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商業賄賂的法律法規模板(10篇)

時間:2023-09-07 17:25:59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反商業賄賂的法律法規,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篇1

我們在對商業賄賂法律法規的研究中,首先遇到的就是商業賄賂的法學定義問題。

商業賄賂這一法律術語最早出現在1996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的《關于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之中,對商業賄賂的定義是:“經營者為銷售或者購買商品,而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這個定義把商業賄賂的動機表述“為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商業賄賂不僅發生在銷售或者購買商品的過程中,在土地轉讓、工程建設、資源開發、政府采購、金融信貸等商業活動中也有表現,所以我們認為,這個定義是一個不完整的定義。

1998年出版的《法學大辭典》有商業行賄罪和商業兩個詞條,把《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定義為商業,把《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定義為商業行賄罪。反商業賄賂的司法實踐證明,商業賄賂罪的主體,不僅包括非國家工作人員,也包括國家工作人員,所以《法學大辭典》的定義也存在以偏概全的問題。中央決定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以后,2006年11月,河南省檢察機關召開了治理商業賄賂理論研討會,對商業賄賂的定義是:“商業經營活動中通過賄賂手段以獲取交易機會或者經濟利益的行為。”這個定義僅僅表述了商業行賄的狀況而沒有包括商業受賄,也不夠完整。我們通過對以上三個定義的研究與比較,提出對商業賄賂的定義從以下幾個方面解讀:第一,商業賄賂是指商業活動中發生的賄賂行為;第二,商業賄賂按其表現形式可以區分為行賄、受賄和介紹賄賂;第三,商業賄賂按其社會危害性的大小可以區分為行政違法的商業賄賂和構成犯罪的商業賄賂;第四,商業賄賂按其行為主體的活動領域可以區分為公務領域中的商業賄賂和非公務領域中的商業賄賂。我們的這一研究成果受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領導的肯定。

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法制建設的系統性,為完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補缺拾遺

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一個以憲法為統帥和根本依據,部門齊全、數量適度、體例科學、質量較高、內在統一、外在協調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從法律的系統性出發,我們通過研究與比較,發現行政法關于商業賄賂的規定與《刑法》關于賄賂犯罪的規定在主體的構成上、行為表述上有些地方存在矛盾和沖突。比如,《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商業賄賂的行為主體既規定了個人,也規定了單位。《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對非國家工作人員的規定只包括個人不包括單位。《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商業賄賂的表現形式表述為“通過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而《刑法》規定的賄賂內容只有財物,并沒有“其他手段”。我們按照系統的要求,提出了相應的修改建議,撰寫的論文在遼寧省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07年學術年會上被評為一等獎。

三、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法律發展的可持續性,放眼未來

我們在完成《賄賂犯罪的刑法學研究》超級秘書網

篇2

一、商業賄賂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商業賄賂是賄賂的一種形式,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逐步產生和發展起來的經濟現象。在我國改革開放后,經濟競爭日漸激烈,由于市場機制不健全,拜金主義和“官本位”,“權本位”等腐朽文化思想的影響和管理法規的滯后等原因,曾在我國計劃經濟體制下較長一段時間內幾乎絕跡的商業賄賂行為又重新出現和泛濫。

(一)商業賄賂的概念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對商業賄賂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即:“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帳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給對方回扣,可以給中間人傭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給中間人傭金的,必須如實入帳。接受折扣、傭金的經營者必須如實入帳。”該規定分為兩款,可以劃分出三層含義:第一款前段,即“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是對一般商業賄賂的禁止性規定;第一款后段,即“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帳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是對商業賄賂的典型形態——回扣作出的專門規定;第二款表面上是直接規范折扣和傭金的,但其目的顯然是對商業賄賂與折扣、傭金的法律界限的劃分。

由此可知,商業賄賂就是指在市場交易中,經營者采用財物或其他手段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以獲得交易機會或有利于交易條件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回扣是商業賄賂的一種主要表現形式。

(二)商業賄賂的相關法律特征

1.商業賄賂行為是行為人主觀上出自故意,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客觀上通過秘密的方式向個人或單位支付財物的行為,其所支付的金額款項通常以偽造財務會計帳冊等非法形式進行掩蓋,具有隱蔽性。

2.商業賄賂行為具有違法性。該行為是在帳外暗中進行,帳外即不入正規的財務報表,暗中即在合同,發票中不明確表示,最后進入個人腰包或者單位小金庫。它違反了國家的有關財務、會計、廉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3.商業賄賂行為大都發生競爭激烈的行業,如大宗買賣房地產等,借此對交易行為施加不正當影響,使自己在競爭中居于優勢地位,擊敗競爭對手,促成交易。

(三)商業賄賂行為的構成要件

商業賄賂行為有其自身的構成要件,商業賄賂的構成要件須符合下列條件:

1.商業賄賂的主體方面:商業賄賂的主體有三類:即行賄人和受賄人以及與交易行為密切相關的其他人。

2.商業賄賂的主觀方面:商業賄賂行為的一個重要構成要件是行賄、受賄和介紹賄賂的經營者或其他主體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

3.商業賄賂的客體方面:商業賄賂行為的客體是進行正常競爭的交易活動。商業賄賂行為所侵犯的具體社會關系,即是市場經濟中的競爭交易。

4.商業賄賂的客觀方面:受賄人只要收受賄賂,受賄就成立,已經構成主觀故意。行賄交付或提供賄賂的時間,不論是受賄人為行為人謀取交易機會和條件在前或在后,不影響行賄的成立。另外,只要向交易相對人行賄,不論行賄的目的是否達到都是行賄行為。

二、商業賄賂的危害

商業賄賂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具體而言,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商業賄賂從根本上背離了平等、公平、誠信的市場競爭原則,破壞了正常的交易秩序;二是商業賄賂破壞了市場資源的合理配置,為假冒偽劣產品大開方便之門;三是商業賄賂特別是醫院醫療器械和藥品采購中的賄賂行為對社會保障體系構成嚴重沖擊;四是商業賄賂已成為滋生經濟犯罪、加劇腐敗的溫床。

在筆者看來,商業受賄之所以成為各國法律嚴密規制和重拳防治的對象,關鍵在于其從根本上動搖了市場經濟生存和發展的基石——商業信用。由于我國市場經濟建立的時間較短,信用基礎十分薄弱,加之信用制度不健全,當發達國家隨著金融全球化的推進而紛紛進入“信用經濟時代”時,信用嚴重缺失的狀況在我國卻發展到了觸目驚心的程度。對于商業信用和市場競爭法則的破壞,才是商業受賄行為所直接侵害的法益,也是商業受賄罪的社會危害實質所在。

三、商業賄賂犯罪的原因

商業賄賂的存在和盛行與中國社會是一個熟人社會有關。在這個社會里,人們做事情首先想到的是關系。在一般民眾看來,規則是由人制定出來的,也是由人來執行的。比如醫院禁止醫生收受病人“紅包”,但這往往禁而不止。病人生病住院,需要手術,病人的親屬就會急于與醫生搭上某種關系,托熟人“稍個話”,送上個紅包,心里就踏實了。如果醫生不收下紅包,就會被人認為比較怪或者醫療時不會盡心盡責。可見,熟人社會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商業交易的進行與完成過度依賴人情關系,而不是出于對市場契約的信賴與遵守。隨著社會交往的日益復雜,昔日基于地緣、親緣上的人情關系又不得不借助行賄等手段來維持,也就是說,在脫胎于熟人社會的商業規則中,商業賄賂是市場生存必不可少的法寶。

商業賄賂受到來自計劃經濟時代的商業規則殘余的影響,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度中,政府機關還掌握著多余的資源配置權,許多可以由市場來配置的資源,仍然要看權力者的眼色行事,因此通過向權力者行賄獲取市場收益,就成了某些企業心照不宣的生財之道,這種商業賄賂的本質仍是以人情關系替代公共契約。中國社會正經歷著巨大變革,尚未完全實現由市場競爭來分配社會資源,于是賄賂往往成為經營者取得資源的重要手段。各種經營活動的各個層面上,均有產生商業賄賂的跡象。

一般情況下,在市場經濟中,買賣雙方出于公平地位,自愿達成合意,否則各自散去,不會有一方曲意迎合另一方的行為,自然也就沒有了商業賄賂,所以商業賄賂發生的根源之一在于交易雙方市場地位差異懸殊。在中國,這種懸殊的地位源于兩個方面,其一,整體市場準入開放制度建設不足,導致部分產業領域存在行政背景下的競爭缺失;其二,對于一些競爭充分的產業,經過商業競爭磨合,一些產業內具備壟斷地位的強勢企業開始顯現,這類企業雖然具備不同的發展特征,但是其共同之處就是在于具備一定的行業壟斷地位。無論西方還是中國,市場經濟發展的規律已經證實,只要處于壟斷地位的企業能夠不受規制,市場正常交易和發展就必受其影響。這也正是商業賄賂行為成為全球經濟發展難題的原因之一。

四、治理商業賄賂的對策

治理商業賄賂,需要從健全法律法規,完善體制機制,規范監督管理和深化體制改革等多方面進行綜合治理。

(一)加強宣傳教育,營造清廉、誠信的氛圍,使人“不愿為”

要把反對商業賄賂納入廉政文化建設,在公益廣告、“廉政墻”、廉政文化“一條街”上,增加關于治理商業賄賂的宣傳內容,營造“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的商業文化和社會氛圍。支持、引導新聞媒體對商業賄賂進行輿論監督,加強對國家公務人員的法律、紀律、職業道德教育,運用已查辦的商業賄賂案件,開展警示教育活動,營造濃厚的反對商業賄賂的輿論氛圍。

(二)健全和完善治理商業賄賂的制度和法規,使人“不盲為”

一是加快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盡快出臺適合我國國情的誠信法規體系,以及科學的商業信用評價體系,使商業誠信法制化、規范化。二是建立和完善會計制度,防止做假賬;健全金融監管制度,加強票據管理,減少現金交易。三是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之間的銜接機制,保證商業賄賂行為能夠得到法律的懲治。適時制定反商業賄賂法規,為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通過健全和完善治理商業賄賂的制度和法規,把全社會的商業經營活動納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

(三)部門聯動,嚴肅查處商業賄賂案件,使人“不敢為”

篇3

我院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及各級各類會議精神,通過動員教育、調查摸底、查找問題、分析整改等各個環節,積極開展了反商業賄賂自查自糾活動。現將具體情況總結如下。

一、動員教育,提高認識

我院及時傳達上級衛生行政部門關于反商業賄賂自查自糾的有關文件精神,讓全體醫務工作者明白商業賄賂既損害國家利益,又損害群眾利益,同時也損害自身利益。因為商業賄賂就象一個溫床,引誘犯罪,并使犯罪者最終走向犯罪深淵,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醫院領導結合身邊案例講解,使大家進一步明白商業賄賂的危害性,從思想上提高了大家的認識,增強了拒腐防身的能力。按開展反商業賄賂自查自糾活動的指示,醫院在全院集中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使全體工作人員受到深刻的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提高對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真正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意識,提高遵紀守法、廉潔行醫的自覺性;查找重點部門在醫藥購銷領域是否存在不正當交易行為及其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管理漏洞,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分別作出處理,完善工作措施。

二、確定自查自糾的工作原則

醫院領導非常重視反商業賄賂活動及自查自糾工作,經過充分研究確定的工作方針是:自查自糾工作要堅持以教育為主,做到人人參加學習,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提高思想認識;堅持自查與自糾并重,做到邊學習,邊自查,邊整改;堅持依法治理,嚴格把握政策,分類處理問題;通過深入開展自查自糾,推進建立預防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的長效機制。根據要求,重點查找2011年以來醫藥購銷領域和醫院管理中發生的突出問題,通過檢查采購過程、醫療診治過程等方法查找、發現存在的問題。

三、自查自糾的措施及自查情況說明

醫院結合衛生系統治理商業賄賂工作重點,在醫院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組織下,組織人員深入基層和服務對象,通過個別走訪、召開會議等形式做好調查摸底,醫院、各科室、全體職工對照《實施方案》的要求認真進行了自查自糾。在全員動員教育的基礎上,醫院領導對與藥商、器械商聯系較多的重點部門重點防治,醫院領導要求重點部門工作人員要正確處理與藥品器械商的關系,按國家法律、法規、院紀院規辦事,堅決抵制收受財務物、回扣等。為了加強管理,明確責任,醫院負責人與相關重點部門工作人員簽訂了責任書。 為了避免商業賄賂現象在我院發生,明確規定醫院領導及相關科室負責人及臨床科室的醫務人員不能與藥商及生產廠家直接接觸,更不能進行私下交易。醫院各種藥品、器械、試劑及一次性消耗器材的采購應在藥事管理委員會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大型醫療設備的采購以及五萬元以上的基建項目嚴格參加局統一招標,對于大型醫療設備還要到相關單位進行實地參觀考察,了解該設備性能及是否滿足本院實際工作需要,經過論證符合要求,確定購置。

醫院還重點檢查了財務科、藥劑科等涉及收入支出的部門,有無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的行為。檢查結果顯示,各部門均嚴格按照醫院財務管理制度,科室收支公開透明,所有科室未發現私設小金庫的違規行為。

醫院藥品、醫藥耗材的采購均實行了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整個采購過程中未發現收受賄賂、索要紅包等行為。各科室在臨床診療過程中未發現有收受藥品、器械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給予的財物、回扣或開單提成等行為。此外,藥劑科還堅持每月開展抗菌素消耗統計和門診處方抗菌素分析工作,推行醫院藥品用量動態監測,對有傾向性的不合理用藥進行點評和建議,并及時告誡醫師,以規范醫師的臨床診療行為。

通過自查自糾,20xx年以來,醫院在醫藥購銷領域未發現有收受賄賂行為,我們還將繼續加大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對查擺出的問題決不姑息遷就,發現一個,處理一個,以確保自查自糾工作取得實效。

涉醫領域腐敗個人自查報告范文(二)

我院開展督促涉醫領域落實主體責任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后醫院立即組織相關科室,對文件中提到的各項問題進行深刻自查,現將自查報告匯報如下: 1領導重視,由院長牽頭,主抓副院長實施,對全院醫藥購銷領域進行全面、實事求是的檢查。

2 嚴格按省、市有關招標文件的精神對醫院招標采購超標品種進行認真篩查。

3 醫院組織成立藥事委員會,建立藥品篩選專家科,根據工作需要及地區差別及當地經濟狀況,篩選制定醫院用藥目錄及品種,科學用藥。

4 自查情況詳見醫院自查藥品及耗材自查表

5我院所購進的藥品、醫用耗材按照省 市招標掛網目錄中進行集中采購。沒有標外采購,全部通過市招標辦審核蓋章方才驗收入庫。

6我院用藥按照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及河南省中標目錄采購藥品。耗材購進以河南省耗材掛網目錄及洛陽市耗材中標目錄采購。嚴格按照省市招標價格執行。

7組織全院醫務人員開展基本藥物合理使用的培訓及學習,按照上級文件精神,把合理使用基本藥物落實到各個科室。基本藥物使用率不超過70% 。對超過科室進行批評教育及經濟處罰。

存在問題;由于我們對文件精神領會不透,對醫藥領域采購問題沒有及時學習,所以造成藥品采購出現超標范圍,少點超標品種數量。

通過自查對我們對于我們工作中的不足之處,將立即整改。 1 將立即整改供貨企業必須按照醫藥購銷合同進行嚴格配送,沒有配送權拒絕辦理點擊入庫。

2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學習。通過自查對我院更好的搞好藥品衛材的采購工作。

3認真執行文件相關政策,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合理整改,認真開展清理整頓工作。

4通過自查認真執行醫藥購銷法規,監督醫藥招標程序,嚴格按照文件內容規范藥品招標品種數量,規范配送公司配送制度,按照合同及網上采購目錄合理進行采購。

篇4

一、信息化挑戰我國經濟信息安全

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經濟安全保障體系非常脆弱,對于經濟信息安全的保護更是一片空白。國家經濟數據的泄露,泄密案件的連續出現昭示著我國經濟信息安全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

(一)對經濟信息的爭奪日益加劇

經濟競爭的白熾化與信息高速化在推動世界經濟迅速發展的同時也使得業已存在的竊取經濟信息活動更為猖獗,無論是官方的經濟情報部門還是各大財團、公司都有自己的情報網絡。世界各國在千方百計地保護本國經濟信息安全的同時也在千方百計地獲取他國的經濟情報。目前我國正處于泄密高發期,其中通過計算機網絡泄密發案數占泄密法案總數的70%以上,并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在商業活動中,商業間諜與經濟信息泄密事件頻繁發生,據業內人士透露泄密及損失最滲重的是金融業;其次是資源行業,大型并購很多,而十次并購里面九次會出現信息泄密事故;高科技、礦產等領域也非常嚴峻,很多行業在經濟信息安全保護上都亮起了紅燈。

(二)竊密技術先進,手段多樣化

一方面,發達國家及其情報組織利用信息技術優勢,不斷監聽監視我國經濟情報,非法獲取、篡改我國信息或傳播虛假信息造成經濟波動,以獲取經濟乃至政治上的收益;另一方面,除技術手段,他們還通過商業賄賂、資助學術研究、舉辦研討會、派專人在合法范圍內收集企業簡報、股東報告甚至是廢棄垃圾通過仔細研究,分析出有價情報等方式大量收集我國經濟信息。正如哈佛大學肯尼迪政治學院的一位中國專家認為:“在中國,當前賄賂最主要的形式不再是支付現金,更多可能由公司付費途經洛杉磯或拉斯維加斯到公司總部考察。這種費用可以被看做是合法的營業支出,也可以為官員設立獎學金。”竊密技術日益先進與手段日趨多樣化、合法化對我國經濟安全,特別是經濟信息的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三)經濟信息安全保密意識淡薄

近年來,每當政府機構公布國民經濟運行數據前,一些境外媒體或境外研究機構總是能準確“預測”;許多重要的經濟信息,包括經濟數據、經濟政策等伴隨學術報告、會議研討甚至是一句家常閑聊便被泄露出去;載有核心經濟信息的移動存儲介質被隨意連接至互聯網導致信息泄露等問題嚴重。有調查顯示,我國有62%的企業承認出現過泄密現象;國有以及國有控股企業為商業秘密管理所設立專門機構的比例不到20%,未建立任何機構的比例高達36.5%;在私營企業中,這樣的情況更加嚴峻。經濟信息安全保密意識的薄弱已成為威脅我國經濟安全,影響社會經濟穩定發展的制約因素之一。

二、經濟信息安全法律保護的缺失

安全的實質是一種可預期的利益,是法律所追求的價值主張。保障經濟信息的安全是信息時代法律在經濟活動中所追求的最重要的利益之一。法律保障經濟信息安全,就要維護經濟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以及可控性,這是由信息安全的基本屬性所決定的。然而,由于我國立法上的滯后,對經濟信息安全的法律保護仍存在相當大的漏洞。

(一)缺乏對保密性的法律保護

保密性是指保證信息不會泄露給非授權者,并對需要保密的信息按照實際情況劃分為不同等級,有針對性的采取不同力度的保護。現行《保密法》對于國家秘密的范圍以及分級保護雖有相關規定,但其內容主要針對傳統的國家安全,有關經濟信息安全方面僅出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這樣原則性的規定,對經濟秘密的劃定、保密范圍和措施等缺乏相應條款;對于跨國公司或境外利益集團等竊取我國經濟政策、產業關鍵數據等行為也缺乏法律上的界定,以至要追究法律責任卻沒有相應法律條款可適用的情況屢屢發生。

在涉及商業秘密的法律保護上,法律規定分散而缺乏可操作性,不同部門對商業秘密的定義不統一,商業秘密的概念模糊而混亂,弱化了商業秘密的保密性;①另一方面,與TRIPS協議第39條規定的“未披露的信息(undiscoveredinformation)”即“商業秘密”相比,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要求商業秘密須具有秘密性、價值型、新穎性與實用性且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并將構成商業秘密的信息局限于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這樣的規定不以商業秘密在商業上使用和繼續性使用為要件,使不具實用性卻有重大價值或潛在經濟價值的信息得不到保護,不利于經濟信息的保密。此外,人才流動的加快也使商業秘密伴隨著員工的“跳槽”而流失的可能性激增,但對商業秘密侵權威脅(ThreatenedMisappropriationofTradeSecrets)我國尚無沒有明確法律依據;對于泄露或竊取他人商業秘密的行為,《刑法》第219條雖增加了刑事處罰,但處罰力度過輕而又缺乏處罰性賠償規定,導致權利人的損失無法得到彌補。

(二)缺乏對完整性的法律保護

完整性是指信息在存儲或傳輸過程中保持不被未授權的或非預期的操作修改和破壞,它要求保持信息的原始面貌,即信息的正確生成、正確存儲和正確傳輸。目前,我國保障信息與信息系統完整性主要依靠《刑法》與《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總體而言層級較低又缺乏統一性。《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第4條規定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重點維護國家事務、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等重要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但在第23和25條卻只規定對破壞和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的承擔民事責任,并對個人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15000元以下罰款的較輕處罰規定;現行《刑法》第285條也只規定入侵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構成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這就是說,行為人非法侵入包括經濟信息系統在內的其他信息系統并不構成本罪。可見,法律對信息安全的保障依然側重于政治、軍事等傳統安全領域,而忽略了對經濟信息安全的保護。

(三)缺乏對可控性的法律保護

可控性是對經濟信息的內容和信息的傳播具有控制能力,能夠按照權利人的意愿自由流動。網絡的盛行使得經濟間諜、商業賄賂等竊密手段的頻繁出現而使得經濟信息不能按照權利人的意愿流動。面對日趨“合法化”的竊密行為,《刑法》第110條的間諜罪與第11l條的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情報罪都只是籠統的規定了“危害國家安全”和“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情報”,缺乏有關經濟間諜罪的專門規定;而《國家安全法》也只是籠統的規定了國家安全整體的法律條文,并且側重的是傳統安全的政治和軍事領域,對于經濟安全,尤其是經濟信息安全這樣一個新的非傳統安全領域的存在的威脅仍缺乏適當的法律規制。

除了經濟間諜外,跨國公司對我國實施商業賄賂獲取經濟信息與商業秘密的案件不斷增加,經濟信息的可控性無法得到有效保證,在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同時也威脅著我國經濟信息安全。目前我國尚無一部完備的《反商業賄賂法》,對于商業賄賂的法律規制主要體現在《刑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關于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上。然而,現行《刑法》并未直接對商業賄賂行為作出罪行定義,而《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雖然規定商業賄賂的對象既可包括交易對方,又可包括與交易行為有關的其他人,但《關于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中卻又將商業賄賂界定為“經營者為銷售或購買商品而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縮小了商業賄賂對象的范罔,將除交易雙方以外能夠對交易起決定性作用或產生決定性影響的單位或個人被排除在外。另外,對于商業賄賂的經濟處罰力度畸輕,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22條,不構成犯罪的商業賄賂行為處以1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但事實上,通過商業賄賂手段所套取的經濟信息往往可以帶來高達上百萬的經濟利益,過輕的處罰完全不能發揮法律應有的威懾力。與美國的《反海外賄賂法》和德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相比,我國對于商業賄賂,特別是跨國商業賄賂的治理仍存在不足。

三、完善我國經濟信息安全法律保護的對策

法律保護經濟經濟信息安全,既要求能預防經濟信息不受侵犯,也要求能通過國家強制力打擊各種侵犯經濟信息安全的行為,從而達到經濟信息客觀上不存在威脅,經濟主體主觀性不存在恐懼的安全狀態。因此,維護經濟信息安全需要構建全方位的法律保護體系。

(一)修訂《保密法》,增加保護經濟信息安全的專門條款

《保密法(修訂草案)》增加了針對涉密信息系統的保密措施以及加強涉密機關、單位和涉密人員的保密管理等五方面內容,總體上得到了專家學者的肯定,但仍存在許多值得進一步斟酌與完善的問題。特別是對于經濟領域的信息安全保密問題,應增設專門條款明確規定經濟秘密的保密范同,明確哪些經濟信息屬于國家經濟秘密,通過明確“密”的界限強化保密意識,維護經濟信息的安全。因此,在修訂《保密法》時,我們可以在保證法律的包容性與原則性的基礎上,可以借鑒俄羅斯的《聯邦國家秘密法》,采取列舉的方式將屬于國家秘密的經濟信息以法律的方式予以規定,將對國家經濟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過早透露可能危害國家利益的包括財政政策、金融信貸活動以及用于維護國防、國家安全和治安的財政支出情況等經濟信息包含在內,以具體形象的樣態將國家經濟秘密明確的歸屬于法律控制范疇,避免因法律缺乏明確性與可操作性而帶來的掣肘。

(二)制定《商業秘密保護法》,完善商業秘密的保護

針對我國商業秘密泄密案件的日益頻繁,商業秘密保護立法分散的問題,盡快制定專門的《商業秘密保護法》是維護經濟信息安全的重要措施。在制定《商業秘密保護法》時,可以借鑒國外以及國際組織的先進經驗,但應當注意以下問題:(1)在對商業秘密進行界定時,應采用列舉式與概括式相結合的體例明確商業秘密的內涵。同時在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中剔除“實用性”的要求,使那些不為本行業或領域人員普遍知悉的,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具有“經濟價值”以及“潛在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合理保護措施的信息也能納入法律的保護范圍;(2)要明確規定各種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以及刑事責任。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行為是一種暴利行為,但給權利人造成的損失卻往往十分巨大,如不以刑事責任方式提高違法成本便難以遏制其發生;(3)在制定《商業秘密保護法》時應當引入不可避免泄露規則(InevitableDisclosureDoctrine)。該原則主要是針對商業秘密潛在的侵占行為采取的保護方式,旨在阻止離職員工在新的工作崗位上自覺或不自覺地泄露前雇主商業秘密的問題。引入不可避免泄露原則更能有效地保護商業秘密,避免因人才流動為保密性帶來的威脅。

(三)制定統一《反商業賄賂法》,確保經濟信息的正向流動

隨著信息在經濟活動中作用加重,商業賄賂的目的不再局限于獲取商品銷售或購買的機會,通過商業賄賂獲取競爭對手經濟秘密已成為信息時代非法控制經濟信息流動的重要手段之一。制定統一的《反商業賄賂法》將分散在各法律法規中的有關條例加以整合,實現對國內外商業賄賂行為的有效監管,是堵截經濟信息非法流動、維護我國經濟信息安全與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必然選擇。因此,在制定統一《反商業賄賂法》時首先應當對商業賄賂的概念進行準確的界定,借鑒《布萊克法律詞典》的解釋將商業賄賂定義為經營者通過不正當給予相關單位、個人或密切相關者好處的方式,獲取優于其競爭對手的競爭優勢;④其次,對于商業賄賂的管轄范圍應當適當擴大。根據《經合組織公約》與《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規定,締約國應確立跨國商業賄賂法律的域外管轄權制度,對故意實施的跨國商業行為予以制裁。因此,制定《反商業賄賂法》要求將我國經營者或該商業活動的密切相關者無論是向國內外公職人員、企業、相關個人以及國際組織官員行賄行為或是收受來自國內外企業、個人的財務或其他利益優惠的受賄行為都應列入該法管轄范圍內,并針對商業賄賂這種貪利性違法行為,完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責任;此外,在立法時還應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加大制裁力度,取消現行法律中固定處罰數額的不合理規定,采用相對確定的倍罰制,并制定對不構成犯罪的商業賄賂行為的資質罰(指取消從事某種職業或業務的資格的處罰),使得經營者在被處罰后不再具備從事相同職業或業務再次進行商業賄賂的條件,從而有效遏止商業賄賂行為的蔓延,以確保經濟信息的合理正向流動。

(四)完善《刑法》,維護經濟領域信息安全

“只有使犯罪和刑罰銜接緊湊,才能指望相聯的刑罰要領使那些粗俗的頭腦從誘惑他們的、有利可圖的犯罪圖景中立即猛醒過來”。故此,完善《刑法》并加重處罰力度,是維護經濟領域信息安全的必要保證。

首先,計算機與網絡的廣泛使用使得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成為影響經濟信息安全的關鍵因素。面對《刑法》對經濟領域計算機信息系統保護的缺位,增加維護經濟信息安全的專門條款是當務之急。因此,應首先對《刑法》第285條進行調整,規定凡侵入具有重大價值(包括經濟價值、科技價值與政治價值等)或者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都構成犯罪;同時,針對目前竊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不屬于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但卻具有知識性或重大價值,特別是經濟價值的數據、資料現象日益嚴重,《刑法》中還應增設竊取計算機信息資源罪,對以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為手段,以竊取他人信息資源為目的且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予以規制;此外,在《刑法》還中還應增設財產刑、資格刑,適當提高法定刑幅度,從多維角度預防和制裁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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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跨國公司可能侵害東道國利益

    跨國公司作為民商事主體,同樣有著追求經濟利益的強烈渴求,或者說,資本在國際間流動,本身就是以逐利為最終目的的,而資本在國際間的流動正是以跨國公司為主要載體的。跨國公司可能會利用發展中國家相對寬松的法律環境,以損害東道國利益的方式,滿足自身的逐利需求。例如,利用發展中國家環境法制不完善,以犧牲發展中國家的環境利益為代價,實現自身的逐利目的,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康菲溢油案。2011年6月,蓬萊19-3油田C平臺附近海域發現大量溢油。康菲公司給予的解釋是,在其進行注水作業時,對油藏層施壓激活了天然斷層,導致原油從斷層裂縫中溢出來。2011年11月,聯合調查組公布了事故原因調查結論,指出漏油事故是一起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責任事故。此外,“跨國公司通過國際經濟合作或經營的途徑,將污染密集型產業,特別是發達國家已淘汰的技術、設備、生產工藝、產品、危險廢物等,通過投資方式轉移到發展中國家”,更是一種常見的形式。

    (二)跨國公司法律規制屬于東道國國內事務

    跨國公司進入東道國經營后,往往采取設立分公司的方式進入東道國,此時跨國公司的在東道國的經營機構應接受東道國的管轄與規制,這是經濟主權的體現。因此,對跨國公司的法律規制,本身就屬于東道國的國內事務,跨國公司不會由于其跨國身份而游離于法律規制之外。例如,跨國公司在東道國的子公司或分支機構侵犯雇員正當工作權利或其生命健康、對東道國環境造成嚴重損害或侵犯少數群體權利的案件時有發生。此時,東道國應通過本國的執法機制,糾正跨國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的違法行為,以實現法律治理目的。

    二、跨國公司法律規制的重點

    跨國公司法律規制的對象是跨國公司在東道國的經營行為,筆者認為跨國公司法律規制的重點應在于避稅行為、商業賄賂、并購行為以及環境侵權行為等方面。

    (一)避稅行為

    跨國公司能夠利用其跨國身份輕易地實現避稅,從而侵害了東道國政府的稅收權益。當前跨國公司的避稅手段非常多,主要表現為利用商品交易不合理價格避稅,利用關聯企業間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買賣和轉讓避稅,利用提供不合理的勞務避稅。

    避稅行為嚴格來說并沒有違反稅收法律法規,但是避稅行為是避稅人利用稅法漏洞,實現減輕或減除稅負的目的,其直接的結果是造成了國家財政收入的流失。跨國公司的避稅行為,使東道國利用外資的代價增高,破壞了公平合理的稅收環境,甚至會形成國內公司仿效。東道國和跨國公司之間所開展的避稅與反避稅博弈,在本質上是一種利益博弈,東道國政府完全有權通過完善法律、強化稅收執法機制等一系列措施實現反避稅。

    (二)商業賄賂

    跨國公司的商業賄賂行為也是跨國公司法律規制的重點。所謂商業賄賂,是指利用賄賂這一方式獲得交易機會,破壞了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是各國刑法打擊的對象。在國外,商業稅率整治手段嚴厲,如,2009年12月31日,美國司法部以斯達康違反《反海外賄賂法》在華行賄,向其開具了一張300萬美元的刑事和解罰單。2009年8月3日《中國青年報》報道,最近幾年在麥肯錫、朗迅、大摩、IBM等財富巨頭身上發生的商業賄賂事件一定程度上還原與厘清了跨國公司的本來面目。

    可見,商業賄賂極易在跨國公司身上發生,其原因何在?筆者認為,跨國公司的一些特點決定了其極易成為商業賄賂者。首先,跨國公司為了能夠進入東道國并獲得市場份額,在主觀上存在以商業賄賂獲得交易機會的愿望;其次,跨國公司會面臨諸多的審批與審核,這決定了跨國公司與東道國政府人員走得比較緊;最后,跨國公司的雄厚財力、社會關系的運用能力等也決定了跨國公司有能力實施巨額的商業賄賂,這是國內小企業所望塵莫及的。 (三)并購行為跨國公司的并購行為可以依法進行,但是跨國公司的并購行為可能會損害東道國的經濟利益,甚至會對東道國的經濟安全造成影響,主要表現為跨國公司能夠利用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大規模地實現并購,最終形成市場壟斷,或者對東道國的產業形成毀滅性打擊。如有學者認為,“跨國公司在全球擴張的過程中,通過直接并購、合資、品牌再定位等策略蠶食我國民族知名品牌,對我國本土企業的品牌塑造及發展形成極大沖擊”。此類并購會導致擁有壟斷優勢的跨國公司跨越歧視市場壁壘,保持穩定的加工市場集中度和寡頭競爭穩定性,排斥中小規模廠商,一旦它控制市場就可能壓制競爭,降低市場效率,破壞市場結構,最終損害消費者福利。

    (四)環境侵權行為

    跨國公司將大規模地向發展中國家轉移,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發展中國家在環境保護的力度上相對較弱,這樣跨國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就會節省一大筆的環境開支。在著名的印度博帕爾案中就可以看出,跨國公司利用國內外環境保護標準不同,滿足自身的逐利需求。在中國,一些跨國公司進入中國時,除了帶來先進的技術和管理,也將高污染、高危險的行業或生產環節轉移進來了,如橡膠、塑料、印染、制革、電鍍、制鞋、電池等行業屬于高污染型企業,而鋼鐵、有色金屬、電力、建材、造紙和化工六大產業則是高耗能產業,可以說,中國在迎接跨國公司來華投資帶來的機遇的同時,也面臨著對環境和資源的空前挑戰。

    (五)其他行為

    跨國公司的其他行為如社會責任承擔、勞工保護、人權保障等也屬于東道國法律規制的內容。例如,跨國公司利用發展中國家勞動者保護程度低實現經營成本的降低,在本國勞動者與外國勞動者的保護程度上采取雙重標準,甚至由于在發展中國家的跨國公司普遍未達到國際勞工組織規定的核心標準,致使產品的勞動力成本很低,這種因低工資而形成的出口競爭優勢被發達國家稱為“勞動力傾銷”,導致產品易遭反傾銷之訴,值得關注。

    三、跨國公司法律規制的對策

    跨國公司法律規制目的的實現,不能一味地要求跨國公司承擔過多的義務或者對其進行道德指責,更不能因為跨國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一些違法違規現象而拒絕跨國公司進入本國經營而設置不合理的準入壁壘。相反,跨國公司的法律規制,需要加強本國的法律制度建設,優化法律環境,加強執法能力,促使跨國公司在經營中遵守東道國的法律法規和公共政策。

    (一)完善法律制度

    東道國需要加強相關法律制度建設,使跨國公司的經營行為有法可依。如針對跨國公司的避稅行為,需要加強稅收法律制度建設;針對跨國公司的商業賄賂行為,需要完善反商業賄賂法律體系;針對跨國公司的并購行為,需要完善與并購相關的法律制度,尤其需要完善反壟斷審查法律制度;針對跨國公司的環境侵權行為,需要完善環境保護法律制度。其他相關法律制度如勞動者權利保護制度等,也需要加以完善。簡言之,跨國公司的出現是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體現,東道國政府應加強法律制度建設,使本國法制能夠與國際接軌,避免國際經濟交往中出現雙重標準,這將有助于跨國公司經營行為的規范化,同時也有助于東道國本國法律制度在品質上的提升。

    (二)加強執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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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公司在全球經濟一體化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是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中最活躍的主體。在我國改革開放過程中,跨國公司在我國經濟發展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他們帶來了大量的資本與技術,促進了我國改革開放進程,但是跨國公司由于經濟實力雄厚,且擁有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優勢,其跨國屬性也決定了它們能夠以更為靈活的方式實現市場策略,因而跨國公司極有可能會實施侵害東道國利益的行為,這就需要對跨國公司進行法律規制,使其經營行為符合東道國的法律和政策。本文主要從跨國公司的法律規制這一角度就跨國公司法律規制的必要性、跨國公司法律規制的重點以及跨國公司法律規制的對策三個方面展開論述。

一、跨國公司法律規制的必要性

(一)跨國公司可能侵害東道國利益

跨國公司作為民商事主體,同樣有著追求經濟利益的強烈渴求,或者說,資本在國際間流動,本身就是以逐利為最終目的的,而資本在國際間的流動正是以跨國公司為主要載體的。跨國公司可能會利用發展中國家相對寬松的法律環境,以損害東道國利益的方式,滿足自身的逐利需求。例如,利用發展中國家環境法制不完善,以犧牲發展中國家的環境利益為代價,實現自身的逐利目的,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康菲溢油案。2011年6月,蓬萊19-3油田C平臺附近海域發現大量溢油。康菲公司給予的解釋是,在其進行注水作業時,對油藏層施壓激活了天然斷層,導致原油從斷層裂縫中溢出來。2011年11月,聯合調查組公布了事故原因調查結論,指出漏油事故是一起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責任事故。此外,“跨國公司通過國際經濟合作或經營的途徑,將污染密集型產業,特別是發達國家已淘汰的技術、設備、生產工藝、產品、危險廢物等,通過投資方式轉移到發展中國家”,更是一種常見的形式。

(二)跨國公司法律規制屬于東道國國內事務

跨國公司進入東道國經營后,往往采取設立分公司的方式進入東道國,此時跨國公司的在東道國的經營機構應接受東道國的管轄與規制,這是經濟主權的體現。因此,對跨國公司的法律規制,本身就屬于東道國的國內事務,跨國公司不會由于其跨國身份而游離于法律規制之外。例如,跨國公司在東道國的子公司或分支機構侵犯雇員正當工作權利或其生命健康、對東道國環境造成嚴重損害或侵犯少數群體權利的案件時有發生。此時,東道國應通過本國的執法機制,糾正跨國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的違法行為,以實現法律治理目的。

二、跨國公司法律規制的重點

跨國公司法律規制的對象是跨國公司在東道國的經營行為,筆者認為跨國公司法律規制的重點應在于避稅行為、商業賄賂、并購行為以及環境侵權行為等方面。

(一)避稅行為

跨國公司能夠利用其跨國身份輕易地實現避稅,從而侵害了東道國政府的稅收權益。當前跨國公司的避稅手段非常多,主要表現為利用商品交易不合理價格避稅,利用關聯企業間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買賣和轉讓避稅,利用提供不合理的勞務避稅。

避稅行為嚴格來說并沒有違反稅收法律法規,但是避稅行為是避稅人利用稅法漏洞,實現減輕或減除稅負的目的,其直接的結果是造成了國家財政收入的流失。跨國公司的避稅行為,使東道國利用外資的代價增高,破壞了公平合理的稅收環境,甚至會形成國內公司仿效。東道國和跨國公司之間所開展的避稅與反避稅博弈,在本質上是一種利益博弈,東道國政府完全有權通過完善法律、強化稅收執法機制等一系列措施實現反避稅。

(二)商業賄賂

跨國公司的商業賄賂行為也是跨國公司法律規制的重點。所謂商業賄賂,是指利用賄賂這一方式獲得交易機會,破壞了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是各國刑法打擊的對象。在國外,商業稅率整治手段嚴厲,如,2009年12月31日,美國司法部以斯達康違反《反海外賄賂法》在華行賄,向其開具了一張300萬美元的刑事和解罰單。2009年8月3日《中國青年報》報道,最近幾年在麥肯錫、朗迅、大摩、IBM等財富巨頭身上發生的商業賄賂事件一定程度上還原與厘清了跨國公司的本來面目。

可見,商業賄賂極易在跨國公司身上發生,其原因何在?筆者認為,跨國公司的一些特點決定了其極易成為商業賄賂者。首先,跨國公司為了能夠進入東道國并獲得市場份額,在主觀上存在以商業賄賂獲得交易機會的愿望;其次,跨國公司會面臨諸多的審批與審核,這決定了跨國公司與東道國政府人員走得比較緊;最后,跨國公司的雄厚財力、社會關系的運用能力等也決定了跨國公司有能力實施巨額的商業賄賂,這是國內小企業所望塵莫及的。

(三)并購行為

跨國公司的并購行為可以依法進行,但是跨國公司的并購行為可能會損害東道國的經濟利益,甚至會對東道國的經濟安全造成影響,主要表現為跨國公司能夠利用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大規模地實現并購,最終形成市場壟斷,或者對東道國的產業形成毀滅性打擊。如有學者認為,“跨國公司在全球擴張的過程中,通過直接并購、合資、品牌再定位等策略蠶食我國民族知名品牌,對我國本土企業的品牌塑造及發展形成極大沖擊”。此類并購會導致擁有壟斷優勢的跨國公司跨越歧視市場壁壘,保持穩定的加工市場集中度和寡頭競爭穩定性,排斥中小規模廠商,一旦它控制市場就可能壓制競爭,降低市場效率,破壞市場結構,最終損害消費者福利。

(四)環境侵權行為

跨國公司將大規模地向發展中國家轉移,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發展中國家在環境保護的力度上相對較弱,這樣跨國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就會節省一大筆的環境開支。在著名的印度博帕爾案中就可以看出,跨國公司利用國內外環境保護標準不同,滿足自身的逐利需求。在中國,一些跨國公司進入中國時,除了帶來先進的技術和管理,也將高污染、高危險的行業或生產環節轉移進來了,如橡膠、塑料、印染、制革、電鍍、制鞋、電池等行業屬于高污染型企業,而鋼鐵、有色金屬、電力、建材、造紙和化工六大產業則是高耗能產業,可以說,中國在迎接跨國公司來華投資帶來的機遇的同時,也面臨著對環境和資源的空前挑戰。

(五)其他行為

跨國公司的其他行為如社會責任承擔、勞工保護、人權保障等也屬于東道國法律規制的內容。例如,跨國公司利用發展中國家勞動者保護程度低實現經營成本的降低,在本國勞動者與外國勞動者的保護程度上采取雙重標準,甚至由于在發展中國家的跨國公司普遍未達到國際勞工組織規定的核心標準,致使產品的勞動力成本很低,這種因低工資而形成的出口競爭優勢被發達國家稱為“勞動力傾銷”,導致產品易遭反傾銷之訴,值得關注。

三、跨國公司法律規制的對策

跨國公司法律規制目的的實現,不能一味地要求跨國公司承擔過多的義務或者對其進行道德指責,更不能因為跨國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一些違法違規現象而拒絕跨國公司進入本國經營而設置不合理的準入壁壘。相反,跨國公司的法律規制,需要加強本國的法律制度建設,優化法律環境,加強執法能力,促使跨國公司在經營中遵守東道國的法律法規和公共政策。

(一)完善法律制度

東道國需要加強相關法律制度建設,使跨國公司的經營行為有法可依。如針對跨國公司的避稅行為,需要加強稅收法律制度建設;針對跨國公司的商業賄賂行為,需要完善反商業賄賂法律體系;針對跨國公司的并購行為,需要完善與并購相關的法律制度,尤其需要完善反壟斷審查法律制度;針對跨國公司的環境侵權行為,需要完善環境保護法律制度。其他相關法律制度如勞動者權利保護制度等,也需要加以完善。簡言之,跨國公司的出現是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體現,東道國政府應加強法律制度建設,使本國法制能夠與國際接軌,避免國際經濟交往中出現雙重標準,這將有助于跨國公司經營行為的規范化,同時也有助于東道國本國法律制度在品質上的提升。

(二)加強執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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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作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我國的國際地位及影響力大幅提升,中國因素受到很多國家的歡迎,這為我們“走出去”提供了難得的歷史機遇。如果我們在合規經營方面行為不當,影響的不僅僅是一個企業的品牌或聲譽,而是中國企業、中國品牌及整個國家的形象和聲譽。而一個國家的國際形象好壞,在國際商務活動中的聲譽如何,直接影響到國際社會對本國的接納程度,關系到本國的國際競爭力和國家的核心利益。因此,我們要將合規經營上升到國家層面、政治層面去考慮,上升到能否實現強國夢的戰略高度去考慮。

一、中國基建企業面臨的國際合規環境

目前,中國基建企業面臨的境外經營合規風險越來越大。主要原因是全球反腐力度在加強,具體體現在國際組織和一些國家政府機構正在加大反對商業賄賂的力度。美國、英國等許多國家都先后出臺了各自的反腐敗法,聯合國及其他國際機構紛紛簽署反腐敗公約,并加大聯合執法的力度。

從1996年開始,世界銀行正式實施反腐敗戰略,這主要源自于時任世界銀行行長的詹姆斯 ? 沃爾芬森在年會上發表的《腐敗的毒瘤》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講話。世界銀行反腐敗戰略實施后,在世行貸款項目中被世行確定為有腐敗欺詐行為的承包商、制造商和咨詢者將被列入黑名單,在世行貸款項目中永遠或一段時間內不能中標。2010年4月,非洲開發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歐洲復興開發銀行、世界銀行集團、美洲開發銀行共同簽署的聯合執行制裁決議,形成集體執法行動。

在美國和國際組織推動反商業腐敗的同時,很多國家先后出臺了各自的反商業腐敗法。在各國政府反海外腐敗的法規中,美國的《反海外腐敗法》力度最大,威懾力最強。跨國公司在中國的分支機構也被嚴格監控,在美國公開的資料上,就有將近20家跨國公司在中國因違反美國的《反海外腐敗法》而被懲罰過。即便有些違規看起來并不算“嚴重”。

因商業賄賂被美國法律追究的跨國公司往往被處以重金罰款,當事人甚至受到刑事處罰。與此同時,公司聲譽嚴重受損。以德國西門子公司為例,由于在一些發展中國家通過行賄獲取訂單,而被美國和德國行政當局處罰16億美元,以公司監事會主席(相當于我國企業董事長)為首的20余名高級管理人員被解除職務,有的還被追究法律責任。

強化合規經營,反對商業賄賂正在成為一種潮流。為減少合規風險,很多跨國公司都在強化合規經營,遏制商業賄賂。不少公司設立專門的合規專員,完善合規管理制度,加強培訓,預防、檢查公司運行流程中的違規現象,積極處理違規事件。

目前,中國政府已經加入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亞太地區反腐敗行動計劃》《國際商務交易中打擊勒索和賄賂行為準則》。作為成員國的中國企業,必然要順應全球合規治理加強的大趨勢,履行公約所規定的義務,積極預防和應對商業賄賂,樹立和維護國家形象。

二、中國企業建立境外合規風險管理體系的意義

(一)維護國家形象的需要

跨國企業雖然具有國際性,并且遵循基本的商業邏輯行事,但在以國家為主體的當代世界中,讓人產生的第一印象還是其國家形象。如果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時候能夠塑造一個遵規、親和、友善、負責的中國形象,就會減少許多沖突和困境。因此,建立合規體系并使其有效運行,是使企業所有商業活動始終保持合法合規的基本保障。

(二)文化融入的需要

在國際市場上,我國基建企業在技術方面的差距并不大,但在管理和文化層面還有很大差距。因此,建設先進的企業文化,轉變思想觀念、改變思維方式,成為我們參與國際競爭的關鍵因素。

在合規經營、反對腐敗成為主流價值觀的大背景下,我們首先要創新的就是合規文化。要把文化理念轉變為行為,需要通過建立系統的制度,將合規要求融入具體的工作流程及崗位中,持之以恒地嚴格執行。將表面的合規管理逐漸變成習慣,形成一種嚴謹的行為方式。通過合規制度的建立與執行,合規文化的培育,將管理文化由任意型、粗放型向信譽型、集約型轉變。

中國文化比較強調變通、靈活,有時候這是優點,有時候就容易出問題。企業要想真正融入國際大家庭、實現做強做優,就必須對我們的行為方式和道德文化進行認真反思和總結,學會遵守國際游戲規則,才有可能自立于世界大企業之林。

(三)市場競爭的需要

隨著中國企業的發展壯大,一部分中國企業已處于發展變革的重要階段。在這個階段中,一是面臨更多、更復雜的合規風險,二是在合規要求更嚴格的環境下參與市場競爭是未來的發展趨勢,這就決定我們只有走合規經營之路,才能防范合規風險,才能在世界范圍內和發達國家跨國公司競爭。

(四)防范政治風險的需要

在和平時期,國家之間的競爭主要體現在經濟領域的競爭,而經濟領域的競爭則突出表現在大企業之間的競爭。

在世界格局中占主導地位的美國和西方國家,用冷戰思維遏制中國的崛起。在國際市場上,作為后起之秀的中國企業,一舉一動都備受關注,一旦出現失誤就會被無限放大,削弱我們的市場競爭力,遏制我們的發展壯大。

西方國家冷戰思維的特點之一就是尋找中國企業與西方企業的差異,并在中國企業的軟肋上大做文章,突出中國企業的弊端,從“軟實力”上削弱我們的競爭力,破壞國際形象,從而阻撓我們走向國際市場。

三、基建企業合規管理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

根據某大型基建企業在境外合規管理方面的探索與實踐,總結出企業境外合規管理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

合規管理體系的構建,以組織體系和制度體系的建立為保障,以員工行為合規為基點,強化七大高風險領域的管控,建立三大機制,設置五道防線,并通過合規風險的動態識別、定期溝通、及時應對,有效防范合規風險的發生。

(一)構建合規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和組織體系

建立完善的合規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和明確的組織體系是開展合規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礎。企業要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參照美國反腐敗法等法律規定及世界銀行等有關國際組織的合規要求,借鑒國際最佳合規管理實踐,對自身合規管理現狀、海外業務特點及市場環境進行細致分析,找出現有合規管理工作與有關要求的差距,構建權責分明的合規風險管理組織機構和合規風險管理制度體系,為企業合規風險管控提供保障。

(二)以員工行為合規為基點,打造合規經營基石

員工行為合規是合規風險管理的前提和基礎,企業應立足員工行為合規這個基點,積極推動全員、全過程的合規風險管理工作。

為保證企業合規要求得到全面落實,要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和考核,一是對員工進行合規制度,尤其是員工行為準則的培訓,確保員工知曉企業對員工合規行為準則的具體要求;二是要求企業及所屬單位有關領導和高風險員工簽署合規聲明,承諾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三是對員工進行合規操守考核,將考核結果按適當權重納入個人或部門的年度績效考核中。如果出現員工違規行為,將視嚴重程度按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規定,進行警告、記過、降職、撤職、解除勞動合同等處分。

(三)強化高風險領域管控,有針對性地開展合規管理工作

企業應通過深入調研與全面對標,在識別、評價管理及業務流程中的內部風險及相關外部風險的基礎上,確定第三方聘用、采購、投標、合同、業務招待、捐贈與贊助、業務付款等高風險領域,并從防范合規風險的角度,參照最佳實踐,對合規管理要求、合規管理職責、運行機制及流程進行梳理、補充和完善。

一是應強化第三方聘用合規。通過第三方協助企業開展市場開發工作,是我國基建企業進入新的市場領域或業務領域通常采用的一種方式。

二是強化業務采購合規。在采購招標前,合規官應對招標項目立項審批流程進行復核、審閱,對項目外包的必要性進行獨立審查;編制招標文件期間,合規官應對潛在投標人及審批過程進行復核、審閱,對其合規性進行獨立審查;評標期間,合規官應對評標小組的評審過程進行復核、審閱,對招標過程有無違反招標程序進行監督檢查。

三是強化業務投標合規。合規官要審查投標工作人員是否與招標人或其他競標方有利害關系;受理投標過程中對投標合規性的質疑與舉報。要對項目投標是否有第三方合作伙伴參與、項目是否與政府或國際組織有關、招標人的誠信背景等內容進行合規資格審查,對投標項目的合規風險進行評估、分級,并制定相應的風險管控策略。

四是強化業務合同合規。企業應設立合同管理機構,配置工作人員。在現有法律審查的基礎上,對擬簽訂合同增設合規性審查程序,以對法律風險以外的其他合規風險進行預防與控制。合規官要對合同約定的業務內容是否與實際情況一致進行合規性審查。根據審核結果,合規官判斷合同中的潛在合規風險,提出防范措施及修改意見,并告知合同承辦人。

五是強化業務招待合規。業務招待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業務招待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則:禮品與款待不得成為獲得不正當利益的途徑;禮品與款待不得是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禮品與款待的場合、對象、頻率、價值、接受者的職位和社會地位不得造成不道德、不誠實或不恰當的印象;禮品與款待的費用必須合理,且用于合法的業務目的;業務所在國法律和習俗允許等。如果禮品與款待不符合上述原則,如在3個月內出現兩次以上向同一接受方提供超出象征性價值的禮品,禮品是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款待與正常業務活動的開展沒有直接關系,或有任何娛樂成分等高風險事項,應依據審批權限事先經過合規官審核并獲得有關人員的批準。

(四)建立三大機制,助推合規管理工作持續開展

合規風險管理的三大機制是支撐合規風險管理體系正常運行、保證合規風險管理工作得以有效持續開展的重要基礎。

1.建立合規風險分級管理機制。對合規風險進行分級管理,規定各級合規審批權限,所有審批事項須經至少兩個及以上的人員進行審核和審批。

2.建立合規監督機制。合規官對第三方聘用、采購、投標、捐贈與贊助、業務付款等高風險事項進行合規審查;組織合規官對合規交叉(如跨地區、跨單位)進行審查;受理違反或疑似違反企業合規制度和流程、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內外部投訴和舉報,對違規事件組織監察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3.建立合規工作傳達與溝通機制。定期將合規工作計劃傳達至所屬單位及各個部門,并部署相關合規管理工作。每年初,合規部門應協同企業文化、人力資源等有關部門制訂合規工作宣貫計劃,及時有效地向員工和業務合作伙伴傳達合規工作計劃、合規制度和流程等內容。

(五)設置合規風險五道防線,做好事前預防

1.明確員工合規要求,建立防范合規風險的第一道防線

企業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員工簽署合規聲明,明確員工合規要求;招聘中高級管理人員等高風險崗位員工時,要開展合規背景調查,從源頭上規避合規風險。通過合規教育培訓,進一步增強員工合規風險認識。建立員工合規操守考核制,將考核結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強化員工合規意識及合規義務的履行。

2.開展管理部門合規審批,建立防范合規風險的第二道防線

在規范業務合規經營行為時,除了合規部門、合規官對業務事項進行審批外,企業應要求管理部門針對特定事項發表意見,審核、審批業務事項。涉及金額較大或風險較大的,上級企業的管理部門還要進行審核、審批,加大防范合規風險的力度,為防范合規風險構建一道新的防線。

3.設置合規官,建立防范合規風險的第三道防線

企業應將合規官作為合規管理的關鍵要素之一。在日常工作中,合規官對第三方聘用、采購招標、投標、合同管理、業務招待、業務付款等審批事項中的高風險環節進行合規審查并嚴格把關。合規官還要受理違反合規管理的內外部投訴和舉報,對違規事件組織調查等。

4.構建合規交叉審查,建立防范合規風險的第四道防線

企業應每年抽調合規官對所屬單位、海外公司、辦事處進行合規交叉(如跨地區、跨單位)審查。在審查過程中,合規官不僅要對合規管理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審查,也要對合規官的培訓和履職情況進行審查。合規審查工作完成后,應出具書面的合規審查報告,送首席合規官審閱簽字。

5.設立海外合規舉報、投訴渠道,建立防范合規風險的第五道防線

企業應設立反商業賄賂的舉報、投訴電話,建立違規違紀及調查取證制度,發揮內部員工、外部相關利益者和紀檢監察部門在業務合規排查中的作用。

篇8

(一)圍繞部中心工作,認真組織開展專案稽查。在城鄉規劃領域突出對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擅自調整規劃、未經規劃許可或違反規劃審批建設項目以及違反“四線”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稽查;在建筑市場領域突出對圍標串標、企業超越資質承攬工程、違法分包掛靠等擾亂建筑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的稽查;在房地產市場領域突出對房地產企業惡意炒作、哄抬房價、違規銷售、中介機構違規操作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稽查;在風景名勝區領域突出對不嚴格執行規劃、占景建房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稽查;加強對野蠻拆遷、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社會穩定的違法違規行為的稽查。

(二)配合相關部門工作,積極參與專項稽查。積極參與有關部門組織的對城鄉規劃、建筑市場、房地產市場和風景名勝區等方面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的專項稽查;針對稽查中反映出的行業管理、市場監管等問題,提出改進和完善的意見和建議,對發現的重要案件線索依法組織專案稽查。

(三)重視群眾利益問題,認真處理投訴舉報。與紀檢監察、部辦、相關司局分工負責、協調配合、信息溝通,認真受理涉及城鄉規劃、建筑市場、房地產市場、風景名勝區等方面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根據投訴舉報信件反映的問題,認真核實并按照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二、重視督察工作,擴大部派城鄉規劃督察員試點范圍

(四)圍繞部中心工作,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城鄉規劃督察工作。開展對試點城市總體規劃執行情況的督察,加強對試點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和調整情況、重點建設項目的規劃許可情況、“四線”和城市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的劃定和執行情況以及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編制和執行情況等內容的督察。對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發出督察建議書和督察意見書,將問題控制和解決在萌芽狀態。

(五)總結試點工作經驗,擴大部派城鄉規劃督察員試點范圍。認真總結部派城鄉規劃督察員試點工作經驗,重點研究規劃督察機制與現有行政管理機制的結合,使規劃督察工作融入規劃管理之中,充分發揮規劃督察的預控作用。今年要在試點工作基礎上,爭取將部派城鄉規劃督察員試點工作擴展到省會城市。

三、加強組織協調,繼續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

(六)落實中央和國務院要求,集中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作好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的組織協調工作,全面清理、排查房地產領域涉及的有關部門及其相關工作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與行政監察機關、檢察機關配合,集中查辦房地產領域的違法違規、權錢交易等行為,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七)推進招標投標監管工作,堅決糾正建筑工程招標投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會同有關司局嚴格市場準入,針對關鍵環節和部位,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有形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的聯動制度,強化對招標投標的后續監管;落實已經頒發的《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推進信用檔案制度建設;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堅決糾正建筑工程招標投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八)深入推進自查自糾,認真做好檢查評估等各項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扎實有效地推進建設系統自查自糾檢查評估,對查出問題要進行分類整改;正確把握法律和政策,寬嚴相濟,堅持懲防并舉,加快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推進政務公開,注重監督檢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筑牢抵御商業賄賂的防線。

四、完善體制機制建設,加強層級監督和指導

(九)加強協調配合,進一步完善稽查和規劃督察工作體制機制。完善與部內相關司局開展稽查和規劃督察工作的協調與配合機制以及與省級建設主管部門相應機構的層級指導與監督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覆蓋建設系統的分級負責與層級監督相結合的稽查和規劃督察工作體系,基本形成發現及時、反饋快速、查處有力的事前事中監督和事后查處相結合的工作機制,使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十)加強制度建設,推動稽查和規劃督察工作有序開展。制定并完善稽查工作制度和《城鄉規劃督察員試點工作規程》,明確稽查和督察工作范圍、方式及程序;研究制定城鄉規劃督察員遴選辦法;會同有關單位在部分試點城市實施規劃動態監測;研究制定稽查信息統計指標體系,逐步形成覆蓋全國的稽查信息網絡系統。

(十一)采取有力措施,推動地方建立健全稽查和城鄉規劃督察員制度。通過多種方式,及時總結推廣經驗,指導和推動各地建立和健全稽查工作組織機構和運行機制,督促地方積極開展稽查工作,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繼續對各地實施城鄉規劃督察員制度情況進行指導,對未建立制度地區加強宣傳和跟蹤,掌握最新動態,指導其建立制度。

篇9

【關鍵詞】

合規管理;稅務風險;創造稅務價值

為應對市場經濟轉型和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機遇和挑戰,為全面提升稅務系統發展品質和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切實有效推進“三個一流”(一流的干部隊伍、一流的服務水平、一流的工作業績)創建工作的預期目標進程。全面建設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現代稅務干部隊伍。這是促進陽光執法、合規行政;公平效率、和諧發展的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戰略任務。道有所悟必是學有所思,事有所成必是學有所得。合規管理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增強稅務事業能夠保持持續穩定健康、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有力保證,以適應稅務事業改革發展的新要求。

1 合規管理概述

1.1 說文解字話“合規”

“合”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為多音字,有“符合、適合”、“關閉、合攏”等九個義項。古代通“盒”,《三國演義》中有塞外的少數民族曾給曹操送過一盒酥油的故事,當手下主管文書簿籍的楊修發現酥油盒上曹操手書的“一合酥”三個字后,便以“一人一口酥”為理由與其他人分著吃了,后被曹因妒才而借故誅殺。“規”有“規則、勸告、謀劃”等四個義項,一般指規定出來可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漢語中有“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循規蹈矩”等說法,但《詞源》、《辭海》等工具書中對“合規”的始源均無明確的釋義,有待進一步考證。“合規”一詞為泊來品,是由英文“服從、順從、遵從”翻譯而來。合規,即“合乎規范”,指遵守準則和符合規則的意思,“合規”通常包含兩層含義:(1)遵守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2)遵守企業倫理和內部規章以及社會規范、誠信和道德行為準則等。狹義的“合規”則主要指強化反對商業賄賂方面的合規。合規主要包括了遵守法律、規章、道德三個層面。具體包括:立法機構和監管機構的基本法律、規則和準則;市場經濟慣例;行業制定的行業規則;應當遵守的職業規范和準則包括誠實守信、保護客戶利益、拒絕參與違法活動等內容。對稅務行業而言,主要為拒絕商業賄賂,實行陽光政務,合規行政。

1.2 合規管理的基本點

在現代企業管理模式下,合規管理與業務管理、財務管理并稱企業管理的三大支柱。區別于財務管理告訴企業“做什么”,以及“建立企業短期目標”的特點,合規管理應該是從法律和商業道德的角度出發告訴企業“怎么做”,“如何前瞻”以及以“建立企業的長期目標”為基礎,“如何保證企業的長期穩定運行”。所以,在中國企業中,合規管理的重要性越來越明顯,也逐漸得到了中國企業的重視。

簡單地說,合規是指企業的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商業道德、社會倫理。合規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基礎。而對于合規管理,由于這是一個比較新的概念,對它的定義還存在很大的爭議,國際上還沒有統一的定義,根據《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試行規定》中的定義,合規管理是指證券公司和執行合規管理制度,建立合規管理機制,培育合規文化,防范合規風險的行為。合規管理是企業“內部的一項核心風險管理活動”。

我們認為,合規管理是指公司建立一系列的制度流程,以確保公司的所有決策、經營管理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規范以及不違背基本的社會倫理道德。而與此相對應的合規風險,應該表述為:指因公司或其工作人員的經營管理或執業行為違反法律、法規或準則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監管措施、遭受財產損失或聲譽損失的風險。合規風險是法律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特別是操作風險存在和表現的誘因。

全面推動合規管理,必須全員樹立合規意識。沒有以全員合規意識為基礎和指導的合規管理是盲動和被動的,這樣推動的合規管理是難以取得實效的。

2 目前實施合規管理現狀

我國目前仍處在經濟轉軌變型、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兩種體制并存的歷史階段,公共權力與經濟財富之間的通道已經打開,權力與市場共同參與資源分配,造成、權錢交易、權利尋租現象大量產生。目前合規管理的復雜之處在于治理標準的迷失,調整頻繁,界限不清。商業賄賂在中國經濟生活中普遍存在,已經成為不良的行業內規,甚至被認為是一種有效的營銷和商業交際手段,是與執法人員打交道的“劑”。“媒介式腐敗”和“期權式腐敗”相互交織,屢見不鮮,屢見不絕。世界各國的跨國公司進入中國時,在合規問題上一定程度地面臨“囚徒困境”。一方面堅持合規問題有可能失去市場,另一方面不合規又面臨比境內企業存在更大的風險,因為國際上反商業賄賂的法律規則和自律規則均相對比較完善,而跨國公司大多受這些規制的約束。

在我國商業銀行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中,合規風險管理地位的重要性為國內外業界所公認,正如中國銀監會《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指引》所指出,是“商業銀行一項核心的風險管理活動”。毫無疑問,在企業管理者心里,還會存在著這樣的疑問:合規管理究竟是有利于業務的發展,還是抑制業務的發展?因為在目前中國的社會環境下,有些時候,一切企業活動的合規性會導致很多“邊緣地帶”或者“灰色地帶”業務活動無法開展,甚至會導致合作伙伴、商業客戶的不滿和疑惑,在短期內有可能導致企業業績的下滑。我們認為,評判合規管理的價值,要從長期的發展來看,合規管理并不有利于快車道超車的企業,如果一個企業有著長遠的目標,持續的發展戰略,那么合規管理將給企業帶來穩定、持續、安全、有效發展的保障。

3 實施合規管理的積極意義

實現依托稅務干部職業生涯發展規劃促進干部職業成長與風險控制能力同步提升的目標,必須注意以下兩點:一是制定稅務干部切實可行職業生涯發展規劃,能夠得到干部的充分認可,并認真執行,使稅務干部切實感受到“一份有活干、有奔頭的工作就是一份好工作”,有穩定的心理預期和工作動力。如果落于空泛則毫無意義。二是稅務干部職業生涯發展規劃中合規教育培訓內容,應當以“盡職”為核心,以價值創造為導向,夯實責任與操守理念的認知與貫徹執行基石。

3.1 實施合規管理的積極意義

合規是稅務事業持續健康(科學)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承擔社會責任、履行經濟管理標準的特殊使命,更是每位稅務干部必須自覺遵守的法定義務。合規是職業操守的需要。愛崗敬業、勤勉盡職、依法合規。由稅務執法不當所產生的風險最終都會向微觀經濟實體經濟滲透,只有陽光執法,才能做到審慎、合規、穩健方能立足長遠。

合規是履行社會責任、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控制風險的需要。合規管理是對違規行為進行早期預警、防范、化解、控制風險的一整套約束機制。只有主動合規,才控制風險。十案九違規,這是長期實踐的總結。在地稅管理業務流程構造系統的工作中,要同步將操作準則、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的相關要求,解讀嵌入于業務流程的相應環節,實現合規管理流程與業務管理流程的有效融合,從而避免合規管理需要與業務發展需要兩者之間發生排斥并產生“內耗”的現象,強化崗位約束,引導和激勵全體地稅干部不斷強化自身風險管理能力,做善于風險自律的理性“地稅人”,實現合規對具體業務風險的全流程監控與管理,保障合規管理的執行政策水平和執行力。從歷史上看,由違規引發的事件殺傷力更大。比如煤礦違規操作引發爆炸就會將一切業績化為烏有。

合規是預防腐敗的需要。稅務干部要算清“四筆帳”(政治帳、經濟帳、人生帳、家庭帳),筑好廉正防線。各專業操作崗位要及時對業務管理中存在的重要問題、薄弱環節、苗頭性問題以及風險隱患進行梳理分析,及時進行預警提示,研究管理、處置和報告的應急預案,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防擴散”。稅務行業具體的執法行為具有的獨特的特征,使其成為腐敗的高發溫床。職務腐敗居高不下、腐敗手段隱蔽增強、這是當前稅務腐敗發展的趨勢。腐敗案件大多都是外部人通過小恩小惠買通內部人合伙作案。這就要求全體稅務干部執法行為上要嚴格合規、自律,防止社會不良風氣的的腐蝕。

合規是提高核心競爭力的需要。合規管理的終極目標是控制風險,稅務競爭力核心就是駕馭風險的能力。

一旦違規或破壞稅務執法規則,會擾亂正常行政管理秩序,影響稅務系統社會形象和發展競爭力,嚴重時甚至會危害經濟系統性安全。只有合規才能克服無序和不正當競爭,保證宏觀經濟和社會事業持續發展。

合規是保護稅務干部自身的需要。要始終堅持制度大過人情;業績勝于雄辯;效果重于形式等原則。目前地稅征管操作系統的業務流程之間都是相互關聯的,即使保證了自已合規,但若出現某一個環節出現違規都有可能牽連到自已。在工作流程制約過程中,要堅持制約與協作并重,形成工作合力和效率。因此我們要大力提倡“我的合規我負責,他人合規我有責”的理念。既要保證自已工作環節操作合規,也要防范他人違規。合規免責,違規受罰,這是當前處理違規事件、實施問責的基本原則。

3.2 合規與創造稅務價值

3.2.1稅務干部工作合規的必要條件

做一名優秀稅務干部,其前提是始終堅持“四個底線”,即:

明辨是非,遵章守法的處世底線。稅務干部要學制度、學規章、學守則,了解規則,能正確區分合規與違規的界限。要嚴格執行制度,防止知行脫節、言行不一。

潔身自好,誠實守信的做人底線。要做人,首先要學習優秀品質,用正氣激勵自己,不斷提高個人修養和職業操守。其次要慎重交友行為,牢記“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交友原則。

取舍鮮明,抉擇得當的行事底線。什么事可以辦、什么事不能辦,這是合規執法干部應掌握的起碼要求。言行有據、主動合規,要知道我們做的每一件事在任何時候都要經得起任何檢查。因此要保持理性、克服貪婪,面對利益誘惑時要把握自己,向黨和人民交好忠誠、責任、執行三份答卷,追求用心辦事,用情做事,精細行事的宗旨。

追求卓越,拒絕平庸的目標底線。養成定期總結,不斷自省的習慣,不斷提高效率,為成功找到捷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事業觀,為自已制定遠大的人生目標,高尚的人生追求,對合規有執著的向往。

在合規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工作中,要突出強調責任與操守理念,其核心是正直與誠信;實現方法是高標準盡職;履行質量包括充分認知、認真執行與持續堅持三個層次。合規教育培訓是稅務干部職業生涯發展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以責任與操守理念為導向,將合規教育培訓計劃,科學、持續地貫穿與干部職業教育培訓內容,可以有效促進“合規創造價值”“、合規人人有責”等合規理念持續深入人心,促進稅務干部職業成長進步與風險控制能力的同步提升。

3.2.2積極創造稅務價值

對于稅務公共管理部門,是以為社會提供優質“服務”而存在并不斷發展,但“服務”也必須以合法、合規為前提。稅務干部除了要及時準確地幫助企業行使納稅義務,還要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及時輔導和幫助企業實現應得的稅收優惠,實現稅務價值。一般來說它包括兩項內容:有形價值及無形價值。有形價值主要指在合乎法律的前提下進行稅收籌劃以及做好合理的避稅和節稅,促使企業創造價值。無形價值則主要是指良好的稅務管理和服務可以幫助稅務部門贏得良好的聲譽,提升稅務部門的社會形象。必須注意的是,只有在優化稅務文明服務的基礎上,才能真正創造出有意義的稅務價值。

稅務風險可以理解為,涉稅行為因未能正確有效遵守稅收法規而導致稅企雙方在現實和未來時期一些利益的可能損失,具體表現為涉稅行為影響納稅準確性的一些違規做法和不確定的錯誤因素,結果導致企業多交了稅或者少交了稅,最終影響到納稅人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使國家遭受稅收損失。我們從長期的稅收工作實踐中發現,稅務風險主要來自四個方面:政策遵從風險;稅基非準確性核算風險;稅收籌劃風險;涉稅經濟活動交易風險。

4 遠大目標與現實環境的沖突

中國社會的合規管理外部環境還有待完善。合規的外部環境一般有兩方面:從中國的法制建設層面看,相關的法律法規還急需完善,很多違規行為無法得到根本的治理,比如,由于反商業賄賂的相關規定不夠具體,很多灰色行為屢禁不止且不會受到制裁,這就在事實上造成了對合規單位和部門的不公平,從而讓有些單位開展合規管理變得尷尬。這種外部法律環境的欠缺會對有關部門進行合規管理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

另一方面,由于中國傳統文化重視“人情來往”,使得很多不合規的行為在現有法律環境和社會道德環境下無法得到確認也不能得到妥善處理。甚至很多跨國公司都入鄉隨俗,在中國極力挑戰合規的底線。這種對傳統文化的錯誤理解和濫用也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有關行業單位有效開展合規管理。我們很遺憾地看到,很多中國的行業單位和部門在建立合規管理體系的時候,尤其是在制定內部的行為守則時,往往直接“拿來”,或來自于外部的法律顧問的標準模版。很多時候,中國有些行業單位和部門制定合規管理制度,在執行上仍然放任自由,尤其是在合規和經營利益需要取舍時,經營利益往往代替了合規價值的堅持。事實上,這樣的行為守則不僅無助于行業和部門的合規管理,而且由于與本單位的實際運營管理情況不相匹配而導致廣大干部職工無所適從。從這個層面說,全國稅務部門的合規管理工作才剛剛起步,處于初始階段,合規管理的歷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真正是任重道遠。

在中國南岳衡山中,有兩千年前所建磨鏡臺之古跡。兩千年前,此地附近有一古廟,有一小沙彌,輒至此地,終日盤坐,合手祈禱,日念“阿彌陀佛”,“阿彌陀佛”,日復一日,斯得福祉。同時廟中年老之住持以一磚在石上磨琢不息,日復一日,周復一周。一日,小沙彌問住持師傅“磨磚成鏡不可能也”。住持曰:“誠然。此與汝日復一日,自朝至暮無所事事,只知誦阿彌陀佛,以求福祉者,同為不可能之事也。”以此感悟我們做事不但應有理想,并應宣布這種理想,而且應以實際行動實現這種理想。借此故事以激勵全體稅務同仁之志向、以明心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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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人慶.中國當代稅收要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14-267

篇10

200*年是我院面對新的挑戰,新的發展機遇的一年,按照醫院工作計劃,把“創優質品牌醫院”和糾正行業作風作為今年醫院工作的重點。在區委、區政府等各級領導的支持和關懷下,在衛生局的直接領導和大力支持下,經全院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現將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全院現有在職在崗職工xx人,其中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xx人,中級職稱xx人。現有編制床位xx張,實際開放床位xx張。

業務指標及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一)、全年業務指標完成情況:

門診人次xx,較去年同期上升19.5%;

出院人次xx,較去年同期上升4.37%;

住院床日xx,較去年同期上升3.7%;

床位使用率xx%,較去年同期上升3.15%;

(二)、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業務收入xx萬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2.88%;

業務支出xx萬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3.19%;

收支結余xx萬元,較去年增長11.30%。

二、今年重點抓的幾項工作

(一)、切實抓好職工思想道德建設,“創品牌服務”醫院

1、堅持學習“三個代表”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使全院職工樹立“一切為病人”的工作理念。推動醫院各項工作以來,院領導深刻認識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保持醫院健康、持續發展,就必須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保持黨員先進性理論為指導。醫院上下以開展“八榮八恥”的社會榮辱觀教育為契機,醫院結合實際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一是在黨員干部和醫護人員中開展了救死扶傷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二是結合醫院特點,廣泛開展職業道德教育,重點強化以人為本的職業責任、職業道德、職業紀律教育;三是開展“一切為了病人,一切方便病人,一切服務于病人”的理念教育,進一步強化醫護人員對病人的愛心、關心、耐心、細心和責任心。通過這些不同形式的宣傳教育,使我院職工都能相互理解,相互學習,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圍。

2、改善醫患關系,“創服務品牌”醫院

1、讓職工充分認識創品牌醫院的目的和意義,樹立品牌服務觀念。我院將創服務品牌醫院作為今年工作的重點,以衛生部提出的“醫院管理年”為契機,提高醫院服務質量,改善醫患關系。隨著醫療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服務質量必將成為病人選擇醫院的一個重要指標,相對于醫療技術提高的長期性和復雜性,服務質量提高也不需要太多的資金投入和時間投入,這將提高我院市場競爭力的一個重要的發力點,好的服務態度也能為醫院帶來良好的口碑和就診量。

2、采用請進來、送出去等各種方式對職工進行服務培訓。今年上半年,我院先從門診窗口(如掛號室、門診藥房、急診科、病員服務中心)等部門抓起,逐步以點帶面全面展開,并明確責任人和責任科室,層層簽定責任書。我院請xx大酒店的客戶經理來醫院開展講座,重點培訓醫院職工的服務態度和投訴處理,同時將門診窗口的部分職工送到xx大酒店、移動公司等窗口服務企業學習禮儀和醫患溝通。

3.為切實落實“創服務品牌醫院”活動,醫院還成立領導小組、質控小組和監督小組明確分工和職責,層層落實,醫務科重點負責醫療秩序規范工作;護理部重點負責護理知識培訓和考試考核工作;營銷科重點負責服務禮儀的培訓和考試考核。我院將任務落到實處,現在病員服務中心每天到病房收集病人滿意度情況,職能科室定期到責任科室監督和考核,并及時處理病員投訴。經過這段時間的整治,醫院職工的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改觀,病員反映醫護人員的服務態度非常滿意,“創服務品牌”醫院活動取得階段性成果。

(二)、加強醫院的內部管理,提高醫院硬、軟件設施。

1、狠抓醫療質量與安全醫療。醫院全面引入與貫徹“以人為本”的管理與服務理念,堅持“醫療安全無小事,病人利益無小事”的質量理念。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做了以下幾點:一是進一步建立各組織機構,各組織按各自的職責開展各專業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評價、督促。努力使上級主管部門制定和部署的工作要求落實到實處;二是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工作質量標準、管理方案、管理辦法,使醫療護理活動有章可依,有規可循,嚴防醫療差錯事故的發生;三是強調對一些特殊用藥的管理,并對存在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環節的科室又進行了重點要求,對重要崗位及工作環節不定期的進行了抽查,確保了安全醫療。四是加強對臨床各科室危重病人的管理,嚴格三級查房制度,不定期地抽查各療區查房情況及門診首診負責制執行情況。

2、繼續加強醫風醫德建設和行風評議活動,治理商業賄賂。堅決杜絕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收受回扣、開大處方等行為,實行處方評議制度和病歷評閱制度,從源頭上解決了“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按照衛生局的統一部署,我院將反商業賄賂、行風行業評議作為醫院抓內部管理的重點。一是抓好學習教育。以科室和支部為單位組織學習有關法律法規,使人人知曉有關治理商業賄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運用職業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醫務人員對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嚴重性和危害性的認識,自覺抵制和治理商業賄賂行為。二是抓好自查自糾。對重點部門和崗位的人員要認真進行自查,對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組織工作人員對醫藥購銷中的不正當交易行為進行自查自糾。三是抓好整改提高。針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和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查找漏洞,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防治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堅持邊查邊整改邊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3、建立公開、透明的藥品、器材采購和基建維修管理機制。首先,成立了廉潔、高效、務實的藥品、器材采購小組和基建維修領導小組。選擇廉潔奉公、責任心強、工作熟悉的人員組成,采購小組總人數達45人,職工代表比例在20%以上,分3組隨機抽取。在決定重大事項時實行票決制,堅決杜絕院領導“一言堂”。其次,實行辦事與監督分離的新機制。在成立采購組織的同時,還組建了采購監督小組。院主要負責人只管監督,不參與具體招投標工作,采購監督小組由醫院工會主席任組長,職工代表組成。采購監督小組有權利列席相關會議;有權了解整個決策過程和經費支出情況,中標公司情況,有權向上級紀委反映情況。每次公開招標形成的材料交院辦公室存檔備查15年。第三,開放藥品、醫用耗材、醫療設備市場,引入競爭機制。每次公開招投標,都必須要提前在院內和網上公開招標信息,引入競爭機制,杜絕不規范招投標,第四,規范采購程序。制定了《藥品、設備器械、耗材物資采購及基建維修管理辦法》和《一次性醫用耗材申領、庫房管理制度》,對藥品、耗材、設備采購和基建維修的關鍵環節、工作程序進行了規范。醫用耗材、后勤物資凡單品種年采購量1萬元以上的都納入公開招投標。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1、醫院內部運行管理機制僵化。現行獎金分配方案完全不適應當前工作,急需調整,人事用工制度也需要加快改革步伐。

2、醫療技術水平不高,服務態度需要改善。醫療糾紛較多,醫院美譽度不高,社會形象有待改善。

3、由于醫院占地太小,周邊無發展空間,業務發展受到很大限制。西班牙政府480萬歐元貸款項目即將落實。因此,區中心醫院建設問題十分緊迫。

四、對今后工作的打算

1、抓住區級衛生資源整合機遇,制定科學的醫院發展戰略。要抓住西班牙政府480萬歐元貸款項目和建設xx區中心醫院這兩大發展機遇,通過醫院重組實現規模擴張,通過實施貸款項目使醫療設備達到市級醫院水平。要制定科學的醫院發展戰略,規劃中長期發展目標,保持區醫院在xx的區域醫療中心地位。

2、增強適應社會主義經濟能力,提高醫院核心競爭力。一是以改革總攬醫院工作全局。要加大分配制度和人事用工制度改革力度,在向臨床一線醫務人員傾斜的同時,研究對醫院管理層考核、激勵的辦法,提高醫院管理層待遇。認真執行下崗、轉崗等“五崗制”,搞活人事用工制度。積極探索醫院保潔等工作實現后勤社會化的可能。二是推行現代醫院營銷策略。對醫院業務組合進行分析,確定今后重點業務發展方向,統籌人、財、物資源促進重點業務科室(項目)發展,進一步滿足xx醫療市場細分的需求。三是提高醫院核心競爭力。加強科學管理,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宗旨、“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以經營為主”的管理模式,繼續做好“創服務品牌”醫院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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