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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923.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004-0544(2011)11-0115-04
一、產權交易市場的法律界定
我國的產權交易市場自上世紀80年代末出現以來,經歷了探索發展、整頓治理、規范和再發展等幾個階段。20多年來,我國的產權交易市場作用日益深化,產權交易的廣度和深度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清楚地界定我國的產權交易市場,不僅有助于準確地定位政府在產權交易市場中所應扮演的角色,同時這也是進一步研究產權交易市場監管法律制度的重要前提。
要研究產權交易市場的性質,首先應當從產權交易市場的交易客體――產權入手。法學意義上的產權,在狹義上一般指物權,即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權利;在廣義上,產權則包含更多的內容,一般認為應當包括物權、債權、法人和企業財產權、股權、知識產權等各種財產權利,同時還涉及勞動力資源等,其范圍之廣無疑可以涵蓋所有的要素市場所反映的交易內容。其實,在實務操作中,產權不僅涵蓋了企業的存量資產,如廠房,設備等的所有權,同時它還包括經營權、股權、債權等體現社會關系的社會經濟權利,它們是可以憑借其獲得經濟利益并承擔相應責任的資本權利。而且,產權(包括物權)一旦突破了法律對其交易方式的限制,取得了證券化的形式,對證券化后的產權進行交易就是證券交易,產權交易市場就進化成了證券市場。現在的股票市場其實就是發行和交易證券后的上市公司股權的市場。從這個意義上說,產權交易市場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證券市場的初級形式,是非證券化的資本市場。當然,我們也不能就此排除產權交易市場在實踐中存在的其他要素市場的性質。這是因為,現實中產權的交易往往涉及整體的要素轉移,這其中包含了勞動力、土地、技術等諸多要素,并且各地的產權交易市場也已經或正在醞釀著進行產權和技術市場的整合。因此,基于上述產權交易市場的運作實踐以及廣義的產權概念,將產權交易市場的屬性界定為一個兼有資本市場和其他要素市場性質的綜合性或系統性市場較為科學。事實上,產權交易市場在實踐中所表現出的融資功能上的突出性,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產權交易市場的主要屬性應為資本市場。它屬于我國當前資本市場體系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
產權交易市場作為我國資本市場體系的一個基礎性平臺,其產生于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特殊背景之下。因此,在產權交易市場的產生之初,它更多的是服務于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調整以及推動國有企業的改革。而這卻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當前產權交易市場中交易的產權主要屬于國有的狀況。前文已述,產權交易市場的交易客體一產權,應是一個廣義上的概念。這就決定了,產權交易市場中交易的客體應是多樣化的,而這里的“多樣化”無疑應當包括所有制形式上的多樣化。有鑒于此,本文所述之產權交易市場,將特指為實現國有產權和其他各類產權的流轉與調劑,由國家、行會和市場制定交易規則、以價格機制為指導,并由中介組織提供中介服務的各類有形和無形的交易場所。
二、產權交易市場中政府的角色定位
產權交易市場的建設和發展離不開政府的參與,政府也不可能不介入。實際上,政府在我國產權市場建設中起著特殊的、重要的作用。目前來看,政府的行為在起著積極作用的同時,既有缺位的地方也有越位的地方。因此,研究政府在產權交易市場中的角色定位,不僅是推進產權交易市場中政府職能轉變的關鍵,同時它更是產權交易市場監管法律制度構建中所必須思考的問題。
政府的行政權力對產權交易市場的介入應該深入到何種程度?政府、產權交易市場以及產權交易的中介機構三方應該各自扮演一個什么樣的角色?理論界和學術界存在著較大的分歧。有的學者認為,鑒于現在產權交易市場發育不完善,其交易的產權主要屬于國有,應當由政府來大力支持產權市場的發展,包括資金支持以及促成交易等,認為產權市場應當是集交易平臺與評估、監管于一體的機構;另外一些學者則認為,產權交易市場的完全市場化運作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大趨勢,交易的內容和對象也將由國有產權為主導發展為多種形式的產權并存,因此,行政力量不能過分介入,應當實現監管與運作的徹底分離。筆者較贊同第二種觀點,原因析之如下。
首先,政府過度介入市場會干擾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行,阻礙資源優化配置。前文已述,產權交易市場產生于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特殊背景之下,它作為國有經濟重要的退出通道,是推動多種經濟要素合理流動,實現資源優化配置不可缺少的重要平臺。所以,在當前甚至以后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我國產權交易市場交易的主要對象仍將是國有企業的產權。因此,政府肯定、而且必須介入到產權交易市場中,尤其是國有產權的交易。然而,國企改革乃是我國改革的一大頑疾,任何問題一沾上“國企”兩字就復雜起來,產權交易市場中亦是如此。在我國的產權交易市場中,政府的強制性干預對國資產權并購帶來了諸多負面影響。事實上,政府在宏觀調控時應把握兩個基本的原則:一是政府盡量不參與資源配置;二是一旦參與要以市場手段來進行。但是在我國產權交易實踐中,某些政府部門常常采取“拉郎配”方式撮合買賣,人為干預交易方向。政府對市場過度地介入,不僅干擾了市場機制的正常運行,而且由政府不恰當干預進行的產權交易通常也難以達到資源優化配置的目的。不僅如此,正如上文分析的那樣,產權交易市場中的產權無疑應是多樣化的,交易的內容和對象勢必也將由國有產權為主導發展為多種形式的產權并存的局面。因此,無論從市場現實的狀況,還是從其長遠的發展來看,政府在產權交易市場中都不應過度地介入。
其次,政府過度介入產權交易市場不利于中介機構充分發揮其作用,且會導致嚴重的尋租行為。行政權力過度介入產權交易市場,不僅會影響中介機構的服務水平,而且還會造成市場的條塊分割。從政府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來看,由于產權交易市場能帶來本地會計師業務、律師業務、評估業務和并購等咨詢業務的發展。這是一個有著巨大商業利
益的機構,而任何利益之爭都足以引誘行政權力的干預,使其成為有關部門“指定”或“認可”的機構,并為其自身謀取利益。在另一個方面,基于獲得政府的“指定”或“認可”,中介機構將會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尋租上,而這無疑將會影響這些中介機構的服務水平,進而影響這些機構在產權交易市場上作用的充分發揮。
其實,政府的行為只有在限于維護公平的競爭環境,保護個人權利和財產并實行自愿議價的合同時,市場才能有效地支配經濟行為,并且保證出現的任何租金將因為競爭性的進入而消失。但是,如果政府超出這個限度,而干預到市場的細節過程,就不可避免地導致尋租行為的發生。
綜合以上的論述,筆者以為,為了規范發展我國的產權交易市場,充分發揮產權交易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政府在市場中的角色定位應從原來的“管交易”轉變為“管市場”,即政府對市場的介入應從對交易行為的直接管理轉變到提供交易規則的層面,將政府定位為產權交易市場的一個監管者,使政府職能歸位到“市場監管”上,由此建立一個“有效監管、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經營”的產權交易運作體制。具體來說,在交易所與政府的關系上,應由主管轉變為監管與被監管的關系。交易所可以是事業法人、企業法人、多元投資主體,關鍵在于與行政機關在機構上、利益上完全脫鉤,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并按照市場原則進行運作。而與此同時,政府還應當減少直接干預,其主要職責應當僅限于培育公平的交易環境,促進產權市場規范化,即:制定轉讓辦法,規定轉讓程序,并對轉讓行為進行監督,而不是干預具體的轉讓項目。
三、產權交易市場監管模式的選擇
監管模式的確立無疑是產權交易市場監管法律制度構建的一個關鍵問題。目前,根據產權交易市場的發育程度和政府調控市場運行的模式,產權交易市場的監管模式大體可以分為集中型監管模式、自律型監管模式和中間型監管模式。
(一)集中型監管模式
集中型監管模式是指國家通過制定專門的產權交易市場管理法規,并設立全國性的產權交易監督管理機構來實現對全國產權交易市場的管理。在集中型監管模式中,更多強調的是政府對市場的監管。
事實上,政府他律監管是行政權力作為市場外部力量對市場內部均衡的強制干預。這種強制干預以市場失靈理論為其合理存在的邏輯基礎,對市場秩序的穩定與市場交易的安全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認的是政府監管同樣存在“死穴”,由理性人組成的政府同樣存在監管失靈的情況。由政府單獨進行產權交易市場監管存在如下的缺陷:首先,政府監管在手段上天然存在“剛性”,過硬的強制性會導致市場交易成本的增加和對市場主體的揉搓:其次,上文已述,行政權力廣泛而深入地介入產權交易市場,必然會產生權力的尋租,市場主體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會說服監管機構放松或制定有利于自己的監管政策:第三,產權交易市場運行的技術性強,制度復雜,這就對監管機構的人力、物力和技術力量有較高的要求。除此之外,由于當前甚至以后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我國產權交易市場交易的主要對象仍將是國有企業的產權,因此,政府監管的目標有時會和產權交易市場自身的運行方向發生背離:現今政府更多的將產權交易市場視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工具,而不是將其作為客觀的、純粹的、獨立的市場運行體系來對待,而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了政策違背市場運行規律情況的出現。
(二)自律型監管模式
自律型監管模式是指產權交易市場的監管主要由產權交易機構及相關行業協會等自律性組織進行。政府并不直接制定專門的產權交易法律法規,而是通過相關法律法規,來間接規范整個產權交易市場的行為。
誠然政府監管存在的缺陷正是自律監管可以發揮作用的領域,但正如政府監管不是萬能的一樣,自律監管也有其自身的不足,這主要體現在:首先,自律組織獨立于政府組織之外,屬于民間團體,因此沒有國家強制力作為后盾,其監管措施過于“脆弱”,行業自律組織最嚴厲的制裁措施莫過于將違反其自律規則者驅出組織之外,卻無法制止其原有的商業違規行為;其次,行業自律組織代表并保護本行業的利益,如果自律監管涉及到其他行業,必然會發生“偏袒”的情況;再次,自律監管與政府監管一樣也要有監管機構,也要制定監管規則,也要監督規則的落實情況,即自律監管要有監管成本,但與政府監管相比,自律監管僅適用于該行業內部,適用范圍有限,其監管的績效較小;第四,有的自律組織自身也參與市場交易,這就造成“裁判員”與“運動員”職能不分的情況。
(三)中間型監管模式
依前文所述,政府對產權交易市場不僅應該進行適度的介入,而且還應將政府定位為產權交易市場中的一個監管者,使政府職能歸位到市場監管上。因此,政府監管在產權交易市場監管體系中無疑是肯定且必須的。但是,如單采集中型監管模式,政府在市場監管中的介入未免過深;若單采自律型監管模式,則政府在產權交易市場的監管中將會出現缺位的狀況,而且基于我國產權交易市場上的交易客體大部分屬國有的現狀,僅僅依靠產權交易機構及相關行業組織的自律性監管實難保證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順利進行,難以從根本上杜絕國有資產流失現象的發生。有鑒于此,為了對產權交易市場進行有效的監管,實現政府監管與自律監管的優勢互補,相互協調與相互配合,筆者認為,我國產權交易市場的監管模式應采中間型監管模式。
所謂中間型監管模式,即政府監管與自律監管相結合的監管模式,它是指政府設立專門的機構或部門對產權交易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產權交易機構與相關行業組織加強自律管理相配合的一種模式。這種模式能夠發揮政府在經濟活動中的宏觀管理作用。也能充分體現行業組織和產權交易機構靈活機動的特點,把上述兩種模式進行有機的結合,具有明顯的優越性,我國無疑更適宜于采用這種模式。
四、產權交易市場監管法律制度的構建設想
前文已述,政府應對產權交易市場進行適度的介入,以一個市場監管者的身份對產權交易市場進行有效的監管。然而,在具體的監管中,若僅由政府單獨進行,則行政權力不免過于廣泛而深入地介入產權交易市場,有違將政府定位為市場監管者的初衷。有鑒于此,自律監管的引入無疑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在接下來的部分將繼續以政府對市場的適度介入為思考的中心,主要從政府監管和自律監管兩個方面,對我國產權交易市場的監管法律制度提出一些構建的設想。
(一)政府監管
1,政府監管機構的選擇。針對當前我國產權交易市場中的產權交易對象主要是企業國有產權的特點,筆者認為,作為國有資產出資人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理應對現階段產權交易市場的政府監管負責。事實上,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承擔現階段產權交易市場政府監管的重任是有其法律上的支持的。誠然在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下,政府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與出資人職能分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作為各級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特設機構不具有行政管理職能。但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企業
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下文簡稱《暫行辦法》)第8條規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履行下列監管職責:(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監管制度和辦法;……(三)選擇確定從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活動的產權交易機構;……”同時,《暫行辦法》中第10條又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選擇產權交易機構的基本條件作出了具體的規定。這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不但具備了制定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監管制度和辦法的權力,而且其與產權交易機構形成了選擇與被選擇的關系。欲從事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業務的產權交易機構,應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許可后,方可從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活動。不僅如此,產權交易機構還要定期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告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情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定期對產權交易機構從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行為進行評審。現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已選擇了北京、上海、天津三大產權交易試點市場負責中央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信息。由上分析,國家明確規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的監管工作,加之當前各地產權交易市場的交易對象主要是企業國有產權,所以筆者認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實際上已取得了產權交易市場監管部門的資格。
但是,不容忽視的是,選擇國有資產管理監管機構作為產權交易市場的政府監管機構,應是在當前企業國有產權占產權市場交易對象主體地位的背景之下的過渡性做法,因為:首先,國家明確規定的是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但隨著產權交易的進一步發展以及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深入進行,產權交易市場中企業國有產權占交易對象主體地位的情況極可能有所改變,屆時,國有產權之外的其他主體的產權將會成為主導力量,再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產權交易市場進行監管不僅與理不合,且不能實現政府對市場的適度介入。其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雖然具有產權交易機構的選擇權,但它畢竟不履行社會公共管理職能,如果國家不明確賦予其監管企業產權交易市場的職能,長期由其承擔監管主體的責任將倍受置疑。第三。選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作為產權市場的監管主體,其理論基礎在于它擁有國家賦予的產權交易機構選擇權,而承認選擇權的隱含條件就是各地有多個產權交易機構的存在,但筆者認為,經過交易機構的整合,一旦全國性企業產權交易大市場建立起來以后,這種選擇會失去其實質上的意義,而由國資監管機構肩負產權市場監管責任的理論基礎也就不存在了,因此,鑒于我國現階段產權交易市場的發展完善程度與經濟大背景的原因,選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作為產權交易市場的政府監管機構主要是希望其填補政府監管部門缺失的空白,通過其對國有產權轉讓的監管促進產權交易市場的發展,為全國性企業產權交易市場的構建創造監管條件,為未來設立專門的監管機構打下扎實的基礎。將來,我們可以從國有資產管理機構中分離出一個有行政管理職能的委員會專事產權市場監管,也可以借鑒上海設立“產管辦”的監督辦法和證券市場“證監會”的監管體制,設立一個專門的機構對企業產權交易市場進行監管。而設立這個機構的時,應由我國產權交易市場發展程度和我國國有經濟結構調整的速度來決定。
2,政府監管的內容。政府應該從多方面、多角度,按照產權交易程序對產權交易市場進行全面的監管。鑒于當前產權交易市場上交易的產權多屬國有,因而就以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監管為例。政府對產權交易市場中國有產權的監管,應按照《暫行辦法》的規定,從有利于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促進產權“流轉順暢”的總體目標出發來進行。首先,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基礎工作方面,應認真落實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基礎工作要求,嚴格審查企業內部決策的規范性和轉讓方案的合理性;其次,在交易監管方面,應貫徹落實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必須進入市場公開進行的規定,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信息是否公開披露,交易方式選擇是否恰當,是否按照規范的工作程序進行交易活動進行監督;最后,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逐步建立國有產權交易信息報告制度,實行企業國有產權的交易情況動態監管,對于違反《暫行辦法》規定的產權交易機構,通過媒體和國資委網站可以通報批評;嚴重者,將不準其從事企業國有產權的交易,并通知各企業不能到這些機構去進行國有產權交易。
(二)自律監管
從廣義上看,產權交易市場中的自律監管應該包括行業組織自律監管和產權交易機構自我管理兩個部分。
1,行業組織自律監管。產權交易行業應借鑒其他行業的管理經驗,成立產權交易行業的自律性組織,并以法律或法規的形式確認自律機構的法律地位,賦予其制定運作規范與規劃、監管市場、執行市場規則的權力,使其充分發揮自我監管、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功能。自律性組織可以借鑒證券業協會的管理經驗,形成一套有效的會員管理規則,對產權市場從業人員的進入資格和執業操守進行認證和監督。產權交易市場需要一大批高素質的從業人員和一批運作規范的產權交易經紀公司來支撐,自律性行業組織能在人才培養和公司規范方面發揮巨大的作用。而已經建立了行業自律組織的產權交易中介服務機構,如資產評估機構,應該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作用,保證各行業的健康發展。
2,產權交易機構的自我管理。產權交易機構應該加強自身管理,規范產權交易運作,以吸引更多的企業進場交易。產權交易機構應發揮好其交易場所的基本功能,在信息、交易撮合、價格發現以及交易糾紛調處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同時,產權交易機構要努力提升自己的服務水平,不能只停留在簡單的交易撮合、簽證上,要抓住進場公開競價交易這個關鍵環節,促進交易前后相關程序的規范化,加強其監督功能和配套服務功能。例如,對入場交易的企業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保證產權交易的合法性及交易活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又如,企業在產權交易前后有許多工作要做,但企業缺乏產權交易實際操作的專門知識和專業人才,產權交易機構可以提權評估、代辦公證、代辦工商變更登記或股權登記、稅務登記等交易前后一系列配套服務,進一步提高其服務水平。
參考文獻:
[1]梁慧星,陳華彬,物權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2]閆星,關于產權交易市場系統論分析[J],國有資產研究,1998,(5)
[3]趙立泉,我國產權交易市場存在的法律缺陷及其完善[J],天津商學院學報,2005,(4),
[4]郭國慶,錢明輝,產權交易規范化中的政府介入[J],中國工商管理研究,2004,(6),
[5]莊子瑩,中國證券市場監管理論與實踐[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1,
[6]6.9萬億國資“三國演義”:三大產權交易市場探營[N],中國經營報,2004-3-29,
一、整治目標
有效遏制侵犯商標權、專利權等行為,提高保護知識產權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全民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促進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為XX樹立競爭有序發展的良好形象,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專項整治行動以保護商標權、專利權為重點內容,以各專營服務店、各類展會、商品批發市場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領域,以食品、藥品等為重點商品,以點帶面,全面推進。
二、工作重點
1、通過線上線下綜合整治和案件集中查辦,查處一批大要案件和系列案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案件,對商標、專利侵權違法行為形成強有力震懾,擴大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查處的社會影響。
2、結合信用管理工作,將因知識產權違法行為五年內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企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實施信用懲戒并逐步推進聯合懲戒,從源頭上遏制違法行為的發生。
3、加強品牌建設政策引導,加大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引導市場主體樹立品牌意識,鼓勵使用自主品牌,實現品牌創新,以走品牌價值化道路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實施方法和實施步驟
(一)實施方法
1、本次專項整治由知識產權保護廣告監督管理科牽頭,各監管所配合,科室承擔專項整治方案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并負責資料收集歸檔和總結上報等工作。
2、知識產權保護廣告監督管理科將根據整治工作推進情況,適時以現場指導、交流探討等方式助推各監管所總結經驗、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二)實施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5月底前):通過各種渠道加大商標、專利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強化市場主體知識產權法律意識;宣傳過程中注重正面引導和反面警示并重,發揮組合宣傳效果。
2、執法檢查和案件查處階段(6月1日—10月31日):重視案源線索的全面搜集整合,及時處置消費投訴、權利人舉報、綜合監管和日常監管中發現的知識產權侵權線索,實現處置全覆蓋;加強案件溯源,重點打擊生產領域侵權假冒違法行為,切斷侵權源頭;整合執法力量,在重點時段對重點區域開展集中執法行動,達到以點帶面的效果;注重兩法銜接,加強與公安部門的溝通和協調,以查辦大要案為抓手實現對侵權行為的強有力震懾。
3、總結提高階段(11月1日—11月15日)。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系統總結,分析整治工作中的利弊得失,并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探討并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整治工作的常態長效機制,實現監管工作的長治久安。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要堅持質量優先,堅持問題導向,通過強化組織,形成合力,來實現整治工作的統籌落實,切實規范市場主體商標使用行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二)緊抓源頭治理。
要對全區各區域商標侵權違法行為線索予以全面搜集整合,在實現全覆蓋處置的同時深入開展源頭治理工作,以重點區域為突破口,全面切斷侵權源頭,確保整治工作實效,有效避免侵權行為,力求從根本上遏制侵權違法行為。
(三)堅持問題導向。
鉆井施工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性質特殊決定了石油鉆井施工過程是一個危險大、突發性強、容易產生傷亡事故的生產過程,主要存在以下特點:一是野外露天作業、施工惡劣。二是特殊工作多,存在職業危害。三是手工勞動和繁重的體力勞動多、勞動強度大,容易使人疲勞、分散注意力,導致事故發生。四是立體交叉作業多,須多人配合。五是用電設備較多且分布分散,移動較多。六是施工場地分散,變換頻繁。七是新工人、臨時用工多且素質不高。這些行業特點決定了鉆井行業安全工作的艱巨性。
一、“0125”安全管理模式提出的背景
公司安全管理的核心理念就是以科學的方法做指導,以務實的作風去不斷實踐、總結和改進。通過對多年安全工作經驗認真總結,事故教訓進行統計分析,摸索出一些規律性的東西,經過提煉形成了符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模式,即“0125安全管理模式”,它既是安全生產管理的總結,也是今后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理論依據。這個模式明確了目標,清晰地說明了安全生產的指標具有可控性,指明了控制的路徑,同時也指明了路徑的方法。
二、“0125”安全管理模式的內涵
“0125”安全管理模式具體涵蓋了安全管理的目標,安全生產管理的理論依據,安全管理的關鍵因素以及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方法這些方面。下面就此模式的具體內容做一下闡述:“0”就是追求零井噴失控事故,零責任工業死亡事故,零重大火災爆炸事故,零鍋爐壓力容器爆炸事故,實現零目標。“l”,“l”是一組來自世界衛生組織關于安全生產的統計數據(300:29:1),即每300起違章作業行為當中就會發生30起人身傷害事故,這30起人身傷害事故當中就有一起工亡事故。假設違章作業行為由一年產生300次,減少到3年、5年、10年,甚至是20年、30年累計發生300次,那么這組數據中的一起工亡事故的發生率就會隨之降低,甚至降到發生率為0,這就做到了安全生產的長治久安。 “2”就是健全兩個安全體系,即安全教育培訓體系、安全風險防控體系。“5”就是現場管理做到五抓五強化,既抓隊伍,強化體系建設;抓獎懲,強化制度落實;抓投入,強化基礎建設;抓監管,強化隱患消除。抓活動,強化素質提升。“0125”安全管理模式涵蓋了安全生產各個方面,體系之間相互聯系、互為條件、互相促進。
三、“0125”安全管理模式主要做法
(一)完善安全教育培訓體系,塑造本質安全型職工
安全教育培訓是企業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是塑造本質安全型職工最有效的途徑,也是企業最有價值的投資和企業發展的推動力。公司不斷創新培訓模式,強化技能培訓,提高隊伍素質,制定實施了《導師帶徒辦法》、《崗位練兵辦法》、《實訓基地管理辦法》、《轉崗培訓管理辦法》、《全員職業技能崗位素質辦法》、《技能鉆井隊管理辦法、《三學活動暫行辦法》、《大講堂大賽場活動辦法》8個管理辦法,不同方法在不同時期對員工素質提升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導師帶徒辦法。對于到師帶徒情況實行月度檢查、季度考核,年度兌現的激勵機制。基層崗位練兵辦法。用制度激勵員工干中學、學中干,強化練兵在基層,實行崗與崗、班與班、隊與隊比。考核結果與獎金掛鉤,月度考核季度兌現,實現了比賽生產兩不誤。實訓基地管理辦法。利用廢舊設備,員工一目了然,深入了解設備結構原理,學會維修保養項點,快速掌握業務技能。
(二)建立安全風險防控體系,突出超前管理
重點加強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一是認真開展了風險識別工作,成立風險識別小組,定期組織小組成員對新設備、新工藝進行安全生產風險評估。要求各部門、各隊安全重點工作開工前,必須首先預知、預測、分析可能存在的危險,同時匯報準備采取的對策和措施,確保一切重點工作都要做到“干前有風險分析,做好思想準備;干時有措施保證,做好現場監管;干完有安全評估,做好經驗積累”。二是成立危害識別考核小組,每月對基層單位的危害識別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基層單位獎金掛鉤。三是實行安全問題每月通報。公司實施每月月底召開安安委會工作制度,堅持每月對公司安全工作進行階段總結,對當月發現的職工“三違”和各項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以及下月工作重點,每月出一期安全通報。四實行關鍵問題重點分析。
(三)抓隊伍,強化體系建設
為切實保證安全生產,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公司不斷加強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建設。建立一個能夠自上而下層層加壓,自下而上層層保證且高效運作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建立一個“頭頭抓、抓頭頭”的安全管理機制,實現安全生產的思想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公司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分別與基層HSE第一責任人及專職安全人員簽訂安全承包責任書,全體職工簽訂了安全承諾書。通過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和安全承諾書,層層分解落實安全責任,一級抓一級,一級向一級負責,做到上下合力,齊抓共管,形成了從上到下,從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到各級專(兼)職安全員組成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網絡。切實將安全工作落實到崗位,落實到責任人。
(四)抓獎懲,強化制度落實
安全職責的落實、安全目標的實現、規章制度的落實、 操作規程的規范都需要依靠嚴格的檢查考核制度來進行。 基于此,公司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約束激勵機制, 有效規范了安全生產工作,達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安全”、“以制度促安全” 的目標, 極大地提升了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為了讓安全工作更規范化、更具有明確的指導性,公司在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安全監督、違章、安全生產檢查、承包人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確的規定。編制下發《2013年HSE工作要點》、《HSE管理規定》。為了進一步加強管理,又先后制定了《安全檢查考核細則》、《私家車輛安全管理規定》、《HSE承包人考核管理辦法》、《安全技措費使用管理規定》、《安全設施使用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等規章制度,細化了《雨季八防措施》,這些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為公司的安全生產、環境和職業健康工作目標的實現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嚴格執行“安全一票否決制”與“事故責任追究制”,對安全生產管理實行重獎重罰、末位警告制和約談制,安全考核最后一名的在每個月的基層干部大會進行點名警示,基層單位連續三個月安全考核倒數后三名的,組織部門對正職進行約談,安委會主任對承包人進行約談,約談后沒有改善對正職及承包人進行誡勉。同時,加大對一般事故、習慣性違章重復問題的考核力度,承包人、井隊長、安全員交納相應數目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實行事故考核風險抵押制度。實行違章者下崗學習的制度,使員工產生了“違章即下崗”的危機感和緊迫感。
(五)抓投入,強化基礎建設
安全生產的投入是企業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制定《開展群眾性創新創效活動方案》,掀起“查隱患,小改小革”熱潮,改善職工工作環境,努力創建本質化安全型鉆井企業。全年投入800余萬元在安全技術革新上。如針對老式上鉆臺梯子、上循環罐梯子欄桿分別存在有空隙大、穩定性差的安全隱患,設計了鉆井泵更換缸套維修平臺。針對雨季來臨,為了確保安全生產,為節能發電機設置了防雨罩,提高了防雨性能,保障了用電設備的平穩運行。
(六)抓活動,強化素質提升
為從源頭上把好農產品質量關,長春市農委積極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經常組織農業科技人員深入蔬菜生產基地、種植大戶進行技術指導,以點帶面引導農民嚴格按照“無公害蔬菜生產技術規程”進行生產。同時,印制了《長春市蔬菜生產記錄手冊》,免費發放到蔬菜生產基地和菜農手中,督導菜農認真填寫,規范菜農的生產行為。加強產地環境監測,利用流動檢測車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蔬菜生產基地生產的蔬菜、水果進行檢測,不合格的禁止出地銷售,確保生產過程的全控制。
2.抓基礎建設,完善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
長春市農委積極爭取國家項目和資金,不斷完善市質檢中心和各縣(市)、區質檢站建設。長春市農產品質量安全與檢測中心在國家、省和長春市財政的支持下,先后投入600多萬元購置了各類檢測儀器設備,使之具備了蔬菜水果、糧油作物、農業環境、農作物種子、化肥等五大類183項國家或行業所規定的檢測功能,承擔起了長春市農產品的檢測任務。指導縣(市)區級農產品質量檢測站建設,6個縣(市)區先后建立了質檢站。2011年,市財政又投入153萬元,用于蔬菜、果品批發市場檢測站的建設和購置流動檢測車。同時,市編委同意長春市農委劃轉20名編制人員,充實到市農產品質量安全與檢測中心,進駐蔬菜、果品兩大批發市場專門負責兩個批發市場的檢測工作,實行三班倒,開展晝夜檢測。去年,市財政增加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經費的投入,列入預算150萬元,并根據實際情況,于年底予以追加,保障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順利開展。
3.抓市場監管,努力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為加強上市蔬菜、水果質量的市場監管,長春市農委委托長春市農產品質量安全與檢測中心加大對上市蔬菜、果品等農產品抽檢力度,把日常監管和例行監測、專項監測、監督抽查等有機地結合起來,加強了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的監測工作。根據2011年國家對長春市開展的4次例行監測看,蔬菜平均合格率為98.5%,水果和食用菌平均合格率均為100%。
3.1加大日常監測力度 將兩大批發市場全部納入監管范圍,市蔬菜中心批發市場和市果品批發市場檢測站每天對進場銷售的蔬菜、水果開展抽檢,每天抽檢樣品達到200個,2011年全年共抽檢樣品17078個,實行每車必檢,每個品種必檢,基本上做到全覆蓋。長春市政府還了《關于加強批發市場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通告》,進一步明確了批發市場、經營者和檢測者的職責,規范對批發市場銷售的農產品監管行為。
3.2開展例行監測和專項監測 在重大節日、“中考、高考”期間以及地產蔬菜銷售旺季,組織開展重點檢查和監督抽檢。去年,對上市的蔬菜、水果進行了4次例行監測和2次專項監測,共抽取了375批次蔬菜和水果樣品,利用實驗室檢測方法進行檢測,蔬菜平均合格率為98.2%,水果為98.9%。
3.3加強上市秋菜的抽檢 制定了秋菜質量檢測工作方案,委托長春市農產品質量安全與檢測中心對長春市秋菜生產基地進行抽檢,每2公頃抽取一個樣本,本次共檢測樣品2131個,合格率為100%。針對外埠進入長春市銷售的秋菜,在上市期間,安排4臺流動檢測車,分別在市內秋菜集中銷售點,對于無證的外埠秋菜進行現場檢測,不合格的禁止銷售,共抽取秋菜樣品2008個,經檢測全部合格,保證了優質放心秋菜的上市供應。
3.4積極應對突發事件 為加強長春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并及時控制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我們制定了《長春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成立了長春市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專家組。建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一旦接到舉報或得到線索,我們及時做出反應。針對國內一些地方相繼發生的“毒韭菜”、“毒楊梅”事件,我們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去年3月份和6月份對進入長春市銷售的韭菜、楊梅開展了抽檢,通過抽檢沒有發現“毒韭菜”、“毒楊梅”流入長春市,并將結果上報食安辦。針對去年11月末,長春市連續發生的兩起因飲用標識為可口可樂美汁源果粒奶優(清新草莓口味)的飲料后,發生疑似食物中毒的事件,我們立即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緊急通知》,加大農藥監管、農產品質量監督抽檢和“三品”標識的市場監管力度,消除了市民的恐慌。
4.抓執法檢查,保障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為維護市場秩序,我們積極組織開展對“三品”標識和農資市場大檢查、隱患大排查、問題大整改專項行動。去年,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12263人次,出動執法車輛2859臺次。
4.1加大“三品”標識執法檢查 嚴厲打擊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標識等違法違規行為,規范“三品”的市場秩序。長春市農委組織市綠辦對市內197家次大型超市和農貿市場銷售的7162批次獲證產品標識使用情況進行了檢查。針對出現問題的超市及農貿市場,我們下發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它們將問題產品立即下架、停止銷售、限期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截止目前,共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56份,檢查出有問題產品86個,存在問題的企業已全部進行了整改。
4.2加強農資市場檢查 為保護農業生產和農民權益,我們與有關部門聯合執法,開展農資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查處假劣農資等違法生產經營行為,還重點對國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殘留農藥開展專項檢查。去年,全市共檢查農資生產經營企業13026家次,查處案件68起,罰沒款52.8萬元,為農民挽回經濟損失近億元。
5.抓制度建設,探索建立監管長效機制
中圖分類號:F32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50501201
民以食為天,隨著科技發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也頻頻出現問題;食以安為先,怎樣才能保證我們的食品安全?在快節奏的生活中,安全隱患也越來越多;安以質為本,質以誠為根,質量安全要靠生產、經營者的誠信來保證,提高基層全民質量安全意識,從源頭保障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尤為重要。
1 昌吉市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的建設
2011年7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結合實際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辦法》。昌吉市也制定了《昌吉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暫行),其中第3章第25條規定:應逐步建立、健全市、鄉2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網絡體系,鄉鎮在涉農站所設監測站,做好本轄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
近年來昌吉市的9個鄉鎮均成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7個鄉鎮均將此項工作納入鄉鎮年度考核,健全機構,配備快速檢測儀器。在日常工作中完成各自轄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宣傳,指導種植戶合理安全使用農業投入品,定期做好農產品上市之前的抽檢等工作。
2 昌吉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成效
2.1 監管能力有所提升
2011年以來,市農產品檢測中心加大對鄉鎮檢測技術人員的培訓,每年開辦1次技術培訓班,保證檢測人員能夠獨立完成各項檢測工作。除此以外基層檢測技術人員積極參加自治區農業廳舉辦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培訓班,進一步提高基層檢測及監管人員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及監管能力。
2.2 監管制度逐步完善
2014年以來,昌吉市對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又提出了新的制度要求,明確要求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隊伍承擔宣傳培訓、技術指導、巡查檢查、快速檢測、應急處置等5項任務,突出抓好農業投入品、生產過程、產地準出、安全監測4個關鍵環節的監管工作。
2.3 監管效果日顯改善
通過近年來的有力監管,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呈現穩定向好的態勢。昌吉市佃壩鎮、濱湖鎮等作為昌吉市及周邊地區的蔬菜生產基地,大西渠鎮、三工鎮作為葡萄、西瓜等水果生產基地,榆樹溝鎮作為加工番茄生產基地,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及時對轄區的上市蔬菜水果進行農殘快速檢測。自2011~2014年未出現過質量安全事件。
3 存在的問題
3.1 生產者自身特點
生產者自身的特征是“生產者文化水平低”,這是監管中最大的困難,另外“生產主體多”和“生產者積極性不高”也是比較重要的困難 ;這些特征為生產檔案的建設以及安全控制標準的推廣都帶來了極大的挑戰。
3.2 監管人員特點
昌吉市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是在農技推廣站的基礎上建立的,監管人員身兼數職,自身精力有限也是監管工作面臨的主要困難。
3.3 檢測能力有限
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主要以定性檢測為主,檢測能力有限;監管人員也是以兼職為主,隊伍穩定性不夠 ;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有效性不足,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整體不高。
4 加強昌吉市基層農產品質量監管的對策
4.1 加強考核,落實屬地責任
健全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以績效考核推動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設立村級監管員,以村為單元從源頭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推動基層監管工作。
4.2 加強宣傳,提高生產者質量安全意識
在農業技術服務及農機推廣工作過程中,印制彩色宣傳單,張貼禁用及限用農藥名錄等方式大力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讓生產者了解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他們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4.3 加強監管人員培訓,提高技術水平
加強基層檢測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檢測技術水平和監管技能,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及監管工作。
4.4 加強經費保障
各鄉鎮及上級主管部門應加大資金支持,應將每年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及監管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及監管工作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附件: 1、勞部發〔1995〕155號《關于加強采石場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工作的通知》
2、勞礦局字〔1995〕1號《關于開展采石場基本情況調查工作的通知(略)。
附件: 勞動部關于加強采石場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工作的通知(1995年4月3日 勞部發〔1995〕1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
近期以來,采石場重大事故時有發生,安全生產形勢嚴峻。1995年1、2月份采石場重大事故死亡人數比1994年同期上升高達20%。事故頻繁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很大損失,同時,暴露出一些礦山企業和有關部門在安全生產工作上存在的問題。如有些采石場違反采礦科學規律和國家規定,采用“一面墻”或者掏采的方式進行開采,導致了多起坍塌事故甚至山體垮落的發生;有的主管部門和礦山企業重經濟效益,輕生產安全,對采石場存在的事故隱患熟視無睹,使事故隱患長期得不到糾正等。這些問題已嚴重影響到采石場的健康發展。目前,正值采石高峰期和事故多發期,為了扼制重大事故的發生,進一步加強采石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繼續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礦山安全法》,落實《礦山安全法》中規定的各項職責,盡快建立和健全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企業自我約束機制,提高全體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真正做到依法辦礦、依法管礦和依法采礦。
二、各地區要按照《關于開展采石場基本情況調查工作的通知》(勞礦局字〔1995〕1號)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認真做好采石場安全生產狀況調查工作。在弄清采石場安全生產狀況的基礎上,針對薄弱環節,有目的、有重點地加強安全監督和管理工作。
三、礦山企業必須嚴格按照《露天礦場安全生產規定》和《建材礦山安全規程》的要求布置開采順序和工藝,積極改造“一面墻”的落后開采方式,堅持禁止“掏采”。
四、積極推廣先進技術,引導采石場走規范化發展道路。廣東、浙江、湖北、安徽和大連等省、市勞動部門堅持監督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在實踐中總結出了一套適用于不同情況的采石場安全開采模式和管理經驗,各地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組織企業認真學習和借鑒。
五、各級勞動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要注意研究采石場事故發生規律,在開春、農忙過后和年底開展季節性安全大檢查,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采石場,要嚴格執法,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依法進行處罰。
一、凡通過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或轉讓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投資經營者(除已經上海市房產管理局資質審查批準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外),均需遵照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印發的《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管理的通知》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組建資質與其開發經營項目規模相適應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其中,外商投資企業須根據規定的程序報經上海市外資委審批同意,并經工商登記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向上海市房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房管局)申報備案;國內投資企業則應先報經市房管局審查批準后,再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本市已批準成立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通過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或轉讓,取得土地使用權后,則應向市房管局辦理申請取得外銷商品房專項經營權,方可開展開發經營業務。
二、房地產預售,須按一九八八年市人民政府批準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房產經營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報經市房管局批準。批準預售后,房地產投資經營者應在批準之日起十天內向市房地產登記機關申報預售(注冊)登記。
房地產預售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合同應經市公證機關公證,公證后預買方應在二十天內向市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預售登記。
三、房地產投資經營者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或轉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經投資開發并完成了一定比例的建筑工程量后需轉讓的,則必須先報經市房管局審核批準,轉讓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轉讓合同(包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經公證后,應在二十天內向市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轉讓登記。
四、房地產投資經營者在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或轉讓合同規定的可建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并向市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商品房注冊登記后方可出售;其中,未申請預售的房地產項目出售前則應先經市房管局批準。
房地產投資經營者出售房地產(包括已經預售的)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地產出售合同,經向市公證機關申辦公證后,買賣雙方當事人應在一個月內向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然后由買受人向市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按規定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
五、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的房地產投資經營者或業主,出售房地產應與買受人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經公證后,買賣雙方當事人應在一個月內向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然后買受人向市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按規定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
房地產交換,雙方當事人簽訂的房地產交換合同經公證后,應按上款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六、房地產抵押(包括土地使用權抵押、房地產權益抵押、房地產權抵押等),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合同經公證后,應向市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正文】
市市場監管局2020年工作總結和2021年工作安排
一、2020年工作總結
(一)圍繞創優市場準入、市場競爭和市場消費環境,放管服改革實現大提速。“證照分離”“多證合一”改革統籌推進,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由183項壓減到137項,企業開辦平臺“六網直通”、“一網通辦”,企業開辦時間實現“一日辦結”。1-10月份全市共登記注冊各類市場主體15305戶,其中內資企業(含私營4667戶)5116戶、外資企業6戶,農民專業合作社55戶、個體工商10276戶,同比分別增長5.56%、17.39%、-60 %、-40.86%、2.42%,其中私營企業增長13.06%。截止2020年10月全市共有各類市場主體137377戶,其中企業30929戶,個體工商戶104693戶,同比分別增長10.52%、 14.52%、9.58%。聯合開展整治“保健”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立案0件。加大涉企收費專項治理和民生價格監管,查處各類價格收費案件25件,實施經濟制裁150余萬元。查處無照經營案件29件。全市查處網絡違法案件5件、違法廣告案件59件。深入開展“皖劍-2020”專項行動,累計創建無傳銷社區(村)63個、無傳銷網絡平臺4個。全面完成“五線合一”,在15個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建立消費維權服務站,發展12315平臺在線消費糾紛解決(ODR)企業24家,在九華山風景區開展線下七日無理由退貨活動。2020年全市評選認定放心消費示范店縣區級210家,市級70家,實現放心消費創建進鄉村覆蓋面達到90%以上的行政村(社區)。
(二)圍繞推進質量強市、知識產權強市和長三角市場體系一體化戰略,服務高質量發展實現大提質。市縣兩級成立黨政主要領導雙掛帥的質量發展委員會,召開全市質量大會,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打好“強檢工作提升年”專項行動攻堅戰,共有45家機構獲省級以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擬新建社會公用計量標準12項,目前已完成7項已完成。杏花村文化旅游區省級服務標準化試點通過終期評估;九華安茶農業標準化示范區順利通過目標考核;市供水公司綜合標準化試點項目全面啟動。主持制定的1項行業標準、參與制定的1項國家標準實施,促成本市企業參與7項國家標準起草,新增1項省級地方標準制定項目。全市授權專利1723件,其中授權發明專利48件,商標注冊2138件。全面深化長三角市場體系一體化建設,組建市場專題合作組,在市場準入、執法協作、產品質量共治等領域開展合作并取得進展。
(三)圍繞嚴守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和產品質量安全,市場安全穩定實現大提標。制定出臺食品、藥品安全工作三個責任清單,印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實施方案。開展食用農產品快檢篩查13187批次,篩查問題產品11批次,整體合格率99.91%。截止10月,全市摸底食品生產小作坊538戶,建檔率達100%,已登記發證537戶,小作坊登記率達99.8%。學校食堂“明廚亮灶”率98%,創建3條小餐飲示范街區、“放心食堂”4家。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共排查出問題凍蝦182公斤。抽檢各類食品28大類189批次,抽檢合格率99.1%。全市立案查處藥品違法案件30起,罰沒款36.68萬元;立案查處食品案件333件,罰沒款231.8萬元。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中,共排查安全隱患隱患247起,整改199起。建立氣瓶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全市持續推進氣瓶加裝“智能角閥”,探索智慧云監管。建成電梯應急救援處置中心,于2020年7月30日開始試運行。全年未發生區域性、行業性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四)圍繞強化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和信用監管,市場監管手段實現大提效。制定市場監管領域統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涵蓋28個部門、416個事項。嚴厲打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查處案件96件,罰款56網萬元,移送公安機關0件。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摸排涉黑涉惡線索42條,移送公安機關7條,移送掃黑辦33條,移送其他部門2條。開展涉嫌非法集資風險線索和廣告資訊信息排查整治行動,開展佛教道教商業化治理富有成效,封存“九華禮”黃精面筒裝產品?45000筒,集中清理整治“傍佛”經營異化行為和新的“傍佛”衍生品經營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明顯的效果。2019年度全市市場主體年報率90.78%,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3815戶,全市“雙隨機一公開”已完成任務314個,已檢查并公示企業1808戶;跨部門聯查發起60起,接收133起;采用信用等級任務數114個。
二、面臨的挑戰
中美貿易戰以來,國際經濟形勢更加復雜,世界經濟總體增速放緩。我國經濟運行總體平穩,但穩中有變、穩中有緩、穩中有憂。中美貿易摩擦加劇,產業鏈轉移難以避免。一方面,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實體經濟困難增加,企業信心不足。另一方面,我國仍是發展中國家,市場機制、創新能力、科技教育等與發達國家還有差距。越是嚴峻的形勢,越要加強市場監管,發揮市場的力量,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和消費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市場監管發展目前面臨四大挑戰:
一是人員結構及素質的瓶頸。市場監管干部隊伍老化,專業人才匱乏,與當前的精細化管理、大數據、網絡化、專業化發展等不相適應。機構整合后,監管重心下移,基層監管任務更加繁重,基層普遍面臨人員不足、經費短缺、裝備落后等問題。
二是綜合執法帶來的不適應。在職責任務方面,存在綜合執法改革后,怎么監管統一大市場、怎么推進質量強國戰略、怎么服務改革發展大局等一系列問題。在維護市場秩序方面,如何做好反壟斷、打擊假冒偽劣、安全監管,特別是食品藥品和特種設備監管、保護知識產權、網絡市場監管、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等一系列工作。在工作機制方面,如何做到市場監管的思路、機制、理念、隊伍和工作融合、法律統一、業務協同等。
三是思想觀念更新及本領恐慌。監管人員思維模式傳統,條條框框多,大監管、大市場觀念不牢,改革意識不強,部門利益、本位主義,改革滯后于發展。自覺性主動性不高,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主動研究不夠。機構合并目前是物理融合,協同不夠。
四是對市場經濟規律、市場監管規律、科技發展的認知不夠。在互聯網、全球化和科技迅猛發展的時代,新產業、新業態不斷涌現,電子商務、線上線下互動蓬勃發展,如何適應經濟規律,如何監管好市場,如何在未來國際大市場中具有話語權,需要認真研究和思考。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要在創優營商環境上實現更大作為。全面鞏固企業開辦“一日辦結”成果。嚴格按照“六個一”要求,全面實現“一網通辦、全程網辦、一日辦結”,全面推開“網上辦、掌上辦、預約辦、郵寄辦”,大力推廣智能審批、24小時不打烊服務,進一步提高企業開辦便利度,加大電子營業執照在企業開辦、不動產登記、招投標、銀行開戶、電子商務等場景下的應用。加快實現“一網注銷”。進一步擴大深化企業注銷改革試點范圍,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使企業進得來、出得去。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扶持力度。推行個體工商戶網上辦理,落實好個體工商戶告知承諾、豁免登記等措施,抓好“小個專”黨建,發揮好個民協會服務橋梁紐帶作用,推動落實并完善紓困惠企政策,保障政策紅利普惠到量大面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扎實推進“四送一服”常態化。把精準服務送到企業“心坎上”,營造有利于實體經濟發展的良好環境。
(二)要在提高市場監管執法效能上實現更大作為。縱深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抓緊制定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暫行辦法及抽查事項清單,動態完善隨機抽查“一單兩庫一細則”,組織實施好年度抽查計劃及不定向抽查活動。加強重點監管。對關系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疫苗、藥品、食品、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等領域,實行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嚴格監管,落實監管責任。加強綜合執法。充分發揮各級打擊侵權假冒領導小組牽頭抓總作用,認真組織好元旦春節期間執法打假等重大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市場流通“行業清源”攻堅行動,以“三書一函”為切入口,對涉及市場監管的所有涉黑涉惡涉亂線索按要求核查處置到位,并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切實抓好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圍繞“四無”目標,堅持“八個嚴禁”,重點管住市場銷售關鍵環節,加大案件查辦力度。持之以恒抓好佛教商業化治理工作,落細落實各項措施?,確保不反彈。
(三)要在嚴守市場安全底線上實現更大作為。毫不松懈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強與衛生、海關等部門的配合,加大冷凍肉食品的排查力度,堅決防范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風險;持續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深入推進防疫物資產品質量和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聯合行動,加強防疫物資質量抽檢,強化民生領域價格監管和認證檢測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摻雜使假、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深入治理“認證亂象”。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以加強疫情防控為契機,在所有大型批發市場建成產品溯源和檢測體系;推動加強冷鏈監管的基礎設施建設,探索建立全程監控、全程追溯等全鏈條監管體系。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并落實冷鏈食品追溯體系。深化夏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及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推進學校食品安全保障和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加大網絡訂餐違法行為打擊力度,督促教育部門加快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工程建設,引導督促餐飲業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強化疫苗安全及高風險藥品監管,重點對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大容量注射劑以及第三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實施全覆蓋監督檢查,開展中藥飲片集中整治,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醫療機構藥物濫用監測。加快實施食品藥品抽檢監測計劃。切實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制。要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開展危化品相關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建設工程用起重機械防傾覆等專項整治;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確保節日期間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深化電梯按需維保改革試點工作;扎實推進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整治三年行動,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一庫六平臺”信息化系統,加快推廣應用,實現科學智慧精準監管。要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推進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事中事后分類監管,全面完成獲證企業雙隨機現場檢查;開展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和車載罐體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確保風險隱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主體責任落實到位;深入開展消費品質量安全“進社區、進校園、進鄉鎮”消費者教育活動;開展長三角產品質量聯動監督抽查,進一步規范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后處理工作。
活動圍繞“建設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營商環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為主題,把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戰略決策部署作為知識產權宣傳工作的著眼點,立足知識產權產業實際,結合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向市民群眾宣傳了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等方面的內容,告訴市民群眾該如何注冊商標、當自己的商標被侵犯了該怎么做等。活動共展出展板18幅,懸掛宣傳標語8條,發放宣傳頁1000余份。
持續加大進口冷鏈食品重點監管,強化對重點領域、重點場所、重點環節的排查監管,建立縣鄉村三級庫長責任制度,實現冷鏈食品三級聯防聯控,有效防范冷鏈食品輸入風險。
二要強化監管,堅決守住安全底線。
堅守食品、藥品、特種設備三條安全底線,嚴格踐行“五個到位”和“四個最嚴”要求,繼續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力度,抓好食品安全防范隱患排查力度,做好校園食品安全檢查,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健全落實責任體系,提升監管能力,強化全程監管,全面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全力確保公眾飲食用藥安全。繼續加大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執法力度,建立并完善電梯、電站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風險管理數據庫,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類安全風險,從源頭上杜絕安全隱患,確保全年不發生責任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要不斷優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