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23 09: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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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社會監督;財務審計;客觀性
長久以來,對于我國農業科研推廣單位來講,經費來源多是國家財政預算支持,在經費的使用方面,缺乏有效的經費使用效益考核,也就是缺乏完善的財務管理機制[1]。對于會計社會監督與財務審計的研究可為完善財務管理機制提供幫助,因此,文中初探社會監督與財務審計客觀性,分析了社會監督重要性、審計客觀性,并提出些許對策以供參考。
一、農業機械技術推廣單位會計社會監督的重要性
隨著我國農業建設的不斷發展,我國在農業科研方面的經費支持越來越多元化,目前經費來源由原本的政府財政預算支持變為現在的政府投入、企業支持、民間資本介入等綜合支持,這一新局面的開創,雖然提升了農業科研技術推廣的資金力量,但在資金管理上卻出現了多種問題,比如財務制度的執行、內部控制及資產管理等。在財務管理中,會計工作扮演者重要角色,財務會計工作的效果、態度、制度、職責等均會對資金使用效益考核結果造成影響。因此,會計工作的監督至關重要。而社會監督則是會計監督方式中重要的一種,主要經會計師事務所對本所注冊會計師進行依法審計監督。此外,單位或個人對會計違法行為的檢舉同樣屬于社會監督范圍內。兩種社會監督中,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督行為屬于法定社會監督機制,而檢舉監督則屬于非法定監督類型。社會監督主要涉及社會輿論監督、群眾監督、媒體監督與申訴、、檢舉等。社會監督能夠通過各種形式覆蓋社會各個層面、領域,便于對會計審核過程全面核查、驗證,具有強大的震懾力,有效地維護了社會公眾利益與合法權益。這種監督方式在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的財務管理中應用,能夠更好的加強支持資金的管理,確保資金使用的效率、效益,為我國農業發展打下堅實基礎,為此,社會監督在農機技術推廣站管理中應用,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社會監督機制的完善路徑
社會監督機制十分重要,需要構建完善的社會監督機制,促進農機技術推廣單位財會工作、資金管理實現更好的監管效果,提升支持資金的效益。社會監督機制的完善路徑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強化注冊會計師監督
注冊會計師的監督強化是完善會計社會監督機制的重要途徑之一,只有不斷完善會計師事務所的管理體系、構建高效監督制度、加強監督范圍和監督力度,才能提升整體業務人員的審計技能與審計素養,才能提升對會計師工作的監督效果。因此,合理劃定會計師事務所單位性質、擴大會計師審計監督職能與范圍、提升會計師審計人員的職業素養成為強化注冊會計師監督的必要路徑。
2.優化社會公眾監督
對于會計社會監督的完善中,社會公眾監督的優化同等重要。僅僅依靠會計人員、會計師事務所監督人員及政府部門的力量還無法避免遺漏。畢竟會計工作在經濟管理中覆蓋較廣的領域,許多虛假經濟信息往往在監督中被遺漏,影響資金的利用效益。所以,公眾力量監督成為監督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公眾監督中的媒體監督、輿論監督、檢舉、投訴等均能在會計監督中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我國應當在執行《會計法》為中心建設的監督管理相關法規外,還需要加強社會監督中公眾監督的責任,提升監督效果。
三、農業機械技術推廣單位財務審計的客觀性
財務審計是通過專成立的機構或者人員根據授權或接受委托后,對國家行政單位、事業單位、企業單位等經濟組織的資料與會計報表進行核查,并發表意見。由此可以看出,審計是審計主體審查會計資料并發表意見的過程,反映的是被審計資料與單位經濟活動中經濟狀況的詳情。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中,主要的財務審計針對的是農業機械技術科研經費的使用情況。科研經費在使用中的利用效益與使用正當性等均需要通過財務審計來做好核查,確保資金的合理利用[2]。在進行財務審計中,能夠表達出客觀的審計意見、表達出審計報告的客觀性,是人們對審計人員工作新人的直接判斷,所以,財務審計報告的客觀性是整個審計工作中的核心任務。就審計行為來講,審計定義中涵蓋了審計主體、審計目標、審計對象這三個主要組成,從審計客觀性的語法上分析,審計客觀性需要的是審計過程中各個環節保證具有客觀性,無論是審計主體的客觀評價、審計目標的客觀存在還是審計對象的客觀支持,都是確保審計工作客觀性的重要因素,且審計客觀性對于審計結果的價值來講,至關重要。
四、應用審計證據三角互證法提升審計客觀性
三角互證法即是對企業經營狀況、管理信息媒介與管理層經營陳述三者之間的相互制約、相互增強與相互條件關系進行分析,通過三方證據判斷審計的客觀性、可信性與說服力,三角互證法結構關系圖如圖1所示。如果當三方證據達成一致時,則設計客觀性具有說服力,若三方相互矛盾,則審計中可能存在錯報風險等情況,審計的質量和客觀性不具有說服力。因此,可通過應用三角互證法來提升審計客觀性驗證準確性,從而提升審計質量。審計證據的三角互證法對于審計質量的提升主要表現在以下兩點:①審計證據三角互證法能夠輔助審計師對不同可靠程度證據做出區分,三方相比較,EBS證據來自審計單位,具有獨立性,不易被虛構。MII證據將EBS證據轉化成會計報表數據,需要審計其轉化過程中是否存在漏洞,MBR屬于主觀信息來源,可作為三者輔助支持使用。三者相互制約又相互增強,可提升審計效果的客觀性。②相互印證效果,審計過程中通過對其中一個證據來源進行核實時,其他兩個證據則可作為該證據來源的印證基礎,三者可相互印證,提升證據的準確性,提升審計的客觀性。
五、總結
通過本次研究發現,社會監督與審計客觀性在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中具有重要作用,社會監督與審計客觀性都關系著推廣站支持資金的利用效益,兩者分別起到監督與審查效果,共同實現財務管理功能,促進資金的合理利用,為促進農業科技發展提供基礎保障。
參考文獻:
一、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的關聯性
(一)企業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的相同點
企業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兩者在具體的工作環節、工作手段、工作范圍等方面都有很大的聯系,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在具體的工作內容上,企業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兩者都有對企業生產運營過程的實施監督和管理。企業財務會計在進行具體的會計工作時,可以在依法的前提下,實施監督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和運營細節。企業審計的工作主要是在企業財務進行監督過程以后,再次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實行監督和管理,還有對企業財務認定的相關業務活動做出認定[1]。
2.企業財務會計和審計在具體的工作過程中,具有相同的目標,就是在對企業內部的財務實施內部管理和控制,進而可以達到全方位掌控企業財務內部控制的目的,以最大限度地使企業實現利潤增漲,降低運營成本的最終目標。同時,財務會計和審計的工作出發點都是以企業的根本利益為主。
3.企業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在范圍上有很大的關聯,財務會計主要管理和控制企業內部的流動資金,包括企業所有業務收支范圍內的管理。審計工作的主要范圍也是企業內部的經濟管理和控制,以進一步保證其有效性和完整性[2]。
(二)企業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的不同點
1.從工作重點來看,企業財務會計主要對企業生產運營的資金、一切賬務記錄進行管理和控制,重點放在企業的資金上。審計工作的重點是進行內部的管理和控制,主要在人力資源、運行機制、內部管理等進行監督。
2.從工作對象來看,企業財務會計主要是針對于一切賬目管理,資產的運營控制,同時形成一定的會計報表,以便可以為企業以后的發展提供決策依據,其工作對象具有詳細性和具體性。審計工作主要是以監督和管理財務會計所有的業務活動為主,以便保證其資金管理和控制活動得以實現。
3.從工作層次上來看,企業財務會計的工作內容主要是財務管理和控制,是低層次的監督管理。審計工作的主要內容除了有對會計工作的檢測和控制,還有與企業財務相關的所有業務,是高層次的經濟監督管理工作[3]。
二、對企業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的進行提出一些建議
(一)理清企業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的關聯性
要做好企業財務會計和審計的監督管理工作,必須要理清財務會計和審計存在的關聯性,在本質上把兩者的共同點和不同點認識清楚。企業財務會計的本質是資產管理,以推進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為主要目標。審計工作從本質上來講,就是進行企業財務的監督,以評價企業經濟業務行為主要內容。其中,企業財務會計的監督管理工作和審計工作具有一些相同之處。所以,企業就需要利用審計監督和評價,規劃好發展目標,以促進企業經濟高效、穩定發展。
(二)保證企業財務內部管理和外部控制互相結合
為了更好地部門企業財務工作發生徇私舞弊的情況,企業必須要設立有關的控制管理制度。企業的內部控制管理是企業經濟發展的保證,它包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多個環節,主要有企業業務活動運營的實際政策、管理制度、以及有關的規范、標準等。同時,可以利用多種不同的業務程序,在具體分工的前提下,進一步促進企業內部控制管理和外部控制管理互相結合,以便保證企業多項經濟發展信息可以被有效規范化地記錄和運用[4]。
(三)明確企業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的職責和權利
虛假賬目是企業財務會計工作面臨的一個最大問題,如果對假賬的處理方法不得當,那么勢必為企業以后的管理發展留下隱患。假賬產生的原因多種多樣,但是最重要的直接原因就是經濟利益的驅使。部分企業管理者和會計人員禁不住各式各樣的利益誘惑,最終導致他們人為故意的篡改賬目信息從而獲取非法利益。例如,有的企業經營者為了減少納稅,在賬務審核工作前,往往會要求財務會計人員制作假賬,利用虛假財務信息偷稅、漏稅。
2.漏賬
企業為了謀求發展和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就會不斷擴大生產經營規模。但是,隨著企業逐漸做大的同時,經營管理者也面臨著越來越多的賬務信息,財務審核內容也變得更加復雜,這就容易造成會計審核工作中的漏賬現象。漏賬主要指企業財務審核工作的不完整形式,存在于財務審核工作的實施過程中,通常指沒有把企業的全部財務信息納入到審核工作內,導致部分財務信息的遺漏出現漏賬。漏賬的影響很多,可以直接導致企業財務審核工作的不準確、對財務狀況未能客觀反映、資金流失等問題。
3.改賬
改賬也是財務會計人員經常采用的賬務信息造假手段之一,屬于人為主觀的刻意行為。由于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偏低,導致財務信息不能真實反映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甚至出現刻意隱瞞公司的經營不善或者隱藏自己從中獲利的行為。通過利用改賬的違法行為,使得企業經營者或是會計人員從中非法獲利,但是嚴重危害了其他員工的合法利益。由于財務會計人員未能抵制住經濟利益的種種誘惑,而做出有悖于會計準則的違法行為,可能導致企業面臨巨大的經濟損失,也會讓會計人員自身失去該領域的從業資格。
4.錯賬
有很多企業為了節省人員開支,往往會招聘一些沒有工作經驗剛剛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或是剛取得財務上崗證的從業人員進行賬務的日常工作,這將直接增加財務工作的難度和賬務審核風險。筆者認為財務工作人員綜合素質的高低將會直接影響企業賬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包括材料的購買、生產、加工和后期的銷售,任何一個環節都會影響企業未來的發展。因此,如果會計人員出現任何一個環節的錯賬那么勢必會造成與其相聯系的其他環節賬務信息的錯誤。我們以工程為例,施工單位會計人員在報稅、報賬和財務信息匯總審核時,一定會把原材料的采購、施工實際情況和公司賬務有效的聯系起來,倘若原材料的賬務出現錯賬,那么在公司工地用料和原材料管理資金方面就一定會出現問題,這不僅浪費了公司人力物力的支出,還會公司整個財務的健康發展產生影響。
二、賬務審核工作的優化方法
1.采用人工和計算機相結合的賬務管理模式
當前,很多企業應用先進的計算機自動化代替傳統的手工記賬方式,把眾多的財務賬務信息存儲在計算機中,這雖然簡化了許多繁瑣的財務工作,但同時也具備相應的風險,有可能會出現會計賬務信息憑證的不完整。所以,企業在利用高效的計算機系統進行賬務管理時,也應該注重手工處理過程。如:銀行的對賬單、稅單等,應設立專人做好手工記錄和匯總,并對進出賬目做好整理和備份工作,然后交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錄入系統。這樣不僅減少中間環節的差錯,還可以有效減少賬務信息和原始會計憑證的缺失現象。
2.建立健全財務制度
無論公司規模大小在早期運行時,都應該由企業經營者和財務管理人員共同制定一套正確、高效的財務管理制度,該項制度不僅要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還要符合企業實際的生產經營狀況,作為今后會計人員日常工作的行為準則。這不僅可以提高會計人員的工作能力,還可以時刻約束他們,嚴謹辦公。在編寫財務制度時,要減少主觀臆斷行為,建立合理的財務制度和規范。
3.做好每筆賬務記錄
很多企業的財務會計人員,為了平時方便,經常將企業一個月甚至半年的賬務信息一起記錄,經常出現原始賬務不明或原始憑證丟失的現象。所以,企業財務會計人員要及時做好每一筆進出賬目記錄,匯總工作可以后期統一做,但是當天的賬務信息務必當天記錄,票據的進出也應當天完成。還有的財務人員,為了工作方便,今天可能就把明天的預算賬務提前記錄,但是到了第二天,有可能沒有發生提前記錄的賬務信息,而財務人員又忘記修改或者刪除,導致無法正確進行賬務的審核工作。因此,為了保證賬務審核工作的準確性,財務人員不應該積壓和超前記錄賬務信息,以免損害賬務信息的正確性。
4.對財務人員進行培訓,提高業務能力
企業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主要來源于他們的專業知識、對法律法規的重視程度和價值觀等。企業定期開展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他們的專業知識水平,可以有效促進賬務信息的審核工作。同時,企業應加強財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培養,時刻強調財務工作的重要性,加強他們的警戒性,了解自己工作對企業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性,從而進行自我反省和能力的提高。
一、引言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完善和上市公司的不斷增多,對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現實情況是,一些企業為了自身的業績,為了美化報表獲取股東的信任以得到融資,刻意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后果是給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了錯誤的引導,導致很多嚴重的后果:比如導致中小股東個做出錯誤的判斷,購買了很多垃圾股,導致自身資產縮水;比如給政府決策部門提供錯誤的引導,做出不合理的經濟決策;比如讓監管者難以根據真實的信息采取正確的監管措施。在這樣的情況下就需要發揮審計的作用,在很多人的意識里,審計通俗來講就是審會計的,就是會計警察,可以有效的監督會計。但是在近幾年審計的發展中,其發揮的作用卻并不如意,原因在于社會上還沒有對會計和審計的關系有正確的認識,審計還未真正發揮作用,鑒于此,我們需要重新審視、梳理一下財務會計和審計之間的關系。
二、財務會計與審計之間的聯系
財務會計是財務管理的一種工具,是會計工作的組成部分,顯然其職能就是核算和監督。具體就是對企業的經濟活動的業務數據進行匯總、整理,給信息的需要者使用;審計就是對財務會計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查,但是并不意味著審計是因會計而生。審計和會計的職能差不多,只是要求更高,因為審計人員除了要懂會計外,還需要具備類似于警察一樣的取證技能。
1.財務會計與審計工作有著相同的依據
會計和審計工作的展開都是以企業發生的經濟活動為前提,兩者都需要企業的經濟活動的記錄即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最終的財務報表,沒有這些東西,審計和會計工作都沒了依據。總之兩者都需要真實的會計資料,財務會計需要根據會計資料進行整理,核算;審計需要參考會計資料對會計工作進行審查。審計從根本上講是對財務會計核查監督的內容再次監督,對財務會計審核的內容再一次審核。
2.財務會計與審計有著一致的目的
財務會計的目標是我們熟知的,即依據2006年頒布的會計準則,整合企業經濟活動的會計憑證,進行分類匯總,形成最后的產品即財務報表,通過這樣的方式向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及時并且真實的財務信息,達到為各方利益相關者服務的目的;審計的工作是基于會計的成果上進行的,審計通過對財務報表的內容進行審核,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判斷企業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實,財務報表編制是否是按照公認會計準則進行編制的,審計最后還要出具審計報告,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會計信息的“質量”,審計就是對企業會計信息的再次審查,防止其作假。他們兩者的目的都是一樣的,就是為利益相關者尤其是企業的管理者提供真實的信息,幫助其做出正確的決策,審計就是加了一層 “保險”,防止會計亂來,造成嚴重后果。
3.財務會計與審計都借助相同的“工具”
傳統的思維是:審計就是來審會計的。這種思維有不妥之處,但是也部分反映了審計的工作方式。我們知道財務會計在發揮其核算和監督的職能過程中一般會采用一定的方法,比如無形資產攤銷、固定資產折舊、計提壞賬準備等。審計在審核會計時同樣需要這樣的會計方法,如果不采用同樣的會計方法進行審核,就難以得到讓人信服的結論。那么,綜上來講,無論審計還是財務會計都是借助一致的工具,這個工具就是一系列的會計核算方法。
4.財務會計與審計都基于一定的范圍
現代會計制度的實施是基于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那么企業內部進行核算時就需要設定一定能設定一定的內部控制制度,只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才能保證財務活動的順利進行。而審計人員要對企業進行審核也是基于企業有著健全的內部控制,所以總的來講,無論財務會計還是審計都需要涉及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設定,這也設定了一致的范圍,那就是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在此基礎上才能進行會計和審計工作,不在同一范圍內的比較沒有意義。
三、財務會計和審計之間的區別
財務會計和審計除了有很多聯系外,也有很多的區別,了解他們的不同才能更好的理解他們具體的工作范圍、職能,接下來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介紹一下兩者的區別:
1.財務會計與審計產生的背景不同
財務會計的發展是生產力發展的結果,是隨著企業的建立而產生的,財務會計是為了企業更好的組織生產資料進行生產,因此財務會計只是企業為了更好的發揮生產功能而附帶發展起來的業務。直到后來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不斷完善,才逐漸發揮自身獨立的職能,而如今會計的職能已經不僅僅是為了核算,已經上升到了管理的高度;而審計的產生是在公司制度建立的基礎上,我們知道公司制度意味著經營權和所有權的分離,于是帶來了關于委托的問題,比如逆向選擇。那么,就需要一種機制去解決逆向選擇問題,于是審計應運而生,審計就是監督企業的經營者是否合格,是否盡職盡責。會計是無法真正反映企業經營者的責任擔當的情況的,因為會計是企業的內部人士,可能出于自身的利益美化報表。隨著會計范圍、職能的不斷擴大,作為會計警察的審計的職責范圍也在不斷的擴大和完善。
2.財務會計與審計側重點不一樣
從財務會計的核算和監督的職能來看,財務會計的側重點就是企業的資金運用狀況,包括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會計就是從內部反應一個企業的運營情況,當然其職能不僅限于反應還可以進行管理;審計的側重點則不在于管理企業,審計也沒有這樣的權限,審計的側重點在于審查,在于監督。它置身于企業經營管理的活動之外,只是從外部的視角,以專業的手段對企業的會計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其扮演著會計警察的角色,這和會計的側重點不一樣。
3.財務會計與審計的工作依據不同
財務會計在進行核算和監督時主要是依據公認會計準則,在這樣的會計準則下對企業具體的經濟活動進行記錄、整理、核算和最后的報告。隨著公認會計準則的變化,會計的工作范圍也隨之發生著變化,因為會計準則就是會計進行工作的綱領和指導文件。與財務會計不同的是,審計人員是以國家的有關企業會計的政策、法規為依據,對會計資料進行審核,考察企業會計成果的真實性,具體會計業務的合法性,并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出具審計報告。可以明顯得到這樣的結論,財務會計和審計的依據是不一樣的,一個是依據會計準則,一個更傾向于政策法規的運用。
4.財務會計與審計的操作流程不一樣
會計的操作流程就是首先獲取原始憑證,接下來對原始憑證進行匯總、記錄,接下來據此編制記賬憑證,然后對記賬憑證進行匯總,可以據此編制現金日記賬或者銀行存款日記賬,還可以編制科目匯總表、明細分類帳賬,最后統一匯總,編制財務報告。這就是財務會計的操作流程,就是按照時間,按照權責發生制不斷的記錄企業的每一筆業務活動。為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全面的信息。
審計的操作程序則不同,更為復雜。審計包括三個環節:事前環節――就是首先要制定審計方案,接下來對被審計部門發出一個通知書;事中環節――就是對企業提供的會計資料進行審核,工作并據此編寫工作底稿以備后用;事后環節――就是出具最終的審計報告。可以看出審計的工作更為復雜一些,比會計涉及更多的流程。
四、結論
總之,財務會計與審計之間的關系是辯證統一的,正確的理解財務會計和審計之間關系對于現階段財務會計制度和審計制度的改革有著重要的研究意義。只有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才能真正實現財務會計與審計工作的協調與配合,從而有效監督、規范企業的經濟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進而提高整個經濟社會運作的透明度。
參考文獻:
[1]于海云.注冊會計師同時提供非審計服務并不影響審計質量[J].財會月刊,2006年第7期:56
當前的主要發展趨勢是企業會計作業的規范化,綜合化,會計集中核算的實施完全符合企業的發展趨勢,有助于企業財務的審查與管理的不斷規范化,有效的保障了企業會計系統在整個企業中的運營安全與協調。為此,當前的首屈任務是會計核集中核算的不斷加強。因為會計集中核算是剛剛實行,所以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諸多核算單位由于對其認識不到位不能有效配合,讓核算工作變得難以開展。
一、企業新財務會計集中核算工作現狀與問題分析
(一)企業內部財務崗位與人員分工存在的問題
核算中心統一負責實施企業的會計集中核算制度,與單位的財務核算工作。所以促使部分企業財務內部人員在不斷縮減,會計,出納便由少數人充當,因為會計工作的過大信息量,讓財務內部出現“量多人少”的工作局面,還有,會計專業人員過少,缺乏合理性,規范性的崗位分工,造成無法有效的開展內部企業財務會計工作,還會出現各種問題,比如會計信息失真和不完整。
(二)企業會計集中核算的法制建設不健全
企業初級實施的會計集中核算制度,還處于整體建設不健全。財務管理職能和會計職能需要核算中心與單位來分攤相應部分。來自各種因素的壓力,在工作的實際操作中,使企業集中核算工作無法落實到位。互不干擾的核算中心與核算單位的工作局面,讓兩個部門缺乏有效的配合與溝通,讓相關信息的全面性,準確性得以缺乏,不便于財務管理在企業的有效開展。更會讓相關規章制度在各部門出現違章問題,核算中心的財務核算工作難度也相應升級,無法對有力的數據支撐。
(三)企業核算部門工作積極性不高
會計集中核算制度在某些企業,還處于不認同狀態,并存在一定抵制心態,這樣會影響到日常工作的積極性,讓會計核算工作無法順利實施。核算單位以為企業資金的管理是中心負責,錯誤的認知,讓資產管理的積極性嚴重降低,一旦出現財務實施不配合行為,核算不能落實,資金的使用就會不規范,像有些企業利用開虛假發票來來套取現金。
二、企業財務會計集中核算存在問題的解決措施
(一)合理設置企業財務內部崗位及人工分工
企業財務會計工作的特點復雜,系統, “量多人少”,讓相關崗位人員數量和實際工作量不匹配。大量的財務工作不能有效順利的落實,就是因為審計核算人員的相對缺少造成的。所以,企業應當重視的財務人員和崗位的合理標配。傳統的“一人一職”的工作方式讓報表和制證職位分離,受各種主觀因素的影響,導致信息有差異性,報表失真,不能及時上交。為確保真實性和連續性,統一確定專人負責制作,記賬和報表。相應人員合理分配,輪換制的建立,完善每位會計對各環節的操作充分了解,掌握業務知識。加強培訓相關業務知識和技能,提高對原始憑證,財務報表等內容流程的認知及核算能力,開展有效工作。
(二)不斷健全企業會計集中核算的法制建設
加強與健全會計集中核算制度法制建設,在企業摸索階段,各種客觀因素的影響,對執行勢必增加阻力。為確保有效的落實,企業應持續加強法律法規的相關建設,力推會計集中核算法制化,讓核算中心,各相關部門變得有法可依,有規可循。為提高工作的有效性,有序性,企業對各種規章制度要作出相應解釋,提高各相關部門的認知和理解。
(三)積極調動企業核算部門的熱情
為了調動企業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企業要不斷完善內部的結算,激勵,考核等機制。確保核算各部門自有資金使用權的過程中,并承擔相應的責任,當需要資金時,經核算中心審核合格,才能提供其合理支持。這樣才能有力的防止無限度使用及濫用資金行為。各單位在使用資金時,核算中心可以參照相關制度,規定,監督管理以及審計,了解其使用情況,讓資金可以最大程度的限制和避免不必要,不合理的支出,同時也可以嚴肅杜絕公款消費和個人貪污的事情發生。利用健全的企業內部激勵體制,讓財務部門的各級人士,利益,工作績效有效結合,合理分工,明確自己的職責,有效提升財務部門,每位財會人員的工作態度和積極性。同時,財務部門要有相應的獎懲制度,可以參照企業的有關規范給予評分,根據單位財務信息考核的相關指標完成情況的個人,財務部門給予公正的評比勝出者給予獎勵,未達標的個人要相對懲罰。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有效使用,能讓企業的會計核算行為變得合理,規范,法制化的同時,有效提高了企業會計的核算效率,會計信息變得更加精準,全面兼具可靠性。企業資金管理成本下降的同時,有效使用企業資金相對提高。盡管會計集中核算制度在實際落實當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為此,我們企業各部門更應該重視起來,對各種狀的發生,積極認真對待,第一時間處理掉問題所在,持續優化會計集中制度的有效落實,讓財務會計工作在企業中,可以順利的發展,讓企業的財務管理,不斷擴充,更有價值的為企業服務。
參考文獻:
企業經濟活動中,會計和審計是促進經濟活動順利開展的重要環節,對企業整體發展具有重要作用。財務會計和審計兩者之間雖然性質有很大差別,也存在著矛盾與沖突,在實際的會計工作中,必須重視他們之間的處理,對財務會計和審計的不同之處有充分的認識,才能不斷推動企業的全面發展。
一、會計與審計的概念
1.會計活動該項活動主要是指會計工作者結合企業運行情況和資金流動情況,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企業的財物活動進行分類研究。該項活動的主要任務是對資本投入與所得效益進行分析,為企業的長遠發展提供參考依據。
2.審計活動企業管理中的審計業務是對會計活動的一系列數據進行審查,防止出現任何的問題,保證會計活動能夠有效進行。隨著企業發展形勢不斷調整,審計業務地性質及目標也在逐漸拓展。為此,應該在已有的基礎上,完成對企業各個項目的監督管理。根據審計工作的效果來判斷企業運營整體狀況。
二、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的關聯性
(一)企業財務會計和申計工作的相同點
1.在實際的工作活動中,企業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都可以對企業的運營狀況進行監督。在不觸犯法律規范的前提下,在對企業運營過程中每一個財務細節進行監督管理的時候,還要對企業財務認可的相關工作進行認定。
2.對于企業來說,在具體的財務會計和審計活動中,工作人員必須完成一個共同的任務,就是通過對企業內部的財務活動的管理和控制提高企業整體管理工作的效率,推動企業的全面發展,實現企業利潤的大幅度提高,讓企業能以最低的成本,獲得最大的俄經濟效益推動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1]。
3.從范圍大小出發,企業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之間的聯系非常緊密,作為企業固定資產與流動資金的主要控制方,財務會計的業務范圍比較廣,其中也包括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通過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才具有一定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二)企業財務會計和申計工作的不同點
1.根據工作重點內容,所謂的財務會計其主要職責是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經費、一切賬務情況進行管理與控制,重點是對各項經費使用、流動,人力資源分配、利用等各方面的審計監督。
2.根據工作對象,所謂的財務會計其主要職責是對企業經營的所有賬目進行管理,對企業現有的資產使用進行控制,并將所有財務數據制定成會計報表,為企業的后續發展提供參考依據,它的工作對象有一定的詳細性和具體性。而審計業務主要內容是對會計所有業務進行監督管理和控制,以確保會計活動的正確性與有效性。
3.根據工作層次,所謂的企業財務會計活動是對企業所有資產的有效利用,是對對企業進行的最基礎性的管理。而審計業務活動是對會計工作乃至企業財務有關的所有活動的審核,監督管理,屬于較高層次的業務活動。
三、對財務會計與審計管理的會計操作進行探討
1.明確財務套計與審計之間的本質關系從最終的目標以及業務的本質屬性來看,財務會計與審計工作有很大的差異性,不可將二者混淆。理財活動是財務會計活動的本質,其主要目標是推動企業的有序發展,而審計活動的本質則是對企業財務活動的監督管理,是為了對企業經營活動進行合理的評估,它還包括企業各項資源等一系列復雜的內容[2]。從監管作用來講,財務會計活動與審計業務具有一致性,都能夠起到推定企業經濟活動的作用,二者之間具有一定的關聯性。
2.促進內部控制與外部控制湘結合為了從源頭上杜絕企業內部產生詢私舞弊惡習,企業必須要重視自身建設,制定專門的控制制度體系。企業內部控制包含的信息比較多,不但涉及到國家相關制度政策、規范標準,還需要經過一系列的程序才能落到實處。內部控制深入到企業的方方面面。企業生產發展的每一個環節都離不開企業有效的內部控制與管理,只有以此為基礎,企業的各項經營方針政策才能被落到實處。
3.分清財務套計與審計的職權企業內部財務會計活動的開展,在監管部分與審計業務方面存在著巨大的差異,不過二者的共同點是保證了企業財務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從為企業發展的規范化與長遠性提供了基礎性的保障。在財務會計活動的過程中,監督管理活動已經成為了審計業務活動的重要內容,不過審計業務的開展,必須要以提高企業經營水平作為主要的最終的目標。另外,必須要重視企業財務會計管理的范圍,督促財務管理工作者在審計監督方面做好努力,從而保證審計工作有效地進行,提高企業整體管理水平,實現長遠發展。
參考文獻:
2.工作重點不同。財務管理是指企業組織資金運營,處理財務關系的管理工作,側重于如何理財,主要以資金管理為龍頭,全方位推行以量化考核為主的財務約束機制,為管理當局的決策提供依據。而審計側重于對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評價,不只限于對經濟活動的合規性與合法性監督,而是從人事、內部控制、環境、資源等方方面面進行監督鑒證和評價。現代企業制度下的審計重點在于鑒證和評價企業的有效性。
3.監督內容不同。財務監督是指利用價值形式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所進行的控制和調節,它與財務部門的其他業務連為一體,受其制約,不具有獨立性。而審計監督則不僅僅對財務資金運營情況進行檢查,而且依據審計證據,通過綜合分析形成審計結論,提出審計報告,用以評價企業的經濟活動。再者,財務監督主要是日常的業務監督,是較低層次的監督控制。審計除審核會計資料外,更多的是與財務有關的經濟活動,是較高層次的經濟監督活動。
二、財務與審計的聯系
1.內容都是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財務不僅要反映企業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還要監督這些業務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偏離了企業的經營目標和運作軌道,是否符合企業各項內控制度。審計則同樣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企業的各項內控制度,以會計資料為前提和基礎,檢查企業的會計資料及其反映的經濟業務的合理合法及效益性。因此,審計實質上是對財務監督的內容進行再監督,對財務認定的內容進行再認定。
2.目的都是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財務人員在其管理過程中,對于發現的各種問題,需要及時向管理當局反映并提出改進意見以改善經營管理。審計人員在其審計過程中,也會發現企業的管理弱點,通過向管理當局出具有權威性的審計報告,從而提出建設性的審計意見和建議,促進企業進一步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3.范圍都涉及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企業財務在其日常管理過程中,一般都需要預先制定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以保證財務活動的有效運行,保證財務信息的可靠性,防止和發現有關人員的舞弊貪污等違紀違法行為,從而保證企業各項資金的安全與完整。而審計人員在其審計過程中,為了提高審計效率,保證審計效果,同樣要涉及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要對其健全性和有效性進行符合性測試。
作為經濟管理的工具,財務與審計都是企業經濟監督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誠然二者的內在聯系和區別,要求我們在實際工作中必然要理順并正確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
首先,在思想認識上提高對財務與審計工作重要性的再認識。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審計工作的范圍日益擴大,其在經濟工作中的防護性、論證性、促進性作用越來越來充分的顯示出來。而在現代國際國內經濟的大環境下,尤其要明確審計的獨立性,廣泛宣傳審計的重要性,提高審計機構及人員的地位。
其次,在部門劃分上要單獨設置,職責分明。當前,大多數的單位已經將審計部門單獨設置,但仍有為數不少的單位將審計納入財務部門的管轄范圍,在財務部門設立審計崗位或下設審計處室,使得財務與審計之間界限不明,職責不分。這樣一來,大大限制了審計職能作用的發揮,使審計的獨立性受到損害,審計機構或人員形同虛設,審計工作也多半走過場,缺乏實質性意義。
第三,在協作關系上緊密配合,互相支持。財務管理是審計工作的前提,是審計工作的基礎,搞好財務管理有助于審計工作的開展,同時審計工作搞好了,又會促進財務工作。然而,有的人卻認為“審計是在找財務的岔,”因此,財務人員不愿主動配合審計人員的工作,甚至鬧情緒。這樣就容易造成財務與審計部門關系緊張,不利于審計工作的開展,管理當局應盡量提供有利的條件,以使二者和睦相處、密切配合,把審計工作自始至終地貫穿于財務管理工作中。
近些年以來,在我國現代企業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影響之下,企業的管理日益合理化和科學化,財務會計與內部審計的作用日益明顯,企業也非常地注重財務會計與內部審計的協調發展。只有做好這兩個方面的工作,才可以更加有效地體現出其它職能部門的作用來,才可以使員工端正工作態度,為企業增加經濟效益。
一、財務會計與內部審計之間的關系
(一)財務會計與內部審計的地位
在創建現代企業制度的影響下,企業需要設立一些相關的部門,比如組織活動部門,生產部門,銷售部門,管理部門和人事部門等,這些部門各自作用的發揮離不開財務會計部門的監督。不少的企業也堅持以財務會計管理作為核心的策略,鑒于此,在企業的發展當中,財務會計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作為管理體系當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內部審計是充當了企業內部控制與監督的一個子系統。在之前的時候,內部審計僅僅是審計監督事后,現在也審計監督事中和事前。內部審計不只是審計監督某一部門,還審計監督企業管理的全過程。另外,內部審計還審計企業的經濟效益和內部監控。由此可見,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財務會計與內部審計的地位是不可代替的,這是現代化企業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
(二)財務會計與內部審計有著非常緊密的關系
財務會計與內部審計有著非常緊密的關系,既有聯系也有區別。兩者是互為前提和相互依存的。財務會計與內部審計部門的責任是強化企業的管理,避免企業人員做出違法違紀與危害企業利益的事情,從而推動企業的經濟發展,增加企業的效益。財務會計與內部審計的作用是想通的,都是盡力地監督企業,不但要監督企業的分部門,還要監督整個企業。當然,作為兩個部門來講,存在不同是必然的。
第一,財務會計與內部審計能夠互相推動。財務會計能夠對企業的相關財務資料進行搜集,企業內部審計監督的有效資料就包括這些財務資料,并且內部審計人員能夠在財務會計人員的支持下更準確更快地了解相關的審計證據和審計線索。當前,企業大都實施財務會計電算化,在財務會計的影響下,內部審計也日益現代化。反過來講,內部審計推動了財務會計工作的順利進行。因為內部審計具備監督的作用,所以財務會計信息變得更加真實和更加準確。內部審計能夠查處一些虛假的財務信息,如此則有利于財務會計工作的正常實施。
第二,盡管都具備監督的作用,可是監督的具體內容和方式是不一樣的。財務會計重點是控制有關人員的素質,控制業務處理的程序,以及監督企業的財務情況。內部審計具有較高的地位,它不但能夠監督生產、銷售部門,以及人事、管理部門,而且還能夠監督財務會計部門。內部監督是再次監督業已被監督的部門,以保障工作的正確。內部監督具有十分普遍的內容,不但監督企業制度的制定,而且還監督企業制度的實施情況,與此同時,還監督所實施的效果。內部審計是客觀性的,它僅僅是指正企業管理當中不合理或者是不合法的地方,僅僅是提出一些建議或者是意見,針對一些錯誤,他們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自主性和獨立性是非常高的。因此,內部審計的客觀性和公正性是比較高的。
二、財務會計與內部審計對企業意義的分析
企業發展經濟的過程中,難免會導致一些問題或者是失誤,財務會計可以有效地減少這些問題或者是失誤的出現。財務會計能夠有效地監督和管理企業的經濟內容和活動,在出現小問題的時候,能夠實施一定的控制。通過發揮財務會計的管理和監督作用,使得企業的辦事效率大大地提高,同時也使得企業部門之間的摩擦減少了,從長遠來講,推動了企業的發展,大大地提高了企業的效益。財務會計對一系列部門的監督和管理是結合一定的制度與準則來實施的,財務會計僅僅是解釋和提供企業的信息,不從事大量和繁瑣的工作。
內部審計能夠更加深入地監督企業的內部,進而能夠有效地避免會計部門一些循私舞弊情況的出現。大都是從企業內部挑選的審計工作人員,并且跟企業內部的聯系是非常密切的。為此,他們對企業的分析是比較深刻的,他們也能夠深刻地意識到企業的利弊。通過實施內部審計的管理和監督,企業能夠準確和迅速地發現所面臨的一系列問題,隨后企業的相關領導能夠實施迅速和準確的策略,以使企業的損失降到最低。內部審計還具備評價的作用,它的評價作用能夠使得企業的經營管理得以改進,與此同時,也使得組織的價值增加。在一定的程度上,內部審計能夠迅速地提高財務報告的質量。內部審計還能夠很好地避免財務會計信息出現錯誤,內部審計能夠通過發揮自身的管理和監督作用,找出企業的違法違紀和其他部門的錯誤行為,對企業人員的行為進行合理地規范。內部審計作用的發揮能夠對企業的經濟效益造成直接的影響,以及企業的風險承擔能力。
綜上所述,企業想要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相適應,取得競爭上的優勢地位,就一定要實施科學的管理。而創建財務會計與內部審計部門,能夠深刻地意識到他們的巨大作用,充分地體現出這兩個部門的作用和地位來。只有如此,才可以有效地發揮其它職能部門的作用,從而增加企業的效益,讓企業處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反映和監督一個單位經濟活動的一種經濟管理工作,主要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并對企業經營活動和財務收支進行監督。是隨著人類社會生產的發展和經濟管理的需要而產生、發展并不斷完善起來的。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與進步,生產力的不斷提高,會計的核算內容、核算方法也得到了巨大的發展,由簡單的計量與記錄行為,發展成為以貨幣綜合核算和監督經濟活動過程的一種經濟管理工作。
審計是獨立監督企業財務收支、支票賬戶和相關經濟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盈利和檢查評估的經濟監督行為,僅僅對賬目和報表的一個審查是傳統的一個審計方法,并且帶有局限性,而對它的稱呼則為財務審計。是為了在財務收支等過程中檢測是否存在差錯和弊端的一種目的。經濟的發展為企業壯大孕育了土壤,各類企業的規模也都呈現擴大化,那么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的經營管理更加應該被得到重視,審計的重要性要求他不僅僅是對財務等科目的審查,也要為企業的發展和管理提供合理實用的辦法。審計被分為外部審計和內部審計,這是在審計的方式上的一個劃分。現代審計是建立在內部審計的基礎上,是一種建立在企業組織內部的獨立評價職能。在目前市場競爭激烈的社會環境中,效益是企業家及管理層的目標,要使企業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立于不敗地位,內部審計便功不可沒,因為通過內部審計可以確立企業的收入來源與支出是否合法;同時定期或不定期對企業各項財產物資實地盤點清查,可以保證其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對債權債務及權益進行查證核實,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經濟越發展,審計的作用越來越不可忽視。審計得到重視并完善發展,會杜絕虛假行為的產生,規范財務體系。這不僅需要一個規范的體系,也還需要審計人員認真履行其職責,發揮應有的作用。但是事實卻不一定會這樣,這要求我們應該更充分的認識審視職能,理順財務和審計之間的種種關系。
一、 審計與財務之間的區別
1.概念不同。財務在俠義上是指企業創造價值,通常是以利潤的損失和財產作為計算對象,從廣義上來看,指的是企業資金的籌集和使用,進行連續、系統、全面的核算和監督。審計是指權威、經驗的審計人員,進行的一種經濟監督檢查評價活動過程。
2.工作重點類型不同。財務方面的管理主要是以量化考核為主的財務約束機制;而審計則是企業的內部管理、制度、資源、人員等等各方面進行考察監督,對企業的經營活動的評價比較看重,現代企業審計的側重點則主要在對企業的合理、效益等方面進行評價。
3、監督的內容有所不同。財務的監督是平時常見的也是比較低層次的的監督,它和其他的財務部門業務是息息相關的,相輔相成,相互影響控制,沒有具備獨立的特性,而審計方面的監督則是按照一個合理的監督方式取得的證據,進行綜合的評價對企業財務方面進行檢查控制,得出審計結論,形成審計報告,而用以評價企業的經濟活動。
4、會計人員與審計人員的角色存在沖突。由于會計人員與審計人員二者都是一個企業財務方面的負責人、參與者,如何相互的配合并使企業經濟的合理發展是共同的目的,但是他們之間也會存在著相互的沖突的一面,審計人員離不開會計人員,依賴于會計人員的工作成果,對會計人員的工作展開評價和監督,受其限制。會計人員其自身的工作又受到審計人員的監督和評價,要為審計人員的工作提供基礎,受其制約。二者之間的關系就好比是運動場上的運動員與裁判員,要保證運動會的成功開展,二者缺一不可。內部審計是企業財務活動中防止虛假漏洞的一個最前沿部門,他們有充分完善的內部審計,控制會出現的虛假行為,防止漏洞的出現,減少對企業有害的行為。
二、財務與審計的聯系
1、目的是相同。兩者的目的都是為了促進企業經營方面的發展,提高經濟效益,保護企業等利益為目的。財務人員在其財務管理活動中,嚴于律己,從自己出發,發現問題并向上級報告出現的各類問題,積極的提出各種完善的建議,做出報告,完善經營管理。而審計人員則是在審計過程中,深層次探究企業管理中的缺陷,并且提出合理優化的意見,提供解決方法,提供實際性的權威報告,幫助企業提高經濟效益,并且進一步的完善管理。
2、內容相同。無論財務還是審計都是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由于企業經濟活動的最終目的是實現利潤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所以,通過對企業各項計劃目標的審查和評價,來判斷其合理可行性,并據此來檢查企業中財務方面的材料并且其中所反映的事實問題的合理性、發展性及經濟性,促使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而這個內容的事實情況即是對財務監督方面的強化監管,以及對財務實施活動的評級及認定。而財務活動則是把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反映出來,并且還有監督這些經濟關系是否正規具有合理性。
三、當前所面臨的問題
在當今競爭日益激烈的局面下,財務監督與內部審計雙管齊下,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目前我國內部審計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內部審計工作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很多企業為應付上級檢查而設立審計機構,使內部審計形同虛設,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由于內部審計缺乏應有的獨立性,使其在履行監督和評價職能時,有很多的顧慮。如果內部審計得不到重視,沒有獨立性,就談不上客觀、公正,內部審計就只是一個形式,名存實亡。
2、人員素質和結構不合理。內部審計發展到今天,已不再局限于單純的查錯糾弊職能,而是企業的精英部門,在人員設置上,應當是業務能力強,經驗豐富的審計人員組成。但我國內審人員現狀是人員老化,知識結構單一,素質偏低。根據國家對審計方面的各項法律法規,審計部門中應該具備有工程師、律師、審計師、會計師等,但是許多的企業僅僅只有會計師,人員結構單一,使得審計無法合理開展,難以在經濟業務的深層面發現缺陷,所提出的建議和對策并不實際,缺乏現實性針對性。
3、整個內部審計大環境尚未形成。由于我國市場機制不健全,人民的民主意識與參政意識有很多局限性,廉政意識也有待提高,同時外部審計還存有許多弊端,拉關系,向企業妥協的現象比比皆是,缺乏群眾監督等等,都不利于企業內部審計事業的健康發展。
四、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
目前,我們的內部審計都是事后審計。隨著管理水平的提高,內審的作用不僅是事后監督,更多是事前預防與事中控制,并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評價,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把企業的風險降到最低程度。
財務管理是審計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搞好財務管理有助于審計工作的開展,審計工作搞好了,會促進財務工作,將審計工作至始至終地貫徹于財務管理工作中,財務與審計的關系處理好了,才能更好的開展財務和審計之間的工作,充分的發揮好企業內部審計的職能,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作者單位:西山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水泥廠)
參考文獻:
關鍵詞:司法會計 鑒定 財務報表 審計 差異
司法會計鑒定是指司法鑒定人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運用會計、審計專門知識對訴訟中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審查、鑒別和判斷工作,并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的鑒證活動。常規財務報表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依照獨立審計準則,運用檢查、觀察、詢問、函證、重新計算、重新執行、分析性程序等科學審計方法,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進行審計并發表審計意見的鑒證活動。本文依據國家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鑒定程序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令第107號,以下簡稱鑒定通則)和財政部批準實施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財會【2006】4號,以下簡稱審計準則)的有關規定,比較司法會計鑒定規則與常規財務報表審計規則的主要異同,目的是引起司法鑒定人在進行司法會計鑒定工作中注意其同常規財務報表審計主要規則的差異,審慎執行《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的規定,保證司法會計鑒定的工作質量,滿足司法訴訟審理的需要。
一、鑒證委托與受理規則差異
1、鑒證委托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托,應當要求委托人出具鑒定委托書,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并提供委托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鑒定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擬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委托鑒定的事項、鑒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審計準則》沒有要求委托人出具鑒證委托書的規定,委托審計業務成立的唯一標志是委托人與受托的會計師事務所簽訂了審計業務約定書。
2、對委托事項的審查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應當對委托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委托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托,應當予以受理;對提供的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委托人補充齊全的,可以受理。《審計準則》規定,在接受委托前,注冊會計師應當初步了解業務環境,評估獨立性和專業勝任能力,查看是否符合鑒證業務特征,并與委托人、被審計單位就審計業務約定相關條款進行充分溝通,達成一致意見。該工作環節上,兩者規定相似,只不過司法會計鑒證對委托事項的審查專業性更強。
3、受理時限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鑒定委托,應當即時做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人;對通過信函提出鑒定委托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人;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托,可以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審計準則》沒有受理時限的規定。
4、不得受理的情形
《鑒定通則》規定了七種情形,分別是:(1)委托事項超出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的;(2)鑒定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鑒定事項的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4)鑒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鑒定執業規則或者相關鑒定技術規范的;(5)鑒定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和鑒定能力的;(6)不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的;(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情形的。《審計準則》有實質內容類似的規定。兩者的差別體現在司法會計鑒證的專業性要求上。
5、鑒證業務協議書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決定受理鑒定委托的,應當與委托人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協議書包括委托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基本情況、委托鑒定的事項及用途、委托鑒定的要求、委托鑒定事項涉案的簡要情況以及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的目錄和數量等五方面主要內容。《審計準則》規定了審計業務約定書的十五項具體內容。
《審計準則》體現了鑒證業務協議書的通用內容,而司法鑒定協議書的五方面內容更突出專業性。
二、鑒證實施規則差異
1、鑒定人的責任
《鑒定通則》明確司法鑒定實行鑒定人負責制度。《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審計報告》第四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對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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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差異:盡管規則中都有“負責”二字,但司法鑒定實行鑒定人負責制度無疑是更高層次責任的一種規定,構成了兩種規則的根本性差異。
2、鑒定人執業人數
《鑒定通則》要求對同一鑒定事項,應當指定或者選擇二名司法鑒定人共同進行鑒定;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的鑒定事項,可以指定或者選擇多名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對需要到現場提取檢材的,應當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鑒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場見證。《審計準則》沒有類似的規定,只是在審計報告的參考格式中列示有兩名注冊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3、回避原則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人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委托人、委托的鑒定事項或者鑒定事項涉及的案件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其獨立、客觀、公正進行鑒定的,應當回避。《審計準則》有類似的規定。
4、利用專家的工作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過程中,遇有特別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的,可以向本機構以外的相關專業領域的專家進行咨詢,但最終的鑒定意見應當由本機構的司法鑒定人出具。《審計準則》規定,如果專家工作結果致使注冊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在審計報告中提及或描述專家的工作,包括專家的身份和專家的參予程度等。
兩種規則均規定可以利用專家的工作,但《鑒定通則》明確最終的鑒定意見應當由司法鑒定人出具;《審計準則》則允許在專家工作結果致使注冊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情況下,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在審計報告中提及或描述專家的工作。可見《審計準則》對鑒證人員利用專家工作結果的責任低于《鑒定通則》的規定。
5、鑒定時限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委托事項的鑒定。《審計準則》沒有類似的規定。
6、出庭作證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人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應當出庭作證,回答與鑒定事項有關的問題。《審計準則》沒有此項規定,僅在《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準則第5101號――業務質量控制》第六十八條中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計師事務所為法律訴訟準備文件或提供證據”排除在“對業務工作底稿包含的信息予以保密”的范圍以外。
7、鑒證的復核
《鑒定通則》規定,委托的鑒定事項完成后,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指定專人對該項鑒定的實施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序、是否采用符合規定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等情況進行復核,發現有違反本通則規定情形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予以糾正。《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準則第5101號――業務質量控制》要求制定審計業務項目組和會計師事務所兩個層次的業務復核政策和程序,業務完成后的復核是審計報告出具前的必備程序。《審計準則》的復核要求嚴于《鑒定通則》的“可以”復核的條款。
三、鑒證文書規則差異
1、鑒證文書的格式
司法鑒定文書有固定的文書規范和要求,其基本格式是:(1)標題;(2)編號;(3)基本情況;(4)檢案摘要;(5)檢驗過程;(6)檢驗結果;(7)分析說明;(8)鑒定意見;(9)落款;(10)附注。審計報告包括下列要素:(1)標題;(2)收件人;(3)引言段;(4)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段;(5)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段;(6)審計意見段;(7)注冊會計師的簽名和蓋章;(8)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及蓋章;(9)報告日期。
主要差異:司法鑒定文書除在檢案摘要、檢驗結果、分析說明等處有特殊要求外,同通用目的審計報告的最大區別是報告的意見段上,司法鑒定文書要求檢驗結果“寫明對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進行檢驗后得出的客觀結果”,鑒定意見“應當明確、具體、規范,具有針對性和可適用性”;通用目的審計報告的意見段要求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發表意見,即財務報表是否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應特別注意這里使用的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等概括性術語。
2、鑒證意見分歧的處理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文書要求由司法鑒定人簽名或者蓋章,多人參加鑒定,對鑒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文書中應當注明。《審計準則》要求在審計報告上注冊會計師簽名并蓋章,其同司法鑒定文書略有差異。《審計準則》還規定注冊會計師應對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進行討論,在整個審計過程中持續交換有關財務
報表發生重大錯報可能性的信息,對出現的審計疑難問題或爭議事項,審計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實施復核,以使重大事項在出具審計報告前能夠得到滿意解決。《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準則第5101號——業務質量控制》第四十九條明確“只有意見分歧問題得到解決,項目負責人才能出具報告”,沒有允許參加審計的注冊會計師在同一報告中表達不同審計意見的規定。
四、對規則差異的進一步分析
1、“司法鑒定實行鑒定人負責制度”是司法會計鑒定規則與通用目的財務報表審計規則的根本性差異。正是司法會計鑒證實行鑒定人負責制度,才產生了:(1)對同一鑒定事項,應當指定或者選擇二名司法鑒定人共同進行鑒定;對需要到現場提取檢材的,應當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鑒定人提取;(2)司法鑒定過程中,可以利用專家的工作,但最終的鑒定意見應當由司法鑒定人出具;(3)司法鑒定人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應當出庭作證,回答與鑒定事項有關的問題;(4)委托的鑒定事項完成后,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注意:這里使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必須)指定專人對該項鑒定的實施情況進行復核;(5)司法鑒定文書要求檢驗結果“寫明對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進行檢驗后得出的客觀結果”,鑒定意見“應當明確、具體、規范,具有針對性和可適用性”;(6)多人參加鑒定,對鑒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鑒定文書中應當注明等有別于通用目的財務報表審計規則的特殊規定。
2、通用目的鑒證業務與專業性鑒證業務的差別。《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將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劃分為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歷史財務信息審閱、其他鑒證業務等三大類。盡管司法鑒定業務規則是由國家司法部,其執業管理工作受到地方司法鑒定協會監管,但由于司法會計鑒定人的資格門檻即要求是注冊會計師,故其仍然屬于具有司法鑒定人資質的注冊會計師進行的其他鑒證業務。所不同的是,如果說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業務,而司法會計鑒證業務更是“專業”中的“專業”,這一點在:(1)簽訂司法鑒證業務約定書前需要委托人出具鑒定委托書;(2)對委托鑒定事項審查中有司法專業的要求;(3)司法鑒定協議書中包括委托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基本情況、委托鑒定的事項及用途、委托鑒定的要求、委托鑒定事項涉案的簡要情況以及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的目錄和數量等五方面特定內容;(4)鑒定文書的特有格式等方面均有體現。因此,《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第五十八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執行司法訴訟中涉及會計、審計、稅務或其他事項的鑒證業務,除有特定要求者外,應當參照本準則辦理”。司法會計鑒定的“特定要求”就是國家司法部的《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及有關文件。實務中,司法會計鑒定業務的更專業性特征決定司法會計鑒定人執業規則應當參照《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的原則,恪守《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