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03 14: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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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健全單位化、網格化管理責任制,建立區、街道、社區的三級網格化管理體系,通過單位化管理實現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重要平臺,通過網格化管理實現社區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網格化、精細化和科學化。
二、基本原則
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在社區內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管理網格,構建“縱橫交錯、分片包干、全面覆蓋、分級管理、層層履責、網格到底”的長效管理體系,建立一崗多職,一專多能的監管網絡,以及權職明確,任務清晰,流程規范,運轉靈活的工作機制。
三、劃分網格,明確網格責任人。
按照“地理布局、任務相當、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依據社區實際情況,將社區劃分為兩種類型7個單位體,
兩種類型為自管型和單位型,其中自管型為(原六道灣村一隊、五隊自建房片區)由社區單元組長,社區民警負責網格內各項工作的開展。單位型為(龍潤錦城、臥龍a、b區、麗云小區、君悅大廈),由單位組長和社區民警牽頭,聯絡各小區物業及單位負責人,通過由物業提供服務,社區輔助的方式為居民提供各項服務。
四、總體目標
通過創新社區管理機制和實踐,建立科學的分工協作機
制,高效的工作運行機制,規范的監督考核機制,實現社區管理與服務的扁平化、精神化、信息化、全覆蓋化和全天候零距離的服務。
五、人員力量配備
按照網格化管理模式,社區書記張宏國為組長,社區主任為副組長,社區兩委班子成員為成員的社區單位化、網格化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對網格管理的總體協調和系統管理工作,總體實施及各網格綜合事務的調處。構建了“書記(主任)——片區組長——包戶干部——、樓棟巷道長”四級管理機制。在科學合理的網格化管理實施方案的基礎上,為了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維護轄區的穩定,x六道灣建立健全了網格化模式管理制度并細化網格化管理模式,讓各項工作有條不紊的順利開展,根據轄區特點,社區對劃分的七個單元分管組長和片區民警共同負責片區的工作開展。每個小組分配多名工作人員,統一歸組長調度,由組長安排每日的工作,即“小組組員向組長負責、組長向社區書記負責”從而實現社區網格化管理無縫隙、全覆蓋。
六、各級職責任務
根據網格化管理工作人員配備及劃分,明確各級人員工作職責及任務。
(一) 書記職責
社區書記負責各職能職責,制定維穩工作網格化實施管理方案,并組織實施,向社區分管組長及包戶干部傳達街道相關文件,向分管組長安排相關具體實施方法,召開研判分析會,聽取各包戶工作開展情況,了解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并對下一步工作進行部署和安排。
(二)網格組長職責
工作目標:鞏固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成果,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探索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工作機制,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承包權益。
(一)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以實施流轉合同制、登記備案制為重點,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范管理和服務。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積極探索在鄉鎮一級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
(二)切實抓好延包后續完善和土地承包規范管理工作。鞏固農村土地承包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成果,突出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指導開展農村土地延包后續完善工作,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到戶;指導做好調整和轉讓承包地農戶承包經營權證變更和補發工作。加強土地承包檔案規范管理。全面推進土地承包與流轉信息化管理項目實施,在有條件的區縣、鄉鎮推廣應用。
(三)探索土地承包糾紛調處機制。繼續推進奉賢區全國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在有條件的地方擴大試點。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處工作指導。做好農業部土地承包糾紛上訪與調處情況月報制度工作。
(四)深化《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政策法規宣傳培訓。圍繞農村改革**周年和《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5周年,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農村土地承包法規政策宣傳培訓,進一步營造維護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社會氛圍,提高各級農經部門和基層干部土地承包政策法規水平和依法管理、依法辦事能力。
二、扎實推進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基本權利,提高農村基層民主管理水平
工作目標:貫徹落實市農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關于印發<**市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暫行標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開展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為抓手,努力提高本市農村財務管理水平;夯實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基礎,完善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機制;貫徹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年,本市三分之一以上行政村實現財務管理規范化。
(一)扎實推進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深化實施本市第二批92個村財務管理規范化試點工作,加強本市第一批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示范村動態管理和跟蹤檢查。籌備召開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工作推進交流會。總結推廣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村民主理財小組作用,全面提高財務公開質量。完善推行“村帳鎮管”會計委托制度。全面實行農村會計電算化管理。
(二)認真貫徹農村集體會計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和培訓,認真貫徹《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完善《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會計科目,規范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先行試點。
(三)加強以集體經濟相對困難村為重點的村級組織財務運行情況動態監測。會同市統計部門,規范完善村級組織可支配收入調查口徑,聯合開展村級組織可支配收入調查工作。組織開展以集體經濟相對困難村為重點的財政扶持資金使用情況動態監測,加強扶持政策績效評估。試行村級組織財務運行情況報告分析制度。探索村級財務網絡化管理新機制。
(四)加強農村財會人員培訓。指導開展農村財會人員會計實務知識、“三農”政策法規和農經管理業務培訓,推行農村財會人員持證上崗。組織開展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培訓,提高民主理財能力。
三、努力提高農經統計工作質量,發揮基礎性參謀作用
工作目標:深化實施農戶收入抽樣調查與負擔監測工作,加強農民收入預測分析,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統計制度,努力提高農經統計質量,為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信息和決策參考。
(一)加強農民家庭收入預測分析。完善農民收入抽樣調查和負擔監測工作方案,健全工作體系,根據要求,做好本市和農業部安排的農民家庭收入半年度、年度預測分析工作。
(二)深化農村集體經濟統計工作。健全完善、組織實施本市農村集體經濟統計報表制度。組織開展農村集體資產統計年報工作。
(三)加強統計工作業務培訓。提高統計隊伍政策法規水平和分析、研究、預測能力,提升農經統計隊伍整體素質。
四、不斷深化農經工作調研和信息工作,努力為領導提供決策參考
工作目標: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要求,發揮農經工作參謀作用,提升農經工作水平,突出重點,開展調研。全年完成調研報告5篇以上,組編《**農經信息》36期以上。
(一)開展農經工作專題調研。根據市農委統一部署和要求,抽調骨干力量,重點開展或參與健全農村土地流轉市場以及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兩大專題調研。組織開展規范村集體經濟會計制度核算辦法、農村審計情況、完善農村集體經濟和集體資產統計年報制度以及推進本市農經信息化建設和農村財務網絡化監管等專題調研。
(二)加強農經信息工作。健全農經信息工作體系,提升《**農經信息》平臺作用。加強農經工作宣傳。協助辦好《**農村經濟(農經專欄)》和《東方城鄉報(農經專版)》。
五、切實抓好隊伍自身建設,提高機構履職能力
工作目標:加強隊伍自身建設,不斷提高農經隊伍整體素質,推進落實農經機構政府職責,努力構筑一支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發展要求的農經管理機構和隊伍。
當前已進入主汛期,各村必須認識做好鄉村公路汛期安全管理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增強危機意識和責任意識,以“平安工地”建設活動為抓手,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管安全”和屬地管理原則,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災、排大險,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在認真總結歷年來汛期交通安全工作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提前謀劃,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村要制定和完善汛期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重點,切實做好汛期鄉村公路安全管理各項工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我鎮汛期鄉村公路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經鎮政府研究,決定成立鎮汛期鄉村公路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轄區內鄉村道路和在建工程現場進行一次大檢查大排查,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查漏補缺。具體成員名單如下: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制定汛期鄉村公路安全管理有關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公路安全隱患的排查、論證工作,提出整治工作目標和計劃,檢查、督促各有關責任單位組織實施情況,及時跟蹤總結實施成效等工作。辦公室設在交管站辦公室,電話:,負責具體辦公。各村委會要成立相應的汛期農村公路安全管理工作小組。
三、工作要求及排查和整治的主要內容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為保障工作順利開展,鎮實行屬地責任制,各村負責村道、橋涵的安全責任,鎮領導小組負責鄉道及全鎮監管督察,全面做好隱患排查工作,加強整治工作力量,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認真排查,狠抓整治。
根據我鎮的實際情況,對轄區內的鄉村公路及橋涵認真地進行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能及時整改的要認真整改到位;對較大的隱患一時無法整治的,提出整治建議及措施,設置警示標志,保證群眾的出行安全;健全公路橋涵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實現隱患排查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其排查范圍如下:
1、及時清通水溝和涵洞、確保排水暢通;
2、及時修復路基路面缺陷;
3、加速對危病橋梁的整治;。
4、落實危巖險段急彎陡坡臨崖臨河安全措施;
5、補充完善安保設施;
6、及時在安全隱患處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標牌。
四、加大投入,強化長效機制
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多方籌措資金,加大養護整治的深度,按照隱患輕重緩急,積極推進有序實施。對各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進行檢查督查,特別是檢點督辦的隱患是否整治到位,對整改難度大或一時難以整改的安全隱患,要設立好安全警示標志標牌,并落實專人看守和觀測,同時要落實整改方案,時限、人員和資金,確保汛期安全。
五、做好鄉村公路汛期值班值守和事故報送工作
各村村道公路汛期安全工作,一是要落實村領導帶隊值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與鎮政府信息暢通,遇到重大汛情村領導干部要堅守崗位,靠前指揮,及時組織力量妥善進行處理;二是大力宣傳防汛救災知識,發動群眾組建自救組織;三是做好搶險應急物資準備工作,確保一旦發生險情時,能做到反映靈敏、有效處置;四是嚴格落實汛情報告制度,落實專人負責信息收集,確保汛期安全工作信息傳遞快捷暢通。
《**市河道管理辦法》已于**年6月12日經市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自**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長 陳樹隆
****年八月九日
**市河道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河道堤防管理,保障防洪安全,發揮江河湖泊堤防的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和《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溝渠、撇洪溝、塘壩等)。
第三條 我市對河道的管理按水系實行分級管理與統一管理相結合的制度。
市區建成區內的河道仍按現有管理體制進行管理。
第四條 本市堤防中的涵閘、通道閘按照“誰使用、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由使用者或受益者負責閘門和啟閉機的運行、管理和維護(包括汛前封閉、汛中看護、汛后開啟等),河道管理部門負責檢查、監督和技術指導。
第五條 開發利用河道水、土資源和整治河道、防治水害應當全面規劃、統籌兼顧、綜合利用、講求效益,服從流域綜合規劃和防洪的總體安排。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河道管理工作的領導,及時處理防汛和河道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河道主管機關,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的河道主管機關。
第八條 市河道主管機關管理河道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上級河道主管機關的規定確定本行政區域內河道的防洪標準;
(二)審查和轉報在河道管理范圍內所建工程的規劃設計,并監督實施;
(三)編制、執行本行政區域內河道堤防的歲修計劃;
(四)制定、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防洪調度方案;
(五)擬定本行政區域內河道清障計劃和實施方案,并督促實施;
(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河道綜合開發利用、防治水害規劃;
(七)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河道水政監察巡查制度;
(八)負責處理一、二級堤防和跨縣(區)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 縣(區)河道主管機關管理河道的主要職責:
(一)審查轉報本行政區域內河道管理范圍內所建工程的規劃設計;
(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執行本行政區域內河道的綜合開發利用規劃、防治水害規劃、防洪調度方案和清障計劃;
(三)管理、維修本行政區域內的河道,保持工程安全完整;
(四)籌集并統籌安排河道工程維護、除險加固、更新改造和管理運用等專項經費;
(五)建立本行政區域內河道水政監察巡查制度;
(六)處理本行政區域內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 市、縣(區)河道管理機構行使同級河道主管機關授予的職權,具體實施管轄區域內的河道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繁昌縣、三山區設立的長江河道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長江河道的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市河道管理機構的指導。各縣設立的內河河道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內河河道的管理工作。五萬畝以上圩口按管轄區域設立的河道管理機構,行使縣河道主管機關授予的職權,負責管轄區域內河道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河道整治與建設
第十二條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進行河道整治、修建工程,建設單位和個人在按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審批手續前,必須按下列程序將工程建設方案報河道主管機關審查:
(一)在市長江河道管理范圍內修建工程的,由工程所在地河道管理機構提出意見經同級河道主管機關初審,逐級上報省河道主管機關審查;
(二)在城南、城北防洪圈堤管理范圍內整治河道、修建工程的,由工程所在地河道管理機構提出意見,報市河道主管機關審查;
(三)在其他河道管理范圍內興建工程,由工程所在地河道主管機關審查。跨縣(區)的河道報市河道主管機關審查。
涉及岸線的,應依法取得岸線使用許可;涉及航道的,應事先征求交通、海事、港航部門的意見。
第十三條 經批準在河道管理范圍內修建工程的建設單位或個人,必須按審查意見和審查批準的設計進行施工。施工中應當接受河道主管機關及河道管理機構的監督、指導,竣工后應有河道主管機關及河道管理機構參加驗收,確認符合防洪安全標準的,方可啟用。
第十四條 河道的設計洪水位,必須以河道主管機關確定的數據為準。
跨越河道的橋梁和棧橋等建筑物,其梁底必須高于設計洪水位,并符合防洪和航運的要求。
跨越河道的管道、線路的凈空高度必須符合防洪和航運的要求。
在河道兩岸及灘地修建碼頭、泵房、船臺、道路等建筑物及設施,一般不得伸出岸灘或超出灘地的高程。確需伸出岸灘或高出灘地的,應盡可能減少阻水面積,并經河道主管機關批準。
第十五條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修建的工程所涉及堤段的維修、管理和防汛任務,在建設期間由建設單位負責,工程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單位負責,河道主管機關及河道管理機構應當檢查、監督和指導。
第十六條 確需利用堤防或護堤地兼做公路的,必須按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程序履行報批手續,并按規定要求施工。
未鋪路面的堤防,在泥濘期間,除防汛搶險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通行;已鋪路面的堤防,除防汛搶險車輛外,河道管理機構應根據路面鋪設標準對其他車輛限制通行。
第十七條 城鎮建設和發展不得占用河道灘地。沿河城鎮在編制和審查規劃時,應當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機關的意見。
第四章 河道保護
第十八條 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圍為:兩岸堤防之間的水域、沙洲、灘地(包括可耕地)、兩岸堤防及護堤地;無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圍為歷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設計洪水位以內的區域;長江干堤及其成圈堤防的以山代堤段,其管理范圍不小于相鄰堤防的管理范圍。
第十九條 堤防兩側必須有護堤地,凡已預留、征用、劃撥、歷史形成或公認的護堤地,包括堆土區、加固堤防填塘區、外灘地、壓滲平臺、防滲鋪蓋和減壓井等,屬于國家所有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由市、縣(區)人民政府登記造冊,確權發證,埋設界樁,由河道管理機構負責管理使用;屬于集體所有的,其使用接受河道管理機構監督、管理。
新建堤防或尚無護堤地的堤段,由市、縣(區)人民政府按批準的堤防設計標準劃定護堤地:
(一)長江江堤,臨水側不得少于50米,背水側不得少于30米;
(二)市區的鋼筋砼防洪墻,臨水側所有的坡地、灘地,背水側從原土堤腳起不得少于10米,從防洪墻起不得少于15米;土堤臨水側不得少于30米,背水側不得少于20米;
(三)5萬畝以上圩口堤防,臨水側不得少于30米,背水側不得少于20米;
(四)其他河道的堤防,臨水側和背水側均不得少于10米。
第二十條 堤防兩側營造防護林、條,必須符合防洪安全要求。
河道堤防的防護林、條,由河道管理機構負責組織營造和管理,間伐、更新必須經縣以上河道主管機關批準;進行撫育、更新性采伐和用于防汛搶險的采伐,按國家規定免交育林基金。
第二十一條 禁止從事下列活動:
(一)在河道內修建圍墻、圍灘、房屋等阻水、挑流工程,設置攔河漁具,棄置礦渣、煤灰、泥土、垃圾、沉船、排筏;
(二)擅自在堤防、護堤地范圍內建房、放牧、開渠、打井、挖窖、立窯、埋葬、挖塘、取土、采砂石、爆破、開展集市貿易;
(三)在堤防安全保護區進行打井、鉆探、爆破、挖筑池塘、采石、取土等危及堤防安全活動;
(四)在堤身鏟草皮,挖堤筑路,傍堤蓄水;
(五)在堤身防滲鋪蓋、壓滲平臺上植樹;
(六)在堤身、岸坡及臨河十米寬的灘地上耕種;
(七)在河道防護林以外的河灘地、行洪通道內栽植高桿作物;
(八)在水閘管理范圍的水域內捕魚、停船(閘管單位因工作需要除外)。
第二十二條 禁止在城市防洪墻頂平臺及通道行駛各類車輛,損壞防洪墻設施、翻越欄桿、穿越和跨越防洪墻進行黃砂運輸等活動。
第二十三條 進行下列活動,必須報經河道主管機關批準;涉及其他部門的,由河道主管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批準:
(一)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石、取土、淘金等;
(二)在河灘地存放物料,開采地下資源,進行考古發掘和修建工程設施;
(三)填高河灘地面、向河道內拋石、沉梢以及進行其他影響河道泄洪和堤防安全的活動;
在內河河道內采砂,必須領取河道主管機關頒發的批準證書,方可開采;在長江河道內采砂依據國務院《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長江堤防、城市圈堤、5萬畝以上圩口堤防等重要堤防應當劃定安全保護區(一般堤段管理范圍外100米內,砂基堤段管理范圍外200米內)。在安全保護區內一般不得鉆探、爆破、挖礦、打井、挖塘等,特殊情況確需進行的,應征得河道主管機關同意。
第二十五條 在河道、涵閘管理范圍內禁止堆放、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體的物體。禁止在河道內清洗裝貯過油類或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容器。
因排污危害水工程安全的,河道主管機關有權責令排污單位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排污單位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二十六條 開發利用河道管理范圍的水、土資源,應符合江河綜合利用規劃,不得影響防洪安全,不得損壞堤防和水工程。
河道灘地不得占用,確需臨時占用的,應當經當地河道管理單位同意,嚴格控制占用時間,并按規定向河道管理部門繳納占用補償費。
第五章 河道清障
第二十七條 下列阻水障礙,必須限期改建或者予以清除:
(一)嚴重束水危及安全泄洪的橋梁,未經批準在河道內修建影響安全泄洪的碼頭、棧橋、泵房、船臺、渡口等;
(二)河灘地上的圍堤、圍墻、房屋、高桿植物(防浪林除外)及其他阻水建筑物;
(三)河灘地及行洪區內修建的影響行洪安全的道路、渠堤;
(四)河道內棄置的礦渣、砂石、煤灰、垃圾、泥土等;
(五)河道內堆放的影響行洪的物料,設置的攔河漁具,沉置的船、排筏;
(六)按規定需要鏟除、鏟低的生產圩堤;
(七)其他影響河道安全泄洪的阻水障礙物。
第二十八條 長江干堤、5萬畝以上圩口堤防堤身及護堤地內已有的各類危及防洪安全的建筑物必須限期拆除。
第二十九條 對河道管理范圍內的阻水及危及防洪安全的障礙物,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由河道主管機關提出清障計劃和實施方案,由市、縣(區)防汛指揮部責令設障者在規定的期限內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市、縣(區)防汛指揮部組織強行清除,并由設障者負擔全部清障費用。
第六章 經 費
第三十條 河道堤防的運行管理費用,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市、縣(區)、鄉(鎮)人民政府分別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第三十一條 受益范圍明確的防洪工程,河道主管機關依據規定向受益區的工商企業、農場、城鎮居民和個體經營者,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征收辦法及標準由市河道主管機關會同市財政、物價部門另行制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二條 建設項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土地、設施或損壞河道工程的,建設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第三十三條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等,必須向河道主管機關或河道管理機構繳納河道管理費。
第三十四條 河道主管機關收取的費用,納入同級財政統一管理,專項用于堤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和設施的更新改造,結余資金可連年結轉使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
第七章 罰 則
第三十五條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拆除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恢復原狀;逾期不拆除、不恢復原狀的,強行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單位或者個人負擔,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設橋梁、碼頭和其他攔河、跨河、臨河建筑物、構筑物,鋪設跨河管道、電纜,且防洪法未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補辦有關手續;逾期不補辦或者補辦未被批準的,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物、構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強行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單位或者個人負擔,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雖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按照情節輕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除障礙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江河、湖泊、水庫、運河、渠道內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和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及高桿作物的;
(二)圍湖造地或者未經批準圍墾河道的。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侵占、毀壞堤防、護坡、護岸、閘壩等水工程及其設施,毀壞防汛、水文監測、水文地質監測設施的;
(二)在水工程保護范圍內,從事影響水工程運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動的。
第三十八條 在長江河道內非法采砂的,按照《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及《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 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對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起訴,又拒不執行處罰決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條 妨礙河道監理、河道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河道主管機關、河道管理機構和閘管單位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玩忽職守和濫用職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河道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鎮成立國家衛生縣城長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二、總體目標
圍繞國家衛生縣城長效管理的總要求,建立全鎮“統一領導,綜合管理”的衛生縣城長效管理新機制,形成鎮、村、居以及各單位“管理無縫隙,責任全覆蓋”的衛生縣城長效管理格局,全面提升人居環境質量和水平。
三、主要內容和標準
(一)完善村居衛生設施
社區和村要明確專人負責對所管理的衛生設施進行維護和保養。要保持路面和人行道平整、完好、暢通,道緣石、無障礙設施完好,無坑洼、裂縫、隆起、溢水等。道路下水道等排水、管道應當保持暢通。門窗無破損,有健康教育宣傳欄,公共場所有禁煙標志。主要街道兩側的建筑物整潔美觀,外立面無明顯污跡、殘損、脫落、嚴重變色等,無亂張貼涂寫、亂吊掛堆放等行為。
(二)環境衛生管理
村和社區居(村)民區要按規定放置果殼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設施,配置齊全。無隨地吐痰、便溺、亂丟廢棄物等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現象。居(村)民區建城區范圍內清掃保潔責任制落實,無衛生死角,無暴露垃圾、渣土、糞便、污水、污跡。建成區和城郊結合部無違章飼養畜禽現象。
(三)河道水面管理
認真落實河長制,所管理的河道要保持水面清潔,無漂浮垃圾,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無違章搭建。
(四)違法建設管理
村和社區要加強巡查力度,發現所轄范圍內有亂搭亂建、違章建筑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園林綠化管理
村、居、各單位要對所管理的草坪、植被及時維護、修剪,確保無露土,無明顯病蟲危害,要求達到喬木無缺株、無傾斜、無枯枝、無死樹、無扣繩掛物、無明顯病蟲危害,無毀綠種地現象。
(六)住宅小區物業管理
村、社區居(村)民住宅小區(含單位生活大院)管理服務責任主體明確,衛生狀況良好,道路平坦,環衛設施完善,垃圾日產日清,公共廁所符合衛生要求,下水道通暢,無積水,無化糞池外溢現象。綠化管理良好,無私自種植蔬菜行為,無未綠化的空地。群眾對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滿意率85%以上。
(七)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衛生管理
1、健全衛生管理制度,有衛生保潔人員,衛生責任制落實,加強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傳欄;
2、環衛設施齊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閉收集運輸,日產日清,清運率100%。有污水排放設施。公廁數量達標,符合衛生要求,無露天糞坑;
3、路面平整干凈,無坑洼、積水及泥土,村容美觀有序。村內無亂搭亂建、亂堆亂擺、亂拉亂掛、亂停亂放、亂貼亂畫、亂扔亂倒等現象;
4、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實,無違規飼養畜禽;
5、城鄉結合部衛生整潔,無衛生死角,無亂排污水、亂倒垃圾、亂堆物料、亂建棚屋、亂開店鋪等現象。
(八)單位環境衛生管理
各單位要有衛生組織和衛生管理制度,內部環境衛生狀況良好,道路平坦,環衛設施完善,垃圾日產日清,無衛生死角。食堂、公廁符合衛生要求。
四、經費來源與管理
各包片責任區域整治達標,經縣國家衛生縣城長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包片部門、單位及我鎮鎮、社區負責人,共同參加,經嚴格驗收合格后,由87個包片部門每單位每年出資3萬元(社區包片管理職能同時移交),交至各社區,用于各社區包片責任部門區域的長效管理,各社區必須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將經費督促催交到位,經費由財政所統一管理、專款專用。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領導,建立國家衛生縣城長效管理工作機制。
鎮成立國家衛生縣城長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強化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長效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機構,健全工作網絡,落實各項工作職責,建立與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相適應的愛國衛生管理機制、合理的專項整治機制、完善的督查與考核機制,建立規范的檔案資料。
(二)專項整治,建立國家衛生縣城長效管理的監管機制。
1、社區環境綜合整治行動。進一步加大城中村、城郊結合部環境衛生整治力度,堅決取締旱廁、露天糞坑,確保硬化、綠化到位,無“六亂”現象。
2、全民健康促進專項行動。積極組織開展多種有效形式的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活動,促進廣大居民養成良好的健康行為。普及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提高城鄉居民健康素養綜合水平。積極組織開展健康社區、健康村、健康單位、健康企業、健康家庭以及健康促進學校等創建活動,推動全民健康促進工程深入有效實施。
主要責任單位:區商委
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區交委、區工商分局和各鎮街、園區(、風景區)
二、工作目標
對民爆物品儲存、經營、運輸、使用過程的安全隱患進行徹底排查清理,全區民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要結合安全生產“三項行動”要求。完善民爆物品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單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除事故隱患,健全防范措施,提高防御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基本建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體系,強化民爆物品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技能和素質;規范民爆物品市場秩序。
三、工作步驟
分四個階段進行:全區民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時間從年7月20日至12月15日。
一)制訂工作方案,動員部署階段(年7月20日―8月10日)各鎮(街道)區政府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建立工作機構、明確工作目標,落實責任人員,動員部署工作。
二)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大排查階段(年8月11日―8月31日)民爆物品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單位繼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摸清全區民爆物品安全基本情況,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同時,制定問題整改的具體工作方案,并開展大整治和大執法的相關工作。
三)開展專項執法和集中整治行動,大整治大執法階段(年9月1日―11月15日)各鎮街、園區和有關部門按照安全生產年“三項行動”要求。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儲存、經營、運輸、使用民爆物品的違法犯罪活動。
四)總結成果,總結提高階段(年11月16日―12月15日)區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民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建立長效機制。
四、工作內容
民爆物品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單位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重點內容。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主要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二)風險抵押金的繳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認真貫徹執行《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辦法》情況;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執行安保互動政策的情況;新建擴建建設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審查情況。
三)并持證上崗。安全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有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安全管理人員、倉庫管理人員、押運員、駕駛員等。
應急救援隊伍的建立和演練情況。四)應急管理情況。應急救援預案的制訂。
對安全隱患的防止措施。五)隱患排查和治理情況。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是否限期治理。
六)安全標準化建設進展情況。
七)違規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情況。
五、保障措施
凡列入黑名單的單位和個人,一)建立黑名單制度。建立和公布非法從事民爆物品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活動的黑名單。新申請資質的一律不予批準;已經取得資質的予以撤銷。
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管理,二)加快技術改造提升。大力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保證安全投入,加快技術改造,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提高從業準入標準,三)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嚴格民爆物品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基本條件。把從業人員是否達到相應素質要求,作為安全許可條件,納入審核范圍。督促企業開展大宣傳、大教育、大培訓、大練兵活動,從業人員100%接受專業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100%持證上崗。
一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上限從重處罰,四)查處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有違法違規行為、不認真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及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企業。并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
建立專賬,五)嚴格執行經濟政策。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專項使用。足額繳存安全風險抵押金,全員參加安全責任保險,增強企業安全風險防范能力,提高準入門檻。
六)由區政府副區長任組長,成立領導小組。成立全區民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區商委、區公安分局、區交委、區工商分局及各鎮街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六、職責分工
負責民用爆炸物品銷售以及銷售過程的儲存、配送環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區公安分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以及爆破作業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交通、工商等部門及鎮街根據各自職責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區商委牽頭開展全區民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開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是深入落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有效措施,加強領導。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實現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迫切要求。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思想認識,把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作為預防事故、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建立機制,切實推進,確保民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取得實效。
二)抓好落實。要督促民用爆炸物品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單位切實抓好安全事故防范,突出重點。嚴防死守,堅決遏止民用爆炸物品重特大事故發生,全面提升基層安全監管能力和企業本質安全化管理水平。
職工食堂是職工在就業過程中的生活保障,在飲食安全衛生的前提下,以低利潤水平,高質量的服務在公司方的領導和監督下,服務好職工生活,服務好整體工作。
二、總體經營目標
1、切實保障所有職工的生活,按日平均人就餐水平配置經營規模,并能滿足極端就餐量人的需求。
2、滿足高,中,低三個不同等次家庭收入的職工就餐需求,員工一天三餐,中、晚各有三、四、五菜一湯……,管理人員另議,豐儉由己。基本配餐標準:元—元,平均日就餐標準元。為保證最低需求,配有元的生活標準,以滿足所有職工的生活之需求。
3、保證完成公司對食堂投資年收回萬元資金的目標,為了最大限度適應公司對食堂經營的管理,我方愿上交校方食堂管理費萬元。
4、年餐費收入萬元,經營毛利水平%;經營費用萬元;經營費用率%;經營者年利潤萬元;利潤率為%。
三、建立健全獨具特色的管理模式
(一)由我方委派專業廚房工作人員及管理人員到貴公司進行專業廚房管理、經營,為貴公司員工提供膳食服務。貴公司只需為我們提供廚房現有廚具、水電、燃料、住宿即可,其他費用由我公司負責承包,規范經營。
(二)公司自始至終參與食堂管理,指導食堂經營管理工作,服務我方的經營管理工作,以保證我們的經營行為合法有效。
(三)公司管理監督職責:1,監督審批經營者的服務品種與價格;2,檢查監督食堂的衛生安全工作,對違規行為予以處罰;3,抽查評價服務品種的質量,對違規行為予以處罰;4,管理售飯卡系統,向經營者結付餐費;5,協調職工就餐秩序。
(四)經營者實行電腦化成本管理,并按日向公司提供全部材料成本的明細消耗和日累計情況,以提供明細監督依據。
(五)建立利益調控機制,保證公司和經營者的合作關系長期有效。
四、經營管理措施
(一)強化食品安全措施,確保職工飲食安全。一是要建立安全責任制,食堂與公司簽定安全責任狀,按食品衛生法、產品質量法和公司的要求條款組織生產經營,提供安全食品,確保飲食安全。二是建立企業內部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配備專一的食品衛生質量監督員,所有員工要與公司簽定衛生安全責任狀,把衛生安全責任落實到每個人,所有進入食堂員工都要經過衛生監督部門體檢并核發健康證明,所有管理人員(包括企業內外部)到食堂檢查工作,均要通過本食堂食品衛生監督員同意并發專門防護衣服和證卡,方能進入。三是建立食品安全預警制度,所有制度張貼上墻,出現問題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和有關部門報告,及時做出急救措施,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對維護社會穩定、保障最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領導、齊抓共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建和諧校園。
二、工作目標
經過整治,普遍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學校安全工作體系,充實完善管理機構和人員,健全安全工作各項規章制度;中小學、幼兒園各類設施的安全隱患得以消除;學校及周邊環境安全狀況明顯改善;惡性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師生安全意識的防范能力明顯增強;學生的意外傷害事故明顯下降;全社會對中小學生的安全保護程度明顯提高,努力把每所中小學建設成為平安、衛生、文明、和諧的校園,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三、責任分工
整治行動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
(一)縣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二)各鄉鎮負責組織實施本鄉鎮的專項整治行動。
(三)縣直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責、齊抓共管。
具體分工詳見附件。
四、實施步驟
(一)成立機構,制定方案(11月23日之前)。為加強對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領導,決定成立新建縣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徐玉龍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涂木生兼任,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負責收集整理全縣學校專項整治行動的實施情況,指導協調全縣學校專項整治行動。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制訂符合本鄉鎮實際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保障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統一部署,分頭行動(11月24日-l2月10日)。各鄉鎮、縣直各有關單位要在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著重就以下三項重點工作盡快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并在12月10日前將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書面匯報報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1、大力開展校園周邊環境治理行動。由公安部門牽頭、文化、衛生、工商、教育、城管等有關部門參加,在當地政府的統一組織下,對學校周邊的治安狀況進行全面排查,對校園周邊道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進行全面整治,依法清理整頓校園周邊的非法網吧、書攤、小賣部、歌舞廳、游戲廳、錄像廳、流動飲食攤點等場所,使校園周邊環境有明顯改善。
2、全面排查校園安全隱患。由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對其行政管理范圍內的每一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進行排查整改。要對查出的每一處安全隱患登記造冊,逐級上報。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要組織公安、衛生、質監、建管、房管、安管、交通等部門,對學校、幼兒園自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復核,并開展重點檢查和抽查。
3、嚴肅查處一批重大案件。由公安機關組織實施。要把偵破、查處針對未成年人的傷害案件作為工作重點,對已經發生、尚未偵破的侵害校園和傷害未成年人的惡性案件,集中力量、掛牌督辦、限期偵破。對破獲的案件,司法機關應依法從重從快判決。對影響惡劣、社會反應強烈的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
(三)全面整改,督促檢查(12月11日-l2月20日)。要將整改貫穿于整個專項整治行動的全過程,邊查邊改,通過整改達到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目標。各鄉鎮、縣直各有關單位對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中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工作薄弱環節,要提出具體整改辦法。凡是學校能夠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學校整改有困難的,要逐級上報,由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責成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并及時檢查和督促整改落實情況。有關部門要制訂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的時間表和相關責任人,層層落實工作責任。
縣、鄉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把專項整治工作與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研究解決突出問題,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總結交流經驗,建立工作報告制度。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在整改階段結束后,組織專項督查組,檢查驗收各鄉鎮及學校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重點督查內容:
1、鄉鎮政府依法履行職責,保證學校符合基本辦學條件(包括經費、校舍、師資、班額等),維護師生合法權益的情況,以及對學校安全工作應履行的職責情況。
2、貫徹落實教育部等10部委聯合頒發的部長令《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教育部第23號令)的情況。
3、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20*年11月20日召開的全國、
全省中小學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的情況。
五、工作要求
以黨的十、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縣有關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安排,以規范鎮轄區內建筑工地、幼兒園、集中交易市場、餐飲企業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建設為目標,以全面貫徹實施縣政府有關規定為主線,創新監管手段、強化試點規范、建設長效機制、總結提煉經驗,為在全縣范圍內推廣實施切實發揮示范和帶動作用,全面提升我縣食品安全監管水平。
二、工作目標
1、建筑工地:保證轄區范圍內所有建筑工地內食堂有場所,有固定人員,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購索證索票記錄、加工場所衛生情況良好、從業人員持有健康證明;
2、幼兒園:保證轄區范圍內所有幼兒園食堂有場所,有固定人員,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購索證索票記錄、加工場所衛生情況良好、從業人員持有健康證明;
3、集中交易市場:一是規范轄區內集貿市場經營行為。強化市場開辦者責任,市場開辦者與所在工商分局簽訂責任狀;對食品流動攤點實行備案管理制度,持《食品、餐飲攤點備案登記卡》從事經營活動;規范食品流動攤點的經營行為,粘貼散裝食品標簽;推行《食品銷售小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制度,聘請食品安全監督員。二是規范食品商場、超市經營行為。強化證照管理,要求做到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亮證經營;建立健全各項食品經營管理制度,制作成規范展牌懸掛上墻,建立健全食品進(銷)貨臺賬,配備統一的專用檔案盒;推行“一票通”電子監管軟件,經營者要配備電腦、寬帶、打印機和機打發票,安裝“一票通”電子監管軟件;強化食品質量檢測,按計劃開展食品質量檢測活動;強化消費維權,公示工商監管執法人員的照片、姓名、投訴舉報電話,懸掛上墻。
4、餐飲企業:規范鎮域餐飲企業食品安全工作。選擇一家小型餐館、一家中型餐館作為餐飲企業規范試點單位,通過強化監管,有效解決小餐飲企業食品安全隱患大、設施設備不全、加工經營條件差等餐飲食品加工突出問題,明確餐飲經營者是第一責任人,推進基礎衛生設施改造,建立建全索證索票制度,餐飲具消毒制度,規范加工經營行為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餐飲服務人員素質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控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三、成立組織
為確保工作落實,鎮聯合住建局、教育局、工商局、藥監局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一)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三)集中交易市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四)餐飲企業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四、實施步驟
(一)確定試點階段(2月15日至2月20日)。確定南五里綠宸萬華城建筑工地、呂營幼兒園、西關大眾超市(百合興超市)、縣大集(縣集中交易市場)、巴蜀東坡酒樓、蜀南紅川菜館為試點單位,將各項整治任務逐項進行落實。
(二)動員籌備階段(2月21日至3月1日)。對各試點單位進行摸底,與試點單位簽訂責任書、承諾書。動員各試點單位按要求進行整改。
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通過全面清理規范村級財務和完善會計委托工作,發現并解決全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核清“三資”底數,建立和規范“三資”賬簿,進一步加強對強農惠農資金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各村財務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二、工作對象
此次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范工作的范圍是全鎮18個行政村。
三、工作內容
(一)全面開展清產核資。資金主要清查集體所有的現金、存款、有價證券及應收、應付款;資產、資源主要清查集體所有的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筑物、機械設備、交通工具、通訊工具、辦公設備、農用水利設備及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設施、低值易耗品等),自然資源(包括耕地、荒地、林地、果園、水面等)情況及發包、承包等情況,固定資產的變賣、租賃等資產、資源運營情況,依法屬于集體所有的無形資產及其它資源。對各村資金項目進行清理清查,對資產、資源進行全面摸底、計量、盤點、核實、登記,全面查清各村資金、資產、資源底子,全面清理各村帳戶、債權債務、財政性收費票據、固定資產及集體財產,并進行分類造冊登記。各行政村要規范賬務賬目,建立一套“三資”賬簿,包括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固定資產登記薄和資源登記薄。在全面摸清底數的基礎上,按照村務公開程序在村務公開欄公開。
(二)規范各村民主理財程序。各村賬目清楚,設置合理齊全,審批權限明確,收入入賬及時,支出發生有據。各項開支一律做到有合法的原始憑證、有合規的支出用途、有具體經辦人、有單位負責人和審核人簽字,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村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交村監督委員會集體審核并簽署意見,再經村黨支部、村委會負責人審批聯簽后,由報賬人員向鎮會計委托中心報賬。現金、銀行存款必須做到賬款相符;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必須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定期核對賬目,保證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全面清理核實債權債務。
(三)建立健全村財務監管的長效機制。要以《實施方案》為指導,積極探索建立農村基層財務監管工作的長效機制,建立健全農村集體“三資”委托服務制度;規范財務工作流程,積極推行會計電算化;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建立健全財務公開、民主管理、資金審批、債務管理等制度。
四、實施步驟
(一)自查自糾(8月10日—9月5日)。自查自糾以村為主。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廣泛宣傳“三資”管理規范工作的重要意義、方法步驟等,制定具體的工作標準,進行一次徹底清理。
各村要通過現場調查、實地走訪、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等形式,組織人員如實對本村的“三資”進行摸底、登記、審核,認真填寫“三資”自查情況表,逐一登記造冊,達到不漏項、不漏塊,賬目清楚,手續齊全,整理歸檔,以備核查。重點工作是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數量統計。
自查結束后,各行政村要將清理自查結果進行公示,接受監督、核實。公示后,根據村民代表會議審定的實有“三資”,將“三資”自查情況表報鎮“三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各類資產資源承包、租賃等合同一并移交給會計中心歸檔保存。
各村要認真統計自查自糾情況按時上報到鎮“三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村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得虛報瞞報,對自查出的問題,進行自我糾正,自我規范。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杜絕搞形式、走過場。
(二)重點核查(9月6日—9月15日)。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鎮“三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抽調人員組成檢查組,對各村的“三資”管理規范工作進行督查和全面核查,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工作走過場的村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對在“三資”管理規范工作中設置障礙的人員,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針對核查中暴露和發現的問題,各村要認真分析原因,研究解決辦法,建立健全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完善相關的工作制度,使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三)驗收總結(9月16日—9月30日)。全面清理規范工作結束后,按照市三資管理辦公室統一部署和要求,對“三資”管理規范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完成全鎮村級財務逐筆進行公開,并對“三資”管理規范工作進行認真總結,管理規范工作成效納入年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考核。要建立塢根鎮“三資”服務中心。
五、工作要求
開展“三資”管理規范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村要結合自身實際,端正態度,扎實工作,確保此項工作順利有效的開展。