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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X93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4)04(c)-0128-02
1 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概念和本質
1.1 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概念
標準化就是為了在一定的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對實際的或潛在的問題制定共同的和重復使用的規則的活動。標準化古已有之,如秦朝統一文字、貨幣和度量衡。現代標準化由工業革命而興起,是近兩三百年發展起來的,受到國際社會和各國的普遍重視。標準化的實質是通過制定、和實施標準,達到統一。標準化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最佳秩序和社會效益。安全生產標準化是企業生產安全方面的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機、物、環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總局自2007年開始試點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從2011年推廣,至2013年底全國已基本完成了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及以上達標工作,非煤礦山礦山安全管理上了新臺階。
1.2 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本質
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現了傳統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生產方針和“以人為本”、“全員參與、全過程管理”、“量化管理、持續改進、不斷提高”的管理理念,強調企業生產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系統化和法制化,強化風險管理和過程控制,注重績效管理和持續改進,符合安全管理的基本規律,代表了現代安全管理的發展方向。標準化管理的一個重要思想就是要求組織按照PDCA循環開展評價工作,周而復始的進行體系所要求的“計劃、實施與運行、檢查與糾正措施和管理評審”活動,實現持續改進的目標,實現生產的本質安全。
2 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依據和內容
2.1 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的依據
我國借鑒南非國家職業安全協會的NOSA五星安全管理體系,充分考慮中國國情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現狀,于2006年10月2日了《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AQ2007-2006),于2007年7月1日起實施。它是一個管理體系,由五個子標準構成,分別是:《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導則》(AQ 2007.1―200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地下礦山實施指南》(AQ 2007.2―200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露天礦山實施指南》(AQ 2007.3―200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 尾礦庫實施指南》(AQ 2007.4―200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小型露天采石場實施指南》(AQ2007.5―2006)。為了便于實施,國家安監總局還制定了4個評分辦法――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標準化評分辦法》《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安全標準化評分辦法》《尾礦庫安全標準化評分辦法》《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標準化評分辦法》(安監總廳管一〔2011〕177號)。安全標準化分成五級,一級最高,五級最低,其中四級和五級是為了小型露天采石場而采取的過渡性措施,2011年8月后已不再使用。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有兩項指標:標準化得分和安全績效(百萬工時傷害率和百萬工時死亡率,現采用企業年度死亡率)。只有同時滿足這兩個指標相應的分數或百分率,企業才能獲得相應的等級評定。
2.2 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的內容
標準化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風險管理;安全教育與培訓;生產工藝系統安全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職業衛生管理;安全投入、安全科技與工傷保險;檢查;應急管理;事故、事件報告、調查與分析;績效測量與評價共14個評價元素。采石場只有12個元素,尾礦庫只有9個評價元素。每個元素按照策劃、執行、符合性和績效四個方面來考核,分別占該元素分值的10%、20%、30%、40%。將評審結果折算成百分制就是標準化最終得分,結合企業的評審年度(申請之日起前一年)和創標期間的安全績效,就可以認定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
3 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創標
3.1 創標前期準備
礦山企業根據地方安監部門的總體布署和要求,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在具備安全標準化創標的基本條件下,即有相關合法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照,基本安全管理制度、完整開采生產系統和前一年度安全績效良好,就可以依靠自身技術力量或外聘技術服務公司開始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
3.2 創標技術合同簽訂
一般而言,礦山決定安全標準化創標后,就會選擇安全評價公司或技術服務公司來幫助,特別是小微礦山和采石場,技術力量極其薄弱。雙方簽訂創標技術合同服務合同,由安全評價公司或技術服務公司來進行培訓和指導創標工作。
3.3 創標過程
首先應在內部成立安全標準化領導小組,然后開展學習安全標準化活動,再根據標準化要求,對礦山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作業現場、生產工藝技術等按照標準化規范進行建設和整改,按照標準化要求進行生產運行并查缺補漏。
3.4 安全標準化自評
在創標半年后,礦山依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和相應的實施指南,對安全標準化建設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和自評,并做出自評報告,認定所能達到的等級。若自評達標,則可向地方安監部門提出標準化評審申請,委托有資質的評審單位進行外部評審。
4 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評審
4.1 評審程序
評審由具有資質的社團組織、非煤礦山科研機構或安全評價機構負責。按照申請審查、現場評審及復核、審核公示的程序進行。評審單位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后,應進行資料審核,與申請單位簽訂安全標準化技術服務合同,明確評審對象、范圍,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現場評審時,由5名以上評審人員組成評審組,其中1名評審員擔任組長,負責現場評審工作。現場評審結束后,應當出具現場評審結論,并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評審組成員須在現場評審結論上簽字。申請單位完成整改后,應當向評審單位報送整改情況報告,評審單位應當進行審核,必要時應到現場復核。整改符合要求的,評審單位形成評審報告,向評審組織單位提交評審報告、評審工作總結、評審結論原件等相關材料[1]。地方安監部門逐級上報審核后進行公示,公示通過后由安監部門最終審批認定安全標準化等級并頒發相應證書和牌匾。根據規定,一級企業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審核公告;二級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審核公告;三級企業由所在地市級安全監管部門審核公告。評審單位應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個月(不含整改時間)內完成評審工作。
4.2 現場評審過程
現場評審一般按照首次會議、現場評審、評審組內部會議、情況通報會議、末次會議(總結會議)的程序,在地方安監部門的配合和監督下進行[2]。首次會議主要是介紹礦山人員、企業概況、安全生產情況和評審組成員,說明評審標準和方法。現場評審分成查閱資料和作業現場檢查。查閱資料主要是對礦山的證照進行審查,對各種資格證書進行審查,查看安標化要求的安全法律法規、各項制度、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管理機構、安全投入、工傷保險和應急管理,檢查各種臺帳記錄情況等;現場考評主要是查看現場各種標志標牌,生產工藝安全,操作是否規范,設施設備安全,危險源辨識和風險控制等。總之,安全標準化要求什么,評審就查看什么,要嚴格按照評分標準進行量化考評。評審人員的專業水平和觀察力,往往決定著評審的準確度;評審人員的職業操守和紀律性,決定著評審結果的客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4.3 安全標準化考評報告
評審單位評審后,應根據現場評審的實際情況出具安全標準化評審報告。評審報告一般由評審說明(項目名稱、評審目的、評審范圍、評審類型、評審依據、評審組織及工作安排、評審時間等)、企業和被評審項目概況、評審程序(首次會議、現場評審、評審組內部會議、情況通報會議、末次會議)、文審(證照審核、否決項審核、自評報告審核)、現場評審綜述(各單元評審得分、各單元評審綜述)、主要存在問題及糾正措施、評審結論(安全標準化評審得分、安全績效、安全生產標準化推薦等級)、附件(企業證照復印件、評審委托書、評審組長及成員任命書、首次會議簽到表、末次會議簽到表、材料真實性承諾書、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等)等組成。
5 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5.1 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2010年至2013年底,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和各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大力推動和努力下,全國已基本完成了金屬和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三級及以上達標工作,安全標準化的理念和安全管理體系已深入人心,非煤礦山的安全管理水平上了新臺階,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回顧三年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有一些問題依然存在。
(1)由于地區發展不均衡,非煤礦山眾多,三年完成標準化三級以上建設目標要求太高,使得評審執行中不得不打折扣。
(2)中國小微礦山極多,工藝技術落后,從業人員素質較低,在短期內還不能將安全標準化的規范完全落實。
(3)各地安監部門人員力量和設備薄弱,在監督評審和復查過程中常常力不能及、不能周顧。
(4)評審人員的專業水平、能力和職業道德高低不一,影響評審的結果和等級認定。
(5)外部評審單位與礦山企業是有償的技術服務合同關系,直接影響著評審結果的客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6)礦山企業的業主、管理層和工人的安全意識、安全理念、標準化認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5.2 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未來對策
根據規定,安全標準化評審三年一次,自評一年一次,未取得安全標準化等級證書的礦山將不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或不給予換證。已獲得安全標準化等級證書的企業若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將被取消安全標準化等級證書,需要重新進行安全標準化創標工作。從三年的安全標準化實踐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還任重道遠。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未來,特提出以下建議。
(1)加強各地安全監管部門的人員和配備,使之有足夠力量監控礦山的安全標準化建設。
(2)逐步淘汰低產、落后、安全基礎差的微小企業,整合資源,提升企業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
(3)加強對評審人員的定期培訓和監管,加強對評審組織單位和評審單位的監管,加強評審后的復查、中間抽查、監管和指導。
(4)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長效機制,堅持實事求是、循序漸進和持續發展原則,及時修訂完善評價標準,實現標準動態化管理[3]。
(5)由礦山提前交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費于獨立的第三方,評審單位的技術服務費不受評審結果影響,也避免評審單位惡性價格競爭而降低評審標準。
(6)堅持常抓不懈、不斷強化、不斷提高,避免安全生產標準化成為一種運動而失去作為安全管理體系應有的實際效應。
參考文獻
0 引言
2012年是繼續開展“安全生產年”,是重點抓好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最為重要的一年。由于安全生產標準化新標準的實施,眾多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面臨眾多嚴峻的挑戰,這是由我國中小型非煤礦山的企業現狀決定的。當前,我國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普遍存在管理體系不健全、員工安全意識薄弱、生產技術含量低、專業技術人才缺乏等問題,在這種狀況下進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須克服眾多困難。但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嚴峻挑戰的背后孕育著難得的發展機遇。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應當以積極的態度迎接挑戰,努力做好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各項工作。并以此為契機,推動企業安全、科學、健康的發展。
1 挑戰
2011年7月5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頒發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通知》,文中明確要求在2013年底前,所有非煤礦山和尾礦庫達到三級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通過我國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的現狀可預測,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要出色地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任務,在生產管理、團隊協作、技術工藝、人才培養、企業安全文化建設,以及員工安全意識培養等方面將要面臨嚴峻的挑戰。
1.1生產管理的挑戰
我國的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的生產規模普遍較小,管理體系不完善。在礦產品價格高時,盲目地提高采掘進度,使得相應的安全配套措施跟不上,甚至出現“三超”現象,這種一貫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做法增大了安全事故的發生率。如何根據礦山企業自身的狀況,在遵循市場機制的前提下制定科學合理的管理體系,同時合理組織生產經營活動是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最大挑戰。
1.2團隊協作的挑戰
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普遍存在安全管理機構設置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足、安全責任不清晰、相關人員任命不合理,導致企業團隊協作不力。具體表現為:礦山企業為了應付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臨時組建相關部門,隨意地任命相關負責人,甚至存在一人身兼數職的現象。由于負責人素質不達標、業務不熟練等原因導致團隊協作出現問題,進而引發生產與管理不協調,不統一等現象。因此,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安全管理人員、制定詳實的安全責任制、合理地任命相關人員,組建合理的團隊,使得部門、人員各司其職,為安全生產提供組織保障,是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做好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挑戰之一。
1.3技術工藝的挑戰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已被人所共識,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礦山企業須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盡量避免資源的浪費和環境的污染。當前,我國的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多為勞動密集型、高能耗型企業,生產工藝相對落后,要在短期內轉化為技術密集型、低碳環保型企業,須廣泛引進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為此,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在經濟、安全生產調度等方面將面臨極大的壓力與挑戰。
1.4人才培養的挑戰
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涉及的內容相對較廣,關系到礦山企業的方方面面,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需要專業的技術人才來組織實施,才能保證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順利完成。因此,企業如何吸引人才、培養人才、留住人才,直接關系企業的未來發展。
1.5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挑戰
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不僅考察礦山的硬件建設,還有礦山的軟件建設。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是安全生產標準化軟件建設的主要組成部分,旨在培養員工端正的工作態度、積極向上的精神面貌,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為安全生產服務。當前,我國的中小型非煤礦山對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概念模糊,重視程度不夠。因此,如何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建設積極向上的企業安全文化,是我國中小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所面臨的挑戰之一。
1.6員工安全意識培養的挑戰
長期以來,我國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因員工安全意識不夠而引發的事故時有發生。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是以預防安全事故為主旨,在此基礎上逐步提高員工安全生意識。我國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在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方面要面臨以下挑戰:
(1)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員工的素質普遍不高,接受能力有限。
(2)長期形成的唯經驗論、唯意識論的慣性思維模式。
(3)長期養成的不良作業習慣,短時間內無法扭轉。
因此,要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形成規范的安全氛圍,需要相關部門的積極引導和員工的共同努力。
2 機遇
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挑戰和機遇是一朵并蒂雙生蓮。安全生產標準化給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帶來嚴峻挑戰的同時也孕育了難得的發展機遇。
首先,安全生產標準化強化了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的領導隊伍,為企業的安全管理指明了方向。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使得礦山領導層更加重視安全生產,領導層和生產基層的交流和溝通更為頻繁,在實踐中強化了礦山的領導隊伍。同時,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出了許多安全管理的標準,這為礦山企業的安全管理指明了方向。
其次,安全生產標準化提高了員工的素質,為企業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形象。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要求:員工每年必須接受規定學時的培訓;定期召開基層會議,糾正員工的操作失誤,交流工作心得等。這提升了員工的職業安全技能,提高了員工的安全意識,減少了安全事故,促進了社會和諧與穩定。同時可改變民眾潛意識里“礦山企業多災多難”的企業印象,為礦山企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再次,安全生產標準化提高了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科技含量,為企業儲備了技術人才。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要求礦山企業須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安全、高效、合理地開采礦山資源。為此,礦山須革新生產工藝,更新相應的生產設備,這就要求必須有相應的技術人才作支撐。所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了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科技含量,為企業儲備了技術人才。
最后,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升了非煤礦山企業的整體經濟效益,保護了礦山環境。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礦山企業須合理地開采礦產資源,包括以下兩點內容:
(1)選擇合理的開采模式,杜絕礦產資源的浪費。
(2)選擇合理的技術工藝,保護礦山周邊的生態環境。
杜絕礦產資源的浪費,可延長礦山的服務年限,提高礦山企業的整體的經濟效益;同時合理的技術工藝選取,減少了環境污染,樹立了環保型企業的社會形象。
3 結語
我國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自2009年實施以來,全國范圍內非煤礦山的安全事故總量明顯減少,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更為規范,礦山的生態環境得到明顯的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同時,也給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帶來了嚴峻的挑戰。部分技術力量薄弱、生產不規范的礦山企業在挑戰中倒下了,但是眾多的礦山企業頂住了壓力,迎接了挑戰,并以此為契機,使企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由此可見,安全生產標準化給我國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帶來的機遇遠大于挑戰。“凡事追求卓越,細節決定成敗”,期待我國中小型非煤礦山企業出色地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迎接安全、高效、綠色環保型礦山時代的到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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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管[2011]104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通知,2011。
1、安全生產標準化
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機、物、環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是礦山企業的基礎工作和基層工作,是落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改善生產條件,提高管理水平,預防生產事故的重要手段,是全員、全過程、全天候、全方位的工作。對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有著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2、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現狀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部署,2011年底前,大中型金屬非金屬礦山和三等以上尾礦庫要達到三級以上標準化水平;2013年底前,所有非煤礦山和尾礦庫要達到三級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2015年底前,80%的大中型非煤礦山要達到二級以上標準化水平。
我國礦山企業大部分為老企業,存在安全生產基礎薄弱,工藝技術落后、安全管理松弛,機構和制度不健全,設備陳舊簡陋,從業人員素質不高,特別是現場人員安全意識淡薄,致使作業現場安全隱患較多。
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改革的不斷深入,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又遇到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安全管理的對象、標準、內容、環境、手段和方式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在新變化和新形勢下,如何做到“安全第一”,解決安全生產中重生產、輕安全的問題,不盲目追求利益,進一步完善安全設施,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與職業健康,有效應對突發事件,是擺在每個礦山企業面前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
3、安全生產標準化在礦山企業中的重要作用
礦山企業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將能通過制度、流程等方面的設計,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通過預防機制和監察制度的建立,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規范生產行為,提高管理水平,對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著重要作用,具體有以下幾方面:
第一,安全生產標準化利于保障員工安全。安全生產的本質是“以人為本”,就是要將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4]。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可以有效規范員工行為,保護勞動關系,改善勞動環境,提高勞動技能,增強安全意識,保障人身安全。
第二,安全生產標準化有利于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對礦山企業自身的生產活動,從各個崗位、環節的安全工作著手,建立規章制度、操作標準、監督整改、意見反饋等規范和標準,使全部生產活動實現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和法治化,使企業生產處于良好的安全運行狀態。
第三,安全生產標準化有利于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是屬于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它要求經營單位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責任從法人代表開始,逐一落實到每個基層單位、每個操作崗位、每個工種和每個從業人員,強調了安全生產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標淮化和法制化,真正落實了礦山企業作為安全生產主體的責任,從基礎上保障了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
第四,安全生產標準化有利于防范事故的發生。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可使礦山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提高機械化和信息化水平,規范員工的安全行為,促進生產現場各類隱患的排查整治,提高安全生產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從而有效預防和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使礦山企業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
第五,安全生產標準化有利于安全監管部門依法行政。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要求,安全監管部門不僅要做好完善標準、建立體系、開展宣傳培訓等工作,還要制定相關制度和操作程序,使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始終處于有效的監控狀態。與此同時,安全監管部門還應當規范自己的監督檢查行為,做到規范化、標準化、合法化和有效化,保障礦山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4、結語
在礦山企業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是勢在必行的。通過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一方面,可以保障員工權益,改善生產環境,提高生產效率;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以及避免職業危險和其他有害因素,對企業的經濟效益和長期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
有序的生產經營活動是安全生產的基礎,隨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逐步完善,行業規范的逐漸細化,安全監察力度的不斷加大,安全主體責任的層層落實,礦山企業要想得到長遠穩定的發展,必須符合并遵循行業規范,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下合法經營,達到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并不斷細化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建設并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
【參考文獻】
在省局黨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理念統領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全局,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2年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點工作部署,結合各地方實際情況,以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為主線,以深化“三項行動”、“三項建設”為重點內容,以堅決遏制非煤礦山較大以上事故為主要目標,加強資源整合、整頓關閉,強化專項檢查整治、打非治違,夯實基層基礎,完善法治秩序,推廣先進技術(裝備),鞏固政風行風評議取得的階段性成果,轉變作風,強化安全生產兩個主體責任的落實,協調有關部門在打擊非法盜挖礦產資源、事故隱患專項整治、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尾礦庫綜合治理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確保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任務目標
(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下降3%以上,堅決遏制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根據國家總局下達的控制指標,指導督促有關地方政府,取締關閉非法生產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金屬非金屬礦山。
(三)完成我省尾礦庫安全度評價確定為危、險庫和30%以上病庫的隱患綜合治理任務。
(四)70%以上大型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30%以上金屬非金屬礦山力爭達到安全標準化五級以上水平。石油天然氣企業hse管理體系建設穩步推進。
(五)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提高非煤礦山企業機械化、自動化水平。地下礦山機械通風率達到100%;露天采石場中深孔爆破率、機械鏟裝率分別達到80%以上;三等以上尾礦庫50%實現在線監測。
三、重點工作
(一)以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理念為統領,落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隊伍建設,提高安全監管效能
1、認真學習貫徹全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視頻會議和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省政府對安全生產形勢判斷和重大決策上來,統一到省局黨組工作部署上來,充分認識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面臨的有利條件和嚴峻挑戰,增強責任感、緊迫感,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落實各項措施。
2、推進地方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組織對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落實責任、實施目標管理和指標控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應急救援預案等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3、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令第24號《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計劃,按照計劃開展監管工作,在安全檢查督察、違法行為查處、重大事故隱患督辦、督促礦山企業隱患整改、向有關政府反饋安全檢查意見等要盡責到位。
4、加強對修訂后的《礦山安全法》、《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性較大設備設施監測檢驗規定》、《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防治水規定》、《尾砂回采安全技術規程》等法律、規章、安全標準的學習宣貫工作。
5、認真落實政風行風評議工作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以地級市為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到省內外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開展較好的地區學習調研,以優質服務凝聚力量提高效能,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開展爭創服務型非煤礦山監管干部活動,用一流的服務推動工作落實。要創新服務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成果,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服務效率和服務水平。
(二)以資源整合、整頓關閉為重點,開展三個專項檢查,加大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力度
1、認真落實12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141號)要求,配合抓好非煤礦山礦業秩序整頓工作,把事故多發、小礦山密集地區列入資源整合范圍,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嚴防以整合名義逃避關閉,嚴防整合期間非法組織生產,嚴防整合后安全生產條件降低。
2、深入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工作的意見》(安委辦〔〕13號),繼續嚴厲打擊,依法取締關閉私挖濫采、超層越界開
采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深化非煤礦山整頓關閉和打非治違行動。
3、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持證情況專項檢查,嚴肅查處無證擅自從事開采活動和許可證有效期滿不辦理延期手續仍繼續從事生產行為的礦山企業。
4、開展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專項檢查,對建設項目未履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程序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理。
5、開展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以來各地非煤礦山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結案落實情況。
(三)以開展地下礦山安全大檢查為重點,抓好三個專項整治,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治理行動
1、開展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生產大檢查,在我省
開展的地下開采礦山機械通風專項排查的基礎上,按照分級、屬地原則,組織專家對采掘、機電、運輸、通風、防排水系統進行全面排查,督促企業加大投入,對查出的隱患進行限期整改,切實把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頂片幫、防墜罐、防火災、防采空區塌陷、防爆破事故等“七防”措施落實到位。
3、開展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專項整治,重點整治一面坡開采、掏采、不實行分臺階(分層)開采、邊坡和排土場工藝參數不符合設計規定等安全隱患,以及未建立邊坡和排土場監測系統等問題。
4、開展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專項整治,督促協調有關地方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整治長輸石油天然氣管線被占壓存在事故隱患的問題。
(四)以安全標準化建設為重點,加強六項建設,夯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
1、繼續推進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督促各類礦山企業嚴格執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aq-),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80號),在各地試點企業建設的基礎上,全面推進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在石油天然氣行業深入推進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hse管理體系。
2、繼續推進非煤礦山強基固本“五個一百”示范單位建設,認真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型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安全基礎工作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44號),以點帶面,促進中小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的提高。
3、強化非煤礦山企業班組建設,認真學習借鑒“白國周班組管理法”工作理念、思路和措施,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班組建設目標和標準,推行班組安全風險預控,推動非煤礦山企業把安全班組建設納入企業發展的總體規劃。
4、加強非煤礦山技術支撐機構、專家庫、安全監管信息化、安全監管裝備建設,深入貫徹《關于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支撐體系建設的意見》(安監總管一〔〕204號),完善安全生產許可證、尾礦庫、非煤礦山安全管理人員等數據庫,層層建立安全信息平臺,充分利用好非煤礦山安全網站和論壇,不斷推進安全監管裝備規范化建設。
5、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建設。深入落實《關于在非煤礦山推廣使用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177號),推廣中深孔爆破、機械鏟裝、液壓錘二次破碎技術,提升本質安全方面的基礎性作用,推動非煤礦山工藝、技術、裝備、設施的改善。
6、配合省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中心,加強非煤礦山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強化礦山各救護隊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演練工作,加強礦山救護隊的特種應急裝備、救援儀器的配備,不斷提高救援隊伍素質和應急救援整體能力水平。
(五)以制定完善規劃制度為重點,切實做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
1、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監總規劃〔〕228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粵府辦〔〕119號)關于“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要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地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
2、完成《廣東省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實施細則》、《廣東省金屬非金屬礦山開采設計安全專篇內容和深度的原則要求》等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一、突出重點、狠抓落實,2011年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國家安監總局的正確指導下,全省各級安監部門、各有關部門及各非煤礦山企業,突出以貫徹落實“三個重要文件”(國發23號文、國務院安委辦17號文和省政府32號文)為核心,以組織開展非煤礦山“主體責任落實年”活動為主線,著力“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著力抓好“八項重點工作”,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實現了“十二五”良好開局。2011年,全省非煤礦山共發生事故30起,死亡33人,為省安委會下達全省非煤礦山年度控制目標進度的68.75%,實現了連續十年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全年杜絕了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事故,是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歷史上最好的一年。成績來之不易,在此,我代表省局黨組和桃生局長,再次向為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付出辛勤勞動、做出積極貢獻的同志們致以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回顧2011年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著力在六個方面取得了一些新成效:
(一)著力務實創新,在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及班組安全建設上取得新成效
1、明確了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思路。一是確定了獨具特色的“證照齊全有效、系統安全可靠、現場安全管理規范、班組安全建設深入”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思路,并將其作為達標評審的前置條件。二是做到“三個不變”、“三個調整”、“三個強化”,順利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新舊標準的調整過渡。三是抓住重點,攻克難點,通過在九江德安召開全省安全生產標準化現場會議,全面推進露天采石場的達標創建和整治整合工作。
2、分級推進標準化建設的實效迅速顯現。具體概括為“三個明顯”:一是非煤礦山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主動性明顯提高,消除了等待觀望的消極思想。如會昌縣駿力礦業有限公司下塘螢石礦在企業轉讓時,新股東要求原負責人在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后才正式簽字轉讓;二是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力度和安全投入明顯加大,安全生產條件明顯改善。三是現場安全管理明顯改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基礎資料進一步完善,現場文明生產環境良好。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我省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非煤礦山單位1164個,其中:地下礦山33個、尾礦庫56座、小型露天采石場668個、露天礦山185個。省地礦局和江銅業集團分別組織開展了地勘單位及采掘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試點工作。
3、樹立了各種類型非煤礦山班組安全建設典型。一是我省非煤礦山企業班組安全建設工作全面有序展開,班組安全建設“打基礎、利長遠”的管理效果逐漸顯現。如銅業公司明確了“三個方面、十二項具體內容”的創建標準化班組的管理規范。二是以班組安全建設推動了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如省修水香爐山鎢業有限公司開展“五型”班組建設活動,將企業安全文化分為理念梳理、價值認同、自我約束和固化提升4個建設階段,達到了“以文化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以安全促發展”的效果。
4、全面實施了“萬名班組長培訓”工程。一是完善了總局認可的班組長安全培訓系列教材,組織編寫了地質勘查單位分冊。二是印發了班組長安全培訓及考核大綱,要求非煤礦山所有生產作業班組長須經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三是以班組長安全培訓為重點,促進非煤礦山從業人員整體素質的全面提高。
(二)著力科技興安,在推廣非煤礦山先進實用技術、提高非煤礦山企業本質安全水平上取得新成效
1、積極推進“六加一系統”(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及尾礦庫在線安全監測系統)建設。一是結合本省實際,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六加一系統”建設的兩個《通知》,明確了我省“六加一系統”建設思路、目標任務、工作職責和分類建設要求等,為我省“六加一系統”建設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三等以上尾礦庫和列入中央財政資金治理隱患的尾礦庫安裝使用全過程在線安全監測系統建設全面啟動;三是全省“六加一系統”建設有序展開。鎢業集團有限公司、德興銅礦等一批建設示范單位已進入建設實施階段。金山金礦、花橋金礦等已經通過竣工驗收。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全省非煤地下礦山六大系統建設情況為:監測監控系統57個、井下人員定位4個、緊急避險系統32個、壓風自救系統156個、供水施救系統178個、井下通訊系統378個。
2、積極培育發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技術支撐機構。一是安全生產標準化7家咨詢機構和12家評審機構通過備案,為全省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有了保障基礎。二是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和尾礦庫在線監測系統的8家專業技術支撐機構通過備案,并為全省非煤礦山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技術支撐。
3、積極推廣應用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截止到2011年12月底,小型露天礦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技術為1198家,同比增加了7.95%;機械鏟裝1396家,同比增加了12.48%;液壓錘二次破碎1129家,同比增加了10.26%;非電引爆系統748家,同比增加了3.26%;尾礦庫使用在線監測有10座,其中三等以上4座;使用尾礦充填18座,尾礦干式堆排13座,尾礦綜合利用29座。市142家小型露天采石場中,100%已實現了中深孔爆破開采技術和機械鏟裝,136家小型露天采石場實現了液壓錘二次破碎。修水香爐山鎢業、江鎢漂塘鎢礦等建立了地壓微震監測系統,有效解決了困擾礦山安全發展的大難題。
(三)著力長治久安,在深化非煤礦山“打非治違”和“七項”安全專項整治上取得新成效
1、嚴厲打擊無證非法生產運營行為。一是明確了各級地方政府是“打非治違集中行動”的責任主體,建立了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有效形成了高位推動、高壓“打非”的工作態勢,有力打擊了非法開采盜采礦產資源活動。二是有力打擊了非煤礦山、尾礦庫無證或證照不全非法違法生產運營行為。截止2011年12月底,全省查處無證、證照不全或證照過期的礦山56座;查處盜采礦產資源28起。查處未履行“三同時”手續擅自開采的礦山26座。
2、重點查處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組織開展全省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煤礦山和尾礦庫建設項目違反“三同時”規定、非法違法生產運行行為,責令一批非煤礦山企業限期補辦了“三同時”手續。省安監局重點查處了瑞昌市龍垱溝銅礦、安福縣贛閩鐵礦長溪尾礦庫、萍鄉市天子山尾礦庫等安全設施“三同時”違規問題。
3、強力推進了露天采石場整治整合工作。省安監局與省國土資源廳聯合下發了《通知》,重點對安全距離不足及“一面墻”開采的露天采石場實施整合整治,明確了新建露天采石場項目“十種情形”一律不予批準,制定并執行了“四種情形”采石場必須整合的政策規定,建立了信息共享、違法案件通報和移送的有效機制,有效解決了采礦許可與安全許可不銜接的老大難問題。各地對獨立山頭存在二個(含)以開采主體的、開采規模小于最低生產規模的、采石場與周邊安全距離達不到要求等采石場重點實施整合整治,消除了長期存在的事故隱患。分宜縣還實施了優惠財稅政策,對整改露天采石場整改期間火工產品免稅費,對應用中深孔爆破技術的露天采石場火工產品稅費降低30%。
4、繼續深入開展非煤礦山七項專項整治。突出地下礦山提升運輸、防治水、地壓等隱患專項治理重點,強力推進全省尾礦庫隱患綜合治理與閉庫治理工作。我省上報的26座尾礦庫(25個項目)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24822萬元,目前尾礦庫閉庫和隱患治理工程已全面進入實施階段。截止去年底,地下礦山已有551個獨立系統實現了機械通風(其余27個或正在整改或已停產);已對124個提升運輸系統、200個排土(廢石)場、9個大型采空區和尾礦庫9座危庫、4座險庫、50座病庫進行了治理,已對59個地下礦山水害進行了水文論證。
(四)著力基層基礎,在創新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制度上取得新成效
1、加強了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建設。相繼頒布實施省政府令第189號,地質勘查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及鉆探、坑探實施指南三個地方安全生產標準,有關露天采石場整合整治、安全生產標準化、地下礦山“六大系統”建設、尾礦庫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強化地下礦山通風安全管理五個規范性文件,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法律保證和政策支持。
2、進一步規范了安全生產準入條件。一是按照礦山采選一體化的要求,在全國率先將尾礦庫作為非煤礦山企業獨立生產系統納入安全生產許可總證范圍,解決了尾礦庫與礦山安全監管脫節的難題。截止2012年1月,已有126家企業申請辦理了總證,64個獨立系統進行了企業名稱變更。二是明確安全環保要求,凡涉河涉湖建設的尾礦庫,包括攔砂壩、沉淀池等重要設施,必須經有關水利主管等部門審批同意;否則,不予通過安全生產許可。三是嚴格控制尾礦庫加高擴容,規定原無正規設計的或尾礦庫下游有人員聚集場所或涉及集中居民區的,不得加高擴容;加高擴容非原設計單位的,要求具有由甲級資質設計機構承擔。四是加強了建設工期監管,督促非煤礦山企業嚴格按照初步設計確定的建設期組織施工;需要延長建設期的,提出申請并經備案同意后方可繼續施工。
3、創新了非煤礦山安全教育培訓機制。繼續組織開展了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在職學歷化教育,第一批117名學員已從理工大學安全工程專業順利畢業。省局組織省屬及中央駐贛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舉行了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規政策專題培訓,各地認真做好非煤礦山企業四類人員(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班組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截止去年底,全省非煤礦山已舉辦班組長培訓班65期,共培訓班組長8479名;舉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83期,共培訓人員8828名;舉辦特作人員培訓班63期,共培訓特作人員5704名。
4、推進了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全省實現了非煤礦山企業雇主責任險向安全生產責任險的順利過渡,保險機構開展了安全風險評估、防損減災服務試點,探索將風險評估結果與保險費率掛鉤的工作機制,推動保險機構共同參與事故防范和安全保障工作。
(五)著力督查督辦,在落實“五查”、“七防”舉措上取得取得新成效
1、突出汛期安全開展專項督導。一是突出汛期防汛主體責任落實,組織開展汛前、汛中、汛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了督查;召開了首次全省汛期尾礦庫安全生產會商會議,為全省尾礦庫安全度汛提出了有效對策措施。二是督促指導各地加強了與氣象、防汛部門的溝通聯系,密切關注汛期動態,及時準確地將汛情、災情通過短信平臺告知礦山。三是開展汛情嚴重地區的重點督導。各級安全監管部門針對汛期防汛特點,及時組織力量深入非煤礦山一線,重點督查礦山及尾礦庫等關鍵場所和重要設施,組織指導抗洪救災、災后恢復生產。去年汛期,全省未發生淹井傷人和尾礦庫潰壩事故,確保了全省非煤礦山、尾礦庫安全度汛。
2、突出典型實施重點督查督辦。各地對事故多發、問題突出的地區、行業、領域和企業,采取約談、掛牌督辦、重點督查、現場辦公等進行督查督辦,狠抓工作落實。省局張桃生局長親自帶隊深入贛州金龍錫業、九二鹽礦等進行現場辦公,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針對永平銅礦掘進施工中毒窒息事故(死亡2人),全省迅速組織了以防范中毒窒息、加強局部通風管理為主要內容的專項督查。贛州市對尋烏、安遠、龍南、信豐等重點稀土資源縣的稀土礦山開展了專項督查,提出了“六不準四要求”防范事故的具體措施。
3、注重來信來訪案件組織核查督辦。各地高度重視群眾來信來訪及新聞媒體監督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問題,采取資料分析、現場核查、協調會、專題會等多種形式,及時組織了核查督辦。如省局會同當地政府及安監部門,及時妥善處置了上饒玉山縣巖瑞鎮雞頭山一個山頭兩個開采主體采石場、撫州東鄉交通采石場危及鐵路安全問題等群眾來信來訪案件,督促市查處了泰和一石膏礦事故瞞報案件
(六)著力效能建設,在提升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隊伍素質裝備水平上取得新成效
1、重點提升了非煤礦山尾礦庫監管裝備水平。爭取中央財政資金339萬元支持,為省局本級、10設區市、66個縣(市、區)安監局配發了78套非煤礦山尾礦庫安全監管裝備,并組織了監管裝備維護使用培訓,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執法的科學、公正、準確性。
3、著力提升了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業務能力。采取定期脫產培訓、不定期短期培訓、以會代訓(安全會商會、現場會、視頻會、事故案例分析會)、組織專項檢查(許可、“三同時”、“五查”、“七防”、重要時段、重點區域及行業等)、交叉檢查、事故調查等方式,不斷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監管人員業務水平。省安監局在組織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安全生產達標評審時,邀請當地市、縣兩級安監人員參與,提高了實際工作的業務能力。
4、切實提高了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效能。一是嚴格了安全許可審查告知及限時辦結制度,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及時抄告市、縣兩級安監局和有關部門、單位,進行現場核查處理。二是堅持了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對安全許可證形式變更、建設項目通過驗收并已批復、安全生產標準化通過達標評審定級等申請辦證的企業,實施了簡易程序辦理安全許可證的規定。三是推進實施了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工作,在規定期限內做好非煤礦山安全許可工作。
5、提升了指導事故應急救援處置能力。各級政府及安監部門高度重視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及時督促指導應急救援機構及企業認真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迅速有效地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不斷提升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去年10月7日,玉山縣樟村鎮張家棚探礦點發生巷道遇斷裂帶坍塌事故,4名被困礦工成功獲救;上饒市政府專門發函對省局黃潤根、康斌等同志的搶險救援指導表示感謝。
總結“十二五”開局之年的成功經驗,應該有“八個方面”的啟發和啟示:一是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文化建設是安全生產工作的先導;二是隱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產工作的永恒主題;三是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是安全生產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四是科技興安是提高本質安全生產水平的重要途徑;五是安全許可是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有力抓手;六是責任落實是安全生產工作的有力保障;七是強化基層基礎工作重點在企業,立足在班組;八是安全監管隊伍建設重點在素質,立足在效能。
雖然我們在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還存在很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少數地方采礦秩序仍然混亂,非法違法引發的事故仍然較多,打擊非法違法工作任務仍然艱巨。二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難度大。大部分小礦山安全投入嚴重不足,開采工藝、技術裝備落后,從業人員素質和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不高,應急能力較差,基礎不牢、如履薄冰的現象尚未根本改變。三是非煤礦山數量多、規模小、基礎差,安全生產標準化、“六加一系統”建設等工作進展緩慢。四是安全監管力量薄弱,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化建設緩慢,部門聯動推進資源整合的力度還不夠大;部分地方行政執法、事故查處偏輕偏軟,安全許可把關不嚴等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五是從深層次問題上看,非煤礦山領域的經濟結構和發展方式轉變遲緩,行業管理缺位的問題依然存在,治大隱患、防大事故的任務依然十分繁重。等等,這這一切迫切需要我們進一步理清思路,真抓實干,下大力氣解決根本問題。
二、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切實抓好2012年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
2012年我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思路是:深入貫徹國務院23號、40號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全國及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全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決策部署,繼續深化以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主題的“安全生產年”活動,以組織開展非煤礦山“安全責任落實年”活動為主線,著力在“抓落實、夯基礎”上取得新突破,全力抓好“三項重點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及班組安全建設、“六加一系統”建設、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基礎數據庫建設),著力建立完善“兩個體系”(“打非治違”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體系、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嚴格規范“兩項安全許可”(安全設施“三同時”、安全生產許可證),大力倡導和弘揚先進的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文化,認真落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各項措施,促進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的勝利召開。
圍繞總體思路,要努力實現“六大工作目標”:
1、事故控制。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力爭杜絕較大安全生產事故,事故總量不超過控制考核目標。
2、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和班組安全建設。(1)100%的地下礦山、露天礦山、小型露天采石場、尾礦庫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最低以上等級;(2)70%非煤地質勘探(鉆坑探)單位和非煤礦山采掘施工隊伍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最低以上等級;(3)“萬名班組長安全培訓”工程全面實施,100%的非煤礦山企業生產作業班組長經專項安全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4)樹立各種類型、各種所有制礦山班組安全建設典型,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單位班組安全建設符合規范。
3、非煤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加一系統”建設。(1)2012年6月底前,各有關省屬經濟組織、中央駐贛單位和各設區市,至少樹立一批“六加一系統”建設典型示范單位;(2)到2012年底前,各有關省屬經濟組織、中央駐贛單位所屬非煤地下礦山和70%以上非煤地下礦山完成“六大系統”建設任務;(3)100%的三等以上尾礦庫和列入中央財政資金治理隱患的尾礦庫完成在線安全監測系統建設任務。
4、全面完成危、險、病尾礦庫的隱患治理任務和國家立項、中央財政支持的尾礦庫隱患治理項目。大力推廣應用尾礦充填、一次性筑壩和尾礦綜合利用技術,積極推進無尾礦山建設
5、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基礎數據庫建設。(1)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網上申辦及安全生產基礎數據庫錄入系統;(2)二季度開始,省局發證的非煤礦山企業實現紙質申辦、網上同步申辦,同步錄入其安全生產基礎數據。(3)三季度開始,進行設區市局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紙質、網上同步申辦試點。
6、小型露天采石場整合及安全專項整治。(1)一個獨立山頭多個開采主體的、安全距離不足的全面實現了整合或取締;(2)堅決消滅“一面墻”無臺階開采現象;(3)能適合中深孔爆破、機械鏟裝、機械二次破碎技術和裝備的必須推行到位。
為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標任務,要突出抓好以下“七項重點工作”:
(一)堅持典型示范,狠抓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
1、深刻理解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的實質內涵。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是國務院【2011】40號文確定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全國、全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綱要》重點建設項目;把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作為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不斷細化和完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促進企業由被動接受安全監管向主動開展安全管理轉變,由政府為主的行政執法排查隱患向企業為主的日常管理排查隱患轉變,從治標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向治本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轉變,實現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規范化、法制化。其實質內容是:以企業分級分類管理系統為基礎,以企業安全隱患自查自報系統為核心,以完善安全監管責任機制和考核機制為抓手,以制定安全標準體系為支撐,以廣泛開展安全教育培訓為保障的一項系統工程,包涵了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明確細化的責任機制、科學嚴謹的查報標準及重過程、可量化的績效考核機制等內容。
2、樹立非煤礦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示范典型。要深入學習國務院安委辦〔2012〕1號、省安委會贛安[2012]3號文件精神,消化吸收北京市順義區和九江市廬山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有關經驗,制定我省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實施方案。按照“總體規劃、屬地管理、行業指導”及“試點先行、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先期開展建設試點工作。省安委會確定將南昌市、九江市作為省級先行試點工作地區,將中央駐贛企業、省屬企業及行業領先企業作為省級試點單位。非煤礦山作為“三大高危行業”重點領域,要求各設區市確定1-3個縣(市、區)先行開展試點工作,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適時召開現場會,以典型示范推動全省工作全面開展。
3、突出解決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難點問題。一是制定我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標準,進一步明確隱患排查的區域、內容、標準、頻次、分級標準和治理“五落實”及驗收消號等,實現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二是充分利用“金安”信息化建設成果和應急指揮中心平臺,開發相應應用軟件,建立完善全省統一的具有隱患排查治理自查自報、整改銷號、統計分析功能的信息系統,實現隱患排查治理上報及跟蹤動態監管。三是進一步清晰明確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制度,建立“按類分級、依級監管”監管監察方式和動態化的考核機制。
4、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要做到“六個結合”。即:與深入開展“打非”專項行動相結合,與深化安全專項整治相結合,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相結合,與加強安全監管“基層基礎”建設和安全生產信息化(金安工程)建設相結合,與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相結合,與職業病危害隱患排查治理相結合。
(二)堅持責任到位,進一步推進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及班組安全建設
1、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非煤礦山企業要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責任、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力度,繼續強化“六個結合”、著力“六個環節”。對尚未評定等級的,要抓規范、抓過程、抓實效,嚴格把住評審定級關;對尚未開展創建工作的,要抓指導、抓促進、抓達標,嚴格堅守目標限期底線。
2、規范達標咨詢評審工作。要在原有“四個前置條件”的基礎上,增加“隱患排查治理運行有效、安全生產基礎資料建檔規范”兩個前置條款,并將其納入現場達標評審主要內容,以此推動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基礎數據庫建設有序開展。同時,要不斷充實咨詢評審技術人員隊伍,確保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培訓合格證書的咨詢評審人員數量、專業及職稱結構與所承擔的咨詢評審工作相適應,切實提高咨詢評審工作質量。
3、大力推進地質勘查單位采掘施工隊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要依據新評分標準,制定出臺地質鉆探、坑探單位兩個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標準。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地質勘查單位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達標評審定級。同時要完成采掘施工隊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試點工作,為起草制定采掘施工隊伍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指南、評分標準奠定基礎。
4、全力推進非煤礦山班組安全建設和“萬名班組長安全培訓”工程。督促非煤礦山企業要制定完善安全班組建設的目標和標準,嚴格班組現場管理標準化,切實把“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參與”的實質內容落實到班組,落實到現場;要求每個獨立生產系統(含尾礦庫)至少樹立兩個以上班組安全建設典型,否則,不予通過達標評審;鼓勵非煤礦山企業創造性地開展班組安全建設活動,樹立各種類型的班組安全建設典型;全面實施“萬名班組長安全培訓”工程,要求100%的生產作業班組長經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并列為達標評審、監督檢查的前置條件和重要內容。
(三)堅持求真務實,進一步推進非煤礦山“六加一”系統建設
1.切實落實非煤礦山“六加一系統”建設的主體責任。本次推進現場會“六加一系統”建設典型示范單位,既有中央直屬企業(金山金礦)、省屬企業(德興銅礦)代表,也有民營企業(花橋金礦)代表,這三家企業在落實國家強制安全生產標準上,認識到位,行動迅速,舍得投入,建設規范,成效明顯。希望各地各單位要學習借鑒上饒市、德興市安監局和三家典型示范單位的好經驗、好做法,進一步督促非煤礦山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迅速行動起來,按期完成“六加一系統”建設任務。
2、嚴格非煤礦山“六加一系統”建設要求。各地及省屬集團公司、中央駐贛單位必須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六加一系統”建設計劃和實施方案,落實各項保障措施,并于3月底前報省安監局。對監測監控系統與人員定位系統、通信聯絡系統等三大系統要實行融合集成,建成統一平臺。“六加一系統”建設,還要設立web服務器,提供遠程登陸查詢訪問人員定位系統、監測監控系統的互聯網訪問地址、用戶名和密碼。各非煤礦山企業、相關技術支撐單位,要嚴格對照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和國家安監總局、省安監局有關要求,嚴格設計、施工、竣工驗收,并做好備案工作。
3、必須加快推進“六加一系統”建設進程。要重點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充分認識開展“六加一系統”建設的目的要求,明確將“六加一系統”建設列為安全生產許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審的前置條件。要切實加強指導服務,強化對專業技術支撐單位的監督管理,嚴格“六加一系統”建設信息的報送工作,要求每個季度按時報送“六大系統”和尾礦庫在線安全監測系統建設進展情況。
(四)堅持依法行政,進一步深化非煤礦山“打非治違”及安全專項整治
1、繼續保持高壓“打非治違”工作態勢。要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突出重點,明確責任,精心組織,繼續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依法打擊或取締關閉非法生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尾礦庫)。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按期延期換證、未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以及存在重大隱患的非煤礦山(尾礦庫),要依法查處,并采取責令停產、限期整改等強力措施。對“打非治違”工作不力的地區,省局將予以通報、約談,推動“打非治違”工作真正取得實效。
2、著力建立“打非治違”工作長效機制。建立完善“政府統一領導、安辦協調、部門跟進、社會參與”的齊抓共管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和長效機制。把“打非治違”與安全許可、安全專項整治、礦產資源整合、日常執法、重點執法和跟蹤執法、查找深層次問題與完善規范制度結合起來,加強對地方政府特別是縣、鄉政府“打非治違”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依法處罰和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的“四個一律”措施。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和典型案例曝光制度。
3、繼續深化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各地要持續深入地開展地下礦山局部通風、水害、提升運輸、大型采空區、廢石場;露天采石場一個獨立山頭多個開采主體、安全距離不足、“一面墻”無臺階開采、未使用中深孔爆破開采技術;尾礦庫危庫、險庫、病庫、攔砂壩、沉淀池和無證排尾、未履行“三同時”審批手續;采掘施工和地質勘查單位施工資質、備案及項目登記。同時要全面完成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26個尾礦庫治理項目,抓好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無主尾礦庫治理項目的申報工作。
(五)堅持安全準入,進一步規范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行政許可
1、嚴把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關。今年是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的高峰期,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做到“三個堅持”、“一個嚴格”嚴格把關。即:堅持提前三個月申請延期換證的法定制度;堅持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失效停產制度,及時下達執法文書并抄告當地公安部門;堅持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前置制度,對延期換證時尚未達標或逾期未達標的,依法不予延期換證或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下達執法文書,抄告當地公安部門。嚴格規范許可范圍,省局已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上增設了礦山開拓方式、生產能力、生產中段數等內容,有利地方監管。
2、嚴格非煤礦山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制度。切實強化非煤礦山采選一體化管理,要求礦山和尾礦庫必須同步納入“三同時”程序,推進無尾礦山建設。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管等各方安全責任,嚴格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建設施工周期管理。對未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超建設周期的建設項目,一律責令停止建設、依法查處。
3、進一步堅持屬地監管原則。為增強市、縣兩級安監部門工作力度,省局擬將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年度考核檢查工作(簡稱“年檢”)逐級下放;同時擬決定對筑壩攔截谷口或圍地構成的、用以貯存尾礦的攔擋壩、尾砂池實施安全生產許可,并委托市、縣兩級實施。征求意見稿已發給大家,請結合實際,提出修改意見。
4、全力推進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基礎數據庫建設。省局決定利用“金安”信息化工程平臺、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發證系統和政務信息網,逐步完善網上申報、審批功能,建立全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基礎數據庫。目前,相關軟件現已進入內部測試階段,3月份在部分地區試運行后將在全省推廣應用。要求企業許可申請都必須通過互聯網或辦證大廳窗口提交企業安全生產基本信息和各類許可申請材料電子版,否則將不再受理。
(六)堅持強化基礎,進一步提升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1、切實落實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是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加大安全投入提高裝備水平,堅持領導干部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加強應急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加強外包采掘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大力推進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強化安全生產獎懲,堅決制止“三超”、“三違”。
2、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督促非煤礦山企業設立生產技術管理機構、配備專業技術人員,明確企業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強化礦山企業技術總負責人的技術決策權和指揮權;鼓勵中介機構為中小型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督促非煤礦山企業認真做好礦山實測圖紙的測繪工作,確保圖紙準確無誤,為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及事故救援工作提供可靠的技術保障。加強安全生產技術資料管理,嚴格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和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3、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與裝備。大力推行尾礦充填采礦法,培育試點,引導推進無尾礦山建設。鼓勵新建四、五等尾礦庫采用一次性筑壩方式建設尾礦庫,從根本上提高尾礦壩的安全穩定性;大力推廣應用地壓和采空區監測監控系統、高陡邊坡穩定性監測系統、非電起爆等技術(工藝)裝備;繼續強力推進露天礦山中深孔爆破、機械鏟裝、機械二次破碎技術和裝備應用;全面落實礦山職業安全健康防護設施,配齊配足礦工防護用品,努力提高企業安全防護裝備水平。
4、強化安全文化引領和責任保險支撐作用。突出抓好非煤礦山企業安全文化示范工程,著力把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落實到每個企業、工區、班組和崗位。突出抓好安全生產宣教培訓,繼續抓好非煤礦山安全管理人員學歷化繼續再教育和尾礦庫安全管理專業培訓工作。充分發揮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支撐作用,利用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管理功能,建立安全監管部門、保險機構、企業和職工多方互動的配套措施,發揮風險評估、事故防范、善后處置等責任保險作用。
(七)堅持服務發展,進一步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科學監管工作水平
1、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40號文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主線主題和基本精神,按照桃生局長提出齊心打造“五型”團隊(學習型、實效型、服務型、和諧型、廉潔型)的要求,大力弘揚“敬畏生命、科學監管、風清氣正、力學篤行”安監機關精神,努力做到“六個務必、六個著力”,即:務必要圍繞大局、著力認清歷史擔當,務必要正視差距、著力科學把握形勢,務必要剖析原因、著力完善策略舉措,務必要規劃引領、著力找準主攻方向,務必要創新管理、著力提升監管水平,務必要立足當前、著力明確總體要求,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和履職能力。
2、積極投入干部作風集中整治活動。深入學習貫徹省委、省政府集中整治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活動有關文件會議精神,深刻認識在全省安監系統開展集中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突出治理五個重點。即:在工作作風方面重點是治理“庸、懶、散”,解決“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問題;在領導作風方面重點是治理“假、浮、蠻”,解決弄虛作假、工作漂浮以及“一言堂”與“和稀泥”的問題;在廉潔行政方面重點是治理“私、奢、貪”,解決為政不廉、鋪張浪費和“吃、拿、卡、要”的問題;在行政審批方面重點是治理互相掣肘、環節繁瑣,解決管理不協調、效率不高的問題;在中介服務方面重點是治理市場無序競爭,解決管理制度不完善、執業行為不規范的問題。
3、不斷提升安全監管監察執法能力。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關鍵在基礎,落腳點在基層,要繼續采取培訓、以會代訓、組織專項檢查、交叉檢查、事故查處等方式,不斷提高安全監管人員業務水平。繼續堅持在“三同時”審查、竣工時邀請市、縣兩級安監人員參加,統籌安排市、縣兩級安全監管人員交叉參與省局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審。健全完善安全監督“五重”(重程序、重源頭、重服務、重指導、重落實)制度。加強與公安、國土資源、環保、電力、水利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及時解決在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中遇到的難點、焦點問題。
4、切實提高事故應急和查處能力。嚴格執行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嚴肅查處事故瞞報、遲報等違法行為。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對轄區內發生的傷亡或涉險事故,要快速反應、妥善應對,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事故調查和處理,切實執行掛牌督辦和跟蹤督辦制度,用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為主線,規范開采行為,落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以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為重點,督促企業排查、整改和消除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以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為抓手,強化礦山企業基礎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以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審查為契機,提高礦山安全生產保障能力,促進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一)杜絕較大以上事故,控制一般事故,確保全市非煤礦山今年不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二)嚴格礦山安全生產條件,所有礦山持證依法依規生產。
1、采石場:嚴格實行分層(臺階)開采、中深孔爆破和鏟裝作業。要求運輸道路先上山頂,先剝離后開采;臺階布置由上而下,逐級開采;使用潛孔鉆打眼、中深孔爆破;裝巖實行機械鏟裝、汽車運輸。
2、井工礦山:按照批準的設計進行建設或生產;礦井通風、供電、運輸、排水及采掘系統完善,鐵礦、硫鐵礦、泥炭礦、高嶺土礦達到四級以上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
3、尾礦庫(磷石膏庫):健全每庫一表(基本情況調查表)、一案(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一狀(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一檔(一套完整的檔案);按照批準的設計規范建設或運行;四等以上尾礦庫建立尾礦壩安全觀測系統。
4、礦山爆破施工單位:必須具備《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等資質;與服務的礦山企業簽訂爆破作業合同和安全協議;按照有關規定和開采設計,編制爆破設計或爆破作業規程;嚴格依照設計和作業規程實施爆破作業。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重大隱患:大面積采空區、水害等重大隱患和重大危險源100%得到治理和監控。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單位:未實行規模化、規范化、機械化開采的采石場;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存在大面積采空區的地下礦山;安全度確認為危庫、險庫、病庫的尾礦庫、磷石膏庫、排土場;未實行規范管理,不依法依規作業的爆破施工單位。
(二)重點隱患:采石場高邊坡、一面墻;地下礦山大面積采空區、水患。
(三)重點區域:松木坪鎮、枝城鎮、王家畈鄉、潘家灣土家族鄉、五眼泉鄉、姚家店鄉、高壩洲鎮和紅花套鎮。
四、整治標準
為確保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各鄉(鎮)要嚴格按照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檢查驗收標準(附后)認真組織轄區內非煤礦山的專項整治工作;各非煤礦山企業要迅速開展自查自改工作,對照標準,逐項整改到位,然后向所在鄉(鎮)提出驗收申請。市政府將組織專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驗收標準,逐礦進行現場檢查驗收。驗收評分達到90分以上的視為合格;70分至90分為基本合格,基本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再次驗收仍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市政府將依法予以關閉;70分以下為不合格,不再整改,直接依法予以關閉。
達到國家一級、二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礦山(尾礦庫),由企業提供自查自改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準后,可不組織現場驗收,直接定為合格礦山。
五、整治步驟
全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2年5月上旬。5月上旬召開會議,對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實施整治階段:2012年5月至10月。各鄉鎮5月10日前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任務,落實整治責任。5月11日至10月31日全面實施非煤礦山專項整治。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從11月1日開始,將對全市所有非煤礦山逐一現場檢查驗收。
六、主要措施
(一)嚴格安全準入,提高辦礦門檻。按照控制礦山總量,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生產規模,增強保障能力的原則,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情況,新改擴非煤礦山設計生產能力必須達到以下規模:
1、采石場(建筑、水泥用料)、玻璃用硅砂巖礦、鐵礦:10萬噸/年以上;
2、硫鐵礦:6萬噸/年以上;
3、高嶺土、泥炭礦:3萬噸/年以上;
4、大理石、建筑飾面石材:3000立方米/年以上;
5、零星礦種:方解石、重晶石等:1萬噸/年以上。
原則上新改擴建礦山占有礦產資源可采儲量要滿足5年以上服務年限。凡是達不到以上開采規模和儲量的新改擴建礦山項目,相關部門一律不得批準建設和投產。
(二)強化日常監管,嚴格行政執法。一是對獲證后放松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條件降低、隱患嚴重和事故多發的企業,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限期整改。整改驗收不合格的,依法依規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市政府依法關閉;二是凡發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事故的,企業負責人及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必須向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說清楚”;三是基建及探礦企業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嚴禁邊建設、邊生產,以采代掘、以采代探;四是水文地質復雜的礦山,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存在大采空區及殘礦復采的礦山,必須建立監測監控和應急預案;五是加強對采掘施工單位的安全監管,所有外包的采礦、探礦工程必須由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的單位施工;六是達不到整治工作目標的礦山爆破施工單位,市相關監管部門要責令停業整頓;凡是在今年年底前經整改仍達不到目標的礦山爆破施工單位,市政府將予以取締。
(三)開展安全檢查,治理事故隱患。各鄉(鎮)要對轄區內所有礦山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著重加強采石場高邊坡開采、大采空區、水患(老窯積水、溶洞水)和病、危尾礦庫、磷石膏庫、排土場等重大隱患的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隱患登記檔案,實行掛牌督辦,防范大面積冒頂、崩塌、透水和潰壩等重特大事故發生。對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存在水患的礦山,要加強供電及排水系統的隱患排查,在滿足排水能力的同時,必須實行雙回路供電或自備匹配的發電機組;對地壓活動明顯、老礦山進行殘礦復采和存在大采空區等隱患的礦山,必須加強技術力量,聘請專家進行技術服務和指導,完善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要加強礦井主要提升裝置等特種設備設施隱患排查及檢修,按規定周期進行檢測檢驗,確保安全運行。
(四)推行適用技術,促進科技興安。一是露天采石場強制實行中深孔爆破、臺階式開采技術,機械鏟裝、液壓錘二次破碎工藝;推行非電起爆系統等安全性能好的起爆器材,淘汰導火索、火雷管;二是鼓勵尾礦庫改進選礦工藝,推行尾礦干式排放、充填和綜合利用等技術,提高安全度;三是積極推廣地下礦山建立視頻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井下避難所等,提升安全管理現代化水平;四是推廣水患礦山帷幕注漿技術和大采空區礦山地壓監測監控技術的應用,提高防災能力。
(五)建立完善制度,探索長效機制。一是開展礦山安全生產誠信承諾活動,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二是加強企業基礎管理工作,全面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型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安全基礎工作改善安生產條件的指導意見》;三是繼續推進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全年計劃完成1個省級、6個宜昌市級、60個市級安全標準化企業的的核準及考評工作;四是加強非煤礦山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全年培訓人員300人以上;五是督促企業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演練,提升應急能力。
(六)打擊非法生產,規范開采秩序。相關部門要開展聯合執法,堅決打擊違法違規開采生產行為,堅決取締關閉資源枯竭、達不到規模生產能力、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災害嚴重、事故多發的礦山,堅決淘汰落實生產能力。要對礦業權設置不合理、一證多礦點、超層越界開采、以及不同礦井開采系統互連互通的非煤礦山進行整合關閉,規范礦山安全生產秩序,創造礦山安全生產的有利環境和條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宜都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陳紅林同志任組長,市安監、國土、公安、監察等部門為成員單位,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認真組織實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
中圖分類號:X926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我國礦產資源豐富,是采礦大國,目前正在開采的礦產達 180 多種,采礦業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之一。我國大小礦企眾多,每年因礦山安全事故死亡的人數也很多。因此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管理、改善礦山安全生產條件,為礦工營造一個安全的生產環境,是現代采礦業共同面臨的重要問題。
一、金屬非金屬礦山開采現狀
我國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技術水平參差不齊,發展不平衡,主要是表現在:小礦山生產設計不正規,開采方式落后,裝備水平極低,從業人員素質低,隨意布點放線非法生產越層越界破壞資源等。另一方面礦山安全生產相關科研機構對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一些技術關鍵長期以來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對災害的隱情災害的誘發機制和預測預報,以及相應的災害防治措施等沒有進行系統的調查研究,從而導致我國礦山安全生產缺乏強有力的技術支持。
1安全生產設備和技術研究投入不足
近年來金屬非金屬礦山發生的傷亡事故中,50% 左右是由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安全設施缺少,或有缺陷生產場所環境不良個人防護用品缺少等原因造成的,而這些問題都可以歸結為安全生產設備投入不足針對急需要解決的問題,一些大中型國有礦山企業雖然開展了一些科研項目的研究,但投入的經費有限 ,而大多數礦山 ,特別是一些民營礦山,基本上在礦山安全科技方面沒有投入。
2礦山專業技術人員缺少,企業管理水平不高
現階段,我國采礦事業蓬勃發展,但采礦技術專業人才奇缺,有經驗的采礦技術人員更少,從事技術管理層面的多為外行,這直接導致在技術層面上存在重大的管理缺陷,一旦出現緊急情況,則無以應對。另外很多企業安全管理處于較低水平,75%左右傷亡事故發生在小礦山企業,這些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業主素質普遍較低,對國家法律法規和礦山安全生產知識普遍了解不多,對礦山生產安全知識的貧乏;內部各方面管理工作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管理機構和人員。
3法規體系不健全
《礦山安全法》雖然已經頒布10多年,對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但一直未能形成完整的法規體系,主要是因為缺乏系統性,隨著改革的深入和經濟的發展,《礦山安全法》等一些法規標準等已不能完全適應礦山安全形勢的需要,特別是一些礦山安全技術標準和規程,亟需修訂完善。尤其對個體或集體中小型礦山數量眾多的格局,使安全生產的監管對象多元化,監管的難度極大。另外加上個別地方政府的不良觀念,對一些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或達不到安全要求的金屬非金屬礦山不停產整頓,也不能按照《安全生產法》、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等的規定進行關閉。
二 加強我國金屬礦山安全生產的對策
1加大科技資金投入,攻關安全生產技術難題
目前,我國礦山安全生產技術的發展水平參差不齊,嚴重制約了礦山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礦山企業應在生產過程中借鑒國內外優秀企業的生產經驗,加大先進科學技術研究領域的投入,改善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來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目前,我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迫切需要解決的關鍵性技術難題主要有:礦山深部開采環境治理工程地質災害監測與預報、巖溶地面塌陷和井下突透水、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技術和測試儀器開發、防治采空區塌陷、排土場失穩的控制、露天礦高陡邊坡變形失穩監測與控制、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危險源辨識技術與監控系統等。攻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的關鍵性技術難題,需要國家積極地從政策資金等方面予以扶持和引導,充分調動企業、科研院所及社會各方面的力量來攻關。
2加大安全投入,確保安全生產
安全投入是安全生產的最基本保障,應根據礦山實際情況,以達到保證安全生產的需要為準則,有計劃地搞好安全設備更新等資金的投入,使礦山安全生產系統各環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企業是安全投入的主體,要按規定從成本中列支各項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加強財務審計,確保專款專用。另外,國家和地方財政部門要支持金屬非金屬礦山的安全設備投入和技術的改造,同時發展各種社會保障機制,使安全投入的保障有多種方式和渠道來保證。
3完善安全生產法規,強化監管隊伍
針對我國金屬非金屬礦山現狀及存在的問題,確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法規體系以《安全生產法 》為母法,充分借鑒工業化國家的發展經驗,針對金屬非金屬礦山實際,確定金屬非金屬礦山的法規體系框架,制訂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立法規劃。集中力量抓緊制定配套法規規章,認真做好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技術規范和標準的制定、宣貫和實施工作,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
礦山生產一線的作業人員是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直接受益者,也是礦山生產事故的直接受害者。他們理應是安全生產監察管理制度的積極推動者,但由于自身認識水平的局限以及就業需求的弱勢地位,往往忽略安全制度的設立和執行,制度設計上應當有礦工對安全生產監察制度參與制定的權利;對其他人員違反安全生產制度的檢舉的權利;對發生礦難予以上報、檢舉、控告的權利;還應當包括對參與檢舉控告有功人員的獎勵以及其他激勵制度。
4加強安全培訓和教育
安全教育的對象是人,是安全教育的主體,所以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是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重要手段。企業應當重視并加強職工崗前培訓、崗位培訓等常規性教育機制,實行安全準入制度,未經培訓的人員堅決不得上崗,從而使職工能夠加強安全意識,提高操作技能,熟悉避災救護知識,掌握事故預防措施和處理方法。
結束語
安全生產責任重于山,只有保證安全生產,才能保證礦山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采礦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大支柱,在維持經濟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做好礦山的安全生產,就是為我國經濟保駕護航。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及非煤礦山企業要充分認識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從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出發,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強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實行嚴格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真正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單位、每一個管理者和每一個工作環節,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多發的勢頭。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決定在全省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活動,成立以付雙建副省長為組長,省國土資源廳、省安監局、省監察廳、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電力公司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省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組織協調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各市、縣(市、區)也要成立主管領導任組長的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對本轄區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統一領導。
二、突出重點,深入扎實地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一)安全綜合整治總體目標。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分為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和安全生產兩個方面。通過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整治,堅決取締一證多家開采、一個井田多家開采、重疊開采、越界開采、非法轉包以及無證開采等違法采礦的礦山,整合礦權,建立規范的礦產資源管理制度,實現礦產資源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轉;通過安全生產整治,依法取締、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非煤礦山,加強非煤礦山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提高企業安全技術裝備水平,逐步形成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專項整治。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集中治理整頓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方案的通知》(辦字〔*〕247號)明確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范圍和內容、方法和步驟,對礦產資源管理秩序進行專項整治。
(三)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1、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2、企業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有具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的開采設計和附圖,并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開采。
4、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專門的培訓、考核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其他從業人員要按規定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經考試合格。特別是新入礦的工人,要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從事非煤礦山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5、每個礦井至少有兩個獨立的能行人的直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其間距不得小于30米。每個生產水平和各采區至少有兩個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與直達地面的出口相通。提升豎井作為安全出口時,必須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間。井上、井下(含各中段)必須有可靠暢通的通信聯絡設施和措施。
6、礦井應當采取機械通風,其風質、風量、風速應當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
7、礦井提升運輸系統有防過卷、防跑車、防墜等安全保護和獨立、完好的聲光信號系統裝置,嚴禁普通箕斗提人。
8、礦井井口的標高必須高于當地歷史最高洪水位一米以上,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山,必須在井底車場周圍設置防水閘門,有水害防治措施,井下主要排水設備的型號和數量應當滿足井下排水的要求。露天采場的總出入溝口、平硐口、排水井口和工業場地等處必須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深凹露天采場有專用防洪設施。
9、露天礦山應當按設計由上而下分臺階開采,嚴禁掏采。臺階高度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對現有不能采用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且最大開采高度小于50米的小型采石場,應當按設計采用自上而下分層、按順序開采。
10、相鄰礦井之間、礦井與露天礦之間、礦井與老窯之間必須有足夠的安全隔離礦(巖)柱,并不得擅自開采各類保安礦(巖)柱。
11、有自然發火傾向的礦山應有具體可靠的防滅火措施。炸藥庫、油庫(儲油點),主要進風巷、井架、井口建筑物和井下機電設備硐室等使用可燃性建筑材料的應有防滅火具體措施和設施。
12、井下電器設備必須有安全可靠的防漏電、防觸電的設施和措施。井下電器禁止接零。井下必須設低壓照明專線,工作面、天井、井筒應為安全電壓照明。
(四)安全綜合整治時間安排。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察、公安、工商、發展改革、勞動和社會保障、電力等部門參加,從現在開始到*年底全部結束。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由省安監局牽頭,省國土資源、監察、公安、工商、發展改革、勞動和社會保障、電力等部門參加,從現在開始到*年底結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從現在起至*年6月,為深化整治階段。要全面完成評估分級工作,其中A級非煤礦山數達到30%以上;完成90%以上的非煤礦山整治驗收;力爭在2003年礦山總數的基礎上再關閉8%以上;推進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工作,培育和發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樣板礦山;遏制非煤礦山事故上升勢頭。
第二階段:從*年7月至*年底,為鞏固提高階段。要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要求,健全和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機制和體制;按評估結果對非煤礦山企業進行分級管理、分類指導、動態監控;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加強查處力度,嚴禁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抓好典型,總結推廣安全質量標準化樣板礦山的先進經驗,在全省非煤礦山行業基本實現安全質量標準化。到*年底,全面完成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驗收工作;經過整治,A級礦山企業達到50%以上,C級礦山企業應低于8%,淘汰D級礦山,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
(五)安全綜合整治的驗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非煤礦山綜合整治目標、內容和時間的要求,加強督導,嚴格驗收,確保整治取得實效。由國土資源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分別組成由有關專家和部門參加的驗收工作組,堅持標準,嚴格程序,按照規定的時間,對非煤礦山企業逐礦審查、核定,逐礦驗收。
非煤礦山安全綜合整治和驗收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各設區市要對市屬及以上的非煤礦山企業進行驗收;各縣(市、區)要對縣屬及以下企業(含非公有制企業)進行驗收。上一級要對下一級的驗收情況進行抽查。
三、建立長效機制,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一)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非煤礦山企業要依法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要積極采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風險評估、安全評價等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要保證安全生產的必要投入,按國家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按照礦山維簡費的20%或固定資產折舊費的20%提取,專項用于安全生產;實行風險抵押金制度,足額提取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根據危險程度,地下礦山按每人5—10萬元提取,露天礦山按每人2—5萬元提取;提高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傷亡賠償標準,增強企業負責人自覺保障安全投入的積極性,凡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礦山企業對死亡職工的賠償標準每瞬壞玫陀詰鋇氐蹦昶驕?工資的20倍,最低不少于15萬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要按照規定的費率,及時為從業人員足額繳納保險費??
(二)建立健全規范的礦產資源管理制度和勞動合同用工制度。在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專項整治的基礎上,建立健全規范的礦產資源管理制度,確保在采礦權的設置、延續和變更過程中嚴格依法審批;確保礦山規模、布局、開采方案科學合理并符合規定;確保越層越界等非法開采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要進一步加大礦權整合力度,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力爭在三年內取消規模以下礦山,實現一個礦體只發一個采礦許可證。只有一個法人的目標。建立健全規范的礦山企業用工制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礦山勞動力市場,加強和完善工傷保險體系建設,加大工傷保險收繳力度。
(三)加快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進程。各級安監和有關部門要組織企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按照省安監局制定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檢查表》和《非煤礦山安全質量標準化手冊》,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各市、縣(市、區)要培育一批安全質量標準化樣板礦山,并加大推廣力度。爭取*年全省非煤礦山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率達到30%,*年達到50%。
(四)嚴格落實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凡新建、改建、擴建的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從可行性研究報告到竣工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都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進行建設與管理。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同意的,不得進行施工;安全設施建設竣工后未經驗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要加強非煤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杜絕邊建設、邊生產現象。
(五)依法實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各級安監部門要依照《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監局令第9號)和《*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冀安監管〔*〕7號)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嚴格審查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把好市場準入關,消除安全隱患。要通過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工作,淘汰一批安全投入不足、工藝裝備落后、管理水平差的非煤礦山企業。
(六)加大安全培訓力度。要加強安全生產技術培訓,整合培訓資源,完善培訓網絡,強化培訓質量,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取得國家、省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資質認可的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安監部門批準的培訓范圍和國家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培訓,認真審查被培訓人員資格,嚴格程序,確保培訓質量;各級安監部門要加大對培訓機構的監管力度,加強對培訓機構的評估審核,促其依法培訓。
(七)依法加大事故查處力度。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單位和事故責任者作出嚴肅處理。對發生一般事故的責令限期整改,發生重大事故的責令停產整頓,發生特大事故的予以關閉,并由有關部門吊銷各種證照。
(八)實施“科技興安”戰略。要加大科技投入,推動安全生產科技創新。選擇基礎工作扎實、積極性高的企業,開展安全科技示范工程試點。特別是在露天邊坡和尾礦庫穩定性監測、頂板地壓監控以及超層越界勘測等環節,率先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以提高我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科技含量和監管能力,提升非煤礦山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九)建立健全非煤礦山應急救援體系。充分發揮省非煤礦山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作用,使其切實擔負起全省非煤礦山救援的指揮、協調、管理工作;相關設區市要在*年內建立完善礦山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轄區礦山救援的指揮、協調、管理工作。各級各部門要根據各自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職責,合理安排應急救援組織正常經費及必備的應急救援設備物資購置和更新等資金,出現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所需應急救援工作經費必要時由同級財政預備費解決。加強非煤礦山專業救援隊伍建設,整合救援隊伍,全省培育2—3個救援基地和省級重點救護隊伍;非煤礦山企業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按規定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生產規模小的非煤礦山企業可以不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但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并與鄰近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簽訂救護協議。
(十)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各地、各部門和非煤礦山企業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充分發揮工會、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進一步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舉報獎勵制度。
1.嚴格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常抓不懈,堅決杜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2.積極推進非煤礦山“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繼續淘汰落后技術、裝備和工藝,進一步提升非煤礦山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3.繼續開展非煤礦山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創建工作,積極推動礦山安全質量標準化升級和安全示范礦山建設。
4.推動非煤礦山執法監管方式創新,推進執法監督檢查和隨機抽查協調開展,提升執法檢查的針對性、有效性。
二、重點工作安排
1.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貫徹執行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督促各非煤礦山企業把建立健全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形成運行有效的安全生產責任機制,真正把安全生產責任和措施落實到企業生產經營建設活動全過程,
2.認真貫徹執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定》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責任制范本》。推動各非煤礦山企業制定礦領導、管理部門、班組等各層級的安全管理責任清單,力求內容具體,便于操作。結合已開展的安全生產風險辨識及公告工作,制定崗位安全操作清單,并將其納入日常教育培訓之中,確保每名員工都熟知崗位安全操作要點、危險危害因素、事故后果及預防應急措施等。
3.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全面加強非煤礦山“五項執法”工作的意見》,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建立政府購買服務的常態化機制,委托專業機構或專家對非煤礦山進行全面檢查,提出整改建議,安全監管部門嚴格執法,跟蹤督辦,直至隱患徹底消除,真正形成“專家查隱患、政府抓執法、企業抓整改”的良性工作機制。
4.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深入貫徹落實《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督促企業建立全員負責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定期規范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現事故隱患自查、自報、自改的閉環管理。
5.根據《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監管實施細則》規定,依據非煤礦山風險分級情況,制定年度執法計劃,加大對C、D級風險企業監督檢查力度,力求通過實行差異化監管,促進企業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依托互聯網信息平臺,及時有關信息,提醒企業做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
6.深入落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雙十條措施。繼續開展防冒頂坍塌、防火災、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墜罐跑車、防邊坡垮塌等為重點的嚴防十類事故專項整治。
7.根據安全生產季節性特點,著力抓好特殊時期安全生產工作。突出把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建設、安全管理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配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制定、從業人員安全知識教育培訓、作業現場安全技術措施落實、隱患排查治理等作為日常檢點內容,嚴把安全管理門檻。
8.繼續開展領導與非煤礦山礦長談心對話和企業安全生產承諾活動,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和生產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督促企業認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9.加強安全技術管理,做好強基固本工作。督促企業加大投入,切實落實技術負責人制度,推動大中型礦山設立安全總監和立、斜井開拓礦山配備機電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專業機構開展技術服務。
10.繼續開展新《安全生產法》宣貫。結合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和非煤礦山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知識培訓考核、企業全員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認真做好新《安全生產法》的宣貫,切實增強非煤礦山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提升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11.繼續加強外包工程隊伍管理,認真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62號令規定和省安監局的貫徹實施意見,推動外包工程隊伍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從業人員培訓到位、日常安全管理有序、安全生產保障有力。
12.嚴格非煤礦山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確保非煤礦山本質安全。加強對非煤礦山專家審查活動的監督管理,強化對非煤礦山企業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監督核查,做好非煤礦山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專家現場檢查復核工作。
13.深入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大對采礦秩序混亂、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工作力度。定期組織“四不兩直”暗查暗訪,認真執行停產停建、停電、停供火工品、依法處罰、關閉取締和嚴肅追責的“四個一律”措施,實施非法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及時公開曝光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14.加強礦山運輸、機械、爆破、用電等安全管理。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配備專業技術人員,認真落實“三違”行為處罰與教育規定,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確保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到位。加大對礦山運輸、機械、爆破、用電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對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不得帶病運行,并將檢查和處理情況記錄存檔。
15.深入推進科技興安工作。按要求開展“自動化減人、機械化換人”專項行動,積極推廣新型適用安全技術及裝備,大幅提升關鍵環節、重點部位機械化和自動化程度,規范使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系統,不斷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科技保障能力。
16.強化停工停產礦山安全管理。按照《省安全監管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停工停產非煤礦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嚴格執行停產停工報告制度,切實加強停工停產非煤礦山安全管理,嚴格遵照執行省安全監管局關于非煤礦山復工復產驗收相關時限及程序規定。
二、主要目標
依法關閉非法開采和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實現礦業開采秩序明顯好轉;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明顯下降;依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管一字〔〕40號文件印發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評估標準》、《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安全評估標準》、《小采石場安全評估標準》,全市A、B、C級非煤礦山達到80%以上,基本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動態監管的長效機制,實現我市非煤礦山行業規范有序健康發展,為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打下基礎;嚴格市場準入制度,按規定發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整治重點
(一)繼續取締、關閉非法開采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對安全評估、評價為C、D級的非煤礦山經過限期整改、停產整頓后再進行安全評估、評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要求或通過安全評估、評價仍為D級的非煤礦山,堅決予以關閉。
(二)促進非煤礦山企業改進安全管理工作,強化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礦山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按規定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督促大中型企業加強對職工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切實提高職工素質;指導鄉鎮、個體礦山職工的培訓考核和全員持證上崗試點工作。
(三)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設施,提高安全技術裝備水平。地下開采礦山,以完善礦井提升、運輸、供電、排水、通風等系統,消除礦井大面積空頂、不具備兩個安全出口,礦用設備無安全防護裝置為重點。露天開采礦山,要以工作幫及非工作幫的邊坡角、臺階高度、平臺寬度及臺階坡面角符合設計要求為重點,推廣機械化作業和中深孔爆破技術,確保實現分階段開采。
(四)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對非煤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動態管理,建立檔案,制定監控和整改措施,實行重點檢查和跟蹤監控,遏制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五)非煤礦山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安全技術措施專項經費按照不低于礦產品銷售額的2%提取和使用,并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安全生產;依照《工傷保險條例》參加工傷保險,為企業所有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六)有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對生產規模較小,不具備單獨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并與就近的救援隊伍簽定救護協議。
四、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安全評估、評價和深入整治階段。時間從9月1日到11月30日結束。非煤礦山安全評估、評價工作將按照自治區的統一安排一并進行。在前一段時間對非煤礦山、尾礦庫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自治區、市安監局先選擇幾個大型礦山進行安全評估、評價試點,市安監局還將分別在每個旗縣區再各選一個非煤礦山進行評估、評價,在取得一定經驗的基礎上對我市所有非煤礦山企業統一進行安全評估、評價。深化整治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鞏固前段時間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各項監管措施,做好證照發放和依據非煤礦山評估、評價結果實施分級管理工作,把安全監管重點放在C、D級非煤礦山企業。
(二)嚴格露天采石場辦礦條件,完善市場準入機制。縣級以上所在地城鎮周邊露天采石場,年開采5千立方米(飾面花崗石除外)以下的新辦礦山,不再辦理采礦登記手續,國土資源部門不予頒發采礦許可證;已辦礦山,凡保有儲量和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通過改擴建,逐步達到5千立方米/年以上。一個山頭多個采石點的情況,必須保證采石點之間安全距離,否則,國土資源部門不予頒發采礦許可證。推廣露天采石場規范化、規模化開采工作經驗,促進采礦業安全質量標準化進程。
(三)建立制止非法開采約束機制。重點開展對取締關閉非煤礦山監督工作。凡沒有《采礦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的礦山生產企業一律予以依法關閉。對經過安全評估、評價為C、D級的非煤礦山進行限期整改或停產整頓,限期達到安全生產條件,并再次進行安全評估、評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國土資源、工商行政、公安等部門按職責范圍依法吊銷采礦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爆炸物品、儲存、使用許可證。一律不準供電,不準供應爆炸物品;嚴禁已經取得證照的礦山轉手倒賣爆炸物品。建立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嚴厲打擊非法開采行為。
(四)加快尾礦庫安全評估、評價進度,尾礦庫的安全評估、評價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各級安監部門嚴格按有關程序和要求組織審查把關,確保尾礦庫運行安全。
(五)開展非煤礦山采空區調查。各旗縣區安監局和國土資源局要組織專門人員集中時間開展此項工作,重點摸清采空區分布、范圍、面積、充填程度及其與地面構筑物和村莊的關系,采空區地面塌陷狀況等,及時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造成重大損失。
(六)開展區域性技術服務機構試點工作。本著“有人去管、有人會管”的原則,在非煤礦山集中的旗縣區選擇重點區域,建立區域性安全技術服務機構,為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打下基礎。
(七)鞏固安全評估、評價成果。年各旗縣區非煤礦山標準要力爭20%以上達到A級、40%以上達到B級、C級不超過30%。
第二階段:驗收和申請發證階段。時間從12月1日至年1月13日。經過安全評估、評價達到A、B級的非煤礦山企業向旗縣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旗縣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逐級審核,達到A、B級的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一向自治區安監局申報辦理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C級進行限期整改,D級進行停產整頓。并再進行一次評估、評價,合格的升為A、B級的,由市安監局統向自治區安監局申報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仍評定為C級的責令停產整頓、D級的依法關閉。繼續依法取締和關閉非法開采的非煤礦山,實現采礦秩序和安全生產狀況的明顯好轉。
第三階段:總體評比階段。時間從年1月14日至1月31日。各旗縣區要采取回頭看的辦法,全面總結本旗縣區開展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成果,凡是整治工作中遺漏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補救,對整治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進行研究,確保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際效果。各旗縣區要在年1月末以前寫出總結,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第四階段:鞏固提高階段。時間為年2月至年末。主要工作是:
(一)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等級監管機制和約束機制,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強化監管,并制定具體的監管方法和監管措施,實施分級動態管理。
(二)礦山開采逐步達到規范化、規模化、科學化,普遍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
(三)提升非煤礦山安全評估等級。年全市非煤礦山力爭達到A級的30%以上,達到B級的50%以上,C級的控制在20%以下。并重點加大C級非煤礦山的整治力度,確保非煤礦山行業整體安全生產水平有較大的提高。
(四)今后凡新建、改建、擴建的非煤礦山企業,必須由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按“三同時"要求組織的專家評審驗收,未經“三同時”驗收的非煤礦山一律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準進行生產。
(五)開展非煤礦山采空區治理監控工作。根據對礦山采空區分布、范圍、面積、充填程度,與地面構筑物和村莊的關系以及采空區地面塌陷等狀況的調查,采取治理監控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六)推廣鄉鎮、個體礦山企業全員培訓持證上崗工作,依據試點情況,全面開展鄉鎮、個體礦山企業全員培訓持證上崗工作,提高安全法律意識和安全技術水平。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這次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由市、旗縣區政府的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領導下進行,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組織實施,安監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協調行動”的原則,形成良好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