構與發改委、環保、水務、質監等政府部門缺乏環保信息交流,金融機構無法準確掌握企業所處的環保行業信息、籌資項目是否具有國家認可的綠色標識、是否有環保違規處罰情況等信息,加大了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的成本和難度。

三是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機制不完善。從約束角度看,盡管我國已形成了比較完整的環境保護政策體系,但執行和監管力度不夠,客觀上降低了環境保護約束,企業對綠色發展需求不迫切,影響了綠色金融發展。從激勵角度看,對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激勵和支持政策不多,導致發展綠色金融無成本優勢,無法釋放信貸風險,金融機構參與綠色金融內生動力不足。

四是綠色金融服務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對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的情況評價考核不夠,缺乏強制性。部分金融機構未將綠色金融納入發展戰略、公司治理、績效考核,參與綠色金融主觀意愿不強。未建立綠色金融組織保障機制,綠色金融產品創新不夠,審批流程有待優化,風險評估體系有待完善。尚未建立專家咨詢隊伍,對環境和社會風險的識別能力不足,難以把環境保護和金融行為直接掛鉤。

為解決綠色金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推動綠色金融業務的快速發展,我們應該從以下四個方面著手努力。

一是完善綠色交易市場。國家通過政策制度的頂層設計,用科學的標準對碳排放權、排污權、水資源收益權、綠色自然資源受益權等綠色資產進行價值計量,賦予綠色資產及其衍生產品市場交易價值,進一步完善全國統一的綠色資產交易市場,豐富綠色資產交易品種,讓“青山綠水”真正變成“金山銀山”,解決綠色資產計價難、抵押物和質押物難變現問題,吸引金融機構投入更多的資源參與綠色金融。

二是建立綠色信息共享機制。發改委、環保部、央行等政府部門之間要做好信息共享,建立綠色環保數據信息共享平臺,將環境執法、綠色項目評級信息、企業環保審核報告、清潔生產認證、涉污處罰等信息共享給金融機構,對金融機構把握項目是否符合環境和社會風險,完善綠色金融產品,建立綠色評級和認證體系,建立環境壓力測試體系等,打破環保信息不對稱導致綠色投融資瓶頸,有效制約污染性投資,防止“洗綠”風險。

篇6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s).2012.06.40 文章編號:1672-3309(2012)06-97-02

一、我國商業銀行參與綠色金融的內在動力

2012年上半年,我國商業銀行增長動力趨緩,利潤增幅空間趨窄,主要表現在:一是存款增長乏力。1-5月份金融機構存款減少3927億元,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二是貸款增長前低后高。一改往年首月貸款投放較多的情況,前兩個月貸款發放同比大幅減少近2000億元,3月份起才快速回升。這一方面反映了市場需求不足,另一方面也和年初存款回落后中小銀行存貸比受壓而減少投放有關。三是凈息差環比小幅回落。一季度,商業銀行凈息差再次出現了季度環比回落的情況,其中上市銀行凈息差較2011年四季度下降7個基點,凈息差水平持續回落的趨勢基本確立。四是不良貸款余額小幅增長。一季度,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延續了2011年四季度小幅增長的態勢,除大型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略降外,其他類型銀行不良余額均出現不同程度增長。

由此看來,下半年乃至未來一個時期,商業銀行將面臨息差逐步收窄、存款增長乏力、貸款審慎投放、資產質量壓力和中間業務發展受限等多方面的嚴峻挑戰,盈利增速將進一步顯著減緩。尤其是經歷了央行連續兩次降息后,商業銀行的凈息差將下降20個基點左右,預計2012年商業銀行凈利潤增長會降至10%左右的水平。如果再次降息或不良貸款率出現0.1%以內的小幅上升,2013年銀行業凈利潤則可能出現負增長,再加上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實質性提速,對商業銀行提出了現實、全面而深遠的考驗和挑戰。如何在微利時代下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實現銀行業的戰略轉型,已經成為關系到銀行生存和發展的重大課題。

二、綠色金融的概念及我國在發展綠色金融中存在的問題

(一)綠色金融的概念

綠色金融指金融部門把環境保護作為一項基本政策,在投融資決策中要考慮潛在的環境影響,把與環境條件相關的潛在的回報、風險和成本都要融合進銀行的日常業務中,在金融經營活動中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以及環境污染的治理,通過對社會經濟資源的引導,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商業銀行作為主要的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差異化的貸款政策,從信貸投放、投量、期限及利率等方面對重點扶持的綠色產業給予第一優先和傾斜支持。

(二)我國在發展綠色金融中存在的問題

中國政府和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連續出臺法規和政策大力發展低碳經濟,促進節能減排,為中國綠色經濟發展奠定了基礎。各級地方政府也相繼出臺了綠色信貸補貼政策,支持綠色經濟發展。在各項政策、法規的推動和指引下,國內不少商業銀行都積極探索綠色金融服務的全新模式,嘗試如何從簡單的支持低碳企業轉為向低碳減排項目提供融資服務,從而為國家支持的綠色環保企業提供全面有利的金融支持,同時也為自己的利潤增長尋求新的突破。

隨著石油等稀缺性資源的價格不斷攀升,能源向綠色可再生方向發展成為了世界能源金融市場的大趨勢,而其中呈現的問題也日益凸顯,我國綠色能源行業發展最主要面臨的問題有以下四個方面:

1.多層次、全方位的綠色能源金融市場體系和產品服務體系尚未形成。目前,我國綠色能源企業大多是依靠銀行貸款和政策性扶持,一方面體現了信貸資金對綠色能源產業的巨大支持作用,但從另外一個角度看,我國綠色能源公司較之其他行業的上市公司數量還是很有限,也說明了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尚未得到充分發揮、我國對綠色能源的投資力度和金融支持還很不夠。目前市場上還沒有發達的綠色能源金融衍生產品,使得股票市場、風險投資市場、能源基金、民間資本無法流入綠色能源行業。 但綠色能源的建設、綠色能源技術的發展、清潔替代傳統能源的研發和推廣等都需要大量資金,僅僅依賴銀行的傳統能源融資渠道,過于單一,也很難滿足綠色能源企業對資本的需求。

2.我國綠色能源金融安全監測、預警與防范還不完善。較之其他工業項目,綠色能源開發項目的投資建設周期相對較長,一般至少需要三至五年的時間,個別項目的投資建設周期甚至長達十年至二十年,因此,綠色能源行業的金融安全就值得我們關注。能源安全與金融安全是國家經濟安全的核心內容, 綠色能源與金融的聯接引入了新的風險,也就需要新的防范手段。目前,信貸資金已逐漸大量流入綠色能源行業,但一旦整體經濟運行出現周期性調整或相關供求關系,已經投入到這些行業和企業的信貸資金的安全性能否得到保障就很值得我們警覺和思考。

3.信貸資源的錯配助推了部分新型綠色能源企業的浪費。由于體制等因素的影響,在短期收益效應的誘導下,我們可以發現相當一部分信貸資金投放給了一次性資源的開發和資源型企業的基本建設項目,而對于新型可再生能源的研發和技術改造項目,支持力度則明顯不足。同時,大量民間資金由于缺乏有效的組織整合平臺,信貸資源大都涌向了地方小煤窯等污染性較強的領域。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我們在聚集大量社會資本、工業資本和金融資本鼎立支持粗放型能源工業,這種信貸資源的錯配就意味著所導致的資源浪費與環境污染的后果將愈加嚴重。

三、商業銀行發展綠色信貸之路

在后金融危機時代,走發展綠色經濟之路,已成為我國轉變經濟增長模式的戰略選擇。作為發展中國家,當前正處于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矛盾與問題交織、機遇與挑戰并存,改革和發展兩難,城市和鄉村疊加,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對于經濟增長、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而綠色信貸、綠色金融通過杠桿作用和資源配置功能引導社會資源流向,是促使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發揮功效的重要渠道。為此,應從戰略高度出發,將實施綠色金融上升為國家戰略和政策,盡快消除阻礙綠色金融發展的制約因素,充分發揮綠色金融在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要頂層戰略設計。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在第一屆“新興市場國家綠色信貸論壇”上提出,“要把綠色金融、綠色信貸上升為國家戰略和政策”。只有把綠色信貸、綠色金融上升為國家戰略,頂層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我們才能把支持綠色經濟的發展同有效的落實科學發展觀有機地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其在實現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模式轉變等戰略目標中的推動作用。

二是要高層協同聯動。推動綠色信貸、綠色金融的發展,單單依靠銀行業監管部門,包括銀行業機構是遠遠不夠的,需要發改委、財政部、經信委、環保局等一大批高層的部門去協同推動。一方面,制定配套政策,綜合運用財稅、金融等經濟管理手段,推動、強化綠色金融在引導社會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完善法制與監督機制,綜合運用激勵約束手段充分調動金融機構的積極性,確保主要融資渠道能夠承擔起社會責任,共同推動形成綠色金融協同機制。

三是要完善監測體系。統一綠色信貸標準和范圍,是規范銀行綠色信貸體制建設和流程管理的依據,也是我們加強綠色信貸監管,明確責任追究和獎懲依據,更是促進綠色信貸發展和科學決策的依據。要盡快建立完善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統一適用的、能夠準確反映綠色信貸開展類別、進程和效果的、能夠進行環境和社會風險評價的統計監測體系,使綠色信貸可量化、可核實、可報告。如果這一套體系我們不能盡快建立起來,那么我們對綠色信貸的強調和支持可能就會走一些彎路。

四是要強化評估問責。任何一項新事物的出臺、新事物的產生,只有通過嚴格的考核和嚴格的問責,才能夠保證它在既定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下能夠有效運行。綠色信貸的健康發展同樣離不開切實到位的激勵約束機制。當前,正是由于缺乏強有力的法律制約和詳細、統一的規范標準,才導致不同機構和不同區域在執行限制性和約束性綠色金融政策過程中存在較大差異,這不僅挫傷了部分嚴格執行政策的金融機構的積極性,也大大削弱了綠色信貸的實施效果。

參考文獻:

[1] 張文中.綠色金融:現狀、問題與趨勢[J].新疆財經,2005, (06):38-43.

[2] 曹秀芬.綠色經濟與可持續發展戰略[J].經濟論壇, 2004,(11):153-154.

[3] 徐瑞娥.國外發展循環經濟的主要做法[J].經濟研究參考,2007,(66):41-45.

[4] 陶小平、陳巍巍.構建綠色金融的思考與建議[J].時代經貿,2008,(109):139.

[5] 查成偉.綠色金融與金融可持續發展[J]現代金融,2011,(335):14.

[6] 樊綱.走向低碳發展:中國與世界——中國經濟學家的建議[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10.

篇7

針對綠色信貸,葉燕斐認為應從三個方面加大指引力度:一是金融機構應加大對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的支持;二是嚴密防范環境和社會風險,不能為環境違法違規的企業提供信貸支持;三是關注并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身的環境和社會表現。

據了解,截至2013年第三季度末,21家主要銀行機構“兩高一資一剩”行業貸款(扣除轉型升級部分)增速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9個百分點。貸款余額占各項貸款總額的比重較2013年初有所下降。

篇8

中圖分類號:F830.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2972(2011)04-0012-09

自2007年7月綠色信貸政策正式出臺以來,關于綠色信貸的理論效應和實施效率的問題,國內已經有一些學者做了相關研究。大部分學者對綠色信貸的應用前景預期樂觀,認為它阻斷了污染企業的資金供應渠道,從而迫使污染企業退出市場或者進行綠色轉型。但從微觀實施層面來看,相當一部分學者認為由于配套政策不足、地方保護主義等問題,綠色信貸尚未達到預期的效果。

然而,作為與政府的產業政策配套措施的綠色信貸,對產業升級的作用卻鮮有人進行專門的研究。本文意在從宏觀上探討綠色信貸政策對我國產業轉型升級的影響。試圖回答如下幾個問題:(1)綠色信貸是通過何種途徑作用于產業升級的?作用機理何在?(2)綠色信貸實施以來,對我國的產業升級是否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影響程度如何?

一、綠色信貸服務于產業升級的作用機理

關于金融資源的配置對產業結構調整的作用,近年來國內學者針對金融對產業結構的影響進行了一些研究。王良健,鐘春平(2001)提出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是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金融的發展能促進結構優化。同樣地,金融抑制會阻礙結構的變遷與優化,兩者具有顯著的相關關系。王佳菲(2006)指出優化資源配置是金融在產業結構轉換中的本質功能。顧海峰(2009)則從金融發展視角,提出了基于政策性金融與市場性金融協調作用的產業選擇金融支持架構。

金融作用于產業結構的過程可簡要描述為:金融影響儲蓄、投資影響資金的流量結構影響生產要素分配結構影響資金存量結構影響產業結構。即金融活動主要作用于資金分配,通過優化資源配置,影響產業結構調整。經濟金融化程度越高,這一傳遞過程就越明顯。金融運作主要通過間接融資為主的信貸市場和直接融資為主的證券市場兩種渠道對產業結構調整產生影響。金融運作主要通過何種渠道對產業結構產生影響,主要取決于金融市場結構和企業的融資結構。就中國目前典型的銀行主導型金融結構而言,企業資金主要來自銀行貸款,而且,間接融資的比重近年有增加的趨勢(表1)。因此在較長時期內,我國產業結構升級調整的資金支持方式更多地還必須依靠商業銀行的貸款行為來完成。

對于“綠色信貸”,目前尚無統一的定義。總的來說,它包含了兩層含義:一方面,它要求銀行在發放貸款時,對于產業政策鼓勵類項目如新能源、節能改造等綠色產業,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給予信貸支持,并在金融服務方面給予優惠和照顧。另一方面,對屬于產業政策中限制和淘汰類新建項目,加以信貸約束;對屬于限制類的現有生產能力,且國家允許企業在一定期限內采取措施升級的,可按信貸原則繼續給予信貸支持;對于淘汰類項目,應停止各類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在我國當前信貸主導型的金融模式之下,金融主要通過信貸市場作用于產業結構調整。綠色信貸作為金融業全新的理念和實現綠色經濟的基礎,對于基于可持續發展為導向的產業結構提升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綠色信貸主要通過如下機制作用于產業升級:

(1)資金形成機制。產業的發展需要持續的資金投入,資金數量的多少,是影響企業規模和產業發展的重要因素,因而占據企業融資來源80%的銀行貸款對產業發展有舉足輕重的關鍵影響。綠色信貸政策通過對環保產業的支持和對污染產業的限制,往往能夠在短期內實現大規模的資金集中,加速優勢產業的形成和發展,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2)資金導向機制。綠色信貸政策的資金導向功能主要體現在對資金導向的倡導機制與矯正機制。一方面,銀行通過對信貸投放總量和方向的把控,迫使污染產業結構發生松動、淘汰、改組與發展,為結構調整創造先決條件。同時,通過“有保有壓,區別對待”的利率機制,調整資金的運用成本引導產業結構的優化。另一方面,由于產業外部性的存在,如環保產業,單憑市場往往無法提供足夠的投資激勵。因而政府通過對金融機構企業社會責任的倡導,以政策性綠色貸款的方式向私人金融機構不愿或無力提供資金以及投入資金不足的重點綠色產業進行投資和貸款,實現對市場機制的矯正。

(3)信用催化機制。綠色信貸的信用催化機制實質是通過貨幣量的擴大,即信用創造,加速資本形成,促進生產中資源的節約和使用效率的提高,從而把潛在的資源現實化,推動產業結構調整與經濟總量增長。在信用催化機制作用下,資金投向不限于已存在明顯效益的產業或項目,往往以資金的增值返還為出發點,選擇具有超前性以及有廣泛的前向、后向和旁側擴散效應的產業項目進行投資,催化綠色產業、主導產業及其合理的產業結構體系的構建與調整更迭。

此外,從銀行與產業結構的互動性看,綠色信貸能夠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反過來產業結構的良性程度也影響著銀行業的發展。在良性的產業結構下,銀行對產業的支持可以降低摩擦成本和風險系數,達到資源的有效配置。而資源有效配置又促進產業在更高層次上優化,形成螺旋式上升態勢。綠色信貸對產業升級的作用機理如圖1所示。

二、綠色信貸服務于產業升級的效應分析

綠色信貸對于產業升級轉型的促進作用,是否達到了理論預期的效果?由于相關統計數據的貧乏,以及銀行的信息披露不完全,我們在數據收集方面遇到了相當大的困難。受制于此,在此僅能以宏觀數據對綠色信貸實施的效果做簡單評估。

有資料表明,由于銀行實施綠色信貸,使銀行對高污染、高能耗行業的授信有較大額度減少。在銀行整體的信貸結構中,銀行對主要高污染、高能耗行業的貸款占信貸總額的比例已經很低,2007年底銀行對我國六大高能耗產業的貸款存量綜合僅占總貸款余額的7,23%,并且仍在收縮之中(表2)。僅在2008年,中國工商銀行和交通銀行在此類行業的授信額度就分別減少了162億元和64.4億元。

表3表明,近年來銀行對環保節能項目的貸款逐年上升,從2007年綠色信貸正式實施以后,增長速度明顯加快,到2009年增速達到130%,大大超過了我國信貸投放總量30%的平均增速。截至2009年底,工商銀行對環境保護重點工程項目貸款余額1149億元,對新能源開發項目貸款余額1029億元;農業銀行綠色信貸貸款余額2090億元,比年初增加534億元,其中,水電、風電、核電等清潔能源項目貸款1345億元,水利、環境管理貸款406億元;中國銀行綠色信貸及低碳金融業務貸款余額1661億元,較年初增加483億元,其中清潔能源項目貸款1156億元;建設銀行綠色信貸貸款余

額2270億元,比年初增加360億元,其中支持清潔能源的項目近千個,裝機規模達1.2億千瓦,貸款余額1130億元。

表2和表3的數據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表明綠色信貸的實施強度和廣度正逐年增強,其資金導向機制在實施中發揮了明顯的作用。銀行正逐步將信貸資金從高污染行業抽離,轉而注入高科技、環保產業。然而,就信貸絕對量而言,處在高污染行業的貸款絕對數額仍然遠遠高于環保項目投入的貸款總量。并且,環保項目涉及的企業數目僅4099個,這說明環保貸款的覆蓋面尚未鋪開,投放力度并不盡如人意。

綠色信貸對環保調控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從2007年綠色信貸正式實施開始,我國的主要工業污染物排放量出現了明顯的拐點(見圖2)。工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在2007年之前逐年快速上升,在2005年增長速度甚至達到14%。但是從2007年開始,二氧化硫的排放開始穩步下降,年均下降速度平均達到5%。其他的主要工業污染物如廢水,化學需氧量的排放也自2007年開始出現了加速下降的趨勢。

對綠色信貸支持我國各類產業減排的效果,我們分別選取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排名前四的高污染行業的數據進行分析,運用排放強度指數作為分析參數。排放強度指某行業或地區污染物排放量與相同范圍內統計工業總產值(現價)的比值,表示單位產值的污染強度,可作為產業技術發展水平的參考指標之一。從圖3和圖4可以看出來,所有樣本范圍內的高污染行業的單位產值排放強度都有所下降,尤其是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列在第一的造紙業和電力行業,主要污染物單位排放強度有較大幅度的下降,削減速度相當快。這表明這些行業近年來都進行了較大程度的節能環保技術改造,在轉變發展方式,走環保集約型發展道路方面有較大的成效。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圖示大部分行業中,下降趨勢開始于比2007年更早的年份,而在2006-2007年這一節點上,只有部分行業出現了污染排放強度加速下降的趨勢(斜率變化),且變化并不明顯。農副食品加工業的排放強度在2008年甚至出現了輕微的增長。

在衡量產業結構合理化方面,我們選取經濟貢獻率作為指標。經濟貢獻率指某行業的工業總產值(現價)與統計行業總產值(現價)的比值;污染貢獻率指某行業某種污染物排放與統計行業此污染物排放總量的比值;貢獻率效應指數是某行業經濟貢獻率與其污染貢獻率的比值,表示該行業的正負效應的差距,可作為判斷產業結構是否合理的參考指標之一。2008年,化學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4位的行業依次為造紙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制品業、紡織業。這4個行業的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260.6萬噸,經濟貢獻率為17.1%,污染貢獻率卻為66.3%。與2007年相比,2008年造紙業出現了經濟貢獻率提高但污染貢獻率下降的良性變化趨勢。但其他三個行業的經濟貢獻率均低于2007年,污染貢獻率卻不降反升。相似的,2008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排行前四名行業共排放二氧化硫1388.7萬噸,占統計工業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的75.8%,然而四個行業累計經濟貢獻率僅占30%。

表4和表5的所列出七大重污染行業中,除了黑色金屬冶煉業之外,其他行業的貢獻率效應指數都小于1,尤其是污染排名第一的造紙和電力行業的貢獻率效應在10%以下。從變化趨勢來看,除了造紙行業的貢獻率效應有微小的上升之外,其他七個高能耗行業的貢獻率效應均有所下降。數據表明,這些高污染行業產生的正的經濟效應遠低于其對環境帶來的負效應,低產值、高污染的情況較為突出。雖然從排放強度來看,這些產業的環保改造水平均有所提高,但從整體的產業結構而言,這些產業仍然屬于高污染低效率的產業,急需產業升級發展或者行業收縮。

三、綠色信貸對產業升級的功能發揮不力的原因

以上分析表明,綠色信貸實施以來,對于促進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取得了一定程度的促進作用。綠色信貸的資金導向力度逐年增強,資金加速從兩高行業流向環保行業。并且隨著綠色信貸實施力度加大,我國總體環境狀況好轉,產業的污染程度降低,綠色技術得到了更廣泛的采用。然而,綠色信貸促進我國產業升級的效果還很難令人滿意。一是在信貸總體結構中,銀行對環保項目的支持力度還不夠大;二是幾大主要污染行業的污染凈化技術水平雖有所提升,但在綠色信貸政策引入前后,技術水平提升速度并未出現顯著的趨勢變化;三是從污染企業的貢獻率效應來看,高污染、低產值的現象仍然相當嚴重,甚至有逐年惡化的趨勢,產業結構優化的效應未能顯現。綠色信貸的產業升級作用效果的不盡人意,根源在于綠色信貸政策實施中的制度環境和內部激勵機制的問題,具體表現為:

1、綠色信貸實施力度過小,無法達到從整體上把控資金流向的作用。雖然綠色信貸政策出臺已經三年有余,仍有一些省份和金融機構并沒有實行實質性的綠色信貸政策。有的即使實行了,也只停留在表面上。2009年1月中國國家環保總局就綠色信貸政策推出以來的實施效果進行的階段性總結評價是:“綠色信貸取得了階段性、局部性成果,但與預期目標相比還有不小的距離,大面積推進還面臨著不少制度性和技術性的困難”。銀行不能嚴格實施綠色信貸政策,意味著“兩高”行業仍然能夠在維持其原有粗放型生產模式的情況下低成本獲取資金,自然缺乏產業升級的激勵和動機。

2、企業環保信息獲取難度大,綠色信貸政策難以落實。對于銀行在授信前進行環境風險評估的成本,缺乏具體可得的數據。但是基于環境風險評估的專業性,評估范圍的廣泛性以及風險評估的動態持續性,有理由認為,企業環境風險動態評估是一件難度高且成本不菲的任務。曾先,要進行企業項目環境風險評估,銀行必須獲得關于各個企業或項目的環境影響信息。目前,我國環保政策和信息零散、缺乏統一管理與機制,加上環保專業性強,銀行信息搜集成本非常高。其次,由于環境風險評估的專業性強,我國商業銀行能夠擔當此重任的內部人才并沒有特別儲備,因而進行環境風險評估,勢必提高銀行運營的人力資源成本。或者,銀行可以選擇聘用專業第三方機構,對貸款項目環境及社會風險進行評估,但由此同樣也會產生不菲的咨詢測評費用。在獲取環保信息代價如此高昂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很難全面落實對企業的環境評估和審查。

3、政府對企業污染的監管力度過小,企業缺乏進行綠色改造的激勵。在理想情況下,由于政府環境管制日益嚴格的背景下,如果貸款企業不遵守環保政策,就會面臨罰款、支付治理成本、暫時或永久停業。高額的罰款必將影響企業的盈利能力,進而影響企業償還貸款的能力,造成銀行貸款風險。這一方面迫使企業進行綠色改造,另一方面使銀行在投放貸款時不得不對自身所面臨的環境風險做詳盡評估,切實落實綠色信貸政策。然而,在我國環境違法的成本太低,違法比守法可以得到更多的好處,我國環境違法成本平均不及治理成本的10%,不及危害代價的2%。從司法角度來看,曹飛和潘燕平(2007)指出,涉及公共性的環境案件,存在環境的搭便車和巨大的交易成本,地方保護主義對司法獨立的干擾使得本來處罰輕的立法在司法的環節進一步“縮水”,以至于使得環境違法犯

罪成為一種“盈利”的產業。國家環保總局公布的數據,2003-2005年間,由于地方政府的縱容和袒護,全國70000宗環保違法案件僅有500件得到處理,僅為全部案件的0.71%。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必然缺乏進行綠色改造的激勵。企業環境風險損失得不到應有的承擔,銀行的綠色信貸的激勵便會大打折扣。

4、民眾監督缺位,銀行疏于履行社會責任。企業的社會責任是銀行實施綠色信貸的主要理論依據。Mc Williams,Siegel和Wright(2006)通過構建模型表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是和企業利益最大化的目標相一致的。Scholtens和Dam(2006)通過對接受赤道原則和未接受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進行對比研究發現,接受赤道原則的銀行大多是處于社會公眾關注之下的聲名顯著的國際性銀行。對于這些銀行而言,雖然接受赤道原則后,銀行發放貸款的各項操作成本有所上升,但是聲譽給他們帶來的正面收益大于成本。我們認為,在西方發達國家,經濟的運行由政府、市場和民間(民眾意識、NGO、媒體等)三方互相作用而形成制衡。在民間力量強大的情況下,承擔社會責任對企業才有較大的現實經濟意義。在中國現有的民眾意識缺位,民間組織力量薄弱的條件下,企業社會責任作為社會道德標準無法起到足夠的激勵作用,銀行綠色信貸政策的有效性便會扭曲。

四、結論與政策建議

受環境瓶頸和產業水平偏低的制約,綠色信貸政策有一石二鳥的功能。綠色信貸通過資金的形成、資金導向和資金催化三大機制的作用,促進我國產業結構優化和產業的高級化發展。然而分析表明,綠色信貸的實施以來,我國產業升級效應并不顯著,個別產業結構合理化指標甚至出現了輕微的惡化趨勢。其主要原因在于,環境信息不對稱、企業環境風險成本不合理以及民眾監督缺位,從而導致綠色信貸的實施效果大打折扣。

因此,建立環境保護的激勵機制和完善環境風險的管理體系,是提升綠色信貸對產業升級作用的關鍵。基于此提出了以下幾點政策建議:

1、在銀行業內部必須建立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為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實施綠色信貸提供動力。在此,不僅要有對商業銀行違規向環境違法項目貸款的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和處罰的措施,而且還要有對切實執行“綠色信貸”成效顯著的商業銀行實行優惠政策,提高銀行實施綠色信貸的潛在收益,促使銀行加大對環保節能貸款的投放力度,嚴格收緊“兩高”信貸,從根本上切斷兩高行業的信貸資金來源,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2、積極進行綠色金融創新,增加銀行“綠色收益”。除了政策性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以外,應當積極鼓勵銀行在綠色金融產品方面進行大力創新,創造“綠色收益”。例如,銀行可以嘗試以碳排放、減排額作為抵押物,為環保產業融資,從而提高綠色企業的信用支持力度。而且可以通過將綠色信貸和碳金融市場相聯系,為銀行拓展市場,創造更好的效益。

3、完善環保信息披露和共享機制,嚴格控制“兩高”行業信貸。環保部門應加強對企業排污情況的監管,建立完善的環保信息庫,并與金融部門形成有效信息溝通機制,共享企業環保信息。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逐步建立銀行自身的社會環境風險管理體系,減少環境信息的不對稱程度。

4、加強對企業環境監控,加大對企業環境污染的查處力度。環境處罰力度過小,是企業持續走高污染、粗放發展老路的幫兇。環境部門把好企業環境關,對污染超標的企業采取高額的罰款、強制停止生產等措施,才能給綠色信貸政策提供一個良好的實施環境,迫使企業加快實施環境技術改造,促進產業集約化、高級化發展。

篇9

當前,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能源資源不足、生態環境狀況惡化的形勢日益嚴峻。推進節能環保、建設生態文明,既是緩解我國能源和環境約束的宏觀調控重點,也是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然選擇。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和資源配置樞紐,金融業掌握資金的使用效率和社會效益,具有通過杠桿和利益傳導機制影響產業布局的獨特功能。金融業所具有的功能作用,決定其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將扮演非同尋常且責無旁貸的重要角色。對于金融業如何支持節能環保事業、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值得我們研究思考的重要問題。

一、我國金融業支持節能環保方面的現況

近年來,中央銀行和有關金融監管部門多次出臺涉及節能環保等領域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和監管指引,加強宏觀政策指導,嘗試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生態文明建設的體制機制。各級金融機構也秉持綠色金融理念,創新業務品種,拓寬業務范圍,推進“赤道銀行”、“綠色信貸”、“綠色證券”、“綠色保險”等金融創新實踐,在有效提升自身競爭力和實力的同時,在社會上也獲得廣泛肯定和認同。例如,以“增強國力、改善民生”為使命的國家開發銀行,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以融資支持節能減排、環境治理與保護等諸多經濟社會瓶頸領域的發展,在支持我國可持續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11年底,開發銀行環保及節能減排貸款余額增加到6583億元,占到全行貸款余額的12.7%,五年來的貸款年均增速37.5%。作為國內資產規模最大的中國工商銀行,一直積極踐行“綠色信貸”理念,持續加大對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等綠色經濟相關產業的信貸支持力度。2010年到2012年間,工行已累計向綠色經濟領域投放貸款約7500億元,支持的綠色信貸項目達到7775個。興業銀行作為中國首家赤道銀行,其綠色金融業務實現了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雙贏。截至2012年末,興業銀行累計提供綠色融資近2000億元,所支持的項目可節約標煤2305.54萬噸/年、減排二氧化碳6618.55萬噸。

二、當前金融業支持節能環保存在的制約因素

(1)部分地方政府唯GDP論的政績觀,增加了綠色信貸障礙。有些地方政府急于發展地區經濟、拉動GDP增長,對綠色、可持續發展缺乏必要的重視。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只關注短期效益,對項目是否符合地方產業發展規劃,是否有利于能源、資源的合理有效利用方面沒有進行綜合評估,甚至放松對環保條件的強制性要求。同時,現行政績和績效考核機制不完善,銀行和地方政府形成了一定的利益紐帶關系。有時銀行迫于與政府的合作關系,不得不審批一些在環保手續方面并不完備的項目,致使綠色低碳轉型不僅有思維慣性和路徑依賴的困難,也呈現出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2)金融業支持生態環保經濟發展轉型的理念有待提升。國內金融業僅將綠色金融服務理念為金融業在新時期和新階段的一種經營調整和管理壓力,而未能將此作為創新動力和新的增長點來規劃布局。商業銀行在信貸執行過程中計劃色彩較強,市場機制的效應未能充分體現,政策執行的反饋機制也沒有理順,導致其無法充分發掘并利用金融支持生態環保和經濟轉型的機遇,在業務發展過程中處于被動調整的局面。尤其是一些地方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對總行計劃指導存在依賴性,充分分析和挖掘本地市場的力度不夠,支持節能減排項目的專業手段不豐富。(3)環保信息的公共利用效率有待改進。目前,環保、發改委等部門與銀行之間沒有建立起有效、可行的信息通報、審核與反饋機制,企業環保信息無法做到實時與金融機構對接。環保部門往往是通過月度、季度報告等形式將企業環境信息報送給金融機構,企業環境信息針對性不強,時效性不高,銀行收集環境信息渠道不暢通、信息收集和處理能力不足,綠色信貸信息對接和及時交換等方面存在障礙,加之缺少環保信息的橫向溝通機制,容易出現信貸跨界違規操作。一些“兩高”企業遭遇當地銀行拒貸,卻能利用“信息真空”得到外埠銀行信貸支持,致使綠色信貸約束力大打折扣。(4)金融業支持節能環保的專項產品不足。目前,金融業支持節能環保的主要措施環節體現為限制向“兩高一剩”行業企業貸款、在貸款審批中履行環境評估相關要求和支持節能環保項目建設等方面。在銀行業運行的整個體系中,包括風險評估體系、貸款發放體系等,都是建立在傳統的架構下,缺乏對節能減排、環境治理和新能源等新興產業的授信制度創新。證券市場方面的直接融資也缺乏支持節能環保的優惠政策引導和專項融資規劃。

三、關于金融業支持節能環保的措施建議

篇10

一、碳金融交易理論基礎追溯

理論是對規律的總結與歸納。吉林財經大學宋冬林教授提出不能架空碳金融交易,需要密切關注碳金融對傳統理論的傳承與擴展。南開大學逄錦聚教授指出,適應實踐發展和時代需求,開展碳金融研究是理論研究的重大責任。吉林大學杜莉教授認為,碳金融交易機制既承接了產權理論、功能金融理論、金融監管理論的現有內涵,又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上述理論的外延。

結合傳統的價值理論,逄錦聚教授對碳排放交易標的的商品屬性進行了認定。價值理論將商品定義為是用于交換的勞動產品,商品的基本屬性是使用價值和價值。逄錦聚教授認為,碳排放額的減少來源于技術改進,而技術進步離不開勞動,故碳排放額在一定意義上屬于勞動產品,一旦用于交換,便具有商品屬性。碳交易表面上交易的是碳排放額度,實質上交換的是碳減排的技術以及協同的一系列復雜的人類勞動,故碳排放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其使用價值體現在可用于碳減排活動,其價值體現為凝結在碳排放額度中的人類一般勞動。

北京環境交易所周丞認為,碳是政府授信并在特定市場具有流轉功能的商品,可以視為一種廣義的貨幣。碳市場以產權理論作為依托,是科斯定理與現代金融的完美結合,產權的正確界定對于減少環境問題,避免公地悲劇具有重要意義。西南財經大學蔣南平教授將碳金融與低碳經濟的理論根源追溯到的綠色發展觀和以生態危機理論、雙重危機理論為代表的西方生態主義,從指導實踐的角度,強調準確界定低碳經濟與綠色發展內涵的緊迫性和重要性。

二、碳金融的實踐進展

1.碳市場的頂層設計

“頂層設計”源于系統工程學,意旨自高端開始的總體構想。碳市場的頂層設計涵蓋了基本制度設計、發展路徑及評價體系等各個環節,頂層設計的合理程度決定了碳市場的運行效率甚至成敗。

中央黨校郭兆暉將碳市場的構建路徑劃分為三個基本模式:以歐盟為代表的自上而下的模式、以美國為代表的自下而上的模式、以日本為代表的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混合的模式。周丞與郭兆暉均認為中國比較適合以日本為藍本,采用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混合的構建模式,積極發揮“干中學”的作用,推動中國碳市場的建設和完善。

由于中國經濟發展正處于工業化的攻堅階段,專家學者普遍認為,即刻構建全國范圍的碳減排體系的條件尚不成熟。郭兆暉建議以三年作為一個區間,逐步由區域性碳市場向全國性碳市場過渡。關于碳市場的基本制度設計,郭兆暉認為,不僅要考慮環境有效性與成本有效性,也要關注產業接受性、行政可行性以及政策的公平性。建議由國務院確定履約期長度、排放上限、交易對象、管制行業,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負責配額分配、管理與抽查等供給機制的設計,構建一個囊括政府部門、常規金融機構、經紀商、交易所、法律服務機構、研究咨詢機構、非政府組織在內的制度體系,并建立本土化的新型經濟評價體系。

關于碳交易的機制設計,周丞認為應采用總量交易模式。首先,應創新總量設置模式,選擇某年為基準年,將基準年之前已經運營的設施排放的溫室氣體設為存量,基準年之后的為增量。以存量作為總量控制的目標(Cap),效仿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期初采用歷史排放法對排放總量進行分配,隨后逐步轉向拍賣方式。增量采用高基準線,規定若干年后,將部分增量轉化為存量,進入控制和交易;其次,設計碳市場的柔性機制,包括允許配額無條件儲備,允許低效機制、履約期以三年作為基準、建立碳價格“安全閥”機制、建立配額儲備庫、不允許配額借貸等;再次,設計碳泄漏規避機制,即通過擴大管制區域范圍、細化機制設計、輸入產品納入管制、降低境外產品需求等措施,減少碳泄漏;最后,設計碳市場的測量、報告、核查(MRV)機制。

2.碳市場及碳金融交易的實踐

中國碳市場交易已初步試水。周丞先生以北京環境交易所為例,介紹了中國碳交易平臺建設的實踐活動。目前,北京環境交易所主要有三大業務線:一是由CDM、VER與“雙特(特定行業特定區域)試點”所構成的多層次碳交易業務;二是節能量與排污權交易業務;三是由節能環保技術投融資、低碳轉型服務組成的低碳發展業務。

當前,國際市場較為活躍的碳金融活動主要包括碳信貸、碳基金、碳保險、碳期貨、碳期權、與碳相關的金融中介服務等等。中國受制于碳市場起步晚、金融體系相對薄弱等因素,碳金融活動以綠色信貸為主。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曾剛副研究員歸納總結了國外綠色信貸抗拒、規避、積極、可持續發展四個階段,介紹了赤道原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出口信貸與環保指南、德國與日本先行國家的經驗,梳理了中國.自1995年至今綠色信貸的發展歷程,總結了中國金融機構在綠色信貸開展過程中暴露的財政稅收激勵政策缺位、技術標準與風險評價體系不健全等問題,并從制度完善、產品創新等角度為綠色信貸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政策建議。鄭州大學武魏巍副教授從期貨等衍生產品的角度切入,總結了國際現行碳交易平臺期貨、期權運作的經驗,通過對比瑞典城市馬爾默與中國大慶,深刻剖析了中國推出碳期貨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對中國碳期貨的前景進行了展望。吉林財經大學劉吉舫教授介紹了綠色保險的產生和發展歷程,從理念培養、標準確立、產品創新等層面,對中國綠色保險的開展提供了建議。

為推進碳交易及碳金融的進一步發展,西南財經大學蔣南平教授、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陳柳欽教授均提出要建立珍惜、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的理念,即推動思想環保、理念環保。此外,蔣南平教授建議盡快制定中國乃至全球的自然資源、能源消耗及補償標準,改變不合理的社會關系與社會束縛,避免資本對自然資源統治力所造成的生態破壞,應該將科技作為重要手段,加速生態修復和清潔發展。陳柳欽教授建議在產業布局過程中,要從網絡、空間的視角著眼,避免思維和落腳點的單一性和局限性。

3.碳金融對綠色經濟發展的助推

結合會議主題,與會專家普遍認為,碳金融對碳市場發展乃至綠色經濟的推進具有重要意義。陳柳欽教授認為經濟決定金融,金融是經濟的核心,提出“給金融一個支點,金融一定能撬動低碳經濟發展”的論斷。蔣南平教授認為借助碳交易體系與發達國家爭奪國際碳市場份額,通過廣泛意義的碳排放權全球營銷,來捍衛國家利益具有必要性。周丞指出碳金融作為國家和地方政府實現低碳經濟、推動節能減排與可持續發展的市場化工具和抓手,能夠為政府提供稅費體系之外的轉移支付手段,促進實現淘汰落后產能、引導GDP高質量增長、產業結構調整以及區域轉移等政策意圖的實現。武魏巍副教授重點從碳期貨的視角,歸納了碳金融對中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碳經濟效益、增強碳交易話語權、提升人民幣國際地位的重要意義。

關于“金融是現代經濟核心”的論點,逄錦聚教授提出了新的見解,認為金融確實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不宜夸大金融的功能,應更多關注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匹配,避免虛擬經濟脫離實體經濟的過度繁榮。杜莉教授認為應充分發揮金融對低碳經濟的助推,而風險防控機制亦是碳金融交易機制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

4.關于碳金融交易機制進一步研究的建議

碳金融交易作為一個前沿研究領域,其進一步研究處于探索階段。關于研究隊伍的搭建與合作模式,逢錦聚教授提出了“反木桶原理”,即研究團隊中,首席專家的科研與管理水平,決定了該科研團隊研究成果的層次和質量。杜莉教授指出,宜采用合理分工,責、權、利相匹配的模式,真正做到任務到人、經費到卡,充分調動團隊成員的積極性,發揮協同作用,挖掘科研協作的潛力。

国产精品视频线观看26uuu,免费av网站在线观看,免费一级a四片久久精品网,国产成人无码精品久久久露脸
亚洲宅男免费永久 | 色婷婷精品大全在线视频 | 三级国产国语三级在线2 | 一级午夜理论片日本中文在线 | 日韩欧美激情国产一区二区蜜 | 在线精品视频A免费不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