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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農村土地整治是我國現階段的重點,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國家層面的戰略部署。通過農村土地整治有利于落實科學發展觀,改變村容村貌、促進農業發展、集約用地,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農民增收和節約、推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1]。農村土地整治還可以促進農村土地規模經營,推動“兩型社會”的建設。
就農用地整治歷史而言,國外農用地整治實踐和理論的研究較早。德國最早出現土地整治的稱謂。并于1250年在巴伐利亞州進行以地塊合并為主的農地整理活動。其農地整治的目標隨社會經濟發展而改變,從當初單純零碎地塊歸并、改善農業生產經營條件向追求生態、社會與環境效益轉變。西歐國家的農地整治比較重視對農地整理項目的經濟、社會、生態方面的影響評估,以及整治決策中公眾參與等內容[2]。我國出現“土地整理”一詞于本世紀初,到50年代中末期,大陸曾使用過“土地整理”稱謂,臺灣地區則稱之為土地重劃。現行大陸有關法規文件與報刊雜志,包括土地科學專著,很少稱謂土地整理,使用頻繁與相對穩定的稱謂有土地開發、土地復墾、土地治理、土地改良、土地保護與土地整治等[3]。
二、實施農村土地整治的意義及基本原則
實施農村土地整治,可新增耕地,提高耕地質量;可增加存量建設用地,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完善農村基礎設施,改善農民生產生活環境,推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規模集中經營,確保農民增收,保持農村特色[4]。
1、堅持政府主導和農民自愿原則
土地整治工作的順利實施,必須依靠各級政府主導,統籌各部門資源,充分發揮綜合效益。在政府部門發揮主導作用的同時還需尊重農民的意愿,如在項目的申報、實施環節應充分尊重農民意愿,讓農民提前知情和全程參與。項目的實施要確保農民受益,項目建成后要有效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切實提高農民收入水平[5]。
以土地整理政策、資金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為平臺,推動新農村建設。土地整治工作以編制村鎮土地利用規劃為基礎,田、水、路、林、村、房綜合考慮,統籌規劃生產、生活、居住、建設、生態用地,科學合理布局。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對農村建設用地的控制管理,堅持與經濟發展相協調并適度超前的原則,合理編制農村土地整治專項規劃,建立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庫,著力打造“布局合理,功能齊全,質量可靠,設施完善,環境優美”的鎮村住宅小區[5]。
3、堅持整村推進與整合資源原則
在規劃的基礎上,土地整治項目要以村或鎮為單位,整體推進農村土地整治,把土地整治、農業綜合開發、中小水利、以工代賑、農村扶貧、退耕還林、中低產田改造等各類涉地、涉農資金整合起來集中使用,綜合發揮各項資金的疊加效益。共同建設新居民點,嚴格控制零星建房,禁止“一戶多宅”,不得突破法定的用地限額,建設新房必須將其所占用的舊宅基地退還村委會、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處置,居民點應不占或少占耕地,建新所占用的耕地面積應少于原建設用地整理后的耕地面積[5]。
三、實施農村土地整治的基本做法
1、做好項目立項,加強組織協調
為了做好村莊規劃,各縣(市)、區政府要制定項目建議書,采取招投標方式選擇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測量、規劃設計、預算編制,明確項目內容,明確投資額、新增耕地面積、產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目標,報市國土資源局審核。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市財政局根據項目申報的數量、分布和全市資金安排計劃等,擇優選擇項目,報市土地整治領導小組審定后,作為年度開工項目[6]。在土地整治工作中將會涉及多個政府部門,在市(縣)里組建一個領導小組,負責項目實施的領導和協調工作,包括負責土地整治項目的實施管理,組織對項目的計劃申報工作和規劃設計工作等。
2、確保項目資金,規范資金管理
項目實施經費從市級補助資金、各縣政府配套資金、農民自籌資金和社會資本投入等多渠道解決。其中市級補助資金包括從市級留成的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土地出讓金中按規定用于農業土地開發部分等安排的土地整理專項資金和市級支農整合的資金。由項目實施的縣(市)、區政府嚴格按有關規定負責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市財政部門監督[7]。
3、新增指標分配,堅持“五個統一”
通過土地及宅基地整理置換的建設用地指標由市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綜合年度用地計劃統籌安排用于城鎮建設。為鼓勵縣(市)政府加大資金投入,各縣(市)項目指標分配方法可按資金投入適當提高分配比例。按照“五個統一”的要求來執行,統一提供宅基地、統一基礎設施建設、統一配建公共設施、統一整理宅基地、統一推進規模種植[8]。
4、實施“三個步驟”做好項目驗收
土地綜合整理要實行綜合驗收制,項目工程驗收依據項目設計文件和工程建設標準,對項目建設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工程驗收。對于重大配套工程,可組織單項工程驗收??h(市)、區工程驗收合格后,申請市領導小組進行項目驗收。市國土資源局會同相關部門及相關技術專業人員進行項目驗收,核查兩個指標情況,同時對項目資金情況進行檢查[9]。
四、農村土地整治和“兩型社會”建設的關系
1、農村土地整治推進“兩型社會”的建設
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開展農村土地整治,有效地促進了耕地保護;同時,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對統籌城鄉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促進了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和農村發展,進一步維護了農民合法權益,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節約用地制度,堅持群眾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進,按照統籌規劃、整合資源、加大投入、實施田水路林村綜合治理的原則,以農田整治為重點,提高高產穩產農田比重和節約集約用地水平[10],有利于推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
2、用“兩型社會”建設政策指導農村土地整治
“兩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等重大歷史機遇,為農村土地整治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契機,農村土地整治應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涉及村莊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自主決定,不得強拆強建。在“兩型社會”建設的理論指導下,進行農村土地的綜合整理,統籌資源保障與保護、統籌促進發展與維護權益,努力推進農村的土地整治改革,“兩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的重中之重就是節約集約用地,二者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緊密聯系,不可分割。
綜合整治土地是提高耕地質量,改善農業綜合生產條件,開發土地后備資源,增加耕地面積,確保耕地占補平衡和總量動態平衡,以建設促保護,節約集約用地,保障科學發展。按照《#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縣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重點整治空心村、磚瓦窯、工礦廢棄地、灘涂地、荒草地和通過改良為基本農田的一般耕地,計劃五年時間全縣綜合整治土地面積8萬畝(基本農田4.5萬畝,未利用地3.5萬畝),其中:20*年綜合整治1.9萬畝(基本農田0.9萬畝,未利用地1.0萬畝)。各鄉鎮要結合實際安排綜合整治任務(詳見附表)。
二、整治工作的范圍和對象
(一)范圍。整治范圍包括:全縣行政轄區內的“空心村”、拆除后的磚瓦窯場和工礦廢棄地、灘涂、可通過改良為基本農田的一般耕地。
(二)對象。
整治對象包括:1、違法占地開辦的磚瓦窯場和拆除后的磚瓦窯場;2、用地期限已屆滿的工業和采礦用地;3、因經濟效益低或其他原因,停產的工業和采礦用地;4、村內和周邊長期不用的空閑地;5、已另外選址建新房的農戶原有的宅基地;6、長期不用的宅基地;7、需整治的打谷場用地;8、農村其他依法應整治的土地;9、大廣高速公路占補平衡整治用地;10、灘涂、丘陵地;11、災后重建后已搬遷的村莊;12、已拆除的磚瓦窯場不能轉產的土地;13、可通過改良為基本農田的一般耕地。
三、方法和步驟
(一)調查摸底。根據各鄉鎮初步調查統計,全縣可以開發利用的耕地后備資源豐富,潛力巨大。各鄉鎮要在4月30日以前完成調查摸底、實地核查工作,進一步澄清底子,逐塊逐類進行統計,上圖上簿進行臺帳管理。
(二)科學規劃。綜合整治土地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搞好前期規劃設計意義十分重大。在項目規劃設計和選址上,要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因地制宜、實事求是,按照集中連片、先易后難、穩步實施、全面推進的原則,搞好與新農村建設、基本農田整治、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第二次土地大調查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結合與銜接,做到科學規劃、合理選址。
(三)嚴格管理。綜合整治土地要嚴格按照國家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度、招投標制度、工程監理制度、公告制度、合同制度等五項制度,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立項申報、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預算編制、公開招標、簽定合同、組織實施、竣工驗收、決算審計和申請終驗制度。要完善檔案管理,加強后期管護,注重項目實施質量,充分發揮其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四)成果利用。占補平衡項目的新增耕地驗收合格后按程序納入補充耕地儲備庫管理,作為規劃調整指標和占補平衡使用。驗收合格的新增基本農田可按程序作為規劃調整、規劃指標和建設用地補劃基本農田使用。
四、土地整治任務分配原則
1、土地整治要依據就高不就低,就遠不就近,就大不就小的原則,科學規劃,認真實施。2、以各鄉鎮土地詳查數和耕地后備耕資源調查數為基礎,確定各鄉鎮每年應整治的任務。3、土地整治要結合新農村建設、災后重建、拆除磚瓦窯場、本鄉鎮發展經濟的需要、小集鎮建設和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適度安排。4、土地整治要體現先易后難,先整治先利用的原則。5、土地整治要體現有利于全縣建設項目安排使用為前提,長期規劃,分年度逐步實施。
五、驗收的條件和標準
(一)條件。
各鄉鎮對符合整治要求的項目,在圖、表和實地相統一的前提下,以鄉鎮人民政府為單位書面申請縣政府驗收,縣政府上報市政府核準驗收。
(二)標準。綜合整治的耕地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質量達到一般耕地或基本農田標準。
六、措施和要求
(一)組織領導。為加強對綜合整治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成立了副縣長蔣文俊同志任組長,縣政府法制室主任錢長鵬同志、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申軍同志任副組長,縣發改委、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農業局、縣水利局、縣電業局、縣交通局、縣國土資源局等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國土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國土資源局,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組織,保證綜合整治土地的順利實施。
(二)資金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河南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關于貫徹財政部調整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20*〕85號)、《##省財政廳、物價局、土地局關于印發〈##省耕地開墾費、土地閑置費征收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外字〔1999〕40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調控嚴格土地管理的通知》(#政辦〔20*〕33號)等有關文件規定,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全額用于整治土地??h政府安排土地出讓金總價款的5%用于綜合整治土地和基本農田建設。土地整理項目由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審核立項。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土地出讓金總價款5%由縣財政部門安排當年預算,資金下撥到項目承擔單位,??顚S?,專戶管理??h財政和審計部門對資金進行監督檢查。同時,采取多元投融資渠道,運用各種優惠政策,吸引單位和個人資金,本著“誰整治、誰受益”的原則,鼓勵群眾自發組織實施綜合整治土地。
(三)獎懲措施。
1、綜合整治土地工作納入縣政府目標管理,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采取定期督查、通報制度,對整治的面積、質量、效果進行量化,嚴格考核,獎懲兌現。縣政府對綜合整治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優先安排年度用地指標、土地開發整理項目。
2、對超額完成土地綜合整治任務的鄉鎮,縣政府授予土地整治先進單位,鄉鎮長、分管領導和國土資源所長授予先進個人稱號,并給予獎勵。
近年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與進步,城市化的迅速推進,城市規模和交通建設等各類非農業建設用地猛增,農村耕地存有量稅減。因此,加強農村的土地整治工作勢在必行,但是在整治的過程中存在著一些問題,特別是耕地保護和土地整治問題密切相關。為認真做好我縣土地整治工作,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本人對我縣土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調研與總結,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些看法,以確保我縣今后土地整治工作的有效開展。
一、我縣土地整治項目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1.基本情況
自2006年以來,自治區批復我縣土地整治項目立項項目共11個,實施面積6089.16公頃,項目預算資金共18182.04萬元,資金來源為自治區財政全額撥款。到目前,已完成市級竣工驗收項目8個,縣級初步驗收2個,正在組織復核的項目1個。已竣工驗收項目全部送縣審計局進行工程結算審計。全縣11個項目共完成硬化道路167.92公里(167921米),泥結石生產路206.22公里(206218米),農田排灌水溝0269.43公里(269431米)等各N農業基礎設施。
2.存在的問題
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土地整治工作,特別是黨的十對耕地保護和土地整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確了土地整治的方向和基本方針。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保護和建設生態環境,對轉變土地整治的觀念和方式,走集約利用道路將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結構調整具有更迫切的要求,為土地整治提供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依法征收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等專項資金,為全面實施土地整治提供了有力的支撐。國家、省、市、縣投資土地整治項目的實施,各鄉、鎮在實踐中創造和積累的豐富經驗,對推動我縣土地整治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指導作用。然而,我縣的土地整治工作從總體上看還處于初級階段,土地整治工作是個新鮮事物,涉及面廣,綜合性和復雜性強。盡管當前我縣的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績,但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
(1)受雨季影響
項目建設是田間工程,遇到雨天時,道路進料難,造成施工斷斷續續;有些工程被雨水沖壞,需要返工,增加勞動強度,工效低,施工進度緩慢。
(2)受群眾阻撓
土地整治項目是自治區全額投資實施的項目,因此在占用群眾的田地和農作物不作任何補償,在項目建設時,因占用群眾土地或農作物,導致某些群眾在個人利益方面未能達成共識,阻撓施工,使項目不能順利實施。
(3)受設計影響
項目區范圍廣、地形復雜,原規劃設計部分工程與實際不符,工程變更涉及村民多、村民意見分歧較大,工程變更程序繁,長時間不能確定,導致施工工作開展困難。
(4)土地調整與流轉困難
這已是當前影響土地整治工作的一項最大的問題。土地整治及新農村建設的土地涉及千家萬戶,又涉及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等多項土地權屬類型,調整及流轉問題處置稍有不慎,就會直接影響到此項工作的開展,甚至會影響到社會的穩定。要想使土地整治工作發揮更大的社會經濟及生態效益,項目實施后的土地大規模流轉是一項重要手段,它能使土地實現規?;?,產業化耕種,能讓一部分農村勞動力解放出來。但由于缺少相關配套的政策和法規,造成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農戶、企業、村居以及鄉鎮一級人民政府的之間的矛盾不斷,糾紛不斷。
二、明確我縣土地整治規劃的目標
1.有效補充耕地數量,不斷提高耕地質量
大力開展農田整治,積極推進工礦廢棄地復墾,適度開發宜耕未利用地,有效補充耕地數量;加強低質量農田改造,穩步提高產出水平。
2.有序開展城鎮建設用地整治,優化城鎮發展環境
有序開展中心城區老舊小區及“城中村”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土地價值,改善人居環境,促進現代化區域性中心城區建設;加快鎮(街道)駐地土地整治,穩妥推進鎮中村改造,促進城鎮載體功能提升。
五、對加強我縣土地整治規劃工作的措施探討
近年來,浦北縣土地整治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實施土地整治也有了很好的環境,但土地整治表現為一個持續的動態發展過程。土地整治的主要目的就是不斷地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對土地的需要,而新的土地整治又促進了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二者之間相互聯系,不斷發展。
1. 加強土地整治前期工作
制定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治項目總體規劃。結合本縣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特色農產品發展規劃、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十一五”規劃,有機銜接交通、水利建設、城鎮規劃,制定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法理項目五年規劃,總體描述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治項目今后五年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遵循原則,實施要求、開發扶持范圍、各類項目的區域布局等。 完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庫及專家庫制度。項目的優劣直接關系到今后項目建設的成敗,是項目良性運行,全面實現既定效益的重要基礎。要以規劃為基礎,完善《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庫管理辦法》,嚴格項目入庫的5大基本原則――包括:突出重點原則、效益先導原則、集中布局原則、統籌兼顧原則、機制創新原則。
2.完善土地資源配置機制
明晰我縣土地產權體系,使我縣集體土地所有權更加明確,以保障農民在較大的時間跨度和穩定的保障周期內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此外,還須積極研究物權化條件下的土地產權明晰舉措,賦予農戶完整的、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權,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夠實實在在的為廣大農民帶來經濟收益。要避免農戶對土地的占有、抵押、收益、承包、轉讓、轉包、入股、繼承和優先承包經營等權利遭到侵犯,使土地收益成為農民穩定的收入來源。同時也要避免政府的行政權對農戶在承包期內享有的自愿、有償流轉土地的權利造成侵犯。
3.因地制宜,統籌規劃
土地整治是一項系統而龐雜的工程,利國利民。土地整治既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積,提高了耕地質量,改善了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又增加了農民收入;拓展了城鄉發展空間,促進了城鄉統籌發展。要始終把維護農民權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堅持群眾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動。對耕地整治、農民舊房改造、新居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實行整體規劃,突出土地整治區域的綜合性和多功能性,切實維護農民權益。
4.加強對土地開發整治的監督檢查
嚴格執行5項制度,確保各項制度嚴格、有序地實施,規范項目管理,明確現有土地資源的權屬和利用概況,按照依法、自愿、公平的原則,確立土地責任權屬。在土地的開發整理過程中,對土地變更進行實時的調查和登記。嚴格監督土地開發整理的各項程序,強化監管工程資金的運行??傊?,土地整治要走向正軌,必須以管理的規范化為基礎,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合同制。
三、結語
總之,土地整治工作是一項加強土地資源優化配置,緩解土地供給緊張狀況,實現耕地占補平衡,保障我縣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我們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把土地整治工作作為學習貫徹十精神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進一步倒排計劃,明確目標,落實責任,認真分析土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出現的問題,搶抓時間,加快進度,確保完成或超額完成國家、省、市下達的工作任務,為我縣提供土地要素保障,為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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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F31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7731(2017)12-0007-02
土地整治是指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保障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為目的,對未合理利用的土地整理,因生產建設破壞和自然災害損毀的土地修復,以及未利用的土地開發等活動。通過土地整治,有利于實現耕地有效面積增加,提高耕地質量,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使城鄉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標。
合肥市隨著在全國區域發展格局中的戰略地位進一步提升,合肥與長江中游城市城市群聯系更加緊密,對建設用地的需求量日益增加,當下土地整治工作面臨巨大的保障發展的壓力。因此,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大力推進土地整治對破解保障發展和保護資源“兩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 合肥市土地整治存在的問題
1.1 后備資源嚴重不足,整治難度不斷加大 隨著城鎮化、工業化、現代化進程的加快,一定時期內合肥市城鎮建設發展內將仍呈高速增長態勢,預計2020年以前,全市每年新增建設用地平均至少在0.33萬hm2以上,而省里分配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年均只有0.07萬hm2左右,每年存在0.27萬hm2左右的缺口。用地指標首先要保證市里發展建設,四縣一市(長豐縣、肥東縣、肥西縣、廬江縣、巢湖市)發展根本出路只有土地整治。但是,合肥市人均耕地僅0.07hm2,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耕地后備資源主要分布在合肥市南部山地丘陵地區,自然條件較差,分布較為零散,開發難度大,耕地后備資源明顯不足。同時,土地整治已經向“數量、質量、生態”三者并重發展,難度系數和投資強度都顯著加大,土地整治難度不斷加大。
1.2 重實施,輕管理 上輪土地整治規劃側重于強調增加耕地數量,補充耕地質量雖然能達到驗收標準,但與被占用耕地相比,質量仍偏低。有些項目竣工初期各項工程尚能發揮作用,時間一久,道路兩旁防護林被損毀、水電設施被盜、溝渠堵塞、新增耕地撂荒等現象時有發生,致使土地整治不能長期持續地造福當地百姓。
1.3 機構建設滯后,技術服務支撐嚴重不足 土地整治工作涉及到土地資源、農業、水利、規劃、建設、交通、環保、房產、林園等多個行業,除了大量的具體業務外,更多的是要承擔組織協調、技術指導、宣傳培訓、巡查督查、檢查考評等行政管理工作,而當前土地整治技術服務支撐力量不足,機構建設滯后,已嚴重制約了土地整治事業的發展。
1.4 社會對規劃實施的積極性不夠 沒能充分調動社會各界人士特別是農民群眾參與到項目實施中來,對土地整治的宣傳動員力度不夠。這樣不僅使廣大人民群眾對土地整治事業的了解不夠,起不到積極的推動作用,甚至很多時候對項目的實施還會產生很多阻礙。可以說,土地整治事業想要得到更好的可持續的發展,緊緊依靠政府部門,沒有廣大人民群眾的參與和推動,難度是很大的。
1.5 規劃實施過程中監管力度不夠 由于土地整治規劃實施的時間還不長,社會包括政府對整治規劃重要性的認識還不深刻,缺少強有力且具體的法律保障和監督機制,增加了制止違反規劃行為的難度。在實施過程中經常會出現規劃隨著實施項目用地需求而調整的現象,影響開發整理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也難以充分發揮土地整治規劃的統籌、監管、控制的作用。
2 合肥市深入開展土地整治規劃的對策
2.1 通過立法明確土地整治規劃的定位 土地整治規劃應是一項由政府牽頭、國土負責落實、各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不僅僅是國土部門的工作。建議由政府出臺《土地整治規劃實施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各級土地整治規劃的地位,其中縣級土地整治規劃將成為土地整治項目立項的依據,未列入縣級土地整治規劃的土地整治項目,包括補充耕地、“三舊”改造、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耕地占補平衡等一律不得立項。通過立法形式明確土地整治規劃的地位和作用,增強各級人民政府對土地整治規劃的重視程度,促使各級人民政府從本行政區域全域的角度綜合考量,規劃未來一定時期內的土地綜合整治活動,合理安排土地整治資金,促進各項土地整治活動有序實施。
2.2 科學確定土地整治的目標任務 土地整治牽涉面廣,涉及利益主體眾多,要多方權衡。土地整治目標,應采取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式來確定,應基于本區域的土地利用現狀、土地整治潛力、經濟社會發展的用地需求、規劃期間經濟社會發展的用地供需形勢、資金投入、政策紅利及群眾意愿等,并充分考慮項目實施周期、實施難度等因素綜合確定,尤其要考慮其中的資金投入能力及群眾意愿合理確定土地整治實施時序,以滿足地方實際需求及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為終極目標,提高土地整治規劃的可實施性。
2.3 進一步增強土地整治規劃的彈性 增強土地整治規劃的彈性,進一步加強土地整治規劃指標的差別化管理,將土地整治規劃指標分為約束性指標和預期性指標;鑒于規劃布局的不可預測性,對于其中難以確定布局的土地整治類型如土地復墾,可在土地整治規劃數據庫中進行示意性表達。結合高標準基本農田項目選址及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的變動,建議可劃定一定的彈性空間,如規劃布局落實大于規劃目標任務,預留5%~10%的彈性空間用于規劃實施期間可能的布局調整。
2.4 完善激勵機制,從源頭上提高土地整治的積極性 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規等手段,促進新增建設用地的外延擴張向以存量建設用地挖潛的用地思路轉變,建立土地整治成效與年度計劃指標分配、用地報批相掛鉤的激勵機制,建立土地利用與土地整治、保護相掛鉤的用地機制,從源頭上增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開展土地整治的責任心和積極性,完善土地整治激勵機制。健全土地整治資金保障機制。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集中投入、統籌安排”原則,整合各項涉農資金全力投入土地整治,加大政府對“三舊”改造的財政支持力度,拓寬籌資渠道,設立“三舊”改造專項資金,綜合運用社會資金及各項財政配套扶持資金共同投入建設用地整治。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投資機制,加快引進社會資本參與土地整治項目,不斷推進土地整治的產業化和社會化。
參考文獻
[1]劉彥隨,朱琳,李玉恒.轉型期農村土地整治的基礎理論與模式探析[J].地理科學進展,2012(6).
當前農村土地整治存在的問題立法問題。盡管2003年以來,國土資源部陸續頒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和操作規范,但不可否認,從部門規范性文件到一套完善的土地整治法律法規體系,其間還有很大的距離需要跨越。系統梳理和總結已有的相關政策文件,切實加強土地整治的立法工作,是當前土地整治管理工作中一項十分緊迫和極其重要的任務,一部全國性的土地整治法律法規也需要盡快從幕后走到臺前。資金問題。搞好土地整治,需要“真金白銀”和實實在在的投入。因此,必須建立穩定的資金渠道,才能充分保障新農村建設中土地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锻恋毓芾矸ā芬苑尚问酱_定了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等資金主渠道,保證了對土地整治的長期穩定投入。從2007年起,按照國家加強土地調控的要求,國家又將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提高了一倍,進一步擴大了資金規模。同時,國家要求將土地出讓金純收益的15%用于農業土地開發,又進一步拓寬了土地整治資金渠道。但目前所投入土地綜合整治的資金一個明顯特點就是全部由國家無償投入。
今后一段時期,需要在穩定現有的資金來源渠道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土地整治資金投入機制。應考慮研究建立合適的融資機制,將目前大量的社會閑散資金引入到土地整治工作中來,提高土地綜合整治資金來源的社會化程度。另外,還有必要研究完善土地整治資金的投入使用程序和使用監管機制,促進資金更加合理使用,并得到有效監管,不被挪用、濫用及其他違法違規使用,切實保證土地綜合整治資金的使用效果。協同問題。農村土地整治內容豐富、涉及國土、規劃、建設、農業、水務、交通、環保等眾多部門,如何建立有效的合作聯動機制,加強各相關部門之間協作,提高土地整治工作效率,也是需要研究的重要問題??冃Э荚u問題。當前,土地整治的績效評價工作仍是一個薄弱環節,從而導致土地綜合整治中出現“偷工減料”、“重過程,輕結果”、“重形象,輕實效”等問題。因此,土地整治工作的績效考核評價問題值得深入研究,更加科學、合理和更能從分發揮激勵-約束導向作用的績效評價考核標準體系亟待建立。構建土地整治機制加強立法和規劃工作,完善土地整治法律法規體系。首先需要進一步完善土地整治立法工作,包括盡快制定全國性的土地整治條例和系列配套性的實施辦法,夯實土地整治工作的法制基礎。其次,迫切需要科學規劃,使土地整治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建設總體規劃相銜接。同時,還應當科學制定新農村建設規劃和土地整治計劃?,F階段,由于農村土地整治與新農村建設密不可分,因此農村土地整治必須建立在新農村建設規劃基礎上,通過具體項目的實施向新農村的總體目標邁進。拓寬融資渠道,建立穩定的土地整治資金籌集機制。搞好土地綜合整治,必須建立穩定的資金投入渠道。要堅決落實政府各類土地收益用于“三農”的規定,充分利用好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土地出讓金用于農業土地開發部分、耕地開墾費及土地復墾費、耕地占用稅等各方面資金,并嚴格收繳,嚴格按規定用途整合使用,加強督查,使之成為政府支持土地整治、支撐新農村建設可持續發展的資金源泉。
切實落實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土地整治相關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內容和要求。在發揮政府作為土地整治資金投入主渠道作用的同時,還要積極探索創新,形成多元投入的機制,按照“誰開發、誰受益”的原則,農村集體籌集一部分,鼓勵農民投工投勞,吸收社會資金,鼓勵具有一定資質的企業參與土地整治,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土地整治積極性,對通過土地綜合整治增加的耕地,可實行政府收購制度。同時應整合各項支農資金,將農村交通、水利、農業綜合開發等各項涉農資金與土地開發整理資金統籌用于村莊整理和新農村建設項目,提高資金使用綜合效能,同時強化專項資金管理,完善資金監督檢查制度??梢钥紤]結合中央提出的“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改革”的要求,創新設計金融工具,進一步拓寬土地整治工作的資金來源渠道。促進取得實效,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土地整治工作除了“事前規劃和計劃”、“事中實施和監督”外,還有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就是“事后評價和管理”。因此,應建立各級土地管理部門和相關單位共同實施的嚴格的土地整治績效監督評價機制。按照“設置合理、操作可行、評價充分,科學考核”的原則建立土地整治績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考核專家庫,同時配套制定相應的獎懲和激勵約束機制。通過定期對土地整治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加強土地整治工作實施開展的動態監測與跟蹤分析,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和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在土地整治績效考核評價中,還應該注意發揮群眾和團體的積極作用。提高參與各方積極性,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導向機制。土地整治工作的參與主體眾多,包括各級地方政府、農村集體和農民、項目施工企業、社會投資參與單位等等。這些參與主體的積極性是否能發揮好以及能否持續保持下去,關系到土地整治是否能取得真正的成效及能否可持續開展,因此,必須調動各參與主體的積極性。這之中,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至關重要。對于地方政府,應該根據其所轄區域內的耕地面積、承擔和開展土地整治工作的規模及成效等因素,在土地整治專項資金分配上體現出差別和鼓勵扶持傾向;對于農村集體和農民群眾,最基本的要求是不能因土地整治給他們增加額外經濟負擔,同時要讓他們在土地整治中獲得實惠;對于土地整治項目施工單位,主要是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擇,但同時考慮到要保證工程質量,不能一味地壓低土地整治工程承包價款。
對于社會投資主體,應從政策上加以鼓勵,最重要的是要為他們設計合理投資回報渠道,如優先考慮社會投資主體對建設用地需求及探索實行土地整治股份制的模式。充分維護農民利益,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和法律援助機制。一是要在整個土地整治過程中,應讓農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參與權、建議權和監督權。二是維護好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權利,特別是要做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后各項土地權益的分配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開展工作并接受社會廣泛監督,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救濟服務,嚴格防止各種侵犯與損害農民和集體合法土地權益的行為發生。
當前農村土地整治存在的問題立法問題。盡管2003年以來,國土資源部陸續頒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和操作規范,但不可否認,從部門規范性文件到一套完善的土地整治法律法規體系,其間還有很大的距離需要跨越。系統梳理和總結已有的相關政策文件,切實加強土地整治的立法工作,是當前土地整治管理工作中一項十分緊迫和極其重要的任務,一部全國性的土地整治法律法規也需要盡快從幕后走到臺前。資金問題。搞好土地整治,需要“真金白銀”和實實在在的投入。因此,必須建立穩定的資金渠道,才能充分保障新農村建設中土地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土地管理法》以法律形式確定了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等資金主渠道,保證了對土地整治的長期穩定投入。從2007年起,按照國家加強土地調控的要求,國家又將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提高了一倍,進一步擴大了資金規模。同時,國家要求將土地出讓金純收益的15%用于農業土地開發,又進一步拓寬了土地整治資金渠道。但目前所投入土地綜合整治的資金一個明顯特點就是全部由國家無償投入。
今后一段時期,需要在穩定現有的資金來源渠道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土地整治資金投入機制。應考慮研究建立合適的融資機制,將目前大量的社會閑散資金引入到土地整治工作中來,提高土地綜合整治資金來源的社會化程度。另外,還有必要研究完善土地整治資金的投入使用程序和使用監管機制,促進資金更加合理使用,并得到有效監管,不被挪用、濫用及其他違法違規使用,切實保證土地綜合整治資金的使用效果。協同問題。農村土地整治內容豐富、涉及國土、規劃、建設、農業、水務、交通、環保等眾多部門,如何建立有效的合作聯動機制,加強各相關部門之間協作,提高土地整治工作效率,也是需要研究的重要問題。績效考評問題。當前,土地整治的績效評價工作仍是一個薄弱環節,從而導致土地綜合整治中出現“偷工減料”、“重過程,輕結果”、“重形象,輕實效”等問題。因此,土地整治工作的績效考核評價問題值得深入研究,更加科學、合理和更能從分發揮激勵-約束導向作用的績效評價考核標準體系亟待建立。構建土地整治機制加強立法和規劃工作,完善土地整治法律法規體系。首先需要進一步完善土地整治立法工作,包括盡快制定全國性的土地整治條例和系列配套性的實施辦法,夯實土地整治工作的法制基礎。其次,迫切需要科學規劃,使土地整治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建設總體規劃相銜接。同時,還應當科學制定新農村建設規劃和土地整治計劃。現階段,由于農村土地整治與新農村建設密不可分,因此農村土地整治必須建立在新農村建設規劃基礎上,通過具體項目的實施向新農村的總體目標邁進。拓寬融資渠道,建立穩定的土地整治資金籌集機制。搞好土地綜合整治,必須建立穩定的資金投入渠道。要堅決落實政府各類土地收益用于“三農”的規定,充分利用好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土地出讓金用于農業土地開發部分、耕地開墾費及土地復墾費、耕地占用稅等各方面資金,并嚴格收繳,嚴格按規定用途整合使用,加強督查,使之成為政府支持土地整治、支撐新農村建設可持續發展的資金源泉。
切實落實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土地整治相關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內容和要求。在發揮政府作為土地整治資金投入主渠道作用的同時,還要積極探索創新,形成多元投入的機制,按照“誰開發、誰受益”的原則,農村集體籌集一部分,鼓勵農民投工投勞,吸收社會資金,鼓勵具有一定資質的企業參與土地整治,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土地整治積極性,對通過土地綜合整治增加的耕地,可實行政府收購制度。同時應整合各項支農資金,將農村交通、水利、農業綜合開發等各項涉農資金與土地開發整理資金統籌用于村莊整理和新農村建設項目,提高資金使用綜合效能,同時強化專項資金管理,完善資金監督檢查制度??梢钥紤]結合中央提出的“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改革”的要求,創新設計金融工具,進一步拓寬土地整治工作的資金來源渠道。促進取得實效,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土地整治工作除了“事前規劃和計劃”、“事中實施和監督”外,還有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就是“事后評價和管理”。因此,應建立各級土地管理部門和相關單位共同實施的嚴格的土地整治績效監督評價機制。按照“設置合理、操作可行、評價充分,科學考核”的原則建立土地整治績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考核專家庫,同時配套制定相應的獎懲和激勵約束機制。通過定期對土地整治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加強土地整治工作實施開展的動態監測與跟蹤分析,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和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在土地整治績效考核評價中,還應該注意發揮群眾和團體的積極作用。提高參與各方積極性,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導向機制。土地整治工作的參與主體眾多,包括各級地方政府、農村集體和農民、項目施工企業、社會投資參與單位等等。這些參與主體的積極性是否能發揮好以及能否持續保持下去,關系到土地整治是否能取得真正的成效及能否可持續開展,因此,必須調動各參與主體的積極性。這之中,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至關重要。對于地方政府,應該根據其所轄區域內的耕地面積、承擔 和開展土地整治工作的規模及成效等因素,在土地整治專項資金分配上體現出差別和鼓勵扶持傾向;對于農村集體和農民群眾,最基本的要求是不能因土地整治給他們增加額外經濟負擔,同時要讓他們在土地整治中獲得實惠;對于土地整治項目施工單位,主要是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擇,但同時考慮到要保證工程質量,不能一味地壓低土地整治工程承包價款。
對于社會投資主體,應從政策上加以鼓勵,最重要的是要為他們設計合理投資回報渠道,如優先考慮社會投資主體對建設用地需求及探索實行土地整治股份制的模式。充分維護農民利益,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和法律援助機制。一是要在整個土地整治過程中,應讓農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參與權、建議權和監督權。二是維護好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權利,特別是要做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后各項土地權益的分配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開展工作并接受社會廣泛監督,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救濟服務,嚴格防止各種侵犯與損害農民和集體合法土地權益的行為發生。
土地開發整理是建立在以工業促進農業發展,將城市發展作為帶動農村發展的長效計劃中的重要板塊,是優化農村土地資源配置的主要表現,是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給予農村對應性支持的關鍵策略。它是迎合國家城市支持農村宏觀政策的體現。我國是人多地少國家的代表,人均占有土地面積十分有限,因而針對耕地的保護長期以來均是社會各界所研究與討論的重要話題。最近幾年來,隨著我國各項耕地保護政策的陸續落實,我國耕地面積減少的速度也在緩慢降低。但相對而言,針對耕地的開發保護問題也日益凸顯?;诖耍疚淖裱霸陂_發中保護與在保護中開發”的原則,探討了基于可持續發展觀念的土地整治方案。
一、我國土地整治與規劃現狀概述
自2007年后,我國的土地整治政策出現了較大范圍的調整與變動,尤其表現在土地項目管理以及土地整治資金的分配方面,土地整治的重點產生了較大的變化。新的政策背景為土地整治帶來了一定的機遇與挑戰,指明了土地整治的具體方向,明確了整治的重點內容,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土地開發方向朝農村及其他糧產區的傾斜。自首次土地整治規劃以來,我國的土地與保護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同時也凸顯了一系列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新的土地形勢與傳統的土地整治計劃并不適應
在原始土地整治與規劃過程中,尚未制定明確的編制標準,在對土地資源進行潛力分析與目標確定時并無統一的指導方法,納入考慮的因素并不全面。同時伴隨著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與國家宏觀政策的變更,土地建設工程與建設區域也發生了較大的改變。但在土地整治方面依然遵循以補充耕地數量為重點的原則,在保持占補平衡時,重視耕地數量,而忽視了對質量的把握,在開發過程中,缺乏必要的環境保護意識,在規劃建設重點時僅僅偏向于資源選擇。此外,由于部分農民并未轉變傳統的土地保護意識,同時給土地整治帶來了一些主觀困擾,加大了農村基地的整治難度。另外,國民經濟的迅猛發展同事給土地資源保護增加了外向的壓力,土地整治資金的縮減,治理成本的增加,同樣給提高土地整治的有效性帶來了一定的阻礙。
(二)原始計劃并未得到進一步落實
當前,大部分省市地區所提高的土地規劃計劃并未得到上級的審批、準許。致使原始計劃并未得到進一步的落實,不能完全發揮其法律效應。進而導致土地開發與保護項目僅僅流于形式,項目位置規劃相對較為分散,治理重點并不明確,導致整治效率低下,降低了土地治理的綜合效益。
二、以可持續發展觀念作為指導的土地整治策略
要實現改善生態環境的目的,達到人與自然的相對和諧,必須以科學發展觀、可持續發展觀作為指導,在自然資源的開發過程中,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轉變傳統土地整治中重視數量而忽視質量的指導方法,確立新型的生態觀念,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率,提升土地整治的綜合效應。
(一)制定科學、合理的土地整治計劃
針對土地資源的開發、保護與整治是一項較為長期的復雜工作,它所涉及到的技術領域同樣也十分廣泛,包括法律、經濟、管理、行政等各方各面。制定科學、合理的土地整治計劃是保障其最大社會效益發揮的重要基礎,同樣也是提升其生態性能的關鍵。在進行土地整治時,必須以項目開發實際作為指導,正確處理好土地開發與利用之間的關系,確立科學的土地規劃方案,構建專業化的項目整治計劃。首先,在土地利用總規程的理論指導下,編制完善的土地開發計劃。其次,綜合考慮社會因素、生態價值、土地整治等因素,最大限度地優化土地資源配置,達到三者效益的最優化。嚴密分析整治與開發的各項聯系要素,制定良好的后備計劃,為土地整治提供良好的理論指導。
(二)深化環境保護理念,樹立生態觀點
第一,需要明確土地開發并不是建立在破壞生態系統的前提下,必須樹立環境保護的理念,建立生態保護觀念。嚴格貫徹在保護中開發與在開發中保護的原則。第二,以我國基本國情作為方略制定的參照,為進一步保障糧食生產的穩定性與安全性,保持有效的耕地面積,需擴寬其開發視野,打破后備資源開墾的限制,將眼光放置于中低產田的技術改造中。一方面,能夠有效減少開發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提升土地整治的整體效益。因此,在解決我國耕地不足的問題方面,需要將現有耕地作為依托,減少荒地的開發,強化生態保護,并將治理重點放置于現有耕地的改造中,提高現有耕地的生產力與質量水平。
(三)正確處理耕地“量”與“質”兩者之間的關系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可持續發展觀念,提高土地資源的綜合利用率,在耕地開發時,需要注重量與質兩者關系的處理,將提高開發質量,穩定耕地數量作為指導理念,在保護現有耕地生產力的基礎上,不斷更新土地開發與整理的質量準則,同時在考量占補平衡的指標中加入耕地的質量因素。此外,在綜合整治過程中,需將生態改善作為整治的重要內容,在保障保護環境的前提下,進行土地資源的開發,同時嚴格控制后備土地資源的開發速度,明確土地利用現狀,確立正確的開發方向。
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當前土地后備資源相對緊缺、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的背景下,要做好土地資源的開發與整治工作,必須深入貫徹可持續發展觀念,并以此作為指導,構建新一輪的土地整編規劃。首先,必須制定科學、合理的土地整治計劃,其次,深化環境保護觀念,權衡環境開發與生態保護之間的關系,再者,正確處理耕地數量與質量之間的關系,盡最大可能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提升土地整治的綜合效益。
參考文獻:
開展農村土地整治,惠及三農是根本。要以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和農村發展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把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放在首位,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進。
充分體現群眾意愿。要廣泛開展各項宣傳活動,把農村土地整治有關政策和重大意義送到村組、交給群眾,積極與廣大群眾溝通,讓群眾擁有知情權、話語權和參與權。對項目區的確定、運作模式、規劃設計、耕地整理、舊房改造、新居建設和社會保障等各方面,要通過公告、聽證、公示以及召開群眾座談會、票決等多種方式,全程吸收群眾代表參與,廣泛征求對土地整治的意見,力爭做到整治前農民樂意,整治中農民同意,整治后農民滿意的效果。
建立長效的權益保障機制。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中保障農民權益,依法保護好農民的財產收益權與處置權,處理好土地、房屋的登記、確權、再分配等事關農民切身利益的事項。切實保障土地綜合整治過程中農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逐步破除各項政策制度中的城鄉二元結構壁壘,不斷將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覆蓋,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大力實施民生工程,切實提高農民生活質量。進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農民生活保障、孤寡老人集中供養等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做到農民生計有保障。
二、科學規劃是前提
堅持規劃先行,建立科學的規劃引導機制。土地綜合整治要在全域規劃的基礎上統籌推進,堅持規劃先行,建立科學化的規劃引導機制。要樹立統籌兼顧的規劃設計理念,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和經濟社會發展各項規劃,以鎮、村為單位,統籌開展土地整治專項規劃編制。規劃設計突出區域土地整治的綜合性、多功能性和多效益性,協調和銜接好基本農田保護、產業發展、村鎮建設、交通、水利和生態環境保護等規劃,田、水、路、林、村、房綜合考慮,統籌把握生產、生活、建設和生態用地,全面促進新農村建設和發展。
三、多元籌資是保障
要建立多元的資金投入機制。一要強力推進各項涉農資金的整合,依據村鎮體系規劃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專項規劃,大力整合農村道路、水利設施、農業綜合開發、地質環境治理、農村扶貧開發、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資金及其他新農村建設政策、項目和資金,捆綁投入,集中用于土地整治項目。二要積極探索市場化運作的模式,發揮政府投資主渠道作用的同時,本著“誰投入、誰受益”的原則,以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為平臺,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民間資本等社會資金參與土地綜合整治,拓寬資金投入渠道。三要借助土地產權制度改革的有利時機,大膽探索農村房屋和土地抵押制度,盤活農村資產。四要配合出臺相關優惠性金融政策措施,引導農業銀行等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支持。五要鼓勵農民投工投勞,自籌資金。
四、項目帶動是關鍵
一要創新項目實施方式。成立土地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項目審批和統籌調度,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組建工作機構,負責具體項目的組織實施。二要抓實項目運作。遵循市場經濟原則,按照產業化方式運作。一是在土地整治項目實施前,地方政府要與有意向的投資商洽談,在土地整治設計上符合投資商的產業發展需要。通過公司同村簽訂土地承包協議,形成“合作組織+公司十農戶”的農業產業化模式。二是在土地整治后,引進種植大戶租賃承包土地投資發展高效規模農業。由經營主體和流轉土地農戶采取協商的辦法,以一定期限租賃農戶全部或部分承包地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實現農民增收。
五、整村推進是抓手
當前農村土地整治重點在空心村,關鍵是整合資源,整村推進。通過土地整治整村推進項目的實施,既改變村容村貌,又新增大量耕地,并通過連片整治復墾開發為優質耕地,有效促進農業規?;F代化經營。要以整村推進為抓手,統籌農村道路建設、水利基礎設施、農業綜合開發、農村扶貧開發及其他新農村建設政策、項目和資金,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
六、有機結合是出路
(一)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
通過實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完善農村路網、供水等基礎設施,健全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實現農村布局優化、道路硬化、村莊綠化、環境凈化。通過統一規劃和綜合治理,使項目區建設成高標準農田、綠色農業基地,極大地改善農業基礎設施和水利設施,切實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升農業產業化水平,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實現“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
(二)把農村土地整治與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有機結合
第一,在土地整理中因地制宜確定整理后土地的用途,圍繞特色農業主導產業,科學布局、精心組織,建成一批設施配套、旱澇保收,環境優美的農業板塊基地,使整理出的農用地能夠適應優化農業區域布局、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產品競爭力和增加農民收入的要求,使土地整理成為推動農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手段。
1.土地利用現狀
雙遼市東西最寬62公里,南北最長89公里,幅員面積3068.82平方公里,現轄6個街道、8個鎮、5個鄉(其中含1個少數民族鄉),總人口42萬人,幅員面積3121.2平方公里,農用地258154.03公頃,建設用地24105.36公頃,未利用地196878.78公頃,現有耕地188536.67公頃,人均耕地0.33公頃,可開發利用的土地后備資源16227公頃。2012年耕地保有量133806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131049.22公頃。
2.土地整治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關系
土地整理是“最大限度提高耕地效用”和“充分有效利用土地資源”的有效途徑。針對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既要保障經濟發展,又要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就需要我們十分珍惜土地資源,合理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如何堅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這一現實而客觀的條件,我們必須從現有的耕地質量、可開發利用的土地后備資源上下功夫,挖掘土地內在潛力,改善土地使用條件。而土地整理恰恰是補充耕地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重要途徑,通過土地整治來改善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程度,實現農業增產增效,從而有效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通過土地整治還可以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破解土地供需矛盾,為產業發展創造發展空間。由此看來,土地整理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通過土地整理來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3.雙遼市土地整治的主要做法
近幾年,雙遼市始終把土地開發整理作為首要工作來抓,并納入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雙遼市積極向上級爭取整治項目,以重大工程和整體連片土地整治為抓手,以增加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為目標,以節約集約,統一規劃,統籌資金,整村推進,集中建設為原則,較好地完成了一批土地整理項目,為雙遼市的經濟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有效緩解了土地的供需矛盾。在土地開發整理上,主要采取如下做法:一是從實際出發,科學規劃,合理設計。根據全市土地資源利用和分布狀況,在充分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的基礎上,遵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達到土地資源利用與社會、經濟和生態發展和諧統一。按照產出高效、公眾認可、環境友好、技術可行的標準,選出可行的規劃方案,使土地開發整理工程更具實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土地開發整理堅持因地制宜、科學設計的原則。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設計中,邀請農業、水利、環保、畜牧、林業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共同認證和提出建議,并充分考慮村集體的意見,按照當地生產生活實際規劃田塊標準、配套設施的布局,從而使整個規劃設計達到科學、合理、適用;三是嚴格項目招投標管理,實行陽光操作。在落實項目工作中,選擇有資質的招投標組織機構,廣泛吸引眾多施工企業關注和參與,邀請相關部門參與監督管理,確保招標、投標、評標、定標工作的嚴肅性;四是嚴格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嚴格按照《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使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確保專項資金的安全運行和項目的順利實施。
4.土地整治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達到了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近幾年,雙遼市積極向上級爭取項目、協調資金,嚴格按照數量、質量和生態協調統一的原則,先后實施了雙山鎮基本農田整理、臥虎鎮同樂村土地復墾整理、茂林鎮鹽堿地開發整理、茂林鎮(大興村、振興村、喬家村)土地整理等10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總規模達到4785.02公頃,共投入資金8000多萬元,累計新增耕地2288.76公頃。通過開展農村土地整治,確保了全市 13.38萬公頃耕地不減少,實現耕地占補平衡,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真正達到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解決了雙遼市建設用地指標不足的嚴重問題,有效促進了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也為四平市實現耕地占補平衡做出突出貢獻。
另外,通過土地整治,項目區增加糧食產能1764.282萬公斤,總產值達到3528.5640萬元,項目區人口15000人,人均年可增加收益2352.00元。同時通過廢棄磚、瓦、砂礦土地復墾,增加有效耕地面積64公頃,復墾后提供建設用地23.6公頃。市鄭泰藥業有限公司就是利用了原縣磚廠廢棄地復墾建設的項目,既使廢棄地得到了充分利用,又避免了占用其他土地搞建設,達到了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參考文獻: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通過集中清理整治,懲治和遏制違法用地、違法(章)建設行為,建立遵循規劃、依法用地、依法管理的良好秩序,達到標本兼治、促進發展的有機統一。
二、整治范圍
本次集中整治的范圍主要是以來,全鎮范圍內發生的違法用地、違法(章)建設行為。以前發生至今未經依法處理的,一并列入集中整治。
三、整治目標
這次全鎮“兩違”整治的目標任務是:按照“理清過去、堵住當前、著眼長遠”的總體要求,依法處理各類違法違章行為,規范土地利用和城鄉建設秩序,建立切實有效的長效管理機制。
四、整治重點
整治的重點有五種類型:一是“未批先建”,即未經國土部門和建設部門批準擅自進行的違法建房行為,包括未經批準擅自建造農家樂、畜禽養殖、水產養殖及其他生產經營用房;二是“少批多建”和“批東建西”,即超過批準數量或未按規劃要求建房的行為;三是“亂搭亂建”,即未經批準擅自搭建的行為,包括各種臨時占地搭建、樓頂平臺搭建、占用綠化用地、公共用地搭建、前后院搭建及建造圍墻等;四是“以租代征”,即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的行為;五是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集體或國有土地的行為。
五、整治的原則和政策
一是依法、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整治工作必須在陽光下操作,做到“公開一監督”,即核查情況公開、處理政策公開、處理過程公開、處理結果公開,全程接受群眾監督。二是服務發展、改善民生的原則。要把整治工作與“四城同創”、集鎮整治、村莊整治有機結合起來。我們要通過整治、優化城鄉人居環境,促進地方經濟社會更好的發展,方便群眾的生產生活,提升老百姓的生活質量。三是突出重點、分類處理的原則。違法違章戶中,是黨員、干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當地有權有錢人物的,要率先查處、從嚴查處,從重查處!對那些老實巴交、家境貧寒、危舊房不改造已影響人身安全的弱勢群體,可根據不同違法性質酌情處理。四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原則。凡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違法用地、違章建設行為,必須依法從嚴查處。
六、成立工作班子
1、建立橫溪鎮“兩違”整治領導小組
2、成立四個工作小組
七、方法和步驟
八、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