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2-08 05:53:25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人社考察報告,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我們的社會處在現代化的進程當中,而教育界也在逐步完成自身的現代化。新的時代需要新的培養人的機制,新的人才需具備哪些特征?目前學校和家庭對中學生的不利影響有哪些?這些問題自然成為我們關注的焦點,故而在“社會調查實踐”中,我們選定了“中學生家庭與學校教育現狀抽樣調查”這一課題。經過調查和分析匯總,參考各種文獻,現選取當代中學生的社會人格特征作研究對象,原因有以下兩點:①通過調查了解當代中學生社會人格的現狀,可以發現我們的家庭、學校在學生性格培養上存在的不足,是哪些因素導致積極的社會人格,而哪些又導致消極的人格。②對目前處在轉型社會中的我國中學生而言,其社會人格同其社會的性質同樣具有過渡特征,在傳統與現代的人格類型轉換的現階段中透視當代中學生的人格特征,哪些透視出時代的特色,而哪些還體現出歷史的束縛。前一點主要出于應用的思考,而后者則更多偏重于對社會文化變遷的理論思考,所有這些,構成了我們從事調查的研究目的與意義。
在研究中,我們采用了抽樣調查的方法,共計回收中學生答卷175份,經檢查,結果客觀有效,問卷質量高,并按照調查工作計劃中確立的指標項目分別作檢驗分析,同時結合圖書館中的人口學資料,作了初步的思考。下文中,擬從當代中學生對所處環境的態度與感受、偶像崇拜、人格傾向、轉型社會人格結構幾方面具體闡述。
二、社會轉型期中學生對所處家庭和學校環境的感受和態度
1.部分父母老師的德育影響力與子女自身難以協調一致。在被調查的中學生當中,有70.2%的父母較注重子女的德育教育,而且在平時能夠作到言傳身教,自身具有示范性作用,這對子女的教育是非常有利的,但同時我們也應看到有29.8%的父母則不是很注重德育的教育,這已是一個不低的比例,事實上,父母親在家庭內的各種行為所體現的道德、形象和道德內涵在很大程度上成為子女的楷模,這在人生觀尚未完全定型的青春期前期的少年兒童中尤為如此。父母與子女在家庭里充當的角色與地位存在一定的差異,具體說“父母是施教者,子女是受教者,是依賴者,他對有支配權的一方--父母,會發現’自居作用’,而子女在這種作用下會追隨和仿效父母,以期將來能成為父母那樣的人。”當然這種機制的作用有時完全是潛意識的。由調查的結果來看,在問及學生“當老師教導您怎樣做人與父母教導不一致時,您會選擇什么?”有4.7%的中學生選擇了(A)“聽父親的”其較之(B)“聽母親的”所選比例4.3%稍高,但由此已可看出現代中國家庭德育中母親的地位較之古代“父嚴母慈”的家庭中母親的地位已有很大的提升,雖然這樣,還是可以看出現代中學生對父母的教導的依賴性已下降到足以引起重視的地步,因為也有11.9%的學生選擇(C)“聽老師的”,可見在學生的品德教育的施行者中,老師無疑是較之家長更具有道德典范和說服力的人物,其所行所言會給尚處在世界觀、人生觀奠基階段的中學生帶來巨大的塑造性影響。當然,在“父母教導與老師教導不一致時”,大多數中學生還是理性地選擇了“誰對就聽誰的”(F),這一比例達50.2%,而不是像以上三個簡單地選“父親”(A)4.7%、“母親”(B)4.3%或“老師”(C)11.9%那樣,“誰對就聽誰的”表明了他們已具有判斷的能力,不盲從、不迷信權威,這是當代青少年心理上的一個顯著特征。不過我們仍須看到另一面,竟然有24.3%的中學生選擇(E)“誰的說法與我相符合就聽誰的”,這一比例之高是讓我們始料不及的,我們起碼可從中看出當代中學生的“自我中心”傾向的表現,當代的中學生,由于獨生子女占較大比例(本次調查結果中,獨生子女占66%),在家庭中地位較高,致使一部分學生以自我為中心的性格特征得到強化。而這種性格特征一方面會導致一部分學生持有過度的“自尊感”,而且對于他們未來生活中面臨的人際關系的良好發展無疑是一種潛在的阻礙。這一部分學生較之前面“誰對就聽誰的”那些學生而言,更難以與人相處,常常以自己的價值標準評判一切事物,難以做到客觀、公正和替他人著想,這是我們今后的教育工作中所應重視的一個問題。
引言
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時代的到來,老年人的居住問題也逐漸凸顯出來。調查問卷顯示:絕大多數的老年人愿意在長期居住的環境中度過晚年。所以,根據老年人身體狀況的變化,現有的
大部分功能空間設施已經不能夠適應老年人的身體狀況。為了保障老年人居住環境的安全性和舒適性,從而對其居住環境進行改造具有迫切需求。然而在改造前對居住需求進行充分調研是必
不可少的環節。
觀察記錄與場景解讀
為了了解社區老年人居住環境的真實情況,探尋75歲左右老年人的生活規律、每日的衣食住行和活動需求,在此過程中所觀察到的現狀和發現的問題予以分析,以考察報告的形式顯現。
考察對象:南昌市經堂巷集合住宅小區
考察目標:75歲左右生活基本自理,生活狀況良好,沒有嚴重疾病的老年人
考察方式:觀察法,利用照片、手繪草圖及、文字、表格等做現場記錄
考察時間:⒈季節:夏、秋、初冬季,
2. 時間段:早晨、上午、中午、下午、傍晚、晚上、深夜
考察內容: 老年人的衣食住行,老年人的康復、就醫,老年人的娛樂
2.1 老人背景
年齡-75歲,性別-女,婚姻狀況-喪偶,文化程度-文盲,職業-工人,現在狀態-退休在家,現在的居住狀況-與子女同住
2.2經堂巷住宅社區
房屋建筑平面,案例背景(圖0)
老人衣、食、住、行的比較——夏、秋、初冬
衣(夏)——老人衣服較少,衣著樸實。這跟老人的經濟狀況有關,大部分衣物都是兒女日常所購。衣物都是穿了很多年的,現在新衣購置很少。(圖1-2)
(秋)——秋季,早晚涼。老人穿的衣量3、4件。身體已經包裹的很嚴實了。老人的秋季的衣物都是縫縫補補的。(圖3-4)
(初冬)——老人穿上了厚厚的襖子,人已經很笨重了,這對老人的日常生活已經有一定的影響了。(圖5-6)
(圖片0)
食(夏)——老人因為年齡的增長,食道和消化系統功能都逐漸衰退,特別是老人患有慢性支氣管炎。一般一日三餐吃稀飯,易消化。老人吃的一些營養品也是兒女或親朋所送。(圖7-8)
(秋)——秋季老人慢性支氣管炎癥狀加重,老人所吃的主食也具有很少的擇性,偏涼性或是太辣的食物都要會少吃。使用的碗筷沒有隨季節變化。(圖9-10)
(初冬)——冬季是老人疾病發病期,老人經常不舒服,天氣越冷癥狀就越厲害,有的時候吃稀飯都很費勁。偏涼性和太硬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能吃。稀飯要更加稀軟,分量也減少了。到了冬
天,熱食涼的非常快,老人吃的主食要保持一定溫度,這才不會引起不適。(圖11-12)
住(夏)——老人居住在一層,方便出行,后院也種植了少許花草,環境相對較好。對于一個老人加一個子女的居住空間也較大,但是實際上真正能使用的面積卻很小。(圖13-14)
(秋)——天氣的轉涼,老人從夏天住的客廳轉到臥室。夏天睡的小竹床收起來了,客廳也寬敞很多。老人開始睡在房里(房間床是40、50時年代防明清時期老式床,全實木,床尺寸1.2*2.0
米),老人已經蓋上薄被子。(圖15-16)
(初冬)——床上的被子很厚了,因為房間和陽臺堆砌的用品和廢棄物太多,房間內有些不通風。所以在冬天的時候,老人的房間相對其他的房間更加暖和。(圖17-18)
行(夏)——一樓的所在位置使老人避免了爬樓的辛苦。但是一樓會相對潮濕,易使老人患上風濕、關節炎等疾病。老人的支氣管炎久久好不了,多于環境潮濕有關。居室地面材料使用
拋光無防滑的地磚。地面的材料有巨大隱患,給老人生活帶來不便。 (圖19-20)
(秋)——老人的慢性疾病加重后,吃藥和看病的時間比夏天頻繁,癥狀厲害時就去社區診所打吊針。社區診所位置在老人社區外約100米,病情輕微時老人一人前往。(圖21-22)
(初冬)——老人發病次數頻繁,社區醫院已不能滿足治療需求,需前往較大醫院,由兒女陪同。社區離醫院大約3000米。天氣好時兒女陪老人步行前往,天氣差或老人癥狀厲害時打車前往
。(圖23-24)
訪談記錄
老人信佛,每日給菩薩上香,而菩薩擺放的位置老人認為不合適。因為擺放在客廳,離門口較近,進家里來來回回的人看到不好,所以在盛放菩薩的柜子外面蓋了薄布。老人認為要把菩
薩供奉在陽臺上比較合適,這樣不易被生人看見,供拜也方便。
廚房水槽位置的設置太靠里,在使用時不方便。
廚房水槽上面掛桿,放置位置過高,老人基本使用不上。
廚房灶臺使用時太靠近身體,并且抽油煙機功能性差,不能全部吸收油煙,老人做飯時常被油煙嗆到。
廚房與客餐廳之間無門,做飯的時候大部分的油煙都會漫到客廳。
沒有洗衣機,老人常常手洗。
三、根據調研發現的問題
居住環境沒有任何無障礙設施設計。
在居室中沒有合理的行走路徑。
居室中的家具、設備及日常用品沒有根據老年人的身心特點進行適當改動。
4、沒有把居室與周邊環境相融入。
5、社區外環境沒有老年人鍛煉、娛樂、交往的活動空間。
這些問題都應該根據老年人的生活習慣和模式進行改進。
四、老人住宅和起居解決方案
基于以上的考察和分析,本文對這一類別老年人社區住宅環境提出以下建議:
設計者應將自己想像成一個老人,試著放慢腳步,透過老人們的眼睛觀察環境,從老年人的需求尺度和心理角度考慮問題,特別注意老人在住宅環境中行走、座、臥時的行為需求。可以
通過與老人同吃同住親身體驗的方法,挖掘老人的生活習慣與行為。
關注細節,對于觸覺和行為需求要格外關注,在老年人手和腳所經常觸及并容易感知的部位如扶手、踢腳、地面、臺階等處,利用安全、舒適和多樣化的材料,培養老年人對事物的敏感
和適應能力。
要考慮兒女、護工的需求,老年人因為身體的退化可能需要兒女偶爾或長期的照看,在居室區應設置供兒女休息的地方。并距離老人休息區有一定的行走距離,且能使兒女看到老年人的
休息空間,以免有特殊情況發生。
色彩鮮亮的暖色設計更容易使老人辨別,如紅色、橘黃、蛋黃等。這與 老年人日益下降的視覺有關,鮮亮的暖色能刺激老年人的視覺,就便老人于對物體方位的辨別。
由于老年人的各個方面的感知不斷下降,如視覺、觸覺、聽覺、嗅覺、味覺。所以,應在居室設計中,盡量包含多種感知的機會,促進老年人對各個方面的感知力,以增加他們的活動能力。
提供設施和機會,讓老年人有更多鍛煉身體的機會,并在這個過程中可以與其他老年人進行娛樂、交流。尤其是一些動腦益智的娛樂活動,能讓老年人激發用腦能力,減少老年人腦部疾病的
可能。
建議在社區中充分利用和改造街角、路邊空間、設置開放的活動場地,使之社區中的老年人能共用。現在所有南昌小區中都缺少功能齊全、設施完善的老年戶外活動區域。隨著老年人口
的不斷增加在街頭巷尾精心設計小型開放空間,能讓老人們在社區任何角落都能找到可以安全自由地活動場所。在這里,他們可以結交新的朋友,可以尋求幫助和幫助別人。在居室內,在社
區中,他們能夠更好的生活。
隨著人口老齡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加之家庭結構的變化、人類疾病譜的變化使得目前老年人養老及長期護理面臨巨大挑戰,而這給傳統家庭養老、護理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壓力,僅僅依靠家庭可能即便其親屬即便用盡人力、物力、財力,也難以讓老人體面養老,保證其晚年的生活質量,長期護理則可以緩解此種壓力,也正為越來越多的老年人口所迫切需要。比較分析國外現有長期護理制度的發展狀況,研究我國部分地區已開展的護理制度,可以為我國建立適合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提供借鑒。
1 國外長期護理制度模式設計
1.1 覆蓋范圍及保險對象
根據德國法律規定的“護理保險遵從醫療保險”原則,法定和私人醫療保險的參保人都必須參加護理保險;既沒有參加法定醫療保險也沒有參加私人醫療保險的國家官員、軍人等由國家負責。此外,月收入在610馬克以下的人不需繳納保險費。
日本政府采用強制保險的方式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將40歲以上的老人全部納入長期護理范圍,并規定 65歲及以上的國民為第一號被保險者,40~64歲的國民為第二號保險者(見圖1)。前者只要有護理需求,都可以接受護理保險提供的服務;而后者的護理需求則被限制在《護理保險法》所規定的護理需求內。
美國實行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相結合的模式(見圖2)。社會保險及救助的覆蓋范圍較小,醫療救助中的長期護理是面對貧困人群的醫療保障計劃。商業長期護理保險以自愿保險方式,保險公司往往將被保險人投保時的年齡限制在50至70歲之間。
1.2 繳費及資金來源
德國法定護理保險理論上是雇主雇員各承擔一半的保費,但實際操作略有不同(見表1)。私人護理保險采用的是預付基金制度,繳費率是根據參保人參加私人護理保險時的年齡、個人最高可獲償付金額、風險附加保費等因素來確定的。法律規定私人護理保險費不能超過法定護理的最高限額。
日本護理保險第一類被保險人按其收入確定保險費,由市町村征收保險費。第二類被保險人的保險費首先由國家統一征收。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免繳費用,醫療救濟對象、低收入及生活貧困者減免50%。日本護理保險給付所需費用的50%由公費負擔, 其余50%由護理保險費負擔。公費負擔的比例分別為國家25%、都道府縣12.5%、市町村12.5%(見圖1)。
美國醫療照顧計劃主要分為A部分和B部分(見圖2)。醫療救助中的長期護理是一項貧困人群醫療保障計劃,無需繳納保費。商業保險保費的繳納隨著被保險人的年齡、給付期限、等待期、投保方式的變化而變化,投保時被保險人年齡越小,其費率越低。
1.3 服務分類及支付方式比較
德國的護理分為住宅和住院護理兩大類。按需要強度又可分成三類:第一類護理主要是指在個人飲食、衛生、日常行動方面;第二類護理主要是指1天至少需要3個不同時間的3次服務;第三類護理需日夜服務(見表2)。
日本長期護理服務項目分為兩種護理類型 :一是居家護理,二是專門機構護理。兩種護理類型又分為6個等級7個層次,每一護理等級都有具體的護理費用規定,即:要支援1:每月4970單位;要支援2:每月10400單位;要護理1:每月16580單位;要護理2:每月19480單位;要護理3:每月26750單位;要護理4:每月30600單位;要護理5:每月35830單位。
美國長期護理保險服務有護理院、輔助護理設施和家庭健康護理。護理院提供的服務僅限健康護理和康復治療,且須在醫療照顧定點護理院接受護理。家庭健康護理針對無能力出門而只能在家接受護理的護理對象;家庭健康護理A部分的最高給付次數為100次,在護理過程中租用醫療器械需要承擔20%的費用。
2 我國部分地區的實踐――青島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青島市在我國率先建立并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尚屬首例。1987年,青島市先于全國十二年、山東省七年步入老齡化社會,是全國較早進入老齡化社會,且老齡化發展進程較快的城市之一。
青島市于2006年開展了依托社區醫療機構和養老護理機構的老年醫療護理試點,于2011年在部分二級及三級醫院中開展了醫療專戶試點工作,青島市總結多年試點經驗,于2012年7月下發了《關于建立長期醫療護理保險制度的意見(試行)》,其覆蓋范圍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2014年12月30日青島市下發了《青島市長期醫療護理保險管理辦法》中規定,從2015年1月1日起,青島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擴大至農村地區。
2.1 主要內容
“用人單位及個人無需另行繳費,每月月低,將當月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記入比例劃轉0.2%的資金量的2倍為比例,從醫保統籌基金中劃轉,列入陳真職工護理保險基金;每年年底,以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按0.2個百分點為標準,從職工居民(不含少年兒童和學生)醫保統籌基金中劃轉,列入城鎮居民護理保險基金。”同時青島市從福彩公益基金中劃轉2000萬元至城鎮居民護理保險基金中。
青島長期護理保險在給付水平方面,費用報銷不設起付線,且規定了高于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服務形式分為:專護、老護及家護,其中專護是指病情較重,需要住院治療并接受較高醫療條件護理,其護理保險基金報銷其護理費用的90%;老護則是由于患有重性慢性病,生活無法自理,需由有醫療資質的養老機構為其提供長期醫療護理服務;家護則是根據其自身意愿和家庭實際情況,需在家中居住并接受由定點社區醫療機構所提供的上門護理服務,老護和家護的報銷比例均為96%。費用結算專戶與二、三級醫院的參保人其結算標準分別為每床170元/日、200元/日,而老護、家護則以60元為標準結算。
同時,此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采取了總額預付制,實行共付保險,以避免醫療護理過渡消費,此外,還引入了市場競爭機制,不斷放開醫療護理服務供給,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其中,通過市場競爭機制來降低服務成本,并不斷促進服務質量的提升。
3 啟示及展望
3.1 中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選擇
中國應當采用社會保險為主體,商業保險為補充的模式。縱觀國際,美國商業長期商業保險目前實施已有較長時間,其商業保險發展已經非常完善,但其覆蓋面及市場份額仍相對較小,且可能其面臨逆向選擇等風險,長期護理商業保險于我國只能作為補充。德國和日本等多國所采取的是企業、個人和政府共同付費的長期護理社會保險模式,得到的成效,不僅化解了老年人的護理費用危機,減輕了政府和個人的經濟負擔,同時也保證了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質量,讓其可以體面養老。
3.2 完善籌資機制
通過研究分析青島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我們可以發現其并沒有獨立的資金來源,而是依附于醫療保險。這可能缺乏會可持續性,但如果增加企業繳費,那會有悖于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精神:適時適當降低企業社會保險費率。因此,應慎重考慮企業繳費部分。而我國的人口老齡化程度如此之嚴重,這與我國20世紀70年代以來實施計劃生育政策有直接關聯,計劃生育政策為我國的發展帶來了人口紅利等有利條件,而其社會成本今天看來,大多轉化到了獨身子女父母身上,國家應當對采取措施,保證其晚年的生活質量,因此,國家和政府應當對長期護理保險給予適當補貼。
3.3 加強護理員專業培訓與管理,建設護理服務的基礎設施建設。
青島市長期護理保險體系中,專業護理人員仍有缺乏,而日本等國家有較為完善的護理人員專業培養系統,這也是其制度能夠發揮較好效應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我國還未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前,應當未雨綢繆,先將人力、物力等基礎條件準備好,以保證我國長期護理服務制度地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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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識碼:A
Cultivation and Exploration of Students-Oriented
In Ideological and Moral Teaching
SHI Guiyun
(Nationality Junior Middle School, Renhe District, Panzhihua, Sichuan 617061)
Abstract In Ideological and moral education teaching activities, students' learning is passively, selection, autonomy, initiative and creativity is weak, in effective classroom teaching activities, let the student as the main body of learning, create a harmonious learning atmosphere, pay attention to the diversity of evaluation standard and evaluation level, make every student have good development.
Key words ideological and moral; efficient classroom teaching; students-oriented
0 前言
學生的主體性,是指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作為主體的學生在教師引導下處理同外部世界關系時所表現出的功能特性,具體表現為學習活動過程中的選擇性、自主性、能動性和創造性。主體性不是天然具有的,而是通過自覺能動活動而獲得和創設的,新課程標準中的“知識、能力、情感態度價值觀”三者是個有機的整體,它們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但在教學過程中,往往重灌輸輕啟發,重教師主導作用輕學生主體地位作用。
1 學生學習主體性被動的因素分析
1.1 教育模式因素
傳統教育模式是培養人來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把人社會化,按社會需求的價值標準、素質要求和人才培養規格來培養人才,以建立人與社會之間的一種相適應關系。在這種模式下,社會發展的需要成為教育的目的,個人發展的需要降到了從屬地位。因而整個教育成了復制人才的機器,學生就成了流水線上被動接受組裝的產品部件。學生鮮活的個性、主動性、創造性、學生自主的目的性追求等的發展都受到了限制。這種教育方式忽視了學生對知識技能的需要和興趣,忽視了對學生學以致用能力以及創新性思維的鍛煉,忽視了學生生理、心理結構的發展特點以及個性化發展要求,而通過運用題海戰術訓練學生,學生每天都處在作業、課堂檢測、章節檢測、單元檢測的訓練中,學生成了做題的機器,在這個過程中,學生的學習、訓練極少體現學生個體的需要,學生的興趣、愛好的發展得不到滿足,學生的身心發展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1.2 學校教學因素
(1)學生主體性發展的合理空間不充分。影響課堂教學空間大小的因素有很多,其中,班級規模的大小、教學組織形式的空間布局是影響學生主體性發展的直接因素。就目前來看,許多地方盲目進行學校合并,使學校規模擴大,班級人數都達到50人,并不能使每個學生獲得足夠的課堂空間。教師的課堂教學組織形式的空間布局多表現為教師與學生群體的單向交往,顧及不到學生間的多向交往,教師與學生之間的交往面減小,學生個體在課堂中學習,這樣不僅限制了學生課堂思維的發展,而且增強了學生的自我封閉意識,使師生之間,學生與學生之間的合作探究只有形式,實質性的問題減少了。
(2)學生主體性教學的評價標準不健全。教育主管部門考核學校,以學校的升學率為主要的量化標準,學校考核教師以成績為主要依據,教師評價的標準主要從學生的學習成績出發,這種做法大大降低了大部分學生的個性和學習主動性的發揮,使他們成為考試納賢的犧牲品。突出表現在教學方法上通過運用量化方法,把學生對某知識點的完整性、系統性和準確性的掌握程度作為重點檢查對象;目標上通過運用檢查某些知識的組織、傳遞、理解、運用和重現等檢查方式,過度追求知識化;而一連串的評價手段、方法和龐大的評價隊伍與這種評價標準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形成了一種將整個思想品德教學引導到統一化、標準化和正式化的模式上來的評價體系。在這種評價體系中,學生的主體性,自主闡釋、理解、表達及策略的學習方法并不能得到完整的體現,以致出現很多時間和空間的空白。這種不重視學生認知過程、學習方法、態度的評估,只重視學習結果的評價體系,嚴重制約了學生的主體性和能動性的發揮和創造性思維的發展。
(3)思想品德教師因素。長期以來,大多教師在課堂教學中,以考試目標為核心,用課本、練習冊、課外輔導等資料,組成試題庫,教學過程就成了教師講案例,學生做習題,教師評講,學生再練習、做課堂檢測、教師評講,學生做單元檢測,教師再評講的這樣一個反復循環的過程,教學過程是以學生為輔,教師為主,讓學生一起跟著教師的教學步驟進行,讓學生配合教師的教學,適應教師的教學方法。在這種教學環境中,學生不能形成自己獨立思考和自主質疑的習慣;同學之間的討論也是在做不起作業的情況下探討,問題解決后又回到原地;師生之間的置疑、探究也全部圍繞課本和試題,有時有超越課本之外疑問,教師為了完成知識目標,也會加以限制,這樣就不能從根本上促進學生自主性、能動性、創新性的發展,制約和限制了學生的個性化,主體性及能動性的發揮,同時,創新性思維的發展受到束縛。
2 學生學習主體性發揮的培養與探索
高效課堂教學中學生主體性的發揮,已成為當前高效課堂教學改革的一個重大任務。如何使學生成在為思想品德課堂的學習主體,具體方法如下:
2.1 讓學生真正成為學習的主體
思想品德高效課堂教學中,教師要營造一個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的的探索式學習方式,進行過度知識化的單向式傳授教學模式的改革,教師可以嘗試以學生為主導,結合教學方案,采用參與式教學的恰當形式。例如,在講“堅持集體主義價值取向”這一內容時,讓學生進行“班訓班徽設計”比賽等,學生的參與意識和興趣都很濃,學習的主動性和主體地位都得到充分體現,講“人類的朋友”可以組織學生考察家鄉的環境污染狀況,寫出考察報告,在班上交流,或者以板報、手抄報的形式在全校交流;講“公共利益的維護”可以進行生活追蹤,“在日常生活中,為什么有的人總是不排隊”,引導學生思考、探究,規范自己的行為。只要教師認真投入,精心策劃,巧妙設計適合教學和學生年齡特點的參與式教學方案,在形式上不拘一格,內容上不斷豐富,思想上大膽創新,就一定會使學生在教學參與中經常閃現出創新的火花。
給學生以機會,發揮學生的能動性。思想品德課課堂教學可以采用一些新的模式和方法,以調動學生學習的能動性。例如:在教學活動過程中,教學可以為學生提供各種各樣的“學習資源”,包括他們自己的學習經驗或其他經驗、書籍及各種參考資料、社會實踐活動,等等。鼓勵學將他們自己已掌握的各種各樣的知識、已經經歷過的一些事情帶到課堂上來。而教師的教學目標應該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采取共同商討學生某一階段的學習目標、學習內容及學習方法的形式,將學習任務與學生的學習意愿有機地相結合。讓學生體驗到學習的自主性帶來的快樂,積極參與并完成學習任務。
2.2 營造和諧的學習氛圍
蘇霍姆林斯基說過:“課堂上一切困惑和失敗的根子,在絕大多數場合下,都在于教師忘記了:上課是學生和教師的共同勞動,這種勞動的成功,首先由師生間的相互關系來決定的。”民主、平等、寬松、和諧的課堂教學氛圍,可以促進師生間信息的相互交流,激發學生的創造性思維的火花,激活學生的創新潛能,扎實提高課堂教學的效能。而且,教育目的在于培養全面和和諧發展的人,社會進步的積極參與者。改變教師與學生的關系,深化師生情感是營造和諧課堂教學環境的基礎。對學生的點滴進步加以鼓勵,熱情的指導并幫助學生解決學習中遇到的困惑,積極應對學生面臨的諸多心理問題,與學生多接觸,多溝通,多交流,多引導,主動關心他們的學習、生活和心理的發展。思想品德教師要加強學習,探究、反思、創新、總結。這就要求教師向“創新型”教師轉變。只有“創新型”教師才能擔當“和諧教學”的任務,只有運用通過創新而精化了的現代教學方法,才能達到和諧課堂教學環境的目的。
2.3 不斷完善評價標準和評價機制
學生是一個個生動的個體,不同的個體在發展過程中都具有差異性。要使有效的課堂教學模式具有開放性和靈活性,在對學生整體發展需求有一個整體認知的基礎上,通過對學生個體化差異的了解,應在不同的教學場合中運用不同的評價方式,對于不同的學生運用不同的評價標準,以此來幫助學生建立自信,提高學生的自我認知能力。所謂的評價方式,既要重視學生從解決問題中總結的結論,也要重視學生分析問題的全過程,既要強調評價過程的真實性和情境性,也要注重量與質之間的聯系和變化,使評價方式具有多樣化。對于學生所犯的錯誤,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進行循序善誘,巧妙地引導學生改變認識問題的態度,并且使評價成為一種期待,讓學生體會到周圍的家長、朋友、老師、社會對自己的期望,以此來促進學生發展,增強學生的行動力。最后將評價的功能轉向學生的發展,在高效課堂教學的認知過程中,應著重培養學生對知識學以致用的態度和能力,增強學生在合作中實踐的能力和探索意識,激發學生的想象力和創造力,對學生進行整體化、個性化教學。充分發揮教師的教書育人的職能和責任,為學生的后期學習奠定堅實的基礎。
精心策劃并安排學生參與教學活動的全過程。讓學生參與學生學案的編寫,把自己生活、學習中的事例融入教學環節中所涉及的重點、難點問題,在符合學生認知實際的基礎上,讓學生自己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增強學生的自主性,自覺性,激發學生參與教學的積極性和責任感,使他們在參與知識重點和難點分析設計的過程中分享自己的教學決策的同時獲得滿足感和自信心。根據選定的教學內容,引導學生探求科學的學習策略。通過讓學生自己策劃教學過程,可有效提高教學質量,是培養學生創新能力、探索意識的有效途徑。而一個好的教學方案是引導學生由自主學習向學會學習跨越的重要手段。讓學生從內心里想學習,增強學生主動學習意識,使教學過程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3 結語
學生主體性的培養,是一件關乎民族強盛、國家興旺的大事,面對高效課堂挑戰,教育工作者尤其是思想思想品德工作者一定要視之為己任,切實轉變教育觀念,探索高效課堂教學新模式,喚醒學生學習的主體意識,學會學習。
參考文獻
[1] 蘇霍姆林斯基.給教師的建議.教育科學出版社,1984.
關鍵詞:符號意義 成人禮 褲子
中圖分類號:G122 文獻標識碼:A
聚居在云南省寧蒗縣及四川鹽源、木里縣的摩梭人,素有行“阿注”婚之俗,也即我們通常所說的“走婚”。這種婚姻特點是“建立阿注關系的男女雙方,各自住在自己母親家生產和生活,分屬于兩個家庭,兩個不同的經濟單位。一般是男子晚上主動到女家走訪,過偶居生活,次日清晨返回自家家庭”,與此相應形成以母系血統作為代系劃分標準的“母系家庭”或者說是“母系家屋”。在母系家庭關系之中,摩梭人將女性作為家族繼承者以及家庭和社會關系的者,女性具有無上的尊嚴與地位,所謂“婦女是根種,缺了就斷種”,“無男不愁兒,無女水不流”便是摩梭女性觀念的真實寫照。
但是,這種“摩梭女性思維”并不是反對和壓迫男性,也不是對男性的否定和鄙視,在摩梭人觀念中男性同樣具有屬于男性社群的獨立性及有別于女性社群的標志性。男性和女性之間是一種“和諧分享”而非“占有與競爭”的關系。本文便是以摩梭人久為傳承的成人禮儀“換褲子禮”為例,并以禮儀中儀式物件“褲子”作為研究對象,探索摩梭女性思維中男性的獨立性。
需要加以說明的是,摩梭“阿注”婚在現代摩梭人中已不流行甚至具有消亡的趨勢,據1998年《中華文化通志》編委會統計,納西族絕大部分已轉向一夫一妻制婚姻,“阿注”婚已難尋覓。但是與“阿注”婚相宜的“母系家庭”思維仍然強烈地影響摩梭人,摩梭人對母親、對女性的尊重情感仍然深刻影響他們的家庭觀。因此,筆者認為在“女性思維”仍然具有主導影響力的摩梭社群中對男性社群身份、地位等的探討仍然具有現實意義。
一 “褲子”――成年符號意義
中國作為東方文明古國,對服飾文化十分看重,服飾中所蘊含的社會儀禮和生活規范更是不容忽視。早在兩漢時期所編纂的《禮記》中便有“男子三十而冠,女子許嫁而笄”的記載,現今涼山彝族的“換裙”習俗、藏人的“戴頭”無偶單婚儀式等都是將服飾作為人生儀式的標志。同樣,摩梭人也遺存著類似的人生儀禮,即“換褲子禮”。其具體過程如下:
家里如有年滿13歲的男性少年,父母或兄嫂就要為他舉行“換褲子禮”。儀式由母親主持。年滿13歲的男孩,要走到火塘左邊前方的男柱旁,在舅父的主持下,雙腳踩在豬膘和糧食袋上,右手握著刀,左手拿著銀飾品,由舅父把男孩的麻布長衫脫下,換上短衣,穿上長褲,系上一根腰帶,并用牛角杯盛酒向客人敬酒。
服飾是人類精神的載體,也是物質民俗的直接現實,通過服飾的更換標志著人生進入不同的生命階段。范?蓋內普(Van Gennep)的“通過儀式”認為,“通過儀式”是一個身份轉化的過程,以儀式作為中介將儀式前和儀式后劃分為不同體驗階段。特納也認為儀式過程是一個反社會的過程,儀式過程中的社會角色是一個不同于日常社會角色的反結構。摩梭男子在未舉行“換褲子禮”儀式前處于兒童的文化結構中,履行兒童社會所賦予的社會角色,而一旦進入“換褲子禮”儀式過程就標志其進入非兒童亦非成人的反結構之中,也就是“閾限”階段,此階段是一個神圣的階段,是社會人在個人生活中隨著年齡的增長從一個階段向另一個階段過渡的中介時期。在此階段受禮者既不具有兒童時期的特征也無法獲取成人階段的權力。而一旦完成“換褲子禮儀”便意味著受禮者步入成年期,從以前的兒童社會結構中徹底脫離出來成為成年社會結構中的一員,同時享有一切兒童時期無法企及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社會義務。
摩梭人認為兒童成為大人是很嚴肅的一步,是人生中的一項大事,而要正式成為成年人只有通過“換褲子”(男性)儀禮。而兒童一旦通過成人禮便成為成年人,享有成年人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義務。比如早期生活中,只有成年人才能參加部族的儀式活動,談情說愛,行“阿注”婚;同時,身為男性還應肩負對部族的保護責任甚至為之犧牲自己的性命。由此可見,雖然褲子并不為男性的專權穿著,但是只有通過“換褲子”男性才擁有成年的身份,表示其已進入人生的另一種社會結構,扮演成年人的社會角色,從此以后他的行為、言語、習慣等都會受到來自這個新社會群體習慣法的約束和管制。
二 “褲子“――身份符號意義
服飾的差異同樣標志著社會成員的性別。縱然世界上很多民族都曾有過“男女同裝,不行禮服”的歷史,就算20世紀50年代以前,許多苗族地區的服飾還是男女不分,有的至今依然,如黔西北、滇東北交界的“大花苗”。但是作為“禮”和“理”的象征,服飾的一個重要作用還是區分男女,使男女有別,便于社會控制。作為摩梭男性成人禮中的重要儀式物“褲子”是否為男性的身份象征,又是如何作為男性身份的象征呢?
據戴平編著的《中國民族服飾文化研究》中記載:云南寧蒗永寧地區的納西族男女,在13歲以前穿麻布長衫,不著褲子。滿13歲時,分別舉行“換褲子禮”(男性)和“換裙子禮”(女性),標志著進入成年期。13歲以前(舉行“換褲子禮”前),納西族男女在穿著上并未有很大的差別,同是麻布長衫,同樣不穿褲子,也就是處于“男女同裝,不行禮服”的社會模式中;而一旦舉行“換褲子禮”或者“換裙子禮”,便在受禮者思想中根植了“男女有別”的觀念。即便是在儀式過程中,這種“男女有別”的思想也是相當明顯的,根據《中國民族服飾文化研究》對摩梭人成人儀式的詳細介紹,“換褲子”或者“換裙子”禮儀已經由兒童期的“男女同裝”明確規劃了男性禮服和女性禮服區別,即男性應舉行“換褲子”,而女性則“換裙子”,而不是同時舉行“換褲子”或“換裙子”。換言之,只有男性才有權進行“換褲子”而女性則必須進行“換裙子”,這是不可逆轉的習慣法。如果將此儀式思維進行抽空提取,則“褲子”便成為男性的儀式特權,“褲子”也就成為了摩梭女性思維中男性成人禮的代言詞,標志著男性完成”閾限”進入成年階段,從此便被一個定名為男性社群的社會群體所接受,正式成為此群體中的一員,享有男性社群的權利,遵從它的禁忌和習俗,構建男女兩性社會。
另永寧摩梭人具有這樣一種“催生”習俗,即當產婦難產時,習慣將孩子父親的一條褲子放在產婦的腹部進行反復的搓弄,邊搓邊說:“孩子,快出來,爸爸在等你。”以期可以借助男子的力量進行生產。衣物與生育的關聯在很多民族傳說和習俗中皆俯拾可見,主要因為衣服乃人體的象征之故。根據弗雷澤接觸巫術原理――“物體一經互相接觸,在切斷實際接觸后,仍繼續遠距離地互相作用”,“由此原則出發,原始人及巫師則認為,通過曾經與某人接觸過的物體便可以對本人施加影響,或者影響他人”。在此,作為父親(男性)力量象征的褲子具有父親的親情召喚力和吸引力,能夠通過親情的召喚和呼吁讓孩子順產;同時也可做為男性力量的象征以對抗妖魔魑魅,阻止鬼怪對產婦生產的騷擾。“褲子”通過與父親的親身接觸成為男性“父親”力量的象征,“褲子”已不僅僅是衣飾的實體,而具有了社會和人所賦予的身份力量。這種力量可代替父親這個實體人幫助產婦渡過生育難關。這里的“褲子”便成為父親身份和男性力量的結合體,是男性身份和力量的象征實體。
實際上,服飾應該說從誕生之日起就有標志作用,部落、身份、等級都可以通過服飾進行明顯的區分,這是服飾不可避免的社會作用,是服飾文化意義的內涵。但是在摩梭人這樣一個具有“母系家庭”傳統的社群,其男性地位總會遭到外界的質疑。通過對成人禮和催生習俗中“褲子”的男性身份標志意義的探討,可以毫無疑慮地得出結論:摩梭社群中的男性地位并未受到女性思維的淹沒。
三 “褲子”――權力符號意義
任何一種儀式都不是一個簡單的形式和過程,而是將“受禮者”引入另一種慣制之中。有沒有通過此種儀式或者能不能通過此種儀式,與此人的年齡、身份、地位以及所享受的權利都有密切的關系。直觀上表現為人們通過某種儀禮獲得了相應的社群認同和身份認證,而深層名義則是以此種儀禮作為象征,標志其享有了某些未曾有過的特權,比如祭祀、婚姻、征戰等等。同樣,作為一種成人禮的摩梭“換褲子禮”,只有通過了此禮儀,男性才能擁有成年人的諸多特權。
文章前兩部分已經對“褲子”在摩梭觀念中所具有的成年介斷、男性身份的象征意義做了相關的闡釋與分析,而與此兩種功能相適應的也就是男性通過成人禮,進入成人期所應享有的權利和地位。走婚制、母系家庭以及由此根植的“女性思維”是摩梭社群的習俗和精神的標志。在許多有關納西族的考察報告中也都對摩梭母系家庭特點做過詳細的介紹,以下是1977年中國社科院民族研究所對云南永寧地區納西族母權制的描述:
家庭中未發生男子娶妻,男子夜晚走訪女阿注,過偶居生活,白天回自己的家里參加勞動,而家庭中的女子則不出嫁,夜晚在家接待自己的男阿注,家庭成員的血統只能以母系計算,財產按照母系繼承。
在這類家庭里,由于全是母系成員,也就無父系親屬關系。有少數男子娶妻家庭……以及個別家庭女子招贅……血緣仍從母計,仍是母系。
這些家庭多圍繞著祖母們、母親們及姐妹們形成一個中心,并包括他們的后代組成一個集團。
在這樣一個女性中心社會關系中,女人享有絕對的家庭地位,男性也同樣履行相應的家庭權利和義務。男性作為舅權的擁有者,具有對外甥和甥女的撫養權以及教育權,雖然無法對自己子女實施養育權,但通過對甥輩的撫養同樣可達到繼嗣和養老的目的。“老年男人雖然在家庭中沒有他們的子女,但以舅舅和舅父的身份,受到外甥和甥女的極大尊重,受到這些晚輩成員的供養。”
以上所介紹的男性權力是必須歸屬于成年男子,是男性在具有“男女有別”觀念后,依憑此種觀念對社會權力進行的劃分,“換褲子”便成為獲取此種權力的橋梁。只有通過禮儀習俗的過渡――穿上長輩給予的“褲子”,才成為可享有成年權力的個體,擁有母系家庭中舅權的先決條件,在家庭的過繼和獲取過程中,儀式物“褲子”也就不再僅僅是男性身份的象征,或者成年的標志,而更多的是一種擁有權力的表現。隨著家庭長輩(一般為舅舅)為兒童換上褲子也就相應地將自身擁有的舅權力量過繼給受禮者,讓受禮者成為此種權力的儲備者和享用者,完成代系的更替和男性權力的交接。
服飾的符號象征意義內涵多樣,是作為社會個體的人立足于社會群體中的地位、身份、權力、等級等的象征。摩梭男性的“換褲子”禮在摩梭人社群中起著重要的符號象征意義,是摩梭人性思維在男女權利上的獨特反映。摩梭女性思維并不是構建“女權社會”,不是對男權地位的剝奪,也就是說摩梭女性思維中的男性身份并未受到壓制,仍然具有自己的身份標識和權利象征,是摩梭族文化的見證。男性和女性關系融洽和諧相處為摩梭人的共同勞動、生活帶來協調傳統,值得現代社會的關注和研究,并從中提取社會現實應用功能,植入現今社會發展中,為男女話語權的平衡提供激勵機制。
參考文獻:
[1] 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云南省歷史研究所編:《云南省寧蒗彝族自治縣永寧納西族社會及母權制的調查報告》,1979年。
[2] 周華山:《無父無夫的國度》,光明日報出版社,2001年。
[3] 戴平:《中國民族服飾文化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中圖分類號:DF5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3)-06-0305-4
我們都在呼吁物權立法中,將公證審查作為不動產登記的前置程序,由公證機構替代登記機關對不動產產權變更進行實質審查。目前有關不動產登記公證業務中,不動產繼承公證事項是公證機構的主要業務,而不動產的轉讓、贈與等公證事項公證機構很少涉足。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我國公證機構現有的審查方式在不動產登記中的有限作用。筆者認為公證機構現有的服務還不足以有充分的理由將不動產轉讓列為法定公證事項,如果我們不轉變服務觀念,改變審查和辦證方式,我們在不動產登記領域將會丟失更多的陣地。
1 我國不動產交易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我國房地產市場日趨活躍。但是,房地產市場不規范問題在不少地區也比較突出,有的地方的消費者投訴中,屬房地產交易糾紛的超過60%。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2001年全國房地產投訴案件比上年同期增長13.2%,投訴比例占各行業的前幾位。①
目前,我國不動產交易產生的糾紛主要集中體現在:(1)房屋產權有瑕疵,比如夫妻一方擅自轉讓房產或者子女擅自賣掉父母的房產;(2)為逃避稅收使用“陰陽合同”;(3)房屋質量不合格,墻體開裂、房頂漏水或者建筑材料不合格、以假充真、以次充好;(4)不合理分攤房產面積,房屋面積“缺斤少兩”;(5)買賣雙方彼此不信任,賣方不按時辦理過戶手續或者買方不按時支付房款等等。房地產交易糾紛的增加暴露出目前房地產界的誠信缺失,房地產市場面臨誠信危機。
目前,我國的房地產交易糾紛率居高不下,其原因不能簡單地歸結為購房者自身的粗心,也不能歸責為購買人為節省中介費而省去求助法律專業人員。我國目前房地產市場存在的這些問題除了和我國現行的商品房屋預售制度有關外,主要是我們國家對事關民生民計、事關社會安定的房地產交易環節采取了放任的態度,缺乏嚴謹和統籌考慮的制度安排,忽視了公證制度的作用,甚至是排斥公證制度的介入。②我國房地產管理部門既把持著不動產登記,也擔負著房地產市場的監督和管理。由于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行政機關的特性,使得管理部門不能直接參與到當事人的房地產交易中去,加之管理部門的監管缺乏長效機制,這種管理更多的是一種事后的糾錯。
我國房地產市場是個新興的市場,目前存在的問題也是法國房地產市場初期存在的問題。法國意識到了房地產交易的安全性對社會和諧穩定的影響,意識到了房地產交易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專業性問題對普通百姓造成的困惑,因而在制度安排上讓公證對房地產交易這“私權自治”領域予以適度的干預。這種制度已顯示了充分的優越性,根據中國公證協會2006年6月赴法國考察報告中提示的數據,法國公證行業每年辦理的公證文書達500多萬件,但僅有0.01%引起爭議,這也就是說法國房地產交易發生糾紛的概率在萬分之一以內,也就是全年房地產交易不足500件會產生糾紛。③
2 不動產交易實行法定公證的必要性
從中法兩國有關不動產交易的情況對比表明,不動產交易實行法定公證是解決我國房地產市場目前存在的問題的一種有效手段。筆者認為公證制度在不動產交易中的優勢除了公證制度特有的預防糾紛、保留證據等一般功能外,更主要是:
2.1 公證是國家對社會經濟進行間接調控和適度干預的有效手段
公證是伴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其產生的根源就是國家為了克服商品經濟的無序競爭而產生的對社會經濟適度干預的需要。
與其他市場經濟調節手段相比,公證制度具有獨特的優勢:稅收、利率等經濟杠桿具有宏觀性,無法對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直接產生作用;而公證制度是在市場主體思想表示一致的前提下,經市場主體申請而具體地介入到市場主體的契約行為中,公證人站在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共秩序的立場上,對市場主體的契約行為進行審查,使市場主體的行為符合國家法律。在當事人“意思自治”領域,作為公權力的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無法直接進入,而公證制度特有的制度設計很好地解決了這一問題,并實行了國家對當事人“意思自治”領域的適當干預。由于房地產交易合同的達成與履行、物業的查驗和權屬交割涉及到法律、稅收、建筑、環保及銀行等諸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一個普通的老百姓一生中不可能多次買賣房地產,因而不具備豐富的交易經驗,但房地產交易所涉及的財產金額對普通老百姓或家庭而言又是十分重要的。
因而,房地產問題是關系到國計民生、涉及到社會安全的重要問題,國家應該采取適當方式對房地產交易行為進行適當干預,切實維護房地產交易安全,而在眾多手段中,公證制度無疑是最合適最有效的手段。
2.2 公證機構的權威性、中立性和專業性,是維護交易安全的有效保證
“公證是公正的代名詞”,公證的主要職責在于賦予那些非以司法途徑作出的法律行為的公信力。④公證制度從本質上將就是一種為申請人提供特定(法定)事項或者行為,并植入社會公共信用的裝置,使申請人可以較小的代價(公證費用)獲得一種國家意義上的證明⑤。
公證機構的中立性、公證員的高法律素養以及公證程序的嚴謹性是公證制度公信力的根本保障,也是公證信用的根本源泉。公證機構通過審查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意思表示、標的物的狀況、交易風險等情況,可以有效地消除其中的不法因素,以預防和減少糾紛發生,從而保證整個交易安全有序地進行。我國目前房地產交易市場存在的問題大部分都在公證機構的審查范圍之內,而這些問題又恰恰是購買人容易忽視的或者是購買人自身無法解決的。如果實行法定公證制度,這些問題都可以通過公證機構的專業人員進行解決。
2.3 公證可以解決交易信息不對稱問題,降低當事人收集交易信息的成本
隨著市場經濟的高度發展,越來越多的交易在“生人社會”中進行的,此時市場交易安全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信息不對稱問題。這種信息不對稱主要表現在:
一方面交易雙方所處的交易地位不同,掌握的信息也不同,掌握信息多的人比掌握信息少的人在交易中能獲得更多的安全感;另一方面由于市場主體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交易主體經常會有意隱瞞對自己不利的信息或者故意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虛假信息,以便獲取不當利益。要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當事人就要更多地收集交易相對人和交易標的有關信息,這就需要付出相應的成本。這種信息不對稱問題在房地產交易中尤為明顯,房地產轉讓房一般都是房地產開發商,有關轉讓房屋的許多信息都掌握在開發商手中,這種信息不對稱主要表現為房地產開發公司虛假廣告、房屋面積縮水、房屋質量缺陷以及土地使用權或房屋本身多次抵押、重復抵押等問題。如果實行法定公證制度,公證機構將充分利用法律賦予的核實權代替購房者向開發商、政府管理和登記部門等機構查詢、核實,全面收集所交易房地產的有關信息,讓購房者進行充分地選擇,這樣既可以避免購房者遭受到不公平交易,而且可以減少購房者查詢和收集信息所要支出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
2.4 公證可以改變購房者在交易中的弱勢地位
目前,由于我國房地產市場正處于供不應求階段,再加上樓盤銷售信息不透明,許多開發商囤積居奇,謀取巨額利潤,在與開發商的搏弈中,購房者處于明顯的弱勢地位。面對開發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不合理要求或霸王條款,購房者無法說不。在行政權力無法介入到每次具體的交易中時,國家可以把不動產交易列為法定公證事項,讓公證機構這種代表權威、中立和專業的社會公共力量對開發商的優勢地位進行適當限制,以提高或改變購房者的弱勢地位。面對開發商的不合理要求和交易中的各種隱患,公證機構可以通過拒絕公證制度來促使開發商糾正,而不必把購房者直接推向與開發商博弈的最前線,從而有效地改變購房者的弱勢地位。
2.5 公證可以規范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經營行為,減少不必要的糾紛發生
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的混亂在一定程度上和房地產中介機構有關,房地產中介機構營利性決定了其在房地產中介活動中的唯利是圖的本性。在房產交易活動中,中介機構只注重交易成功收取傭金,根本不會去考慮這次交易是否存在糾紛,買賣雙方的權益是否受到損害。尤其是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許多公證機構利用委托公證轉賣房屋賺取差價、指使交易雙方簽訂陰陽合同或者指使交易雙方辦理假贈與幫助當事人偷稅、漏稅。這些行為的存在不僅危害到國家稅收管理,而且引發了一系列有關房產交易價格的糾紛,造成房地產管理秩序混亂。如果引入公證制度,公證機構不僅會認真審查房產權屬、房屋質量等方面的問題,而且會認真審查交易雙方的真實意思、完善合同條款,同時告知簽訂陰陽合同或假贈與合同的不利后果。通過公證機構的審查,不僅可以有效地打擊房地產中介機構的不法行為,而且糾正房產交易中的各種不法行為或隱患,能切實有效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糾紛發生。
3 我國公證機構在不動產交易中審查的局限性及存在的問題
我們都在呼吁把法定公證制度作為不動產登記的前置程序,由公證機構代替登記機關進行實質審查。在《物權法》草案征求意見階段,公證行業和部分專家學者為不動產登記實行法定公證進行了呼吁,許多文章都從公證制度的作用或者公證機構進行實質審查的好處等方面對不動產登記實行法定公證制度的意義,引起了立法機關和社會各界的關注,但最終被立法機關以增加交易成本和不便民等理由否定。⑥
我們應該看到,除了目前我國的公證行業存在的問題影響著立法者的決心和選擇外,公證機構在不動產交易中的“粗線條”審查方式和“坐堂辦公”的工作方式體現不了公證制度的應有價值,成為公證機構“就地收錢”“增加交易成本”最好的口實。
房產交易過程本質上是合同的達成和履行過程,是房產物業的權屬轉移過程,而整個過程要涉及到法律、稅收、建筑、環保及銀行等諸多方面。法國不動產交易整個過程以公證人主導,由公證人完成對交易雙方的主體資格審查、交易房產的權屬情況調查、房產權屬交割以及物業本身各方面情況的查驗,其證明和服務的是整個交易過程。
而我國的不動產交易以當事人自我為主導,自己要完成上述事宜,公證機構的介入只是限于起草合同、查驗房屋權屬等內容,是整個交易過程中的一個點。我國目前這種膚淺、粗獷的公證方式確實無法體現出實行法定公證的意義,也無法讓當事人心甘情愿地進行公證消費,主要表現在:
3.1 審查范圍太窄,審查深度膚淺,無法體現出公證員的專業水平高于其他房地產從業人員
在辦理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時,大多數公證機構的審查范圍僅注重或者僅限于審查房屋的權屬問題,比如有哪些產權人、共有人是否一致同意、房產是否已抵押以及當事人雙方簽名屬實等這幾項事務。
我國有較為完善的不動產登記制度,要查明房屋的權屬是否存在瑕疵等并不困難,這些事務不僅不動產登記部門自己能做到,就是有一般法律常識的人也能做到,這樣的公證有何現實意義可言。其實對于購房者而言,除了房屋權屬問題關系自己切身利益外,房屋的周邊環境和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更應值得關注。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有關房屋的建筑質量、空氣質量以及通風、采光、環保等問題的糾紛在房產糾紛中的比重越來越大,而有關房屋產權的糾紛因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完善正在逐步減少。如果公證機構還在僅僅局限于審查房產的權屬問題,這種連具有一般法律常識的當事人自己都能審查清楚的事情,當事人何必又再去花一筆不菲的公證費請公證機構審查。如果公證機構能將房屋的建筑質量、空氣質量以及通風、采光、環保等問題也納入自己的審查范圍內,不僅體現了公證機構高水平的專業水準,而且又能從根本上預防房屋權屬和質量糾紛產生,更好地保證了交易安全,這種服務收費才能讓當事人心服口服。
3.2 重證明輕調查的“坐堂”辦公,無法體現公證機構的水平和專業成果
《公證法》賦予公證機構的核實權而不是調查權,將把提供充分證據的意義轉移給了公證申請人,這本無口厚非。但許多公證員往往忽視了公證申請人舉證范圍和公證機構主動核實范圍的關系,認為申請人提供什么公證機構就核實什么,將許多本應該由公證機構去核實等問題推給申請人,讓申請人自己各部門開各種證明,公證機構僅限于核實證明的真偽而出具公證書。
比如,在審查房屋權屬時就有兩種審查方式:一種是公證員親自到不動產登記部門去查詢不動產登記薄;另外一種就是公證員讓申請人自己去不動產登記部門查詢、開證明,公證員僅僅核實該證明的真偽。再如,在審查所交易房屋的出租情況時,也有兩種審查方式,一種是公證員到房屋現場去實地查看,找到該房屋的承租人,告知房屋買賣的情況并讓承租人簽署放棄優先購買權聲明;另一種就是讓房屋轉讓方自己去跟承租人協商,讓承租人自己到公證處來簽署放棄優先購買權聲明,有的甚至是讓房屋轉讓方直接提供承租人的放棄優先購買權聲明。
請問,上述兩個例子中的第一種審查方式難道就違反了《公證法》的規定了嗎?如果我們采取第二種審查方式,我們有理由讓申請人支付數千元或上萬元的公證費嗎?在不動產交易中,有關房屋的通風、采光、通行問題以及有無重大缺陷問題需要我們公證員去實地查看實地感受。
如果我們抱著被動核實的觀點,坐在辦公室中辦理公證而不去實地查看實地感受,讓轉讓方提供證據或證明的話,我們自己都不知道轉讓方該怎么樣提供或者提供哪些證明(證據)才能符合公證的要求。
3.3 配套服務缺失,無法充分顯示公證制度的特殊魅力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公證員的社會地位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公證員不在僅僅局限于中間證人的角色,公證人可以接受公證申請人的委托代為辦理一些與公證事項有關的事務,比如代為辦理產權過戶、稅收交納等。在不動產交易中,公證機構是雙方最信任的中間人,比其他任何機構更具有中立性和權威性,公證機構完全可以利用這一優勢為當事人提供延伸服務。
目前,我國公證機構在房地產交易中僅僅起到審查雙方主體資格和標的物權屬情況、起草合同、證明簽字屬實等內容而已,缺乏相應的配套服務。在許多時候,如果僅僅是對房地產買賣合同進行公證,即使違約條款制定得再詳細再完備也無法解決雙方的相互信任問題。此時,公證機構可以充分利用提存和委托兩種手段,讓購買方先把購房款提存到公證機構,公證機構再根據轉讓方的授權去辦理房屋的產權變更登記,最后再把已經過戶好的產權證和購房款分別交付給購買方和轉讓方。這種配套服務不僅有效地消除了雙方的不信任心理,更主要地是保障了交易的順利進行。
4 我國公證機構在不動產交易中延伸服務面臨的困境
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采取行政登記的模式,行政機關把持著房產交易的核心環節,整個房產交易程序以行政機關為主導,留給公證機構的活動空間非常有限。在現有的條件下,公證機構要在不動產交易中延伸服務會受到以下幾個方面的制約:
4.1 缺乏法定公證支持,公證機構的審查力不從心
這是公證機構在不動產交易領域中面臨的最大困難。公證機構要拓展審查的范圍和深度,提供延伸服務必然會延長公證時間,增加公證成本。在缺乏法定公證的支持下,公證機構如果完全按照法國不動產公證的審查模式,必然不為多數當事人所接受。
4.2 目前房地產市場正處于供不應求狀態,購房者往往處于弱勢地位,轉讓方或房產開發商會把應由其承擔的公證成本轉嫁到購房者身上
如果沒有法定公證的支持,公證機構的審查往往會加重轉讓方或房產開發商的責任,如果購房者提出公證,轉讓方要么取消本次交易將房產另行轉讓給其他不提出申請公證的購房者,要么有關房屋的檢測費、鑒定費甚至是公證費等所有因公證所產生的費用都要由購房者承擔。
4.3 與房產交易有關的行政部門態度直接影響著公證機構提供延伸服務的效果
與法國不動產交易以公證機構為主導不同,我國的不動產交易以行政機關為主導,公證機構提供延伸服務必然得到與房產交易有關的行政部門的認可。比如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有些地方的房產管理部門把公證機構排除在可查詢人員的范圍之外。再如,房地產管理部門規定與不動產有關的委托書需要經過公證才能使用,但是當轉讓方委托公證員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時,公證機構一般不會而且也沒有必要對該委托書另行公證,因此,當公證員持該未經本公證機構公證的委托書為轉讓人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時,不知道房產管理部門是否認可。
5 公證機構提供延伸服務的探索
雖然目前所處的環境不允許公證機構對所有房地產交易像法國公證人那樣進行審查。但是,公證機構不能因此就放棄對不動產交易公證中提供延伸服務這一課題的探索。我們應該以申請人的實際需要為出發點,在現有條件允許的范圍內,盡量提供組合式服務,開展試探性的延伸服務,積累經驗,激發社會需求,推動不動產登記實現法定公證。筆者認為,目前,公證機構應該做到:
5.1 加強與各行政部門溝通,做好協調工作,為公證機構拓展更大的服務空間
在缺乏法定公證的支持下,公證機構在不動產交易中的活動空間取決于行政部門的態度。公證機構應加強與當地行政部門進行溝通,對公證機構查詢不動產檔案、代轉讓人辦理產權過戶以及交納稅收等問題的可行性和操作程序進行探討,在形成共識的基礎上,公證機構應盡量為申請人提供更多的服務。這樣既能有效地保障交易安全,又能有效地減輕交易雙方的負擔和成本。
5.2 公證機構要轉變觀念,要整合現有的公證手段,盡量為申請人提供組合式服務,增加公證文書的含金量
公證機構本身就是一個比其他任何部門或組織更具有權威性和公信力的中間人,公證機構完全可以充分利用中間人這一身份提供更多的服務,比如在不動產交易中,公證機構除了可以為當事人起草合同并對合同進行公證外,還可以將委托和提存兩項手段融合在合同公證中,讓受讓方把房款提交到公證機構,然后由公證機構根據轉讓方的委托代為辦理房屋的產權變更登記、交納稅收等,最后公證機構把新的產權證交付給受讓方,把房款直接支付給轉讓方。
此時,我們大可不必要求交易雙方另行申請辦理提存公證,收取提存的公證費用,這也是法國不動產交易的做法。通過這種組合式服務,能將不動產交易中更多的環節納入自己的服務之中,擴大了自己的影響,而且也充分顯示了公證機構在保障交易安全上的獨特優勢。
5.3 公證機構應當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從細節入手,拓寬審查范圍和拓展審查深度,盡量為申請人提供更多的信息
“細節決定成敗”。在法國,公證人除了要學習法律外,還有學習稅收、建筑有關方面的課程,法國公證人出具的公證書多達上百頁,內容除了所交易不動產的詳細情況(如產權證明、質量證明、四周規劃、物業等)外,還有有關交易雙方的權利能力、婚姻及夫妻財產所有制情況、資信情況等。而我國的公證書最多不會超過十頁,內容也很少涉及到房屋本身的質量、四周的規劃、交易雙方的婚姻及夫妻財產所有制情況、資信情況等。這些內容的審查本身也是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
因此,我們應當改變我們的工作方式,加強實地察看與核實,圍繞不動產交易的各個環節拓寬審查范圍和拓展審查深度,深入到每個細節中去,盡量為雙方提供更多的與交易有關的信息。
5.4 要做到詳細的告知和提醒
由于我國目前的不動產交易公證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礎上的,公證機構就不可能完全不顧申請人的意愿強制按照自己的審查模式進行公證,增加申請人的成本。公證機構向申請人詳細告知不同的審查方式帶來的不同法律效果,當申請人不愿意去做檢測或其他增加成本方式對房屋質量進行審查時,公證機構應當告知其不利后果,讓申請人自己決定。但是這絕不是說公證機構就可以僅僅對房產買賣合同進行一般性審查,公證機構還是應當對房屋狀況進行實地查看,通過走訪核實為申請人提供更多的交易信息,切實保護交易雙方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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